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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追溯流程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08 17:39:37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13篇农产品追溯流程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农产品追溯流程

篇1

[5]肖芳.解析生鲜电商四种模式[J].互联网周刊,2013(9):50-51.

[6] 小丸子. 国外10大生鲜农产品模式与供应链创新(2016-2-24).

[7] 程艳红. 美国生鲜电子商务模式研究[J]. 世界农业,2014(8):76-79.

篇2

2系统建设需求及功能分析

2.1系统需求分析

从总体功能要求来看,新昌大佛龙井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建设,可满足消费者、加工生产企业、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对市场上销售的大佛龙井茶叶进行实时追溯查询的要求。该系统利用sql数据库,对大佛龙井生产种植期间的施肥、防虫、采摘等各类数据进行采集和处理,对加工过程中质量数据以及各类检测数据指标等数据信息进行收集,以实现基于条码标签的质量信息追溯。随后设计条码标签,并以条码标签为主键,对茶叶种植、质量检测、加工、销售的整个过程进行有效标识,高效连接种植、加工及销售环节。

2.2系统开发前期主要工作

2.2.1选定茶叶种植单位

在新昌县农场、联户农场、小型农庄中选择。初步选定西山碧芽专业合作社和大明有机茶场2家有茶场自加工的企业作为试点。指导这2家单位构建详细完整的田间种植数据采集数据库,通过建立种植阶段各项数据指标,形成质量追溯的第一阶段基本信息。

2.2.2建立数据库

针对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不同阶段,建立各阶段追溯码,形成数据库,以利于规范生产,为消费者提供详细的质量追溯信息。同时,建立涉农企业、消费者、农产品追溯码等数据库,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流程化、网络化管理。

3系统架构设计

3.1设计思路

以大佛龙井条码标签作为主线,及时采集并上传从生产到销售各环节的质量安全数据。通过产品条码标签的应用,消费者可通过网站、电话语音、手持扫描仪等方式及时查询大佛龙井的各环节质量安全信息,通过这些信息进行追溯。今后还将进一步扩展手机短信查询功能。

3.2系统流程设计

新昌县大佛龙井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构成见图1,主要由数据和网络服务器部分、内网工作站、电话语音站、移动短消息、远程网站访问、远程扫描识别工作站6个部分组成。图1新昌县大佛龙井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构成支撑平台采用系统统一的软件,以实现信息互动和减少重复工作,降低建设成本。大佛龙井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主要由3大块系统组成。基础支撑平台包括基础信息平台、运行环境和工作环境的建设。全过程管理平台包括大佛龙井从生产、流通、消费领域中的全过程质量跟踪、信息反馈、监督指导系统的建设。信息综合查询平台包括WEB网站、电话语音、手持式扫描仪输出查询方式的实现等。

篇3

1 蔬菜条码制销售的概念

蔬菜条码制销售就是销售者在蔬菜销售过程中将蔬菜追溯码(即条码)粘贴于消费者所购买的蔬菜表面或包装上,消费者可以根据蔬菜追溯码(即条码)查询蔬菜质量安全信息。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查找到生产者,投诉到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可通过农户的生产台账记录分析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从而分清责任,作出处理。其特点是通过纸质生产台账追溯生产源头,符合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中规定的建立生产记录和鼓励、引导对农产品进行标识的要求。

2 蔬菜条码制销售的追溯流程

蔬菜条码制销售的追溯流程见图1。

3 实施蔬菜条码制销售的作用

实施蔬菜条码制销售,贴上条码就相当于给蔬菜配上了“身份证”,也相当于“一张发票”、“一个承诺”,具有一举多得的作用。

3.1 提高生产者的安全意识

实施蔬菜条码制销售后,一旦出现蔬菜质量安全问题,消费者可以通过蔬菜条码追查生产者,进行追根溯源,对于蔬菜生产者来说,蔬菜条码制销售就像是一个“紧箍咒”,时刻督促菜农提高蔬菜质量安全生产意识,确保蔬菜质量安全。

3.2 促进销售者诚信经营

自产自销户既是生产者又是销售者,在蔬菜条码制销售过程中,不仅可以通过条码所含信息获得消费者的认可,还可以不断积累销售信用,逐步打造自我品牌,培育固定客户。因此,蔬菜条码制销售促进了销售者间的良性竞争,引导销售者进行诚信经营,为最终实现蔬菜优质优价奠定了基础。

3.3 满足市民的消费需求

蔬菜条码制销售不仅有效提高了消费者对蔬菜质量安全的知情权,还有利于消费者通过条码了解所购蔬菜产品的相关情况,做到明白购买,放心消费;同时还可有效提高消费者自身利益的维护权,一旦出现蔬菜质量安全问题,消费者可以根据条码追根溯源,维护自身权益,从而满足市民的消费需求。

3.4 提高行政监管效能

蔬菜条码制销售有效约束了蔬菜生产者(销售者)的行为,减轻了监管部门的工作强度。同时,一旦某蔬菜产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监管部门可以根据蔬菜产品的条码信息追根溯源,及时准确控制或召回、销毁问题产品,迅速将为害控制到最低限度。

4 实施蔬菜条码制销售的主要内容

以乡镇农贸市场为实施主体,以蔬菜自产自销户为实施对象,按照建立一支队伍、设立一本台账、建好一套系统、设置一块标牌、粘贴一张条码“五个一”的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蔬菜条码制销售管理体系,实现蔬菜“生产有记录、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询、责任可追究”,给生产者以利益、销售者以责任、消费者以信心。其核心内容是设立一本台账、建好一套系统、粘贴一张条码。通过纸质生产台账追溯生产过程,符合目前菜农素质和家庭经济条件的实际情况。

4.1 建立一支队伍

以现有乡镇农服中心检测员和农贸市场检验员为基础,组建一支负责蔬菜条码制销售执行情况监管的专业队伍,并确立一名条码制销售管理人员,通过专业培训,提高其蔬菜质量检测能力和“条码”信息采集、日常监管、操作流程控制能力。

4.2 设立一本台账

篇4

哈密瓜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建立成为新疆第一个自行研发的追溯系统

新疆自古以来就有“瓜果之乡”的美誉,瓜果园艺是自治区的优势产业,在吐鲁番盆地东部的鄯善县东湖,哈密瓜味甜质优,闻名世界。为使哈密瓜的品质优势进一步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吐鲁番地委提出要实施哈密瓜品牌战略,将现代科技充分应用到农业生产中,提高该地区哈密瓜专业化、规模化、商品化生产能力,促进哈密瓜基地建设上规模、上水平、上档次,大力推动地区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哈密瓜质量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建设工作是吐鲁番地区发展现代科技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此基础上,2007年初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与吐鲁番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合作,成立《哈密瓜可追溯信息系统的研究及应用示范》项目开发组,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和山东分中心的技术支持下,率先在该地区开展哈密瓜质量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的研究及应用工作。此系统是一个能够连接哈密瓜种植、检验、运输销售全过程,为消费者、生产者和各级管理部门提供综合信息,提高消费者放心程度的追溯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采用“从农田到餐桌”的追溯模式,提取了消费者关心的种植、检验、运输销售等供应链环节公共追溯要素,建立了哈密瓜质量信息数据库,从源头上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有利于提高新疆哈密瓜的品牌形象、扩大哈密瓜生产经营规模、规范哈密瓜标准化种植过程。

该项目是根据国内外食品安全形势需要及该地区经济发展要求提出的,对促进哈密瓜生产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系统化有着积极地推动作用,是现代食品行业标准化、产业化生产的必由之路,而且它在提高哈密瓜质量安全,增强哈密瓜市场竞争力,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及保护新疆特色资源等方面同样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项目还引起社会各方的广泛关注,于2007年5月9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中做了相关报道。各大媒体、网站也做了大量的宣传,中国质量报头版头条进行了报道,新疆广播电台、新疆日报、新疆经济报、新疆都市消费晨等新闻媒体进行了专题报道:国家条码中心网站、中国质量报网站、新疆天山网、新疆新质信网、中国食品产业网、中国农业信息网等行业网站,以及新华网、新浪网等门户网站也转载了相关报道。

通过大力宣传,不仅提升了新疆分中心的社会知名度,也为积极推动商品条码标识系统,扩大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应用领域奠定了基础。

实现哈密瓜质量安全信息追溯,是吐鲁番地区大力推进哈密瓜品牌战略的关键一步,对吐鲁番哈密瓜品牌战略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对促进吐鲁番地区特色农产品产业发展将有深远的意义和影响。同时,它填补了新疆食品监管在追溯方面工作的空白,标志着新疆食品监管工作步入信息化轨道,为拓展、提升物品编码(条码)管理、应用范围及水平创造良好机遇,在社会引起较强反响。

葡萄质量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在新疆吐鲁番地区的成功实施

新疆葡萄甲天下,尤其以吐鲁番的葡萄最负盛名。新疆葡萄栽培历史悠久,品种资源十分丰富,约50多个品种。葡萄还可酿酒、制作果酱、果汁等。因此打造吐鲁番葡萄品牌在吐鲁番地区农业发展中起举足轻重的作用。

为保证吐鲁番地区葡萄出口符合欧盟等国家食品安全跟踪与追溯的要求,并满足奥运食品安全追溯的要求。2008年,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又建成吐鲁番红柳河葡萄质量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开展了对吐鲁番特色水果――葡萄的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此项目已通过2009年国家物品编码中心推进工程项目的验收并获得“国家领先水平”的高度评价。实施追溯的葡萄成为2008年奥运会指定准入食品,顺利进入北京奥运村。

葡萄追溯平台主要完成以下几个目标:根据葡萄特点抽象出与质量安全相关的业务;实现葡萄资料信息化;将葡萄产品质量档案向公众公开。

消费者只需登陆“新疆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就能直接查询到葡萄的产地、采摘日期、净重、品种及种植农户的相关信息,还可以了解到包括产地环境,化肥施用等情况。葡萄追溯系统的研究及应用项目是继哈密瓜追溯系统的研究及应用示范项目后,又一个在新疆特色瓜果应用商品条码编码体系实现质量追溯的成功案例。

在葡萄包装上贴制追溯码后,消费者大大增强了对葡萄质量安全的信心,提高了对红柳河葡萄品牌的信任度,从而提高葡萄的销售价格,也为当地农民带来了巨大的收入。

新疆昌吉“天域蜜”甜瓜品牌实现全过程信息可追溯

按照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优势资源经济发展战略要求,2011年5月,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与新疆金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签属合作协议,开展绿色食品“天域蜜”甜瓜追溯系统建设工作:2011年6月,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对新疆金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培训,目前实施追溯的第一批近4万个“天域蜜”甜瓜已粘贴了“追溯码”,实现了产品的可追溯性。

依据质量安全追溯流程,按照实施追溯农产品的实际追溯过程,制作“‘天域蜜’甜瓜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宣传板、展示沙盘等,建成自治区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示范、展示、观摩点,宣传、展示“天域蜜”甜瓜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的流程及开展情况。

和田、喀什地区进一步开展质量安全追溯工作

2008年,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完成了和田皮亚曼甜石榴质量安全追溯系统项目建设,实施追溯的和田皮亚曼甜石榴进入家乐福高端销售市场。在“2009年新疆名优特及精深加工农产品(上海)展示会”上,实施质量安全追溯的和

田皮亚曼甜石榴,赢得了上海市民的信任和青睐。2008年11月5日,新疆家乐福超市举办了石榴节开幕仪式。皮亚曼石榴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是继新疆哈密瓜追溯系统和葡萄追溯系统研究应用示范项目后的又一个成功案例。目前皮亚曼石榴是自治区第一个打入超市使用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农产品。

2009年至今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又相继开展了和田地区薄皮核桃、安迪河甜瓜、红柳大芸:喀什地区喀什噶尔红枣、喀什噶尔木亚格杏、喀什噶尔石榴、伽师瓜;以及和田玉都枣等特色产品的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系统的研究及应用,使我区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达到了新的高度,取得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并为打造农业品牌和推动优质特色农产品进入高端市场,对提高产品质量,提升市场占有率,以及促进农民增收,起到积极作用。

政府大力支持新疆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建立

篇5

矽感成立于1996年,2012年集团资源重组成立了上海矽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矽感),总部由香港和武汉分部合并形成迁至上海市张江高新科技园区,并在武汉、深圳和北京等地成立了子公司或分公司。矽感集团是主要从事二维条码技术及相关产品的研究、开发、设计、应用、制造及销售的公司。矽感集团在中国二维码行业有丰富的经验,其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GM码为企业和消费者提供了重要的食品安全保障措施。为了对二维码技术及矽感集团有更多的了解,本刊记者采访了矽感集团市场总监朱伟先生。

记者:我们知道,食品追溯“追”的就是一个安全,那么您能介绍一下食品追溯都能为企业和消费者带来哪些好处吗?

朱伟:我认为食品追溯追的不仅仅是一个安全,还是一种科学监管机制,可以做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测、干预、实现预防为主的先进理念。实现“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的科学监管目标。非常符合当下食品环境的要求。如果食品企业实现了食品可追溯性,那么将会为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效益。

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可以规范企业的管理。因为食品追溯有着对食品生产全程监控的作用,所以可以让企业管理者更加了解自己的生产线,严格把关、控制各个环节,从源头避免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第二,可以规范食品行业市场。从产品出厂到消费市场,也依然难以逃脱“食品追溯”,它的追踪功能能够让食品生产商有效掌握食品的真实流向,从而避免同一产品不同批次的窜货事情的发生,以及假货、劣质货的侵扰为自己企业带来的诸多不利影响。

第三,可以让食品企业在第一时间查找到问题原因。如果有消费者投诉,食品企业便可根据二维码中所记载的信息进行追溯,从而找到问题所在,积极主动地将二维码溯源到的食品质量问题及原因通过官方权威部门向消费者公布,并快速做出反应,站在消费者的角度去提醒大家不要购买该批次的产品,这样不仅能够减少该事故对企业信誉、品牌的负面影响,有效维护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而不是被动地等待媒体去曝光披露,受尽人们唾骂与指责。

第四,可以在食品发生问题时精确召回。食品一旦出现问题,便会在消费人群中引起轩然大波,误以为只要是这类食品或者只要是这家企业生产的食品就是不安全的。如果企业有食品追溯这个管理环节,可根据追溯流程记录在案的信息及时查找问题原因,以及问题食品的批次,有从而有范围的召回,有效降低大面积盲目召回对企业资本造成的不利影响。

同时,食品追溯对于消费者自身来说益处就更多了,不仅可以让老百姓吃到安全放心的食品,让消费都轻松知道自己所买食品的原料来源、生产加工工序、储存方式、质量检测、物流等信息,实现公平买卖,还能够在出现质量问题时成为消费者维护权益的有效武器等等。

记者:二维码作为正在推进的追溯手段,与一维码相比有什么不同,其特点是什么?

朱伟:一维码的信息存储量小,仅能存储一个代号,另外,一维码安全性能差、标准也不统一,这些都限制了它的应用。二维码是用特定的几何图形按一定规律在平面(即二维方向上)分布双色相间的矩形方阵,记录数据符号信息的新一代条码技术,看上去像一个双色方形迷宫。在信息表达上,二维码能在横向和纵向两个方位同时表达不同信息,因此可存储的信息量是条形码的几十倍,并能整合图像、声音、文字等信息;在功能上,二维码不但具有基本识别功能,而且可显示更详细的产品内容。它不仅读取方便,还能节约纸张。

此外,二维码的特点还包括保密性好、制作成本低、容量大、编码范围广等。它还具有纠错功能,在污损的面积小于纠错能力所规定的百分比时,可以正常纠错复原全部条码信息。矽感科技独立自主研发的GM二维条码以其无死穴、抗污损性能强、抗畸变能力强的特性受到了众多客户的高度认可。

记者:据了解,贵公司的GM码是中国第一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二维条码,您能不能为我们介绍下该条码,其特点是什么?

朱伟:矽感科技GM码(国家标准号为GB/T27766-2011)是一种正方形的二维条码码制,该码制的码图由正方形宏模块组成,每个宏模块由6乘6个正方形单元模块组成。GM码可以存储一定量的数据并给用户提供5个可选的纠错等级,该技术国际领先。2007年荣获国家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奖。2008年12月被AIM Global批准为国际标准。

GM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保密性好、制作成本低、容量大、编码范围广等。在纠错等级允许的前提下,任何区域被污损都不影响识读(无死角)。超强的抗污损能力及纠错能力:允许污损出现在GM条码符号的任意位置。在污损的面积小于纠错能力所规定的百分比时,可以正常纠错复原全部条码信息。因污损导致缺边仍然能准确识读。

至此,矽感科技GM码也因为这些特点确立了在自动识别领域无可替代的性能优势。GM码的应用主要体现在物流、商品标识、票务防伪及电子凭证等领域中。

记者:请您介绍下GM码是如何实现追溯的?

篇6

随着我国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新型网络营销应运而生,让人们能够做到足不出户即可用网络体验到各种不同类型的服务,从而为大家的生活增添了情趣,提升了便利性。具体到农产品企业销售领域也是一样的。由于我国农产品生产的大发展,促进了网络渠道的农产品销售愈来愈多地进入到现代人的生活之中,也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提升了农产品企业的经营效益。然而,因为我国网络途径的农产品销售尚处于初级发展期,尽管近些年来研究者对此问题进行了研讨,但网络渠道的农产品营销还是存在着部分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加以认真探究,从而找到解决之策。

一、网络营销的突出优势

网络营销主要是指运用如今最为先进的网络技术,并通过数字化媒体以实现市场营销目的的重要策略。这一营销策略牵涉到物流行业、仓储行业以及运输行业等诸多领域,在推动本企业获得发展的基础上,也很好地促进了有关产业的进一步发展,目前已经发展为我国国民经济体系之中的全新增长点之一。因为网络具备了开放性、同步性、共享性以及便捷性等特征,加之近些年来网络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开始进入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得到了更多消费者的欢迎与好评。如今,大量企业逐步往网络营销加以转向,而且已经得到了可惜的成效,展现出网络营销的突出优势。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网络营销全面打破了时空之间的界限,让市场发展的前景变得更加开阔;二是这一营销方式具备了互动特点,能很好地促进客户和商家之间的积极沟通交流,而且还能推动本企业营销目标的落实。三是在网络营销环境之下,生产、维护成本出现了较大的下降,成为农产品企业的理想选择。

二、农产品企业网络营销的主要内容

一般来说,企业运用网络营销主要是用以推广自身品牌,搜集企业未来发展需要的相关信息,从而为广大客户提供服务和开展线上交易等。无可否认的是,运用在线交易能够极大地提升产品销售的成效,从而进一步提升本企业的经济效益。然而,农产品的体积往往非常大,要想运输与储藏均有较大的难度,加之农产品的产地与销售地较为分散,这就对农产品企业实施网络营销造成了非常大的阻碍。笔者觉得,完全可以全面运用客户对于农产品服务要求不高之特点来开展合理的营销活动。要把农产品网络营销之重心投入到对产品实施大规模宣传之中,而且还应当顾及服务和交易。立足于网络,能够搜集到非常多的实用性信息,从而保障农户能够在最快的时间之内通过网络了解各地农产品领域的市场交易信息,从而确保广大农户确实施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的种植、加工和营销方式。

三、农产品企业网络营销面临的突出问题

(一)农产品企业的网络销售体系不健全

鉴于我国相当一部分农村的上网条件还不够好,以至于农产品网络基础建设总体上比较落后,同时该平台也不够合理,无法确保网络交易之中各环节的安全性与可靠性。当然,这与当前网络信用体系还不健全具有直接的关系。即使不顾及安全上的因素,网络销售也具有交易之后的货款支付不便利、诸多农村民众网络意识欠缺、一些群众特别是中老年群体对网络销售没有足够的信任感。我国的网络销售政策也存在不足,以至于形成了对农产品销售工作的极大风险隐患。

(二)农村地区网络营销基础设施滞后

近年来,我国不断强化农村地区的信息化网络建设工作,已把农产品销售网络延伸至县乡以及交通状况较好的农村,但我国相当所的偏远地区农村尚未开展网络布设工作,尤其是在广袤的中西部地区,因为自然条件优越,当地农产品的品质十分理想,很受城市民众的青睐。然而,由于环境和资金等各类因素之制约,仅有少量农户购置了电脑,但即使有电脑的农村群众也会由于不懂得如何用或者是缺少网络专业人员进行指导,所以也难以有效地实施农产品网络营销活动。所以说,因为农产品网络营销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容易导致农民群众对于网络营销的信息掌握不够到位,甚至还会失去买卖农产品的理想时机。

(三)农产品企业极度欠缺专业网络营销人员

因为我国农村地区人口数量众多,而农村人口的总体素质又比较低,那些从农村地区走出的青年大学毕业生又不情愿回到农村老家就业,以至于在农村地区无法招到合适的网络营销工作者。这样一来,当地农民情愿外出长途跋涉直接到城镇上去推销自家生产的农产品也不喜欢网络销售手段。他们的顾虑是怕买方有可能会拖欠货款,部分买方同样也怕遭遇网络欺诈,以至于购买到伪劣产品或者收不到货等情况。同时,还有部分农产品网络营销人士因为农产品销售效益不高,对自身从事的工作简单消极地应付。

(四)农产品相关物流配送机制不健全

如今,我国农产品的具体分类还是非常地复杂,而且各种农产品往往缺乏规模化地种植,但是其需要对外运送的范围却极为广阔,而且需要运输的时间也异常长。在此基础上,我国的农产品物流通常还需要投入高效、优质、经久耐用的农产品保鲜设备,这就需要有足够多的资金进行支持,这对于目前尚处于发展之中的中国农产品企业而言具备了非常大的难度。

四、推动农产品企业网络营销的几点对策

(一)全面推动农村农产品网络营销体系建设

农村地区网络技术以及配套资金的持续投入,可以说是确保我国的农产品网络销售中诸多环节均能圆满完成的重要内容。为切切实实地确保我国农产品营销的信息化状况能够得到持续提高,相关政府主管部门一定要将农产品网络营销体系建设视为准公共产品加以投入,这样一来才能提高农村网络体系建设的质量。应当以我国农村地区农产品企业销售的满意度为标准强化各项具体措施,不断加快我国农产品网络体系转型升级之步伐,不断提升广大农村地区网络的推广应用程度,强化农村信息化平台建设。要努力应用农业相关网络以不断加快农产品市场营销之不断,力求在最大的限度上增强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营销者以及各位消费者对于农产品网络营销体系建设的了解程度,并且更多地利用这一体系来实施好农产品的销售、购买等活动。

(二)不断强化农产品企业网络销售基础设施建设

强化农产品企业网络销售基础设施建设一定要切实抓好以下三点:首先是要致力于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的网络运用能力。各地政府主管部门要聘请农业技术、网络运营等方面技术人员到当地农村尤其是农产品企业之中,千方百计地为农民群众讲解农产品网络销售的基础知识以及操作技能,而且还应当亲手教育农民群众怎样使用网络平台来销售自家所出产的新鲜农产品,进而提升其信息化操作方面的能力。其次是农产品企业应当实施科学化和规范化的管理手段。农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起一套全面而完整的农产品网络销售体系,而且还应当有专家予以负责,同时还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地接受上一级政府部门的督促检查。要通过邀请市场营销专家人才到一线讲课等形式来解决农产品网络营销过程中所存在的困难。

(三)精心打造高水平网络营销人才队伍

农产品企业所开展的网络营销并非只是销售产品而已,而是具备了极高的专业性以及业务性,所以一定要创建起一支高水平的农产品网络营销人才队伍。具体来说,应当做到三点:首先是要选好培养对象。应当注重于选拔那些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高度热爱农产品市场营销工作的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等加入其中。队伍之中的每位成员均应当做到能够独挡一面,独立承担网络销售的任务,具备极强的服务意识、社交意识、高度责任感、不断进取的精神以彼此团结互助的团队协作精神。其次是要强化专业培训。应当及时采用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之方式,对本企业的网络营销人才实施高强度的培训教育工作。前者主要是指组织安排市场营销人员外出参观学习别人的先进理念以及经验,并且到农产品企业中实地了解农产品的行情,实地到城镇居民小区、农产品商店以及农贸市场之中了解本地消费者对于农产品的具体需求,把自身所学理论知识和市场实际彼此加以结合,尽可能快地熟练运用网络营销的各项流程,并且结合到网络营销当中。后者主要是邀请相关专家教授讲解关于农产品营销学、管理学和公共关系学等内容,从而让销售工作者更为熟悉相关内容。最后是要实施严格考核。要始终坚持以农产品生产者的利益为核心,始终坚持以提升效率为内容,积极创新建科学化、合理化的农产品营销考核机制,通过考核来奖优罚懒,不断提升农产品销售者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四)全力改进农产品物流配送质量

农产品物流配送是农产品网络销售过程中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此项工作的成效必然会影响到消费者群体是不是能快速而安全地收到农产品。当然,这与农产品销售人员的信誉也是息息相关的,这就表示产品物流配送之效率会直接关系到网络营销的最终成败。但是,因为当前我国农村地区的物流行业整体上相当滞后,甚至部分中西部贫困地区根本无法进行物流配送,这就要求当地政府持续增加资金投入,全面创造出积极条件以推动农产品物流配送的各个环节均能得到强有力的落实。同时,在农产品物流业发展过程中应当注重于对农产品的保护,分别使用保鲜、防碰等措施实施更加严格的保护,尽可能地确保农产品物流配送过程中不会出现损伤。

五、结束语

总而言之,由于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的整体网络条件不佳,在技术推广应用上存在着相当大的不足,所以在广大农村地区积极推行农产品网络营销具有一定的难度,这就要求政府部门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千方百计地创造出良好的条件,从而为我国农产品企业开展网络营销提供必要的支持,当然,农产品企业以及广大农村生产者必须要彻底改变以往的思维习惯,不断提升对于新型技术、设施、设备之投入,并且积极打造出更多既富有实践经验有熟悉网络的高素质市场销售人才,这样一来,我国的农产品企业网络营销工作才能得到更好更快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周航 单位: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参考文献:

[1]杨盛琴,罗爽.农产品网络营销发展对策研究[J].中国商贸,2012(11).

[2]崔岩.农产品网络营销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吉林农业,2012(12).

[3]张佩卿.基于可追溯流程管理的农产品电子商务运营模式创新研究[J].商场现代化,2014(1).

篇7

中图分类号:TP277.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0439-8114(2014)01-0200-03

Traceability System Design for the Quality and Safety of Sea Cucumber Products

ZHANG Wen-di,YANG Zhi-yuan,YIN Xi-long,PAN Lan-lan

(School of Mechanical and Power Engineering, Dalian Ocean University, Dalian 116023, Liaoning, China)

Abstract: The crucial information of traceability system of sea cucumber products was analyzed, and the crucial information of the supply chain including farming enterprises, processing enterprises and sales enterprises was listed. With the database management system of Windows SQL Server 2005 and the environment of Microsoft Visual Studio 2005, a traceability system was developed with the language of C# and based on the .NET framework and applied in the tracing of the sea cucumber products with the support of Barcode and RFID tag technology.

Key words: traceability system; quality tracing; sea cucumber products; food safety

收稿日期:2013-06-25

基金项目:大连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

作者简介:张文迪(1991-),男,辽宁鞍山人, 2010级在读本科生,(电话)13342261861(电子信箱);通讯作者,

潘澜澜(1980-),女,吉林四平人,副教授,硕士,从事水产品质量控制与渔业物流规划方面的研究,(电话)18698652280(电子信箱)

近年来,国内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因此作为食品原料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也倍受关注。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努力寻求新的质量安全控制措施,追溯体系作为有效的风险控制手段被各国专家普遍看好。可追溯性定义为“通过登记的识别码,对商品或行为的历史和使用或位置予以追溯的能力”。一旦发现危害健康问题,可按照从原料上市至成品最终消费过程中各个环节所必须记载的信息, 进行追溯流向、回收未消费的商品、撤销上市许可等活动,以达到切断源头、消除危害的目的[1]。

海参是众所周知的优秀保健食品,全球的海参有1 100多种,而中国领土内已经发现100余种,海参种类、产地和加工方法的差异性影响海参制品的质量,海参(刺参)产于辽宁、山东、河北等北方沿海,是中国海参最主要的经济种类,由于其营养价值高而且药用价值广泛,因此在消费市场上也是属于高价位的水产品,但消费者对其质量及本身信息却知之甚少,以次充好、掺假使杂的现象频发,对于判断海参好坏优劣消费者往往无标准可循,同时海参养殖、加工时安全性信息透明度低,企业品牌效应明显,针对海参特点分析,通过对海参制品供应链全过程的分析,总结供应链中的质量安全关键因素,针对海参制品形成海参制品供应链的追溯体系,开发海参可追溯系统平台,从而提高监管部门对海参制品安全流通管理,以满足消费者获得安全海参制品的需求。

1 海参可追溯供应链分析及关键信息的确定

海参(刺参)制品需经过养殖、加工、流通、销售后才能最终到消费者手中。海参养殖场(捕捞区)、处理加工企业、流通环节的全程供应链节点所涉及的海参原材料、加工方法等信息都影响着海参制品最终的质量。这就需要在海参制品可追溯体系中建立体现供应链节点产品关键信息的食品安全及质量的控制指标,同时建立系统的海参全程跟踪与追溯指标体系。

针对影响海参产品安全的主要因素,借鉴相关的国家标准和HACCP体系对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藏等几个方面的规定,根据对供应链中污染来源的分析,筛选出海参溯源体系的基本信息指标和关键安全信息指标,建立系统的海参全程跟踪与追溯指标体系。借鉴的相关国家标准包括《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范》(SC/T 0004―2006)、《地理标志产品 大连海参》(GB/T 2070―2006)、《绿色食品 海参及制品》(NT/T 1514―2007)和《食品良好流通规范》(GB/T 23346―2009)[2-5]。可追溯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自然环境,包括水温、盐度与营养盐、水深与透明度以及潮流。②水发海参和盐渍海参的感官要求,色泽、组织、气味与形态。③理化指标,包括水分、蛋白质、净含量负偏差等。④卫生指标基本相同,包括甲基汞、无机砷和多氯联苯等。此外,不同供应链节点需追溯的指标体系也不尽相同,养殖过程中海参的胴体、内脏、体长和体重等数据是体现海参质量的重要指标,同时与其相关的环境因素也需要有所体现。加工过程中海参的含水量、蛋白质含量、脂肪含量、灰分以及糖分差别很大,同时复水性、烘干得率、盐分和泥沙含量也是体现海参质量的重要数据。在储存、流通和销售阶段,储存环境相关数据、运输方式和时间等也会影响海参的质量,在追溯系统中必须予以体现,养殖、加工、流通及销售企业追溯的信息种类如图1所示。

2 海参制品质量追溯体系的建立及实现方法

2.1 海参制品质量追溯体系的建立

可追溯体系可采用企业内部追溯和监管部门与消费者的外部追溯,企业内部追溯可以采用RFID标签和条形码为载体的标识方案。海参供应链节点企业、养殖场(捕捞区)、处理加工企业、流通及销售企业分别制定海参(制品)批次批号,确定惟一标识、产品标签。进行上述关键信息的记录,同时相邻的供应链节点间做好批次间信息的关联性记录[6]。企业通过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可追踪追溯产品的相关关键信息,实现海参供应链企业自身产品的质量安全监控。

相对于内追溯,海参制品质量的外追溯则是对整个供应链产品的追溯。通过运用条码、标签技术,确定海参制品的追溯号。通过对追溯号的查询得到整个产品在供应链中的信息,再通过各个企业提供的批次信息,追溯到相关的企业信息。外追溯主要是消费者和监管部门对信息的查询,是对于海参制品整体流程的追溯。

2.2 海参制品质量追溯体系的技术实现

2.2.1 需求分析 养殖、加工、流通、销售构成的整个物流供应链中的信息是一个个的独立信息群。系统的要求就是对这些信息进行整合、联系,从而实现查询、修改、增加等功能。不同的用户则对数据的访问有着不同的权限。用户要包含管理员、消费者、养殖企业、加工企业、流通企业、销售企业和监管部门。而各种用户要有相应权限下的增删改查功能。

海参制品质量追溯系统本质上属于一种MIS(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s)。因此可以建立一个统一的数据库(Database),使得在不同的客户端对数据库进行查询和访问得以实现。并且建立Web质量追溯系统,对数据库信息进行网上管理。无论对于内追溯还是外追溯都能实现信息的网络化管理。这样可以使数据异地同步化、异地可追溯化、查询简洁化。再结合条码标签技术实现追溯系统的移动化。使得海参制品的质量信息可以随时随地查询。

2.2.2 数据库设计和总体功能结构框架 对于数据库的设计,首先采用E-R方法对数据库的概念模型进行设计。养殖、加工、流通、销售企业数据是各种企业需要追溯的相关数据,因而将其作为数据库概念模型中的实体。而对于需要管理这些企业数据的用户,也作为一个实体。他们之间的E-R关系模型如图2所示,各实体的属性即为各企业在追溯时需要追溯的关键点(图中未标出)。

各实体的属性即为各企业在追溯时需要追溯的关键点。通过概念模型,建立数据表,设置各表的主键,完成数据库的设计。使用SQL结构化查询语言对数据库系统管理。根据不同的用户类型,将功能窗口分为7大模块,各模块的功能结构如图3所示。

2.2.3 具体功能实现 采用Windows SQL Server 2005, 编程采用Visual Studio 2005开发工具。运用.NET架构的开发技术,增加系统Web服务的支持。运用C#语言编写一个Windows应用程序,并使用SQL结构化查询语句对数据库进行增删改查。主要实现以下功能。

1)企业信息录入后,采用智能合格检测功能。系统根据国家标准自动判断相关信息是否在产品的合格范围内。消费者和监管部门可查询到合格与否的具体信息,加工企业信息界面如图4所示。

2)消费者界面提供基本查询和认证查询。运用直观的标志显示认证信息,并对消费者提供整个追溯流程的演示信息如图5所示。

3)监管部门通过对海参的供应链进行追溯,实现问题海参制品召回,寻找质量问题源头等功能,如图6所示。

3 小结

通过对相关国家标准和HAPPC体系的研究,针对海参制品供应链节点企业影响其质量安全的相关信息进行分析,并确定海参制品可追溯的关键信息。选用Windows SQL Server 2005服务器端操作系统和Microsoft Visual Studio 2005开发工具, 采用条码和RFID标签技术为载体的海参制品批次标识,基于NET架构运用C#语言开发了可追溯系统与平台,实现了海参制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

参考文献:

[1] 吕 青,王海波,顾绍平.可追溯体系及其在水产品安全控制中的作用[J]. 渔业现代化,2006(3):7-9.

[2] SC/T 0004―2006,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范[S].

[3] GB/T 2070―2006,地理标志产品 大连海参[S].

篇8

中图分类号:F307.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17)06-0047-12

作者简介:戴勇,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副教授、博士 (上海 200241)

一、引 言

随着食品安全问题的日益突出,食品安全治理最近几年来成为了一个研究热点,并且随着公共治理理念的提出,研究重点逐渐由行政监管转向了公共治理,强调高效、垂直、集中统一的行政监管机构,强调食品产业链“从农田到餐桌”监管过程,强调透明性和公众参与的监管主体等理念。公共治理模式成为目前的重要研究方向。目前的研究体现在以下方面:

分散的监管权力配置结构、监管独立性的不足、过于依赖行政方式的监管风格以及孱弱的监管基础设施建设,是制约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绩效提高的四大结构因素1。因此针对我国食品安全的治理模式的设计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研究十分必要,宋强提出了大食品安全的综合治理思路,包括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综合协调功能,明确食品安全机构的监管责任,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运行效率,促进国家食品安全监管公共治理模式的形成,由政府、市场与社会共同构成监管主体2。政府在依法履行监管职能、创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同时,应注重发挥消费者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已成为我国食品安全治理的基本方向。

在此基础上,如何设计有效的食品安全治理机制保障社会化监管等问题的研究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方向。由于食品安全事件是市场失灵的结果,因此作为公众利益人的政府,实行食品安全管制是弥补市场机制失灵的有效手段,其中信息的供给是重点。周应恒等指出食品安全问题根本上是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市场扭曲失灵的问题,增加食品安全信息供给是解决食品安全市场失灵问题的重要手段1,由于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在考核方式和信息传递等方面存在着激励失灵的问题,因此需要建立制度和信息结合的治理方式2,如政府应加大信息披露的补贴3。

同时食品监管是各利益主体博弈的结果,因此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选择是消费者、生产商、政府等利益团体博弈的均衡解,吴元元提出了声誉机制,借助无数消费者的用脚投票将是一种有效的社会执法4。杨光飞认为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微观层面上表现为我国食品行业责任伦理的缺位以及相关监管部门行政伦理的缺失,需要重视经济伦理观念和市场实践的有效结合。5

围绕着治理机制的实现,食品安全治理的公共政策手段包括经济公共政策如强调政策对市场机制的弥补作用、重视分析政策的经济影响以及社会公共政策如强调教育和知识在食品安全保障中的作用、分析社会共同监督食品安全的公众参与机制和方式6。在食品安全治理的行政监管政策研究上,目前的研究大多从企业行为角度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经济激励政策,社会政策的研究则相对关注不足。研究中虽然涉及了消费者、社会组织等在食品安全保障中的重要作用,但是对食品安全保障的社会参与机制等的研究尚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综上所述,由于食品的信任品属性,食品安全问题存在着外部性、信息不对称、公共产品的特点,单独的政府和市场本身无法完全解决当前存在的各种食品安全问题,必须通过社会共治的方式去弥补单一监管机制的缺陷。但目前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研究还有以下几个方面内容需要进一步探讨:

一是研究对象的局限。对食品安全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消费者行为、企业行为的探讨上,对社会组织、政府管理的研究仅仅局限在体制和法规等范围7,没有深入的讨论社会共治主体在食品安全治理机制中的定位和作用。二是食品行业分类众多,既有大型企业为主体的现代化食品加工制造业,又有小企业小作坊式的农副产品加工业,这却是我国食品行业的常态,对这些小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管研究还很薄弱,这也造成了目前社会共治模式的探讨缺乏针对性。三是大多数研究都是基于发达国家以新技术和微生物风险为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的参照,没有意识到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事件主要是基于食品供应主体机会主义行为导致。四是对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方面技术与制度结合的研究很少,缺乏改进监管工作绩效的基本依据和路径研究。因此,对我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制的重塑及相关治理政策的完善研究显得尤为迫切。

二、供应链可持续治理框架下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模型设计

(一)食品安全共治的关键要素:供应链的视角

大量产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为研究食品安全治理提供了有效的支持,但是对这些事件的解读往往针对的是单一事件,而且解读的角度可以从质量、公关、财务等方面多角度展开,王常伟、顾海英对食品安全事件进行了供应链区分,认为供应链环节、主体等才是区分食品安全事件的有效维度8。基于供应链的视角,我们容易发现食品安全与供应链存在着密切的关系:(1)食品行业是供应链高度分散产业,分散的全球供应链意味着风险控制的难度增加和事件处理的时间增加以及相应的后果严重,因此供应链的成员、层级、决策方式等供应链的内部构成将影响着供应链的风险管理,导致食品行业风险的识别、风险管理、信誉管理等供应链风险管理体系较弱。(2)食品安全与供应链利益相关者关系密切。除了供应链的内部结构之外,食品安全还与消费者、行业组织等其他供应链外部成员密切相关,从食品安全事件的后果和损失中我们发现这些成员构成了事件后果和损失中较大范围难以简单量化的损失,如社会影响、环境破坏等对于安全治理起着十分重要的影响,这些因素我们可以借用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s)来定义,其范围要比股东、投资人等狭义的利益相关者要宽泛一些,可以更好的反映食品安全的经济、环境和社会责任。其中,大部分食品安全事件都与政府的监管不力有着直接的联系,美国的花生酱事件虽然是由微生物感染引起的,但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监管不力的责任不可推卸,中国的三聚氰胺奶粉则与政府部门管理混乱、导致供应商的道德风险的监管不力密切相关。(3)食品安全事件处理带来供应链持续发展的要求。食品安全的大部分案例从事件发生到治理完成,短的需要赘鲈拢长得往往横跨数年,甚至反复发生,如蒙牛几年内发生了几十次,因此解决食品安全的问题需要建立长期的可持续发展的思路。

在供应链环境下,食品企业的研发、制造和销售都需要整个供应链的配合,供应链的结构、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对食品行业的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构成了重要的影响。因此我们认为食品安全治理的关键在于如何适应供应链结构,保证供应链主体作用的持续有效发挥,即供应链可持续治理理念的引入对于食品安全的治理机制完善十分重要。

(二)供应链可持续治理的特点和要求

可持续供应链管理(Sustainable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SSCM)是指通过系统地协调跨组织的核心业务流程,对组织的经济、环境和社会的三重目标进行战略的、透明的集成和实现,以提高企业和企业所在供应链的长远经济效益。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有效的治理机制是关键。Monks and Minow定义治理机制为用来保证企业能够实现长期可持续价值的决策结构1,考虑到供应链的视角,我们将可持续供应链治理机制定义为焦点企业通过对内部部门、供应链成员企业和利益相关者关系的管理,将供应链的市场参与者和非市场参与者整合在一起以构建企业可持续能力的决策管理与实践过程2。

一个有效的供应链可持续治理机制应包括治理系统设计、政府及公众参与、志愿者组织和信息技术保障的共同作用3,其中包括了市场交易型、社会关系型、政府监管型等多种治理模式。

不同的治理模式我们可以从两个维度来描述其特征,一个是合作还是非合作,另一个是正式还是非正式。关于合作,企业可以运用其市场地位和力量保证可持续战略的推进,或者在非合作的情形下,焦点企业依靠共享、合作的方法去定义治理参数和实施对供应链伙伴的决策影响4,在可持续供应链的研究中,合作和共享的机制成为一个有效的工具5。在可持续治理的框架下,社会化的作用加速了供应链之间的信息交换,成为平衡传统力量的新的合作机制6,这就使得供应链可持续治理机制的合作性特征愈发明显。关于正式和非正式,正式的治理机制的决策需制定遵循清晰的规则和过程1,包括政府机构制定的成文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化流程、冲突解决机制条例等,正式制度往往与激励和惩罚相联系。非正式制度是在社会交往中长期形成的,对行为产生广泛约束但未成文的行为规则,包括价值观念、伦理道德等。非正式制度主要体现了社会力量对企业决策行为的影响,其对行为选择只具有自律性约束力和道德约束力。

因此在供应链可持续治理的要求下,我们对于食品供应链可持续治理机制的设计希望将供应链利益相关者在治理结构中的作用通过正式/非正式,合作/非合作的治理模式的选择,实现市场、政府、社会等多方影响下的均衡,以体现供应链主体共同作用下的治理模式特点。

(三)供应链可持续治理分析框架的构建

围绕着供应链可持续治理的要求,Li等基于主体-结构-影响因素-治理模式的思路,以快速时尚产业为例建立了可持续治理的框架2。考虑食品安全的治理需要,本文将在其模型的基础上进一步从治理模式延伸到制度设计和保障手段,建立供应链可持续治理框架下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模型(如图1所示)。

1.目标:基于可持续供应链的三重底线:经济、社会、环境,我们将食品供应链的治理目标同样设定为这三个方面。

2.主体:根据利益相关者影响的思路,从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界定治理主体,我们将直接参与供应链的企业称为内部利益相关者包括供应商、制造商和零售商,将不直接参与食品供应链但对供应链产生影响的机构、组织和个人设定为外部利益相关者,包括政府、社会组织、消费者,其中的社会组织指的是与食品供应链相关的第三方机构、NGO组织,例如认证、检验、鉴定等组织。

3.结构:不同供应链结构下供应链内部主体之间的地位和力量的不对称程度对治理产生了不同的影响,Gereffi等归纳了市场型、模块型、关系型、领导型和层级制五种典型的全球价值链治理方式3。在可持续发展的供应链治理中,基于合作性的区分,我们选择市场型、领导型以及关系型三种供应链结构作为研究对象。其中市场型结构主要反映基于供应链的合作,是一种依托市场的团队式供应链,领导型结构强调供应链核心的作用,关系型结构则是一种弱联系的供应链结构,这三种供应链结构在食品供应链中普遍存在。

4.影响因素:我们依托供应链的结构设定,考察对该结构下的主要影响因素,我们从内部参与主体特征(供应商能力和核心企业的领导性)、交易关系特征(供应链网络和交易复杂性)、外部参与主体的特征(消费者需求特征、政府监管能力和NGO能力)三个方面设立治理影响因素,对不同影响因素作用下的治理机制进行研究。

5.治理模式:基于主体-结构-影响因素的设计,我们可以归纳出适应不同供应链结构、影响因素主导下的供应链治理模式。

6.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制度设计:根据不同的治理模式,我们梳理出主要的治理制度,并从以下几个方面M行制度设计:①责任认定:层层追溯、相互制约的违法企业责任认定和惩罚。②监管激励:依托政府立法监管,鼓励社会组织及消费者参与监督。③市场声誉:利用市场和社会治理形成的声誉体系,形成食品行业的行业自律。④信息共享: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公共治理中加强透明性和公众参与的要求,构建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参与的新媒体环境下的信息共享机制。

7.保障手段:在制度设计的基础上,我们考虑技术保障手段来保证治理机制的实现,包括:①建立社会共治信息的云平台,畅通公众参与渠道;②推行可追溯系统标准化建设,利用可追溯系统,建立责任认定,辅导企业实施可追溯系统;③建立食品信用档案,实施均一化的信用评级标准;④教育培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育和发展第三方检测等社会中介组织,提升其自身能力和公信力,引导公众积极、理性、合法、有序地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管理。

三、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模式研究

基于SSCM的食品安全治理分析框架,并参考Bush等关于可持续治理模式的研究1,我们提出如下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模式(如图2所示)。

(一)治理模式Ⅰ:核心企业 CSR主导型

该模式的供应链呈现出核心企业领导型的供应链特征,供应链围绕着一个领导企业展开,往往是食品的制造商或者零售商,如食品跨国公司主导的供应链模式。这种类型的供应链治理主要受到了核心企业可持续治理能力的影响,核心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的可持续性是该类型食品供应链治理的主要影响因素,呈现出内部治理的特征,该模式治理的主体是供应链核心企业。外部的利益相关者通过对核心企业CSR实施的监督来实现对于食品安全治理的影响。核心企业是连接供应链内外部的桥梁,对政府、消费者及社会团体传递来的治理要求进行转化,通过公司CSR的表述一起传递到供应链的上下游企业。

两类社会共治主体是该治理模式的主要外部影响因素。首先是政府,政府部门通过对核心企业CSR的监督,以及相应的行政干预、法律诉讼实现对企业内部CSR实施的影响,政府可以通过建立食品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俗继逑担来监督和引导企业完善CSR。其次是消费者,消费者对核心企业CSR报告的关注,CSR实施后产品的消费响应对于企业推行CSR具有积极的作用。

该治理模式的主要制度设计可以体现为政府规制为主,市场声誉为辅,政府应充分发挥立法作用,完善食品企业CSR的法制建设,如社会责任标准SA8000,环境标准 ISO14001,对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起到强有力的引导、管理和监督作用。将相关的CSR融入食品企业管理规定,引导和推动食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建立合理的食品企业社会责任评估体系和相应的信用档案,客观公正地评估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状况,并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管理和监控。

(二)治理模式Ⅱ:供应链交易主导型

与模式Ⅰ不同,治理模式Ⅱ的供应链呈现出规范的供应链结构特点,供应商、制造商以及零售商在外包的基础上形成了合理稳定的分工,供应链之间的合作规范有序,如工业化流水线下的食品加工业,由于长期稳定的供应链的交易关系,使得企业之间形成了可以依赖的信任合作基础,因此链内的合作治理是该治理模式的主要特点。在这种模式下,供应链的交易机制、成本成为影响治理模式的主要因素,一方面传统的交易成本理论可以发挥作用,通过市场价格等交易要素的传导可以实现治理信息的链内企业的传递,另外一个方面,稳定的供应链伦理的形成将会为该类食品供应链可持续发展构造良好的氛围,这是一种依托市场规范、供应链内部交易关系的治理模式,与此相适应,外部的社会共治主体中社会组织和消费者主要起到对于交易合作关系的监督作用,通过监督形成有效的供应链内部治理机制。

社会组织如媒体,可以通过对可持续发展合作成功的典型供应链企业进行宣扬,营造良好的供应链伦理道德氛围,消费者作为供应链的客户端可以通过用脚投票的方式,倒逼供应链的可持续治理。

在该模式下,供应链可追溯系统将成为非常重要的保障手段,对于食品安全的责任认定和交易成本的激励惩罚将起到关键的作用,由于供应链企业间成熟规范的合作关系,对于可追溯的实施难度也会下降。

(三)治理模式Ⅲ:利益相关者主导型

该模式食品供应链治理的难度在于大量的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在中小型企业为主体的食品供应链中,如农副产品加工,该供应链结构既不存在具有领导地位的核心企业,又不存在规范有序的供应链合作层级,而是体现出一种网络状的供应链结构,企业和企业之间的关系不是十分紧密,是一种松散型的结构,因此内部的交易因素不足以发挥治理的作用,不仅是核心企业层面的CSR,也不仅是供应链内层面的协调合作,而是一种更广泛层级的供应链内外的相互作用,外部关系主体是该类供应链的治理的重要影响因素,外部利益相关者的介入并贯穿供应链始终是该类供应链治理的关键要义,这是一种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公众力量的多元化的平台型治理结构。

在该治理模式中,外部利益相关者不仅仅是简单的监督作用,而是主导了整个的供应链治理,作用如下:

1.政府:政府可以依托诚信系统,建立法律框架体系,建立标准化的可追溯流程是部门监管的重要方法也是降低交易成本的关键,食药监、质检、贸易等政府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可追溯流程的标准化建设降低安全交易风险。另外政府可以通过对公共信息平台建设的引导和扶持,鼓励第三方机构为企业可追溯系统的实施提供基础性的平台架构。

2.社会组织:第三方组织如检验检测、咨询、教育培训等社会组织在该治理机制中将发挥重要的作用,例如独立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是监管资源的有效补充,GFSI(全球食品安全倡议) 就是一个全球食品贸易的认证机构,美国FDA在2010年对进口食品安全监管上专门引入了第三方审核机制。在欧洲,DNV、SGS、英国食品标准局的食品欺诈检测机构FFAU(The Food Fraud Advisory Unit)等处于政府和企业之间的第三方机构和非官方组织,拥有丰富的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和强大的食品安全标准检查能力,在食品安全的治理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许多第三方主导的认证成为全球食品安全的重要标准,如Global GAP就是适用于全球范围农产品认证的自愿性私人标准。

同时社会媒体在食品安全中的作用同样重要,一方面媒体的报道对于食品安全的信息披露、监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其中新媒体例如微信对食品安全的治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1,另外一方面媒体为迎合公众需要产生的畸形的报道也是需要规范和引导的。

3.消费者:消费者的参与也是社会公众的重要组成部分,消费者的态度、觉醒、消费者的评价排名以及消费者协会等相关机构对于食品安全执法、源头发现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消费者通过与制造商的合作联盟,建立生产者―消费者联合型社会组织,直接参与到生产决策中,西方社区支持农业组织(Community Support Agriculture,CSA) 就属于这一类型的社会组织,截至 2007 年美国的 CSA 型组织便达到12549个。近年来,我国都市中蓬勃兴起的“租地种菜”联盟也是生产者―消费者联合的新尝试1。

利益相关者主导型治理模式的制度设计丰富和多样化,政府的立法监督、信息披露―传播―反馈整合基础上的信息共享、根据可追溯系统的责任认定机制、市场声誉机制都是有效的制度组合,可以充分发挥利益相关者对于食品安全治理的主导作用。

该治理模式主要依托信息共享平台和可追溯系统来实施保障。首先是依托可追溯系统,建立基于RFID/条形码的可追溯技术和包含item级/ batch 级以及case级的可追溯层级系统,利用可追溯系统实施one up one down 的食品可追溯。其次是依托信息共享平台,首先构建信息生产的编码系统,实现有效追溯信息的记录与分级,第三利用编码系统,基于条码标签/RFID建立信息披露准则、传播途径,最后考虑大数据技术下的消费的信息反馈与评价。从信息共享、技术集成等方面构建这样一个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关键控制点的方法实现对信息各阶段的监督控制。另外,教育培训也是该治理模式的重点,通过教育培训激发消费者意识和社会媒体组织的规范性运营。

(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模式的比较

我们将上述的治理模式进行比较(表1),发现三种社会共治模式,具有不同的特征:

首先,核心企业主导型,是一种链内核心企业(in chain)为权威力量的治理模式,其对供应链相关成员的合作型要求有所降低,对其的治理是政府立法监管为主,社会监督为辅的正式的治理机制。

其次,供应链交易主导型是一种依托供应链交易规则沿着供应链结构层级传递(of chain)的治理模式,供应链的正式合作关系是该治理机制的基础,政府通过交易规则的监督,社会力量通过供应链伦理,用脚投票等方式影响到了供应链内部治理的伙伴选择、流程、绩效。

第三,利益相关者主导型则是一种链外治理力量渗透到链内的模式(through chain),该治理模式强调社会力量对供应链从投入到产出的全程的贯穿式介入,利益相关者成为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托非正式的社会道德,是利益相关者共同合作的结果。

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模式的案例研究

根据上述的食品安全共治模式,我们将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进行验证。在食品安全的研究中,零售端的食品安全尤为突出,因此我们以零售链为例(retailer chain)进行研究。我们考察三种常见的零售链:

(一)自有食品链

该供应链主要依靠零售企业为核心,如连锁店的大型零售商,他们往往在销售品牌食品的同时,也会生产销售自有食品(Private-label),根据统计,自有食品的销售往往呈现出逐步增长的趋势, 在欧洲部分地区,市场份额占到20%左右。这里我们以英国的Tesco为案例来分析该类企业是如何依托CSR管控自有食品安全的。

Tesco的企业社会责任主要包括:①经济责任,向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或者服务;②环境责任,关注环境保护,避免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等;③伦理责任,确保食品质量,确保消费者身体健康,及时召回缺陷产品;对员工提供安全保障和相应培训;其中转基因食品、杀虫剂使用和重金属超标以及有机食品的关注是CSR中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依托Tesco的社会责任体系,Tesco开发了3800自有品牌产品。Tesco公司对于所有的自有品牌产品,严格甄选合作伙伴,由经验丰富的技术经理专门负责管理与指导,对供应商的生产、加工制订了一系列的社会责任标准和行为准则。产品上市后通过专业审核人员的供应商监督、技术经理对工厂的无预警随机拜访等等,帮助供应商提高其生产质量或其他技术能力,使供应商成长为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同时,Tesco委托国际知名的独立检测机构及政府检测机构对产品定期进行监督检测,确认产品符合BRC(British Retail Consortium)及Tesco内部的要求如TNC(Tesco Nature Choice)、TFMS(Tesco Food Manufacturing Standard),对供应商的企业社会责任进行监督。同时,供应商需按要求在生产质量管理系统中建立产品追溯体系,以确保制造商的原辅料的来源及实际生产过程可追溯。其中,英国政府通过对BRC标准的支持,要求Tesco定期公布社会责任报告,促使Tesco通过强化CSR的实施来保障食品,消费者通过对CSR的关注,影响到了企业食品安全的治理。

从上述的案例我们可以看出,Tesco自有食品链的监管中主要依托了Tesco的CSR,将其标准流程作为供应链食品安全管控指南。

(二)品牌食品链

该供应链指的是依托供应链关系,零售商负责销售制造商的品牌食品。考虑到研究主要是以零售端为对象,因此我们选择零售端和制造商(供应商)的合作型案例。其中合作社作为新鲜农产品供应链中一个有效的组织形式被广泛的使用,我们以荷兰草莓生产合作社的案例来分析,在该案例中草莓供应商(农户)和零售商建立了纵向一体化的股权结构安排,研究表明依托供应链层级的合作社模式比单纯依靠市场治理的合作社模式取得更好的食品安全绩效1。

荷兰的某草莓供应商建立的合作社有354名成员,以自有品牌的方式销售产品,年销售额为3亿欧元,其中75%的销售是通过直接与零售商签订合同完成的,零售商通过股权投资的方式参与了合作社的治理。合作社负责生产基地建设、技术和信息提供、农产品检验。在合作社内部,投票权按照一定的产量比例进行分配,该合作社投资建立了自己的物流公司,提供包装、配送服务,每年都有针对新规则、新设备、新产品的成员培训,建立了食品安全的保险制度。该合作社成员的治理程度较高,通过社员大会与信息披露制度,供应链成员之间的信息交流通畅,合作社与成员之间形成了监管机制、检验检测机制、信息共享机制、产品追溯机制等,是保障合作社质量安全控制的关键所在。

合作社与零售商的对接是以草莓为媒介,以合作社、零售商为实施主体,基于供应链实现。合作社通过合同向零售商供货,能够获得稳定的收益和持续发展的空间。零售商直接从产地采购,能够稳定货源,降低采购成本,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这种稳定的供应链结构通过零售商的股权投资得到了进一步强化。

该治理机制主要通过合作社的制度安排,通过纵向一体化的股权结构有效降低供应链内部交易成本,依托供应链内部层级的交易型治理机制能够很好的保证食品质量和安全。其中外部的治理力量主要通过对内部交易治理机制的监督和强化来实现有效的食品安全防范,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者主要通过GlobalGAP认证来实现监督,消费者则通过对产品的购买来表达意愿,案例研究结果表明,合作社食品安全控制主要依赖于供应链内部结构的治理,食品安全机构的支持力度高,治理机制比较正式化。

(三)松散市场链

在零售链中,还有一类属于依托批发市场、交易市场的一种供应链,在该类供应链中没有严格的层级体系,供应链伙伴关系不紧密,属于一种松散的市场的食品链,这种供应链由于缺乏来自供应链内部治理力量的约束,主要靠社会共治完成即利益相关者主导,我们以水产品中的小规模渔业为例,来探讨该类供应链的治理。

小规模渔业是全球重要的海产品提供方,占据了全球渔产量的50%,由于小规模渔业的规模小,尽管小规模渔业中有零售商的直接采购,但依托交易市场如水产批发市场进行交易是其零售链的重要组成部分,销售几乎全部是在现货市场完成的。与小规模渔业的可持续发展的环保问题一直是小规模渔业的重点,但同时食品安全也是其重要组成部分,最近这些年多尺度的治理模式(Multi Scale Governance)逐步成为主要的模式,如墨西哥加利福尼亚湾的渔业1案例的研究,从中可以发现多尺度的治理方式下政府、利益相关者、消费者都可以参与到其中。其中墨西哥加利福尼亚湾的治理模式如下:

首先,隶属于农业部的全国渔业和水产业委员会(CONAPESCA)整体负责渔业的食品安全问题,旗下的国家渔业研究中心(INAPESCA)负责科学和技术的部分,议会通过一系列的法律制度来保证利益相关者能够参与政府决策、提供食品安全建议给政府部门。其次,利益相关者通过NGO等社会组织的安排参与到渔业计划、生产、物流配送、市场交易等供应链环节的决策与监督。第三,在市场交易方面,主要通过产品的质量检测来防范食品安全。第四,消费者可以通过追溯系统查询产品信息来源。

这种多规模的治理模式在层级上可以分为基层和上层。在基层通过渔民合作社建立自治机制,并在渔民合作社的基础上逐步汇总,形成地区性的渔业联合会,然后再汇总到全国层面的渔业联合会,其中最大的一个,包括32个地区组织,2685个合作社。多参与主体互相联系、合作管理是多尺度治理模式的主要特点。

我们注意到,在墨西哥加利福尼亚湾的渔业治理模式中,NGO发挥了重要的作用,AGS(Alto Golfo Sustentabl)就是一个多利益相关者的NGO,其成员包括工业和手工渔业部门、虾营销公司的代表,以及国家和国际非政府组织的代表,致力于保护生物多样性和食品的安全,帮助政府推行了梭子蟹渔业管理计划。主要作用包括:①NGO深入参与到渔业供应链从投入到产出的全程(例如生产计划、物流)的整个环节,为企业提供决策建议。②NGO不仅帮助小规模渔业建立了从底层的合作社到上层联合会的联系,更重要的是帮助这些合作社获得了参与当地渔业规划的决策权力。③NGO帮助建立了水产品信息共享的网络平台,实现供应链的信息共享,如统一的市场信息平台,建立供应链成员间正式和非正式的信息沟通渠道,值得注意的是,NGO等利益相关者建立了社会学习机制,通过学习教育、贯彻食品安全的要求。通过设置基金,鼓励食品安全的研究。④食品安全标准的建立,NGO大力推行MSC(The Marine Stewardship Council)标准,帮助建立海产品可追溯性产销监管链体系,例如建立了下加利福尼亚龙虾的MSC认证。

墨西哥加利福尼湾的渔业治理模式可以看成是一种基于NGO的利益相关者主导的治理模式,这种模式充分发挥了社会组织的治理作用,在政府制度、渔业市场和第三方标准之间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桥梁。

三种不同零售链的案例丰富了前述的治理模式理论模型,对其总结如表2所示。

五、结论与建议

论文通过对食品供应链可持续治理的研究来解决社会共治的制度安排和治理机制问题,基于主体-结构-影响因素-治理模式的供应链可持续治理框架,设计了核心企业CSR主导型、供应链交易主导型以及利益相关者主导型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模式。

从基于供应链可持续治理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模式的分析中我们发现,在不同的供应链结构下,社会共治主体发挥不同的作用,三种治理模式从法律监管、交易流程完善和信息平台提供三个方面提出了治理的目标和方向,政府作为其中的重要一环,在规范和激励社会共治力量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过程中发挥基础性的引导作用,因此我们认为政府的作用应该着眼于以下方面:

(一)完善的立法体系:为监督执行提供法律基础,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

因此我们应该以食品安全法、消费者保护法等基本法的构建和完善为依托,建立法律框架体系,在基本法的基础上,一方面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如第三方组织介入的可执行条例。另外一方面,完善信息披露系统,强化对核心企业CSR的监督要求,建立社会信用档案,完善监督机制,积极鼓励和倡导社会媒体包括新媒体通过大数据、即时通信技术等新型技术加强监督,关注舆情监控,推动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及可追溯系统的建设。

(二)标准制定与流程完善:实现政府制定标准,依托社会组织实施

在内部交易为治理主体的供应链中,政府应通过流程的规范来引导交易中的食品安全。全球可追溯的标准和流程的主要制定者GS1就是一个非政府的第三方组织,当然我们国家目前不具备这样的社会组织,发挥不了完全的标准及流程功能,但是我们可以两步走,一方面,政府通过食品可追溯标准的制定和导入的行政治理方式影响食品供应链决策,另外一个方面,利用社会中间组织的监督职能,建立完善的召回及追溯实施流程规范,政府应通过社会服务购买、税收减免、转移支付等方式,大力培育召回检测、信息、可追溯实施辅导等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鼓励担任可追溯流程的实施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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