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8 17:3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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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X922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s).2012.04.22 文章编号:1672-3309(2012)04-49-02
改革开放以来,全国的中小企业数量每年都在快速增长,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几百人要监管上万家企业的安全生产,人力明显不足;在技术上,随着科技的发展,企业也是朝着更加专业化的方向发展,安监工作人员的安全检查技术已跟不上行业的要求。在企业里,负责安全生产的部门大多缺乏专业的安全技术知识,有些企业是为了应付检查,安监部门检查什么就做什么,不检查就不做,还有一些企业想做好,但又没有专业的整改方案,不知道如何做。诸如此类的问题,在引入安全托管服务后,都可以得到很好的解决。基于此,深圳市开始尝试安全托管服务,帮助安监部门履行部分监督职责,同时安全托管服务中介组织为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提供整改方案、监督整改执行等一系列的创新举措,随着这一服务的不断推广,安全生产问题在深圳市有了明显的好转。以深圳龙岗区为例,实施安全托管服务前,区内86%的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无人管,施行托管服务后,区内的企业伤亡事故发生率同比下降42%;再以龙岗区内的龙辉电路板有限公司为例,2006年发生1起死亡事故,4起工伤事故,在接受中介机构托管后,2007年安全生产现状有了很大改观,再没发生过事故。可见,企业安全托管服务是非常有效果的。在深圳的成功经验下,带动了成都、宁波等地也开始引入安全托管服务。
一、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的现状分析
以吉林省为例,中小企业数量占总企业数量的98%,且中小企业数量还在快速增加,尤其在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的带动下,势必会吸引更多的企业和投资者前来投资。根据调查:2010年仅长春市一地的中小企业就已经达到54381家,众多的中小企业在为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安全生产问题也日益突出,伤亡事故多发。据统计,2010年全省中小企业伤亡安全事故342起,死亡389人,重特大事故还时有发生,平均每年都有1-2起。由于监管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保守估算会在3000家以上,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上述问题已得到省市相关领导的重视。因此,大力做好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已经成为当前安全生产领域的重点,事关地区经济是否可持续、健康的发展。
在安全生产监管上,政府需要转变角色,需要借助中介组织的力量才能更好地,更有效的发挥监管作用。政府职能的转变与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是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只有大力发展社会中介组织,才能提供政府职能转变赖以生存的土壤,同时,要想推动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又需要政府职能的彻底转变,否则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便失去了动力,成为无源之水,走向衰亡。[1]引入安全生产托管中介组织将会对安全生产监管起到重要作用。
二、同安全托管试点城市比较分析
目前,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规划内的中小企业大概有12万多家,从发展前景来看,四年后先导区内的中小企业预计会增加至20万家以上。据调查,深圳市2010年底有32万家中小企业,深圳市是安全托管服务做得最到位的城市,在试行的几年里,签订托管服务的企业已经达到1万余家,而且还在不断的增加。按照这个比例,吉林省内需要安全托管服务的中小企业将会有3000家以上,随着先导区的规模扩大,中小企业数量增加,需要托管服务的企业将会更多。
一、明确敬老院、托老所管理职责。
街道分管领导是敬老安全管理服务工作的等一责任人,院长为直接责任人。街道要与敬老院、托老所签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人,具体抓好敬老院、托老所安全管理服务工作。同时聘请管理人员,监督落实服务人员的岗位职责任制。
二、严格遵循入住程序。
按照《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2010〕第37号)的规定,街道、敬老院、托老所应根据五保对象申请,与所在村(居)委员会及本人签订《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供养协议》、《敬老院、托老所入住协议书》,安排五保、托老对象入住。建立个人基本信息档案。敬老院组织五保对象认真学习《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院规以及上级业务部门的相关文件,增强法治观念。
三、建立完善管理制度
敬老院、托老所要建立健全《敬老院管理服务公约》、《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安全保卫制度》、《会议学习制度》、《请销假制度》、《卫生保洁制度》、《经济与则务制度》、《供养人员分级护理制度》、《院民公约》等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敬老院、托老所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细化责任、落实到人。工作人员佩证上岗,外出老人戴证出行。
四、切实履行职责。
督促敬老院、托老所工作人员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擅自脱、离岗,未经同意,在院老人不得外出。确需外出的要严格履行出入登记手续,以防老人走失;随时掌握老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调解之间的矛盾,杜绝意外事件发生。
五、确保安全防范到位。
加强敬老院工作人员、在院老人的安全教育,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时查找各类安全事故隐患,重点做好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等工作。严禁在室内外堆放柴火、烟花爆竹、汽油、煤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灯头,确保用电安全;严禁在室内吸烟和擅自用火用电取暖;严禁食用霉变、过期食品。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无意外伤害、无非正常死亡、无院民走失、无重大火灾和房屋倒塌等事件发生。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程序及时上报,不得漏报、瞒报、迟报。
六、建立每日巡查制度。
重点关注五保户托老老人衣食起居和身体状况,确保饮食饮水卫生无污染。室内外环境干净整洁。加强用电管理,对损害的线路及时修复,避免竞外事故的发生。
七、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敬老院、托老所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期间做到安全隐患排查到位、点名查房到位、夜间巡查到位、设施设备检查到位、应急处置及时到位,防患于未然。
八、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因院、所领导不重视、防范措施不力、制度不建健全、执行不到位等原因造成敬老院、托老所安全管理服务事故的,实行责任追究制。并视其情节轻重提请区政府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实行问责。
**区牌楼街道办事处
牌楼街道
一、校外托管机构产生的社会背景
随着素质教育的深入贯彻落实,为减轻学生负担,小学生放学的时间有所提前,与此同时也加重了家长对孩子看管、教育和安全方面的担忧,特别是学生下午两三点钟放学后这段时间,家长基本上都在忙于工作,顾不上照顾孩子。此外,一年一度的寒、暑假对于上班族的父母来说,谁来照看假期中的孩子,也成了他们最头疼的事。于是,一种专门负责临时照看、接送、辅导孩子的托管机构应运而生。
二、校外托管机构发展现状
由于场地、环境、办学实力等因素限制,托管机构的规模、条件和服务水平良莠不齐。
1.办学条件
通过调查了解,托管机构多设置于小学学校附近及社区周围生源充足的地方,有的设于民宅,拥有2~3间屋子,1~2个从业人员,十几张桌椅,设施较为简陋,卫生环境不够整洁,室内光线较为昏暗;有的设于商用房内,有3~4个从业人员,室内设有桌椅、黑板、电视机等,也有个别机构设置了厨房和寝室;这其中相当数量的托管机构面积不足100平方米,消防设施设备不齐全。
2.服务内容
托管机构招收的对象均为小学生,年龄6~14岁,服务的内容主要是受家长委托看管和接送孩子,另外托管机构在服务内容上还各有差别,调查中发现有29%的机构为学生提供晚餐服务,45%的机构为学生进行作业辅导和特长辅导,5%的机构有长托服务,92%的机构有寒、暑假日托服务。
3.从业人员
托管机构的从业人员多为女性,年龄大的60多岁,年龄小的20几岁,人员构成有所不同:一部分人是退休教师,他们退休后无事可干,但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孩子,因此从事了照顾、辅导孩子的行业;一部分人是具有教师资历的毕业生,他们具有艺术、辅导特长,满足了一些家长的教育需求;另一部分人是非教育界人事,他们大多数拥有专科以上的学历,了解课后托管的潜力,应社会需求从事了这一行业。经调查了解,41%的从业人员拥有健康证明,32%的从业人员拥有教师资格证,73%的从业人员拥有专科以上学历。
4.收费标准
托管机构的收费情况分别根据各自服务的项目而定,收费标准每生每月100~1000元不等。
三、校外托管机构的突出问题
1.自由发展,隐患居多
从调查来看,绝大多数托管班没有卫生许可证,没有房舍消防安全合格证及相关部门的审批证件,负责伙食的从业人员多数没有健康证,从业人员资格没有保障,托管机构和家长基本没有签订托管协议,管理处于一种自由发展、无序竞争、缺乏监管的状态,难以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教育安全和人身安全。
2.政策法规存在“空白”
一是管理存在盲区。我国现有法律没有关于托管班管理的规定,也没有明确哪个部门负责托管班的审批,导致举办者取证无门,不知该到哪个部门提出申请。
二是监管存在缺位。托管班的监管部门现今难以明确,其监督管理涉及工商、教育、消防、卫生、物价、税务等众多部门,但相关部门都没有明确的管理权和具体的管理办法,因此出现了“似乎每一个部门都可以管、但又没有一个部门真正管起来”的尴尬局面。
三是行业标准不明。举办托管班需要达到什么样的条件和标准,需要遵守哪些制度和规定,需要履行什么义务,承担什么责任,取得哪些审批手续,这些至关重要的东西目前还是一片空白。根据托管班负责人介绍说,他们曾去过工商、卫生、教育及劳动保障等部门,希望取得合法的经营手续,但托管机构多设于民宅,隐蔽性强,面积多不足100平方米,消防安全合格手续难以获取,加之服务的多样性等条件均与各部门审批的范围和标准相差甚远,导致各部门办理此项业务不无难处。
教育部于2013年9月文件,开始正式实施《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这一文件的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一时间引起社会舆论的广泛讨论。一方面,多年来全社会关于小学生减负问题的呼声得到了国家政策层面的回应与保障,得到了部分社会及家长的赞扬。另一方面,减负之后小学生在校时间大幅缩短,课余时间出现了很大的弹性,因此小学生拥有充裕的课外时间,但由于下午三点半离校以后脱离学校的监管,与此同时家长又处于上班时间,于是便形成了小学生安全及活动监督管理的真空期。所以产生出“小学生三点半现象”,即小学生三点半放学之后,学校方面不得以办各种社团及辅导班的名义继续容留学生在校进行监管。同时,父母下班时间晚,没时间接孩子。社会上也没有完善的组织或机构,对放学后小学生活动负责。这就形成了学校无权监管、家长没有时间接管、社会上无相关机构管理的尴尬局面。这种尴尬局面使得小学生从三点半放学直到家长下班期间的学习、饮食、安全成为一大难题。即使有一部分小学生爷爷奶奶有精力尚能完成孩子接送任务,安全问题能得到一定的保障,但是老人们对于监督管理孩子的学习教育却犯了难。还有一部分家长可以接送,安全及教育也都有保障,但是因其父母文化水平有限,孩子的作I辅导成了一大难题。基于这种国家政策规定放学时间与家长工作时间相冲突的背景下,小学生托管班也就是俗称的“小饭桌”应运而生,并且发展迅速,队伍不断壮大。各式各样打着的小学托管班名号的教育机构的活动内容也是各有特色,小学生托管问题日益演变成为一种社会性难题。
二、小学校外托管班存在的问题
目前各种类型和层次的小学校外托管机构有很多,但服务质量却是良莠不齐,存在着诸多隐患,其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硬件设施安全问题,如卫生、消防、食品等方面;二是软件设施质量问题,如教学质量、师资力量等方面;三是小学托管费用问题,如哄抬价格、乱收费等方面。
(一)硬件设施安全问题。现今,社会上存在着较多满足基础服务功能的小学托管班,其对外宣传提供孩子接送休息及饮食服务,实际上这类托管班并无法保证为每一个孩子提供一个良好的休息场所。有些小学托管班办在租住的居民楼内,室内空间狭小,一般都是上下铺安置,也有部分托管班直接在地板上铺设泡沫,让学生挤“大通铺”,加之小孩子正处于活泼好动阶段,午休质量并不高。此外,在一项关于小学托管班饮食满意度问卷调查中,“还有大约 15%的学生不喜欢或很不喜欢托管机构的饭菜。这说明现在的校外托管机构在硬件、饮食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改善。”有相当一部分人对饮食并不满意。由于是私人办学,他们对粮油米面食品安全问题可以保证,但是对蔬菜肉食类食品安全并不能做到百分百放心,而且对于厨师人员的健康性、专业性无法保障。学生餐具混用,给在小学托管机构的孩子们的饮食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这些提供餐饮的从业者当中许多并没有办理身体健康体检证明,这将对被托管学生的身体发育产生一定的影响,小学生的饮食安全卫生得不到保障。
(二)软件设施质量问题。有些托管兼具课后辅导服务功能的托管机构,对外宣传时声称有经验丰富的教师辅导课外作业,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托管班一般只是通过寻找社会兼职教师或大学生辅导小学生课后作业,这种形式招聘的辅导人员具有流动性大、随意性强、责任心弱的特点。小学托管班极少能招聘到受过专业训练且具有教师资格证的人员,而且,托管班为了控制成本,尽可能地让一个老师教授托管班内所有的学生。例如,有一个小学托管班招收了一至三年级的小学生,在课后辅导时间安排上采取差别辅导的模式,即今天辅导一年级明天辅导二年级的辅导方式,而且在学生人数多的情况下不能在有限的辅导时间内解答每位学生的疑问。在这样的托管班,课后作业辅导成为托管机构榨取学生家长钱财的幌子,这种有名无实的做法,不仅盘剥着家长的血汗钱,浪费了孩子的时间,而且会增加学生的厌学情绪,不仅无法让学生保质保量地完成课后作业,最后还会因此受到社会大环境的影响,最终养成不好的学习习惯。
(三)小学托管费用问题。社会上也存在着不少旨在提高学生全面素质的教育机构。这一类型的教育机构,主打以培养孩子的才艺技能和特长为优势,对教育教学设施及管理人员的投资大,教学场地条件好,教辅人员具有专业性、稳定性、敬业性的特点。不过此类小学托管机构由于高投入必然需要高额的托管费用,一学期动辄上万,对于许多工薪阶层的家庭来说,想要子女得到更好的教育也只能是望而却步。大多数教育机构在提供基础课后作业辅导的基础上提供了门类繁多的专业课、兴趣班。但是想选择这些课程,都是需要再收费的,这就造成小学托管机构在兴趣班开设上并不是以学生真正的诉求为目的,而是为了追逐高额的商业利润。现如今,每个家庭只有一个孩子,这使得家长特别重视孩子的教育问题,在小学托管班的吹捧与跟其他学生攀比的心理下,学生家长只能选择不断投入,这种功利性的行为不仅加重了家庭的教育开支,而且极有可扼抹杀小学生学习才艺技能的兴趣。
小学托管班存在着诸多问题,以上归纳出的几种形式的托管机构均以营利为目的,由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缺失,造成必要的安全与学生合法利益无法得到保障的局面。当前,我国还未制定托管行业规范标准,虽然一些地方政府有出台相关暂行管理办法,但仍未涉及托管机构市场准入机制及责任主体等。
三、对于小学托管班的构想
根据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有需求就会有市场。正是由于大量的社会需求才导致社会上托管班的快速发展。就小学生而言他们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小学托管班不应该仅仅只是起到给孩子放学后提供一个学习场所的功能,而是要肩负起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更好地承担起小学生在情感、智力、心理、艺术、体育方面的潜能开发与兴趣培养的责任,将教育性、娱乐性、社会性三者之间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此外,小学生托管教育应该与机构利益相剥离开来,教育σ桓龉家一个民族的重要性不同于其他,尤其是初等教育更不能将经济利益放在前头。否则,会影响 那些因家庭贫困而没有机会接受教育的学生的长远发展。
(一)政府应将托管班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服务领域。首先,针对当前托管行业乱象,同时参考美国对于托管班的定位与具体做法,学习借鉴美国“课后托管是美国儿童的一项基本福利,美国课后托管最大的特点是以立法和国家层面的政策保障每一名儿童都平等享有托管服务”, 2002 年,《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案》推行后,课后托管获得了更加深入的发展,成为美国公共服务体系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我国政府必须考虑到教育本身所有的公益性和公共性的内在本质,教育作为公共服务领域的一部分,应该将小学生托管纳入到公共服务领域。由政府主导把托管班作为我国教育领域一项重大教育教学工程来抓,使我国教育资源更加公平,学生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留守儿童托管服务行业是近年来出现的一个新行业,其主要功能是为留守儿童提供住宿、餐饮和课余教育辅导,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留守儿童的看护和教育问题。为了解白河县留守儿童托管情况,5月中旬,笔者先后深入到白河县城关、冷水、构扒、凉水等留守儿童托管机构进行调研,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几点建议,以期社会各界关注留守儿童托管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共同解决了留守儿童的看护和教育问题。
一、基本情况
白河县每年劳务输出约6万余人,导致约7000余人成为留守儿童。据统计,白河县父母双方外出的小学留守儿童人数占小学生人数的23%,初中留守儿童占中学生人数的32%,高中留守少年占高中生的39%。其中进入民办幼儿园、托管中心、家庭式托管所的留守少年儿童达到近2000人,占留守儿童总数的33%。这些留守少年儿童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亲情缺失和家教缺位,在学习、生活、安全、健康等方面也存在不少问题。可以说,留守少年儿童成为外出务工人员心中最大之忧。白河县部分私人利用私宅自办留守儿童托管处所,解决这些留守儿童的住宿、餐饮以及课余教育辅导问题。于是,留守儿童托管机构也就应运而生,并成为外出务工无暇照顾子女家庭的主要选择。据统计,目前白河县留守儿童托管机构约30个,其中托管人数20人以上的18家,如冷水镇“爱之家”托管中心,有1000余平方的专门场地,有单独的学生宿舍、餐厅、学习区和室内活动区。10-20人的12家,如构扒镇、凉水村等民办幼儿园。还有很多10人以下的亲属邻居集中托管点。全县托管机构条件较好的占总数的25%,条件较差的占75%。托管工作主要为上学时间以外的食、宿两个方面,采取包吃住、包接送,包课外辅导等方式。托管费用一般每人每月750-800元左右。托管中心采用家长委托制管理,入托时与家长签定委托合同书与安全责任书,部分托管中心入托时办理了保险业务。乡镇民办幼儿园也涵盖有周托、月托甚至年托的留守儿童托管业务。城关镇及部分其它镇还有不同规模的家庭式托管所,以经营者家庭住房为经营场所,托管人数不等。
二、存在问题
1、综合管理弱,监管漏洞多
由于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白河县各类托管机构均未取得经营资质许可。一旦出现意外,后果十分严重。部分镇的托管机构和民办幼儿园日常食品安全和托管处所安全由当地政府临时监管,情况相对好一些。但家庭式托管所因无任何部门监管,成为监管盲区,食品卫生及安全隐患就较大。由于没有明确的责任监管主体,这些经营户多数都未办理公共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许可证等有效合法经营证件,教育、民政、物价、公安、食药监、工商等部门也没有法律依据及相关政策的许可进行监管,经营户得不到正确的指导和管理,导致留守儿童的人身、食品卫生、生活等安全无法得到保证。
2、生活条件差,安全隐患大
目前白河县留守儿童托管中心都是由经营户利用私人住房或者出租房进行经营,有绝大多数托管所条件简陋,住房拥挤,无消防安全通道,多名儿童合住十来平米的房间,有的甚至一张床位两人同住,空间狭小,房内空气流通不畅,也未办理卫生、餐饮、健康等证件,存在食品安全、疾病传染等隐患。同时,由于无室内外活动场地或受活动场地面积限制,入托儿童无法开展体育锻炼、游戏等活动,少年儿童活泼爱动的天性受到抑制,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
3、教育内容少,服务层次低
白河县留守儿童托管机构经营人员大多文化程度不高,有的只是短期接受过师范类教育和当过民办教师,既要照顾入托儿童的生活起居,又要进行家庭作业辅导,精力和能力有限,除了管好吃住之外,没有能力对入托儿童进行德育美育方面的教育和培养,进行更深的思想沟通和情感交流。大部分家长将孩子委托给托管机构照料,半年甚至一年才与孩子见面,有的孩子在家庭式托管所生活十年以上。由于成长过程中没有父母的陪伴,临时监护人无法完全代替父母,留守儿童在生活、教育等方面的保护都严重缺乏,身心成长、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咨询等都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引导,使留守儿童在心理上和行为上都与正常孩子有所偏差。据托管中心负责人了解,大多数留守儿童学习成绩落后,对父母有抵触情绪。
三、几点建议
学业失教、生活失助、心理失衡、亲情失落、安全失保,成为留守儿童面临的共同问题,需要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特别是管理无序、安全隐患问题,要加强整治,规范管理。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管理工作
近年来,留守儿童托管中心在协助家长管理学生生活、学习教育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面对白河县7000留守儿童的现状,有着广泛的社会需求。托管机构希望得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帮助指导,取得合法经营手续,但因没有相关政策依据,一直未得到解决。在没有法律明确禁止的前提下,各托管机构能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自发逐步发展,并确实为外出务工人员解决了后顾之忧,就说明它有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同时,留守儿童托管工作是学校教育的延伸和补充。对留守儿童的关心和帮助既是社会需求,也是社会责任。政府应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注,尽快就如何规范管理制定出一套合理可行的监管方案,各部门齐抓共管,对留守儿童托管中心的建立和运行进行全程的监督和规范,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适当的扶持和支持,使白河县留守儿童托管中心工作逐步完善、不断提高。
2、明确职责,落实部门齐抓共管
留守儿童托管工作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镇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日常监管。所在镇要按照县政府统一设定的准入标准,根据所在镇的实际需要对申报人进行初审,并落实专人对托管机构进行不定期检查和监督。由于托管服务对象都是在校就读学生,教育主管部门也有着不可推卸的监管责任。教体局要掌握白河县留守儿童校外托管状况,对托管中心开办地点、规模、人数、教育等情况及时进行调查和监督,对已建成正在运营的托管中心,按照标准要求提高或改进,对拟建、新建和改建的托管中心,按照政府统一设定的准入标准进行验收,同时还应对在校生活老师和留守儿童托管机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其做好管护工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指导督促托管机构办理公共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许可证,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等相关管理制度,对餐饮服务进行业务指导、验收和监管,确保留守儿童食品安全。公安、消防部门要定期对托管中心治安、交通、周边环境和消防安全进行检查,督促其配齐配足消防器材设施,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托管中心员工和学生的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和培训。从客观上讲,留守儿童托管是一项带有公益性质的事业,有着相当大程度的社会需求,也解决了部分从业人员的就业问题。从主观上讲,托管中心也带有营利性。建议工商部门比照民办幼儿园完成各项前置审批的基础上给予工商行政许可。县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应主动介入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党和政府关爱留守儿童民生工程,利用节假日开展丰富多彩的关爱活动,宣传关爱留守儿童的感人事迹,积极争取社会力量支持,在发展情况较好的托管机构建立联系点,为社会爱心人士搭建关爱帮扶平台,激发全社会重视和关爱留守儿童的热情。
3、家校联动,加强德育美育教育
托管机构设立应靠近学校,便于加强相互联系。外出家长应提高对托管儿童的安全保护意识,选择设施条件好、营业许可证件齐全、责任心强的托管机构委托管理。学校要及时登记和更新在校留守儿童档案,与校外托管中心工作人员经常沟通,了解学生校外生活和学习情况,和留守儿童家长不定期电话联系,指导外出家长与留守儿童生活上的关心和情感上的沟通,全面掌握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思想动态发展,及时给予疏导和帮助。同时,建议政府加大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其基础设施,增设寄宿制学校生活指导老师,多方面指导关心寄宿生、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