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8 17:3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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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本期发表长篇通讯《百姓满意的优质初中——来自衡阳市湘南实验中学的报告》,报道了该校与时俱进,适时转型,举办优质初中教育的经验和取得的令百姓满意的业绩,充分显示了民办学校优质发展的强大生命力,值得广大教育工作者特别是民办教育工作者认真一读。
湘南实验中学的实践告诉我们,党的以来,沐浴着改革开放的春风,我国各类教育事业总规模不断扩大,无论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和初中,还是高中阶段的学校甚至大学,上学难的问题已基本解决,上好学校的问题已成为主要矛盾。湘南实验中学的领导者审时度势,锐意进取,从当地实际出发,将原来以办普通高中为主转变为以办初中教育为主;将原来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起补充性作用的初中教育转变为办具有选择性作用的优质初中教育。经过短短7年多的努力,湘南实验中学已成为人民群众向往的优质初中,成为所辖区域内响当当的品牌初中。现在党和国家非常重视学前教育,毫无疑问,近两三年当然是以解决入园难为主,但两三年后入好园难又会变成主要矛盾。九年义务教育就经历了这样的过程,最初也是入学难,民办小学和初中发挥过重要的补充作用,为解决义务教育入学难做出了贡献,但很快矛盾就转化为入好学难。毋庸置疑,我们的学前教育也会循着这个规律去发展的。
湘南实验中学的实践告诉我们,这些年来,基础教育领域的“择校热”一升再升,择校问题十分突出。该校所在地常宁市,示范性中学的初中剥离出来而成为独立的普通高中后,优质初中教育资源十分短缺,有能力择校的家庭,纷纷将子女送往衡阳市区甚至长沙市择校就读。湘南实验中学的优质初中教育正是适应老百姓这种择校需求应运而生的。应该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有不同的教育需求,有对子女的多种期盼,且又具备择校的能力,这也是公民的一个基本权利,无可厚非。“要择校,找民校”。国家公共财政提供的基本公共教育,只能实行均等化原则,而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包括优质教育服务的需求,相当一部分要由民办教育来提供。研究义务教育的专家们提出,缓解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矛盾的途径有两条:一是推动区域内公办学校的均衡发展,不断缩小公办学校之间的差距,为群众提供公共教育的均等服务;一是引导区域内民办学校的优质发展,产生一批品牌民办学校,为有愿望又有支付能力的群众提供选择性的教育服务。为此,专家们建议在一个区域内,政府对公办学校要采取“扶贫”的办法,加强公办薄弱学校的基础建设,使“弱校”逐步变成“强校”;对民办学校则采取“扶优”的办法,通过政府给予一定的财政扶持,建成一批优质民办学校。通过“扶贫”,公办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水平相对均衡了;通过“扶优”,有一部分民办学校可以提供选择了。只有这样做,从长远看,择校矛盾才能真正得到缓解。专家们的上述研究成果和措施建议,不无道理。
今年5月,省教育厅启动骨干民办学校工程建设。并通过骨干民办学校建设,着力打造一批品牌民办学校,构建起骨干民办学校体系,从而引导民办教育规范发展、优质发展。我们坚信,认真贯彻和全面落实省教育厅启动骨干民办学校工程建设的要求,将促进我省民办教育更加规范发展、优质发展。
1、节省搬家时间,时间就是金钱,节省时间就是节省经济,想要节省搬家的时间,首先准备工作要充分把所有零散东西都收进箱子或打包化零为整,其次在预约搬家公司的时候可以要求搬家公司多派些人手,最后要合理安排时间和行程尽量错过堵车高峰和堵车路线,做到以上三点基本上就可以节省搬家时间了。
2、合理处置搬家物品,省钱又省心要避免大张旗鼓搬家的繁琐最好的办法是卖掉一些不用的旧家具和不必要的日常用品,这样就可以减少搬家的东西更轻松,搬家公司将物品从搬出地搬到目的地这段过程会感觉非常的忙碌,甚至有些混乱搬家的人只需要动脑指挥告诉搬家公司的员工哪些地方需要注意即可,没有必要非得亲自动手。
3、想办法节省搬家费用,要节省搬家费用首先要选择正规的搬家公司,千万不要找街头贴小广告的搬家公司,以免被黑事先可以选有信誉较好的搬家公司,这样服务比较有保障,其次要做好准备工作以免因为自己的原因造成时间或金钱上的浪费。
(来源:文章屋网 )
中图分类号 S763.7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03-0169-01
云杉梢斑螟(Dioryctria schuezeella Fuchs)属鳞翅目、螟蛾科,是为害青海云杉最主要的害虫之一,国内主要分布于甘肃、黑龙江省;临夏州主要分布于和政县、临夏县、康乐县。近年来,随着临夏州云杉育苗产业的迅速兴起,云杉梢斑螟的危害呈加剧态势,严重发生地段被害株率达87%。主要以幼虫为害云杉新梢嫩叶,林木连年受害后树冠秃顶,枯梢密布,严重影响林木的正常生长。
1 形态特征
成虫灰褐色。体长10~11 mm,翅展24~26 mm。下唇须向上弯曲,雌蛾触角丝状,雄蛾鞭节1~6节锯齿状,其他各节线状,前翅灰褐色或灰黄褐色,缘毛棕褐色;后翅黄褐色,外缘灰褐色,缘毛及腹末鳞毛黄褐色。 卵椭圆形,短径0.56~0.60 mm,长径0.76~0.82 mm,初产时乳白色,后期变为樱桃红色[1]。幼虫体长12.4~17.6 mm。头黑色,前胸背板黑褐色;腹部各节有对称毛片4对;胸足褐色,腹足淡黄色。蛹体长11~13 mm,红褐色,近羽化时变为黑褐色。
2 生物学特性
2.1 生活史
经多年连续观察,云杉梢斑螟在甘肃临夏1年发生1代,以1龄幼虫在当年新梢基部和取食中空的针叶内越冬。翌年5月上旬越冬幼虫开始活动,5月中旬转移为害萌发的新芽[2]。6月上旬始见幼虫化蛹,6月中旬末为化蛹盛期,6月下旬始见成虫,7月下旬达羽化高峰。成虫羽化后3~4 d即行产卵,7月中旬为产卵盛期,卵期10 d左右,7月下旬幼虫孵化,8月上旬为孵化盛期(表1)。
2.2 生活习性
幼虫生长阶段分5龄,有吐丝下垂习性。幼虫3龄前食量虽小,但较活跃。翌年5月越冬幼虫开始活动,在新梢萌发前取食时,蛀食针叶,蛀孔多在针叶基部到1/2处,一般不危害二年生以上针叶。1头幼虫此期间可蛀食3~5枚针叶。3龄后开始钻入新芽嫩梢内危害。幼虫老熟后即在被害残梢内结茧,做灰白色茧,经2 d预蛹期蜕最后一次皮即化为蛹。
成虫的羽化多在白天,以8:00―12:00的数量最多,羽化后的蛹壳留在蛹室内。成虫白天潜伏在枝叶间,19:00后飞出活动并交尾,有较强的趋光性。成虫需进行补充营养,羽化后3~4 d即行产卵。卵散产于芽鞘内、粪便堆积处、梢部被害残叶处等隐蔽部位,每处2~4粒或5~7粒,卵期10 d左右。
3 发生与环境的关系
调查发现,云杉梢斑螟发生为害受气候因子、地形地势、林分因子及人为因素等影响。一般纯林重于混交林,低海拔重于高海拔,阳坡重于阴坡,坡下部重于中、上部,林缘及郁闭度较低的林分发生较重,越是人口集中的地段虫口密度越大,少雨干旱年份明显重于多雨潮湿年份[3]。
4 综合防治措施
4.1 营林措施
改善林地立地条件;适当密植,营造针、阔混交林,加强抚育管理,提高林分本身的抗病能力,促使幼林提早郁闭,可减轻危害。
4.2 物理防治
在越冬幼虫活动前,剪除被害梢,集中烧毁,消灭越冬幼虫。在成虫羽化盛期(7月下旬),布置各种诱虫灯进行灯光诱杀成虫。
4.3 化学防治
1.8%阿维菌素乳油、0.5%藜芦碱可溶性液剂和4.5%高效氯氰菊酯乳油是防治云杉梢斑螟幼虫的有效药剂。5月中旬云杉叶芽展开期,云杉梢斑螟幼虫在3龄之前是防治的最佳时机。在云杉梢斑螟发生重灾区,用1.8%阿维菌素乳油3 000倍液和4.5%高效氯氰菊酯乳油1 000倍液进行防治,效果理想[4-5]。但这2种药剂对天敌有毒杀作用,因此在天敌昆虫大量出现时,选用对天敌安全的植物源农药0.5%藜芦碱可溶性液剂400倍液进行防治,可达到杀死云杉梢斑螟的同时,保护天敌昆虫的目的。
4.4 生物防治
应注意保护和利用天敌的自然控制能力。调查发现,卵期有七星瓢虫和异色瓢虫取食卵粒;幼虫期有红蚂蚁、蜘蛛、鸟类捕食以及白僵菌感染;蛹期有多种寄生蜂,在天敌发生高峰期避免用农药防治。
5 参考文献
[1] 李桂琴.云杉梢斑螟生物学特性与防治[J].中国森林病虫,2003,22(1):3-5.
[2] 韩英,蒲文秀,王丽萍,等.云杉梢斑螟发生与环境关系探讨[J].青海农林科技,2008(4):23-25.
第一,河南省著名商标制度将著名商标的“著名”范围界定为“省内著名”,这一范围的界定较为科学。著名商标在多大区域内“著名”,各省的规定不尽相同,有些省的法规直接将“著名”范围规定为本省著名,如甘肃省和山东省的相关规定;有些省的法规将著名范围定位于“市场上”,但在著名商标申请条件中间接规定著名范围是省内著名,如《吉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第7条、《湖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促进条例》第8条和《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第6条;还有些省市规定将“著名”范围规定为国内市场“著名”,如《四川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第6条和《北京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第5条。笔者认为,著名商标的知名范围应当界定为“本地区”(本省或本市),因为从地方性立法的目的来看,地方性立法是为了促进本地区经济的发展。只有将本地比较有名的商标作为重点保护对象,才能逐步提高本地著名商标的数量,提高本地商标保护力度,从而提高本地经济的影响力和发展水平。
第二,河南省著名商标制度规定了有效期内著名商标被撤销的条件,有利于有关工商管理部门对著名商标的监督,可有效防止“著名商标”不“著名”的情况。笔者认为,这些规定具有科学性。
第三,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规定,不得“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但何谓“知名商品”,并没有进行具体解释。《河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第15条规定:“著名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知名商品。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这一规定填补了现有《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漏洞,将河南省著名商标纳入“知名商品”范围,能有效保护河南省著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包装、装潢。
二、《河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不足
《河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河南省著名商标立法名称不太科学
笔者认为,著名商标制度的立法目的应侧重于促进而非特殊保护。众所周知,商标分普通商标与驰名商标,商标法授予它们不同的禁止权。从法律适用上看,著名商标应当适用普通商标的相关规定,其商标权人仅仅能禁止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类似商标,能禁止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虽然各省市著名商标制度除规定著名商标权的禁止权外,还规定了著名商标权和商号权关系,并将著名商标定位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知名商品”,但这都是比较简单的规定,不应当成为各省市著名商标制度的重点,“促进”才是著名商标制度的重点。从立法现状看,我国一些省市已经将著名商标的促进作为著名商标制度的重点。如湖北省著名商标制度名称为《湖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促进条例》,浙江省著名商标制度名称为《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基本条件》和《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程序》,广东省著名商标制度名称为《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规定》。
(二)河南省著名商标仅仅包括注册商标,范围过于狭小
《河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第2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著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信誉度、被相关公众所知晓并依照本办法予以认定的注册商标。”笔者认为,著名商标不必是注册商标,非注册商标也应受著名商标制度保护。理由如下:一是从商标权保护的实质来看,商标制度保护的是商誉,而享有一定知名度的非注册商标商誉较高。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知名度是一件商标获得保护的关键性因素,而非商标的注册与否。因此,未注册不应该成为商标获得保护的障碍。二是从《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具体内容看,我国现有《商标法》第13条和第31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均对有较高声誉的非注册商标提供一定程度的保护。著名商标制度应当贯彻上位法的基本精神和原则,对未注册但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提供著名商标的保护。三是从著名商标地方立法目的看,著名商标制度是为了保护本地商誉较好的商标,以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将商誉较好的非注册商标认定为本地著名商标,符合著名商标制度的立法目的。
从河南省商标具体状况来看,河南省著名商标立法也有必要针对未注册商标进行保护。一方面,河南省企业和社会民众知识产权制造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很多经济主体没有及时地对自己的商标进行注册。河南省政府规章有必要对没有注册但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进行保护,以鼓励河南省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河南是一个农业大省,目前很多农产品所使用商标仍然没有注册。河南省地方允许未注册商标申请为河南省著名商标,有利于促进河南农业的发展。
(三)河南省著名商标转让制度过于烦琐
《河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第21条规定:“著名商标所有人依法转让著名商标的,受让人受让该商标后,该商标需要继续作为著名商标使用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申请认定。”笔者认为,该著名商标转让程序过于复杂,著名商标转让仅须履行备案程序。针对著名商标转让行为,各地立法主要采用以下几种方式进行管理:第一种,转让著名商标的,该商标的著名商标资格自动丧失,如《河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湖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促进条例》和《北京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规定。第二种,转让著名商标必须经过批准,如《安徽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第15条的规定。第三种,转让著名商标必须经过备案,如《湖南省著名商标认定与保护办法》和《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管理和保护办法》的规定。
笔者认为,为科学规制地方著名商标转让行为,我们有必要深入分析著名商标制度的立法目的和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从著名商标制度的立法目的来看,著名商标制度是各省市为了重点扶持保护本省知名度较高的商标。因此,各省市著名商标立法仅仅授予本省市主体的商标以著名商标的称号,当本省市主体将著名商标转让给外省市主体时,著名商标的称号将不再存在,根本谈不上重新申请认定的问题;而当本省市主体将著名商标转让给本省市主体时,著名商标的重新申请过于烦琐,不利于著名商标的转让。从商标法的有关规定来看,商标转让仅仅需要商标局的批准即可,作为地方性法规的各著名商标制度,不能违背上位法的规定,另外增加关于商标转让的程序性规定。所以,笔者认为,《河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第21条规定有待于修改。
(四)河南省著名商标制度缺乏具体的促进或鼓励条款
《河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第5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商标所有人提高商标知名度,创立著名商标,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笔者认为此规定不够明确。
我国一些省市已经制定了针对著名商标所有人的详细奖励制度,这些制度可供河南省借鉴。如《厦门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管理办法》第15条规定:“各级政府、部门应当鼓励争创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对获得厦门市著名商标、福建省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的,由市政府一次性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三、对完善《河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建议
针对《河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存在的不足,笔者认为应当做出如下修改:
第一,将《河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名称改为《河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促进条例》,弱化河南省著名商标制度的保护功能,强化其促进功能。
第二,扩大著名商标范围,将原有第2条修改为:“本办法所称著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信誉度、被相关公众所知晓并依照本办法予以认定的注册商标或非注册商标。”对商誉较好的非注册商标进行著名商标保护,既体现了法律的平等公平的价值理念,又符合国家《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精神,并在数量上增加地方著名商标数量,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明胶空心硬胶囊的质量标准中,根据气泡的大小,将气泡列入B、C类缺陷进行控制。气泡作为明胶硬胶囊的控制缺陷之一,大的气泡,在明胶硬胶囊充填药粉过程中,可能会破碎,从而导致药粉漏出;小的气泡,也会影响胶囊剂药品的外观。所以明胶硬胶囊生产过程,需要严格控制气泡缺陷。明胶硬胶囊的主要原料是明胶,而明胶是高分子物质,明胶溶解后配制成浓度约30%的明胶水溶液,胶液粘度高,若生产过程产生气泡,不易消除,导致停产,造成胶液浪费,严重困扰明胶硬胶囊生产。那么,明胶硬胶囊生产过程,产生气泡的原因有哪些呢?具体可从物理、化学、微生物因素三个方面来分析。
1 物理因素
明胶硬胶囊生产过程中,因设备等外源性的原因,导致空气进入胶液内部,不能及时排出,形成气泡。物理因素产生的气泡,一般较大,观察胶囊表面,气泡呈外凸状。具体形成原因有:
1.1 胶液保温时间或保温温度不够
明胶溶化过程,明胶干粉加入水中时,会随之同时进入大量空气,即使溶胶的过程溶胶罐抽真空去除气泡,也不能完全清除。而将明胶溶液从溶胶罐转移至胶桶中时,放胶过程胶液冲击产生气泡,后续配胶过程加入色素、二氧化钛后进行搅拌,也会带入大量空气。正常工艺过程,配胶后,明胶溶液在一定温度下保温一段时间,其间在浮力作用下,胶液内部的气泡逐渐上升至胶液表面,从而达到消除气泡的目的。但若胶液保温时间不够,或者保温过程中温度低于正常工艺,气泡不能完全排出,仍存留在胶液内部,导致胶囊气泡。
另外胶液配制后复检时,发现胶液颜色或者胶液粘度存在偏差,对已配制的胶液需要调整色素比例或者胶液浓度,调整过程需要重新搅拌均匀,然后保温,也易导致胶液保温时间不够,搅拌产生的气泡不能及时排出,形成胶囊气泡。
上述两种情况都属于胶液保温时间不够或保温温度不够,这可以通过后续延长胶液保温时间,或者适当提高胶液保温温度来解决。但对于提高温度的方法,温度不宜高于60℃且时间不宜过长。因为一旦超过60℃,明胶的热降解速率相当快,对明胶的粘度、冻力等指标破坏较大,会影响胶囊成品的其它性能。而且提高温度保温一段时间后,要及时将温度调整至正常工艺,以保证后续蘸胶过程所需的正常胶液温度。
1.2 放胶阀控制胶液流淌的放胶胶管破碎导致气泡
胶桶内的胶液进入蘸胶盘,为保持蘸胶液位不变,通过电磁阀控制压缩空气,进而控制放胶胶管开放或关闭,控制胶盘进胶量。而放胶胶管由于频繁开关闭合,逐渐失去弹性而破碎,压缩空气直接进入胶管,生成气泡,进入蘸胶盘胶液中,产生气泡。
出现气泡后,检查放胶胶管发现破碎时,直接更换放胶胶管。为避免出现此问题:一是,选择材质弹性更高的放胶胶管;二是,改进使用压缩空气控制放胶的方法,使压缩空气与放胶胶管不再直接接触,或者试验采取直流式放胶的方法,但此种放胶方式需与车速同步,而且在设备停机时,若不能及时停止放胶,蘸胶盘内胶液放满胶液溢出胶盘,造成浪费。
1.3 蘸胶盘加水产生
因蘸胶盘是敞开式的,为弥补胶盘内胶液水分挥发,会通过加水控制器不时向胶盘内胶液补充水分。因为加水量大或者加水管结合处漏气,空气沿加水管进入胶液,经搅拌齿轮剪切,产生气泡。
这可以通过观察蘸胶盘加水管判断是否此原因。加水时,若看到加水管内有气泡或截留一段气体,随水的流动,位置还会发生变化。此时,将加水管结合处缝隙密封即可。若加水量较大,可降低胶桶内的胶液浓度,减少加水量。
1.4 胶盘内胶液液位过低,底部搅拌齿轮,胶液搅拌过程气体随搅拌齿轮运动进入胶液,导致气泡
此时应排除液位失控的因素。若采用浮球控制液位,则可能是浮球被胶液表面的胶皮粘住,失去液位控制作用;若采用光电感应控制液位,则可能是感应器表面沾有胶液而失控。排除相关因素即可。
1.5 蘸胶盘胶液搅拌速度过快。观察胶囊表面的气泡,大小均匀。降低蘸胶盘胶液的搅拌速度后,气泡会减少。
1.6 模具蘸胶过程,在接近胶液时,模具下降的速度过快,冲击胶液产生气泡。此种原因导致的气泡,观察胶囊表面,基本在同一位置,一般在胶囊的肩部上下,通过调整蘸胶参数,降低模具接近液面时的速度即可。
1.7 蘸胶盘分为内、外盘,外盘有空心保温夹层,有些内盘也是空心结构,当夹层出现孔洞或者缝隙时,夹层内的气体持续逸出,进入胶液,产生气泡。放空蘸胶盘后,将胶盘进行打压试验,即可发现是否此原因。
2 化学因素
胶液内含有或进入化合物,在蘸胶盘加热环境下,分解生成气体,形成气泡。具体原因有:
2.1 明胶原料问题
明胶作为主要原料,主要成分为多肽,作为一种营养物质,生产过程中易导致微生物污染,为防止或解决微生物污染问题,明胶生产中可能加入过氧化氢等氧化性物质,进行杀菌消毒。而残留的过氧化物,在硬胶囊生产中的胶液保温过程中,慢慢分解,生成氧气,在胶液中聚集形成气泡。此种气泡的特点:在接取胶液涂制胶片后会发现,气泡分布均匀且非常细密;生产的胶囊,气泡不易发现,在灯检台上观察,气泡很小,而且一粒胶囊上会出现多个气泡。
明胶采购时应选择质量有保证的供方,同时在原料进厂检测时对明胶的氧化性物质进行检测,从而杜绝此问题。
2.2 工艺用水问题
明胶硬胶囊生产使用的工艺用水为纯化水。在制水过程中,有两个方面可能导致气泡。
一是,原水问题,原水中含有的过氧化物或者氯化物。明胶硬胶囊生成工艺用水一般直接使用自来水作为原水。目前自来水制作工艺中为控制微生物繁殖,需要加入消毒剂处理。我国自来水厂一般采用氯气消毒、氯胺消毒方法,近年来还采用臭氧消毒,用二氧化氯消毒也是近年研究成果[1]。目前的消毒方法,为保证消毒效果,自来水管网中必须保证一定量的消毒剂,而且在末端用水中消毒剂必须达到一定的浓度。而自来水中残留的消毒剂,在明胶硬胶囊的纯水制作过程未能消除,使用含残留消毒剂的工艺用水配制的明胶溶液,在50℃左右的温度下,保温一定时间后,消毒剂分解,生成氧气等气体,在胶液内部汇聚形成气泡。
因自来水的最大受众为普通消费者,所以不可能改变原水的质量。但因自来水中的消毒剂对热不稳定,对直接添加在胶液中的工艺用水,工艺设施中增加热水罐,提前加热,因气泡在水中极易逸出,排出气体后,再加入胶液,即可避免此问题。
二是,工艺用水管道一般使用过氧化氢或臭氧消毒,消毒后,管路内残留的消毒剂进入工艺水中,直接使用此工艺水配制明胶溶液,过氧化氢等在温度作用下,在胶液内分解生成氧气,产生气泡。
无论过氧化氢或者臭氧,在水中极易分解,工艺用水消毒后间隔一段时间,待消毒剂完全分解释放气体后再用,或者使用前加热以加速消毒剂的分解提前释放气体。
3 微生物原因
明胶硬胶囊生产过程中,明胶溶化形成明胶溶液,直到胶囊蘸胶成型,期间约20小时,明胶溶液温度保持在50℃左右,而且因连续生成的需要,蘸胶盘内的胶液至少一周清刷一次。明胶作为营养物质的一种,极易导致微生物的繁殖。当可以产气的微生物,嗜热菌或者荚膜梭菌,累积到一定量后,微生物代谢会产生大量气体,形成气泡。
对于微生物导致的气泡,胶液会发出异臭味。而且夏季易出现微生物产生的气泡,当然若胶液保温时间过长,无论何种季节也会出现微生物气泡。为避免出现此问题,需要从整个生成过程进行控制。
首先,控制明胶原料中的嗜热菌,在原料入厂检测中增加嗜热菌检测项目;其次,明胶硬胶囊生产过程中,控制胶液保温时间,避免保温时间过长,嗜热菌繁殖过多;保温时间较长的胶液使用前,先低温冷冻一段时间,可杀死部分嗜热菌,然后将胶液溶化再使用,可避免因嗜热菌产生的气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