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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意义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1 10: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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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意义

篇1

义乌作为一个县级市在城市急剧扩张中,对城区7个街道的社区管理作了规划与尝试,并取得了很好的成果。但是,在义乌城区之外的一些街道及乡镇并没有实现社区化管理或者在农村社区化发展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因此,为了确实的让农村社区服务于民,研究义乌农村社区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找到相应的对策,具有现实意义和实践意义。

二、义乌农村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1、未充分实现村民自治

社区村民自治的实质就是按照村民自己的心愿,选择大多数村民都认可的人来担任村干部,决策村民自治范围内的重大各类事务,规范各种行为。村民自治是农村社区治理的方向,也是推进农村社区民主自治的重要前提。但是义乌农村自治实施中发现很多问题。(1)村民自治发展不平衡。村民自治的改革实践滞后于立法,有法不依,村民法制概念薄弱,参政议政积极性不足造成如:竞选的条件、规则、选票的制作程序做没能做到完全公开公正;唱票和计票的规则、方法、方式么能做到公开、透明。对村委会选举中贿选、补选的处罚没有落到实处,对罢免缺乏可操作性的规范。(2)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也尚未理顺。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关系不明晰,乡镇政府行政控制与村委会自治权利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乡镇政府把村委误作为自己的行政下级或派出机构。村委会与村党支部关系不协调。村党支部过多干预村民自治。(3)农民政治意识薄弱。一方面农民对权利迷信、盲从。对政治生活缺乏责任心和关注度,不愿花时间和精力参与村里的政治活动中,对政治评价不倾向不抵制。另外,民主选举与民主决策程度低,理性弱,民主监督没有发挥该有的作用。

2、农村社区没能给村民带来认同感

改革开放以来,传统农村生活方式的解体,新的生活方式还未健全的前提下,乡民各顾各,乡村日益变得一盘散沙,农村社区认同感不强。农村不再是老树、黄昏、昏鸦,取而代之的是统一的设计风格 统一的建造经营理,村村专业街,到处是作坊的建造模式,人们过往的记忆都被“农村社区建设取而代之”。农民很难融入到新的乡村生活中,无法对乡村文化产生亲和力、归属感。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经济富裕了,人心却散了,失去了原有村落共同体赋予的安全保障。另外,义乌外来人口的价值观、、人生观、风俗习惯等都与本村农村存在或多或少的不同。.农村社区在传统文化和新进外来文化的双重作用下,原有的村约、规范对农民的约束和影响能力下降,农民集体意识和道德责任感不强下降,不关心社会公益事业,崇尚实用主义,顾“小家”忘“大家”,农村社区已经没有以前淳朴特质;反而人际关系资本化和利益化得到放大,大大降低了农村社区凝聚力和感染力。

3、未充分发挥社区功能

村民家庭住宅建设后,人们的住宅形式、生活方式发生了变化,但生活习惯仍保持着原来的作风。依靠农业收入也转变成了租金收入,闲余时间越来越多,社区管理人员没有充分发挥引导与指导作用,导致村民部分村庄改造后,村民仍然过着“耕地种菜”的纯农民生活,绿化带里种菜,车库里养鸡,耕具随处放等情况时有发生,不仅有碍于整体环境的保护,也不利于社区统一管理。另一方面,部分村民对于社区化管理存在观念偏差,不愿交物业管理费用,认为是不必要的支出,粗放的生活方式没有得到有效改变,这也制约了农村社区化管理的进一步深化落实。

4、农村社区自身的定位不明晰

通过走访、调查发现上级有关部门办一项活动,盲目下达农村社区治理任务,他们明确要求制度上墙,新成立的组织更是要“挂牌子”,似乎有了牌子一切事情就成了。为了迎合上级各部门的要求,部分社区也只能“热衷于”制度上墙、挂牌子等表面文章,钱花费不说,真正能起作用的并不多,大多数的治理只是形式而己。

通过调查发现,对于居民而言,有些居民认为农村社区治理是主要靠政府投入和上级管理为主,自己的主动参与很不适合时宜,对很多公共性事务采取不闻不问、也从不干涉。对于政府这边而言,如何治理社区认识还不够清楚。对于农村社区的建设和治理还没有成熟的理论和政策,都在摸着石子过河,没有固定的模式,要搞好搬经镇农村社区治理,首要问题是对社区进行了定性和定位。根据各社区的特点,发展自己有利的项目,来带动群众致富。

篇2

(一)街道社区依法治理是加强社区管理的需要。在社区管理中,各个方面都离不开依法治理,依法治理本身就是社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搞好依法治理,社区管理才能够真正得到加强。尤其是随着改革的深化,过去由政府或所在单位包揽的就业、医疗、保险、养老等社会保障事务逐步由社区承担,社区日益成为市民生活的重要舞台和社会管理的主要领域。通过开展依法治理,用法律手段为社区管理服务,规范保障社区各项事业的发展,是社区管理的根本要求和重要原则。

(二)街道社区依法治理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伴随着社会人员结构的重大变化和大规模的城市建设,大量离退休人员、个体工商户,私营业主、下岗待业人员、外来流动人员以及新迁居民涌入社区,汇成数量庞大、身份复杂、流动性强的“社区人”群体。“社区人”个体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工作职业的差异,使得日常社区管理中出现了多种矛盾纠纷,如普遍存在的下岗再就业、最低生活保障费的发放、垃圾费的收缴、房屋拆迁、禁毒禁赌等问题,以及因空调噪音、滴水,车辆进出停放等原因而产生的邻里矛盾,街道社区由此成为了社情民意的综合反映地和各种矛盾、问题的汇聚地。靠过去那种由街道干部、居委会主任上门做工作的简单方式已不能适应现实的需要,只有加强依法治理,用法律手段进行管理,才能够顺应民情,妥善解决矛盾、纠纷,确保社区的稳定。

(三)街道社区依法治理是深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社区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保障群众依法享有的民利得以充分实现。实现的途径就是实施依法治理,通过加强街道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党的要求和宪法、法律的规定,把社区群众组织起来,广泛开展“自治”活动,切实把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落到实处。只有这样,才能逐步实现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城区法治化的目的。

(四)街道社区依法治理是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的需要。在人们生活水平普遍得到提高,物质要求基本得到满足的情况下,人们对精神文化生活有了更高的要求。街道社区为居民办实事,就是要整合力量,实施依法治理,采取建章立制,整治违章违法,推动法律、医疗、文化等服务进社区的多种形式,实现社区的居所安全、秩序良好、环境优美、文化生活丰富多彩,确保居民安居乐业。

二、街道社区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基层少数领导干部对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认为是“务虚工作”、软任务。对该项工作的组织实施仅停留在计划上,推一下干一下,满足于应付敷於,没有真正抓好落实。

(二)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每年为数几次的全体成员会议,只能就依法治区工作的规划、年度计划等总体工作研究讨论,而基层依法治理的一些专项工作、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则不能及时得到协调解决。同时,小组成员均担任全区相关部门的领导职务,由于工作繁忙,在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指导工作投入的精力和力度方面还有待于提高。不能够更好地发挥本部门在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中的职能作用。

(三)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还存在着死角。如以青壮年为主体的外来人员大量涌入社区,受经济发展大环境的影响,不少外来务工人员无业可就,在管理上造成“真空”,成为管理问题的隐患。有关职能部门缺乏依法治理的工作前瞻性,还未从宏观上规划管理,导致职责不清,各自为战,离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四)对街道社区依法治理工作指导考核的力度不够。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员参与指导、考核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机会不多,目前仍停留在由设在区司法局内的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负责开展,给基层单位的感觉就是该工作仅是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能工作,弱化了其工作地位。

(五)相关单位的依法治理工作缺乏工作连续性,重视程度不够。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方方面面无所不包,涉及到全区各部门、街道、社区。相关单位都有必要明确专人专职或兼职从事该项工作的日常事务,承担起工作联络事宜,但有些单位则是人员得不到保证或经常变动,经费也不能够保障,渐而使本单位的依法治理工作处于一种可有可无的状态。

三、齐抓共管,积极开展街道社区依法治理工作

(一)以宣传发动为先导,构筑工作网络机制。要在社区内采取多样形式,广泛宣传街道社区依法治理的要求、目的与意义,取得社区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要变一年一次例会改为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便于工作情况的沟通和问题的及时解决。为推动工作开展,更好发挥领导小组成员的作用,可将街道、社区划分“责任片”,由小组成员定点负责,亲临现场协调指导,强化工作力度。同时,街道要真正把该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成效,逐步形成由街道工委领导、办事处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指导检查、社区内单位密切配合、居民共同参与的街道社区依法治理的工作格局。

(二)以普法教育为抓手,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普法与依法治理在社区的紧密结合,是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化和发展。社区普法活动要紧紧围绕街道社区依法治理工作,在四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内容进一步贴近社区、服务基层。应就社区管理和社区生活中普遍存在的矛盾纠纷广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二是形式进一步以人为本、灵活多样。通过制作下发《法律知识问答》手册、举办社区说法故事会、法制文艺表演等活动,把法律知识内容融入生活化、通俗化、趣味化的表现形式中,以事喻法、以案释法、以艺示法。三是队伍进一步扩大。在原有法律进社区的服务队伍基础上,从社区居民中大力召募有志于普法事业的志愿者,让他们也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向身边的人讲身边的法律事,使得学法用法真正成为“寻常百姓事”。四是阵地进一步明确。要将主阵地放在社区居委会。在抓紧开展对街道干部、社区居委会主任系统培训的同时,努力使居委会做到“四有”:即有一个法制宣传专栏、配一套法律书籍、建立一支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每季度兴办一堂法制课。

(三)以社区“自治”为立足点,营造社区法治氛围。街道、社区居委会不仅要在日常工作中注重依法管理社区事务,还要在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订立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社区公约》,努力使社区居委会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要推广红花街道的“民情日记”和夫子庙街道的“百姓百言”、“社区议事园”等好的做法,引导、鼓励群众反映社区管理存在的问题、参与社区管理、监督社区事务,使社区群众切实行使参与“社区自治”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社区的依法治理工作夯实广泛的群众基础。

篇3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城镇化是城市空间的重组、生产、扩张、分配等一系列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城市空间会发生剧烈的变动。而过渡型社区是城镇化进程的一个典型缩影,社区空间的治理又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政府应对城镇化进程中各种问题的治理水平,因此研究城镇化进程中的社区空间治理对城市空间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城市化的过程就是城市空间的生产过程,城市空间的生产必须要符合空间正义的原则”。【1】然而,由于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城镇化进程也处于加速缓冲期,因此近几十年高速度的城镇化也带来了不少问题,反映在社区空间层面上主要是城市社区空间正义的缺失。由于“城市社区空间可以分为物质空间、社会空间、精神空间这‘三度空间’”【2】,那么也就是“三度空间”正义的缺失。

第一,空间协调不善,社区空间利用不甚合理,社区的物质性空间正义遭到严重侵蚀。其一,商业性的资本占据着社区的大量公共空间。根据我们的调研情况来看社区内大量本该属于公共所有的空间变成商业用途,社区的一层几乎全部是商业经营机构,缺乏具有公益性、大众化的场所与机构。这一方面得以印证了资本逻辑充斥着城镇化进程的每一个角落,商业的逐利性过分进占了城市社区空间;而另一方面由于公共资源的特性:非排他性、非盈利性、非竞争性进一步导致了公益性空间的“搭便车”行为。其二,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存在冲突,一部分社区居民挤压公共空间,例如在我们调研的过程中有些居民在公共的体育设施乱晾晒衣物;社区的公共道路也停满了各种私家车;一楼的住户甚至乱占公共绿化空间等不和谐的现象。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的冲突一方面反应出社区空间在最初的规划缺乏科学性、合理性和长远发展的考量;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人们难以适应日益快节奏的城市生活,飞速的城镇化进程挤压了人们的精神心理空间。其三,地上空间与地下空间的规划有待改进。据调研,一般过渡型社区并未利用地下空间,地下空间几乎处于闲置状态。有一部分社区地下空间的利用也仅限于地下停车场以及地下的一些缆道和公共的水电暖管道。令人费解的是这些地下停车场利用率极低,绝大多数居民并不把私家车停在地下停车场。究其原因无非是地下停车场设计缺乏科学性合理性;停车环境脏乱差;没有考虑到居民的生活习惯。

第二,过渡型社区空间治理处于半自治化半行政化状态,社区空间的公共性与公益性遭到侵蚀,社区中的社会空间正义缺失。社会空间主要表现为公共空间的分配、公民的社会参与、公民权益、民生工程、公共设施等进入的机会。由于社区治理缺乏符合空间正义的完整的配套公共政策,社区社会空间必然得不到有效维护与运行,势必会损害人们的切身利益,那么社区治理就隐藏着不稳定的因素。社区空间如果缺乏空间正义塑造,社区居民将会产生社会落差感,认为自身处于社会相对不公平的位置,这将给社区的社会空间治理带来极大的不稳定性,矛盾找不到合法合理的释放渠道,集体事件发生的几率将大大增加,势必会酝酿更大的危机。

第三,城镇化进程中的过度物质性空间挤压了人们的精神空间,造成人们幸福感下降,背离了人本空间的价值追求,社区精神空间正义缺失。城镇化的到来意味着资本化的到来,在一定意义上城市由资本的聚集而产生的,那么资本的逐利性决定了对空间产品剩余价值是其唯一追求。但是单纯的资本力量所形成的城市空间、社区空间仅仅是一个利润空间而非真正意义上的符合空间正义原则的城市社区空间,因此社会空间与精神空间在强大的物质空间的挤压之下势必会处于萎缩状态。精神空间更多的是一种心理状态与民主参与,主要表现在心情愉快、社会分配公正、在社会分配中处于公平的位置、机会均等。然而事实不然,不符合空间正义的城镇化难免使物质空间侵占了社区精神空间,也不符合人本主义的价值理念。

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社区空间正义的实现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市场、社会、公众、政府都需要参与进来,而且政府力量既不能过于强大也不能微乎其微。罗尔斯主张为了维护公平与正义扩大政府职能,使之具有强大的再分配功能。然而诺齐克却主张“最小政府”“有限政府”,用管的最少的政府来保证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无论什么观点,维护公平,保证权利,维持正义已成为历届政府的基本责任,也成为人们的共识。

首先,政府确保合理的城市社区规划,合理的城市社区规划是城市得以持续发展的基石,以科学的城市社区空间规划来保障社区物质性空间稳定有序的空间生产,进而使其进一步符合空间正义的原则。显然,城市规划是政府的主要责任,是一种政府行为。城市规划是政府用以协调不同利益主体在关乎城镇建设、土地利用、空间规划、城镇扩张等城市发展行为的有力手段。而社区规划主要涵盖不同功能区的分布、地上地下空间的分布、公共私有空间的协调等社区空间规划。城市社区规划可以做到防范于未然,将以后可能在城市社区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最大程度的扼杀在摇篮中,因此做好了城市社区规划,也就为美好城市社区发展的未来打下了坚定的基础。由于在城镇化进程中,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异常激烈,城市社区规划是一种政府行为,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同时做到最大程度的维护城市社区的整体发展与社会正义。众所周知,政府不是天使,因此需要监督,在城市社区规划的过程中,需要社会,团体,个人,市场等多个主体的共同参与,尽可能的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空间正义的实现既不能只顾当代人的发展而过分挤压后代人发展的空间,也不能仅仅为了一部分人的权益而损害其他人的利益。总之,城市社区规划不仅仅需要的是以政府在内的有关技术人员的科学、精密规划,更加需要的是包括公众在内参与的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的人本空间规划。诚然具体的社区空间的治理更加需要以上两者的实现,社区空间的规划还要考虑到人们的生活习惯、传统观念、以及人文情怀,以便民、利民、服务于人民为主要宗旨。

其次,政府以公共政策为主要武器,明确自身责任,做到放权与收权的辩证管理,使社区的社会空间符合空间正义的原则。政府必须要以恰当合理的公共政策来引导和规范我国的城镇化进程,使城镇化成为能够带给人民大利的主要途径。中国社区空间走向真正的空间正义需要科学合理公共政策为支撑,毫无疑问,公共政策发挥积极作用的前提是政府制定出符合实际的科学合理的公共政策,也就是公共政策也要符合空间正义的原则。现阶段我国的公共政策制定是政府主导型制定,完全的政府主义色彩。而西方制定公共政策主要表现为各种社会力量综合作用的结果,是一种社会运动的结晶。有效的公共政策发挥效用有两个必备条件:高质量的公共政策和高质量的政策执行机制。具体的公共政策主要包括完整的就业政策、户籍政策、土地产权政策、社会保障政策以及生态环保等政策。种种政策构成一套完整地社会整合机制,优化公共政策机制,使其成为构建符合空间正义的新型城镇化的制度基础。良好的政策还需要必要的监督与评估,目前我国的公共政策缺乏制度化的第三方评估监督机制。非官方的政策评估是必要的,它会弥补制定政策的漏洞与执行政策过程中的不当之处。承认政策的不当之处并非政策的失败而是追加的政策修改机制,只会让政策更贴近实际更发挥效用。此外政府的研究机构也需要对其所制定的政策进行评估反馈。二者结合起来,公共政策势必成为政府构建公平正义的社区空间一大利器。

最后,社区治理提倡多元化的主体参与式治理,增强社区治理的多中心化取向,发扬民主精神,构建符合空间正义原则的社区精神空间。政府不是万能的,任何单主体的治理都无法解决社区空间的非正义化问题,自由民主式的社区空间治理才能保障社区的精神空间得到正义之神的守护。确保空间正义的治理机制, 是一种以政府为主导, 社会、市场、公众力量介入的参与式治理。公民公平地参与城市化政策的制定和城市发展的治理过程, 是实现城市化符合正义原则的关键机制。与此同时,在社区空间里精神空间被物质空间所挤压,造成人们的幸福感普遍下降的背景下,可以借助公民、社区、社会、市场等多重力量的参与,使人们彻底融入到社区中,增强人们的幸福感。社区居民分享自治权利同时也是对空间资源在另一种意义上的分配,因此也是空间正义原则的范畴。社区治理的纷繁复杂不是某一个力量所能驾驭的,也不是众多力量混杂横行的结果,需要的是各种社会力量在制度、法律的架构下有序运行,伸张自身权利的同时更要维护社区空间正义。

总之,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社区空间治理出现的种种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归咎于城市社区没有符合空间正义的原则。社区空间正义的塑造就是“三度空间”的协调发展与空间正义的彰显。承然,“民主的体制和强大的公民力量可以迫使政府为所有人的权益服务,保持政府‘社会公仆’的本色”。【3】社区空间正义的塑造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城市社区规划与公共政策如同社区空间的两翼。城市社区规划不科学不合理那么社区空间发展就偏离了方向,配套的公共政策没有紧跟其上,社区治理就会乱象丛生。因此做好科学的城市社区规划、完整科学的公共政策、加强民主治理是我国城市社区发展的基本路径。

参考文献:

[1]任平.空间的正义——当代中国可持续城市化的基本走向[J].城市发展研究,2006,(5).

[2]刘钊:城市发展的正义与合法性[J],兰州学刊2012(10)

篇4

一、引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管理所凸显的问题日益严重,不断要求有创新的管理方法。我国正处在转轨时期,面临着比其他国家更为复 杂的背景。我国基层治理也慢慢得到重视,网格化管理是近年来新兴的社区治理模式,这种模式是以街道和社区来划分层次,划分若干网格单元,从而提高基层社会管理的效率。网格在对网格化管理的已有研究中,研究者大多从政治、社会、法治等角度进行阐述,重点研究的是网格化管理对基层政治生态、社会组织培育、基层自治、法治建设产生的影响和作用。

宜昌近几年实施了社区网格化的管理后,取得了可喜可贺的成绩,本文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分析了宜昌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创新之处,为各地的网格化管理提供很好的经验。

二、当前网格化管理存在的问题

(1)网格化的泛化。 一方面,网格化管理的功能被无限放大,各个单位各个问题都胡乱套用网格化管理;另一方面,网格化管理的范围也被大大泛化,几乎每一个部门、每一个方面的工作都进行了网格化操作,制定了网格化工作流程图,安排了网格管理员。由于网格化范围的泛化导致的管理人员增加,进一步增加了人力运行成本、机构数量和设备资金的投入。

(2)社区“自治力”发挥不足。 社区的互动性能充分调动居民的积极性,使社区管理工作能更好的开展,使得个人与集体保持一致,网格化管理不能只是流于形式而忽略了本质是提高社区管理的效率,提高群众参与解决问题的积极性。现阶段社区网格化仍以“单向交流”为主,“双向沟通反馈”较为缺乏,居民参与性不高,不利于社区文化和和谐社区关系的形成。

(3)缺乏长效管理机制。 社区管理本来就是一件长远计划的事情,当前的社区管理工作中,许多工作常以临时性的、专项性的突击整治代替长效管理,导致网格化管理难以长远发挥应有的作用。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大都是重复性、专业性的,若都是以突击性的方式进行应对,所产生的管理成本将大大提高,社区管理工作的效率也大大降低。

三、宜昌网格化管理的创新模式研究

至2010年起,宜昌市总结了上海、北京等地网格化管理的经验和教训,创新体制机制,借助政府机构直接购买服务的途径,为社区群众提供人性化和规范化的社会工作服务,了解民情、顺应民意、解除民忧、惠及民生,积极响应着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在新趋势下如何做好社会管理和群众工作的现实诉求下,宜昌市勇往直前、积极探索,创造出一条创新城市社区管理与服务的新道路。宜昌探索的社会管理新体系被命名为“一本三化”,即以人为本,网格化管理、信息化支撑、全程化服务。

宜昌市将城区146个社区划分为1421个网格,每一个网格配备一位管理员,负责300多户居民的管理服务,遵循“街巷定界、规模适度、无缝覆盖、动态调整”的原则,全面履行综合治理、信息采集、劳动保障、计划生育、民政服务、食品安全、城市管理七大综合信息服务职责。通过社区数字化平台,从而自上而下建立统一的新型社会服务机构和队伍,确保每个网格员上连职能部门,下接居民群众,实现横向资源整合和纵向信息畅通,初步形成了在册的108000名志愿者、1421个网格管理员、各职能部门,力量层层倍增的服务管理新格局。

(1)通过政府直接购买,实现公共服务的有效投递 。从二十世纪末我国引入了政府购买服务这一制度后,全国在医疗卫生、公共交通、社区服务、居家养老、行业等多个领域迅速展开。但是,这一制度在我国也面临着不可回避的问题,一边是政府与社会组织严重存在着双方的职责不明、地位不等、欠缺能力、购买过程不规范、评估不合理、监督不到位、公共责任得不到很好的体现。另一边,我国社会组织的数量不多,并且其中的大部分还需要依附于政府,公共服务能力较弱的同时,提供公共服务的实践经验也存在不足。

如今,宜昌市针对这两个显性问题,开辟新的模式,提出和建构全新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模式,也就是政府通过建立市社区网格监管中心和区网格监管分中心,跳过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这一环节,各区、街道、社区相应的建立网格监管分中心、网格管理中心以及网格管理站,直接向社会公开购买社会工作服务。

建立和维持这一模式,政府的公共责任意识得到了强化,转化政府的各个职能,同时政府的公信力得到了提升,积极响应服务性政府建设的要求,通过社工专业化服务使得政府与百姓之间的距离逐步缩短,从而更好地避免了服务供给方的缺陷以及竞争性购买不足的难题,进一步实现公共服务投递的高效性与专业性。

(2)推进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机制的变革 。当前中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是要一步步将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由原有的行政化管理体制变成法制保障下的社区自治体制。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社区居委会是一种城市自治组织,主要是实现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然而,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社区居委会却成为街道办事处的“一只脚”,具有“准行政化”的性质,成为名符其实的一级小政府,往往承担了上级部门“纵向到底”的职能要求。这种由上及下一层一层推进社区的建设体现出明显的行政主导型特征,也使得社区管理机构与基层自治组织在边界上不明朗,从而使得行政机构和居委会在同一性质的局面上。

正是秉承这一改革思路,宜昌市通过网格化的管理,带领街道办和社区管理职能变革。如今,该市城区的街道办都成立了便民服务、综治维稳和网格管理“三个中心”,与之相对应,原有的社区改革成便民服务、维稳、网格管理“三个站”,与此同时组织社区专职工作者、网格管理员和社区志愿者“三支队伍”。在革新基层治理模式的基础上,政府基层力量加强了,部门分散资源整合了,社区服务水平提升了,将政府从越位、错位拉回到正位,从而最终使“全能政府”转变为“有限政府”。

(3)培育社区公众参与精神,促进社区信任团结 。当前我国社区规模较大,人口众多,在较大规模的社区,组织一次全体居民的活动是相当有难度的,并且参与到这么大规模的活动中,居民自身的有效性体验也不高。划小社区内的民主单位,是提高居民参与水平的必然选择。

宜昌市通过在社区设立网格,创建了网格管理员这一重要的联系枢纽,将民主单位划小,网格内住户居民之间的联系互动加强了,从而社区居民与社区利益的关联度也增强了。实践证明,交往越密切,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就越强。网格员积极调到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志愿者力量,开展有特色的文体活动,以此加强与居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例如,社区开展的广场舞活动以网格为参赛方阵,网格员为方阵组织者,广泛发动群众,许多退休老人、年轻上班族从高楼中走出来,加入到社区活动中来,增加了社区居民之间的信任团结。此外,社区居民还可以主动将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社区中的隐藏的隐患告知网格员,使居民身边的琐事、烦心事通过他们成为政府案头的大事,激发了居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形成了市民与政府良性互动、互促的格局,为构建和谐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 (作者单位:三峡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 阎耀军.城市网格化管理的特点及启示[J].城市问题.2006(2)

篇5

一、整合资源,切实解决社区组织的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设施

(一)加强社区组织办公服务用房配置和社区公益设施建设统筹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根据全县社区建设“十一五”规划的总体要求和**府发〔**〕86号文件要求,新建或改建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应按一定标准无偿提供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设施或提供相应的成本价款(即社区公益设施建设统筹费)用于统一购置服务设施。县城和场镇规划区内,新建或改建住宅小区的开发建设单位,开发区域户数达800户及其以上的,必须按每100户15平方米的标准无偿提供社区组织的办公服务用房,其办公服务用房免交土地出让金和各项税费。开发区域户数不足800户的,以开发的房屋建筑面积数量为交款基数,按1.25元/平方米的标准(根据当年建设成本价作相应调整)征收社区公益设施建设统筹费,从2007年7月1日起开始征收,由县建设委员会代为征收,有关部门、街镇乡协助配合。开发建设单位无偿缴纳的社区公益设施建设统筹费,纳入县财政专户,专款专用,优先用于征收地的社区设施建设。年初,由县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经费使用计划,报县政府研究决定后,由县民政局和当地政府组织实施。

(二)多渠道解决好社区的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设施。一是社区的工作用房,属租借财政拨款行政事业单位公房的,租借单位应当继续予以优惠、免收租金。二是从国有企业剥离出来主要服务对象仍为原企业职工和家属的社区组织,其工作用房及居民公益设施,国有企业应当继续交给社区组织无偿使用。如遇企业改制、分离社会职能、出售职工住房等情况,须将租借给社区组织的房屋产权和居民公益设施无偿划转给社区组织。三是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除办公、服务用房之外的闲置房,必须优先提供给社区使用。四是社区内有公房的,从公房中无偿提供;无公房的,从社区内的单位、部门的国有房产中予以调剂,具体由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五是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加大资金投入,统筹安排,逐步解决社区组织的工作用房及公益设施。六是倡导鼓励驻社区单位自愿赞助、支持社区建设。

二、健全功能,切实优化社区组织的工作和服务环境

新改扩建社区组织的工作用房,除完善室内功能外,要有一定配套的室外活动场地(因条件限制,室内、外设施不能在同一地点的,可在同一社区分设)。室内办公和活动用房应配备电脑、电视、音像播放设备等必要设施,室外活动场地也应配有适合老年人、未成年人以及其他居民群众的娱乐、健身器材。社区组织开展工作和公益的用水、用气,按居民用水、用气价格执行,用电按有关政策执行。对无力承担工作用房及居民公益设施的管理及维修费、水电气费的社区,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应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必要的财政补助。

三、加强管理,充分发挥社区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设施的作用

社区组织的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设施除企业和个人资助的以外,产权归当地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社区具有永久使用权。社区组织的工作和居民公益设施,主要用于社区办理公共事务,组织居民活动,提供社区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各街镇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设施使用管理办法,切实做好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同时,要加强有关资料的归档、建档和上报工作,防止因管理不善而造成资产流失。要根据社区居民的不同需求,拓展居民公益项目和内容,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设施的作用,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服务需求。

四、齐抓共管,切实做好社区组织的工作用房和服务用房及居民公益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

社区组织的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较强的工作,各街镇乡和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扎实做好有关工作。

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将社区组织的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设施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财政投入,统筹安排、逐步解决。同时,要发挥在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设施建设的选址、协调、验收和有关规费的征收工作。

县计经委要将社区组织的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设施建设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及时做好有关工作。

县财政局要加强社区公益设施建设统筹费的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县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规划使用该经费,对部分困难街镇乡新建、扩建、改建、购买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设施建设的,应优先予以补助,确保专款专用。

县建委要将社区组织的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凡新建或改建住宅小区,要在项目方案设计审批中,指导开发建设单位选择位置适中、便于居民办公和开展活动的地方,作为社区组织的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设施建设的用地。及时为社区组织办理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设施建设的有关手续。要加强对开发建设单位无偿提供给社区的办公服务用房面积的监管,及时征收社区公益设施建设统筹费,对不按标准无偿提供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面积或缴纳社区公益设施建设统筹费的开发建设单位,不予批准和办理有关手续,并将其不良行为纳入房地产开发单位信用档案。每月初,将上月征收的社区公益设施建设统筹费征收情况及时报送县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含被征收单位,开发建设工程名称、地址和工程立项批准时间、建筑面积,征收金额),并提供800户及以上规模的开发建设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开发户数、法人及联系电话。

篇6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便民利民惠民的目标,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管理和加大服务力度的要求,积极整合各类资源,完善服务功能,扩大服务范围,打造科学规范的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二)总体目标。按照机构、人员、经费、场地、设备、网络、制度“七到位”的要求,有效整合各项服务资源,明确职能职责,完善服务设施,保障工作经费,到2012年底在全区构建起市、区、街、居四级网络互联、信息准确、数据齐全、资源共享的信息化系统,全面建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管理规范的为民服务平台。

二、机构建设

(一)设立区综合中心。以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为依托,结合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积极整合资源,将各项为民服务职能纳入中心统一管理,打造全区综合中心,主要承担行政审批、为民服务、监督投诉职能,建立健全区、街、居三级为民服务体系。

(二)设立街道办事处为民服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现已建立的各类为民服务中心统一更名为“××街道办事处为民服务中心”,加挂“××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牌子,主要承担劳动保障、计生、低保等工作。为民服务中心设主任一名,兼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所需工作人员结合实际调整充实,对已经设立窗口的可继续保持现有人员不变,需要新开设窗口的或现有人员不足的可从街道办事处对口科室人员中调剂使用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上级部门对工作人员数量有要求的,严格按照要求落实。为民服务中心行政上接受街道办事处领导,业务上接受各职能部门的指导。

(三)设立社区、行政村为民服务站。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设立为民服务站,加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牌子,与社区居委会合署办公,确定1-2名同志主要承担计划生育、劳动保障、城市管理等工作。所需人员可以通过开发大学生就业岗位、招聘社工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居委会(村委会)为民服务站业务上接受所在街道办事处为民服务中心管理。该工作由各街道办事处按照上级要求和实际情况设置。

三、为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具体内容

(一)场地建设。按照满足工作需要、方便群众和经济实用的原则,在交通便利的位置合理安排为民服务中心工作场所,实行开放式、窗口式办公。各街道办事处为民服务中心要有200平方米以上的工作服务场所和30平方米以上的档案室,设置多功能接待室、工作人员办公室和临街一楼的服务大厅。对目前无法达到上述要求的办公服务场所,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城市建设和改造,着力、逐步予以改扩建或易地重建,确保在2012年底前达到建设目标。

(二)设施配备。要实行统一标识牌(标识牌附后),配备必要的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和咨询服务电话等,提供信息服务查询、群众办事、等待休息等相关服务设施。服务窗口应注明窗口名称,工作人员应统一佩戴有照片、姓名、职务等信息的工作牌。办事大厅设置监督电话和便民服务意见箱,并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咨询和监督。

(三)进驻工作。要统一设立培训、就业、养老、退管、医保、监察、计生、残联、慈善、低保、城市管理、司法调解等服务窗口,并根据需要设立综合窗口、临时窗口,办理临时性、季节性、阶段性工作。随着为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不断深入,结合实际,对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及时调整、增加到为民服务中心办理。各个窗口具体工作职能、工作流程以及人员数量等由街道办事处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协商确定。

(四)信息化建设。将信息化建设纳入为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总体安排,积极整合人社、计生等专业资源,努力实现为民服务中心信息系统与各专业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保障市、区、街、居四级网络标准统一、数据齐全、资源共享。网络建成后,区政务信息中心负责监管。各街道办事处要依托科室,建立网上为民服务大厅(标准附后),涵盖各项为民服务内容,主要承担群众在线咨询查阅、交流互动、监督投诉等职能,公开各服务项目工作要求、办理流程、办结时限等,及时辖区各类公共信息,打造24小时的网络化为民服务平台。根据工作需要,各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居民信息普查工作,建立健全居民信息基础数据库(采集表附后),认真做好各项原始信息的录入和动态维护,确保居民信息更新及时、符合实际。

(五)制度建设。本着“便民、高效、科学、规范”的原则,对各项业务制定符合实际的服务流程,实行窗口受理的“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提升服务中心的工作能力。建立健全并公开培训学习、岗位职责、服务项目、工作“AB角”、首问负责、服务承诺、工作流程、限时办结、信息和档案保密管理、工作人员服务质量评价监督等制度,不断提高为民服务中心的制度建设水平。

另外,人社等上级部门对基层服务工作平台建设有明确要求的,区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与街道办事处的工作对接和指导,结合为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统筹实施、同步推进,确保为民服务中心建设既符合实际,又满足上级要求。

四、实施步骤

(一)试点阶段(2011年10月—2012年2月)。以解放路和甸柳街道办事处为试点,在现有基础上推行为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为在全区全面推行积累经验。

(二)全面推行阶段(2012年3月—2012年10月)。在解放路和甸柳街道办事处试点的基础上,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在全区各街道办事处全面推开为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工作目标,打造科学规范、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平台。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11月—2012年12月)。区领导小组将对各街道办事处为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分管区长为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人社局、财政局、计生局、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组成的全区为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全面负责标准化建设的总体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标准化建设的组织协调、推进落实和监督考核工作。各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组织协调机构,负责推进落实具体工作。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为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在机构人员、基础建设和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篇7

关键词 :低碳社区;动机理论;激励居民

近几年人类的科学研究和生活实践一再证明:气候系统变暖是毋庸置疑的,人类对气候的影响是明确的。如今我国城市发展面临着巨大的环境压力:“城市排放的CO2 占全国的90%,排放的SO2 占全国的98%。中国地级以上287 座城市排放的CO2约占全国排放总量的72%。城市发展与改善环境和向低碳发展转型的矛盾日益突出,城市化进程中面临着如何避免高碳化发展模式的各种挑战①。”因此,我们可以断定,作为连接城市和个人平台的社区,尤其是以节能减排为目的的低碳社区,必然会推动城市发展模式向低碳模式转型。

一、我国低碳社区建设的意义

低碳社区除具有节能减排的特点外,也具有“以人群聚居为主要特征的生活空间②”的社区共性。低碳社区的建设就是通过低碳理念的普及和相关激励机制的建立来引导社区内的人们主动选择低碳生活方式,以及修建低碳建筑、低碳设施从而优化社区的整体环境,最终达到节能减排这一目的的社区建设活动。

在我国,建设低碳社区的重要性为:1.城市发展低碳化的要求

中国正处在快速城市化的时期,城市化水平从1978 年的17.9%快速增长到2014 年的54.77%,快速的城市化同工业化的进程对中国的发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中国的发展必须摒弃发达国家在19世纪工业化初期采用的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率的发展模式,转而遵循环境友好型的低碳模式③。显然,以节能减排为目标的低碳社区符合环境友好型的低碳发展模式的要求。

2.城市环境亟待改善的需要

近年来我国城市人口急剧膨胀,人口的大量聚集,使城市内部自然生态系统承受着巨大压力,生活垃圾污染和处理问题,汽车尾气排放等一系列问题仍然困扰着我们。低碳社区使用绿色建筑材料和节能材料,要求居民把垃圾进行分类,鼓励居民绿色出行,所以建设低碳社区对改善城市环境大有裨益。

3.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低碳社区是建设低碳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低碳城市的发展为多数城市提供了赶超其他城市的机会④。很多城市政府认识到: 在绿色低碳发展的大背景下,不进行低碳发展是没有前途的,及早调整城市治理模式,通过城市居民低碳理念的提升实现跨越式发展,提升自身在全国各个城市,甚至是世界各个城市之间的竞争力,凸现城市特点,提升经济盈余⑤。因此,建设低碳社区是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二、我国低碳社区建设的成就

2010年政府就社区的生活垃圾处理问题专门出台了《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城建〔2010〕61号)指出:“生活垃圾处理应以保障公共环境卫生和人体健康、防止环境污染为宗旨,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4]489号)》强调开展低碳社区试点是我国走新型低碳城镇化道路的重要探索,是倡导低碳生活方式的重要探索,是控制居民生活领域温室气体排放过快增长的重要探索。

近年来我国在低碳社区试点探索中也取得了一些成就。下面列出少部分有代表性的低碳社区试点:

上海低碳社区的主要措施是“红虹桥枢纽,临港新城和崇明岛建设若干低碳社区、低碳商业园区和产业园区等低碳发展综合实践区;预计2040 年竣工的东滩生态城有望成为世界的一个碳中和(CO2 零排放)的区域。⑥

扬州社区传统建筑的现代节能改造项目由扬州市政府与GTE(德国技术合作公司)合作将节能建筑的理念与技术运用于扬州老城区的改造,对位于扬州市广陵区的传统建筑中地方修建的新办公楼采取了节能措施,将传统建筑与现代节能概念相结合。⑦

北京长辛店低碳社区在可持续发展框架及绩效指标的指导下,制定多用途社区概念规划,建立低碳、经济可行、社会包容、环境优化、资源有效的社区。⑧

三、我国低碳社区建设居民认知及参与调查

我国的低碳社区建设还处在初级阶段,目前还存在大量的问题。笔者通过问卷调查初步了解了居民参与低碳社区建设的现状。

调查研究说明:本调查的主体是社区居民,调查方法为自填式问卷法。问卷发放点主要包括:北京、重庆、南京,河南省开封市四地,问卷共发放1000份,回收有效问卷率为83.4%。在置信区间为95%的条件下,834 份有效问卷,呈标准正态分布,符合一般社会科学研究的规则。

1.样本的基本情况:

样本说明:

性别结构:男性占49%,女性占51%,被调查者女性稍多,但符合研究要求。

年龄结构:20 岁以下占16%,20~40岁占44%,40~60 岁占30%,60 岁以上占10%。

教育水平结构:初中占14%,高中占40%,大学占39%,研究生占4%,其他占3%。

职业结构:政府人员占6%,企事业单位人员占30%,自由职业者占30%,其他占34%。

2.调查结果与分析

表1说明:60岁以上的人熟悉低碳生活的比例明显低于60岁以下的人,20~40岁的人熟悉低碳生活的比例最大。

总体上来说,各年龄段的人对绿色生活的熟悉度都明显高于低碳生活,可见大众对低碳生活的认知还处在较低层次,对低碳生活的相关宣传仍需加大力度。

表2说明:在听说过低碳社区的人中男性略高于女性,总体来说,听说过低碳社区的人比没听过的低六个百分点。

性别对低碳社区的认知影响不存在较大差异,没听过低碳社区的人还在半数以上。

表3说明:虽然有多数人没听过低碳社区,但是在调查者中有将近2/3的人表示有兴趣参与低碳社区建设;存在着23.7%人对低碳社区建设没有兴趣。

表4说明:学历越高的人了解垃圾分类标准的人所占比例越高,学历越低的人大概了解垃圾分类标准的人所占比例越高,在所调查的人中了解垃圾分类标准的人有1/3多一点。

当然我们必须要看到,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大概明白甚至是不明白如何进行垃圾分类,也就是低碳能力(低碳能力包括实际执行力和支撑执行力的相关知识储备两方面)较低。

表5说明:选择会关闭暂时不用的电器的人大约占一半,有大概44%的人偶尔会关闭暂时不用的电器,还有一部分人不会关闭暂不使用的电器。

可以看出,多数人会让家用电器时常处于待机状态,而不是主动切断电源,这反映出,人们的低碳意识还不够强烈,日常行为往往会与低碳生活背道而驰。

根据调查结果可以把我国居民参与低碳社区建设面临的问题总结如下:

(1)居民对于低碳社区的认知度普遍低下。

(2)居民关于如何过低碳生活的知识储备不足,因此真正选择低碳生活模式的人也就不多。

(3)居民主动选择低碳生活方式的意识还不够强烈。

(4)居民普遍忽视生活中节能减排的细节(如随手关灯、垃圾分类)。

四、动机理论视角下提高居民认知和参与低碳社区建设的对策

低碳社区的建设问题,也可看作是社区管理的问题。社区的管理者可以将社区看作一个“公司”(这个公司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有效的管理者能够使员工尽最大的努力认真工作,了解员工如何受到奖励以及为什么会被激励,并且选择最合适的激励方式来满足员工的需求”⑨。文章将运用管理学当中的动机理论寻求解决居民对低碳社区认知度低、低碳能力低、低碳意识低(“三低”)的问题的对策。

在本文的讨论范围内,管理的目的就是解决“三低”,而社区内的居民可以看作是员工。从当代动机理论的整合图(图1)可以看出,在建设低碳社区过程当中,管理者应该注意到以下6个问题:

①要认清个体差异;②利用目标;③确保目标被“员工”认为是可实现的;④个人化的奖励;⑤奖励与绩效挂钩;⑥检查公平性。

因此,在动机理论视角下,可以提出提高低碳社区居民参与度的对策:

1.加大对低碳社区的宣传力度

因为居民间因年龄、学历等因素存在着对低碳社区的认知差异,所以相关部门要依据居民年龄、学历、职业的不同借助与之相应的媒介(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社区宣传栏等)对低碳社区建设的基本概念——什么是低碳生活、垃圾分类的知识、节约用电的技巧、如何选择绿色建筑材料等等进行普及。

2.引导居民建立低碳生活目标

社区管理者应运用多种方式对居民进行宣传、引导,让居民知道自身的行为(如节约用电、绿色出行、垃圾分类等)对优化社区环境以及节能减排和改善大气质量具有不可小觑的作用,从而引导居民自觉地把低碳生活作为他们的目标。

3.增加低碳社区建设的趣味性和互动性

社区管理问题说到底还是人的问题,要建设低碳社区就要让居民参与其中,让他们真正能感受到建设低碳社区的乐趣。为了达到这一目的,管理者可以在社区内或社区间举办有关低碳知识的竞赛,要创新居民互动方式,比如创立社区低碳日,组织居民参观低碳示范社区等。

4.设立社区低碳生活评估标准、引入低碳生活竞争机制

社区管理者可以定下本社区的低碳生活衡量量表(衡量维度包括低碳出行、低碳建筑、低碳饮食等等)对个人和家庭的低碳情况予以记录评估,并适时在社区内予以公示(当然这需要得到被公示者的同意,毕竟选择低碳生活应当遵从自愿原则)以供社区居民交流讨论,营造个人之间,家庭之间竞相“低碳”的社区低碳氛围。

5.建立低碳生活奖励制度

在低碳社区建设中,尤其是初期阶段,管理者要注意到奖励对居民选择低碳生活方式的激励作用。管理者应建立一套完善的奖励制度,对那些在低碳生活中表现优秀的个人或家庭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一方面肯定其努力和激励其在低碳生活中做得更好;另一方面吸引更多的人或家庭参与到低碳社区建设中来。

6.建立有效的低碳纠错和监督机制

一个好的制度和好的社区建设活动在于它们是公开的,透明的,可以自我修正错误的。毫无疑问,有关低碳社区建设的活动和制度是需要监督和纠错机制的。这一点是管理者必须要注意的地方,因为有效的监督和纠错机制可以长久维持居民低碳生活的模式,纠正居民生活不低碳的行为,确保上述诸条措施能够公开、公正、透明地实施和低碳社区建设活动本身的正常运转。

总之,社区居民是社区建设的主力军,他们长期生活在社区内,随手关灯,选择爬楼梯上楼等一些小举动都会给社区整体环境带来影响,一旦社区内居民选择低碳生活的积极性被完全调动起来,我们国家的整体环境和低碳排放都有可能因之得到巨大改善。所以说社区居民是低碳社区建设,或说是节能减排的不可小觑的力量。

社区管理者只有通过加大对低碳社区的宣传力度,建立低碳生活激励机制和自查制度等方式,才能将居民在节能减排中的力量发挥到最大。

引文注释

①气候变化绿皮书:应对气候变化报告(2013)[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11):105.

②蒋慧琴,张丽丽.基于个体行为的低碳社区建设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13(5):045.

③付允,马永欢,等.低碳经济的发展模式[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8(3):23.

④李俊峰,马玲娟.低碳经济是规制世界发生格局的新规则[J].世界环境,2008:2(2):17~20.

⑤苏瑾.赢余:低碳经济的成长[J].世界环境,2007(4):32~34.

⑥佚名.上海、保定入选WWF低碳城市试点—低碳城市发展项目正式启动[J].节能与环保,2008(2):37.

⑦德国技术合作公司(GTZ).传统建筑中的建筑节能——扬州试点项目[z].2008.

篇8

【摘要】 目的 观察片医制社区医疗健康管理效果。方法 经八路社区糖尿病患者480例以片医片护一结合的形式进行社区医疗健康管理,问卷调查入组时及实施健康管理后6个月其自我管理状况。结果 对社区糖尿病人群开展糖尿病健康管理后,其自我管理状况显著优于教育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通过片医片护一结合长期系统的糖尿病健康教育,可以提高患者掌握糖尿病知识的程度和治疗的依从性。

【关键词】 片医制; 片医; 片护; 健康管理; 糖尿病

The effect of healthy management about family doctor system in community medicine CHEN Shan-shan,LIU Hai-jun,ZHAO Mei-ling. Jinshui District General Hospital of Zhengzhou,Zhengzhou 450003,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observe the effect of family doctor system in community medicine.Methods Selected 480 diabetic patients in jingba road communities using family doctor system in the form of community health management, Conducted a questionnaire survey to observe diabetes self-management status when they join and after 6 months'health management.Results After community health management, the status of self-management education significantly better than before.Conclusion Family doctor system of long-term diabetes health education can improve the level of diabetes knowledge and treatment compliance.

【Key words】 Family doctor system; Family doctor; Family nurses; Healthy management; Diabetes mellitus

最新数据统计,我国糖尿病总患病人数达9240万,糖尿病前期人数达1.48亿,而EDIC/DCCT实验研究证实,通过积极的健康教育,严格控制血糖可以使心脑血管疾病总死亡率明显降低。笔者所在医院自2008年起对管辖区域内的社区居民实行“片医制”,通过社区医疗健康管理,降低糖尿病的发病率、致死率和致残率,降低医疗费用,保证社区居民的健康利益【sup】[1]【/sup】。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09~2010年经八路社区糖尿病患者480例,均符合1999年WHO修订的糖尿病诊断标准。

1.2 方法 成立社区健康教育小组,社区主任为组长,片医片护一一结合分组,经总院内分泌科培训后正式开展工作。

1.2.1 成立社区糖尿病健康管理小组 主任担任健康管理小组组长,主要负责课程的设计与安排及科研,并承担主要活动的对外协调工作,如外请专家授课、对外宣传等,还承担专科门诊的咨询活动。片医主要负责每项活动的筹备、协调和接待工作,负责中心各项资料的收集和管理,负责教育中心仪器的保管,承担授课和专科门诊咨询和指导。片护负责每次活动时宣传资料的发放、相关资料的收集归档和测评,完成部分授课和定期进行社区家庭访视,及时反馈信息【sup】[2]【/sup】。

1.2.2 健康管理方法与内容 由健康管理小组成员对入选者建立健康档案,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疾病史、职业、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每月开展1次健康教育,每次2 h,以多媒体教学、发放糖尿病健康教育资料、个人健康咨询与健康行为指导等形式实施健康教育。健康教育内容包括:(1)低盐低脂糖尿病饮食;(2)鼓励参加适当的体力活动和体育锻炼;(3)保持理想的体重,高血压者控制血压,高血脂者调整血脂;(4)保持健康的心态,规律的生活;(5)糖尿病相关知识(如并发症的危害、胰岛素的应用等)。同时,在社区开设糖尿病专科门诊,由糖尿病专科医生提供相关咨询和指导,每周2次。护士坚持每月深入社区家庭访视1次,了解高危糖尿病人群的生活质量,并进行健康评估及健康检查,劝导其改变不良生活习惯。

1.2.3 评价方法 观察对象入组时及实施健康管理后6个月末,由笔者采用自行设计的问卷对其进行调查,问卷内容是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状况(饮食结构合理、每日有规律地运动、定期监测血糖3项,每项进行4级评价,即未能做到、偶尔做到、基本做到和完全做到)。入组时及教育后分别发放问卷480份,有效回收480份。

1.3 统计学处理 用SPSS 17.0软件分析数据,所有数据均用均数±标准差表示,首先进行方差齐性F检验及正态性检验,然后根据检验结果,非正态分布的转换为正态分布,采用t检验,不能转换正态分布采用秩和检验,率的比较应用χ【sup】2【/sup】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对社区糖尿病人群进行糖尿病健康管理后,其自我管理状况显著优于教育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具体见表1。

3 讨论

通过开展社区健康管理,指导社区糖尿病人群建立健康行为,并进行健康评估及健康检查,有助于及早发现病情变化,及早诊治,减少并发症。家庭访视对于提高患者遵医行为,自觉控制疾病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通过问卷及电话咨询等方式和调查,社区人群对医院的满意度增高,为医院建立了良好的医疗服务网络,提高了医院的信誉【sup】[3]【/sup】。本研究表明,通过片医片护一结合长期系统的糖尿病健康管理,可以提高患者掌握糖尿病知识的程度和治疗的依从性,从而降低各种慢性并发症的发生率和致残率,减少疾病的医疗费用,减轻社会负担。

表1 健康管理前后社区糖尿病人群的自我管理

状况比较 n(%)

参 考 文 献

[1] 王正英.糖尿病社区健康宣教和预防.护士进修杂志,2006,21(7):651-652.

篇9

患儿,2007年6月出生,既往无哮喘病史,无家族史,否认过敏史。于2012年12月10日就诊诉咳嗽3天,自服头孢克洛,祛痰灵口服液好转,今日突发气急,无发热。查体:神清,气急,口唇略紫绀,体温正常。两肺呼吸音粗,满布哮鸣音,少许湿音。心率110次/min,律齐,无病理性杂音。余无特殊。胸片示支气管炎。血常规拒查。处理:由于患儿从未补液治疗,故拒绝补液治疗,后给予口服阿莫克拉一周和雾化吸入2次。好转。

问:在社区设施有限,检查不合作情况下,此患儿诊断哮喘?喘息性支气管炎?肺部感染?一般处理原则,以后如何防止类似复发?

专家解答与分析

病例特点

1 5岁4个月学龄前儿童,冬季发病。

2 咳嗽3天,突发气促1天。

3 查体呼吸困难,缺氧征,双肺哮鸣音。

4 X线提示支气管炎。

5 既往喘息病史不详,无过敏史,家族过敏史不详。

6 雾化吸入2次和口服抗生素治疗1周改善。

诊断

喘息性支气管炎。

诊断依据

1 学龄前幼儿初次喘息发作,咳嗽气促表现为急性加重。

2 呼吸困难和缺氧征以及双肺哮鸣音。

3 X线提示支气管炎。

4 对即刻雾化吸入2次反应良好。

5 抗生素治疗1周症状体征改善。

分析讨论

根据这位社区医生提供的简要病历信息,作如下鉴别诊断。

1 支气管哮喘

5岁学龄前儿童喘息气促急性发作、呼吸困难、哮鸣音,对即刻雾化吸入2次反应良好,提示存在可逆性气流受限,X线未显示心影和大血管异常,亦未显示肺内炎性征象,故可除外上述原因所致外压性气道缩窄,或肺炎所致弥散功能下降进而缺氧。以上均为诊断支气管哮喘的支持点;但是患儿缺乏反复喘息发作的病史记录,缺乏有关年幼儿过敏性疾病病史记录(包括湿疹、特应性皮炎、食物过敏、过敏性鼻炎),缺乏家族哮喘和(或)过敏史的记录,缺乏评价可逆性气流受限的肺功能客观指标,均不支持诊断支气管哮喘。

2 肺炎急性气促、呼吸困难、听诊湿音,应考虑与肺炎鉴别。但听诊主要是哮鸣音及其对雾化治疗的即刻改善反应均提示,呼吸困难原因由于气道通气功能障碍所致而非肺部实质或间质病变所致气体弥散交换功能障碍所致,加之胸部X线提示支气管炎以及短期内抗感染治疗呼吸道症状和肺部体征改善,均不支持诊断肺炎。

处理原则

1 抗感染 有明确的细菌感染证据(例如血常规等)时应用抗生素治疗。

2 对症治疗 平喘、祛痰、镇咳。

关于预防喘息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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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社区护理是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社区护理的健康观是以人的健康为中心,把人看作是一个具有生物、心理、社会等多方面需要的整体,强调家庭、社会以及心理对人的健康的影响,这与中医护理的“天人合一”和“形神合一”的生命整体观一脉相承。中医护理历来重视人与自然、社会的协调,将人与生存环境的和谐、人体心身的和谐视为健康的基本标准,并贯穿于疾病防治和抗衰老理论与实践之中。社区护理的主要内涵是向个人、家庭、社区人群提供以健康促进为目标的护理服务,以增进健康和预防疾病为要务,这与中医护理的“治未病”的预防观不谋而合,中医护理的预防观印刻着中国传统文化的烙印,强调以增强体质为核心的健身防病思想,制定了外以适应自然变化、内以促进机体抗病能力、机体协调能力的养生原则。可见,中医护理的整体观与预防观在社区现代护理观中得到了充分体现,这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区护理体系奠定了理论基础。其次,中医护理来源于民间,其特有的饮食文化、养生保健及简、便、易、廉的护理技术更容易为广大社区居民所接受。社区人群对中医护理有着深厚的感情,这为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社区中医护理模式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最后,国际社区护理蓬勃发展的背景以及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不断发展与成熟,为中医护理快速进入社区护理提供了可能。

    2、应用现状

    1)中医护理在社区居家护理中的应用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医疗资源的分配仍存在着不均衡性,经济发展实际和老龄化社会的逐步形成,居家护理将成为适应大众需求的一种主要的社区护理工作方法。居家护理是在有医嘱的前提下,社区护士直接到病人家中,应用护理程序向社区中有疾病的个人即出院后的病人或长期家庭疗养性的慢性病病人、残障人、精神障碍者,提供连续的、系统的基本医疗护理服务。社区护士将成为居家护理的主力军。中医护理以其优质、显效、简便的特点,不断丰富着居家护理的内涵。

    ①在居家护理评估中的应用中医护理评估与社区居家病人评估的主要内容相似,包括病史、临床表现、体检及治疗情况等。中医护理评估技术是在整体观和辨证观的指导下,在现病史、个人生活史、家庭环境评估、症状与体征评估等方面具有鲜明的特色。中医护理评估内容的引入加强了居家护理评估的深度与广度。目前,进行居家病人护理需要评价时,常用居家病人护理需要评估量表。为了充分利用中医护理的优势,可以对此量表进行修订,增加中医护理评估内容。

    ②在慢性病人居家护理中的应用社区的慢性病人包括冠心病、高血压病、肺心病、糖尿病、溃疡性结肠炎、先天性畸形、慢性肾功能衰竭、骨和关节病变需要牵引和卧床者等。中医护理以其优质、显效、简便的特点,在社区慢性病人居家护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有研究表明,在社区护理工作中大部分护士能够使用中医养生相关知识对患者进行辨证下的中医护理干预。干预项目的应用率依次为:用药指导、生活起居调养、情志调护、健康膳食、康复指导,而用药指导、生活起居调养和情志调护的中医护理干预,在家庭病床列前三项。可见,中医养生保健方法,尤其是情志护理、药膳护理更贴近生活,因其护理方法简便易学、直观安全、效果显着,更适合在社区普及推广。中医护理技术如针灸、拔罐、按摩、刮痧、中药贴敷、中药熏洗、中药静脉注射和穴位注射、耳穴埋籽、脐疗、中药离子透入等在社区慢病居家护理中应用广泛,尤其是按摩法,因其简便易行,备受社区居民的喜爱。但在实际工作中,针灸、拔罐、按摩、刮痧等技术主要由中医医生操作,中医护士很少应用。中药贴敷、中药熏洗、中药静脉注射和穴位注射等由护士按照医嘱实施。中医养生方法及护理技术因其低廉性,对经济不发达的农村地区尤为重要,有助于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覆盖率,有利于提高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力度,尽快缩小城乡差距。

    ③在居家康复护理中的应用在社区,需要康复护理的病人包括出院后病情已稳定但需继续治疗或康复的病人、医学|教育网搜集残疾人等。常见的有术后病人、脑血管意外病人、高位截瘫病人、先天畸形或后天伤病造成的功能障碍、残疾者。中医药膳护理、情志护理以及针灸、按摩等护理技术在防止压疮、增进病人的心理健康、促进病人的营养、畸形和残障病人的康复护理、健康教育、家庭环境适应性改变的指导等方面应用广泛,使向病人提供优质的康复护理成为了可能。

    ④在老年人居家护理中的应用目前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决定了居家养老成为我国养老服务的主体。同时,由于家庭结构的变化,分居养老将成为今后家庭养老的主要方式。虽然,在社区老年人居家护理中,为老年人,尤其是为分居养老的老年人提供饮食养生、起居养生、睡眠养生、运动养生、精神养生、药膳养生等方面的知识指导以及传授灸法、按摩、中药敷贴、中药熏洗等简便易行的中医护理技术对于提高老年人生命质量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由于我国社区中医药卫生服务体系尚未完善,社区中医护理人力严重不足,中医护理在老年人居家护理中的应用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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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国家最早提出了社区护理的概念。在1978年,世界卫生组织明确给出了社区护理的定义,它是为社区居民卫生服务的,具有“可接近的、可接受的、可负担得起的”等性质。社区护理通过强调疾病的预防和护理,来达到促进健康和维护健康的目的。由于是西方国家提出的社区护理的理念,所以我国在借鉴社区护理方法的同时,还应注意结合我国国情,将其加以改善,构建既具有中国特色的社区护理模式,同时还要满足社区健康需求偶的原则。西方医学虽然比中医理论先进,但是却无法与中医悠久的历史相媲美。在某些方面,中医疗法中有很多博大精深的理论可以运用到社区护理之中。

一、中医护理的发展前景:

中医的护理方法有:辩证施护、预防保健和养生康复,并且是以中医的基本理论作为指导。中医护理历史悠久,以传统的文化为基础,渗透了十分丰富的文化底蕴,因而能够被视为传统中医药体系中的核心组成部分。中医护理体系涉及内容广泛,所以能够根据不同的服务对象,调动整个护理体系中的相应服务社区的方法,并且完成其行使的服务功能。在社区开展预防保健、康复护理、疾病护理等社区服务功能,中医体系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特别是其简、便、验、廉等技术符合、低成本、高效率和低收入的要求,受到广大社区居民的青睐,因而可以预示其应用前景的广泛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委的有关文件明确指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积极采用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与民族医药的适宜技术,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特色和优势”。

二、中医护理的发展目标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老年化社会逐渐形成,经济实际发展与医疗资源的分配存在着不均衡的现象。中医护理以其优质、简洁、显效的特点,不仅丰富了家庭护理的内涵,同时更确立了其在家庭护理中起着独一无二的利用价值。与此同时,将西医疗法融入到中医理论中的“治标和治本”的理论中去,通过中西医疗的相辅相成,使中医护理更充分地发挥其作用。

社区护理的目标是为社区民众提供服务,来促进他们的健康、预防疾病和稳定病情等,社区护理的这一目标与中医护理的理论是一样的。中医护理的预防观带着中华传统文化,突出了增强体质为核心的防病健身思想,通过外界的自然变化适时调整自身的状态,促进自身的抗病能力,达到机体的协调,实现中医护理养生。将中医护理与社区护理有机结合起来,在社区健康教育中结合现代护理的健康教育理论和中医护理知识技术,实现现代护理和中医护理的相互渗透和融通。中医环境中护理养生、膳食指导、心理调节、保健运动等,如果运用得当,可以与社区护理健康教育进行完美融合,为社区居民的健康养生带来很大的益处,推广我国社区服务前进的步伐。

由此可见,社区的现代护理充分体现出中医护理的整体观以及其预防观,这是中国特色的社区护理体系建成的理论基础。

三、中医护理在社区护理工作中的优势和功能

中医护理体系包括中医基础理论、饮食调护、养生保健、护理技术、情志护理。中医护理在理论知识和护理技术方面自成一体,在人们日常护理康复保健等方面有其独到的优势,它能够满足不同人群护理的多样性。作为以中华传统文化为背景的中医护理在其发展的过程中,很多的护理理论只是都为大众所知,一些养生保健的运动也越来越被大家所认可。通过这些可以看在我国中医护理具有很好的民众基础,人们更容易认可和接收,有利于中医护理在我国社区服务中的开展。另外,由于廉、简、便、验、效等特点,中医护理技术在我国经济发展相对薄弱地区的开展占据了很大的优势。

中医护理对于不同的人群展开的侧重点不同,主要说明如下:于健康人而言,护理主要的作用是保健;对于伤愈、伤残人士而言,则主要是起康复作用;对于急慢性病人,中医护理主要做的就是残病护理。这样,根据人们不同的需求,结合中医护理的理论知识,可以针对具体的情况,实现最佳的护理效果。

四、关于现阶段的中医护理开展情况大力开展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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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石油管理局胜中社区物华物业管理公司下设五个物业站(五个家委会)、三个专业队、一个家政服务中心和一个老年工作站。主要负责山东省东营市青岛路以南,菏泽路以北,西四路以东,五台山路以西的13个小区9273户居民的“四保一稳”服务职能工作,该区域地理位置点多、面广、分散,工业区、生活区、娱乐区、学校等交织在一起,不完全封闭的小区多,车流量大,又处繁华地段,管理难度大,治安任务十分繁重。工作中我们牢固树立“综合治理也是生产力”的观念,勇于创新实践,突出真抓实干,不断推动综治工作水平再提升。

一、社区综合治理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突出“一个主题”力求群防群治的氛围更浓厚

我们借社区开展的“查漏补缺抓防控,群防群治保平安”主题活动为契机,牢固树立“平安出效益”和“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理念,把综合治理工作作为“四保一稳”服务职能中的重中之重来抓。要抓好这项工作,必须依靠群防群治,形成全民皆兵的浓厚氛围。具体工作中实施了“六个一”。

第一,深化“人人都戴红袖标”工程。我们要求不仅是治保员要带红袖标,绿化队、维修队及各物业站的所有人员都戴“红袖标”,担负起“义务监督员”的作用,履行提供线索、治安信息通报(治安信息员)、参与小区治安防控等职责。在推动联防联治工作中,我们始终以“红袖标工程”为亮点,发挥“红袖标工程”的威力,逐步形成“让大家戴上红袖标就是一种责任,让居民看见红袖标就是一种信任”的效果,对不法分子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

第二,开展“法律知识进小区”活动。我们在供应体育馆举办了500余人参加的法律知识宣传讲堂,来自管理局综治办普法工作科郭清海科长和东旭小区的家委会郝仕政副主任,运用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向小区治安工作骨干人员和居民讲述了他们在多年工作中遇到的典型案例,教会大家如何防火、防盗、防骗,将法律知识和治安防范知识送进千家万户,进一步调动了广大职工与居民参与辖区治安防控工作的积极性和治安防范意识。

第三,组织“平安靠大家”书画展评。为发挥群众优势,由各物业站(家委会)组织在小区集中开展了一次以书法、绘画作品为主的书画展评,而且每个物业站(家委会)评选出优秀作品进行装裱,参加社区统一组织的展评。胜利石油管理局胜中社区物华物业管理公司上报了12副作品参展,分别获得1个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好成绩。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营造了平安和谐文化氛围。

第四,开展“治安防范图板巡回展”。我们紧紧围绕平安小区创建活动主题,制作了图文并茂的治安防范图板,在各小区进行宣传的基础上,又由治安保卫办公室统一组织,利用巡警车在辖区内进行巡展,进一步促进了群防群治浓厚氛围。

第五,组织参加“专业技能大比武”。我们以社区开展的规范干部专业技能“三个一”竞赛活动为依托,即组织一次军事训练,叠一次军被,谈一次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体会三项参赛内容。治保队班子成员利用队员下午训练时间,强化警容警姿树形象,针对个别新队员的宿舍物品摆放细节不到位,军被整理不够规范,队部展开了以班组为单位的军被整理的竞技活动,以点带面提升军被的“豆腐块”水准,使队伍整体素质水平得到新提高。同时,在“三个一”业务比武活动中,由治保队指导员、队长、副队长参加的业务比武,一举获得治保系统业务比武总分第一名的好成绩。

第六,发放“义务巡逻队倡议书”。各物业站(家委会)联合党员服务社,组织开展了向辖区居民发放参加义务巡逻队倡议书活动,调动了广大居民踊跃参加义务巡逻队积极性,成立了以辖区非在职党员和楼栋长为骨干的义务巡逻队13支。

(二)发挥“两个优势”力求群防群治工作入脑入心

第一,充分发挥小区的“宣传”优势。首先是发挥治保队与警务室联动的宣传效应。我们联合开展了“齐抓治安防范、共享平安幸福”主题活动,通过白天与晚上相结合方式,利用四辆警用电动车在小区内巡逻,现场播放防火、防盗等防范小常识,在重点时段和部位、加强了防控和蹲守,确保了治安防范无漏洞、措施有效到位。其次是采取小区悬挂横幅宣传。根据不同的季节悬挂不同的标语口号,如“积小安成大安,家家平安保平安”,“平安小区人人出力,小区平安家家受益”和“打两抢防两盗,实现小区平安无案件”等等,做到内容简而易懂,时时敲响防范警钟。再次是发挥黑板报、宣传栏更新及时的优势。各家委会每日张贴胜利报、温馨提示等,宣传上级精神,宣传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环保、安全、节能、民用气安全,治安防范等有关内容。同时,我们在每个门卫都设置了小黑板,登记内容温馨,贴近居民生活的小提示,小区居民进出大门随时都能看得到,同时也宣传了我们的防范成果。最后是创新了楼栋“双向信息反馈栏”。我们在楼道制作了信息反馈栏,这样有利于与居民及时沟通,为居民提供了掌握信息、反馈信息条件。国庆节前夕,我们还打印了《致小区居民的一封信》,张贴在各单元楼道内,提醒居民强化防火、防盗意识。2009年,在创建“平安小区”和“小区百日无案件”活动中先后布置治安防范宣传栏30期,出黑板报17期,张贴温馨提示7次,共计4600余张。除此之外,我们还特意为居民外出开展了一项特色服务。户主外出前,以电话或其他方式与物业站、家委会取得联系,告知楼栋和单元号,我们会在此期间进行重点巡视、加强防范。

第二,充分发挥小区“阵地”优势。群防群治防范在小区,落实也在小区,因此,我们充分发挥小区阵地优势。首先是成立13支特色义务巡逻队。我们以楼栋长为基础,在小区全面发动,先后成立了400余人的义务巡逻队伍,有“非在职党员义务巡逻队”、有“三八女子义务巡逻队”、有“夕阳红义务巡逻队”、有“志愿者义务巡逻队”,节假日集体组织巡逻,平时分片包干守护楼栋,2009年集体巡逻60余次,由于群众的积极参与,给小区治安队伍输进了新鲜血液,增加了一支有声力量,直接推动了小区治安工作的平稳开展。其次是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方式巡逻。集中的目的是达到互相交流,把发现的情况和处理的方法沟通一下,取长补短,互相学习交流经验;分散的优点在于灵活和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如巡逻队长任玉荣,她负责运兴南大门,不管是炎热的夏天还是寒冷的冬季,她都默默无闻的守在岗位上。又如定位巡逻队员宗景仁,几年如一日坚持办黑板报,义务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油田改革发展形式、治安防范和健身小常识等,在他的带动下,初步形成了全方位、全天候、全覆盖的综治大格局。

(三)深化“三项建设”,力求在群防群治工作中见实效

第一,深化“红旗治保岗”建设。我们要求治保员每天把红旗插在治安责任区内易观察的醒目位置,以红旗为中心,在责任区内巡回检查。家委会坚持巡视督导,20分钟内不在岗的,检查人员要把红旗收走,每收旗一次要扣绩效考核分,收旗三次以上的要收岗,进一步增强其责任心。

第二,深化“三防”建设。首先是健全综治大网络。我们建立了以中心治安保卫办公室为总牵头的特勤中队、治安巡逻队、物业站家委会、楼栋长、义务巡逻队等,形成“一条龙”综治大网络,同时,我们结合“小区百日无案件”竞赛活动,启动了“虎、鹰”行动计划,并成立了7支突击小分队。做到在对不法分子的识别上,要有“鹰一样敏锐的眼睛”,在对不法分子的打击上要像“虎一样的勇猛威武”,要看得准、打得狠,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其次是深化队伍建设。在组建义务巡逻队基础上,我们进一步深化了两队建设:一是深化治安巡逻队建设。深化了“三式十八法”的管理模式,运用“三式”即院校式的学习、部队式的管理、家庭式的生活,打造业务精,素质硬队伍,创造了拴心留人的工作环境。二是深化了员工队伍建设。采取在物业职工及治保员中开展“四个一”和“一口清”活动。“四个一”即每周记一户、记一车、检查一次防盗门、做一件好事,为做好治安防范工作提供了保证。“一口清”即要求治保员与职工对所负责的楼栋户数清楚、家庭情况清楚、是否有机动车辆清楚、防盗门好坏清楚,做到心中有数,为掌握基本信息提供可靠保障。三是深化了“技防、物防”建设。我们在深化人防基础上,还在技防、物防上下功夫,在上级的支持下,配备了电瓶警车4台、更新了巡逻队员自行车、警棍、对讲机等设备;6个重点门卫安装了摄像头,可以长期稳定的监视进出小区的人员和车辆,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可以尽快提供线索依据,对震慑犯罪提供了技术保证。集翠苑西侧筑起了150米围墙,实现了小区封闭。加固维修了护栏22处,维修了单元门60余次,维修和更换了小区电动门,安装了起降杆。我们还对门卫室实行了“五个统一”,即统一进行了门卫粉刷,统一维修或更换了室内空调,统一更换了新桌椅、统一制度牌,统一配发了太阳伞,一系列人性化的管理,提高了门卫人员爱岗敬业的积极性。

第三,深化“物华女子巡逻班”建设。物华治保队女子巡逻班成立于2008年5月,由6名女子巡逻员组成,主要承担白天的小区巡逻任务,不仅弥补过去只夜间巡逻、白天空缺的不足,同时又挖掘了人力资源,还加大了对门卫、治保员管理监督和调解民事纠纷力度。首先在业务上做到了“三懂四会”,“三懂”,即懂方针政策、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四会”,即会擒敌自卫、会依法执勤、会管理服务、会群众工作。其次在管理上采取了“13332”巡逻法,“1”就是要贯通一条巡逻路线。按照规定的路线巡逻,避免了只走大路,不走小路的现象。“3”就是巡逻出警至少3人。在出警巡逻过程中,做到相互监督,相互保护。“3”就是强化落实“3个深入”:一是深入小区居民,宣传工作到家庭,形成了“人人参与,家家防范”的氛围。二是深入小区门岗,监督是否规范上岗,是否记录详实。三是深入监督整改,做到及时纠错,督促整改。“3”就是突出“三个结合”,即做好与派出所警务室工作的结合,与保卫科工作的结合,与物业站家委会工作的结合,在治安防范工作中做到信息联通、上下联动、行动联合。“2”就是采取“2个挂钩”,即与奖罚挂钩,与评选树优挂钩。现正以饱满的工作热情,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向着更高目标迈进。

如今,胜利石油管理局胜中社区物华物业管理公司初步形成“全民抓安全、群力保平安”的良好格局,公司开展的“红袖标工程”被社区采纳推广。治安巡逻队成功了破获3个重大盗窃团伙,抓获不法分子11名,其中7人被刑事拘留,帮助居民寻找到失踪老人1人,公司连续6个月实现“零发案”,社会效益明显。

二、完善社区综合治理工作的具体建议

(一)建议适当倾斜社区治安巡逻队员的招工

第一,治安巡逻队员严重缺员,在相继落实临时性用工清理、油田在社区系统企业员工中招聘一线人员等政策中,公司治安巡逻岗位人员大量削减,巡逻岗位缺员问题非常严重。

第二,部分小区不封闭,加之所处西城腹地、流动人口多,治安形势非常严峻,急需补充治安巡逻力量。

第三,巡逻队员多数是临时性用工,社区在培训治安队员中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队员不久就辞职,工作时间较短,收不到连续性、持久性工作效果。

第四,由于队员缺乏持久性,个别队员存在思想不稳定,不断招收更换新队员,造成管理难度大,不利于治安队伍建设。

第五,由于队员更换频繁,新队员对小区地形,治安状况了解不透,对不法分子心理动态、作案动机分析不清,给维护稳定带来困难。

(二)建议地方政府出台一些硬性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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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无疫区,是指达到无规定动物疫病的区域。其建设范围由市(州)人民政府申报,省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

本条例所称规定动物疫病,是指口蹄疫、猪瘟、猪伪狂犬病、猪传染性水泡病、猪繁殖与呼吸道综合症、猪囊虫病,牛结核病、布氏杆菌病、马传染性贫血、马鼻疽、鸡新城疫、禽流感、鸡传染性法氏囊病、鸡马立克氏病、鸡白痢、鸡白血病、鸡产蛋下降综合症、兔病毒性出血症、鸭瘟。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情况对规定动物疫病名录进行调整。

本条例所称动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

本条例所称动物产品,是指动物的生皮、原毛、、胚胎、种蛋以及未经加工的胴体、脂、脏器、血液、头、蹄、绒、骨、角等。

本条例所称动物防疫,包括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

第三条在无疫区内从事动物饲养、屠宰、运输和动物产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储藏以及与无疫区建设、管理相关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均须遵守本条例。

免疫区内进出境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无疫区建设、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施无疫区内的动物防疫和动物防疫监督工作。

乡(镇)畜牧兽医站实施无疫区内的动物疫病预防、诊疗和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无疫区建设、管理工作。

第五条无疫区的建设管理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统一规划、依法治理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动物防疫的科学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动物疫病诊断、防治科学研究成果。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规定动物疫病防疫物资储备制度,将控制规定动物疫病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二章无疫区建设

第八条省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省无疫区的建设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市(州)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全省无疫区建设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无疫区详细建设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省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九条无疫区建设应当达到下列标准:

(一)规定动物疫病的控制,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控制、稳定控制、扑灭和消灭标准;

(二)产地检疫率、屠宰检疫率、上市动物产品附证率、免疫证明出证率、检(免)疫标识使用率均达到100%;

(三)实施强制免疫的规定动物疫病必须达到规定的免疫注射密度;

(四)具有对规定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的快速反应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配置用于扑灭规定动物疫病的指挥、消毒、无害化处理专用车辆并装置二类警示器具和通讯工具,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五)具有健全的动物疫情测报、信息网络体系、规定动物疫病监测体系和先进的动物临床及流行病学调查、诊断、试验手段;

(六)具有监督检查无疫区界线,控制动物、动物产品流通环节的检疫管理能力;

(七)具有健全的动物防疫冷链体系,具备规定的冷藏设备、设施和专用运输工具。

第十条无疫区内兽医检验机构应当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规定动物疫病诊断、监测和实验检验能力。

省级兽医检验机构应当具备对规定动物疫病快速诊断、疫情监测、兽药检验、饲料质量监测、动物产品有害物质残留监控能力。

市级兽医检验机构应当具备对规定动物疫病快速诊断、疫情监测能力。

县级兽医检验机构应当具备对规定动物疫病检验论断能力。

第十一条无疫区内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收取动物防疫费的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和超标准收费。

第三章规定动物疫病的预防

第十二条无疫区内的马、骡、驴、牛、羊、鹿、猪、犬、鸡、鸭、鹅等应当实行舍饲圈养或者定点放养。

第十三条无疫区内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实行计划免疫制度,实施强制免疫,并建立免疫登记制度。

已实施免疫的动物,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为饲养者出具免疫证明,对猪、牛、羊同时实行免疫标识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省、市(州)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无疫区的动物免疫计划、程序和方法,报本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组织实施。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对计划免疫、强制免疫的效果进行监督和监测。

第十五条种用、乳用动物必须经规定动物疫病检疫,检疫合格的,领取《种用乳用动物健康合格证》;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禁止作种用、乳用动物。

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动物免疫所需生物制品的管理。

县级以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动物免疫所需生物制品的供应。

具备条件的养殖场自用生物制品按照《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销售或者对外提供动物免疫生物制品。

第十七条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对无疫区内的动物进行疫病监测。

第十八条无疫区内生产、经营、使用的动物饲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疫标准,动物源性原料必须经检疫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四章规定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

第十九条无疫区内执行动物疫情报告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患有疫病或者疑似疫病的动物,应当立即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

对及时报告重大动物疫情的单位和个人,当地人民政府或者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谎报、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

第二十条省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授权,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无疫区的动物疫情。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或者公开报导动物疫情。

第二十一条无疫区内饲养、经营动物和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在发现并报告动物疫情的同时,必须立即停止经营、使役和放牧活动,并对患有规定动物疫病或者疑似规定动物疫病的动物以及同群易感动物进行隔离观察。

第二十二条省人民政府根据无疫区建设的需要,可以在无疫区边界设立或者临时设立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依法执行监督检查任务。

第二十三条无疫区内发生规定动物疫情时,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必须立即派人到现场,采集病料,调查疫源,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及时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对疫点、疫区封锁命令。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乡(镇)畜牧兽医站必须随时监测疫情。

第二十四条封锁命令的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疫点、疫区采取以下控制、扑灭疫病措施:

(一)在出入疫区的交通道路设立检疫消毒点,对出入的人员、运输工具以及有关物品采取消毒和其他限制性措施;

(二)禁止染疫、疑似染疫和易感的动物、动物产品流出,禁止疫区外的动物、动物产品进入疫区,役用动物限定在疫区内使用;

(三)禁止与疫情有关的动物、动物产品的交易活动;

(四)对易感动物进行紧急免疫接种及相关检疫,对染疫、疑似染疫和病死、死因不明的动物,采取扑杀、销毁或者无害化处理等强制性措施;

(五)对疫点、疫区内的动物饲养或者运载工具、圈舍、场地等进行消毒,对动物粪便以及污染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二十五条受威胁区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单位采取紧急预防措施。

第二十六条疫区内最后一头(只)染疫动物痊愈或者被扑杀后,经过一个潜伏期以上的监测,未发现染疫动物,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合格,由封锁命令的人民政府解除封锁命令,并通报毗邻地区和有关部门。

第二十七条接受计划免疫或者强制免疫仍发病而被扑杀的动物,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动物所有者给予补偿。

第五章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

第二十八条动物凭检疫证明出售、运输、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或者其派驻乡(镇)畜牧兽医站的动物检疫员,应当根据免疫登记以及免疫证明进行产地检疫。经检疫合格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证明。

第二十九条无疫区内对动物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

进入屠宰企业(厂、场、点)的待宰动物必须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猪、牛、羊同时必须有耳标标志。

屠宰企业不得屠宰未经检疫的动物。

第三十条动物产品必须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检疫程序进行同步检疫。对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加盖验讫印章或者加封检疫标志后,准予出厂(场、点);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记录备查。处理费用由货主承担。

第三十一条无疫区内进入市场进行交易的动物必须附有检疫合格证明,猪、牛、羊同时必须有耳标标志;动物产品必须附有检疫合格证明和验讫标志。

经检疫合格分割包装的肉类及其制品,外包装上应当有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统一制定的检疫合格验讫标志。

市场管理部门应当对进入市场销售的动物、动物产品查证验物,对无检疫证明、验讫标志或者证物不符的,禁止销售,并通知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处理。

第三十二条从无疫区外引进种用动物以及、胚胎、种蛋的,应当在引进前到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并须检疫合格。

从省外引进原种畜、祖代鸡的,应当在引进前到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第六章监督和管理

第三十三条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在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可根据需要进入饲养、经营动物或者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场所进行采样、留验、抽验以及查阅、复制、拍摄、摘录与动物防疫活动有关的证明、记录、合同、帐簿、运单、发票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不得隐瞒、拒绝、阻挠。

第三十四条无疫区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贮存、运输、收购、屠宰、加工、销售下列动物、动物产品:

(一)封锁疫区内与所发生动物疫病有关的;

(二)疫区内易感染的;

(三)依法应当检疫而未检疫或者经检疫不合格的;

(四)染疫的;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

(六)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动物防疫规定的。

第三十五条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可以在无疫区内的铁路、港口、机场派驻机构和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

经无疫区内的铁路、水路、航空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的,托运人必须向承运入出具检疫合格证明,承运人查验检疫证明后,方可办理承运手续。动物、动物产品运达后,承运人应当报告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派驻机构查证验物,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交付。

经免疫区内公路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的,托运人必须取得检疫合格证明,承运人必须凭检疫合格证明承运。检疫证明必须随货同行。

第三十六条无疫区内的宾馆、招待所、饭店、食堂、熟食加工厂(点)、冷库等单位和业户,必须建立动物产品采购、贮藏登记管理制度;不得采购、贮藏和使用未经检疫或者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

第三十七条在无疫区内从事动物、饲养、屠宰、销售和动物产品加工、贮存、销售活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

第三十八条无疫区内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必须使用国家或者省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制作的动物防疫证、章、标志。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涂改、伪造动物防疫证、章、标志。

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动物检疫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

动物检疫员应当按照检疫程序实施检疫,并对检疫结果负责。

第四十条无疫区内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动物诊疗许可证》和《兽医从业资格证》,方可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动物诊疗实行兽医病志和处方制度。严禁使用违禁兽药。

第四十一条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无疫区内动物产品的药残监控;动物饲料所用添加剂必须符合动物卫生要求。

第四十二条无疫区内动物防疫监督人员在执行监督任务时,应当着其整齐,佩带规定标志,出示合法证件。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法代作处理,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一)对饲养、经营的动物不按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计划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免疫接种和消毒的;

(二)对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整料、包装物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清洗消毒的;

(三)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的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的。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对动物未实行舍饲圈养或者定点放养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作种用、乳用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使用的动物饲料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防疫标准的,由县级以上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依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屠宰未经检疫动物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责令停止屠宰,没收未经检疫屠宰的动物产品,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规定,出售未经检疫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或者经营不符合国家动物防疫规定的动物、动物产品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收回已售出的动物、动物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和未售出的动物、动物产品;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不执行凭检疫证明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对托运人和承运入分别处以运输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给予警告,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转让、涂改、伪造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没收违法所得,收缴证、章、标志,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超过五千元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进行诊疗活动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责令停止诊疗活动,没做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不执行兽医病志和处方制度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阻碍、拒绝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挤占、挪用和超标准收取动物防疫费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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