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8 17: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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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是我国四大制鞋基地之一,位居沿海发达城市,地理位置的优越,省外、海外品牌纷纷入粤,使广东成为目前世界上最大的鞋都和鞋业生产基地和出口基地,有“中国十双鞋,广东有其五”“全球十双鞋,广东有其三”之称。在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几乎都有广东鞋的踪迹。但无须讳言的是,广东自主品牌及产品的研究及创新工作做得相对有限。近些年来,广东制鞋行业正奋起直追,着力加快品牌发展。要发展,就要有创新,要创新就要有新的技术和艺术灌入其中。非遗创新,既是时代的产物,又是聚焦非遗与时尚融合之美,推动非遗活化传承、价值转化的过程。作为时尚之都的广州,助力文化产业新发展是当下发展的重中之重。今年,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省级非遗工作站申报工作,其中服装服饰工作站落户广东省服装服饰行业协会。广东省非遗工作站(服装服饰工作站)应运而生,将深度整合时尚产业链上下游资源,通过非遗文化赋能,优化提升全产业链,促进跨界合作,形成多业态、跨区域影响力,推动湾区时尚产业融合发展。制鞋行业作为服饰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在品牌建设及产品创新等方面有重大突破。
1价值所在,引领国潮
1.1应用价值
要推动非遗文化传承与经济发展融合,以文化产业为载体,运用先进技术手段改造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传播方式,提升广东制鞋在中国乃至世界制鞋行业中的主导地位。使我国制鞋行业一改往日低端、廉价的加工状况,能够健康、飞速的发展,在这种情形下,以传统文化催生经济转型发展,在弘扬传统文化上具有很好的现实社会意义和经济意义。近几年,随着我国在传统文化的大力推广下,国潮品牌应运而生。其设计理念将本国文化、元素添加在设计中从而形成。广东制鞋紧抓社会发展命脉,经过多年发展和培育,现已形成非常完善的皮革、制鞋产业链。据中国市场调研在线的中国女鞋市场调研与发展前景预测报告(2017年)显示,虽然我国制鞋行业受欧美市场受金融海啸影响进口数量下降,而消费者对品牌的需求日益旺盛,所以在未来的十年里,中国制鞋市场仍将呈现迅猛上升的趋势。而广东,作为我国制鞋行业引导国内潮流的重要基地,接受最新国际流行讯息以及时尚元素的重要城市,企业对设计水平的发展非常重视,品牌建设更是行业转型、产业升级的重要发展趋势。产品升级、品牌转型、发扬传统文化,无疑未当今鞋类设计师提供了很好的设计灵感,产品遵循在不同品类或风格的鞋产品当中,融入中国元素,既展示出新时代鞋靴个性的一面,又发扬我国传统文化。
1.2学术价值
目前在全球经济与文化一体化背景下,文化创意产业已经融入各行各业。广东制鞋产业链以达到全国领先的生产制造水平,年产品出口总值远超越其他生产制造国家,如印度、越南、巴西等国。而在设计与文化引领方面,国外一线大牌仍处于主导地位,中国制鞋业没有形成属于本国独特的文化创意,加之当前本土鞋类优秀设计人才紧缺,中国鞋类设计环节较国际一线品牌有明显欠缺。如何打破设计环节,打造属于中国的鞋类世界品牌,广东制鞋行业的转型与升级是发展必然趋势。提高整体制鞋产业链,向全球制鞋产业链上游迈进,是广东制鞋产业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进一步品牌建设、产品研发设计是目前广东制鞋企业迫切需要加强培育的方面。随着新时代文化创意全球发展的步伐,呈现以传统文化为主导,以产品创新创意为主要导向的发展现状。本着“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时代创新精神”的宗旨,以弘扬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带动传统制鞋行业转型升级,对广东制鞋行业的资源整合、技术创新、文化素质提升等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非遗文化传承下广东地区制鞋行业设计目的、开发方向与工艺技术等问题,行业、企业以及高等教育制鞋专业进行研究探讨,有利于转变当今制鞋行业“模仿”设计现状,努力推动和发展广东制鞋行业产业升级,企业转型。同时,依据企业、社会需求,对高等教育鞋类专业提供行业需求,从而提高专业教师综合素质、教学质量,有利于高职、本科等鞋类设计专业的可持续发展,更好的培养适合新时代企业需求的高级专业人才。
2行业快速发展,引导新型人才
制鞋行业属于工业密集型产业,而中国在全球制鞋行业中一直处于生产大国、出口大国和消费大国,其鞋类产量、出口产量和消费产量分别接近全球的60%、70%和20%。中国鞋业的发展,可以说为全球鞋业消费市场提供了来源稳定的产品供给,与此同时,中国鞋业发展的外溢效应,为周边国家依托中国鞋业强大的供应链从而实现鞋业快速崛起,提供了历史性的机遇。但中国鞋业同时也面临着极大的挑战,其自主品牌及产品的研究及创新工作做得相对有限。基于此种原因,借助文化创意的全球化兴起,越来越多的原创品牌顺应时代的潮流不断兴起,而要独特,就要创新,要发展中国制鞋行业,弘扬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何将两者紧密结合,提升广东制鞋业的同时,提升全民文化素质水平,创造属于自己的特色品牌,就要了解鞋靴,了解鞋的各个构造以及从鞋类演变的历史开始。要发展就要创新,无论是从工艺技术创新,还是造型设计创新,只有根植我国传统文化,汲取中华民族特色的文化精华,才能彰显中国鞋靴设计师的人文情怀,并由此形成有中国特色的鞋靴品牌文化产物。目前,国内对于鞋靴文化的整体发展研究,有了一定的进展,研究史学、社会学、民俗学的学者,以及研究纺织服装学的学者对此都有一些研究成果,例如:《中国少数民族传统鞋履艺术在现代鞋靴设计教学的应用研究》温州大学,刘阳,硕士论文,2018年;《论鞋靴设计中传统文化的运用》温州大学,顾任飞,中国皮革,2013年06期;《继承传统文化与鞋类时尚创新》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彭艳艳,西部皮革,2011年21期。但专门研究非遗文化并应用到鞋靴产品当中的机构、学者或企业还相对较少。在企业方面,设计师具有传承与发扬传统文化的社会使命,是一切文化作品的创造者。只有顺应时展,不断通过新品理念、产品质量、产品特色、产品服务等方面提升品牌产品价值,这就要求鞋类设计师既要有丰富的鞋产品技术设计能力,又要掌握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在审美,同时,鞋类产品必须符合当下时代的审美产物并结合现代科学技术。处理好技术与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元素与现代科技等之间的关系,设计出代表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潮品牌产品,向社会展示创意转型成果。在院校人才培养方面,随着市场整合、消费者需求的提升,使得制鞋行业从早期的培训机构上升到中专层次的《皮革制品设计专业》、高职层次的《鞋靴与工艺设计方向》等,以及本科层次的《皮革专业》、《鞋靴与皮具设计方向》,至现今《鞋屡设计》研究生方向等。教学层次不断提高,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逐步细化,涉及鞋靴工艺制作、鞋靴款式设计、鞋靴样板设计等分门别类的进行高等教育教学。依据不同层次鞋类专业培养目标,制定人才培养计划,从技能型专门人才到设计类创新型高级人才,通过院校理论教育,让学生掌握该层次教育教学过程中基本理论知识,基本素养,加强非遗文化知识,以及在鞋靴设计当中给予创新,为根除中国鞋靴设计的一味模仿、抄袭现象提供有力依据,为高校鞋类专业及制鞋企业培养具有强烈民族意识,保护和传承我国传统文化的新一代鞋类设计人才,给予有益意见。
3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共赴新时代
企业发展是高校教育的风向标。近年来,职业性院校不断深化校企合作和产教融合提高院校与产业发展的契合度,增强高校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逐渐形成了以学校为主,企业参与教育的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多方位合作办学等模式。如:企业管培生合作、学生就业合作、订单式培养、冠名班合作、名师工作坊等。培养了一大批有知识、懂技术的新型劳动者。对于广东制鞋而言,早期的样板师已退出时尚设计舞台,成为幕后支撑的主力军,而鞋靴设计师更多为年轻、潮流的90后、00后,在继承和发扬中国传统文化的同时,汲取时尚新理念,将制鞋行业引领国潮达到创新设计新高地。
4总结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历史的真实见证,也是一个国家珍贵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信息资源。在研究和传承前人文化的同时,我们看到中华民族特有的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然而即便如此,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文化生态发生了巨大变化,非遗资源受到很大的冲击。很多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境外,因此,在加强保护非遗工作的同时,各行各业也将非遗文化资源、文化传承引入行业建设当中,力争通过自己行业向中国乃至世界展现我国特有的文化底蕴。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的经济、文化全面协调发展意义重大。本文从广东制鞋行业着手,挖掘并深入中国非遗文化特色,结合院校人陪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为努力推动或发展广东省乃至中国制鞋行业的发展里程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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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是历史使命
我国是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丰富的资源大国,不同的地域有着不同地域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它是地域历史与文化的重要见证和载体。然而在经济强势和文化式微的宏观背景下,面对开放多元的生存环境,那些主要靠言传身教、心领神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后继乏人。某些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瑰宝由于老艺人的离世而不断地消亡,乃至成为绝响。因此,积极采取措施,保护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刻不容缓的任务。非遗的保护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文化优秀传统,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促进区域精神文明和先进文化建设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学校是一个教育、文化的中心,每个学校都有着独特的文化背景,它不仅是某一特定精神文化的品牌标志,而且还是文化建设的重要驱动力。正确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充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努力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功能,构建特色鲜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体系,是历史赋予的重要使命和迫切要求。
二、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是教育服务社会的优势所在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组成部分,是优秀民族传统文化不可或缺的载体。教育作为文化传承、发展与创新的重要平台,在教育教学中融入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精华,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是势所必然。2002年10月,中国高等院校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教学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标志着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式进入中国教育体系。各地教育以服务地方文化、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为办学的宗旨,在这个新课题上也是当仁不让。高校汇集了大批的青年学生和知识精英,他们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创造发展的主体。高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丰富的智力资源,可以为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提供专业指导。高校还具有科研创新的优势,能深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理论研究工作和教育实践,调动学校内部各方面力量,争取地方各界支持,举办学术研讨会,设立研究机构,展示研究成果,为非遗教育传承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保证。高校在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教育传承活动中,有相对于其他社会力量更加突出的优势。而几年的发展,这个问题已经深化,不仅仅是高校教育的普及,而从小对学生树立一个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势在必行。因此我觉得完全有必要在中学阶段开展非物文化教育。这也是社会和国家的使命,是教育服务社会的具体表现。也是重大优势所在。
三、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是提高教育精神文明质量的重要举措
作为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历史的见证,是民族文化的载体,是民族精神的瑰宝,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价值和教育审美价值。它的历史文化价值表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是不同民族或群体的文化积淀,反映着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与文化变迁,是现代和传统对接的见证;它的教育审美价值表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包含了丰富的文化知识、工艺技能、伦理道德和审美情趣,能够熏陶人的情操、培养人的能力、提高人的素质。因此,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工作,有助于培养学生对民族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形成正确的核心价值理念;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民族精神和爱国情怀,弘扬爱国主义传统,提高民族自信心;有助于培养学生的人格修养和审美理想,激发奋斗向上的追求精神,锻造真诚和谐的人格魅力;有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激励创新意识,提高实践能力;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升文化素养和文化品位,增强可持续发展力,让学生理解“真正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含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是提高教育精神文明质量的重要举措。非物质文化遗产校园传承是一项迫在眉睫的国家工程。校园传承关键在于学生,学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人及传承人。
校园传承能扭转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自然传承链条濒临断裂的局面,能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找到一剂良方,在学校中进行发展性传承,就是在保护其基因和文化生态的同时,树立发展性思维,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兼收并蓄和开放包容。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的各种方式,用理解的方式来教学,探索寻找出行之有效的教学传承模式,在保护中传承,在传承中保护;通过学校的课堂行为让更多的人感知、熟悉、传习非遗文化;通过在学校的交流、展示及传承,培育传承机制,培养后继传人;通过培养学生的兴趣和爱好,最终形成全民学习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环境和氛围。以此为契机,对于我们身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深入的挖掘和研究,并将文化在校园内不断的传承,为非物质文化的传承做出贡献。
总之,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教育传承有密不可分的联系。是符合历史客观规律的,关于非物质的遗产的教育传承是十分必要的。
参考文献:
[1]王文章主编:《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 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年版。
[2]中国艺术研究院著:《中国非物质文化普查手册》 文化艺术出版社 2007.1
[3]苑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教程》,国际亚细亚民俗学会,2006.10
南京是全国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不仅拥有丰富的物质文化遗产,也拥有大量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2007年,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发现了2000多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目前进入市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有117项,其中包括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4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0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49项。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南京人民的智慧结晶,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进一步推进实施文化南京战略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2007年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发现了2000多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有很多项目已经濒危,不再受到人们的青睐,而逐渐远离现代生活,更是面临着后继乏人的局面。很多的非遗项目,不抢救保护下一步就是消失。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在抢救保护传统制作技艺类非遗项目的过程中对如何保护非遗做出了自己的思考。在经过上级领导的支持和专家论证后,筹建非遗馆展出市级的非遗项目,为市级非遗项目做档案建立基因库的思路清晰了起来。2012年6月9日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建成并对外开放,南京市民俗博物馆成为首家民俗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双博馆,是收藏、展示宣传、保护与研究非遗的专门机构。
在筹建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馆之前,我馆也一直在尝试探索制作技艺的传承与发展,并取得了一些保护经验。如省级非遗名录项目《绒花制作技艺》,我馆是其保护单位,为了抢救濒危的绒花制作技艺,馆方抢救性的找到并收藏了一批故去老艺人的绒花工艺品,把绒花制作技艺的实物、文字、图片、音像等资料实行了建档保存,找到当时的绒花艺人赵树宪,建立工作室,购买原材料及给予生活补助,鼓励其进行绒花制作及创新。为了宣传推广绒花制作技艺,馆方开创了“展演”的模式,把绒花工作室设置在博物馆的展线上,在博物馆的展览平台上推广,鼓励赵树宪创作作品参加交流活动,其作品先后也获得了不少荣誉。
为了传承绒花制作技艺,我馆也想着尝试着开展了“馆员都是传承人”“非遗进校园”“非遗进社区”和“非遗夏令营”等活动,传承活动的不断开展,使得年轻一代中很多人对绒花制作产生兴趣,在绒花制作技艺传承方面传承效果显著,涌现出一批后继人才,其徒弟已能够独立制作绒花。
实践出真知,实践能够积累经验也能发现问题。非遗保护是为了非遗更好的发展,我馆在长期开展非遗保护工作中积累了不少的经验。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延续的纽带,一个非遗项目的传承人出现断代那么这个非遗项目便面临着灭绝。传承不止,非遗才能生生不息。但是馆内的传统技艺类非遗传承却面临着传承人收徒难的问题。一方面是因为这些传承人年龄大创新意识薄弱,生产的产品通常是款式陈旧无新意被现代审美所淘汰,职业前景不明朗。另一方面是因为这些非遗项目是纯手工制作,学徒时间长,生产所费工时长,并且市场狭窄无法作为一种职业赖以维生,无人愿意学徒。这类非遗项目传承下去所面临的困难是:从业难、收徒难、发展难。
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活态性,它的传承必须经过传承人的口述,或身体示范,或表演,或利用等方式才能得到实现。为了保证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技艺仍在继续;传承人的技艺传承能够进行。我馆承担起传承人的培养培训与提升任务。针对非遗传承中存在的传承人问题,制定了专门的传承人培养计划,《传统技艺类非遗传承人培养培训与提升》主要工作为:
一、非遗项目和非遗技艺的宣传推广
面对很多非遗项目现在已经远离人们生活的现状,我馆定期举办的非遗技艺主题性活动。
1、《非遗进校园》《非遗夏令营》《民俗节庆传承人展演》在每年的春节、端午、中秋、重阳、五一、国庆馆内开设专区供传承人现场展演非遗技艺。
2、利用我馆的网站、微博 ,微信公众账号平台,与用户拉近距离,更加方便,即时、有效地与用户交流互动,同时,非遗文化创新产品和研发结果,供用户鉴赏和交流,多角度推动非遗传承的保护工作和创新发展,促进文化衍生产品的销售。通过推广,扩大影响力。
二、产品的创新设计与包装
产品研发创新 通过对非遗的进一步研发,洞悉现有的和未来的社会需求,改进原有产品、创新新品,提高产品的实用性、艺术性、本真性和独创性,推动非遗传承的保护和发展。
1、包装再创新
针对部分既有的产品和新产品,将设计取向与社会、市场取向有机结合,进行包装再设计、包装配套、包装再利用等再创新研发工作。
通过产品包装再创新,更加清晰地传达文化信息,提高产品艺术价值,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表现产品品质、独特出众,表现市场定位和刺激受众者感官,促进产品的规模化生产与销售。
现代社会信息网络的快速发展,全球经济文化也飞速交融发展,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文化有被融合取代的可能。这些年,我国政府出台了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政策方案,为合理地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切实可行的依据和帮助。川西少数民族特色体育资源是川西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川西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地理位置独特,地域相对比较封闭,保持了传统的少数民族特色体育资源的原真。同时,由于发展空间狭小,传播推广的范围有限,加上当地居民外出务工会受到西方健身方式的影响,很多传统体育项目慢慢被现代体育项目取代,传承非常困难,有可能最终走向消亡,不利于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发展。所以,合理地开发利用川西地区少数民族特色体育文化资源,可以有效保护川西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原生态的民族特色体育文化资源进行创新式的重新整理和开发利用,为保护和传承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贡献一份绵薄之力。
1川西少数民族地区传统体育文化资源发展由来
四川西部地区与交界,位于青藏高原东南方向的横断山脉,包括1个县级市和4个民族自治县,其内有藏族、羌族、彝族等14个少数民族居住,康巴藏族文化、茶马古道文化、羌巫文化等在这里交融传承,地理位置非常独特,蕴含深厚的少数民族人文情怀。岷江、大渡河、金沙江、怒江等途中的知名河流,都从其区域内纵穿而过,还有贡嘎雪山、巴郎雪山、邛崃山脉等众多非常著名的高山雪域[1]。川西地区居民主要以藏族、羌族和彝族为主,其他民族为辅,相互杂居生活,并保有各自不同的生产生活方式,主要信奉藏传佛教、巫教、道教等,少数民族特色体育活动一般为祭祀祈祷活动、当地节庆日特色竞技体育娱乐活动为主。
1.1川西少数民族地区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的主要项目
川西地区内高原冰川峡谷等特殊的地域环境造就了各种不同风格的少数民族特色体育资源,川西地势相对平坦的农业种植区的居民,开展的体育娱乐项目对场地条件要求不高,体育器材制作简单,居民能广泛参与,主要开展比如抱青稞、赛跑、格吞等适合农区的体育娱乐竞技项目。牧区一般都是高山高原地域,主要以放牧牛羊畜牧为生,牧民非常喜欢赛马、赛牦牛、斗羊、跑马射箭等与动物相关的体育娱乐竞技项目;而川西城镇地区由于受到现代体育文化理念的影响,民族特色体育活动极少举办,参与的人数越来越少,仅有少部分参与耍坝子、登山、放风筝等休闲娱乐性的体育活动。相较而言,川西广大的农村少数民族地区还延续开展如扭棍子、羌族跳莎朗、磨秋、毛古斯等颇具少数民族生活和宗教祭祀气息的体育竞技比赛活动[2]。川西少数民族地区传统特色体育具有非物质性、独特的文化生存空间、人本性等基本特性,除了鲜明的民族特色,还具有体育竞技特征,是我国一项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表1)
1.2川西少数民族地区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特点
川西地区特殊的地理环境孕育着这些少数民族居民,少数民族特有民俗习惯、节庆、祭祀仪式形成了民族传统特色体育活动,拥有特定的和民俗背景。特定民俗、时间、空间才能促使少数民族特色体育活动独一的开展,如凉山彝族的跑罐子、飞石索等独具当地民族特色的体育休闲活动[3]。川西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居民的性格一般比较粗犷淳朴、勇敢善良,由于所处的特定社会地理环境,当地居民喜欢通过民族文化生活来追求全身心健康和抒发内心情感、释放压力。而开展传统特色体育还能促进当地的居民之间相互交流沟通,并能强身健体、增强社会凝聚。川西少数民族地区传统体育文化以其特有地方少数传统特色,应大力的发展和外界推广,吸引来自国内外民众的关注。目前,随着现代社会的经济水平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更多的民众喜爱外出旅游观光,而川西少数民族地区拥有的高原山区美景如画,可以吸引大量的世界各地的游客来此游玩。地方政府可以在开发景区旅游资源的过程中,把川西少数民族地区传统体育文化向前来观光的游客展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文化推广,提高当地的知名度和居民的收入。
1.3川西少数民族地区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发展潜力
传承和开发川西少数民族地区特色传统体育项目、少数民族特点、传统体育历史文化,保护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前,川西政府部门为促进当地的传统体育文化的发展,会定期组织当地民众参加省级以上级别的大小型少数民族运动会和少数民族地区学校体育文化建设的活动,押加和民族式摔跤等少数民族体育项目受到了广大民众的热捧,体育部门还会经常组织当地的少数民族运动员长期进行训练和比赛。除了政府极力宣传和发展当地少数民族体育旅游文化以外,一些民间旅游企业、组织和宗教系统会尽可能的开发利用当地少数传统民族体育活动和宗教祭祀活动。每当各少数民族进行重大节庆日时,如彝族火把节、藏族的转山会等,当地民众一般会自行组织和参与,他们以强身健体、娱乐身心为目的,按照当地少数民族的习俗,牵着自己圈养的赛马,聚集在体育比赛场地。川西地区少数民族特色传统体育活动的组织和开展,有效地传承了我国少数民族特色体育文化,如每年五月阿坝州曲谷乡西湖寨羌族组织的歌仙节,目前已被列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节日期间,羌寨所有老幼妇女都会前来进行表演唱歌、跳羌族舞蹈等活动,羌族的母系民俗和羌族歌舞、羊皮鼓舞等传统特色体育文化通过这些体育活动得到了传承[3]。
2川西地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目前发展过程中依然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
2.1政府行为主动性不足,法制规范力度不够
川西地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发展需要当地政府的积极主动参与、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支持、社会民间组织等一起协同努力,合理规划、持续良性发展。我国政府除了制定相关完善的政策法规,设计出整体的规划蓝图,还应引导广大的社会民众积极的参与。据调查,我国大部分的政府部门十分重视社会竞技体育的发展,但仅有少部分专门制定相应的发展政策和法规,来促进少数民族传统特色体育的可持续发展,导致地方少数民族传统特色体育的发展无法可依,从而得不到有效的法律法规保护,不能有效的深挖少数民族传统特色体育资源的发展潜力,更谈不上自主创新。
2.2部分少数民族群体注重眼前利益,缺乏社会责任感
由于川西地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性特点,其发展会受限于社会环境和当地少数民族居民的思想观念改变,部分少数民族群体注重眼前利益,缺乏社会责任感,导致其随着传承者的日益减少面临消亡的窘境。川西地区少数民族居民受外界价值观的影响,对本民族体育文化的内涵缺乏深刻认识,很难承担起传承和维护川西地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使命。而一些旅游企业宗教组织没有从深层次认识到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资源的文化价值,缺乏社会责任感,开发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资源过程中,只是片面的追求经济利用价值,忽略了对少数民族传统特色体育文化资源的保护。
2.3开发利用度低,体制创新不够
经调查,很多负责川西地区少数民族特色传统体育文化资源开发的旅游企业负责人,不能完整的认识少数民族传统特色体育文化资源的价值,仅依托当地优美的自然环境的优势,把登山、骑马、表演、定向越野等现代体育运动项目作为主打开发项目,反而忽略了如锅庄、押加、赛马等当地少数民族传统特色的体育运动项目,使游客慕名而来、扫兴而归。企业缺乏大体育旅游文化融合发展的思想理念,没有从多样性共同发展的角度深挖川西地区少数民族特色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潜力,缺少文化、旅游、民生的创新发展机制。
3川西地区少数民族特色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发展对策
3.1政府应充分利用其行政职能便利,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
川西当地政府应充分利用其行政职能便利,根据当地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特色,制定相对较完善的政策法规促进川西少数传统特色体育文化的发展。深入的发掘当地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发展潜力,鼓励和保护相关的科研立项成果,通过媒体大力宣传,提升当地少数民族传统特色体育文化资源的知名度,让更多的民众了解当地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发展现状,并参与其中。同时,地方政府还应想办法解决当地一些贫困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人的生活问题,了解目前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现状;通过与教育部门的合作,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人请到学校,把宝贵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知识传授给我们的学生,培养他们的少数民族文化自信心,鼓励青少年成为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中坚力量,使我国的少数民族传统特色体育文化发展后继有人,从而持续性的向前发展。转变经营模式,不过于追求眼前的经济效益,利用川西少数民族地区丰富体育文化旅游资源优势,重新评估整合,使游客在欣赏美景的同时还可以参与其中,相互接触了解和融合,让游客充分感受当地的人文景观和独特体育文化特色资源。
3.2提高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旅游资源的利用度
从川西少数民族地区丰富体育文化旅游资源中挑选一些游客参与度高、竞技性和趣味性强的项目进行适当的修改,创新发展、与时俱进,把拥有深厚群众基础的民族特色体育项目和现代竞技体育相互结合,打破少数民族传统界限,促进全民共同健身娱乐。采用保护性手段,转变功能,对一些具有代表性的传统体育项目进行重点包装宣传,并大力推广,树立川有的特色品牌,进一步促进川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发展。
3.3加强学校教育的宣传和推广
宣传和推广川西少数民族地区体育项目,可以先从学校教育入手,当地教育部门可以尝试把一些竞技性、趣味性强的川西少数民族地区体育项目,统一编入学校的日常体育课程中,丰富学校体育教学的同时,也向学生普及当地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知识。学生也会把自己喜欢的传统体育项目带入家庭和日常休闲生活,并介绍给朋友和家人,有利于川西少数民族地区体育项目的传播和延续。
4结束语
伴随全民健身运动和阳光体育活动的开展,越来越多的人投入到各种各样的体育活动中。应创新发展川西地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项目,鼓励更多参与者共同参与,把霸王鞭、秧歌等传统体育项目进行改编创新,更加简单易学、旋律优美,把体育的竞技性和娱乐性、趣味性完美结合,观赏性更强,使更多的人参与进来。川西地区的民众参与当地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不仅能锻炼身体,还能增添民族特色和自豪感,吸引更多其他民族和地区的民众共同参与,使我国社会更加的和谐繁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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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陈永辉,白晋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视角下我国少数民族民俗体育文化资源开发[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07(4):20-22.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是对民间文化艺术的传承。传承既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又是一个与现实紧密相关的实践问题。在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大潮中,“传承”虽然被称为“时尚”用语,但对传承的理论层面及现实的运用仍浮于表层。深入研究“传承”应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一个值得关注的课题。
论及“传承”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重要意义,200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正式确定了“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方针和“通过全社会的努力,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使我国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并得以传承和发扬”的工作目标。而且,为加强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文化部已命名公布了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1488名,并从2008年开始,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中,按每人每年800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鼓励和资助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2011年起,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万元。2009年6月,原人事部、文化部共同授予35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工作者”称号,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可见,“传承”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重要性。
关注传承、加以保护,深刻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是本文的出发点。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民间艺人所具有的独到、精湛、高超的手艺,罕见的绝技和文化表现形式与文化空间中的构想,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灵魂,这些富有无限创造力的经验与智慧,使非物质文化世代传承、不断流传而奔腾向前。所以,“传承”是核心,是灵魂,解决传承主体即传承人的问题,乃是当前和今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中之重的大事。
一
据专家分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形式大体有两种:一种是自然性传承,一种是社会性传承。
自然性传承是指在无社会干预性力量的前提下,完全依赖个体行为的某种自然性的传承延续。自然性传承又可分为群体传承、家族(或家庭)传承和神授传承。
1.群体传承是指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当中,大部分的内容和形式是由众多的社会成员(群体)共同参与创造和完成,通过众多的社会成员(群体)传授的方式,世世代代传承至今的。如青海民和三川土族“纳顿”、玉树锅庄舞、九曲黄河灯会等。群体传承方式大致有三类:一是风俗或礼俗类;二是岁时节令类;三是大型民俗节日活动类。
2.家族(或家庭)传承,是最典型的个体之间的“口传身授”,这种传承专业性、技艺性比较强,而且在有血缘关系的人们之间进行传授。一般传内不传外,甚至传男不传女(也有例外)。如民族民间的口传文艺、手工技艺、民俗技能、中医等。
3.神授传承以“托梦说”或“神授说”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一种传承现实和理论观点,在我国史诗传承学中占有相当的地位。如藏族史诗《格萨尔王》的传承则强烈地体现了“托梦说”与“神授说”的传承特征。
社会性传承是指在社会某些力量干预下的传承,包括行政部门、立法机构、社会团体的各种行为干预和支持。这种社会性传承主要有三个方面:其一,通过社会干预性力量支持或保障自然传承活动的实现,包括采取法律、技术、行政、财政等措施,建立传承人保障制度,提供相应的生活待遇和社会待遇,为其带徒授业、展示技能、开发产品等创造条件,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其二,有效保护、维护传承活动所赖以生存的特定文化生态环境和社区环境,将文化生态环境、社区文化环境的保护作为政府经济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中,并付诸实施,使自然传承活动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条件和土壤;其三,通过教育途径将传承活动纳入其中,使其成为公众特别是青少年教育活动、社会知识文化发展链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二
“纳顿”是土族语,为“娱乐和玩耍”之意,是青海和三川地区土族独有的传统节日和民俗活动。其规模之大、气势之雄浑、内容之丰富、历史文化意蕴之深厚以及群众参与的狂热程度,实为全国罕见。每年农历七月十二从中川乡的宋家村、鄂家村开始,至九月十五朱家村结束,长达两个多月,堪称为世界上最长的狂欢节。
所以说,“纳顿”应属于“群体传承”类型。因“纳顿”的形式仅局限于土族文化范围内,群众集体参与、集体传承同一种民俗活动,显示了组成这个群体的共同的文化心理和信仰,同时涵盖了“岁时节令”和“民俗节日”仪式与内涵。
土族“纳顿”包含土族的历史、信仰、习俗、神话传说、艺术形式等诸多文化内容,这些丰富而古老的民族文化元素历经诸多世纪的衍变和发展,以其原生形态或衍生形态传承至今。“纳顿”与重大庙会、重大节庆、祭奠分不开,这样复杂的活动需要有一定专业知识和组织能力的人来指挥、协调,如选出的某个杰出的会首等。
“纳顿”在整个活动中,是通过一个能够高效运转、分工严明、各司其职的民间组织体系来调动全村上百人参与传承这项重大民俗活动。每年秋后由村民选举产生新一届的组织领导(称其为“会首”,会首所辖属的骨干称为“大牌头”和“小牌头”)。这类民间组织由村镇一些德高望重而且热心公益活动的老者和能干、公道的若干人士组成。班子成立以后,由他们负责一年的事务,为次年的“纳顿”做准备,逐一落实各项活动。而众人必须服从领导,不服从管理者,可以给予一定的处罚。
“纳顿”活动组织管理方式的传承,没有任何固定的传承师傅,都是在每年轮流担任具体工作中耳濡目染,逐渐培养起来的,在实践活动中,一点一滴地逐渐积累而成。普通成员,在一年的工作期间,会接触到“大牌头”处理各种问题的机会,而他们的本职工作可向“大牌头”、曾经担任过重要角色的人咨询,也可向自己家中曾经担任过类似角色的人讨教,也就能够完成各种任务了。一次经历,就是一次深刻的学习过程。在不断的轮流充任各种角色中,完成着它自身的传承,也就完成着属于它的社会化、习俗化过程。
“纳顿”的传承形式较为独特,除以上传承方式外,还以民间信仰为纽带进行传承。一般,“纳顿”的组织实施,都是以“地方神”为权威来进行的,“人与神约”,民间认为“牌头”们是为“地方神”跑腿的,各种事务都是为“地方神”效力的。由于信仰的巨大威力,每个人都会遵守“地方神”的意志,按照“地方神”的意志来行使。在实施中出现意见分歧,便以“地方神”的名义进行决裁,使得大家统一在“地方神”的管理之下。
“纳顿”的另一种传承者就是在整个民俗活动中担任歌舞仪式、祭祀仪式主要角色的民间艺人——“法拉”。在土族人的心目中,他们所崇拜的民族英雄能为他们驱邪逐疫、消灾祈福,保一方平安都集于“法拉”一身。在每年一度的“纳顿”盛会上,村民和观众目光中充满了正义战胜邪恶,祈求上苍恩赐农业丰产、五谷丰登、六畜兴旺、平安吉祥的期望,从而获得心理上的慰藉。而这些民间艺人——“法拉”以神奇的舞姿、精湛的表演展示“神”的权威,又承载着村民的民族情感和精神寄托,使这一古老的文化代代相传,在青海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独具魅力,使其成为青海民间艺术之林中的一朵奇葩,至今仍在影响着土族群众的精神层面。
在21世纪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时代,在社会转型变革的今天,“纳顿”也面临着种种危机。由于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贫困和落后同样制约着这一地区的发展。今天的土族聚居区的农村青年,更关心的是如何适应现代生活方式,而以往的文化传统(以“纳顿”为例)无助于他们与现代文明交流,他们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好奇和幻想,现代生活方式无疑对他们有更大的吸引力。这种认识上的变异使他们对传统文化的认知程度逐渐淡化,物质或精神需求对他们来说已不能使他们满足。从年龄结构和传承关系来看,这一代年轻人的父辈是传承链的中端,这批人思想相对保守,比较认同传统的生活习俗和文化传统,能热心地参与和投入到“纳顿”这一文化事象中去,坚守着自己的精神家园;而这一代的祖辈处于传承链的上端,这批人有的年岁已高,有的相继离世,已为数不多,而他们所承载的“纳顿”文化精髓也将随他们而去。现在20岁左右的年轻人,正是处于传承链的关键环节,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而这代年轻人大多不屑于传统文化的继承,传承之链无法延续。经过15乃至20年后,当他们的下一代成长之时,“纳顿”这一文化形态趋于式微,传承和延续面临着严重危机。
三
当前农村社会生活的变化不只来自物质利益的诱惑,对传统更具有消解力的是,民间群众文化的创造主体——农民对自身文化的冷漠和淡化,面对日新月异的外部世界,他们的自尊和自信受到冲击,如果让他们继续保持原来的生活状态,无论从物质层面还是精神层面来说,都无法满足与日俱增的对新生活的渴望,而且也是不公平的。从某种意义来说,保持某一区域的原生文化形态等于保持某种落后的生活方式。例如,土族居住的民和县三川地区,远离城市和现代文明,是一个靠天吃饭的纯农业区,农民的生活只有单纯的粮食收入,均无其他经济来源,生活显得贫穷和困顿。据调查,三川地区的土族青年不甘于贫穷与落后,各村有近半数的人纷纷外出打工,造成“纳顿”这一民俗文化主体的缺失,直接影响到“纳顿”这一民族文化的承袭和发展。过去每年在“纳顿”盛会期间,在外打工、学习、经商的人陆续回乡和家人团聚,共度节庆。如今,过去秉承和延续土族精神家园的农村青年,无法预期回乡参与他们的传统节日“纳顿”。另有一些农民工,长期在外打工,自觉或不自觉地向城市转移,这种现象进一步加快了“纳顿”这一农耕文明的衰落,使活态的非物质文化由于缺乏后继传人的秉承和坚守,已出现裂痕,缺乏活力。
要留住历史文化的记忆,首先得留住人,要把背井离乡外出淘金的年轻的传承人留在家乡,就得解决他们的生存问题。只有解决了农民的生计问题才能解决传承问题,只有解决了传承问题,保护才更有意义。尤其要对民族地区担负传承重任的年轻人给予扶持和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着眼点应放在对传承人的保护,而不是对“物”的保护上。目前,青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局部地区亦有见“物”不见人的现象。在保护工作的规划中要建博物馆、展览馆,而对创造文化遗产的“人”却视而不见,显然是本末倒置、急功近利的偏颇认识和短视行为。比如“纳顿”是土族独特的乡土艺术,直接、强烈、细腻地传达他们内心的情感,袒露他们的心灵,创造了一个丰富多彩的精神家园。“纳顿”的传承,不像手工技艺性很强的文化类型,也不是靠口传心授而习得的知识和技能,不是靠哪一个人,而是来自群体的记忆,是由众多的社会成员(群体)共同参与传承同一种文化形式,组成这个群体共同的文化心理和信仰。因此,对“纳顿”传承人的保护,要采取文化生态区整体保护的思路,通过社会干预性力量支持或保障自然传承活动的实现,建立传承人保障制度,提供相应的生活待遇和社会待遇,通过培养和教育途径将传承活动纳入其中,才是比较符合实际的。
从“政府主导”的层面来说,要制定和完善对传承人保护的机制,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不能对传承人的保护流于形式。过去通常是授一个牌,发一个证书了事。据说某些区县,由中央财政给传承人的保护经费并未如数发放,从中也要克扣一些,真正的保护措施并未落到实处。只有让传承人得到实际可见的利益,在生活中得到社会的尊重,有了政府的扶持和引导,传承者就会产生荣誉感和自豪感。若能如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就落到了实处。若不正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保护就会成为空谈。
综上所述,传承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质,是核心,是灵魂,而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载体。做好传承工作,也就做好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参考文献:
[1]刘锡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论坛论文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传承人[C].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