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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非遗文化的意义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08 17: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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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非遗文化的意义

篇1

广东是我国四大制鞋基地之一,位居沿海发达城市,地理位置的优越,省外、海外品牌纷纷入粤,使广东成为目前世界上最大的鞋都和鞋业生产基地和出口基地,有“中国十双鞋,广东有其五”“全球十双鞋,广东有其三”之称。在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几乎都有广东鞋的踪迹。但无须讳言的是,广东自主品牌及产品的研究及创新工作做得相对有限。近些年来,广东制鞋行业正奋起直追,着力加快品牌发展。要发展,就要有创新,要创新就要有新的技术和艺术灌入其中。非遗创新,既是时代的产物,又是聚焦非遗与时尚融合之美,推动非遗活化传承、价值转化的过程。作为时尚之都的广州,助力文化产业新发展是当下发展的重中之重。今年,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省级非遗工作站申报工作,其中服装服饰工作站落户广东省服装服饰行业协会。广东省非遗工作站(服装服饰工作站)应运而生,将深度整合时尚产业链上下游资源,通过非遗文化赋能,优化提升全产业链,促进跨界合作,形成多业态、跨区域影响力,推动湾区时尚产业融合发展。制鞋行业作为服饰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在品牌建设及产品创新等方面有重大突破。

1价值所在,引领国潮

1.1应用价值

要推动非遗文化传承与经济发展融合,以文化产业为载体,运用先进技术手段改造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传播方式,提升广东制鞋在中国乃至世界制鞋行业中的主导地位。使我国制鞋行业一改往日低端、廉价的加工状况,能够健康、飞速的发展,在这种情形下,以传统文化催生经济转型发展,在弘扬传统文化上具有很好的现实社会意义和经济意义。近几年,随着我国在传统文化的大力推广下,国潮品牌应运而生。其设计理念将本国文化、元素添加在设计中从而形成。广东制鞋紧抓社会发展命脉,经过多年发展和培育,现已形成非常完善的皮革、制鞋产业链。据中国市场调研在线的中国女鞋市场调研与发展前景预测报告(2017年)显示,虽然我国制鞋行业受欧美市场受金融海啸影响进口数量下降,而消费者对品牌的需求日益旺盛,所以在未来的十年里,中国制鞋市场仍将呈现迅猛上升的趋势。而广东,作为我国制鞋行业引导国内潮流的重要基地,接受最新国际流行讯息以及时尚元素的重要城市,企业对设计水平的发展非常重视,品牌建设更是行业转型、产业升级的重要发展趋势。产品升级、品牌转型、发扬传统文化,无疑未当今鞋类设计师提供了很好的设计灵感,产品遵循在不同品类或风格的鞋产品当中,融入中国元素,既展示出新时代鞋靴个性的一面,又发扬我国传统文化。

1.2学术价值

目前在全球经济与文化一体化背景下,文化创意产业已经融入各行各业。广东制鞋产业链以达到全国领先的生产制造水平,年产品出口总值远超越其他生产制造国家,如印度、越南、巴西等国。而在设计与文化引领方面,国外一线大牌仍处于主导地位,中国制鞋业没有形成属于本国独特的文化创意,加之当前本土鞋类优秀设计人才紧缺,中国鞋类设计环节较国际一线品牌有明显欠缺。如何打破设计环节,打造属于中国的鞋类世界品牌,广东制鞋行业的转型与升级是发展必然趋势。提高整体制鞋产业链,向全球制鞋产业链上游迈进,是广东制鞋产业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进一步品牌建设、产品研发设计是目前广东制鞋企业迫切需要加强培育的方面。随着新时代文化创意全球发展的步伐,呈现以传统文化为主导,以产品创新创意为主要导向的发展现状。本着“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时代创新精神”的宗旨,以弘扬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带动传统制鞋行业转型升级,对广东制鞋行业的资源整合、技术创新、文化素质提升等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非遗文化传承下广东地区制鞋行业设计目的、开发方向与工艺技术等问题,行业、企业以及高等教育制鞋专业进行研究探讨,有利于转变当今制鞋行业“模仿”设计现状,努力推动和发展广东制鞋行业产业升级,企业转型。同时,依据企业、社会需求,对高等教育鞋类专业提供行业需求,从而提高专业教师综合素质、教学质量,有利于高职、本科等鞋类设计专业的可持续发展,更好的培养适合新时代企业需求的高级专业人才。

2行业快速发展,引导新型人才

制鞋行业属于工业密集型产业,而中国在全球制鞋行业中一直处于生产大国、出口大国和消费大国,其鞋类产量、出口产量和消费产量分别接近全球的60%、70%和20%。中国鞋业的发展,可以说为全球鞋业消费市场提供了来源稳定的产品供给,与此同时,中国鞋业发展的外溢效应,为周边国家依托中国鞋业强大的供应链从而实现鞋业快速崛起,提供了历史性的机遇。但中国鞋业同时也面临着极大的挑战,其自主品牌及产品的研究及创新工作做得相对有限。基于此种原因,借助文化创意的全球化兴起,越来越多的原创品牌顺应时代的潮流不断兴起,而要独特,就要创新,要发展中国制鞋行业,弘扬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何将两者紧密结合,提升广东制鞋业的同时,提升全民文化素质水平,创造属于自己的特色品牌,就要了解鞋靴,了解鞋的各个构造以及从鞋类演变的历史开始。要发展就要创新,无论是从工艺技术创新,还是造型设计创新,只有根植我国传统文化,汲取中华民族特色的文化精华,才能彰显中国鞋靴设计师的人文情怀,并由此形成有中国特色的鞋靴品牌文化产物。目前,国内对于鞋靴文化的整体发展研究,有了一定的进展,研究史学、社会学、民俗学的学者,以及研究纺织服装学的学者对此都有一些研究成果,例如:《中国少数民族传统鞋履艺术在现代鞋靴设计教学的应用研究》温州大学,刘阳,硕士论文,2018年;《论鞋靴设计中传统文化的运用》温州大学,顾任飞,中国皮革,2013年06期;《继承传统文化与鞋类时尚创新》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彭艳艳,西部皮革,2011年21期。但专门研究非遗文化并应用到鞋靴产品当中的机构、学者或企业还相对较少。在企业方面,设计师具有传承与发扬传统文化的社会使命,是一切文化作品的创造者。只有顺应时展,不断通过新品理念、产品质量、产品特色、产品服务等方面提升品牌产品价值,这就要求鞋类设计师既要有丰富的鞋产品技术设计能力,又要掌握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在审美,同时,鞋类产品必须符合当下时代的审美产物并结合现代科学技术。处理好技术与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元素与现代科技等之间的关系,设计出代表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潮品牌产品,向社会展示创意转型成果。在院校人才培养方面,随着市场整合、消费者需求的提升,使得制鞋行业从早期的培训机构上升到中专层次的《皮革制品设计专业》、高职层次的《鞋靴与工艺设计方向》等,以及本科层次的《皮革专业》、《鞋靴与皮具设计方向》,至现今《鞋屡设计》研究生方向等。教学层次不断提高,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逐步细化,涉及鞋靴工艺制作、鞋靴款式设计、鞋靴样板设计等分门别类的进行高等教育教学。依据不同层次鞋类专业培养目标,制定人才培养计划,从技能型专门人才到设计类创新型高级人才,通过院校理论教育,让学生掌握该层次教育教学过程中基本理论知识,基本素养,加强非遗文化知识,以及在鞋靴设计当中给予创新,为根除中国鞋靴设计的一味模仿、抄袭现象提供有力依据,为高校鞋类专业及制鞋企业培养具有强烈民族意识,保护和传承我国传统文化的新一代鞋类设计人才,给予有益意见。

3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共赴新时代

企业发展是高校教育的风向标。近年来,职业性院校不断深化校企合作和产教融合提高院校与产业发展的契合度,增强高校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逐渐形成了以学校为主,企业参与教育的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多方位合作办学等模式。如:企业管培生合作、学生就业合作、订单式培养、冠名班合作、名师工作坊等。培养了一大批有知识、懂技术的新型劳动者。对于广东制鞋而言,早期的样板师已退出时尚设计舞台,成为幕后支撑的主力军,而鞋靴设计师更多为年轻、潮流的90后、00后,在继承和发扬中国传统文化的同时,汲取时尚新理念,将制鞋行业引领国潮达到创新设计新高地。

4总结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历史的真实见证,也是一个国家珍贵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信息资源。在研究和传承前人文化的同时,我们看到中华民族特有的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然而即便如此,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文化生态发生了巨大变化,非遗资源受到很大的冲击。很多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境外,因此,在加强保护非遗工作的同时,各行各业也将非遗文化资源、文化传承引入行业建设当中,力争通过自己行业向中国乃至世界展现我国特有的文化底蕴。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的经济、文化全面协调发展意义重大。本文从广东制鞋行业着手,挖掘并深入中国非遗文化特色,结合院校人陪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为努力推动或发展广东省乃至中国制鞋行业的发展里程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周凤华.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形成命运共同体[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9(07).

[2]高鸿.企业举办和参与是发展高质量职业教育的必由之路[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9(07).

[3]覃大立.传统手工艺自主创新之我见[J].新美术.2012(03).[4]徐燕琳.广东传统非物质文化[M].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12(08).

篇2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是历史使命

我国是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丰富的资源大国,不同的地域有着不同地域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它是地域历史与文化的重要见证和载体。然而在经济强势和文化式微的宏观背景下,面对开放多元的生存环境,那些主要靠言传身教、心领神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后继乏人。某些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瑰宝由于老艺人的离世而不断地消亡,乃至成为绝响。因此,积极采取措施,保护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刻不容缓的任务。非遗的保护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文化优秀传统,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促进区域精神文明和先进文化建设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学校是一个教育、文化的中心,每个学校都有着独特的文化背景,它不仅是某一特定精神文化的品牌标志,而且还是文化建设的重要驱动力。正确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充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努力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功能,构建特色鲜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体系,是历史赋予的重要使命和迫切要求。

二、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是教育服务社会的优势所在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组成部分,是优秀民族传统文化不可或缺的载体。教育作为文化传承、发展与创新的重要平台,在教育教学中融入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精华,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是势所必然。2002年10月,中国高等院校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教学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标志着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式进入中国教育体系。各地教育以服务地方文化、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为办学的宗旨,在这个新课题上也是当仁不让。高校汇集了大批的青年学生和知识精英,他们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创造发展的主体。高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丰富的智力资源,可以为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提供专业指导。高校还具有科研创新的优势,能深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理论研究工作和教育实践,调动学校内部各方面力量,争取地方各界支持,举办学术研讨会,设立研究机构,展示研究成果,为非遗教育传承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保证。高校在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教育传承活动中,有相对于其他社会力量更加突出的优势。而几年的发展,这个问题已经深化,不仅仅是高校教育的普及,而从小对学生树立一个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势在必行。因此我觉得完全有必要在中学阶段开展非物文化教育。这也是社会和国家的使命,是教育服务社会的具体表现。也是重大优势所在。

三、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是提高教育精神文明质量的重要举措

作为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历史的见证,是民族文化的载体,是民族精神的瑰宝,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价值和教育审美价值。它的历史文化价值表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是不同民族或群体的文化积淀,反映着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与文化变迁,是现代和传统对接的见证;它的教育审美价值表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包含了丰富的文化知识、工艺技能、伦理道德和审美情趣,能够熏陶人的情操、培养人的能力、提高人的素质。因此,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工作,有助于培养学生对民族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形成正确的核心价值理念;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民族精神和爱国情怀,弘扬爱国主义传统,提高民族自信心;有助于培养学生的人格修养和审美理想,激发奋斗向上的追求精神,锻造真诚和谐的人格魅力;有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激励创新意识,提高实践能力;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升文化素养和文化品位,增强可持续发展力,让学生理解“真正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含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是提高教育精神文明质量的重要举措。非物质文化遗产校园传承是一项迫在眉睫的国家工程。校园传承关键在于学生,学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人及传承人。

校园传承能扭转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自然传承链条濒临断裂的局面,能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找到一剂良方,在学校中进行发展性传承,就是在保护其基因和文化生态的同时,树立发展性思维,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兼收并蓄和开放包容。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的各种方式,用理解的方式来教学,探索寻找出行之有效的教学传承模式,在保护中传承,在传承中保护;通过学校的课堂行为让更多的人感知、熟悉、传习非遗文化;通过在学校的交流、展示及传承,培育传承机制,培养后继传人;通过培养学生的兴趣和爱好,最终形成全民学习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环境和氛围。以此为契机,对于我们身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深入的挖掘和研究,并将文化在校园内不断的传承,为非物质文化的传承做出贡献。

总之,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教育传承有密不可分的联系。是符合历史客观规律的,关于非物质的遗产的教育传承是十分必要的。

参考文献:

[1]王文章主编:《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 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年版。

[2]中国艺术研究院著:《中国非物质文化普查手册》 文化艺术出版社 2007.1

[3]苑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教程》,国际亚细亚民俗学会,2006.10

篇3

南京是全国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不仅拥有丰富的物质文化遗产,也拥有大量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2007年,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发现了2000多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目前进入市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有117项,其中包括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4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0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49项。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南京人民的智慧结晶,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进一步推进实施文化南京战略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2007年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发现了2000多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有很多项目已经濒危,不再受到人们的青睐,而逐渐远离现代生活,更是面临着后继乏人的局面。很多的非遗项目,不抢救保护下一步就是消失。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在抢救保护传统制作技艺类非遗项目的过程中对如何保护非遗做出了自己的思考。在经过上级领导的支持和专家论证后,筹建非遗馆展出市级的非遗项目,为市级非遗项目做档案建立基因库的思路清晰了起来。2012年6月9日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建成并对外开放,南京市民俗博物馆成为首家民俗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双博馆,是收藏、展示宣传、保护与研究非遗的专门机构。

在筹建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馆之前,我馆也一直在尝试探索制作技艺的传承与发展,并取得了一些保护经验。如省级非遗名录项目《绒花制作技艺》,我馆是其保护单位,为了抢救濒危的绒花制作技艺,馆方抢救性的找到并收藏了一批故去老艺人的绒花工艺品,把绒花制作技艺的实物、文字、图片、音像等资料实行了建档保存,找到当时的绒花艺人赵树宪,建立工作室,购买原材料及给予生活补助,鼓励其进行绒花制作及创新。为了宣传推广绒花制作技艺,馆方开创了“展演”的模式,把绒花工作室设置在博物馆的展线上,在博物馆的展览平台上推广,鼓励赵树宪创作作品参加交流活动,其作品先后也获得了不少荣誉。

为了传承绒花制作技艺,我馆也想着尝试着开展了“馆员都是传承人”“非遗进校园”“非遗进社区”和“非遗夏令营”等活动,传承活动的不断开展,使得年轻一代中很多人对绒花制作产生兴趣,在绒花制作技艺传承方面传承效果显著,涌现出一批后继人才,其徒弟已能够独立制作绒花。

实践出真知,实践能够积累经验也能发现问题。非遗保护是为了非遗更好的发展,我馆在长期开展非遗保护工作中积累了不少的经验。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延续的纽带,一个非遗项目的传承人出现断代那么这个非遗项目便面临着灭绝。传承不止,非遗才能生生不息。但是馆内的传统技艺类非遗传承却面临着传承人收徒难的问题。一方面是因为这些传承人年龄大创新意识薄弱,生产的产品通常是款式陈旧无新意被现代审美所淘汰,职业前景不明朗。另一方面是因为这些非遗项目是纯手工制作,学徒时间长,生产所费工时长,并且市场狭窄无法作为一种职业赖以维生,无人愿意学徒。这类非遗项目传承下去所面临的困难是:从业难、收徒难、发展难。

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活态性,它的传承必须经过传承人的口述,或身体示范,或表演,或利用等方式才能得到实现。为了保证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技艺仍在继续;传承人的技艺传承能够进行。我馆承担起传承人的培养培训与提升任务。针对非遗传承中存在的传承人问题,制定了专门的传承人培养计划,《传统技艺类非遗传承人培养培训与提升》主要工作为:

一、非遗项目和非遗技艺的宣传推广

面对很多非遗项目现在已经远离人们生活的现状,我馆定期举办的非遗技艺主题性活动。

1、《非遗进校园》《非遗夏令营》《民俗节庆传承人展演》在每年的春节、端午、中秋、重阳、五一、国庆馆内开设专区供传承人现场展演非遗技艺。

2、利用我馆的网站、微博 ,微信公众账号平台,与用户拉近距离,更加方便,即时、有效地与用户交流互动,同时,非遗文化创新产品和研发结果,供用户鉴赏和交流,多角度推动非遗传承的保护工作和创新发展,促进文化衍生产品的销售。通过推广,扩大影响力。

二、产品的创新设计与包装

产品研发创新 通过对非遗的进一步研发,洞悉现有的和未来的社会需求,改进原有产品、创新新品,提高产品的实用性、艺术性、本真性和独创性,推动非遗传承的保护和发展。

1、包装再创新

针对部分既有的产品和新产品,将设计取向与社会、市场取向有机结合,进行包装再设计、包装配套、包装再利用等再创新研发工作。

通过产品包装再创新,更加清晰地传达文化信息,提高产品艺术价值,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表现产品品质、独特出众,表现市场定位和刺激受众者感官,促进产品的规模化生产与销售。

篇4

现代社会信息网络的快速发展,全球经济文化也飞速交融发展,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文化有被融合取代的可能。这些年,我国政府出台了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政策方案,为合理地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切实可行的依据和帮助。川西少数民族特色体育资源是川西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川西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地理位置独特,地域相对比较封闭,保持了传统的少数民族特色体育资源的原真。同时,由于发展空间狭小,传播推广的范围有限,加上当地居民外出务工会受到西方健身方式的影响,很多传统体育项目慢慢被现代体育项目取代,传承非常困难,有可能最终走向消亡,不利于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发展。所以,合理地开发利用川西地区少数民族特色体育文化资源,可以有效保护川西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原生态的民族特色体育文化资源进行创新式的重新整理和开发利用,为保护和传承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贡献一份绵薄之力。

1川西少数民族地区传统体育文化资源发展由来

四川西部地区与交界,位于青藏高原东南方向的横断山脉,包括1个县级市和4个民族自治县,其内有藏族、羌族、彝族等14个少数民族居住,康巴藏族文化、茶马古道文化、羌巫文化等在这里交融传承,地理位置非常独特,蕴含深厚的少数民族人文情怀。岷江、大渡河、金沙江、怒江等途中的知名河流,都从其区域内纵穿而过,还有贡嘎雪山、巴郎雪山、邛崃山脉等众多非常著名的高山雪域[1]。川西地区居民主要以藏族、羌族和彝族为主,其他民族为辅,相互杂居生活,并保有各自不同的生产生活方式,主要信奉藏传佛教、巫教、道教等,少数民族特色体育活动一般为祭祀祈祷活动、当地节庆日特色竞技体育娱乐活动为主。

1.1川西少数民族地区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的主要项目

川西地区内高原冰川峡谷等特殊的地域环境造就了各种不同风格的少数民族特色体育资源,川西地势相对平坦的农业种植区的居民,开展的体育娱乐项目对场地条件要求不高,体育器材制作简单,居民能广泛参与,主要开展比如抱青稞、赛跑、格吞等适合农区的体育娱乐竞技项目。牧区一般都是高山高原地域,主要以放牧牛羊畜牧为生,牧民非常喜欢赛马、赛牦牛、斗羊、跑马射箭等与动物相关的体育娱乐竞技项目;而川西城镇地区由于受到现代体育文化理念的影响,民族特色体育活动极少举办,参与的人数越来越少,仅有少部分参与耍坝子、登山、放风筝等休闲娱乐性的体育活动。相较而言,川西广大的农村少数民族地区还延续开展如扭棍子、羌族跳莎朗、磨秋、毛古斯等颇具少数民族生活和宗教祭祀气息的体育竞技比赛活动[2]。川西少数民族地区传统特色体育具有非物质性、独特的文化生存空间、人本性等基本特性,除了鲜明的民族特色,还具有体育竞技特征,是我国一项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表1)

1.2川西少数民族地区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特点

川西地区特殊的地理环境孕育着这些少数民族居民,少数民族特有民俗习惯、节庆、祭祀仪式形成了民族传统特色体育活动,拥有特定的和民俗背景。特定民俗、时间、空间才能促使少数民族特色体育活动独一的开展,如凉山彝族的跑罐子、飞石索等独具当地民族特色的体育休闲活动[3]。川西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居民的性格一般比较粗犷淳朴、勇敢善良,由于所处的特定社会地理环境,当地居民喜欢通过民族文化生活来追求全身心健康和抒发内心情感、释放压力。而开展传统特色体育还能促进当地的居民之间相互交流沟通,并能强身健体、增强社会凝聚。川西少数民族地区传统体育文化以其特有地方少数传统特色,应大力的发展和外界推广,吸引来自国内外民众的关注。目前,随着现代社会的经济水平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更多的民众喜爱外出旅游观光,而川西少数民族地区拥有的高原山区美景如画,可以吸引大量的世界各地的游客来此游玩。地方政府可以在开发景区旅游资源的过程中,把川西少数民族地区传统体育文化向前来观光的游客展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文化推广,提高当地的知名度和居民的收入。

1.3川西少数民族地区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发展潜力

传承和开发川西少数民族地区特色传统体育项目、少数民族特点、传统体育历史文化,保护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前,川西政府部门为促进当地的传统体育文化的发展,会定期组织当地民众参加省级以上级别的大小型少数民族运动会和少数民族地区学校体育文化建设的活动,押加和民族式摔跤等少数民族体育项目受到了广大民众的热捧,体育部门还会经常组织当地的少数民族运动员长期进行训练和比赛。除了政府极力宣传和发展当地少数民族体育旅游文化以外,一些民间旅游企业、组织和宗教系统会尽可能的开发利用当地少数传统民族体育活动和宗教祭祀活动。每当各少数民族进行重大节庆日时,如彝族火把节、藏族的转山会等,当地民众一般会自行组织和参与,他们以强身健体、娱乐身心为目的,按照当地少数民族的习俗,牵着自己圈养的赛马,聚集在体育比赛场地。川西地区少数民族特色传统体育活动的组织和开展,有效地传承了我国少数民族特色体育文化,如每年五月阿坝州曲谷乡西湖寨羌族组织的歌仙节,目前已被列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节日期间,羌寨所有老幼妇女都会前来进行表演唱歌、跳羌族舞蹈等活动,羌族的母系民俗和羌族歌舞、羊皮鼓舞等传统特色体育文化通过这些体育活动得到了传承[3]。

2川西地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目前发展过程中依然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

2.1政府行为主动性不足,法制规范力度不够

川西地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发展需要当地政府的积极主动参与、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支持、社会民间组织等一起协同努力,合理规划、持续良性发展。我国政府除了制定相关完善的政策法规,设计出整体的规划蓝图,还应引导广大的社会民众积极的参与。据调查,我国大部分的政府部门十分重视社会竞技体育的发展,但仅有少部分专门制定相应的发展政策和法规,来促进少数民族传统特色体育的可持续发展,导致地方少数民族传统特色体育的发展无法可依,从而得不到有效的法律法规保护,不能有效的深挖少数民族传统特色体育资源的发展潜力,更谈不上自主创新。

2.2部分少数民族群体注重眼前利益,缺乏社会责任感

由于川西地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性特点,其发展会受限于社会环境和当地少数民族居民的思想观念改变,部分少数民族群体注重眼前利益,缺乏社会责任感,导致其随着传承者的日益减少面临消亡的窘境。川西地区少数民族居民受外界价值观的影响,对本民族体育文化的内涵缺乏深刻认识,很难承担起传承和维护川西地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使命。而一些旅游企业宗教组织没有从深层次认识到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资源的文化价值,缺乏社会责任感,开发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资源过程中,只是片面的追求经济利用价值,忽略了对少数民族传统特色体育文化资源的保护。

2.3开发利用度低,体制创新不够

经调查,很多负责川西地区少数民族特色传统体育文化资源开发的旅游企业负责人,不能完整的认识少数民族传统特色体育文化资源的价值,仅依托当地优美的自然环境的优势,把登山、骑马、表演、定向越野等现代体育运动项目作为主打开发项目,反而忽略了如锅庄、押加、赛马等当地少数民族传统特色的体育运动项目,使游客慕名而来、扫兴而归。企业缺乏大体育旅游文化融合发展的思想理念,没有从多样性共同发展的角度深挖川西地区少数民族特色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潜力,缺少文化、旅游、民生的创新发展机制。

3川西地区少数民族特色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发展对策

3.1政府应充分利用其行政职能便利,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

川西当地政府应充分利用其行政职能便利,根据当地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特色,制定相对较完善的政策法规促进川西少数传统特色体育文化的发展。深入的发掘当地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发展潜力,鼓励和保护相关的科研立项成果,通过媒体大力宣传,提升当地少数民族传统特色体育文化资源的知名度,让更多的民众了解当地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发展现状,并参与其中。同时,地方政府还应想办法解决当地一些贫困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人的生活问题,了解目前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现状;通过与教育部门的合作,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人请到学校,把宝贵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知识传授给我们的学生,培养他们的少数民族文化自信心,鼓励青少年成为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中坚力量,使我国的少数民族传统特色体育文化发展后继有人,从而持续性的向前发展。转变经营模式,不过于追求眼前的经济效益,利用川西少数民族地区丰富体育文化旅游资源优势,重新评估整合,使游客在欣赏美景的同时还可以参与其中,相互接触了解和融合,让游客充分感受当地的人文景观和独特体育文化特色资源。

3.2提高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旅游资源的利用度

从川西少数民族地区丰富体育文化旅游资源中挑选一些游客参与度高、竞技性和趣味性强的项目进行适当的修改,创新发展、与时俱进,把拥有深厚群众基础的民族特色体育项目和现代竞技体育相互结合,打破少数民族传统界限,促进全民共同健身娱乐。采用保护性手段,转变功能,对一些具有代表性的传统体育项目进行重点包装宣传,并大力推广,树立川有的特色品牌,进一步促进川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发展。

3.3加强学校教育的宣传和推广

宣传和推广川西少数民族地区体育项目,可以先从学校教育入手,当地教育部门可以尝试把一些竞技性、趣味性强的川西少数民族地区体育项目,统一编入学校的日常体育课程中,丰富学校体育教学的同时,也向学生普及当地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知识。学生也会把自己喜欢的传统体育项目带入家庭和日常休闲生活,并介绍给朋友和家人,有利于川西少数民族地区体育项目的传播和延续。

4结束语

伴随全民健身运动和阳光体育活动的开展,越来越多的人投入到各种各样的体育活动中。应创新发展川西地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项目,鼓励更多参与者共同参与,把霸王鞭、秧歌等传统体育项目进行改编创新,更加简单易学、旋律优美,把体育的竞技性和娱乐性、趣味性完美结合,观赏性更强,使更多的人参与进来。川西地区的民众参与当地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不仅能锻炼身体,还能增添民族特色和自豪感,吸引更多其他民族和地区的民众共同参与,使我国社会更加的和谐繁荣。

参考文献

[1]倪依克,胡小明.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遗产保护[J].体育科学,2006,26(8):66

[2]王铁新,常乃军.我国民俗体育研究综述[J].体育文化导刊,2009,32(4):24.

[3]周文秀,孙冲等.峨边彝族自治县农村彝族与汉族家庭结构对比[J].川北医学院,2010,5(25):467-469.

[4]陈永辉,白晋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视角下我国少数民族民俗体育文化资源开发[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07(4):20-22.

篇5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是对民间文化艺术的传承。传承既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又是一个与现实紧密相关的实践问题。在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大潮中,“传承”虽然被称为“时尚”用语,但对传承的理论层面及现实的运用仍浮于表层。深入研究“传承”应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一个值得关注的课题。

论及“传承”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重要意义,200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正式确定了“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方针和“通过全社会的努力,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使我国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并得以传承和发扬”的工作目标。而且,为加强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文化部已命名公布了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1488名,并从2008年开始,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中,按每人每年800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鼓励和资助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2011年起,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万元。2009年6月,原人事部、文化部共同授予35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工作者”称号,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可见,“传承”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重要性。

关注传承、加以保护,深刻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是本文的出发点。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民间艺人所具有的独到、精湛、高超的手艺,罕见的绝技和文化表现形式与文化空间中的构想,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灵魂,这些富有无限创造力的经验与智慧,使非物质文化世代传承、不断流传而奔腾向前。所以,“传承”是核心,是灵魂,解决传承主体即传承人的问题,乃是当前和今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中之重的大事。

据专家分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形式大体有两种:一种是自然性传承,一种是社会性传承。

自然性传承是指在无社会干预性力量的前提下,完全依赖个体行为的某种自然性的传承延续。自然性传承又可分为群体传承、家族(或家庭)传承和神授传承。

1.群体传承是指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当中,大部分的内容和形式是由众多的社会成员(群体)共同参与创造和完成,通过众多的社会成员(群体)传授的方式,世世代代传承至今的。如青海民和三川土族“纳顿”、玉树锅庄舞、九曲黄河灯会等。群体传承方式大致有三类:一是风俗或礼俗类;二是岁时节令类;三是大型民俗节日活动类。

2.家族(或家庭)传承,是最典型的个体之间的“口传身授”,这种传承专业性、技艺性比较强,而且在有血缘关系的人们之间进行传授。一般传内不传外,甚至传男不传女(也有例外)。如民族民间的口传文艺、手工技艺、民俗技能、中医等。

3.神授传承以“托梦说”或“神授说”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一种传承现实和理论观点,在我国史诗传承学中占有相当的地位。如藏族史诗《格萨尔王》的传承则强烈地体现了“托梦说”与“神授说”的传承特征。

社会性传承是指在社会某些力量干预下的传承,包括行政部门、立法机构、社会团体的各种行为干预和支持。这种社会性传承主要有三个方面:其一,通过社会干预性力量支持或保障自然传承活动的实现,包括采取法律、技术、行政、财政等措施,建立传承人保障制度,提供相应的生活待遇和社会待遇,为其带徒授业、展示技能、开发产品等创造条件,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其二,有效保护、维护传承活动所赖以生存的特定文化生态环境和社区环境,将文化生态环境、社区文化环境的保护作为政府经济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中,并付诸实施,使自然传承活动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条件和土壤;其三,通过教育途径将传承活动纳入其中,使其成为公众特别是青少年教育活动、社会知识文化发展链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纳顿”是土族语,为“娱乐和玩耍”之意,是青海和三川地区土族独有的传统节日和民俗活动。其规模之大、气势之雄浑、内容之丰富、历史文化意蕴之深厚以及群众参与的狂热程度,实为全国罕见。每年农历七月十二从中川乡的宋家村、鄂家村开始,至九月十五朱家村结束,长达两个多月,堪称为世界上最长的狂欢节。

所以说,“纳顿”应属于“群体传承”类型。因“纳顿”的形式仅局限于土族文化范围内,群众集体参与、集体传承同一种民俗活动,显示了组成这个群体的共同的文化心理和信仰,同时涵盖了“岁时节令”和“民俗节日”仪式与内涵。

土族“纳顿”包含土族的历史、信仰、习俗、神话传说、艺术形式等诸多文化内容,这些丰富而古老的民族文化元素历经诸多世纪的衍变和发展,以其原生形态或衍生形态传承至今。“纳顿”与重大庙会、重大节庆、祭奠分不开,这样复杂的活动需要有一定专业知识和组织能力的人来指挥、协调,如选出的某个杰出的会首等。

“纳顿”在整个活动中,是通过一个能够高效运转、分工严明、各司其职的民间组织体系来调动全村上百人参与传承这项重大民俗活动。每年秋后由村民选举产生新一届的组织领导(称其为“会首”,会首所辖属的骨干称为“大牌头”和“小牌头”)。这类民间组织由村镇一些德高望重而且热心公益活动的老者和能干、公道的若干人士组成。班子成立以后,由他们负责一年的事务,为次年的“纳顿”做准备,逐一落实各项活动。而众人必须服从领导,不服从管理者,可以给予一定的处罚。

“纳顿”活动组织管理方式的传承,没有任何固定的传承师傅,都是在每年轮流担任具体工作中耳濡目染,逐渐培养起来的,在实践活动中,一点一滴地逐渐积累而成。普通成员,在一年的工作期间,会接触到“大牌头”处理各种问题的机会,而他们的本职工作可向“大牌头”、曾经担任过重要角色的人咨询,也可向自己家中曾经担任过类似角色的人讨教,也就能够完成各种任务了。一次经历,就是一次深刻的学习过程。在不断的轮流充任各种角色中,完成着它自身的传承,也就完成着属于它的社会化、习俗化过程。

“纳顿”的传承形式较为独特,除以上传承方式外,还以民间信仰为纽带进行传承。一般,“纳顿”的组织实施,都是以“地方神”为权威来进行的,“人与神约”,民间认为“牌头”们是为“地方神”跑腿的,各种事务都是为“地方神”效力的。由于信仰的巨大威力,每个人都会遵守“地方神”的意志,按照“地方神”的意志来行使。在实施中出现意见分歧,便以“地方神”的名义进行决裁,使得大家统一在“地方神”的管理之下。

“纳顿”的另一种传承者就是在整个民俗活动中担任歌舞仪式、祭祀仪式主要角色的民间艺人——“法拉”。在土族人的心目中,他们所崇拜的民族英雄能为他们驱邪逐疫、消灾祈福,保一方平安都集于“法拉”一身。在每年一度的“纳顿”盛会上,村民和观众目光中充满了正义战胜邪恶,祈求上苍恩赐农业丰产、五谷丰登、六畜兴旺、平安吉祥的期望,从而获得心理上的慰藉。而这些民间艺人——“法拉”以神奇的舞姿、精湛的表演展示“神”的权威,又承载着村民的民族情感和精神寄托,使这一古老的文化代代相传,在青海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独具魅力,使其成为青海民间艺术之林中的一朵奇葩,至今仍在影响着土族群众的精神层面。

在21世纪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时代,在社会转型变革的今天,“纳顿”也面临着种种危机。由于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贫困和落后同样制约着这一地区的发展。今天的土族聚居区的农村青年,更关心的是如何适应现代生活方式,而以往的文化传统(以“纳顿”为例)无助于他们与现代文明交流,他们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好奇和幻想,现代生活方式无疑对他们有更大的吸引力。这种认识上的变异使他们对传统文化的认知程度逐渐淡化,物质或精神需求对他们来说已不能使他们满足。从年龄结构和传承关系来看,这一代年轻人的父辈是传承链的中端,这批人思想相对保守,比较认同传统的生活习俗和文化传统,能热心地参与和投入到“纳顿”这一文化事象中去,坚守着自己的精神家园;而这一代的祖辈处于传承链的上端,这批人有的年岁已高,有的相继离世,已为数不多,而他们所承载的“纳顿”文化精髓也将随他们而去。现在20岁左右的年轻人,正是处于传承链的关键环节,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而这代年轻人大多不屑于传统文化的继承,传承之链无法延续。经过15乃至20年后,当他们的下一代成长之时,“纳顿”这一文化形态趋于式微,传承和延续面临着严重危机。

当前农村社会生活的变化不只来自物质利益的诱惑,对传统更具有消解力的是,民间群众文化的创造主体——农民对自身文化的冷漠和淡化,面对日新月异的外部世界,他们的自尊和自信受到冲击,如果让他们继续保持原来的生活状态,无论从物质层面还是精神层面来说,都无法满足与日俱增的对新生活的渴望,而且也是不公平的。从某种意义来说,保持某一区域的原生文化形态等于保持某种落后的生活方式。例如,土族居住的民和县三川地区,远离城市和现代文明,是一个靠天吃饭的纯农业区,农民的生活只有单纯的粮食收入,均无其他经济来源,生活显得贫穷和困顿。据调查,三川地区的土族青年不甘于贫穷与落后,各村有近半数的人纷纷外出打工,造成“纳顿”这一民俗文化主体的缺失,直接影响到“纳顿”这一民族文化的承袭和发展。过去每年在“纳顿”盛会期间,在外打工、学习、经商的人陆续回乡和家人团聚,共度节庆。如今,过去秉承和延续土族精神家园的农村青年,无法预期回乡参与他们的传统节日“纳顿”。另有一些农民工,长期在外打工,自觉或不自觉地向城市转移,这种现象进一步加快了“纳顿”这一农耕文明的衰落,使活态的非物质文化由于缺乏后继传人的秉承和坚守,已出现裂痕,缺乏活力。

要留住历史文化的记忆,首先得留住人,要把背井离乡外出淘金的年轻的传承人留在家乡,就得解决他们的生存问题。只有解决了农民的生计问题才能解决传承问题,只有解决了传承问题,保护才更有意义。尤其要对民族地区担负传承重任的年轻人给予扶持和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着眼点应放在对传承人的保护,而不是对“物”的保护上。目前,青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局部地区亦有见“物”不见人的现象。在保护工作的规划中要建博物馆、展览馆,而对创造文化遗产的“人”却视而不见,显然是本末倒置、急功近利的偏颇认识和短视行为。比如“纳顿”是土族独特的乡土艺术,直接、强烈、细腻地传达他们内心的情感,袒露他们的心灵,创造了一个丰富多彩的精神家园。“纳顿”的传承,不像手工技艺性很强的文化类型,也不是靠口传心授而习得的知识和技能,不是靠哪一个人,而是来自群体的记忆,是由众多的社会成员(群体)共同参与传承同一种文化形式,组成这个群体共同的文化心理和信仰。因此,对“纳顿”传承人的保护,要采取文化生态区整体保护的思路,通过社会干预性力量支持或保障自然传承活动的实现,建立传承人保障制度,提供相应的生活待遇和社会待遇,通过培养和教育途径将传承活动纳入其中,才是比较符合实际的。

从“政府主导”的层面来说,要制定和完善对传承人保护的机制,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不能对传承人的保护流于形式。过去通常是授一个牌,发一个证书了事。据说某些区县,由中央财政给传承人的保护经费并未如数发放,从中也要克扣一些,真正的保护措施并未落到实处。只有让传承人得到实际可见的利益,在生活中得到社会的尊重,有了政府的扶持和引导,传承者就会产生荣誉感和自豪感。若能如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就落到了实处。若不正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保护就会成为空谈。

综上所述,传承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质,是核心,是灵魂,而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载体。做好传承工作,也就做好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参考文献:

[1]刘锡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论坛论文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传承人[C].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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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我国来说是一笔十分珍贵的财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宝贵工作其对于我国传统文化的继承与流传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大量的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孕育了深厚的中华文化,对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与保护进行研究,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宣传,提高农民保护意识

就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工作现状来看,其在农村的宣传工作远远不够。很大部分的农民仍然不知道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什么。只有在农村大力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何物,才能够让农民朋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亲切感,从而产生对属于自己文化的自豪感,从而真正的主动积极的投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农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工作决不能简单的由文件替代,而是应该选择合适的项目在农村举行简单隆重的仪式,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力,带给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更大的自豪感与自信心,增强农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吸引更多的农民朋友共同参与到保护工作中。另外,还可以通过电视媒体、网络平台等现代化的宣传途径来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与保护工作,让农村基层干部与农民群众深入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义与重要性。同时,深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工作,整合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与数据,开展研究编撰工作,为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与保护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继承,进入农民日常生活

非物质文化遗产要真正的传承下去就应该实现其活态,即为让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常态的形式存在于人们日常生活中,只有这样才能够赋予非物质文化遗产源源不断的生命力。因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活态保护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针对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情况来看,农村规模较小、单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要真正做到合理开发、活态传承,同时有力的借助政府、社会团体等多元化平台,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力。例如,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戏曲等艺术形式都与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在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与保护工作中可以通过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戏曲等途径,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深入到农民群众的生活当中,进而逐渐实现良性循环的发展。

3.融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于教育,深入农村学校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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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最终目的是传承,“特别是通过正规或非正规教育”手段。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不断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现有正规教育体系已经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方面,要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目标的有效实现;另一方面,则需要选择恰当的方式避免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成为学校和学生新的负担。当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责任落在教育之上的时候,如何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合理纳入现有的教育体系和框架,是值得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者和教育研究者共同关注的重要议题。为此,我们以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素质教育之间找到其结合点,当是解决这一难题的切入点和有效途径,而“家乡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失为一种有益的思考。

一、“家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按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定义,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从空间分布来看,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在一定区域产生的,与该环境息息相关,该地域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文化传统、宗教、信仰、生产、生活水平,以及日常生活习惯、习俗都从各方面决定了其特点和传承。地域性可以说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现实存在的最为突出的特点。

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人类以口头或动作方式相传,与各民族特殊的生活生产方式紧密相关,是民族个性、民族审美习惯的“活”的显现。它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并以身口相传作为文化链而得以延续,是“活”的文化及其传统中最脆弱的部分。因此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过程来说,人就显得尤为重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者而言,“人”指在特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区域上生活的人,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群。

对传承人群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布地域,就是自己的家乡,所谓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传承人家乡日常生产与生活甚至集体意识的一部分。所以,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时候,家乡非物质文化遗产即是指教育对象(传承人)家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当然,这是一个高度概括的定义,在教育对象发生变化的时候,其所指,即相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随之发生相应变化。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布在空间上具有地域性,而在传承上则具有活态性,不仅具有特定的空间,还有特定的人群。对于传承人群的甄别而言,只有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区域为家乡的特定人群,才是该非物质文化遗产真正意义上的传承人群;反过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而言,只有分布在特定人群家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其才具有格外重要的文化意义和传承价值。这两者的统一,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实存在与传承人群的结合点,就是家乡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家乡非物质文化遗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在于成功实现对其的传承和发展,而这必须以人为核心和基点。但在保护过程中,选择什么人,选择何种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何种方式进行教育传承,是保护行为能够实施的必要前提,而解决这些问题的方式,又决定了教育传承能否收到预期的效果。

(一)明确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主体

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和特点我们可以看出,其核心在于它是特定人群代代相传的活态的文化样式,它与特定地域特定人群的生产、生活方式密切相关,甚至就是一种特殊的生产或生活方式。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过程中,不仅需要做好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等工作,其最终目的还是实现对其的活态传承和发展。显然,特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并非全社会都能参与,而应当由特定人群来完成。特定人群就是通常意义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群。综合考察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地域性与延续性,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地域世代居住,即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地域为家乡的人群,是进行教育传承的理想对象和恰当人选。

在教育传承过程中,那些来自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地域的传承者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这些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理解的优势。因为传承者是以自己家乡的文化遗产样式作为传承内容,所以对于作为该文化样式产生背景的当地文化传统中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诸多微妙内容,都能够迅速领会和理解;对于各种习俗的特殊功能、意义,也都能够有准确、深刻的把握。二,语言的便利。传承者可以自如地运用自己的母语方言,与家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随意交流。在他们之间,不会有任何生僻的土语生词妨碍相互意思的表达,对于言语中通过某些句式的特殊运用、语气的变化等所表达的微妙情绪,传承者也都能够有比较准确的领会。三,文化认知的便利。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独特的文化样式,不仅具有特殊的表现形态,更具有丰厚的文化内涵,传承者在家乡多年的耳濡目染,使其能够了解和领会家乡文化传统中那些外人所难以明了的文化意味,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时候,他们不仅可以传承技艺、习俗等外在形态,更为重要的是可以传承与外在形态共生的那些文化意味和内涵,从而避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空壳化”。

在实践过程中,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推进,传承人的权利与利益逐步显现出来。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不仅能够得到文化层面的尊重,也能获得一定的经济收益,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选择过程,在很多时候表现为各方利益的博弈与均衡。显然,在各种利益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效果至关重要,从文化权利上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其传承地域的人群共同的文化财富,其传承权只能是传承地域的传承人群所享有。家乡非物质文化遗产贯彻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属地性原则,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其传承地域、传承人群紧密地联系在一起,避免了因保护介入而导致的教育传承与原文化空间的脱节现象,保证了教育传承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二)明确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内容

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众多,地域文化差异非常明显,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刚刚启动、经费和人力都相对短缺的现实条件下,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实践不可能全面铺开,而是在若干个具备了一定条件的学校特别是高校开展试点,在同一空间内的受教育者可能来自不同的地域,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过程中,如果不考虑受教育者自身的地域文化背景而对其施以同样内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则不免在保护一部分人群的文化权利的时候,却伤害了另一部分人群的传承权利,这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初衷是相违背的。因此,在传承内容的选择过程中,是不是传承对象家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有效而操作性极强的甄别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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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供了多样化的教育传承渠道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过程中,家乡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的引入,意味着教育内容的来源从以往的教育者提供拓展到了受教育者自身的文化传统及生活空间,教育者从单纯的施与者转变为引导者,而受教育者则从单纯的接受者转变为自主性极强的传承者。在学校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实践过程中,教学内容的来源根据学生的家乡可以作出相应的选择。从尊重个人文化选择权利的角度来看,依照家乡来选择教育传承的内容,显然是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价值预期与文化事象演变规律的行为。

按照家乡选择教育传承的内容打破了“大一统”的教育教学模式,在学生承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程中,教师显然不能够为来自各地的学生提供他们所需要的教学内容,这就为学生走出教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走进教室提供了可能,从而在学校教育体制内拓展和丰富了学生的知识获取途径。

作为教育传承的主体,学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习效果只有传承人能够评价,这种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其实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其评价方式又是不一样的,这为实现对学生的评价的多样化发展提供了可能。

三、家乡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学生素质拓展的意义

家乡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教育传承过程,不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而且能对学生的能力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升发挥重要作用。

(一)知识拓展

与学生在书本中接触到的体系化的知识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跃在民间的自成体系的知识与思想的综合体。它涉及到学生家乡自然与人文的多个方面,可以说是一门“活态的”乡土教材。通过对家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学生在接受统一的知识教育之外,还能接触到家乡的地域文化,了解家乡的风土人情,不仅承传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还将与之相关的地方文化、地方性知识也一并传承了下来,而后者恰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在和发展的土壤和语境。

(二)技能习得

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极其丰富的蕴藏,而其在各自社区里的存续状态和传承机制,则是我们尤其需要给予尊重的。少数民族和各地民间社会所创造的文化传承方式,诸如师徒传承、家系传承等等,人们维系和保持自身生活方式及文化的办法,还有它们在各自社区里发挥功能或展演、展示的活动方式等,都是适应其各自族群或社区的社会文化生态而自然形成的。在教育传承过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教学内容体现为一种技能:歌舞、戏曲、工艺等。作为技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殊之处在于,它不仅仅是一种技能,还融合了地方性的知识、观念和价值选择,因此它是知识与技能的综合体。学生承传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通过学习,掌握这种极具地方性的技能。在学生的学习时期,这种技能只作为课堂知识学习的补充,而进入社会生活以后,特别是学生在家乡生活的过程中,对家乡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能的习得,也让学生学会了一种生活或生产技能,从而为学生提供了职业选择的可能。

(三)素质提升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目的是为了延续民族传统,维护文化多样性,来自不同地域的学生在同一时空内承传自己家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就是多种文化样式共同呈现的过程。非物质文化遗产集中体现了地域文化的独特性,涵盖着风俗民情和民族特征,对家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就是对地域文化的有效延续。同时,来自不同地域、民族的学生在同一空间内进行传承活动,对学生树立民族尊重和融合的观念能够起到很好的引导作用。在学习过程中,学生不仅要了解自己家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对其他同学家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解,由此而产生文化平等与融合的多样性观念,从长远来看,具备文化多样性观念的公民正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可或缺的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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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随着经济社会的进步,世界各地都在推崇非物质文化的保护与利用,并把它作为一项特色文化节目渐次的推向观众,推向普通百姓,让我们认识并自觉的去保护、去发掘,原来这也是非遗、这就是非遗。

金乡县,古称山阳县,2015年被评为山东省文化强省先进县,非遗在这里也得到了更好的发掘与利用。包括像稀有戏曲的保留、中医技术的承传、特有文化小吃、童谣等。

一、成立研究中心,做强体制保障大文章

2008年金乡县四平调被批准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成立四平调保护中心;与之同时,又与曲阜师范大学成立金乡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有了这两个中心的保障,该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更好的发掘和利用。面对传承人老龄化严重的现实,收徒难也是一项更为棘手的事情。要解决这些难题应致力于多方的努力:一是把非物质文化遗产打磨包装,做好亮化。二是给非物质文化遗产实体保障、物质层面的、精神层面的,做好自然化、轻松化。三是给非物质文化遗产穿上地方特色的嫁衣,洋气化、开放化。

二、活态化非遗,走近大学校园、走入伊园村庄

金乡县的非遗保护利用,注重的是唯有源头活水来,卧龙需点睛、水墨要丹青,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办了多场进大学校园活动,让保护传承人走上大学讲台,给他们一个现身传艺的大空间,老艺人手把手的传唱与演示,让青年一代在兴趣与爱好中不自觉的去喜爱、也有意识地接受;也许他们现在只是凭爱好,而当这些青年人走上社会、走上工作岗位,会在工作中自觉的去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更有甚者也许有的,特别是有所特长的大学生就成了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承继者。更为平民化的方式,像庄户剧团、送戏下乡等直接的把戏曲形式的非遗送到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让老百姓的居家饭,也有大戏的调味来佐餐。

三、重点打造、一乡一艺

金乡街道的四平调、司马镇的山东落子、马庙镇的山东琴书、胡集镇的坠子、高河街道的渔鼓、羊山镇的金乡花鼓戏……如今,金乡县9个镇、4个街道都有了自己独特的区域文化。一乡一艺,一个乡镇一个重点戏,有主有次,突出特点,重拳打磨。这样的发掘方式有利于各镇街戏曲进行交流传承;有利于地方特色的形成;有利于重点包装,打造多才多艺的资深传承人;节目汇演也更能让老百姓记得住、叫得响;更加的活态化。种种有利于使得机制保障与实体自身的发展相结合,必然相得益彰,例如,送戏下乡每年演出600余场,硕果连连。

四、登得祖谱、上得玉蝶,给非物质文化遗产定等次

金乡县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个,省、市级10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化表性传承人1人,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1人。“金乡四平调”“山东落子”已被列入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鸡黍之约”“渔鼓”被列入省级非遗保护项目;“两夹弦”“金乡红三刀”等4个项目被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竹马、渔鼓、花鼓戏、高跷等县级非遗名录项目16项。为保护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金乡县为像周艳修、张萍这样的乡下优秀文艺人才破格解决编制,调入县文化馆等单位,让他们专心创作、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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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拥有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别是贵州省,由于其地理位置的特殊性,所以保存了大量原生态的非物资文化。近年来 “人们的生活生产方式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加速发展发生了重大变化,而一些依靠口传心授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随着这些变化正在不断的消失,而这个时候,时代赋予我们非常紧迫的历史任务,那就是保护和抢救那些处于生存困境和濒危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一 、马克思关于艺术生产原理的论述

马克思认为,人类的生产实践活动可分为精神生产和物质生产两大类。马克思称之为艺术生产的包括:人类创造、传播艺术的实践活动,属于精神生产的范畴。

艺术生产”这一概念首先是马克思在1857年9月《〈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提出的。 “物质生产的发展同艺术生产的不平衡关系……关于艺术,大家知道,它的一定的繁荣时期决不是同社会的一般发展成比例的,因而也决不是同仿佛是社会组织的骨骼的物质基础的一般发展成比例的” [2]。为了论述生产和消费的关系,马克思在《导言》运用了较大的篇幅。

二、我国现阶段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情况

“非物质文化遗产指的是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传统表演艺术、口头传统、礼仪与节庆和民俗活动、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和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联的文化空间”。[3]我国现阶段已逐渐建立了较完备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中的参与者

1.首先是政府,我国已经建立起了比较完备的非物资文化遗产的的保护体系,这就要求政府在其中摆正位置,如何才能保证非物资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才是政府首先应该考虑的问题,摆脱以政府投入为主要资源的保护模式。由于中国的政府是个“大政府”,所以政府在发展地方经济的时候总会有优先考虑的问题。前段时间,由师姐介绍,有幸见到了“首批国家级非物资文化遗产皮纸传承人”刘世阳师傅,在和他的聊天中得知了现在他所面临的一些尴尬。由于,当地人看到了皮纸生产的经济价值,所以为了最求高额的利润人们开始抛弃了皮纸原有的生产工序,使用化学试剂来发酵纸浆,这样虽然提高了生产效率,但是对当地的环境带来了重大的污染,政府迫于无奈,就关闭了当地数十个皮纸作坊。我们不能站在保护遗产的角度去过多的指责政府这种行为的过失与否,这也正式我们要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迫使刘师傅这种坚持传统制作方法的手工作坊也被迫令寻生机。

现在还有一种声音是要政府不断加大投入,使政府成为非物资文化遗产保护的主角,然而从消费和生产的关系这个层面来看,最大的并且唯一的“非遗”产品消费者却成了现在的政府,这种既是组织者同时又是消费者的角色。也违背了的经济学理论,对非物资文化遗产的最终保护也是不利的。所以,政府在“非遗”保护中的位置还要进一步探讨。

2.在开展“非物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对产业的合理的开发是一种主流观点。当我们注意具体问题的具体分析时,我们不能说选择产业化方法进行“非遗”项目的保护发展是错的,这只能说是艺术生产规律和符合“合理利用”方针的。由于,中国非物资文化遗产传承的特殊性,所以在产业化开发的过程中也会遇到阻力,在和刘师傅聊天的过程中,我曾试图问刘师傅表达了对皮纸的兴趣,有机会想要学习一下,结果被刘师傅婉言谢绝了。我知道他这是家传的手艺,到他这里已经是第四代了,但是刘师傅的儿子似乎对皮纸的兴趣不是很大,这也让刘师傅颇有担心。如何打破这种封闭的传统观念、使这种传统真正传到既喜欢又能发展的人手中,这也是需要时间去改变的。

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仅凭传统的手艺而不改进生产技术制作方式,也是很难进行非物资文化遗产产业化的开发。但是,仅仅是为了最求经济利益而进行的改进,反而又丢失了这种文化本身的意义,如果在保护开发的过程中只重视经济效益的最大化,那我们保护的目的就有点本末倒置了,如何在其产业化开发的问题上找到突破口、既有效的保护了文化遗产,又能使之在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找到自己的位置和意义,这也是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如果稍有不慎,部分“非遗”的发展就会受到阻碍,这就要求各方面参与人员必须同时具备敏锐的市场经济头脑和保护“非遗”的相关专业的知识,开发项目前要做到足够调研和论证,避免对文化遗产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当代价值

在我国手工业的发展过程中,每种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有着辉煌的历程,它的价值和作用也为那个时代认同和需要,随着时间的发展,在当下的时代,它们还有存在的价值吗?

1. 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

在某些地区、某些民族,由于在长期的生活和生产实践,使得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出来的,不仅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感情和智慧的凝聚,更是在经过了长期的历史积淀之后,在我们这一血脉当中已经深深地融入了传统的价值观念、伦理道德、审美取向等,在促进民族团结、增强民族自信心等方面积极意义显著。

2.艺术审美功能的价值、

“美作为价值,有事物自然属性和外部形式、事物社会属性和社会内容这两个层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美是显而易见的。这种美的呈现是和创造它的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是他们的美的意识的集中体现。通过各种各样的美的形式,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人们带来数不尽的美的享受,各式各类“非遗”项目围绕在我们身边,充实着我们的生活,也使得我们的心灵得到抚慰。

3.文化传承功能的价值、

我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隐藏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这华丽的外衣下,内涵之丰厚、传承之绵延在当今世界是独一无二的。它们不仅是我们伟大中华民族软实力的体现,更是中华民族的代表性名片与标志性符号。在2006年,国家公布的518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这个名录中包括苗族服饰、国粹京剧艺术、蜡染、蒙古族长调民歌、杨柳青木版年画、少林功夫梁祝传说、等,这些是民族瑰宝、艺术结晶都是我们家喻户晓、耳熟能详的,保护以及传承它们就是保护我们民族的脸谱和传承民族的基因。

三、 结语

尽管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面临诸多挑战和困难,但是只要开发和保护方式正确,就一定能够更好的进行保护。在开展保护工作时一定要充分考虑到市场经济不断成熟与完善给保护工作带来积极的影响。最后对不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要因地制宜开展保护,要尊重其特殊性。要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通过这种方式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与创新,让非物质文化遗产能与时俱进、代代相传。(作者单位:贵州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1] 周和平.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与探索[J].求是,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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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这些代表着我们优秀文化传统的民间艺术并没有进入我们的主流文化,有的存在于社会强势主流文化的边缘。在各民族发展历史中植根最深、影响最广,是民族情感的寄托,是民族精神、民族性格的体现。它们通过神话、传说、故事和史诗形式记录着一个民族的喜怒哀乐和爱憎好恶,并成为中华民族的文化精华。文化形态失去了原有的生存土壤和社会和环境,就会开始慢慢地走向变异甚至死亡。有的民族民间文化因为人口增长、城市扩张、环境污染、圈地运动、生活习性、甚至自然灾害、战争等多种综合因素的影响,日渐失去了原汁原味的风貌,并且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有一位社会学家曾说:“一个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了人类的感情,包含着难以言传的意义和不可估量的价值。它不仅是民族文化的瑰宝,更是世界闻名的财富”。所以,笔者认为:不同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构成了多姿多彩的人类文明,卫护共同的文化瑰宝是全人类的责任和义务。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94年通过决议,设定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国度性荣誉,在2003年10月,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对语言、歌曲、手工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出了必要规定。在探讨“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时,现在一般都要将其与“民族民间文化艺术”联系起来,比如民间文化艺术:昆曲、剪纸、风筝、印染、雕刻、刺绣、蓝印花布等。《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范围的界定要比我们一般理解的宽泛得多。比如,和文化空间联系在一起的可能有物质空间,如过去的皇城、庙宇和山。故宫是文化遗产,那么朝拜仪式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部分。还有人类生活中社会实践的各种不同方式,只要它是传统的文化表现形式,一代一代传播下来的,都可以被纳入进来,所以它的范围很广泛。当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涉及到人和人的行为,所以要加入道德考虑和道德限定。有些仪式和习俗,比如西班牙斗牛,一直被一些动物保护组织所批评。传统中药里的一些工艺比如使用虎骨、熊胆等,也是受到广泛批评的。所以在进行现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时,首先进行清点,列出急需抢救的重点和有重要代表意义的遗产项目,建立由专家和会员代表组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地方组织(或称保护委员会),评审有关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协调有关工作。

一、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措施

第一项措施:摸清家底,是保护的基础性工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草案》里,已提出保护工作的三个步骤,即设立“清单、目录、宝藏名录”。具体操作的要求是,首先制定一个清单,把本区域内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列进去,这个清单要报上一级教科文组织和保护委员会,最高层次是国际委员会。二是上一级保护委员会和教科文组织,通过评审筛选,对名单中所涉及的具有较高价值的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特别的帮助,拯救那些受到特殊威胁的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三是将一些有代表性的项目纳入《公约》的保护体系,编制宝藏名录。通过以上“清单、目录、宝藏名录”三个基础性工作,建立规范的保护机制,以此保证有适当的人力、物力、财力保护人类创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此推动所在区域的政府和全体人民的关注和重视。

第二项措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植根于民族的土,必须培育“根系”,这个“根系”就是学生,特别是大学生

中国作为一个古老的农耕文明之国,几千年的文化连绵不断,许多古老文化原型在不同的时期通过积淀形成了不同的文化形态、叠层和变体。当今的学生们、特别是高校大学生们尚未来得及读它、了解它、研究它时,它们中的许多就已经消失了。这些民间的“瑰宝”一经消失,我们就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社会就失去了民族的根系,失去了民族的身份。我们要守住自己的根系,守住我们这个时代最具民族特色的文化底线和感情底线,大学生应承担义不容辞的历史职责。主要做法有:一是将民间美术作为人类文化遗产正式列入大学艺术教育,举办多层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教学研讨会;二是高校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当作一个学科建设;三是高校作为大学生专业与综合技能的培养主阵地,积极参与作为文化生态可持续发展的科研信息的研究、开发、推广,肩负起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人才培养的责任;四是打破单一文本、学院式的学术模式,走进文化遗产地进行田野考察,深入民间收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参与社会实践。据悉,中央美术学院、南京大学等少数几所大学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等相类似的机构,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式编入大学教育,填补了民间艺术认知教育的空白。

第三项措施:改善区域环境,对经济落后地区,应特别注意遗产保护和开发利用与扶贫相结合

旅游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主要的、较好的方式,这是各地区范围内的一个普遍做法。但在开发过程中,我们既要努力使居民从旅游开发中受益,还要尽量使他们的生活方式不受影响,让当地的传统习俗完整的传承下去。由于大多数文物古迹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地都处于偏僻贫困的农村地区,因此有关部门应注意协调,把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扶贫项目结合起来,政府提供直接经济援助,组织专门的知识技能培训,使居民能够尽快地适应自己的新角色、新环境。吸收当地居民参加文物古迹的保护工作和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措施使当地贫困人口的生活水平得到改善和提高。

第四项措施:在群众文化活动中,注重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主体的培育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我们应当树立人性的文化尺度,尊重民众文化传承的自发性、自主性和文化个性,为群文活动的蓬勃发展提供广阔的舞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不仅是一种被长期忽视的民族、民间文化资源进入主流教育的过程,也是一个对民族生存精神和生存智慧及那些源自祖先心音的活态文化存在的认识过程,是人性发现和理性传承的民族文化整合的过程。民众主体的培育,群文活动的参与,民间艺术的表现,是民间“瑰宝”根植于民族土壤的最直接的必要手段。

二、注重建立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的立法模式

一是民族民间文化的普查机制。普查是对民族民间文化进行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包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物和资料的收集,其目的就是建立民族民间文化的档案,在立法中将其中一些重要部分予以规范,包括政府的责任、公民的义务、普查的方式和要求。

二是民族民间文化重点保护和传承机制。这是对民族民间文化进行保护的核心。在广泛调查的基础上,确定其中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或濒临消亡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给与重点保护和重点抢救,培养传承人。在立法时,明确认定重要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标准,政府公布遗产名录,并指定遗产保护者的方法,即保护者享有的相应权利和荣誉,负有的义务等。

三是民族民间文化的使用与开发机制。鉴于民族民间文化多产生于民间,主体具有不确定性,整理者、改编者、使用者滥用民族民间文化,侵害产生该民族民间文化表现形式的群体的精神和物质权益的现象经常发生。因此,立法应明确,主体不确定的民族民间文化作品、智力成果应该归属于产生它的群体乃至国家。若有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开发、使用,应有不同的鼓励、保护和限制措施。同时对于国家相关法规限定需要保密的民间绝技的传承方式、范围均应予以限制,对于经审批允许改编、整理者,必须尊重原群体的精神、利益、权利,对于被认定为某地区甚至国家极具有民族特色的作品,不管其内部的权利主体是否明确,但其地区或国家可以限制其境外买断著作权。

四是文化生态保护机制。划定文化生态保护比较完整的地区为文化生态保护区,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原生态地保护在其所属地区环境中,使之成为“活文化”,不失为保护文化生态的一种有效方式。立法中应明确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管理方式,以及保护区内居民的权利和义务,破坏文化生态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五是民族民间文化的保障机制。为了使上述工作依法科学有效的落实,必须建立完善的保障机制,包括经费、机构、人员、税收优惠政策、专家咨询机构等,同时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可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用于补助全国性的或跨区域的民族民间文化重大项目的搜集、整理和研究,组织对重要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专项保护,培育传承人,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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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E2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文化遗产分为两类,一是物质文化遗产,二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它们都是人类文化多样性的生动展示,也是人类创造力和智慧的结晶。作为传统文化的记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同等的重要地位。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导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领域,纳入高校教育体系,建立系统科学教育机制,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途径。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传承文化形态,“传承”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灵魂。有效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最好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根本目的在于存续“活态传承”。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就是存续活态传承。既要保护其原真性,又要赋予其“振兴”的生命活力。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强调和保持“原生态传承”、“专业传承”及“教育传承”相结合。教育是人类社会文化传承的重要途径,也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最为有效的途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既是民族民间文化资源进入主流教育的过程,也是对民族生存精神和生存智慧及活态文化存在的认识整合过程,更是民族古老生命记忆的延续。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指非物质文化遗产中除了包含大量的科学知识外,还有许多极富审美价值的文化艺术精品,值得用这些科学的知识和内容进行个体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二是指要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成为教育的一个重要领域,使教育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的一个重要途径,就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系列具体内容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笔者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主要是指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为教育目的,以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为主要内容的一系列教育活动。实现途径多种多样,比如各地纷纷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训班、培训基地等。

二、高校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现状

许多高校积极加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研究、保护、教育传承、普及的行列,纷纷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有的高校还设立了相关专业和学科。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起步较晚,高校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工作起步更晚。当前我国高校参与非遗保护工作的总体形势是:多数高校的非遗工作尚未起步,部分高校在参与非遗保护工作上有所尝试,个别院校在参与非遗保护工作中已经取得了较好成绩。

就目前我国的情况来看,虽然已经取得了进步,但还有一些问题存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仍然不规范。一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未列入学校的常规教学计划,高校课堂上很少有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类的课程;二高校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与研究的师资队伍不足;三是没有稳定的经费来源;四是缺乏非物质文化遗产教材和教学设备。在过去的几年里,我们一直把重点放在普查挖掘上面,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教育问题关注极少。长期以来在西化教育模式和应试教育的引导,高等教育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缺乏应有的重视和价值认知,传承渠道不畅,民俗流变冲击大,教育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脱节。

三、高校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的建议

1.树立高校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的理念

大学应当积极推广、传播、宣传有着深厚根基的本土文化,增进人类文化交流,促进形成世界文化的多元化。在当今大学教育日益普及化的时代背景下,大学教育应该成为非物质文化传承的重要方式。教育最基本的职能就是培养人,实现人的“社会化”。从文化视野中的高等教育来看:“教育的本质是通过文化过程使文化得以社会遗传和再生,教育是文化的社会遗传和再生的机制,是文化人的过程。高等教育应该具有文化传承的功能、文化适应的功能和文化创造的功能。大学教育应当实现知识体系教学的多元化,积极推动民族自身文化传统在艺术教育中的实现,以开放和包容的教育理念支持新学科的发展。

2.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列入教学体系,合理设置相关课程

大学教育终极目的是为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信息服务,应积极与社会不同领域的学科进行沟通,根据社会发展来调整学科知识结构的重组。大学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应把自己的己任落实到学科创新发展和课程建设中。把文化遗产教育引入高校教学体系中,合理设置相关课程。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而相应地调整专业结构配置,拓宽专业途径。打破单一文本式、学院式的学术模式,走进文化遗产地进行田野考察,深入民间收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积极参与到社会实践中,让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校园,走进课堂,使教学和传承融为一体。

3.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人才教育

非物质文化教育往往依靠“口口相传”的传承链,依靠师傅带徒弟的传、帮、带的教习模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既需要传承人,更需要一大批愿意学习传承传统文化的传习人,这样才能“后继有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无形的、动态的,其传承载体必然是人。要在一些高校开设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内容的课程,尤其是民族院校,要设置相关专业并招收学生,把民间文化、民间艺人引入高等院校教育。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和技能培训,在文化产业、民族文化等相关专业设置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文化产业研究,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发展、管理、研究等各类型、各层次的人才。

4.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师资队伍建设

高校应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类课程师资队伍培养方案,有计划地对高等院校任课教师进行培训,任课教师定期举行艺术实践活动和教学研讨等,培养一批集保护、科研和传承为一体的专业教师队伍。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师资队伍整体水平,形成一支以中青年教师为主体、规模相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利用当地社会文化资源,聘请当地文化部门的有关专家或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代表人物等,参与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等工作共同培养当地文化产业急需的民间艺术实用人才。

5.发挥高校档案馆与图书馆的新功能

高校在运用传统手段和工具进行资料搜集的同时,应着力于利用现代化的设备设施保存成果,对非遗资料进行系统化的记录、保存。两馆通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研究与调查工作,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档案和数据库,为高校传承地方文化遗产、进行民族传统教育提供丰富的文化资源。注重科研成果和现代技术的应用,有利于非物质遗产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纳入教育体系,建立系统科学的教育机制,从教育的视野去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问题,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必然要求和重要途径。通过教育的途径来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效果不是一蹴而就的。中国高校和现行教育体制如何在传承方面发挥教育功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

参考文献:

[1]刘锡诚.传承与传承人论[J]. 河南教育学院学报,2006(5):25-29

[2]申茂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及其实现途径[J].教育文化论坛,2009(1):50

[3]潘懋元.多学科观点的高等教育研究[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1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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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宁夏“花儿”;传统音乐;“花儿”教学;传承

中图分类号:G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6X(2014)02-0000-02

“花儿”这种艺术形式是回族人民的智慧结晶,也是回族人民在历史的长河中所保存下来的口头“文明遗迹”。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宁夏“花儿”,与许多其他的文化遗产一样,面临着无人继

承,濒临失传的尴尬。因此,在“花儿”研究学者武宇林博士的建议与倡导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的大力支持下,自 2007 年起,在银川地区的部分中小学和“花儿”流传地区的部分回族学校实施

了“花儿进校园”活动。

自活动开办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已有20多所学校开设 “花儿”课①。虽然对于刚起步的“花儿进校园”活动来说,这是一个比较可观的数字。但是,对于宁夏千余所中小学,以及其他各类高校来说,

这又是一个十分渺小的数字。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笔者认为,需要“活态传承”与“博物馆”式传承双管齐下。在“博物馆”式尽可能完整保存下来的同时,还要坚持口耳相传的“活态

传承”。即要求“花儿”的原生态性得到良好的保护,不能因为政府的干预而导致原生态民歌走向“学院化”道路。力求有专人用文字、视频、音像等方式对民间未被记录的民歌进行收录、整理,尽可

能的保存其原汁原味。与此同时,传承人要寻找自己的接班人,以及对正在学习各种文化知识的中小学学生们进行知识普及。

在传承过程中,首先要具备的条件之一就是材料,包括书面材料,视频材料,音频材料等;其次是需要有教唱“花儿”的老师。只有教材没有老师,学生只能干瞪眼、看“天书”;只有老师没有教材,

无异于“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因此,教师与教材缺一不可。

笔者从没有开设“花儿”课程的学校中了解到,之所以有很多学校没有开设“花儿”课程,大致可分为两个原因:一是部分学校的老师很想为学生们带来有关“花儿”的新知识,但是校方领导却认为这

些不是国家规定教材,课程开设与否都无关紧要,重心是在基础必修课程的完成,并且对“花儿”教学活动的相关事宜不提供任何的资金支持。包括教师自我知识的补充和提升,以及使用课本的来源。

二是部分学校无论是领导阶层还是一线教师,都对“花儿”这门传统艺术不感兴趣。基于此,即便是学生对“花儿”知识很感兴趣,想了解“花儿”的相关知识,也无法从学校的课程及老师的讲授中获

得。

在宁夏,山区和川区均有学校开展“花儿”进校园活动,但笔者此次的调查对象主要针对于银川地区的两所学校:

银川市兴庆区回民一小,是17所“宁夏回族‘花儿’传承基地”之一。自挂牌以来,学校中对于“花儿”教学的相关事宜主要是由杨娟和康冬青两位老师负责。无论是教材的编写,还是直接教学方面,

都是由这两位老师负责。她们并不是专业的“花儿”歌手,却对“花儿”有着一腔热情。两位老师都是有着十几年音乐课程教学经验的优秀老师,其中康冬青老师参加过2007年7月举办的“宁夏回族自治

区骨干音乐教师‘花儿’培训班”。学校是将“花儿”教学混在日常音乐教学中,一个月随机开展一至两节“花儿”课。尽管如此,课程的反响还是十分不错的。为了让学生们更易于理解,老师们编写

了一套属于他们自己的校本教材。由于“花儿”民歌使用宁夏方言演唱,有调门高、情歌内容等特点,老师们在编写教材时,专门搜集了一些音域较窄、歌词具有童真童趣、学生易于理解、旋律朗朗上

口的歌曲。在2010年,学校举办了校园“花儿”艺术节,活动期间所有的艺术形式都围绕着宁夏“花儿”开展的,包括器乐、舞蹈、合唱等,让学生们从多个角度了解“花儿”知识。

银川市回民中学初级中学,全校共设32个班级,“花儿”课已开设了三年。最初开设了初一、初二两个年级,后来由于课程设置等相关问题,在笔者调查时,仅对初一学生开设“花儿”课程。教授“花

儿”的唐祥老师是地地道道的“花儿”歌手,也是宁夏回族自治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之一,是“花儿”领域的专业人士。“花儿”课在课程设置并没有与学校的音乐课混在一起,它是独立的。每

两周一节,全年共完成20个课时。学校设有专门的花儿教室,并配有多媒体教学设备,如电视、音响、投影、DVD机、电脑等现代教学设备。在教室的墙壁上,贴有“花儿”歌词和“花儿”知识的展板,

以及近年来区内外有关“花儿”的大型活动的海报,其中不乏唐祥老师演出的海报。同学们在学习时,不仅可以参照自己手中的校本教材,更可以通过多媒体教学设备进行聆听、模仿及学习。学校现在

所采用的教材从《花儿综艺》中节选的,这本书是由北方民族大学武宇林教授带队,韩宏、唐祥、张爱琴三位老师共同编写的,不仅有理论知识,更重要的是将大量乐谱收录其中。但由于学校安排的课

时较少、书中内容较多,唐老师等人又新编一部名为《花儿的浅释与赏析》的教程,之后会投入使用。

面对目前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花儿”教学的现状,笔者认为仍然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第一,“花儿”教学中的师资问题。在调查过程中,笔者了解到“花儿”教师还是十分欠缺的,有的音乐老师自己并不喜欢“花儿”,或者是对“花儿”不感兴趣,便不会对“花儿”知识进行额外的了

解和学习,更不会对学生进行“花儿”知识的教授和传播。而民间艺人或是“花儿”歌手,由于种种原因,也不能经常给学生们进行专业指导和知识普及。

第二,“花儿”教学中的资料问题。通过笔者的调查发现,中小学的“花儿”教材都是各学校自己编写的校本教材,各校之间的教材并不统一。在小学升入初中后,“花儿”课程没有衔接。或者在学习

的过程中,所学曲目有所不同,但是在歌曲的难度及演唱方法上并没有良好的衔接。由于并不是银川市各学校统一开设“花儿”课,所以有些小学时期学过的同学们,升入初中后,就没有机会再学习,

久而久之,对于之前学过的内容就不记得多少了。

第三,学校领导不支持。对于一些学校的音乐老师来说,“花儿”教学有心无力。没有了学校的资金支持,教师无法为自己“充电”,更无法对学生进行“充电”,“花儿”教学活动寸步难行。知识传

承的成果不会一蹴而就,这需要教师与学生们日积月累的努力,更需要校方领导从思想上重视、行动上支持。

第四,相关部门缺乏推广力度。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教育部门和各类媒体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对于教育部门来说,将“花儿”教学列入正常的音乐课教学的范畴中,对“花儿”艺术

的推广和普及无疑是最快及最合理的方式。给学生教授“花儿”知识,并不是为了培养出大批的“花儿”歌手,而是为了传统文化不在我们手中消失。对于媒体来说,需要给 “花儿”传承人、“花儿”

学者以及“花儿”歌手更多的关注,给老百姓一个了解“花儿”的途径。

“花儿”教学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无疑是最为合理的途径,通过学校的正规教育,让一代又一代的孩子们了解家乡的本土音乐,既学习知识,又陶冶情操,何乐而不为呢?对于目前的教学情况,笔

者有一下两点意见:

第一,贵在坚持。在“花儿”进课堂活动开展的伊始,无论是从教育系统的领导还是各学校内的负责人,又或是各方媒体,由于关注度极高,因此对于投入的精力和资金相对来说力度较大。

正如“罗马并不是一日建成的一样”,“花儿”的教学工作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见成效的。随着时间慢慢的推移,各方的关注度逐渐下降,原本聘请民间“花儿”歌手教学生唱原汁原味的“花儿”课,变成了学校老师自行教学,使学生学习到的“花儿”大打折扣。

第二,加强对“花儿”教师的培训工作。由于大部分的“花儿”教师都是专职音乐教师而非“花儿”歌手。在这些教师当中,有些参加过宁夏回族自治区组织的教师培训,有些只是凭借自己对“花儿”的喜爱,自行收集材料、钻研学习,而后再进行“花儿”的教学传承工作。因此,笔者认为,应该定期举办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演唱技能及教学方法,对有需求的老师敞开大门,让“花儿”学者、“花儿”传承人来提高音乐教师们的“花儿”专业技能。

将“花儿”这种原生态的艺术带入课堂,并不是宁夏回族自治区的首创和独创,但这却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最为科学地传承模式。对于在校学生来说,他们在新事物的接受能力方面是极强的。当面对文化传承时,家乡每一个人肩上的责任都是等同且责无旁贷,这种责任是需要社会和教育工作者共同承担的。同学们通过对“花儿”艺术的学习,不仅对“花儿”产生了热爱,更提高了对传统音乐和传统文化的认识。希望奋战在教育一线的“花儿”教师们,能坚守住自己的阵地,奉献出宝贵的知识财富,将“花儿”艺术在校园中传承下去。我相信,只要坚持到底,宁夏“花儿”定会在校园中绽放出最美的花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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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0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17-0163-02

昌黎民歌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优秀的河北文化。它是昌黎劳动人民在劳动和生活中创造出的艺术成果。作为文艺工作者,我们不仅要保护和传承优秀的文化遗产,更重要的是与时俱进。将活跃、新颖的现代艺术表现形式融入昌黎民歌文化,使特色浓郁的本土文化在保持其文化精髓的基础上,更加适应时代的进展和需求,得到更加宽泛的推广,使其保持旺盛与长久的活跃生命力。将崭新的艺术形式、现代的艺术气息融入古老的历史文化,使其进一步发展与壮大,受到全国乃至世界人民的喜爱。

民歌艺术融入时代气息,将人民大众的口口传唱、朴质表现与现代电子演奏乐器——双排键电子琴的演奏完美融合。力求在保持原有特色的基础上,进行艺术形式、音色、节奏、视觉效果的改编与创新,创作出更多的新品、精品,使其发扬光大,为昌黎民歌的保护与发展、传承与创新尽一份力,让这朵散发着泥土芳香的艺术奇葩更加艳丽。

一、昌黎民歌的艺术特点及局限性(传承)

1949年前,百姓借助于“唱”来抒发心中的郁闷和寄托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形成了曲调凄婉、如泣如诉、乡土气息极为浓郁的演唱风格。近五十年来,昌黎县文化工作者不断挖掘、整理、继承、创新,加快了昌黎民歌艺术的普及和发展。昌黎民歌中的《拣棉花》、《茉莉花》、《绣灯笼》、《山里人儿好气派》等优秀作品,在全国各级文艺汇演中获奖,以曹玉俭为代表的民歌艺人名噪一时。

1.昌黎民歌的风格特点:昌黎民歌是昌黎人民世代承传的一种民间小调,演唱内容分为“劳动号子”、“故事传说”、“爱情”和“生活”四类。对这四类内容的演唱各有技巧,但都强调用“土嗓子”演唱,突出“味儿”。

2.昌黎民歌的旋律特征:昌黎民歌的旋律音调来源于生活,是生活语言的进一步美化。上挑下滑的生活语言,对旋律音调产生了深远影响,使旋律委婉、细腻,节奏宽广、规律,形态变化多样。

3.昌黎民歌的局限性:昌黎民歌是河北省秦皇岛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但随着时代的高速发展,现代媒体形式的冲击,民间优秀文化进入了低谷。演员的高龄化、形式的单一化,已无法满足新一代受众的口味,存在着即将被时代淘汰的危机。昌黎民歌是宝贵的,只有突破地域和演出形式的局限性,使本土文化与新的现代元素完美融合,才能使其进一步发扬光大,得到永久的传承。

二、昌黎民歌与双排键电子琴的融合(创新)

双排键电子琴是新时代的产物,作为电子技术与音乐技术相结合的成果之一,它通过利用高科技手段来合成和模拟各种乐器的音色以及自然界变化无穷的音色,从而达到演奏各种不同风格作品的效果。从双排键电子琴模拟各种乐器的演奏来看,我们可以暂把双排键电子琴以“交响乐器”来命名,同时也包含着丰富的民族乐器音色。因为双排键电子琴可以模仿交响乐队进行演奏,是一个多角色、多功能的电子乐器。它音色丰富多彩、在声音上可以模拟各种乐器和自然的音响、十分逼真。在演奏上它能够表现不同体裁、不同乐器的演奏形式,如独奏、重奏、协奏、摇滚乐队、管弦乐队等等,与其说它是一件乐器,不如说是一个人乐队会更贴切。因此,双排键电子琴同昌黎民歌表现形式相结合,在发挥各自优势的同时,又能相互的融合,一定会是一种新的尝试,同时受到不同层次人们的喜爱。

昌黎民歌是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有义务让它以一种全新的、适合时展的形式走出低谷,重新展现在世人面前,让更多的人接受它、关注它、喜爱它。运用现代高科技的乐器——双排键电子琴来演绎经典的昌黎民歌。在保持原有文化精髓的基础上融入现代电子乐器的音色、节奏及演奏形式等,利用中西音乐风格结合的方式来突出和对比昌黎民歌的“土味儿”,一定能使昌黎民歌更有新意,雅俗共赏。

三、“昌黎民歌”与现代音乐元素结合的路径探究

2010年元月,“魅力昌黎”专辑在央视音乐频道《民歌·中国》栏目连续6期播出后,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切关注,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民歌·中国》是我国唯一一档以中国原生态民歌歌种版图概念全景展示的中国民歌艺术节目,栏目系列化开拓中国民歌艺术视野,系列化介绍中国民族、民间的原生态民歌艺术,推动中国原生态民歌发展的国家级音乐栏目。为将传统民间艺术发扬光大,特别是将独具昌黎地方特色的文化品牌昌黎“三歌”从“深闺”推向舞台,推到更多的群众中间,使其得到更好地传播和传承。

笔者认为,将“昌黎民歌”与现代音乐元素相结合,通过将崭新的艺术形式、现代的艺术气息融入古老的历史文化,能够使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昌黎民歌”进一步发扬光大,受到全国乃至世界人民的喜爱。

民歌艺术融入时代气息,将人民大众的口口传唱、朴质表现与现代电子演奏乐器——双排键电子琴的演奏完美融合,力求在保持原有特色的基础上,进行艺术形式、音色、节奏、视觉效果的改编与创新,创作出更多的新品、精品,为昌黎民歌的保护与发展、传承与创新尽一份力,让这朵散发着泥土芳香的艺术奇葩更加艳丽。具体路径探究如下。

1.深入研究昌黎民歌的艺术特点与演唱风格,发掘其与双排键电子琴的契合点,使昌黎民歌在保持原有风味的基础上能够推陈出新。双排键电子琴在演奏民族音乐方面已不是新的尝试和开始。被改编成双排键电子琴演奏曲目的山西民歌《看秧歌》、阿炳的二胡名作《二泉映月》等深受音乐爱好者的喜爱。《看秧歌》利用双排键电子琴中的打击乐器音色制作结合为一体,将其生动滑稽地节奏特点表现得淋漓尽致。乐曲中段演奏者用双手敲击键盘来表现击鼓场面,更是为本作品锦上添花,让观众得到了新的视觉享受。昌黎民歌同样可以借鉴于此,在节奏制作方面要强调出民族打击乐的特点,在选择音色方面不一定完全采用民乐音色,可以大胆尝试西洋乐器的参与。结合双排键电子琴“手舞足蹈”的视觉特点。再加上原汁原味的地方舞蹈,那将是一场别有一番味道的盛宴。

2.进一步挖掘双排键电子乐器的艺术表现形式,在演绎乐曲的前提下,尝试运用双排键演奏者的肢体语言进一步诠释昌黎民歌的诙谐与幽默,使昌黎民歌的歌者与舞者在风格上达到和谐统一,为昌黎民歌增添新的生机与活力。音乐组合“玖月奇迹”在春晚、在星光大道上的亮相,让更多的老百姓了解和喜爱上了双排键电子琴。“玖月奇迹”组合的创新表演,即在演奏中舞蹈、在舞蹈中演奏。双手双脚同时在三排琴键上起舞,甚至可以演奏出百人乐团的效果,被人们形象地称为“琴键上的舞蹈家”。“玖月奇迹”组合用他们独有的方式重新演绎了大量中国的经典歌曲,在他们的改编下,这些传统的经典旋律被注入了新鲜的舞台表演形态和音乐风格,既有熟悉的原音重现,又有反差极强的时尚演绎,再加上他们独特的双排键表演使这些传统的作品焕发出了新的生机和时尚的气息,让很多年轻人喜欢上了这些快要被他们遗忘的经典旋律,尤其是在80、90后人群中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力。被中国音乐家协会党组书记徐沛东称为:“80后演绎中国红色经典歌曲的领军人物”。玖月奇迹组合于2009年,在国庆60周年之际代表中国年轻一代将中国的红色经典歌曲第一次唱响维也纳金色大厅。之后他们又赴欧洲、美国和香港等地巡回演出,每到一地都引起强烈反响,他们的双排键表演是集很高的艺术性、娱乐性和反传统性为一体的舞台表演形态,并且是无国界的表演,全世界都能看懂、听懂。昌黎民歌具备这样的条件:地方舞蹈与西洋乐器的表演结合,将不同的艺术形式及中西文化融为一体。

3.借鉴将民族音乐与双排键电子琴完美融合的国际赛事成功案例,使昌黎民歌融入更多的创新元素。于2001年成立的“女子十二乐坊”是中国一个以流行音乐形式来演奏中国民族音乐的乐团,其表演形式有别于传统民乐演奏方式,给予观众新鲜感,极尽视听之娱。经纪人王晓京定位女子十二乐坊的音乐为“视觉音乐”。在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及印度尼西亚举办了“辉煌、奇迹——东南亚巡回演奏会”。2004年“女子十二乐坊”在美国洛杉矶、西雅图、旧金山、明尼阿波利斯、芝加哥、亚特兰大、纽约、夏威夷等地展开巡演宣传活动,所到之处再次掀起一股中国民乐的流行风潮。我们的双排键电子琴演奏是“视听音乐的结合”。双排键电子琴现在的演出形式多种多样:同西洋乐器独奏、重奏的结合;同独奏民乐及民乐队的结合;同流行音乐及电声乐队的结合;甚至同视频效果的结合等。昌黎民歌也可以借鉴这些组合的形式,关键是推出新的、适合老一代及新一代受众口味的昌黎民歌。

4.充分运用燕山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冀东民歌研究所的科研优势、借鉴研究成员形成的优秀前期成果,发挥研究者丰富的演奏、改编及丰富的教学经验,推动运用现代乐器演绎昌黎民歌艺术特性的研究工作顺利进行,形成优秀的研究成果。达到非遗文化真正的传承与创新。昌黎民歌以其独有的乡土特色和艺术特色,吸引了众多人士予以关注。近年来,首都师范大学、唐山师范学院等院校师生均专程到昌黎县考察、学习民歌艺术,燕山大学艺术设计学院还专门成立了冀东民歌研究所。该县也采取多种形式对民歌这一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传承保护,下一步该县准备通过录制昌黎民歌、整理《昌黎民歌选集》、排演昌黎民歌情景剧《月亮河》等方式,使民歌艺术深入人心。

几百年来,昌黎人民借助于昌黎民歌抒发心中的郁闷和寄托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深得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成为河北乃至中国的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随着时代的发展,昌黎民歌也同其他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样,不可避免地受到现代文化的冲击,难以逃脱逐渐衰落与失传的命运。作为一名艺术工作者,有责任、有义务传承这一艺术瑰宝。在面临非遗文化逐渐衰落的形势下,只有保护和传承是不够的。我们需要在重拾昌黎民歌优秀历史的理论基础上,结合现代元素及新颖的艺术形式,给古老的非遗文化加入新鲜的血液,使其长久不衰。

参考文献:

[1]河北省昌黎县县志编纂委员会,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昌黎方言志[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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