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8 17:57:08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13篇劳动力价值的构成要素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正文】
劳动力价值理论是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马克思资本积累理论和利润率理论的组成部分。国外某些学者为了否定马克思的学说,对马克思收入分配理论提出了种种非难。本文现以罗宾逊、大卫·P·莱文等人的观点为代表进行评析,旨在说明马克思的收入分配理论是一致的,不存在国外某些学者所说的相互矛盾。
一、劳动力价值的三个定义完全是一个虚构
罗宾逊在《资本主义、冲突和通货膨胀》一书的第七章《马克思的工资理论》中说,马克思的经济学著作中存在着三个不一致的劳动力价值的定义。第一个定义是《资本论》第1卷中所说的劳动力价值由劳动力的生产成本来决定,即“劳动力的价值,是由生产、、维持和延续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来决定的”[1](P146)。第二个定义是劳动力的价值由传统的生活水平来决定。罗宾逊认为,马克思的劳动力价值包含着和道德的因素,就是指劳动力价值还取决于每个国家的传统生活水平。在马克思的经济学著作中存在的劳动力价值的第三个定义是:“至于谈到劳动价值的界限,那末,这种界限的实际确定总是依供给和需求为转移。我所说的是资本方面对劳动的需求和工人方面对劳动的供给。在殖民地国家里,供求有利于工人。因此,美国的工资水平是比较高的。在那里,资本用尽一切,也不能制止劳动市场往往因雇佣工人经常转化为独立自耕农而陷入空虚的情况。”[1](P146)罗宾逊认为:“这段话提出,劳动力的价值是诱使人们在资本主义生产部门寻找工作或留下来工作最少需要的工资。这样一个工资,必须保障生活标准起码等于非资本主义生产部门或别的什么地方的水平。”罗宾逊认为马克思关于劳动力价值的三个定义不仅内容不一致,而且量也不同。[2](P242-244)其实,这种观点并不能成立。
1.所谓马克思劳动力价值存在的三个定义完全是一种虚构。
罗宾逊等人所说的马克思的三个劳动力价值的定义,实际上是对马克思劳动力价值构成要素的论述的割裂。马克思对劳动力价值定义的论述是一个完整的整体,不存在三个相互矛盾的定义。马克思认为:“劳动力的价值由两种要素构成:一种是纯生理的要素;一种是历史的或的要素。劳动力价值的最低界限由生理的要素来决定。……除了这种纯粹生理的要素以外,劳动的价值还取决于每一国家的传统生活水平。这种生活不仅包括满足生理上的需要,而且包括满足由人们赖以生息教养的那些社会条件所产生的一定需要。”[1](P165)从以上论述中可以看出,罗宾逊等人所说的劳动力价值的第一个定义,就是马克思所说的构成劳动力价值的生理要素。第二个定义就是马克思所说的构成劳动力价值的历史的或社会的要素。第三个定义是根本不存在的,从罗宾逊所引用的马克思的论述中可以看出,马克思只是在举例说明构成劳动力价值的历史或社会要素的表现形式,并不是在给劳动力价值下定义。
2.所谓马克思的劳动力价值理论存在不一致的说法也是不能成立的。
马克思认为,劳动力价值是由生理要素与历史或社会要素共同决定,二者不存在任何不一致的地方。劳动力价值的生理要素,决定劳动力价值必须由生产、发展、维持和延续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来决定。因此,劳动力价值的生理要素决定了劳动力价值的最低限,即资本主义的工资不能低于这个水平,否则,劳动力的再生产就无法正常进行,就不能为资本主义生产提供所需要的劳动力。劳动力价值的历史或社会要素,决定了劳动力的价值在不同国家和不同的差别。生理要素是构成劳动力价值的基础,历史或社会要素则构成劳动力价值的社会和时代的内容。与此相联系,劳动力价值的变化也取决于这两种要素的变化。从生理要素来看,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时代,由于生产、发展、维持和延续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差别不大,因此,劳动力价值的变化主要取决于技术的进步和劳动生产力的变化。从历史或社会要素来看,劳动力的价值可以在生活资料价值不变的条件下,因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劳动力价值中包含的历史或社会要素具有弹性,正如马克思指出的那样:“可能扩大,也可能缩小,甚至完全消失,以至除了生理上的界限以外什么也不会剩下。”[1](P165)
3.所谓三个劳动力价值定义反映的量上不一致的矛盾是不存在的。
劳动力价值的生理要素与历史或社会要素并不是相互独立的两个劳动力价值的定义,在决定劳动力价值量上,是相互依赖相互补充的。劳动力价值的生理要素决定劳动力价值的物质内容,没有劳动力价值的生理要素,劳动力价值的历史或社会要素就没有赖以体现的物质基础。劳动力价值的历史或社会要素,决定着生活资料的范围,没有劳动力价值的历史或社会要素,劳动力价值的生理要素就会成为超越历史时代和社会背景的物质产品的堆砌。因此,不存在罗宾逊所说的第一个劳动力价值的定义在量上小于第二个劳动力价值定义的。
二、劳动力价值是决定工资的基础的观点与“积累是自变量,工资是因变量”并不矛盾
大卫·P·莱文把马克思在资本有机构成不变条件下,因资本积累对工资的影响的特定条件下所作的分析,无条件地一般化,并从中得出资本积累对工资的影响与劳动力价值决定工资相矛盾的结论。大卫·P·莱文认为,马克思在分析资本积累对工资的影响时,指出“资本积累通过对工资产生向上压力而让劳动力获得益处,使工人‘自己的享受范围’扩大”,“在这个意义上工资就起着调节机制的作用。‘积累由于劳动价格的提高而削弱,因为利润的刺激变得迟钝了’”。在这种情况下,“劳动的价格重新降到适合于资本增殖的需要的水平,而不管这个水平现在是低于、高于还是等于工资提高前的正常水平”。在概括上述资本积累对工资的影响时,马克思还指出:“积累是自变量,工资是因变量,而不是相反。”[3](P680)但马克思又认为工资是劳动力价值的表现形式,是由劳动力价值决定的。据此,大卫·P·莱文断言:“通过这些分析,马克思实际上放弃了生存工资和劳动力价值的思想,而把收入分配的决定看成了产出、价格和投资理论的一部分。”[4](P53)这是以“两种形式出现,首先一种是通过确定独立于产品、价格和投资的劳动力价值,来解决分配问题;第二种则与此相反,它根据不断发展中的资本积累需求来确定工资”[4](P53)。
所谓劳动力价值决定工资与资本积累决定工资的矛盾并不存在。
1.劳动力价值决定工资与资本积累决定工资的适用历史阶段不同。
马克思关于积累是自变量,工资是因变量的论述,是就资本积累在资本有机构成不变的情况下,积累对工资的影响而言的,不是指决定工资运动的全部原因。马克思指出:“以上我们只是考察了这个过程的一个特殊阶段,即在资本有机构成不变的情况下资本增长的阶段。但是过程会越出这一阶段。”并且这个阶段仅仅是资本主义制度建立时期的阶段,马克思指出:“一旦资本主义的一般基础奠定下来,但积累过程中就一定会出现一个时刻,那时社会生产率的发展成为积累的最强有力的杠杆。”[3](P682)资本积累决定工资是就特定的历史阶段和特定条件下而言的,而劳动力价值决定工资量是就整个资本主义社会工资运动的基础而言的,不能把马克思在特定条件下关于工资运动的论述,无条件地升为一般意义上的结论。
2.劳动力价值决定工资与积累量决定工资是就不同角度而言的。
前者是指劳动力价值是工资运动的基础,工资是围绕劳动力价值来波动的。后者是指资本积累通过影响劳动力的需求而引起的工资运动,是工资运动的直接原因。所以劳动力价值决定工资是就工资运动的基础而言的,而积累是自变量,工资是因变量,是就工资变动的原因而言的。
3.劳动力价值决定工资与资本积累决定工资的范围不同。
前者决定工资是指工资变化的界限,劳动力价值的生理要素决定的生活资料量的价值是工资变化的最低限度,否则资本主义生产就会因缺乏劳动力而无法进行,同时,劳动力价值也决定了工资运动的最高限度,即工资的上升不能长期超出劳动力价值,造成剩余劳动减少到损害资本主义制度赖以生存的程度。马克思指出:“劳动价值的提高被限制在这样的界限内,这个界限不仅使资本主义制度的基础不受侵犯,而且还保证资本主义的规模扩大再生产。”[3](P381)所以,资本积累是在劳动力价值确定的范围内,通过资本积累量的变化,引起对劳动力需求的变化,导致工资的变化。在劳动力供给一定,资本有机构成不变的情况下,资本积累最初会引起对劳动力需求的增加,导致工资的上升。但这种变化到了一定程度,工资的上升就会远远超出劳动力价值的范围,导致利润率的下降,积累减少,反过来造成对劳动力需求的减少,使工资水平下降,“重新降到适合资本增殖需要的水平”。[3](P680)因此,在上述特定条件下,马克思在论述“积累是自变量,工资是因变量”时,不存在放弃劳动力价值决定工资的问题。
三、马克思工资理论与利润率下降规律理论是一致的
罗宾逊与大卫·P·莱文认为马克思的工资理论与利润率下降理论是矛盾的。罗宾逊认为,实际工资的上升和利润率的下降同时发生,如果实际工资真的不变,则利润率就不可能下降。[2](P228)大卫·P·莱文则认为:“为了更好地分析利润率,马克思倾向于假定在不断下降的单位劳动成本和不断上升的资本强度情况下,劳动力价值保持不变。这就可能意味着利润率的下降是由于实际工资增加,同时也是由于资本强度的上升。”[4](P70)罗宾逊和大卫·P·莱文虚构的马克思工资理论与利润下降理论的矛盾是不存在的。
1.马克思没有认为实际工资的上升和利润率的下降是同时发生的。
马克思多次论述过工资与利润的对立运动。他指出:“工资一般降低的结果,是剩余价值和剩余价值率的一般提高,并且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还有利润率的一般提高。”[5](P226)但是,如果考虑其他因素的变化,马克思认为:“工资和利润率可以不按相反方向变化,而按相同方向变化,二者可以一同提高,或一同降低。”[5](P982)显然,所谓马克思认为实际工资的上升与利润率的下降是同时发生的断言,是不能成立的。
2.所谓“实际工资不变,利润率就不会下降”的论断也是不能成立的。
引起利润率下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原因是在技术进步的条件下,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资本积累导致可变资本在总资本中的比重下降,从而造成由可变资本带来的剩余价值总量在增加的情况下,总资本的比率在下降。因此,实际工资的变化,不是引起利润率下降的根本原因。就是在实际工资不变的情况下,利润率也照样可能下降。马克思在利润率下降时指出:“不管这是由于工作日的延长或强化,还是由于劳动生产力的而引起的工资价值的下降,那末,剩余价值量,绝对利润量,就必然会增加,尽管可变资本同不变资本相比是相对减少了。”[5](P245)在劳动力价值下降的条件下,实际工资的提高也不会导致利润率的下降。马克思认为:“如果工资因劳动力价值的下降(这种现象甚至可以和劳动的实际价值提高结合在一起)而降低了”[5](P131-132),那么,这就可以提高剩余价值率,从而提高利润率。
3.在劳动力价值不变的条件下,实际工资的提高不会引起利润率的下降。
在技术进步和劳动生产力提高的情况下,劳动力价值不变。虽然工人所获得的生活资料的数量得到了增加,但并没有改变原有的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的划分比例,即剩余价值率没有变。资本积累的增加,由技术进步引起的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同样会使可变资本的比例相对下降,资本对劳动力的需求相对减少,从而导致利润率的下降。因此,在劳动力价值不变时,实际工资的增加,改变的只是劳动者的生活资料量,不会降低利润率。
四、劳动力价值构成的社会要素与工资以劳动力价值为基础是一致的
大卫·P·莱文认为,马克思关于工资争议的分析过程,“使得劳动力的价值决定于工人要求和维持货币工资率水平的能力。如果我们不再深究工资争议发生的更详细,那么劳动力的价值和利润就将取决于外部既定的环境”。[4](P61)同时,他还认为,马克思关于“工资的一般变动仅仅是由同周期各个时期的更替相适应的产业后备军的膨胀和收缩来调节”的论述,可能意味着工资会随着偶然环境的不同而发生变化。[4](P69)在这里,大卫·P·莱文从两个方面对马克思分配提出了非难。一是劳动力价值取决于工人争取提高工资的能力与工资是由劳动力价值决定相矛盾。二是工资的一般变动仅仅取决于工业周期的变动。其实,上述责难难是不能成立的。
1.劳动力价值的历史或社会要素说明劳动力价值的确定取决于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工人阶级可以通过斗争扩大原有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劳动力价值的范围。
马克思指出:“劳动的价值本身不是一个常数,而是一个变数,它甚至在其他一切商品的价值仍旧不变的条件下也是一个变数。”[1](P165)马克思认为,劳动力价值的历史或社会的要素是可以改变的,而决定这种改变的因素,取决于工人阶级与资本家阶级“斗争力量的对比”。[1](P161-166)这种改变是通过工人阶级争取提高工资的斗争来实现的,但这不等于劳动力的价值仅仅决定于工人要求和维持货币工资率的能力,它还要取决于资产阶级的力量和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
2.劳动力价值的历史或社会要素总是由一定和一定国家的具体社会条件所决定。
它在特定国家的特定时期是一定的。因此,劳动力价值的历史或社会要素的变化,是就劳动力价值的长期变化而言的。工人阶级通过长期的历史斗争,能扩大劳动力价值的范围。但这不等于工资完全脱离了劳动力的价值,在一个特定时期内,工人争取提高工资的斗争,只能引起工资的变动,而不会改变劳动力价值的范围。在特定时期内劳动力价值如果没有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它只能是一个常数,而不是一个变数。从特定的时期来看,由于劳动力价值的历史或社会要素是既定的,劳动力价值和利润的变化就取决于劳动力价值生理要素所决定的生活资料价值的变化。从长期来看,劳动力价值的历史或社会要素也会发生变化,但这种变化主要取决于社会环境的改变,因此不能简单地说劳动力价值和利润取决于外在的既定环境。
3.工资的一般变动由工业周期相适应的产业后备军的膨胀和收缩来调节,不等于工资由偶然因素来决定。
工资是由劳动力价值决定的,工资的变动以劳动力价值为基础。但劳动力价值并不决定工资变动的具体方向,工资变动的具体方向是由劳动力的需求与供给来决定的。资本主义工业生产的周期性,以及与此相适应的产业后备军的膨胀和收缩,就成了劳动力供求的决定性因素,从而引起工资的变动。但这种变动仍然只是劳动力价格层面上的变动,工资的涨落仍然围绕劳动力价值上下波动。收稿日期:
【】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4.
[2]朱钟棣.西方学者对马克思理论的[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
中图分类号:A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2544(2001)04-0030-05
劳动力价值理论是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马克思资本积累理论和利润率理论的组成部分。国外某些学者为了否定马克思的经济学说,对马克思收入分配理论提出了种种非难。本文现以罗宾逊、大卫·P·莱文等人的观点为代表进行评析,旨在说明马克思的收入分配理论是一致的,不存在国外某些学者所说的相互矛盾。
一、劳动力价值的三个定义完全是一个虚构
罗宾逊在《资本主义、冲突和通货膨胀》一书的第七章《马克思的工资理论》中说,马克思的经济学著作中存在着三个不一致的劳动力价值的定义。第一个定义是《资本论》第1卷中所说的劳动力价值由劳动力的生产成本来决定,即“劳动力的价值,是由生产、发展、维持和延续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来决定的”[1](P146)。第二个定义是劳动力的价值由传统的生活水平来决定。罗宾逊认为,马克思的劳动力价值包含着历史和道德的因素,就是指劳动力价值还取决于每个国家的传统生活水平。在马克思的经济学著作中存在的劳动力价值的第三个定义是:“至于谈到劳动价值的界限,那末,这种界限的实际确定总是依供给和需求为转移。我所说的是资本方面对劳动的需求和工人方面对劳动的供给。在殖民地国家里,供求规律有利于工人。因此,美国的工资水平是比较高的。在那里,资本用尽一切方法,也不能制止劳动市场往往因雇佣工人经常转化为独立自耕农而陷入空虚的情况。”[1](P146)罗宾逊认为:“这段话提出,劳动力的价值是诱使人们在资本主义生产部门寻找工作或留下来工作最少需要的工资。这样一个工资,必须保障生活标准起码等于非资本主义生产部门或别的什么地方的水平。”罗宾逊认为马克思关于劳动力价值的三个定义不仅内容不一致,而且量也不同。[2](P242-244)其实,这种观点并不能成立。
1.所谓马克思劳动力价值存在的三个定义完全是一种虚构。
罗宾逊等人所说的马克思的三个劳动力价值的定义,实际上是对马克思分析劳动力价值构成要素的论述的割裂。马克思对劳动力价值定义的论述是一个完整的整体,不存在三个相互矛盾的定义。马克思认为:“劳动力的价值由两种要素构成:一种是纯生理的要素;一种是历史的或社会的要素。劳动力价值的最低界限由生理的要素来决定。……除了这种纯粹生理的要素以外,劳动的价值还取决于每一国家的传统生活水平。这种生活不仅包括满足生理上的需要,而且包括满足由人们赖以生息教养的那些社会条件所产生的一定需要。”[1](P165)从以上论述中可以看出,罗宾逊等人所说的劳动力价值的第一个定义,就是马克思所说的构成劳动力价值的生理要素。第二个定义就是马克思所说的构成劳动力价值的历史的或社会的要素。第三个定义是根本不存在的,从罗宾逊所引用的马克思的论述中可以看出,马克思只是在举例说明构成劳动力价值的历史或社会要素的表现形式,并不是在给劳动力价值下定义。
2.所谓马克思的劳动力价值理论存在不一致的说法也是不能成立的。马克思认为,劳动力价值是由生理要素与历史或社会要素共同决定,二者不存在任何不一致的地方。劳动力价值的生理要素,决定劳动力价值必须由生产、发展、维持和延续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来决定。因此,劳动力价值的生理要素决定了劳动力价值的最低限,即资本主义的工资不能低于这个水平,否则,劳动力的再生产就无法正常进行,就不能为资本主义生产提供所需要的劳动力。劳动力价值的历史或社会要素,决定了劳动力的价值在不同国家和不同时代的差别。生理要素是构成劳动力价值的基础,历史或社会要素则构成劳动力价值的社会和时代的内容。与此相联系,劳动力价值的变化也取决于这两种要素的变化。从生理要素来看,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时代,由于生产、发展、维持和延续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差别不大,因此,劳动力价值的变化主要取决于技术的进步和劳动生产力的变化。从历史或社会要素来看,劳动力的价值可以在生活资料价值不变的条件下,因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劳动力价值中包含的历史或社会要素具有弹性,正如马克思指出的那样:“可能扩大,也可能缩小,甚至完全消失,以至除了生理上的界限以外什么也不会剩下。”[1](P165)
3.所谓三个劳动力价值定义反映的量上不一致的矛盾是不存在的。
劳动力价值的生理要素与历史或社会要素并不是相互独立的两个劳动力价值的定义,在决定劳动力价值量上,是相互依赖相互补充的。劳动力价值的生理要素决定劳动力价值的物质内容,没有劳动力价值的生理要素,劳动力价值的历史或社会要素就没有赖以体现的物质基础。劳动力价值的历史或社会要素,决定着生活资料的范围,没有劳动力价值的历史或社会要素,劳动力价值的生理要素就会成为超越历史时代和社会背景的物质产品的堆砌。因此,不存在罗宾逊所说的第一个劳动力价值的定义在量上小于第二个劳动力价值定义的问题。
二、劳动力价值是决定工资的基础的观点与“积累是自变量,工资是因变量”并不矛盾
大卫·P·莱文把马克思在资本有机构成不变条件下,因资本积累对工资的影响的特定条件下所作的分析,无条件地一般化,并从中得出资本积累对工资的影响与劳动力价值决定工资相矛盾的结论。大卫·P·莱文认为,马克思在分析资本积累对工资的影响时,指出“资本积累通过对工资产生向上压力而让劳动力获得益处,使工人‘自己的享受范围’扩大”,“在这个意义上工资就起着调节机制的作用。‘积累由于劳动价格的提高而削弱,因为利润的刺激变得迟钝了’”。在这种情况下,“劳动的价格重新降到适合于资本增殖的需要的水平,而不管这个水平现在是低于、高于还是等于工资提高前的正常水平”。在概括上述资本积累对工资的影响时,马克思还指出:“积累是自变量,工资是因变量,而不是相反。”[3](P680)但马克思又认为工资是劳动力价值的表现形式,是由劳动力价值决定的。据此,大卫·P·莱文断言:“通过这些分析,马克思实际上放弃了生存工资和劳动力价值的思想,而把收入分配的决定看成了产出、价格和投资理论的一部分。”[4](P53)这是以“两种形式出现,首先一种是通过确定独立于产品、价格和投资的劳动力价值,来解决分配问题;第二种则与此相反,它根据不断发展中的资本积累需求来确定工资”[4](P53)。
所谓劳动力价值决定工资与资本积累决定工资的矛盾并不存在。
1.劳动力价值决定工资与资本积累决定工资的适用历史阶段不同。
马克思关于积累是自变量,工资是因变量的论述,是就资本积累在资本有机构成不变的情况下,积累对工资的影响而言的,不是指决定工资运动的全部原因。马克思指出:“以上我们只是考察了这个过程的一个特殊阶段,即在资本有机构成不变的情况下资本增长的阶段。但是过程会越出这一阶段。”并且这个阶段仅仅是资本主义制度建立时期的阶段,马克思指出:“一旦资本主义的一般基础奠定下来,但积累过程中就一定会出现一个时刻,那时社会生产率的发展成为积累的最强有力的杠杆。”[3](P682)资本积累决定工资是就特定的历史阶段和特定条件下而言的,而劳动力价值决定工资量是就整个资本主义社会工资运动的基础而言的,不能把马克思在特定条件下关于工资运动的论述,无条件地升为一般意义上的结论。
2.劳动力价值决定工资与积累量决定工资是就不同角度而言的。
前者是指劳动力价值是工资运动的基础,工资是围绕劳动力价值来波动的。后者是指资本积累通过影响劳动力的需求而引起的工资运动,是工资运动的直接原因。所以劳动力价值决定工资是就工资运动的基础而言的,而积累是自变量,工资是因变量,是就工资变动的原因而言的。
3.劳动力价值决定工资与资本积累决定工资的范围不同。
前者决定工资是指工资变化的界限,劳动力价值的生理要素决定的生活资料量的价值是工资变化的最低限度,否则资本主义生产就会因缺乏劳动力而无法进行,同时,劳动力价值也决定了工资运动的最高限度,即工资的上升不能长期超出劳动力价值,造成剩余劳动减少到损害资本主义制度赖以生存的程度。马克思指出:“劳动价值的提高被限制在这样的界限内,这个界限不仅使资本主义制度的基础不受侵犯,而且还保证资本主义的规模扩大再生产。”[3](P381)所以,资本积累是在劳动力价值确定的范围内,通过资本积累量的变化,引起对劳动力需求的变化,导致工资的变化。在劳动力供给一定,资本有机构成不变的情况下,资本积累最初会引起对劳动力需求的增加,导致工资的上升。但这种变化到了一定程度,工资的上升就会远远超出劳动力价值的范围,导致利润率的下降,积累减少,反过来造成对劳动力需求的减少,使工资水平下降,“重新降到适合资本增殖需要的水平”。[3](P680)因此,在上述特定条件下,马克思在论述“积累是自变量,工资是因变量”时,不存在放弃劳动力价值决定工资的问题。
三、马克思工资理论与利润率下降规律理论是一致的
罗宾逊与大卫·P·莱文认为马克思的工资理论与利润率下降理论是矛盾的。罗宾逊认为,实际工资的上升和利润率的下降同时发生,如果实际工资真的不变,则利润率就不可能下降。[2](P228)大卫·P·莱文则认为:“为了更好地分析利润率,马克思倾向于假定在不断下降的单位劳动成本和不断上升的资本强度情况下,劳动力价值保持不变。这就可能意味着利润率的下降是由于实际工资增加,同时也是由于资本强度的上升。”[4](P70)罗宾逊和大卫·P·莱文虚构的马克思工资理论与利润下降理论的矛盾是不存在的。
1.马克思没有认为实际工资的上升和利润率的下降是同时发生的。
马克思多次论述过工资与利润的对立运动。他指出:“工资一般降低的结果,是剩余价值和剩余价值率的一般提高,并且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还有利润率的一般提高。”[5](P226)但是,如果考虑其他因素的变化,马克思认为:“工资和利润率可以不按相反方向变化,而按相同方向变化,二者可以一同提高,或一同降低。”[5](P982)显然,所谓马克思认为实际工资的上升与利润率的下降是同时发生的断言,是不能成立的。版权所有
2.所谓“实际工资不变,利润率就不会下降”的论断也是不能成立的。
引起利润率下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原因是在技术进步的条件下,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资本积累导致可变资本在总资本中的比重下降,从而造成由可变资本带来的剩余价值总量在增加的情况下,社会总资本的比率在下降。因此,实际工资的变化,不是引起利润率下降的根本原因。就是在实际工资不变的情况下,利润率也照样可能下降。马克思在分析利润率下降规律时指出:“不管这是由于工作日的延长或强化,还是由于劳动生产力的发展而引起的工资价值的下降,那末,剩余价值量,绝对利润量,就必然会增加,尽管可变资本同不变资本相比是相对减少了。”[5](P245)在劳动力价值下降的条件下,实际工资的提高也不会导致利润率的下降。马克思认为:“如果工资因劳动力价值的下降(这种现象甚至可以和劳动的实际价值提高结合在一起)而降低了”[5](P131-132),那么,这就可以提高剩余价值率,从而提高利润率。
3.在劳动力价值不变的条件下,实际工资的提高不会引起利润率的下降。
在技术进步和劳动生产力提高的情况下,劳动力价值不变。虽然工人所获得的生活资料的数量得到了增加,但并没有改变原有的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的划分比例,即剩余价值率没有变。资本积累的增加,由技术进步引起的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同样会使可变资本的比例相对下降,资本对劳动力的需求相对减少,从而导致利润率的下降。因此,在劳动力价值不变时,实际工资的增加,改变的只是劳动者的生活资料量,不会降低利润率。
四、劳动力价值构成的社会要素与工资以劳动力价值为基础是一致的
大卫·P·莱文认为,马克思关于工资争议的分析过程,“使得劳动力的价值决定于工人要求和维持货币工资率水平的能力。如果我们不再深究工资争议发生的更详细内容,那么劳动力的价值和利润就将取决于外部既定的环境”。[4](P61)同时,他还认为,马克思关于“工资的一般变动仅仅是由同工业周期各个时期的更替相适应的产业后备军的膨胀和收缩来调节”的论述,可能意味着工资会随着偶然历史环境的不同而发生变化。[4](P69)在这里,大卫·P·莱文从两个方面对马克思分配理论提出了非难。一是劳动力价值取决于工人争取提高工资的能力与工资是由劳动力价值决定相矛盾。二是工资的一般变动仅仅取决于工业周期的变动。其实,上述责难难是不能成立的。
1.劳动力价值的历史或社会要素说明劳动力价值的确定取决于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工人阶级可以通过斗争扩大原有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劳动力价值的范围。
马克思指出:“劳动的价值本身不是一个常数,而是一个变数,它甚至在其他一切商品的价值仍旧不变的条件下也是一个变数。”[1](P165)马克思认为,劳动力价值的历史或社会的要素是可以改变的,而决定这种改变的因素,取决于工人阶级与资本家阶级“斗争力量的对比”。[1](P161-166)这种改变是通过工人阶级争取提高工资的斗争来实现的,但这不等于劳动力的价值仅仅决定于工人要求和维持货币工资率的能力,它还要取决于资产阶级的力量和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
2.劳动力价值的历史或社会要素总是由一定时代和一定国家的具体社会条件所决定。
它在特定国家的特定时期是一定的。因此,劳动力价值的历史或社会要素的变化,是就劳动力价值的长期变化而言的。工人阶级通过长期的历史斗争,能扩大劳动力价值的范围。但这不等于工资完全脱离了劳动力的价值,在一个特定时期内,工人争取提高工资的斗争,只能引起工资的变动,而不会改变劳动力价值的范围。在特定时期内劳动力价值如果没有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它只能是一个常数,而不是一个变数。从特定的时期来看,由于劳动力价值的历史或社会要素是既定的,劳动力价值和利润的变化就取决于劳动力价值生理要素所决定的生活资料价值的变化。从长期来看,劳动力价值的历史或社会要素也会发生变化,但这种变化主要取决于社会环境的改变,因此不能简单地说劳动力价值和利润取决于外在的既定环境。
3.工资的一般变动由工业周期相适应的产业后备军的膨胀和收缩来调节,不等于工资由偶然因素来决定。
工资是由劳动力价值决定的,工资的变动以劳动力价值为基础。但劳动力价值并不决定工资变动的具体方向,工资变动的具体方向是由劳动力的需求与供给来决定的。资本主义工业生产的周期性,以及与此相适应的产业后备军的膨胀和收缩,就成了影响劳动力供求的决定性因素,从而引起工资的变动。但这种变动仍然只是劳动力价格层面上的变动,工资的涨落仍然围绕劳动力价值上下波动。收稿日期:2000-09-13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4.
[2]朱钟棣.西方学者对马克思经济理论的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
关键词:系统观 企业核心竞争力 本质 内涵
哈拉德和哈默于1990年发表《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引起了关于企业核心竞争力讨论和研究的。国内理论界和企业界10多年来从企业体系的多个层次和角度对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本质、内涵进行了研究。以国内已有的研究为基础,本文从企业系统的角度探究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本质与内涵。
20世纪90年代以来,如何形成和发展企业持续竞争优势的核心竞争力,一直是理论界、政府与企业关注的焦点。从系统观的角度研究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本质内涵,对于整合已有的诸多企业核心竞争力理论,识别、构建、发展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企业核心竞争力研究概述
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 Rumelt、Wernerfelt和Barton等人提出了“组织的竞争力”这一概念,认为一个组织拥有的竞争力(Competencies)或能力(Capabilities)是其保持竞争优势的根本原因。C.K.Prahalad和G.Hamel进一步将这类“组织的竞争力”称作核心竞争力(Core Competence)。因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指企业组织系统所具有的核心竞争力。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一个企业系统在特定的生存和发展环境中所独有的能够使自身具有可持续竞争优势的系统竞争能力。企业竞争力是互动竞争意义上的企业能力,是企业主体系统与其所处环境互动中所形成和表现出的企业竞争属性,是企业系统自身内在的功能属性―能力在竞争中的表现。
哈拉德和哈默在《公司核心竞争力》中提出判断核心竞争力的三个标准:核心竞争力必须被市场认可;核心竞争力应当能够给客户带来特别利益;核心竞争力必须是竞争对手难以模仿的。
在市场经济体系中,企业组织的运营目标,都是围绕着如何不断适应市场环境、满足市场需求,增强自身的竞争优势而展开的。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依赖于自身竞争优势的获取和维持,其关键在于它的核心竞争力。为了识别、构建、发展和维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必须首先认识核心竞争力的本质内涵。
企业竞争力理论和认识的发展起源于对企业形成和发展竞争优势问题的探索研究。首先古典学派亚当•斯密从分工提高企业的效率和竞争力探索创立了“劳动分工论”,以此为基础,新古典学派阿尔弗雷德•马歇尔创立了“企业内在成长论”。其后许多学者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了“企业成长论”,包括:“特殊能力论”、“企业内部知识积累论”、“组织间协调论”、“企业组织惯性演化论”等。在“企业成长论”的基础上,许多学者又从企业战略管理的视角进一步探讨企业竞争力问题,包括“竞争战略论”、“资源战略论”、“核心技能和多角化战略论”、“动态能力战略论”等。
哈拉德和哈默在发表《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一文后,奠定了企业核心竞争力理论的基本框架,从而形成了以“企业资源基础论”、“企业动态能力论”以及“企业知识基础论”等为基础的现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理论。“企业资源基础论”认为:企业所拥有的战略性资源是企业竞争优势的源泉。“企业动态能力论” 认为:企业最宝贵的资产是以组织知识为基础的企业能力,它是企业赢得竞争优势的关键力量。“企业知识基础论”认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组织具有的积累性学识,是系统化的企业知识体系,特别是协调、集成积累性学识的知识。
目前建立的企业核心竞争力理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是从企业体系的某个层次和角度对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内涵和本质进行研究。这一方面说明了理论发展的阶段性,另一方面说明了企业核心竞争力事物本身和现象的复杂性。企业核心竞争力必然具有全面、系统的本质属性有待进一步认识。现代全球化创新经济的发展,已使企业组织及其环境演化为由文化要素、创新要素、物质要素有机构成的复杂性系统。核心竞争力是一个复杂性的系统现象,需要从系统观的角度认识、发现其本质内涵。
企业核心竞争力形成的系统化结构
哈拉德和哈默定义核心竞争力为“企业系统所具有的积累性学识”。企业的积累性学识是什么?从企业硬件资源―设备、工具和人力资源的构成要素分析,企业的积累性学识是指智力、核心价值观、知识、技术、经验和技能。这些要素是构成企业系统的有形的、无形的、硬件的、软件的所有资源的共同的本质的构成要素。
哈拉德和哈默在定义核心竞争力时特别强调“如何协调不同的生产技能和有机结合多种技术的知识和能力”。这里提到了企业软硬件资源基本构成要素的协调、整合和系统化问题。系统化的对象是技术和技能,就必定包括智力、核心价值观、知识和经验。因为智力、核心价值观、知识、技术、经验和技能是企业所有资源本质构成要素的有机统一体。系统化是依靠实现系统化的知识和能力完成的,完成系统化的知识和能力应该是企业的文化、制度、组织、管理和人际关系体系中的知识和能力,这是存在于企业体系中的政治力。
依据以上的线索继续分析,哈拉德和哈默强调的是生产资源要素的整合问题。企业的资源协调整合体系以文化、制度、组织、管理和人际关系网络等为手段,把企业生产资源的本质构成要素智力、核心价值观、知识、技术、经验和技能整合为企业的一种力,这种力必然是企业研究开发部门和生产部门在市场竞争中的竞争力。
企业作为一个复杂的有机系统,由诸多战略业务部门产生各自的市场竞争力并形成一体化的合力参与市场竞争。所有的战略业务部门与研究开发部门和生产部门具有同样的资源构成要素,包括智力、核心价值观、知识、技术、经验和技能等。因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决不仅仅是研究开发部门和生产部门在市场竞争中的竞争力,而是企业所有战略业务部门经资源协调整合体系分别系统化后形成的诸多竞争力的一体化系统合力。
哈拉德和哈默在关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定义中强调研究开发部门和生产部门的竞争力,在于这两个战略业务部门的竞争力直接产生核心技术和核心产品,而核心技术和核心产品是企业竞争优势的直接来源。企业的所有战略业务部门构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支持的有机体系。在其他战略业务部门的支持和协作下,企业的研究开发部门和生产部门才有可能研发和生产出核心技术和核心产品。因此,哈拉德和哈默强调研究开发部门和生产部门的竞争力决不是说它们就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企业核心竞争力是企业各个战略业务部门竞争力在文化力、制度力、组织力、管理力的整合下构成的能力系统,是战略业务部门竞争力的协调和集成化。战略业务部门的竞争力是由部门资源的基本构成要素智力、核心价值观、知识、技术、经验和技能分类组织、管理、系统化形成的。企业的战略业务部门包括:文化制度部门、组织管理部门、资本运作部门、社会活动部门、信息资源部门、战略决策部门、研究开发部门、工程化生产部门、市场营销部门和环境应变部门。企业核心竞争力由文化制度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资本运作能力、社会活动能力、信息资源能力、战略决策能力、研究开发能力、工程化生产能力、市场营销能力和环境应变能力的协调、集成化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系统化构成包括四个层次:战略业务部门资源、部门资源要素的系统化、部门竞争力的协调和集成化、企业核心竞争力。部门资源要素的系统化、部门竞争力的协调和集成化由包括文化、制度、组织、管理的资源协调整合体系完成,资源协调整合体系实现企业资源向核心竞争力的转化。
通过对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系统化结构分析,可以发现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来源是社会力、文化力、政治力、经济力、科技力和物质力。鉴于宗教文化对人类历史、文化、政治和社会的久远影响力,还应该包括宗教力。
系统观视角下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系统本质与属性
构成企业能力系统的所有子系统―所有战略业务部门,包括企业和部门的资源协调整合体系,有一个共同的本质内涵,即它们都是由智力系统、核心价值观系统、知识系统、技术系统、经验系统和技能系统构成的。企业能力是有形资源、无形资源、硬资源、软资源有机协调、整合后形成的能力体系,无论是有形资源、无形资源,还是硬资源、软资源、人力资源,它们都具有共同的结构要素:智力、核心价值观、知识、技术、经验和技能。因此,智力、核心价值观、知识、技术、经验和技能等企业基本资源要素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系统资源本质。
在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系统化构成中,企业的资源是基础,是形成核心竞争力的基本条件;企业资源协调整合体系的整合力是企业资源转化为核心竞争力的协调力、组织力和转化力。包括文化、制度、组织和管理的资源协调整合体系把不同的资源,包括有形的与无形的,知识的与人格的,包括其主体―劳动力、非劳动力等组织协调起来,把他们整合到一个组织体系之中,把企业资源的构成要素智力、核心价值观、知识、技术、经验和技能等协调、整合,转化、提升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系统核心本质是:智力、核心价值观、知识、技术、经验和技能等企业系统资源要素与资源的协调、整合和转化。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相互竞争,是企业系统与企业系统之间在这个系统核心本质的深层次竞争。
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外在功能表现为:研究开发、工程化生产和市场营销。这三个体系包括知识、技术、经验、技能层次,核心技术、核心产品层次,多元化业务、多元化产品层次,品牌、市场营销层次,它们共同构成了企业的创新体系与机制。
构成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基本资源要素:智力、核心价值观、知识、技术、经验和技能,是组织中的积累性学识,是企业在长期的科技经济一体化的市场竞争中形成的,是在复杂系统的生长演进积累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极强的路径依赖性、历史依存性和积累性。
企业组织的历史路径积累性学识是长期技术创新活动中发现和积累的理论和实践一体化的“积累性活学识”,是企业能力系统结构体系中的“系统性整合学识”,它们的主体通常表现为“隐含性学识”。正因为如此,它们共同转化的企业核心竞争力,为企业创造市场价值和市场信誉,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战胜诸多竞争对手,并保持长期的竞争优势。正因为如此,企业系统积累性学识形成的核心竞争力不会被竞争对手模仿、替代、交易和转移。
企业核心竞争力是企业在文化和核心价值观的主导下为了更好地生存与发展而适应竞争的一种系统化资源属性和能力,企业核心竞争力构建和发展的动力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企业文化系统的核心价值观;二是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的生存发展需要。核心价值观动力和生存发展动力构成共存、互生、一体化的企业竞争力发展动力机制。
综上所述,本文从企业是历史路径演进形成的复杂有机系统出发,依据企业是资源系统、核心竞争力是企业系统本质能力的思想,抓住企业资源的共同构成要素通过资源协调整合体系向企业核心竞争力转化这一关键点,通过分析企业核心竞争力构成的系统结构,建立基于系统观的企业核心竞争力理论,而且把目前从系统层次和角度研究核心竞争力的诸多理论整合为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从基于系统观的企业核心竞争力思想看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可以发现技术创新能力是核心竞争力诸多构成分力中的一个中心环节,它可以实现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创新价值。
参考文献:
以12个字为纲领,举一反三漫谈开来,本期漫谈“拍”字。
“拍”字包含三个问题,即:为什么拍?拍什么?怎么拍?
俗话说:“三思而后行”,这“三拍”问题,正是我们摄影创作的思想准备;是摄影造型的构思内容;是摄影行动的策划方案。对于摄影初学者而言,是必须明确的问题。可是,很多影友拍了几年之后,却也迷茫了,也不知道拍什么,怎么拍了。
为什么越拍越觉得拍不出好片子呢?或许是拍摄时只用了眼和手,没用脑去构思;或许是缺乏更高的摄影艺术造型技法;或许是缺少更好的摄影创作理念,而导致停滞不前。究其根源,原因有三:一是学习还不够;二是学习多年,仍不得其法;三是虽然精通摄影技术,但是缺乏文化艺术修养,尤其是缺乏摄影艺术造型理论指导。
“为什么拍”是首先解决拍摄目的的问题。根据拍摄目的,来确定拍摄主题思想,避免摄影创作的盲目性。
拍摄目的因人而异,大致上可分为三种:
1.为生活兴趣而拍摄。 把照相机当作记事本,为满足个人乐趣而随时随地记录身边的见闻,追求记录价值。如图2,春节期间到农村走亲做客时随手拍摄的图片。
2.为追求艺术而拍摄。 把照相机当作画笔,为满足个人的爱好和追求去创作艺术摄影“光画”作品,追求审美价值。如图3,以写意的造型技法,创作出类似中国水墨画一样的摄影作品。
3.为承接任务而拍摄。 把照相机当作工具,为履行承诺或职责而进行摄影记录或艺术创作,从而追求记录价值、审美价值、经济价值三者兼备。如图4,是受河北省廊坊市旅游局的委托而拍摄的作品。
为什么拍?是摄影人必须弄清楚的问题,否则就是盲目地复印客观局部景物。当然,不否认也有人侥幸拍到一些确实有价值的图片,其实,这只是歪打正着。因此,当我们拿起照相机拍摄之前,一定要根据拍摄目的或拍摄任务或拍摄灵感,来确定拍摄主题。正所谓“意在拍先”。例如秦皇岛开发区举办“创业杯摄影大展”,我们想参与该活动。那么,首先要认真研究征稿启事的相关内容,根据大展活动的要求和主题去构思、制定拍摄计划。征稿启事要求征集的作品,要能够反映开发区奋发创业、经济发展、宜居宜业、富庶和谐以及生态环境建设等内容。由此可见,拍摄主题十分明确,就是要记录当前的建设过程和反映已经取得的创业成果。知道为什么拍,有了主题思想,下一步拍什么选择什么题材就十分清晰了。
“拍什么”是根据主题思想,确定拍摄题材和要反映的内容,并且构思出画面的构成要素。构成要素大致分为3个方面:
1.能够反映主题思想的代言主体
2.能够补充说明思想内容的陪体
3.能够衬托突出主体的环境背景
比如,接上例,可以拍摄开发区生态环境建设题材,如图5,画面主体是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广场,绿草如茵、生机盎然、市容整洁、环境优美,从而反映了开发区宜居宜业、美丽和谐的投资环境;还可拍摄征用农民土地后解决劳动就业问题的题材,如图6,画面生动反映出劳动力密集型企业解决了安置农民工作问题;还可拍摄农民安居改造题材,如图7,画面主体是农民新居环境等等,只要能够反映城乡发展变化的题材都可以去拍摄。但是,拍摄画面内容要清楚,也就是要选择好以上提到的3个方面的构成要素。
“怎么拍”是根据拍摄题材的构成要素,确定表现体裁,从而完成画面构图的构思。其要求是:
1.设法突出视觉中心点
2.观察提炼画面结构线
3.营造画面视觉空间面
二、城市化的构成要素及其协调性
(一)城市化的构成要素从城市和乡村截然不同的构成要素出发,我们可以得到城市化的本质便是乡村要素向城市要素转变的过程,城市化水平虽由各个要素的城市化速度决定,但城市化的质量却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不同要素之间城市化速度的协调性。无论是三十余年的中国城市化进程中遇到的城市扩张、户籍壁垒、经济结构调整、社会保障等问题,还是潜心于城市化问题研究的众多学者多样化的研究领域——地理学、人口学、经济学、社会学,我们都能从中抽象出现阶段我国城市化几个基本的构成要素:空间、人口、经济、社会。空间上的城市化是其他要素城市化的载体,是随着经济、人口等要素城市化所伴生的反映在载体上的现象,即农村地域向城市地域的转变和城市地域的升级。从建筑学或景观学角度说是乡村景观向城市景观的转变;从土地利用角度来说就是以农村居民点和农用地等为代表的带有乡村特征的土地利用类型向以城市、建制镇用地和交通运输用地等为代表的带有城市特征的土地利用类型转变的过程;从土地产权角度说就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变为城市国有土地所有权。其外在表现包括城市数量增加、城市地域扩大、原有城市用地的再组织和再开发等,也包括基础设施的改善。人口城市化是早期城市化理论的核心内容,即人口由乡村向城市集中地过程。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人口城市化现在只是城市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其本身的概念也在不断发展。许多人口学家将其定义为具有城市居民特征的人口在区域总人口中的比例不断上升的过程,这一过程不仅包括农业人口向非农人口的转变,还包括所有城市居民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不断由传统向现代转变,社会地位和生活品质不断提高的过程。经济城市化主要指城市化过程中的经济增长以及经济结构由传统的第一产业向以第二、三产业为代表的非农产业转移与聚集。研究经济增长、经济结构演变与城市化之间关系的学者很多,大多数学者认为城市化与经济增长、经济结构演变之间具有长期均衡、甚至互为因果的关系。发展经济学中的刘易斯模型、托达罗的预期收入模型、乔根森模型都从不同角度验证了这一结果,结构经济学中的经济结构演进理论也认为经济结构的演进体现了人类社会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不断适应,与城市化进程的关系密切。无论是从劳动力供需的角度,还是从城乡预期收入差距、消费结构变化的角度,经济增长、经济结构演变都是乡村人口向城市迁移的重要推动力;与此同时,城市化过程中人们的居住、就业、游憩带动了大量的固定资产投资和消费需求,生活方式的变化也通过促进消费需求增长和消费结构变化,推动着经济增长与结构演化。社会城市化也是城市化内涵的一个重要方面,其来源于城市的社会属性,城市社会学中便将城市化作为其学科的一个核心概念,认为城市化就是传统的农村社会向现代城市社会的转变过程。本文在这里把社会城市化中的“社会”定义为广义的社会概念,包括文化观念、生活方式、社会保障等内涵,认为社会的城市化是城市化过程中人的思想观念、生活水平、受教育程度、社会保障水平等全方位的城市化。
(二)构成要素之间的协调性为解释和解决城市化中出现的问题,许多学者开展了城市化质量研究,强调城市化过程中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城乡发展与人口的协调性,这是相对以前将人口作为唯一指标研究城市化的进步,但这些研究或仅是城市化水平的综合测度,或是仅研究其他因素与人口因素的协调,缺少各内在构成要素之间的协调性的深入分析。城市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其协调性分为内部协调性和外部协调性。从系统的角度出发,城市化由空间、人口、经济、社会若干子系统构成,他们之间城市化速度的耦合问题就是城市化的内在协调性;若将城市化看成一个整体,而研究其与外部要素(如工业化、耕地保护、生态环境等)的关系就是其外部协调性。目前学者们对城市化的外在协调问题关注较多,如城市化与工业化是否同步,城市化与耕地保护的关系等,因此本文不再赘述,而将研究重点放在城市化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协调性上。健康的城市化应当是经济、人口、空间、社会各要素互相促进,协调发展的过程。经济城市化是城市化的内在驱动力,它为城市居民提供就业岗位、商品和各种服务,通过相对乡村较高的预期收入和较好的生活品质吸引人口向城市迁徙;它还为城市空间规模的扩张提供了资金、材料和人力资源,是城市扩张的重要推动力;此外,它还为城市的社会保障、文化教育、游憩等社会要素城市化提供资金,促使城市能为居民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和更舒适的生活品质。人口的城市化是城市化的重要衡量指标,通过人口向城市的迁移,能为城市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劳动力和更大的消费市场需求,促进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加也会带来对城市生产、生活等空间的需求,促使城市规模不断扩张;同时,人口还是城市社会保障、文化游憩等服务的主要消费者。社会的城市化代表着城市社会保障、文化教育、休闲游憩服务水平的提高,通过这些不但使城市居民具有更高的素质、劳动或管理技能,还会使他们无后顾之忧,更放心的将财富用于消费,促进经济的增长。空间的城市化(包括城市基础设施的改善)则为上述经济、人口、社会要素提供了空间载体。值得一提的是,由于目前地方政府财政收入过度依赖土地出让金等地租收入,而这些财政收入又有相当一部分用来提高城市的社会服务水平,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中国城市社会要素的城市化得到了来自空间要素城市化过程的资金支持。
空间、人口、经济与社会四要素都是城市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每个要素都在其中担负着一定的机能,城市化的顺利推动有赖于各要素城市化的健康运行以及各要素之间城市化速度的协调。在城市化各要素的组织结构上,本文借鉴了“四维时空坐标”的概念,在四维时空中,横、纵、高度和时间坐标共同确定物体在时空中的位置,缺少任意一维都会使物体的位置不准确。在城市化研究中,过去仅研究人口要素的城市化,是一维的城市化,不能代表城市化的方方面面,后来许多学者又综合考虑了空间、经济等,开展了二维、三维的城市化研究,而且这些研究的重点往往是城市化水平的综合测定,而不是各要素之间的协调性,这些研究得到了城市化的水平,却忽视了各要素城市化速度不协调所导致的问题。通过空间、人口、经济与社会的四维分析,不仅能更准确、全面的确定城市化水平,还能根据各要素之间城市化速度的差异,发现其中存在的协调性问题。
三、要素协调视角的城市化问题分析
很多城市化实践中的问题根源都是城市化中空间、人口、经济、社会各要素的缺位或速度不协调。拉美国家的城市化进程是人口城市化速度与其他要素城市化速度不协调的典型代表。由于历史原因,拉美国家的农地很大一部分集中在大庄园主手里,大量农民由于缺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而极端贫困,加之对城市更多就业机会的预期,农村的推力和城市的拉力使得农民大量涌入城市(特别是大城市),然而城市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保障等都无法应对城市人口的爆炸式增长,人口的城市化速度远远快于经济、空间和社会城市化的速度。人口城市化速度远远超过经济城市化速度,导致城市无法为进城农民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造成城市失业率长期居高不下,如拉美第一大经济体巴西的失业率自1998年来一直维持在10%左右,虽然非正规部门解决了大量人口的就业问题,但非正规就业由于其本身极不稳定的劳动关系、较差的工作环境和偏低的薪资水平等特点,使得这些就业人口长期处于低水平就业状态;此外,人口城市化速度远远超过城市空间城市化的速度,大量农民进城后无力购置正规住宅,于是大量移民非法侵入无主或闲置土地,建成简易住房,这些住房危险系数较高,加上没有纳入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差,脏乱成为其代名词,一些成规模的新进城农民的聚居区逐渐演变为贫民窟;城市人口的过度膨胀、恶劣的空间和经济环境阻碍了拉美进城农民的社会城市化,无法享受城市的生活方式和品质,加之由于预算有限,政府无力负担起广大贫民的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服务,拉美国家60%的城市人口缺少适当的卫生服务和干净饮用水。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也出现了很多问题,例如为广大学者所热议的“半城市化”现象,农民工以及部分地区出现的用工荒现象,“鬼城”现象等。本文从上文提出的城市化四要素协调的角度加以抽象,尝试分析上述现象发生的深层次原因。
农民工的“半城市化(peri-urbanization)”是中国城市化进程中一种特殊现象,指农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过程中的一种不完整状态,具体表现在农民进入城市后,他们在劳动报酬、子女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方面不能与城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不能真正融入城市社会。从城市化四要素协调的角度分析:农村剩余劳动力受城市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好收入期望的吸引向城市迁移,通过雇佣关系实现从乡村向城市的空间转换,在城市工作、消费,实现了人口和经济的城市化。但他们却没有实现空间和社会的城市化,具体表现是:由于收入水平较低,没有经济能力购买、租住城市的社区住宅,而大量蜗居在租金较低的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这些地方往往是城市规模扩张过程中没有改造的农村居民点,村内基础设施较差,没有城市的空间特征;此外,农民工进城后,尤其是进入大城市后难以获得城市户口,由于户籍的限制,农民工被排斥在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之外,在就业、医疗、子女教育等诸多方面不能享受市民的待遇,以上这些又直接或间接导致农民工的生活方式无法城市化。“鬼城”原本指因资源枯竭而被废弃的城市,但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各地出现了很多高标准建设的城市新区因为空置率过高,鲜有人居住,也被形象的称为“鬼城”。被《时代》周刊称为“鬼城”的康巴什就是空间城市化速度远远超过人口城市化的代表。始建于2004年的康巴什新区迄今为止建成区面积已达32平方公里,按照高标准规划建设,实现了空间的城市化。然而,到2009年仅有2.86万人入住康巴什新区,人口密度仅893.75人/平方公里,仅为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建成区人口密度的12%,人口城市化速度远远落后于空间城市化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