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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社会治理方式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09 1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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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社会治理方式

篇1

创新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长治久安的一项基础性、系统性、战略性工程。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体现了社会治理的主要内容和现代化方向,是加快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具体实践;反映了深化平安建设、维稳反恐处突的迫切需要,是驾驭社会治安形势的积极作为;顺应了现代警务的核心理念和改革趋势,是实现警务机制改革的必然途径。

一、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2011年公安部全面部署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首次明确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总体框架,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正式形成。实践以来,各地公安机关不断探索,取得了一些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

(一)保障防控警力

长期以来,我国的警力处于倒三角状态,使得数量本就不多的警力在治安防控和基层工作中显得更加捉襟见肘。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通过机构改革、部门重组等方式,调整管理体制,精简机关人数,释放机关富余警力充实基层,推动警力下沉,深入推进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建设,增强一线警力;同时,整合各警种巡防力量,屯警街面,提高街面见警率,变被动警务为主动警务,实现警务前移。

(二)加强硬件投入

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需要有基础、装备等硬件的强力支撑,先进的硬件能够规范警务工作,提高警务效率,各地公安机关在政府的财政经费支持下,在硬件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投入。如城市视屏监控系统、公安信息化作战系统、街面警务综合服务站、侦查破案高精尖装备、巡逻车防暴车、民警单警装备等。

(三)坚持信息主导

信息主导警务是现代警务制度的客观要求。信息化警务在各地被不同程度的贯穿到公安工作特别是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中,鼓励动员民警收集上报各类情报信息,通过治安监控系统、大情报平台收集的信息,通过对信息进行收集、分析、研判,能及时掌握社会治安动态状况,定期信息预警、信息导警、信息导防,从而实现有效预警、精确打击。

(四)网上网下同控

当今社会是个网络社会,公安机关应统筹网上网下两个战场,各地公安机关通过街面视频监控、社区警务、街面巡逻防控、行业场所阵地控制等手段管控网下战场的同时,将虚拟社会现实化管理,着力打造虚拟社会防空网。通过开设“网上公安局”、“网上警务室”、“社区民警QQ群”等警民联系平台,扩大虚拟社会防控触角;强化网络运营商、网站、网吧等单位网络安全管理;加强舆情24小时监控,及时筛选、研判有价值的情报线索,及时开展引导,确保舆情稳定。

(五)发动群防力量

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要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构建综治牵头、公安主导、社会参与的群防群治格局。公安机关牢固树立“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理念,充分发动和组织基层治保会、村民小组长、治安中心户等群防群治组织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在单位学校指导成立护院队、护厂队、护校队,发动居民区的居民和商业街的商户,积极开展看楼守院、调解纠纷、义务巡防、安全提醒等治安防范工作。

二、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问题与成因

(一)社会力量参与程度不高

构建多维度的立体化防控体系是一个繁杂的系统工程,公安机关起着主导和纽带作用,同时也离不开政府及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及各种群防群治力量的共同参与和各方力量的协同合作。但是当前,少数地方党委对此项工作重视程度不高,统筹规划、整体部署不到位,投入不够,推进不力,使得宏观上缺乏有效的制度框架和有力的协调支持。一些部门和组织认识不到位,片面认为治安防控是公安机关的工作,与自己无关,出现安全责任不落实、不愿参与支持配合公安工作的情况。此外,有些地方的群防群治力量薄弱,有的甚至基本虚设或处于瘫痪状态,使得公安机关往往陷于单打独斗的困境。

(二)公安机关警务理念有偏差

受传统思维方式的影响,部分领导和民警在打防理念上还存在认识误区,有的认为治安防控方面的工作有关业务警种和部门都在抓,建设防控体系是搞花架子,作用不大;有的认为破案打击是公安主业,打击易出成绩、防范难见成效;有的认为构建防控体系涉及面广、任务重、周期长、难度大,特别是整合资源难、统筹协调难、推进落实难,公安机关孤军奋战难有作为。另外,运动式打击、设置各种考核性的指标体系等都是基层公安机关构建防控体系的常规做法,多数公安机关很少考虑本地性化的建设方案,而是简单执行上级要求或参考复制其他地方做法。

(三)各警种协作联动不紧密

一些地方各警种、各部门之间缺乏统筹协调和整体联动,在情报信息、警力资源、应急处突、打防管控等方面各行其道。比如,公安机关中与治安防控直接相关联的警力有派出所民警、交警、城区巡逻民警等,这些巡逻防控力量缺乏统筹整合,导致巡防网络不密,既造成警力重置浪费,又出现部分街面场所存在巡防死角等问题;侦查和治安管理部门没有建立打防信息通报交换制度,打击和防范工作脱节;另外,各警种的业务信息由于权限问题,还不能互联互通,造成情报信息重复收集、利用率低等。

(四)信息化运用程度不高

目前,公安科技化手段和信息化技术未能得到全面推广及应用,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一,部分地区用于治安防控的财政资金紧缺,软硬件建设滞后,无法满足信息化的基本条件;其二,公安机关在加大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物的投入的同时,对警务人员信息化运用技能的培训则显得相对薄弱,而警员由于年龄、学历、知识结构的差异,对治安防控信息化的知识技能的掌握、信息化条件下的警务机制与工作流程的了解则无法满足警务信息化的要求。

三、创新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的思考与建议

(一)社会化是创新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的根本路径

随着经济社会深刻变革,以公安的有限资源根本无法应对社会的无限治安需求,无法维护日益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社会化是完善和创新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必须坚持的路径。首先,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发挥领导统揽全局的核心作用,充分依靠综治部门协调各方的牵头作用,强化顶层设计,实施整体规划,加大政策支持、资金投入,调动各方社会资源参与防控体系建设。其次,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各类社会组织、各企事业单位治安综合治理职能,加强协作配合,积极整合社会力量,高效配置防范资源、有序衔接防范机制,大力推进治安防控社会化进程,使治安防控由公安单打独斗变为社会共同管理。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出资”原则,打造治安防范共同体,建立安全防范互助资金制度;按照“分类管理、行业自律”原则,指导成立行业治安管理协会,建立等级化管理制度等,推动实现治安管理组织化。再次,发动社会人力资源,创新开展群防群治。过去发动群众以教育宣传的手段、自觉志愿的方式为主,实践证明这些经验和做法已经明显不能适应社会治安动态化、信息化、多样化的要求及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迫切需要以创新的思维来抓人力动员工作。社区民警和基层组织除了要继续强调各种社会组织和辖区群众承担治安责任义务的自觉性以外,还要主动作为,大胆创新,发挥市场的推动作用,通过政府统一购买、企事业单位认领、社会组织有偿合作等方式,动员更多的社会人力参与群防群治,推动实现安全服务市场化、治安防范全民化。

(二)信息化是创新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的有力支撑

信息主导警务是新形势下提高治安防控效率和效果的客观需要,信息化建设已经成为公安机关预防和打击犯罪、维护治安稳定、强化社会管理和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技术支撑。做深信息警务,首先要加快信息化建设,动员全警采集,加速信息录入、整合;大力推进治安、交通、消防、出入境等警种基础业务信息系统建设以及复杂场所、特种行业的治安基础信息系统建设;充分挖掘使用海量的指纹图像、交通安防等监控视频数据资源,使用云计算进行智能化处理;依托“公安云”建设和大数据应用,构建“云搜索”、“云指挥”、“云侦控”等深度运用信息化系统,为治安防控体系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其次要推进信息整合,要全面整合警种、社会、单位视频监控资源,将公安指挥中心平台、警务综合信息系统、互联网虚拟社会管理系统、政府各部门联网的信息资源系统和视频监管控系统有机整合,最大限度的开放治安、交通、消防、网监、出入境等警种业务信息系统查询管理权限,形成全警采集、全警应用、全警共享的信息化应用格局。第三要推进实战应用,加强警员信息化技术培训,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系统的强大实战功效,通过警情监控、数据分析,实时对社会治安形势开展研判,研究发案规律、查找防控短板、制定有效措施,做到分色预警、动态布防、精确打击,把有限的警力用在刀刃上,使警力跟着警情走,不断增强警务部署的科学性、打击整治的实效性、巡逻防控的针对性。

(三)一体化是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的重点内容

集打击、防范、管理、控制于一体,建立一体化的大格局是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的应有之意和重点内容。一体化要求视频监控、路面巡控、社区防控、阵地管控、网络导控、边界堵控一并防控布局,形成全覆盖、全时空、立体化的防控网络。完善视频监控,需要政府加大公共部位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投入,鼓励社会单位积极开展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在做好本单位视频监控全覆盖的基础上向单位周边辐射。通过织密视频监控网,消除违法犯罪的空间盲点,实现全方位防控;织密路面巡控,积极整合以巡特警、派出所民警为骨干、社会化专职辅助力量为重要组成部分,群防群治力量为补充的街面巡逻资源,逐步完善巡防机制,积极推行网格化巡逻模式,最大限度地屯警街面。强化社区防控,要加强创新社区警务室建设,提升社区治安防范水平,遏制社区可防性案件,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同时积极整合群防群治力量,提升社区警务效能,维护辖区治安稳定;加强阵地管控,要求治安民警结合日常检查等工作开展基础信息大采集,及时、全面地将辖区内场所、行业、人员等基础信息采集入系统;构建网络导控,要求治安民警与网安部门密切配合,全面落实实名登记措施,加大舆情引导及舆情监控,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严密边界堵控,要求各地公安机关结合地方路网现状,对各级公安检查站、卡点建设进行科学规划设置,构筑治安屏障,提高查缉管控能力。

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公安工作的基础工程,也是重点难点工程。公安机关要不断摸索方法、创新机制,才能使防控工作适应多变的社会治安环境。要通过改革,健全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增强防控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实效性,实现防控全时空、全天候、全覆盖。

篇2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12-0219-02

一、加强相关法制建设

1.明确立法思路。一是实现立法指导思想从“控制管理型”向“培育发展型”转变。目前中国社会组织立法的指导思想是建立在“控制型管理”的基础之上,也建立在对被管理对象“不信任”、“不成熟”的指导原则基础之上 [1]。① 但是社会组织单靠政府管制的“呵护”是永远不会“成熟”的,如果不解决立法的指导思想问题,法律即使制定出来,也未必能反映社会发展的真实需求和制度变革的理性要求。二是要把握好现实与发展的互动关系,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和导引作用。作为法律来说,它是对已存在和发生的社会现象的反映及其规范,在这个意义上,它对应于社会现实,并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制度规范问题。而且法律需要保持相对的稳定性,不可能频繁修订,因此一部好的法律应尽可能预见到所调整事物的适时性、稳定性和连续性问题。因此中国民间组织立法原则必须把握好现实与发展的互动关系,中国民间组织发展中的问题有自身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在体制转轨过程中旧有的计划经济体制与新的市场经济体制矛盾的反映。因此,依靠强化管理来解决问题是一种治标不治本的做法,而且很容易扼杀组织的创新精神和发展活力。

2.加强法律规制。(1)对NGO经营活动进行管制。法律明确规定,NGO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也不能从事与自己的章程规定的宗旨不一致的活动。② 为了进一步拓展NGO的资金渠道,民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允许社团兴办经济实体,依靠自己的技术、知识优势谋求生存。但这却又引发NGO营利化的问题。因此,对NGO经营性活动予以管制是必要的。(2)通过法律解决NGO员工就业和相关的社会保障问题。社会组织的人力资源包括专职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从目前的情况看,中国NGO专职工作人员较少,志愿者更为缺乏。NGO的非营利性决定了其从事的大都是公益性事业和社会服务事务,所提供的较低的回报使其在吸引人才上相当困难。从而进一步影响NGO的总体质量水平和竞争力。因此应当采取一定的扶植、鼓励措施以保证NGO专业人才和志愿者队伍的稳定。将NGO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和相关的制度规范,纳入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整体的人事、福利、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建立人才交流中心对社会组织人员的档案管理制度,在医疗、退休养老、劳动、失业保险金的缴纳方面,制订社会组织相应的标准。(3)对NGO进行财务监管。从目前立法状况看,对这部分内容的规定较少,现有的主要是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法律层级较低,如《国家民委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财政部关于对明确民办非企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等问题的函》等。从内容上看,这些规定比较笼统、零散,也没有体现NGO财务监管的特点——NGO的非营利性决定了它们既不能像企业一样开展经营活动,也不能像政府可通过财政收入维持运转,它们只能依赖社会捐赠、政府财政拨款、税收减免、服务性收费、志愿活动等形成的公益资产来维持最基本的生存与发展需要,因此对NGO的财务监管也应区别于企业和政府。针对政府资助和社会捐赠资金,首先应当坚持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使用赠与资金,不能挪作它用。其次,NGO接受捐赠财产的数目及其使用情况应当公开接受监督。除了向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报告外,还应接受财会审计部门及社会监督,从而确保这部分资金使用的合法性。

二、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

Deborah Eade说:“(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应该是促进改革公民社会的参与与民主程度。能力建设是一种达到目的的手段,通过评估增强对受援组织活动的质量的改善,对机构的组织和运作能力的提高。能力建设一种目标,通过对环境的分析和目标的选择,以提高机构的决策能力。能力建设是一个适应变革的过程。”[2] 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明确组织目标与使命并有效地传达出去。一个组织的使命是该组织建设的首要问题,决定和规约着其组织活动的目标、领域和方式。一个NGO必须对它为什么存在,要实现什么样的目标有绝对清楚的认识。同理,它也要清楚什么是本组织不能,或者不应该试图去做的事。组织内部人士对共同的价值和目的具备清醒的认识。只有这样,他们才能由此发展实现这些目的的战略。有了明确的特性、价值观以及目的,一个组织就需要把这些东西清楚而有效地传达给不同的群体:它要在其中活动的社区,政府部门,它想要影响其政策或行为的企业和其他机构或组织,以及潜在的捐助人。这些群体都是相互关联的。政府部门更可能关注公众知名度高的组织的言行,而个人则更愿意把钱捐给他们以前通过报纸、电视或其他渠道听说过的组织。

2.实行民主、高效、公开的治理。中国社会组织的组织管理应实行民主、效率、公开原则:社会组织的民主管理,除了需要有一套制度规则与程序之外,还需要有一系列非正规的行为准则,以切实在组织内部形成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体制。社会组织的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不是利润取向,但同企业一样,必须进行成本核算,追求在既定投入条件下的产出最大化,因此必须像企业那样尽可能有效地运用这些资源,不仅要获得经济效益而且要获得社会效益。

3.加强专业能力建设。NGO需要在它选择的领域开展优质的工作。由于许多NGO刚刚开始在诸如个人咨询、社会工作、肢残和精神残疾儿童康复等方面开展工作,这些工作无论对它们,还是对中国都是很新的领域,所以,这个要求很难。这些组织大多高度敬业,也非常有创新精神,但它们几乎无一例外地缺乏经验。在某些选定的环节提高其员工的技能,对许多本土NGO的成功至关重要。 这主要要依靠对员工的经常性培训。组织应拟订可满足个人发展需要,切合工作要求及顺应组织发展需要的训练及培育计划,即所谓的员工事业规划方案(Employee Career Develop Program,简写为CDP),并按部就班地安排同仁参加训练及培育的活动,以帮助员工了解和熟悉工作,更重要的是培育他们成为资深且优秀的人才。

4.提高合理调动资源特别是本土资源的能力。要使NGO的宗旨和目标得以实现组织必须建立对获取所需资源的投入。它既包括资金、物品的投入,也需要人力的投入。同时组织必须建立对获取所需资源进行有效管理和使用的机制。首先是资金来源,目前中国的一些社会组织,特别是小组织在调动资源上还缺乏相应的经验,因而常常无从下手。求助于国际资助,是目前许多中国NGO的无奈选择。但是中国的NGO数目正在不断增多,同时由于中国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和政府税收的稳定增长,国际发展机构,特别是附属于外国政府的机构将在未来几年里撤出中国,将它们的资源转到更穷的国家。因此,开发对本土资源的调动能力将更为重要。这就需要发现的眼睛和创新能力。除了筹集资金,NGO还应该提高对资源进行管理和合理使用的能力,并充分重视人才,吸纳人才,因为归根到底人才是最重要的资源。

三、建立社会组织与政府间的合作关系

1.社会组织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分析。一般来说,社会组织同政府关系可归结为四种类型:(1)对立的、不信任的关系。这可能是由于政府腐败,不热心于社会经济发展造成的;也可能是由于社会组织不热心于社会经济发展,热衷于反政府活动而导致的。(2)社会组织自行其是,不同政府发生关系。有些社会组织不接受政府资助,不抵制但也不配合政府的工作。这类组织大多规模不大,影响也很有限。(3)非政组织对政府的依赖关系。如果社会组织是政府建立并进行经常性干预,或者政府是主要资助来源,那么该组织就有可能在资金、思想和资源上形成对政府的依赖,可能会在决策和行动上不同程度地失去自主性。(4)合作关系。当社会经济发展是双方的共同目标时,政府和社会组织会形成合作伙伴关系,相互尊重、相互信任。政府接受社会组织的自、独立性和倾听社会组织的意见,社会组织则协助政府实施国家计划、政策和规章,共同从事社会发展活动[3]。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存在着既合作又冲突的关系,如何最大化地发挥其合作关系,而减少两者的冲突,对于社会稳定有着重要的意义。

2.政府对社会组织的主要作用。目前政府对社会组织的主要作用体现在培育支持和监督管理两方面。首先,就培育扶持作用来说,政府对NGO的扶持培育,最重要的是资金方面的资助。西方国家NGO的资金30%以上来自政府资助,如果缺乏政府提供的资源,许多NGO组织就难以生存。政府负责提供资金,NGO承担服务性工作,NGO的服务实现了政府期望的公共目标,政府资助则壮大了NGO的服务能力,这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采取的做法,我们应该吸取他们的经验,制定具体办法,为中国NGO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援助。其次,就监督管理作用来说,从总体上看,中国政府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在登记环节控制得很严,但机构一旦完成登记,政府对组织的管理则变的很松甚至处于放任自流状态。因此,加强政府的监督管理势在必行。一方面政府应该放松登记管制,以体现公民的自由,同时加强对组织运作期间的管理,对其运作的规范化及质量进行监督,以确保这些组织的运行质量。

参考文献:

篇3

关键词 高职护生;自尊;社会支持;应对方式;心理健康doi:10.3969/j.issn.1672-9676.2014.10.064

The influence of vocational nursing students′ self-esteem,social support,coping style and mental health on the clinical practice

LIANG Guo-long,SHI Wen-qing,CHEN Yu-lin

(Faculty of Nursing,Guangxi University of Chinese Traditional Medicine,Nanning530022)

AbstractObjective: To explore the influence of vocational nursing students′ self-esteem,social support,coping style and mental health on the clinical practice.

Methods:The 90 vocational nursing school students were investigated by questionnaires,before and after the health education clinical practice.

Results:After one month of clinical practice,their mental health level was better than before practice,the Symptom Checklist-90 (SCL-90) average score,social support,self-esteem and positive coping style were promoted.Negative coping style was correlated with bad mental health,while self-esteem,social support and positive coping style were correlated with good mental health.

Conclusion:The mental health level,social support,self-esteem and positive coping style of vocational nursing students were promoted by clinical practice.Social support,self-esteem and positive coping style may be the promoted factors of vocational nursing students′ mental health.

Key wordsVocational nursing students;Self-esteem;Social support;Coping style;Mental health

目前,高职护生的心理健康越来越受到重视。然而关于教学模式对高职护生心理状况影响的研究较少,关注自尊、社会支持和应对方式这些应激中介因素对高职护生心理健康影响的研究就更少。本研究旨在探讨临床实践教学对高职护生心理健康的影响,以及心理健康与高职护生自尊、社会支持和应对方式之间的关系,从而为探索促进高职护生心理健康的教学模式改革提供依据。

1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研究对象为2012年5~6月参与某三甲医院鼻咽癌放疗术后患者健康教育临床实践的2010级我校高职护生90名,均为女生。平均年龄(20.3±2.1)岁。我校共有156名2010级高职护生报名,在接受10学时的“鼻咽癌健康教育”培训及6学时的“健康教育项目化管理”培训后,最终90名护生通过考核,参与本项目。这90名护生,在带教老师、责任护士或主治医师的指导下,一对一地对放疗后鼻咽癌患者进行健康教育,然后连续1个月追踪、鼓励患者采用新掌握的方法开展自我护理。

1.2工具及方法(1)症状自评量表(SCL-90)。采用1~5级评分,统计9个症状因子平均分和总平均分;均分在1.0~2.0提示为心理健康,2.1~3.0之间提示为亚健康状态,3.1以上提示为不健康。(2)简易应对方式问卷。由积极应对和消极应对两个维度组成,积极应对12项,消极应对8项,共20个条目,按0~3级评分,分别统计积极应对和消极应对两个维度的平均分,分值越高表示该应对方式使用越多。(3)自尊量表[1]。共10个条目,采用1~4级评分,总分值范围10~40分,得分越高表示自尊水平越高。(4)领悟社会支持量表。共12个条目,采用1~7级评分,所有条目分累计,得分越高表示领悟社会支持水平越高。问卷调查在项目开始前、开始1个月后,分2次进行。2次调查各发放问卷90份,均有效收回。

1.3统计学处理使用spss 15.0软件包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的比较采用配对t检验,等级资料的比较采用配对Wilcoxon秩和检验,并进行pearson相关分析,检验水准α=0.05。

2结果

2.1实践前后受访护生SCL-90各因子均分比较(表1)

2.2实践前后护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比较(表2)

2.3护生实践前和实践1个月后自尊量表、领悟社会支持量表、简易应对方式问卷平均分比较(表3)

2.4实践1个月后参与护生的自尊、领悟社会支持、积极应对方式的得分与SCL-90总均分相关性分析(表4)

3讨论

结果显示,实践前参与临床实践教学护生的SCL-90躯体化、焦虑、精神病性等症状因子的均分高,与王永红、高珩、邱映明和陆小兵等学者调查临床实习前高职护生的心理健康状况结果相同[1-4]。但强迫、人际关系敏感、抑郁、恐怖、偏执等症状因子低,又与他们的研究结果不同,这可能和临床实践教学与临床实习的不同,第一次调查在完成实践前培训考核后进行,参与护生得到额外的辅导与社会支持,参与的护生都经过考核挑选等诸多因素有关。自尊是个体对自身价值、自我能克服生活挑战过上幸福生活的肯定,是心理健康的保护因素。社会支持是个体在社会生存环境下,能得到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心理和物质上的支持或援助,缺少或不能很好地利用时,个体面对应激的心理、生理反应就会较为显著[5]。积极的应对方式对心理健康起积极作用,消极的应对方式对心理健康则有负面影响[6]。在实践1个月后,SCL-90各项症状因子均分均低于实践前,自尊量表得分、领悟社会支持量表得分、积极应对平均分都显著高于实践前,消极应对的均分显著低于实践前(P<0.01),表2显示,学生心理健康较实践前明显好转,两组比较有统计学意义(P<0.05),这个结果可能与护生在帮助鼻咽癌患者的实践过程中自尊的提高、获得更多社会支持、从患者身上学到更多积极应对等因素有关。

表4显示,参与临床实践教学护生的自尊、领悟社会支持、积极应对方式的得分与SCL-90总均分呈负相关(P<0.05);消极应对的得分与SCL-90总均分呈正相关(P<0.05),提示自尊、领悟社会支持、积极应对能促进高职护生的心理健康,消极应对方式能损害高职护生的心理健康。

4小结

临床实践教学能促进高职护生自尊、社会支持、积极应对和心理健康的发展。自尊、社会支持、积极应对是高职护生心理健康的促进因素,消极应对方式是高职护生心理健康的损害因素,在今后的护理教学改革中应特别重视这些因素,采取相应措施,提高护生的心理健康水平。

参考文献

[1]王永红,韩爱敏,王荣,等.高职护生实习前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及应对策略[J].护理实践与研究,2013,10(12):150-151.

[2]高珩,何英利.高职护生临床实习前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及干预对策[J]. 全科护理,2010,8(7A):1696-1698.

[3]邱映明,叶小青,邹晓波.临床实习护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及干预对策[J].护理实践与研究,2010,7(15):85-87.

[4]陆小兵.护生心理健康状况与应对方式、社会支持的相关性探讨[J].护理实践与研究,2009,6(24):1-3.

[5]顾瑜琦,刘克俭.健康心理学[M].北京: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2004:37-42.

篇4

新时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对于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发展,具有极其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顺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把发展经济作为工作重心,实现了中国经济的有效转轨。我国目前已经建立起了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在稳步发展。在经济社会的蓬勃发展中,中国正逐渐摆脱落后的局面,以世界经济强国的新姿态呈现在世人面前。新时期中国在全面实现国家工业化、现代化的同时,也在不断探索社会经济平稳有效发展的新途径、新思路。当前我国的政治形势保持总体稳定,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升,经济发展保持平稳快速。在新阶段,除了一些长期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还不断面临着新挑战,因此,更需要党和政府探索科学有效的社会管理方法,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

2011年2月19日,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仪式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要切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央在“十二五”规划中专门提出了关于“社会管理”的新章节并具体论述。在当前经济社会需要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中央已经认识到中国的发展并不能局限于纯粹的经济问题,解决社会问题更是当务之急。

当前社会管理领域依旧存在一些问题,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发展不平衡日渐显现,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分配依然存在差距,因此对于统筹兼顾各方面的利益的难度也逐渐加大;长期以来社会结构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人们形成了多元性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公平意识、民主意识、法治意识等不断增强。这些都是当前社会管理所面临的挑战。我们要深刻认识到新时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不断推动社会管理进程。

构建社会管理体系的关键是创新管理体制

构建新型社会管理体制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体系的关键。新时期加快构建新型的社会管理体系的主要任务要依次从源头治理、动态协调和应急处置三个方面来进行,建立相互支持相互联系的一整套规范体制和机制,这对于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果断处置社会冲突,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创造力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①

从源头着手,加强源头治理。加强源头治理,从根本上讲,“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坚持在发展中解决问题,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建设”②;从社会管理本身讲,要着重构建源头治理体系,尽可能减少和避免严重的社会问题和社会冲突。具体为:

第一,注重源头预防。新时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体系,首先要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如对政策制定、项目审定等方面提前进行风险预估并积极应对。毫无疑问,这种评估必须在有效的领导体制及运行机制下展开,要坚持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综治维稳部门指导考核”的路线和方针下将各种利益相关方协调统一起来,这样才能从源头上根本预防并有效减少社会矛盾。第二,注重源头化解。健全完善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新时期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作为管理社会、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主力军,把责任细化,明确到各个部门中,做到各负其责。第三,注重源头排查。搭建并完善矛盾纠纷解决的信息网络,广阔覆盖信息收集、信息分析制度,以确保对各类社会纠纷能够及时得到处置;通过健全矛盾纠纷调查制度和责任划分制度,加强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力度,对于基层维护社会的稳定力量要高度重视。

从动态着手,加强协调机制建设。抓好源头治理虽然可以尽可能地减少社会问题,但是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因此,为了使社会矛盾和问题不断得到解决,必须构建动态调节和化解机制。

首先,建立一套完整的诉求表达机制。建立方式多样的诉求表达渠道,让群众能够通畅表达自己的问题和困难,是及时解决社会矛盾,不断提高社会动态平衡能力的重要条件。其次,建立系统的治安防控体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安全有效运行的重要支撑。我们需要在各个方面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做到不漏网、无死角。在防控主体上,公安机关需要发挥主要力量,同时也要重视志愿者和保安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在防控范围上,要建立覆盖全部街道,辖区,社区以及网络虚拟社会的防控安全体系;在防控对象上,要特别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管理与服务。最后,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的预警机制,这是有效预防社会问题的重要措施。各级政府要针对所在地区社会管理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常态化的分析、走访、排查,建立滚动模式下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

从体制着手,加强应急管理体制建设。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突发事件无法避免,比如突发群体性事情、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等,所以应急管理体制的构建也是当务之急。

第一,加强应急管理机制建设。要完善突发事件预警机制、新闻信息的公开与共享机制、风险与事故的调查评估机制、社会参与动员机制、舆论引导机制以及国内外合作机制。第二,加强群众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平时就应当依法排查监控风险及突发事件发生的隐患,将排查监控的责任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和单位。着力向全社会宣传教育应急知识和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将公共安全的相关内容纳入到国民教育体系中。广泛利用大众传媒尤其是在老百姓中有一定公信力的新闻媒体进行应急知识的科普,全面提高政府各级领导干部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从而有效提高全社会应对危机的能力。第三,加强应急预案和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出各项配套措施和规章制度。通过进一步完善各种应急预案的处理办法,提高预案的有效性和针对性;重视预案的演练,确定在演练中预案各项规定能够落到实处,提高预案的实际操作水平。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创新工作方式

将社会管理的工作方式进行有效的创新,是新时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主要内容。我们要在不断变化的纷繁复杂的社会因素中将有利于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有效地调动起来,落实关于“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具体要求,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共同开创和谐社会的生动局面。

积极改革行政体制。积极改革行政体制的目标是要形成行政管理的新体制。在政府管理方式上积极调整并逐步规范政府行为;在行政体制中推行电子政务、高效利用行政资源、降低行政成本,使新的行政管理体制高效地运转起来;在思想上强化政府部门做人民公仆的自觉服务意识,公正廉洁、透明公开地做好行政管理工作。

坚持共建共享。加强社会管理的有效方法是,必须坚持走干群结合、依靠群众的路线;必须坚持走社会行政管理与社会自治的路线;必须走不断发展壮大群防群治的集体力量的路线,从而形成人人共创共享平安的和谐社会氛围。

充分运用新的科技信息技术。强化信息建设,是新形势下社会管理效能有效提升的必要手段。第一,全力推进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建设。该系统功能齐全,不仅能全面覆盖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还能进行实时的动态跟踪。第二,在各部门间形成网络设施及多种信息资源的积极共享。纵向上,通过将市及县(市)区的政法部门业务网络进行统筹规划,使其实现互通互联,实现政法部门上下级之间共享信息资源;横向上,政法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关联需要进一步加强,以期将信息资源的效能实现到最大化。第三,全面建设基层综合治理的信息平台。探索尝试建立并完善基层综合治理工作信息系统,在系统的内容项目设置上要力求合理全面,在分级管理的基础上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及规范录入制度,从而通过信息共享的逐步实现有效提高基层工作的效率。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问题的提出,既是从时展的角度重新审视我们的社会,又是从以人为本的高度统筹改善社会管理的相关课题。它既推动了社会管理领域的改革,又调动了一切有利于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逐步形成了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生动局面,从而使党的执政地位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和加强。而随着研究的深入和时间的推移,其重要意义会不断显现并得到验证。

【作者分别为为陕西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华中科技大学在读博士;陕西科技大学思想政治理论科研部硕士研究生】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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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创新社会治理,意味着要创新社会治理主体、社会治理理念、社会治理方式、社会治理体制、社会治理机制以及社会治理绩效评估等,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题中应有之义。近年来,黑龙江大庆市以大庆精神、铁人精神为魂,从2005年大庆市率先在全国地级市中启动以扁平化管理,综合执法为特征的公安体制改革,2009年率先在全国地级市中成立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发挥综合组织协调优势,整合20多个党委和政府部门资源,搭建了改善民生工作大平台,2012年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上先行先试,将市区原有的29个街道和200个社区重新划分为70个新社区。接连几年的大胆尝试,大庆市的创新社会治理模式被总结为“大庆经验”。

1“大庆经验”:社会治理的新探索

“大庆”之名源于石油、取之国庆,闻明于其丰富的能源资源。1959年开发建设,1979年建市,是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和工业战线的一面旗帜。

2005年,大庆市开始实施以“1+5”为基本脉络的公安体制改革。“1”即以扁平化和综合执法为特征的改革,包括纵向管理体制和横向机构改革,变市局、分局、派出所管理为市局、分局两层管理,变分局多部门、多警种、多派出所为“三警种、一部门”。“5”即在扁平化基础上推行警务指挥,社区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出入境管理等五项深化改革举措。该项创新警务工作机制,不仅大大提高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同时也更合理的进行了警队配置。从宏观层面观察大庆市的公安“扁平化”改革,打通了公安内部条线管理,处理好了体制和机制的关系。明确了上下级的职责,做到对口服务,资源集中,一对一责任、提高效率,百姓遇到应急问题时能够及时得到相应的服务。

2009年,大庆市又率先在全国地级市中成立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委员会的成立高度集中了社会资源、集中治理,以“解决问题”为核心思路,整合20多个党委和政府部门资源,搭建了改善民生工作大平台。在这场改制中,百姓的需求、群众的特性、人的价值诉求被提上日程,正确处理了社会与政府的关系问题。在提倡政府工作做减法,社会治理做加法的今天,大庆市政府减少了行政审批,转变政府职能,实现从管制、管理到服务的重大转变;政府瘦了身,从大政府变成小政府,社会做了加法,大力培育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继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成立,大庆市即建立了民情社情政情收集处置反馈系统和“百湖民声”网络问政机制。在丰富了政治参与渠道的同时优化了群众监督的入口,通过问情于民落实知情权,问需于民落实选举权,问计于民落实参与权,问绩于民落实监督权,大庆市以民为中心的治理模式真正意义上激发了群众主人翁意识,提高了政府解决问题的效率。

2012年,大庆市再次大胆尝试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上先行先试,将原有的29个街道和200个社区重新划分为70个新社区。新社区的合并改革了社区管理体制,使管理层级由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变为市、区、社区三级。新社区实行“一委一站一会”新模式。“一委”即社区党工委;“一站”即社区工作站,是政府在社区实施服务和管理的基础平台,内设综合管理中心和公共服务中心;“一会”即居民议事会,是新社区议事协商机构。同时,实行“一社多居”,即在一个社区管理服务范围内设置三到四个居委会,居委会不再参与行政管理事务,而是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这次改革再次发挥了公民自治组织的主观能动性,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社区管理体制存在的管理层级多、办事流程繁琐、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不强、居委会行政化倾向严重等问题。

纵观三次社会治理模式的改革,从警务工作机制、民生工作机制到社区工作机制,大庆给我们的是一种范本、一种模式,但更多的是一种启示和印证。

2“大庆经验”:有效社会治理的三个要点

区别于“温州模式”、“深圳模式”的工业化转型道路以及经济服务性的“浦东模式”,“大庆模式”开创了独一无二的资源性城市转型之路。以“浦东模式”作对比,其在改革开放的背景下,准确把握历史机遇、大量吸引高端外资、走开发公司主导下的国家级开发区建设之路。基于现代化的大背景,浦东依托于上海开放城市的环境善于吸收发达国家政府先进管理经验的海派文化、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服务业,从源头开展经济建设。但相比较政治地位特殊的大庆市,最初肩负保障国家能源安全重任,陆续又扛起支撑龙江发展。其完全是主动作为,自力更生,以石油为支撑,以内生动力为驱动,追求经济城市“双转型”的道路。因此总结大庆治理模式中的有效经验作为折射镜,亦是转型中的中国社会治理一个良好的参考。

2.1创新社会治理准确定位,做到改体制与建机制同步

政府和社会的关系是体制改革要解决的根本性问题,体制是一个框架和结构,机制是一种规则和运行,体制问题解决了,机制问题同样要解决好,否则体制就难以发挥作用。大庆市的改革不是小打小闹,是结构性的改革,通过体制再造将人力、物力、财力、权力、注意力下沉到基层。大庆市的扁平化改革符合行政体制改革和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深入分析、理性定位,切中百姓需要。减少层级,提高效率,零成本零距离的深入基层,将具体的改革落实到社区、公安、公共服务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对于大庆市而言,在科学的框架设计下良性的运转自己的机制,建立规范化的制度进行结构和资源上的转型,以此来形成系统良好的动力机制、保障机制、激励机制和运转机制。动力机制促进保障机制的完善与健全,保障机制的周密使得激励机制更富实际价值与作用,同时带动运转机制的活力,盘活了整个社会治理的生物链。

2.2创新社会治理提高公民参与度, 建立互信互任关系

公民的政治参与是社会治理创新中的主要环节,是监督政府的审判者与执行者。随着基层民众的民主意识、法治意识、竞争意识和参政意识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期望越来越高,希望投入到社会治理与基层建设中来。同时,政府在履行职能过程中许多不尽如人意的问题,如形式主义、的问题、行政审批程序烦琐,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办事缺乏透明度、官员腐败等现象也切实得需要基层群众的民主公正的监督。因此政府与百姓之间应当形成良性互动的局面。政府提供增益,提升公民生活品质的同时保障维持的提供,使公民生活品质不降低,公民在享受公共服务的同时履行公民责任,认真务实的投入到政府监督中,起到规范政府行为的作用。

2.3创新社会治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社会治理的目标是对公众生活的改善,创新社会治理应当尊重公众的主体地位。随着人们的需求结构从最基本的温饱需求向高水平高质量的小康需求转变,公民对于公平、正义、人格、尊严等现代需求、价值观看得越发重要。具体体现在户籍制度、高考改革、住房公积金等具体项目上个人利益的争取上,更体现在公民争取政治参与平等观念的转变,每一个人都积极投身于政府活动的监督与管理中。其次,随着人员流动性的加强,逐步从有组织到组织相对弱化,从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因此唯有全面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有效管理社会人的同时引导并支持社会人参与到社会管理中,投身于民间组织的建设中,社会治理才能良性运作。再者,人的思想价值观念变得多元化,趋势更加明显。人们在信仰、道德、伦理方面有着不同的走向,因此加强社会治理能力,不仅仅体现在刚性需求的建设开发中,更应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文化,即时调整传统的社会管理指导理念、体制机制、以及方法手段,强调社会治理的本质与核心当是“以人为本”。

3创新社会治理:由权力管制走向多元治理

转型中的中国社会治理创新是国家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战略中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离不开社会参与,创新社会治理意味着执政者从权利管制走向多元治理。“大庆经验”是成功践行创新社会治理的典范,转型中的中国社会治理应当择其益者,明确政府权力边界,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改变执政观念,提供公民更多参与社会治理的权限与渠道,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的同时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真正做到在创新治理中夯实执政基础,提升社会治理实效。

(1)制度规范问题。创新社会治理,意味着创新社会治理主体、社会治理理念、社会治理方式、社会治理体制等等,这就对公众制度化组织化的参与提出了现代政治意义上的规范,对公众参与的制度和途径提出了期待。我国公众参与社会治理存在很多问题:参与社会治理缺乏足够的法律支持,公众参与的代表遴选不科学,程序不明确等等,在公众参与机制不健全不规范的情况下也就导致了非制度化的参与,诸如集体散步等政治参与行为。因此,在创新社会治理的背景下,应当完善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规范,做到制度公开,程序透明公正,使公众参与社会治理获得法律的保障。

(2)理念问题。在传统国家,官民关系表现为“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关系”,而在现代国家,官民关系则体现为“委托与的关系”。在治理现代化的科学内涵中,治理不等同于统治。在治理中,每一个人既是被治理者,又是治理参与者。治理的目的不是过去把人给管死,而是通过积极的参与、沟通、协调、鼓励、规范和阅读形成一种遵循正确的价值取向、朝向一定目标的良好的秩序和状态。政府与公众应当是建设性的合作伙伴,共同承担起社会治理的责任。这不仅可以降低政府管理社会的成本,提高管理的效率,更重要的是可以建立公民与政府的相互信任,限制政府公共权力的无限扩张,维护和实现公民的政治权益。

(3)培育与发展的问题。一个现代化的社会,一定是个社会组织极为发达的社会。现代意义上的社会管理亦是一个政府分权社会增权的过程,即政府的权力从社会领域适当退出,留下的空间由社会组织填补。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里的发达国家,每万人里拥有的社会组织的数量只有3.8个,法国是110个,日本是97个,发展中国家平均10个以上,足见我国的社会力量太弱。现代社会管理既是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并依法对有关社会事务进行规范和调节的过程,也是社会自我服务并依据法律和道德进行自我规范和调节的过程。党和政府是治理的主体,社会组织和平民百姓同样也是社会治理的主体,平等对待并有效发展才能盘活整个社会的治理能力,真正在创新社会治理中夯实执政基础,提升社会治理实效。

参考文献

[1] 胡仙芝.公众参与制度化:社会治理创新的突破点[J].人民论坛,2014(S1).

[2] 俞可平.中国治理变迁30年[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3] 陶建群,王志远.大庆:以人为本创新社会治理[J].人民论坛,20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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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背景

随着现代城市社会的不断发展,当今社会呈现出新特点:一.农村居民摆脱了和村庄组织的束缚,冲破了由户籍制度形成下的城乡二元格局,他们中的大多数涌入城市,这种城乡原有治理状态的崩解过程带来了诸多社会问题。二.在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人们社会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逐渐多样化,民众的利益诉求也渐多元化,而农村社会发育缓慢,社群自主治理格局尚未形成。

二、现状分析

(1)经济发展水平在不断提高,但建立在违背生态和谐规律的基础上,发展效率有待提高。以Q乡为例,首先该地交通便利程度不佳,共同交通工具便捷及舒适程度较城市都有较大差异。第二,乡村内空气污染较严重,集镇马路上扬尘严重,空气污浊。污染的主要来源是汽车尾气及工厂废气,反映出工业生产环节中对废气排放缺乏有力的监管及解决措施。

(2)居民民主意识、维权意识显著提高,且诉权途径的不断拓宽和社会公平的逐渐实现为居民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了有利的因素,但不可避免地出现个别腐败现象,即以的方式欺害百姓等无视法律的恶劣事件。并且,公民对个人基本民利的行使缺乏必要的积极性,对民主参与的兴趣普遍偏低。

(3)农村外出务工比例较高,由此带来的留守妇女及留守儿童问题值得关注。在对Q乡中两个村进行总体家庭务工状况的了解后发现,每户家庭居家的男性人数不多于两人,甚至没有,家中主要包括年轻的孕妇、抚养孩子的母亲、年迈的老人及未成年儿童和青少年。经了解得知,在农忙时节他们的耕地会有返乡的农民工及家中青壮年妇女共同耕作,而在平时,家庭主要承担生活、抚养和养老的职能。由上述现象带来的问题有:村内治安状况不佳、村内卫生治理情况较差、学龄儿童受教育水平较城市有较大差距、老人养老方式单一等。

三、问题讨论与建议

(1)农村经济发展无疑是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关键因素。针对当下出现的“追求经济发展,忽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的做法,首先在政府层面应该提高农村工业准入门槛,杜绝高污染低治理的企业进村,坚持“以农为本,不让工业污染威胁农业发展”的原则,同时加大对现有农村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其及时改进处理污水废气的设施及对策,对无良企业加大惩处力度或直接取消经营资格。其次,政府及农民应协同创新农村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创新发展生态农业、特色农业等以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2)大力提倡参与式治理,即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即营造“小政府,大市场,好社会”的社会治理结构,在具体方式上需要做到推进我国政府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社会自主治理,构建公民社会。在农村社区参与式治理的建构过程中可借鉴杭州经验来拓宽多渠道的社区决策参与,具体形式有:提倡民情恳谈会、事务协调会即通过这两种会议的召开聚集村民,启发民智,共同商议以提高村民在村务中的显示度;建立“和谐社区居民建言献策”奖励制度以鼓励村民针对村内事务提建议。通过上述方式引入多元的社会力量,经由政府和居民群体双向的良性互动来创新社会管理的方式达致善治的目标。

(3)推进社区民间组织的发展,走非营利组织的中国化道路。从整体社会乡公民社会的转型,提供了一个新的发展空间,致使第三部门得以发展,非营利组织的作用得以凸显。在广大农村倡导社区民间自组织的参与,推进社区民间组织的发展,包括:社区文娱性组织,如秧歌队、广场舞团体;公益性组织,如“留守儿童之家”。这些组织客观上可激活社区公共事务的参与治理过程同时促进社区生活系统的组织化。通过村民易于接受的形式,增强村民间沟通交流的机会,促进村民关系的和谐。

(4)针对外出务工农民家庭出现的各类问题,在村内组织“流动农民之家”和“留守妇女之家”。根据2004年对南京务工经商的流动农民的社会支持网络的分析可以得出的结论有:流动农民社会支持网络规模和紧密度均较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低,且网络的性别趋同性强、异质性低;与农村居民相比流动农民的地缘作用下降且业缘力量不突出。以上调查数据可说明流动农民的社会支持网络较弱,他们需要社会各个层面的支持。同时有大量农民进城务工造成的“留守”现象也给农村生活中增添了诸如“留守儿童”缺少关爱和保护,“留守妇女”安全和身心健康得不到保障,“留守老人”孤独无依无人照料等社会深切关注的问题。因此,“流动农民之家”旨在为进城务工农民提供就业辅导、代购火车票等返乡便利等以增强该群体间的联系,为彼此提供生活上的帮助和精神上的支持;“留守妇女之家”的服务群体不仅局限于留守妇女,更有留守儿童和老人,该组织的存在旨在通过定期的彼此交流和情感辅导、心理咨询等服务来排解留守妇女心中的压力,增强面对生活的信心,同时对其孩子和长辈分别提供教育上的建议和养老方式的优化途径。即积极发挥农村社会组织的参与功能和服务提供功能。加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和公民参与社会事务管理,以更好追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目标。

参考文献:

[1]陈剩勇,徐. 参与式管理:社会管理创新的一种可行性路径[J]. 浙江社会科学,2013.

[2]陈剩勇,徐. 参与式管理:社会管理创新的一种可行性路[J]. 浙江社会科学,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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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FO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030(2012)04-0021-05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各项事业都取得了长足進步。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已经处于工业化的中期,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已成长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与此同时,随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持续推進,我国的社会管理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效,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得到加强,基层社区建设有序推進,社会组织不断发展,社会安全体系進一步完善。但是,与经济发展相比,我国的社会建设与管理明显滞后。由于我国尚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大量存在,社会矛盾与冲突频发,使我国面临“中等收入陷阱”的社会风险增大。因此,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管理体系,是当前我国现代化進程中面临的一个重要而紧迫的时代课题。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离不开法治的支撑。在法治社会,法律是调整一切社会关系的根本手段,也是实现有效社会管理的制度保障。当前,我国正在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社会管理创新应当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建设紧密结合,始终将社会管理置于法治化的轨道,以法治理念为指导,以法律规范和法律程序为支撑,坚持依法治理。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创新社会管理就是要实现社会管理的法治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价值目标。

一、社会管理与社会管理创新

应该说,社会管理并不是一个新概念,因为自国家产生以来便有了社会管理,只不过由于社会性质、社会结构不同,其管理主体和模式不尽相同。传统上,人们把社会管理仅仅视为与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政治管理职能、文化管理职能并列的一种行政职能。这种观点认为,社会管理作为政府的一项职能,与政治管理、经济管理相对,是指政府对社会公共事务中排除掉政治统治事务和经济管理事务的那部分事务的管理与治理,其涉及的范围一般是社会政策所作用的领域。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管理的内涵也在不断拓展,人们逐渐认识到,社会管理不仅包括政府对社会的管理,还包括其他主体以及社会自身的管理,是政府职能和社会职能的复合体。由此逐渐形成了广义的社会管理概念:社会管理是指政府以及社会组织为满足社会需求,维持社会秩序,推动社会進步,推進社会系统协调运转,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進行组织、协调、监督和控制的活动和过程。

长期以来,在我国政府是社会管理的唯一主体,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均由政府统一安排和管理,管理的方式主要是采用行政手段。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我国的经济社会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结构日益多元,社会需求更加多样,利益格局日趋复杂。传统的“大政府、小社会”管理模式的弊端日益显现,已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市场和社会都迫切要求对社会管理模式進行变革和创新。所谓社会管理创新,是指在现有的社会管理条件下,运用现有的资源和经验,依据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态势,尤其是依据社会自身的运行规律以及社会管理的相关理念和规范,研究并运用新的社会管理理念、知识、技术、方法和机制等,对传统的管理模式及相应的管理方式和方法進行改革,建构新的社会管理机制和制度,以实现社会管理新目标的活动或者这些活动的过程。社会管理创新既是活动,也是活动的过程,其目的在于形成更加良好的社会秩序,产生更为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

埃米尔·涂尔干指出:“社会秩序的精神基础是集体意识,维护这种集体意识和价值准则对防止社会的崩溃是必须的;同时,法律是保障社会秩序的力量。”由此,法律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基础、规范依据和保障力量,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离不开法治的支撑。要推進社会管理创新健康发展,确保社会管理创新的实效性和持续性,必须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通过立法明确界定政府、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在社会管理中的职责、权利、义务和责任。只有将社会管理创新纳入法治化的轨道,用法律来规范、引导和促進社会管理及其创新,切实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管理和服务,依良法善治,才能形成社会管理创新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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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创新社会管理理念

社会管理理念是社会管理的精神内核和价值基础。要创新社会管理,首先就必须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社会管理理念,推进社会管理理念的现代化。具体地说,就是要把维护公共利益作为社会管理创新活动的出发点和归结点,把政府和社会纳入到同一价值体系中,并发展为一种集体行动意识,形成二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完成协同治理的社会发展目标。

(二)创新社会管理法制

创新社会管理需要比较完善的社会管理法律制度。应当不断建立健全法律体系和社会规则,明确各方在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方面的责任、权利、义务的边界。从政府来说,主要包括各个层面管理上的总体制度的设计和改革。从公民来说,需要以制度化方式确立利益表达的有效渠道。

(三)创新社会管理手段

社会管理手段上的创新,面临着制度推行、时间管理、知识管理、组织变革等难题,都将产生“执行”上的障碍和瓶颈,而问题的核心却不仅仅是管理思想的本身,更多的是如何落实执行管理思想的问题。这些工作单纯靠人、靠思想都是很难实现的,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可以有效解决信息难以互通、责任难以落实、统计难以进行、制度难以维系、执行难以保障等等社会管理问题。

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对社会管理创新的推动作用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对于社会管理创新的推动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在教育、医疗、交通、就业等民生领域有广阔空间,以信息资源的应用推动民生服务高效方便,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首先,在服务领域方面,除社会和经济领域以外,政治、文化教育、医疗健康、劳动就业、法律等领域都能够应用电子公共服务。不断扩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在公共服务各领域的应用范围,可以实现公共服务事项的“一站式办理”。在电子政务与电子商务全方位融合的基础上,能够提供个性化、智能化服务,使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进社区、到家庭、惠民生。其次,在服务方式的方面,基于信息资源共享的公共服务创新了政民之间信息交互方式,达成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时性和信息采集、处理的电子化等。

(二)提高行政效能

社会治理的效率理念要求政府提高效率、降低成本。首先,在政府办事效率上,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能够优化和扩展政府部门的业务管理模式和工作服务方式,能够突破时间、空间限制快速传输信息,可以通过无纸远程办公方式,提高政府对公众需求的反馈速度。其次,在政府治理成本上,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大大降低了政府治理的成本。一方面为政府管理减少冗余环节,降低人力、资金、时间成本,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高政府对资源的使用效率,确保了政务信息资源的有效共享,促进了政府的有效运作。

(三)实现“善治”目标

当代社会治理的一个首要方向和目标,就是把社会、政府、企业、公众视作平等契约主体,使用信息技术达成各方的交流与互动。第一,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为社会公众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了条件。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各类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不仅可以公开,公民还可以进行实时信息反馈。第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有助于推进社会治理民主化。政府拥有大量信息资源,并且有权调配、调节、引导信息资源,因此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能够消除公共管理中信息的不对称性,推进社会治理民主化。

三、基于社会管理创新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模式

我国政府已经完成了海量的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的建设,庞大的设备投入急需转化为实际应用效果。笔者认为,构建我国的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模式,应该是一种“基本模式”,这种模式既要能适应国情,符合电子政务发展现状,普遍适用,并能灵活变动。因此,我们提出了目前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基本模式

(一)信息公开政府的信息公开是最重要、最基础的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模式,政府的各类文件、数据、资料都将通过这一渠道进行公开,这也是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最主要的渠道。

(二)增值业务开发简单来说,政府信息资源增值服务,就是对政务信息资源进行“再加工”。一是对内部的增值服务。集成和利用政府内部信息资源,为政府部门和首脑决策提供信息支撑。二是对外部的增值服务。通过委托、采购的方式方法进行政务信息资源的综合开发和深度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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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社会治理,意味着要创新社会治理主体、社会治理理念、社会治理方式、社会治理体制、社会治理机制以及社会治理绩效评估等。社会治理创新是一个系统化全方位的创新。为此,多元主体、民主协商、合作共治、法治保障是完善科学的社会治理工作格局的新特征。在社会治理新语境背景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社会管理、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工作格局目标发展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社会管理、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新格局目标。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离不开社会参与,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体系的概念的提出给公众参与社会治理赋予了更加重要的地位和政治意义。社会治理意味着公众参与体系需要更快地完善,对现实中的公众参与渠道和路径提出了旺盛的需求,对制度化组织化的参与提出了现代政治意义的规范,对公众参与的制度和途径提出了迫切的期待。在社会治理工作格局中,公众参与既是一种重要的维度,也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公众参与社会治理是我国社会治理创新中主要的环节,也是目前最为薄弱和最需要加强的环节,因此成为一个需要格外关心的风险点和创新点。

我国公众参与社会治理存在着多方面的问题,其中最为主要的有:一是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缺乏制度规范。社会现实中公众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缺乏足够的法律支持,公众很难获得充分的参与社会治理的权限,实践环节仍然缺乏实效性。二是公众参与社会治理有效性不足。表现为公众参与社会治理渠道不畅通;公众参与程序不规范,不明确;公众参与的代表遴选不科学;公众参与代表的意见对决策过程的影响缺乏刚性制约,结果不透明。三是参与社会治理的公众主体意识能力不足。一方面,多数公民对参与社会治理过程的权力和义务缺乏了解,同时对哪些渠道可以参与、哪些渠道不能参与也缺乏认识。另一方面,许多公民对政府的信息缺乏了解渠道或对了解渠道认识不足。此外,现有的经济条件限制了公众参与能力的培养。四是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组织化程度较低。社会组织发育不足,公民参与社会组织的程度有限,导致了制度化不足。五是公众参与机制不健全导致非制度化参与。群众往往会采取群体的“非制度性参与”,甚至选择更为激烈的诉求方式。如“厦门 PX 事件”,就是通过市民“集体散步”表达抗议的方式,迫使政府改变了在厦门岛内建化工厂的决策。

公众参与社会治理,不是无组织、杂乱无章的,而是有序的参与。必要的制度通道和社会组织是公众有序参与的必备条件。政府与公众应当是建设性的合作伙伴,共同承担起社会治理的责任。这不仅可以降低政府管理社会的成本,提高管理的效率,更重要的是可以建立公民与政府的相互信任,限制政府公共权力的无限扩张,维护和实现公民的政治权益。主要途径有:一是完善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规范。二是培育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意识能力。三是着力提升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组织化水平。

责编/马静 美编/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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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秦皇岛市社会管理创新的路径

针对当前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秦皇岛市应创新社会管理的方式、方法,增强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1.完善公共安全管理机制(1)加强自然灾害防护,完善自然灾害预警机制。2011年的4·12森林火灾造成较大损失,一个重要原因是抚宁县长时间无有效降水,空气湿度低,而相关部门却未及时实施人工降雨等预防措施;2012年夏季的洪涝灾害,除自然原因外,也与下游河道阻水严重,水库不能及时泄洪、调控水位有重要的关系。秦皇岛市森林覆盖面广、气候湿润多雨,遭受森林火灾和洪涝灾害几率高、影响大。政府相关部门需完善自然灾害预警机制,做好自然灾害防治工作。(2)完善景区安全标识,增强游客安全意识。秦皇岛市每年都接待大量国内外游客,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是景区管理的重中之重。首先,景区应在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设置实用并人性化的安全提示标识,并安排专门的监管人员;其次,应加强导游的专业培训,在导游服务中把安全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3)加强社会治安服务,创造协同治理模式。为加强社会治安管理,2002年厦门市创建了“110”调度指挥大厅,并于2004年实现了“110”“119”“122”三台合一,由“110”对外统一接警,统一处警。该系统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实现了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目标。秦皇岛可在借鉴厦门市先进管理方法的基础上,结合秦皇岛市特点,创新社会治安管理方法。另外,还可建设和完善社区自治模式。2008年奥运会期间,奥运会志愿者担负起社区治安服务,一些社区成立了治安志愿者巡防协会,社区的治安状况明显好转。秦皇岛市可延续这种治理方法,继续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社会治安管理。2.改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建设大气污染和海洋环境污染的治理,首先,应加大资金和技术设备投入,加强本市污染物排放监管工作,力图从根源上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其次,大气污染和海洋水污染具有特殊的“连带效应”,即城市周围的大气和海洋水质状况也会对本市大气和海洋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大气和海洋环境污染的治理,应加强区域间的协作,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3.完善公共服务的供给与分配机制(1)公共服务的供给坚持社会的需求导向。在公共服务领域,传统行政指导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忽视了社会公众的需求,以政府本位代替社会本位、公民本位。在当代,公共服务的供给应坚持社会需求导向,鼓励公民参与政府决策,建立公共服务供给的社会评价机制。(2)秦皇岛市的优质公共资源主要集中在北戴河区,而另外两个区域山海关区和海港区公共服务供给相对落后,造成城市公共服务供给的区域分布不均衡。城市公共资源分布不均,易引发市民不满导致社会矛盾加剧。因此,应提高对秦皇岛市海港区和山海关区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视,力求公共服务和公共资源区域分配的均衡。

二、加强和创新秦皇岛市社会管理的保障

加强和创新城市社会管理,需要有制度和法律为保障及经济基础为支撑。1.制度保障城市社会管理的创新需要有制度基础作为保障,其中最重要的是政府绩效评估制度的革新。十报告中提出了“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发展格局,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也应涵盖各方面的综合指标,为城市社会管理创新创造宽松的制度和政策环境。2.法律支撑我国关于城市社会管理的现有法律、法规过于陈旧,无法适应时代需求。因此,应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形成有利于社会管理创新的法制环境。秦皇岛市可根据发展的具体需求,制定相关法规文件,使社会管理主体多元化等机制纳入法制化轨道,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供相应的法律支撑。3.经济基础对城市社会的发展进行前瞻性、系统性、全局性、创新性的统筹规划,需依靠充足的资金投入来确保有效实施。秦皇岛市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政府应增加社会管理创新的财政预算,健全社会管理工作的财政投入机制,设立专项经费,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加强监管,保证资金投入的稳定性和资金利用的有效性。

作者:盖宏伟魏秋霞单位:燕山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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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适应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变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侦查监督工作承担着履行社会管理的重要职责,是检察机关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前沿阵地,侦查监督工作通过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察建议,办案风险预警提示等工作,能够融入到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促进社会管理法治化、科学化水平,更好的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本文拟从侦查监督工作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践进行探讨,借此推动侦监工作更好的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发展。

一、侦查监督工作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政策依据及现实意义

侦查监督工作立足“三项”职能,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法律依据及政策规定。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该规定使检察机关的性质获得了明确的宪法基础,作为国家政权的工具和必要保障,检察机关自产生之日起就是作为广义的社会管理主体参与对公共事务的管理,为整个社会运行提供法制、秩序和公正的保障,法律监督职能的定位,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2009年最高检《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第一条:“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为促进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结合执法办案,建议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一种重要方式。”进一步明确了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建议的方式参与创新社会管理。2011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规定了要强化法律监督,切实发挥批捕、等职责,依法打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刑事犯罪;强化诉讼监督,综合运用监督立撤案、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手段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标志着检察机关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参与模式”在制度规范上得以确立。

(二)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现实意义。当前,我国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这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社会矛盾的多发凸显期。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对就业结构、劳动关系、利益调整带来深刻的变化,可能产生新的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经济犯罪呈上升趋势,刑事犯罪居高不下,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和非正常上访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侦查监督部门作为检察机关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前沿阵地,在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践中大有作为,侦查监督部门通过执法办案,充分发挥审查批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三大”职责,找准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切入点、结合点,延伸工作触角,强化对社会治安形势的研判,及时准确查找社会管理中的风险源点,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关系的修复与社会和谐,努力从源头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法制化、科学化水平,更好的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侦查监督工作在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从工作实践来看,当前侦查监督工作在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尚存在以下不足:

(一)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主动性不强。在司法实践中,侦查监督部门被动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现象比较突出。侦监部门和干警不能准确把握侦监工作在社会管理中的切入点和立足点,认为社会管理创新与侦监工作没有太大的联系,因而缺乏主动参与意识,习惯于就案办案,不能将执法办案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相结合,缺乏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方法,不能及时通过执法办案研判社会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办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主动性不强。

(二)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衔接机制不健全。当前,侦查监督工作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制度不完善,没有建立起与行政执法机关、基层社会管理单位的对接平台,使侦监工作在获取基层民意社情信息、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处于滞后地位,不能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当矛盾纠纷激化到通过办案来处理时,已经失去了最佳化解时机,浪费了大量的司法资源,甚至导致复杂矛盾在侦监环节不能得到有效化解,增加了社会管理难度。

(三)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手段单一。侦查监督部门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主要是通过监督的方式进行参与,手段较单一,往往是事后监督,监督权是程序性权力不是实体处分权力,法律没有就监督权的实施保障进行规定,当被监督的社会管理主体对侦监部门检察建议、纠正违法等不予采纳时,侦监部门就束手无策。进一步讲相关社会管理主体即便接受了检察机关的监督意见,往往以各种不同的理由进行简答的答复,严重弱化了法律监督的效果,成为影响侦监部门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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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重科学决策,在源头治理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一是提高决策科学性。这几年,无论是制定“十二五”发展规划、基本实现现代化四年行动纲领等宏观决策,还是滨江新城开发、农民集中居住等重点工作,我们都聘请专家多方论证,面向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形成的16项重大决策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拥护。二是积极开展风险评估。全面实行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制度,构建市镇两级风险评估网络,严格执行风险评估前置等程序,对农村二次改水、谢集和月塘合并等32个重大事项进行了风险评估,将风险降到了最低。三是健全决策反馈机制。结合市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以市“党务政务市民开放日”为平台,每月将重大项目、民生实事等实施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根据群众建议进一步调整优化,确保效果最大化。

二、注重以人为本,在发展为民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一方面,筑牢民生根基。坚持每年落实一批重大民生实事工程,积极推动“民生五有”向“民生五优”转变。特别是今年,我们围绕民生1号文件确立的工程,大力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城乡居民增收、义务教育现代化等115项实事项目,全力满足人民群众在就业、医疗、住房等方面的需求,进一步提高老百姓的幸福指数。另一方面,强化民本管理。适应城镇化发展需要,扎实推进城市社区“一委一居一站一办”和农村新型社区“三化”管理服务模式,超前谋划五一花苑、红旗花苑、新北花苑、浦西花苑等4个万人规模安置小区的基层治理结构和公共服务配套,努力做到安居与和谐并重、稳定与发展并行。同时,针对精神病人、刑释解教人员等八类特殊群体,投入2000多万元,分类别制定管理办法和配套制度,构建责任明确、运行顺畅的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网络。

三、注重平台建设,在资源整合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在市级层面,立足联动协调、综合施策,全面整合综治、司法、等部门的管理资源,着力打造市社会管理中心。在镇级层面,突出贴近群众、面向矛盾,通过整合农经、村建、劳保、计生等便民服务窗口以及政法、综治、安监等社会管理职能,建设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实现办事“一个门”、服务“一站式”、管理“一条龙”。在村、社区层面,结合“四有一责”、和谐社区建设,采用分批分次、重点突破、逐步推进的方式,建成社会管理服务站107个。通过市、镇(办事处)和村(社区)三级实体平台建设,形成完备的服务管理网络,有效提升社会管理综合能力。

四、注重重心下移,在解决问题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一是构建网格连民情。全面拓宽民意收集渠道,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警官和大学生村官等按区域划分联系基层,设置182个网格,构建“七位一体”的挂钩联系基层制度,基本实现民意收集工作网格全覆盖。二是坚持下访解民忧。扎实开展深入基层扎根、助推基层攀登、促进基层和谐等联系服务基层“三大行动”,先后帮扶困难群众435户,形成民情连心日记300多篇。全面加强专业调解小组、专业调委会和专业调解员队伍建设,完善公调、检调、诉调、访调对接机制,这项工作得到司法部吴爱英部长的充分肯定。三是优化服务暖民心。设立“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市委书记信箱”、“市长信箱”,开通“行风热线”直播及政府论坛“在线交流”,深化党群干群“连心卡”制度,形成了“一个信箱、一条热线、一个在线访谈、一张连心卡”四大民意“绿色通道”,共收集民情民意10000多条,解决群众诉求6000多件。

结语:我们将按照这次会议部署,创出特色、创出成效。一是狠抓实体化运作,以三级管理平台为载体,构筑组织有力、体系完善、运转通畅的工作格局;二是狠抓项目化推进,以20个重点项目为抓手,积极推动难点、重点问题解决;三是狠抓制度化保障,着力从源头治理、动态协调、应急管理等方面入手,落实长效机制,不断提升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参考文献:

[1] 顾金喜.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对策研究[C].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2011年年会暨“加强行政管理研究,推动政府体制改革”研讨会论文集,2011年 11月1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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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国梦的有机构成部分,创新社会治理至少可以在社会层面实现以下三个具体梦想。

安全之梦。人心稳,百业兴。社会不稳,一切都是空想,实现中国梦就成了无根之木、无源之水。人类社会发展史反复证明,一个稳定和安全的发展环境,是社会生产力发展进步、经济发达、文化繁荣、科技昌明最不可缺少的基础性条件。中国人民深知社会安全和个体安全的弥足珍贵,对社会的动荡和分裂所带来的深重灾难有切肤之痛。国家动荡,内部争乱不止,就难以集中力量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人民也不会有长久的安全感和稳定感。通过不断创新社会治理,可以形成并保持稳定和安全的社会秩序,让老百姓感到安全踏实,让经济社会发展平稳有序。

和谐之梦。在安全的基础上追求和谐,是中国梦在社会层面的进一步展开。和谐是人类社会长久以来孜孜以求的共同理想,是当代中国人民共同企盼的生活状态和奋斗目标;同时社会和谐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社会治理创新通过完善社会治理体制,形成维护群众利益的各项机制,以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处置为基本手段,消除各种不稳定不和谐的因素,可以在减缩社会代价的基础上,增进社会进步、增强社会活力,使不同社会群体各得其所、各安其位,和谐共处。

幸福之梦。安全与和谐的梦想集中沉淀在人民的心理层面就表现为幸福之梦。长久的安全感和社会和谐稳定,会在人民的社会心理层面形成一种共同的国民幸福感。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新社会治理,让社会长治久安,可以为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提供强力保障,也可以防止冲击社会心理底线的事件频繁发生,使人民在心理上平和而知足,过上一种更有尊严、更加幸福的生活。

社会治理创新是实现中国梦的基本保障

社会治理为科学发展提供基本保障。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基础是发展,只有走科学发展之路才能真正实现国家富强和民族振兴的中国梦,才能使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创新社会治理,将为科学发展指导下的国家富强与民族振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譬如,通过社会治理创新,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和化解社会矛盾,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保障经济生产安全运行;深化平安建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防范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另外,通过完善国家安全战略,高度警惕和坚决防范敌对势力分裂、渗透、颠覆活动,确保国家安全,也从内外部为科学发展基础上的国家富强和民族振兴提供强力 保障。

社会治理为深化改革保驾护航。当前的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涉及利益格局的再调整,但“触动利益比触及灵魂还难”。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出发,创新社会治理,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能够充分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方面,通过畅通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统筹各方面利益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另一方面,社会治理创新实际上在做人的工作,正如指出的,“群众工作是社会管理基础性经常性根本性工作”。通过夯实社会治理的群众基础,可以凝聚起方方面面的智慧和力量,进一步汇集起改革的共识,为改革的深入提供强大的动力。最终做到在改革中谋发展,在发展中求稳定,以和谐推动实现改革的最终目标。

社会治理创新激励人民参与实现中国梦全过程。在日益个体化的现代社会中,个人的自主意识、利益意识日益增强,几乎每个社会成员都有自身独特的诉求,这种“碎片化”的诉求无法让广大人民群众形成团结一致的合力。通过社会治理创新可以让被解散了的“原子化”的个人,在同一个目标下重新汇聚起来,激发人们为努力实现中国梦而奋斗的热情。具体而言,在社会治理创新过程中,通过不断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使服务型政府深入人心;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使人民的利益都得到充分的表达和维护;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群众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服务的热情,培育参与能力,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通过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加快形成现代社会组织体制,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形成共同实现中国梦的强大合力。

以全面的社会治理创新助推实现中国梦

以社会治理理念创新助推中国梦。在中国梦这一宏伟目标的指引下,社会治理创新应当跳出维稳讲维稳、管理讲管理,形成“大维稳大和谐”的社会治理新理念。未来的社会治理工作应做到以服务为先导,通过寓社会管理于社会服务中,强调管理与服务并重,使管理以服务的形式体现出来,在无形之中实现社会治理目标。这种治理与服务的新型关系,体现了社会治理的服务化发展趋势,与中国人民的安全和谐幸福之梦的内涵遥相呼应,为实现和维持社会长期和谐稳定提供了基本保障,也值得其他领域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征程中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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