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9 15: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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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论和对策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近年来我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发展很快,国际竞争力有较大幅度上升。同时也可以看到:各竞争力分析指标数值不断增加,但增长不稳定,波动较大,有的甚至还出现了负增长。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在于我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起步较晚。虽说这些年发展很迅猛,但相对于中国旅游、运输等传统的服务贸易,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发展还处于不成熟阶段,而且,从它进出口金额在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金额的占比来看,虽然每年增幅很大,但是绝对数值却较小。所以,要实现稳定快速发展,还需要一个适应过程。2009年MS指数和TC指数这两个指标的增长幅度是最小的,这是因为2008年发生的全球经济危机使得我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进出口额减少。相对于全球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来说,中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额缩水严重,导致中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市场份额减小。可见我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较易受外部因素影响。
一、问题的提出
从世界范围来看,信息服务业作为一项以文献、图书、情报等的采集、利用为主要内容的传统服务早已存在。但作为新兴的信息产业的支柱组成之一的信息服务产业,其崛起却是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信息服务的根本立足点在于实现对信息资源的采集、处理、传输、利用等综合服务内容上的商品化、产业化和手段上的电子化、网络化。上述信息资源,有相当部分来自个人资料。而国际互联网的兴起,为资料的跨国流通与信息服务贸易提供了便利。
资料的跨国流通,英文为TRANSBORDERDATAFLOWS(简称TDF或TBDF),TDF最早在由经合组织赞助的一个关于隐私权保护研讨会上首次使用。经合组织于1980年9月23日通过的《隐私权保护及个人资料跨国流通准则》提到“TDF是指个人资料跨越国境的流通”。该准则指出个人资料是指任何关于一个被识别或可以被识别的自然人(本人)的信息,其形式不仅限于电脑处理的个人资料,还包括以人工处理的个人资料。其流通方式包括国际航空信件、国际电话、电报,无线广播、电视之跨国广播,互联网传播,甚至各种有形资料通过人工携带出境。
TDF最初是围绕个人隐私权保护提出的,然而,随着跨国经济组织的蓬勃发展,TDF的范围已不限于个人资料,而是包括了大量的商业数据、科教文化资料等。本文仅涉及个人资料。信息服务的跨国贸易迅猛发展,要求资讯(包括个人资料)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通,个人资料的安全在贸易自由化过程中不可避免受到影响。如何在贸易自由与保护个人资料之间寻求一个最佳结合点,是本文要讨论的问题。
二、信息服务贸易与个人资料保护的矛盾及冲突
1.资料与信息
资料(data)一般指关于某一方面事物或人的原始数据,比如个人的身高、体重、肤色等外貌特征。信息(information)是指按照不同目的、方法,对资料进行分析处理,经过特定处理的资料就成为对人们有用的信息。比如通过对特定人群的个人资料进行分析处理,就可得出他们的消费习惯、消费心理等信息。资料是信息的基本要素,信息由资料处理而来。而资料与信息的区分也不是绝对的,因为信息还可以再加工,对再加工的信息而言,前面的信息也是资料。因此,本文在讨论信息跨国服务时,对二者并没有严格区分。
2.信息服务贸易对个人资料保护的影响
(1)资料成为贸易标的。经合组织最早提出资料跨国流通,是以保护自然人隐私权为出发点的。在上个世纪80年代,国际间对资料跨国流通讨论的重点主要仍在于个人资料的保护上,而随着信息服务业渐次发达,有百分之九十的资料跨国流通是属于非个人资料之传输,因此如何避免各国藉保护个人资料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成为世界贸易组织及各国着力解决的新问题。
以提供信息服务为目的的交易行为,我们称之为信息服务贸易。
对于信息服务的定义,各国法律并无一致规定,我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二至第四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
根据不同标准,可对信息服务进行不同分类。基于信息产出流程,可将信息服务分为:①信息生成与采集服务。②信息加工筛选与处理服务。③信息传输与利用服务。
信息服务所涉范围较广,本文仅讨论与资料跨国流通有密切联系的利用国际网络提供信息的电信增值网络服务业,即信息传输与利用服务业。
与国际货物买卖相比,信息服务贸易具有以下特征:①交易标的不同。国际货物买卖的标的为实体上的有形物(something),而信息服务贸易则以理念、知识、信息等无形财产权为主要贸易对象。②交易渠道不同。前者运送标的物的渠道有车、船、航空器等传统交通工具,而信息服务则需藉由光纤、卫星、电脑、电话等通信网络来传输信息资料。③交易形式不同。电脑与电信结合之后,信息的内容非同于以往,仅以书籍、纸张等有形物显示,而可改以其他特殊物理形式出现,如电脑荧幕显示的画面、电脑磁盘、无线电波等形式。
(2)信息服务贸易中个人资料本人的权利。信息服务贸易的发展使得我们每个人的资料可能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他人贸易的标的,对此我们应主张何种权利?如何寻求救济?根据对个人资料的不同保护模式,会得出不同答案。如依据财产权保护模式,则本人可向信息提供者请求返还不当得利;如依据隐私权保护模式,则会主张侵犯隐私权的精神损害赔偿。如上所述,个人资料体现的是某种与特定自然人有特定联系的信息,是自然人身份的标识,与人格利益相关。而信息的价值因人而异,没有一个客观标准,因此,财产保护模式不能很好地救济资料本人所受侵害。至于隐私权保护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问题,但并非所有的个人资料都涉及隐私,商家收集的消费者资料大多与隐私无关,如年龄、性别、收入等。因此,应该采取个人资料自决权保护模式。在信息服务贸易中资料本人的权利应包括:①个人资料公开权。即本人可向信息服务业者提供自己的个人资料。②个人资料更正权。提供给信息服务商的资料如与真实情况有出入,可向其要求更正。③停止侵害与损害赔偿请求权。未经本人同意而将其个人资料加以处理并供他人利用,本人可请求信息服务商停止使用或永久删除其个人资料并给予损害赔偿。基于一般人格权的损害赔偿并没有一个客观标准,可根据对本人精神上的损害程度和信息服务获利情况来决定。
3.个人资料保护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信息服务贸易的发展
各国对信息服务贸易的限制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①限制信息产业的外国投资。②施行贸易保护政策。③通过个人资料保护严格控制资料跨国流通。
为保护本国公民的个人资料不被滥用,各国都对TDF采取相应的限制措施。如德国《联邦个人资料保护法》第17条、英国《数据保护法》第3、5、12、37、39条的规定,以及我国香港《个人隐私条例》及台湾《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归纳起来,各国对TDF的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式:①内容限制,如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资料不得输出。②程序限制,如需获得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履行相应的审查、登记、备案手续。③法律限制,指资料传输目的国对个人资料有与输出国程度相当的法律保护。
在个人资料保护较为严格的国家,资料的跨国流通受到诸多限制,这就使得相当部分的资料无法作为信息服务的标的,或者要经过繁琐的登记审批程序,影响了信息服务跨国贸易的发展。而贸易自由化是全球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国际社会在信息服务贸易方面出台了一些规范,以促进各国信息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三、国际间关于信息服务贸易的规范
1.经合组织资料跨国流通宣言
经合组织于1985年通过了世界第一份有关资料跨国流通经济性议题的文件,即资料跨国流通宣言,内容如下:
(1)由于信息技术发展,使得各国经济发生结构性变动,各国应认识到建立共识、协调解决方案的重要性。
(2)在尊重各国国内法律的情况下,各会员国政府应尽力促成信息服务业的开放,避免对资料跨国流通产生不公平障碍。要求各国将相关法规透明化,发展并寻求解决资料跨国流通所生问题的方案,考虑他国处理资料跨国流通相关问题的可能措施。
(3)资料跨国流通的三种类型,供各国参考。三种类型的资料跨国流通包括了公司内部资料、从事国际贸易所生资料、信息服务业者提供的资料。
该宣言与上述经合组织的《个人TDF及隐私权保护指导纲领》相同,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WTO服务贸易总协定
针对是否将服务贸易纳入GATT多边贸易体系的问题,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存在较大分歧。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希望自由服务贸易国际规范的制定消除服务贸易障碍,以促使各国开放市场。另一方面,由于发展中国家在服务贸易上多不具优势,故对服务贸易自由化持反对态度。经过若干协商,1986年GATT始将服务贸易列入谈判议程。经过七年谈判,在1993年12月15日达成协议,称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AgreementonTradeinServices),简称GATS。总协定附则3为电信附件,适用于会员国有关公共电信传输网络及服务之接入或使用办法,而不及于电话、电报、传真、电视等基本电信网络的经营。也就是说,附则3是规范电信增值服务业者及其他服务业部门供应者使用电信传输网络及服务问题。服务总协定还确定了服务贸易的渐进式自由化模式。
从上述国际协议的内容可看出,信息服务贸易的开放与个人资料的保护均为今后世界贸易的发展方向。但如何规范信息服务贸易过程中发生的侵权行为,是我们今后要着力解决的问题。
四、我国的应有立场
1.国内现行规定
2000年以来,与信息服务相关的《电信服务标准》、《电信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附则二对增值电信业务的业务范围作了列举式规定,包括以下九种:(2)电子邮件;(2)语音信箱;(3)在线信息库存储和检索;(4)电子数据交换;(5)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6)增值传真;(7)互联网接入服务;(8)互联网信息服务;(9)可视电话会议服务。
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则对信息服务作了概括式定义,并将其分为经营性与非经营。其第15条、16条、20条对信息服务者提供内容的限制及其法律责任作了规定。
由于该办法属于行政法规,对违反第15条的信息服务商仅规定了其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有待其他法律来确定,而个人资料本人也不能从本法中直接得到救济。并且第15条第八项中的“合法权益”能否包括个人信息自决权还有待进一步解释。
总的来说,我国的信息服务业仍处在起步阶段,而上述立法也比较概括,多为宣言式条文和授权性规范,对信息服务中发生的侵犯个人资料、信息服务业的开放等问题没有具体规定。
2.我国应持逐步开放,兼顾保护的立场
(一) 江苏信息服务贸易总量分析
从发展趋势来看,2009年世界经济增长放缓,国际经济的不确定外部需求减弱,给中国的服务贸易带来了不利影响,中国的服务贸易出口总额比上年下降了12.2%,但信息服务贸易的增长率仍保持正值。随着全球经济的复苏,2010年中国的信息服务贸易比上年同比增长43%,2011年第一季度增长了38.9%;2005-2010年中国的信息服务贸易出口总额增长了5.17倍,年均增长30.2%。
江苏的信息服务贸易在国家整体发展的带动下也呈现出不断扩大的势头。据江苏省商务厅公布的数据显示,2009年江苏的信息服务贸易出口1.44亿美元,同比增长41.69%,但由于进口基数较大,仍然呈逆差状态。随着世界经济的好转,2010年江苏的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增长猛烈,其中2010年1-2月份同比增长59.9%,信息服务贸易增速为252%。2005-2010期间江苏省信息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量比上年同期年均增长35%,高于国家同期年均增长率,也远高于江苏省GDP10%―12%的年均增长速度。在世界经济的复苏不均衡、一些行业的增长相对疲弱的状况下江苏的信息服务贸易表现出良好的抗压性。
(二) 江苏省信息服务贸易结构占比分析
2005-2010年中国的服务贸易出口总额占全国国际贸易出口总额平均比例不到10%,其中运输服务、旅游服务、其他商业服务贸易出口额占中国服务贸易的平均占比分别为21.83%、31.97%、20.61%,平均增速分别为23%、10.3%、16%,信息服务贸易平均占比不到4%,但平均增速达到36%。2011年一季度,受国际不确定因素影响,运输与旅游服务的贸易呈逆差态势,同期出口贸易的增长速度也趋缓,信息服务的出口贸易却保持着近40%的强劲增长势头。
2005-2010年江苏的服务贸易出口比重仅占全国服务贸易的3%左右,结构上也是以运输、旅游等传统的服务贸易为主,信息服务出口贸易的平均比重只占江苏服务贸易的6%左右,高于国家的平均比例。特别是软件服务外包出口迅速发展,2009年同比增长177%,位居全国首位,在金融危机中成为江苏外向型经济发展的一大亮点。江苏省的服务贸易结构有着朝着技术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的现代服务贸易演进的趋势。
(三) 江苏信息服务贸易竞争力分析
根据2005-2010年国际金融危机前后中国外汇管理局每年的《国际收支平衡表》及世界货币基金组织的统计数据,采用国际市场占有率、贸易竞争指数、显示比较优势指数和贸易结构指数,对中国信息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状况进行计算和定量分析。
从国际市场占有率分析,2005-2010年期间中国的信息服务贸易虽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但一直没有超过4%,其中2008年中国仅占市场份额的3.4%,而欧盟成员国的为58.3%,印度19.8%,美国6.8%,说明中国的信息服务贸易出口额在世界信息服务贸易出口总额中的比重很小,竞争优势很低。
从竞争优势指数(TC)分析,中国的信息服务贸易TC指数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但与世界其他国家(2008年爱尔兰TC为0.92,印度TC为0.86)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2008-2010年世界大部分国家的TC指数下降,但中国却保持一种上升的趋势,表现出较强的比较优势,说明我国信息服务贸易领域具有较为顽强的生命力。
从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分析,2005-2009年中国信息服务贸易的RCA指数一直处于0.8以下,与世界上信息服务贸易出口大国(爱尔兰、印度的RCA指数一直都在2.5以上)相比,其国际竞争力非常弱。尽管金融危机之后中国信息服务贸易显性比较优势指数在逐年提升,但是却始终幅度不大,因此中国还是属于信息服务贸易发展比较落后的国家。
从Michaely指数(MI)分析,2005-2010年中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MI指数大部分数值为正数,基本接近世界平均水平。在后经济危机时期,中国竞争力逐渐增强,说明中国企业已逐渐适应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来提升自己的竞争能力。
江苏信息服务贸易竞争力与国家整体水平一样,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接近世界平均水平,在国际市场上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但是由于总体规模较小,国际竞争力还是很弱。
二、江苏省信息服务竞争力制约因素
(一)总体规模较小,竞争力处于弱势状态
金融危机前后的2005-2010年间,无论从出口贸易总量、发展速度还是国际市场占有率、竞争优势指数、显性比较优势指数来看,中国的信息服务贸易竞争力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基本接近世界平均水平,但是与世界信息服务贸易先进国家相比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与国内其他服务贸易产业如运输、旅游、其他商业服务贸易等相比,竞争力也表现出较大的弱势。江苏作为中国的一个省份也不能独善其身,虽然信息服务贸易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但由于与中国的信息服务产业一样起步较晚,整体规模较小,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表现出较大的弱势。
(二) 领军企业欠缺,尚未形成产业集聚效应
与享誉全球的“中国制造”品牌相比,“中国服务”功能项目比较单一。虽然江苏省的信息服务贸易在量上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企业规模、技术水平和档次上与国际上知名软件与信息服务企业如微软、甲骨文等相比,国内与北京、上海、广东等省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缺乏可以在国际市场上具有知名品牌的领军企业,专业化分工与协作格局尚未形成,使得江苏省信息服务产业总体上处于全球产业价值链和产业格局中的低端,尚未形成产业集聚效应,难以形成较强的国际竞争力。
(三) 人才供需体系矛盾,缺乏富有国际经验的中高端专业技能人才
信息服务贸易是一种智力密集型产业,大多是通过人的智力完成服务的全过程。开展信息服务贸易十分需要那些具有“硬技能”(学术背景、语言技能、服务交付能力)和“软能力”(实践能力与问题解决能力、项目管理能力、国际经验与文化相似性)的综合素质的中高端人才,而目前江苏由于这种高素质、知识化、专业化、国际化的现代服务贸易专业人才不足,使信息服务贸易的发展受到严重阻碍。
(四)国内外竞争环境激烈,缺乏渠道和拓展经验
由于地缘经济因素和历史因素,江苏的信息服务贸易伙伴主要是日韩等东南亚国家,而与欧美之间却没有密切的政治和经济联系,使得欧美企业对江苏信息服务企业的开发能力了解不足,在欧美国际市场获取信息服务订单上比较困难。印度在抢占了欧美市场的基础上,凭借多年来积累的丰富经验以及高水平的运营管理,开始重视日本和韩国市场,成为江苏发展服务外包的主要竞争对手;菲律宾等东南亚国家也以人力资源丰富和成本低廉等优势,正成为江苏信息服务贸易新兴的竞争对手。
江苏地处我国区域竞争最激烈的长三角地区,上海、浙江等省市新兴产业不断涌现,都在把发展重心转向服务外包行业。特别是上海,具有国际化商业环境、多语种的教育资源、较高的劳动力素质和知识产权法庭的优势,凭借其成熟的制造外包经验,广泛的国际合作、优良的硬件环境和雄厚的资金支持的实力,对江苏的信息服务贸易的发展形成了挤占效应。
三、提升江苏信息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建议
随着全球产业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化,信息服务贸易已由于具有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大的特点而成为江苏发展的重点。为此,应从以下几方面提升江苏的信息服务贸易竞争力。
第一, 落实产业政策,完善信息服务贸易环境。深入贯彻国务院和省一系列促进信息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意见。江苏在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指导下,完善产业环境,在财政投入、税收优惠、金融支撑、专利保护、人才培育和引进等方面加强集成和扶持,与企业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信息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
第二, 调整和优化信息服务产业内部结构,提高整体业水平。努力打造完整的产业链,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积极引导信息服务企业加快与制造企业的融合,重点发展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信增值服务、互联网服务及数字内容服务。积极开拓电子商务、电子政务、数字电视、网络教育、网络游戏等新兴市场,不断拓展信息服务的业务渠道,优化信息服务内涵,提升信息服务水平。
第三, 集中优势资源,确立品牌效应。整合企业优势资源,推动江苏信息服务贸易集聚区由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加快培育创新能力强、信息化应用水平高的企业,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形成集群和规模效应,提高企业产品国际竞争力,创新和发展江苏信息服务品牌形象。
第四, 深化对外合作和交流,提升信息服务国际竞争力。通过建立、拓展国际营销网络加快外向型步伐,推动信息服务业“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一是加大招商力度,与有关部门联手,在欧美市场定点开展软件与信息服务业招商活动;二是吸引境外知名跨国服务贸易公司在江苏投资设立分公司或接包中心,或通过位于江苏的离岸信息服务中心接包;三是充分发挥在江苏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有利条件和欧美华裔工程师的人际关系,在欧美国家设立信息服务贸易中心、加入海外技术联盟、从国外上游信息服务贸易发包商直接接受订单。通过深化对外交流合作,全面提升江苏省服务业在全球生产网络和价值链中的位置,提高国际竞争力。
第五, 实施人才战略,保障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吸引适应全球化发展的高端信息服务人才来江苏就业创业,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大力培养熟悉国际服务贸易的复合型人才;加强对现有人员的短期培训,尽快了解和熟悉《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有关条款及中国服务业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同时,充分发挥江苏教育科研资源的优势,整合高校、企业、政府和社会培训资源,重新审视教育的学科结构和比例设置,更新课程的知识体系,注重培养学生的国际化交流和动手能力。逐步建立信息服务的人才培养体系,开展信息服务贸易人才的实战性培训和订单式培养,为信息服务贸易奠定良好的发展基础。
参考文献:
[1]赵书华,韩菲.中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国际比较―基于竞争力指标的比较分析[J].经济论坛,2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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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有近8亿人口,是一个消费层次多样化、拥有巨大潜力的市场。南非、尼日利亚和埃及为广东对非洲的主要出口国。非洲地区的外商与民族商互为一体,形成各不相同的类型。少数西方垄断公司在非洲设立分公司,主要经营美国、日本、欧洲等国家和地区的商品,主要从事大宗进口和批发业务。民族商人中除少数资本较大外,一般资本较小,订货零星分散,批量小,许多民族商人都订购中国商品,因开信用证积压资金,故要求我方交货快,最好是现货现售。非洲国家近几年来,华侨、港台商人明显增加,国内出去的个体户有增无减。这些商人主要经营大陆和港台商品。东非的经济在非洲各大地区中是最低的,需求低端的消费品最多。中非消费市场不大,但消费水平高低悬殊较大,从而形成了多层次的消费市场。北非是非洲最富庶的地区,大多数北非国家的消费水平同中国大体上相似。南部非洲经济很有发展潜力,市场上,到处可以看到中国商品。
(二) 广东正在兴起的中非贸易方式
非洲人均收入低,服装、皮革制品等等需求大都为库存货,如果通过定单定做,价格则为大大增加,而买方的也是多为私人贩运,所以双方的电子商务意识不高,更倾向于面对面的挑拣,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一般是直接从档口对比就直接买货。只有大单的交易,如汽车,摩托车等到厂看看才决定买货。而且,在对非出口贸易中,有些非洲人对贸易缺乏诚信使中国商人感觉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原始方式是最安全的方式。因为上述原因,中非贸易还是停留在最原始的模式。
2003年以后,中非贸易的热潮中,赴广州的非洲人每年以30%~40%的速度递增。非洲制造业极端落后,80%的生活用品依赖进口。在广州,每天数万名黑人挑拣着来自广州周边上千家小工厂,被中国人称为尾货的牛仔裤、杂牌电视机、组装手机。万里之外的非洲,有近50个需求旺盛的国家正张开双臂,一件不余地接受、迅速消化掉这些本国生产不出的日用消费品。
非洲人在广州购物的市场主要集中于三元里的迦南、御龙商城,小北路的天秀大厦、陶瓷大厦、登峰宾馆等几座大型中非贸易城,产品主要有服装、布料、皮革制品、五金、家电、电脑、手机、插座、发电机、摩托车、汽车、门窗、镀金饰品等等。由于非洲几乎没有工厂,一般人对正版和冒牌没有什么概念,只要鞋子上印有Adidas就可以了,关键是便宜。广州是在华非洲商人最密集的城市,目前常驻广州(6个月以上)的非洲人达2万余人,短期签证几天到一个月的则达十几万人,大都是选购了产品就马上空运或拼柜海运回国。一条牛仔裤在中国批发价23元,运到尼日利亚的空运费为36元,在尼日利亚销售则可卖到130元。
二、广东对非洲贸易实现电子商务交易的优势分析
(一)非洲客人在非洲通过网络批发交易的降低成本分析
非洲客人亲自来到中国商场批发交易的成本:C1=出厂价+(铺租 +店员工资+签证费+旅费)/销售出去的商品件数N1+运费
非洲客人在非洲通过网络批发交易成本: C2=出厂价+(仓库储存费+网络宣传费+样品快递费)/销售出去的商品件数N2+运费
从上述公式可以看出,对于尽力买到便宜货的非洲客人来说,如果网络批发交易价格大于商场批发交易的价格,网络服务平台则无法生存,要使C2小于C1,则必须要使(仓库储存费+网络宣传费+样品快递费)小于(铺租 +店员工资),N2大于N1。一般来说,厂家、商家的仓库储存费肯定小于铺租,样品快递费也远小于非洲客人亲自来中国的签证费+旅费。这样就要判断N2是否大于N1,在推广初期,由于知道网络服务平台的人少,信息少,N2肯定小于于N1,网站知名度逐步大后,由于网络信息搜索的的便利,能更快地检索到更低价格的同类产品,可以找到更便宜的供货厂家,省去给商铺的中介费。可以大大降低交易成本,所以N2会逐步大于N1。
对于远在非洲的客人可能需求的产品量不多,不走集装箱,只用空运,难以用T/T或L/C来保证汇款后能收到货物和货物的质量, 广东对非洲贸易信息集成服务平台推出代收非洲客人的汇款,然后到非洲客人联系好的档口或厂家一手交钱,一手验货是否和非洲客人确认的样板一样,然后代为空运发货,只收取每次两百元的手续费,只相当非洲客人在中国住两晚的住宿费。
(二)非洲客人在中国通过档口加网络信息服务平台结合起来选购产品的优势分析
非洲客人在中国通过商铺加网络信息服务平台结合起来选购产品,能更快地检索有这种商品的档口,直接前往,省去到各个贸易城逐个档口寻找的麻烦。例如我在广州金龙盘服装外贸城开档口期间,通过交流得知尼日利亚朋友需求大量手帕,每月需求2万条,但手帕在国内市场几乎没有销售了,中国人习惯用纸巾。后来我就上ALIBABA英文版用关键词“hankerchief”查找,发觉中国江浙一带有很多生产手帕出口的企业,通过联系,寄样板,终于帮客人找到了小于1元/条的手帕。又例如有几个尼日利亚客人需求1000多条男装多袋牛仔裤,并给样品我看,关键的是他们不要订做,只要库存,而且要32到36码的, 因为订做价格贵,要30多元/条,而库存产品则可以压价到20元以下。我逐一打电话到十几个厂家,都找不到多袋牛仔裤库存。我又亲自花了两天的时间到沙河、广大,伍尚等几个服装批发市场几百个牛仔裤批发档口逐一询问,才找到相似的16条多袋牛仔裤,拿回来后,尼日利亚客人以款式不全合适为由,只买了其中的十条,不但没有赚到钱,还亏了车旅费和时间精力。
如果非洲客人在中国通过档口加网络信息服务平台结合起来选购产品,在平台需求信息和图片,卖家又上传图片询问客人是否合适,这样就不需逐个档口跑,也不会进回不合款式的牛仔裤了。
(三)网络信息服务平台使中非贸易扩张到全国更多的企业
现在中非贸易的原始交易方式主要集中在广州, 生产出口产品的工厂主要集中广东的增城(新塘牛仔裤城)、花都(狮山皮具城)、中山(五金产品)、东莞(衣服,毛衣,鞋)、佛山(家电产品)、深圳(高科技电子产品,摩托车,汽车)等地区及城市 。我曾问尼日利亚客人需求从中国购买什么产品,他们说Every things(所有产品)。我问他们非洲没有工厂吗?他们说现在也有不少中国人到非洲投资办厂了,但还不能生产所有产品,很多产品需要从中国进口,而且都不是固定从事某方面产品的进口,可能看到什么合适的,有利润空间的,下次就改变进口计划。这种原始的交易方式的发现需求产品的过程就是:来到中国――看到许多产品――发觉非洲无法制造的或存在利润空间大的产品――洽谈购买――运回非洲。这样就会存在发现的产品只限于广州,购买的产品只局限于在广州周边的企业生产的,还有许多由于语言关系,企业偏远关系未能发觉的适合非洲进口的行业产品(例如重型机械,疫苗,其他地区的土特产等)。
如果建立了广东对非洲贸易信息集成服务平台,就可以使全国各地的企业参与到中非贸易来,全国的企业都可以在平台上推介产品,库存信息,非洲客人不断新的需求信息,使出口产品迅速扩展到各个行业,更容易开拓未被发现新的出口产品商机,打破地域的限制,把两个合适的供求者迅速通过互联网联系起来。
(四)网络信息服务平台有利于中非贸易的诚信运作
我在广州金龙盘服装外贸城开商铺期间,就经常遇到非洲客人看了样板、谈妥了价格,口头预定了一批服装,说好明天来取货,但后来又不来,使我进货回来无法销售出去,堆积造成损失。非洲客人在国际贸易中普遍信誉较差。 广东对非洲贸易信息集成服务平台可以使买卖双方对注册用户进行评价,评信用等级,电子记录着买卖双方的每一笔交易诚信程度,这样诚信度高的客户就得到更多人的信赖和交易,这就促使每个注册用户都努力去维持自己的诚信,有利于中非贸易的诚信运作。商铺对客人的订购一般要其交定金才去厂拉货,而非洲客人一般不想交定金(因为怕档口搬迁),如果采用支付宝,客人在网上用支付宝支付,款项并没有直接到商铺老板帐上,要非洲客人确认收到货物,支付宝才向相应的中国商家放行货款,这样就保证了双方的利益。
三、广东对非洲贸易信息集成服务平台的实施方案
(一)信息特色的实施方案
虽然已经有ALIBABA,TRADEKEY等外贸交易平台,但这些外贸交易平台,没有针对库存产品推广功能,而非洲又欢迎便宜的库存产品,所以广东对非洲贸易信息集成服务平台要突出推广库存产品功能,可以上传库存产品的清晰图片,买家也可以求购库存产品信息和目标价格。例如有个中文版的中国服装库存网(省略),可以让买卖双方自由信息,其服装低廉的价格(3元一件的毛衣,2元一双的鞋子)就很适合非洲客人,但其没有英文版,没能被非洲人关注。如果我们将这个中文版的中国服装库存网翻译成英文版,将其信息搬过来,放到广东对非洲贸易信息集成服务平台上,这样就可以迅速被非洲客人注意与利用。然后逐步建立电器库存,皮具库存,机械库存等等专区,这些专区的信息都是从中文版的相应库存信息网翻译过来,然后再拉拢供货商过来信息。
推出客户需求信息数据统计专栏,软件自动对客户的求购信息进行分类统计,这样就能使中国商家更好地掌握客户的各类需求动向和量比关系,更好的掌握生产适销对路的商品。
免费给各对非洲贸易的商贸城档口开网店,非洲商人,在非洲的消费者求购信息,根据非洲客人的需求信息,由工作人员及时补充相关商家、厂家信息,各用户在信息的同时可以上传图片在线交流,参与论坛讨论,询盘,每个注册客户进入自己的界面都有搜索产品,搜索企业,搜索库存,搜索需求信息,搜索商铺的关键字匹配搜索功能,还有按分类目录搜索的功能。
(二)服务特色的实施方案
广东对非洲贸易信息集成服务平台突出政府部门的权威与信誉,把非洲客人当作朋友,介绍中非贸易,免费咨询来中国贸易的各种事项,对不能来中国的客人采购发货,代看厂,代验货。对买家订单实行跟踪服务, 定单查询,一家交易不成就推荐另一家。开通国际型支付宝,买家确认货与样板一致后再放行货款。针对非洲客人在广州流动性大,上网不大方便等,还可以推出移动商务业务,在网上需求信息的非洲注册用户,如果有商家回复了供货信息,服务平台就可以以英语短信的形式发送到非洲用户注册的手机上。这样非洲客人就可以直接和各个可以提供合适产品的厂家直接联系上。
每个注册用户都可以免费注册国际型支付宝,与阿里巴巴集团创办支付宝(省略)合作。支付宝作为国内最大的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致力于为中国电子商务提供“简单、安全、快速”的在线支付解决方案。非洲客人想购买商品,直接在网上用支付宝支付,支付成功后,中国商家就立即通过空运或海运发货,非洲客户务必在收到商品后的24小时内,在支付宝上确认收到商品。确认收到商品,支付宝就放行货款,中国商家就可从自己的支付宝帐户转钱到已经绑定的自己的存折帐户。如果非洲客人收到货物却没有确认,而且又不向广东对非洲贸易信息集成服务平台投诉产品的质量,超过一个月,支付宝也会自动向相应的中国商家放行货款。如果非洲客人没有收到货物或者货物有质量问题,可以向广东对非洲贸易信息集成服务平台投诉,广东对非洲贸易信息集成服务平台可以向双方进行网上协商,要求双方在网上提交相关证据,如果证据属实,就将货款返还给非洲客人。
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国际服务贸易总体发展迅速,增长潜力巨大,日益呈现出技术化、知识密集化的趋势,FDI的重点也转向了服务业。在此背景下,我国服务贸易也获得了一定的发展,可以说机遇与挑战并存;其出口世界排名从1982年的第28位升至2008年的第5位,进口世界排名由第40位上升到第7位,可以说取得惊人的进步。同时,我国服务贸易业存在一些弊端。例如服务贸易主要集中在运输、旅游等传统服务业上,业务主要是承接国际服务外包;这就导致我国服务业比重低、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服务贸易发展的落后不仅严重制约了我国对外贸易结构的改善,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货物贸易成本上升,影响货物贸易的转型,导致我国对外贸易整体国际竞争力的下降。需要对我国服务贸易进行研究,找到相应的对策进一步提高我国服务贸易的层次,从而提高整体贸易的水平。
一、国际贸易的新特征
1.国际贸易结构高级化。经济全球化引发了各国间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调整,这种调整导致贸易结构的变化,服务贸易所占比重不断上升,服务外包成为跨国投资的主流为了应对全球市场竞争,跨国公司不断调整资源配置和公司经营战略,按照成本和收益原则剥离非核心的后勤与生产服务业务,增强了服务产品的可贸易性,服务贸易增长异军突起,服务产品的生产尤其是服务外包也成为国际投资的重要领域。服务贸易所占比重不断上升。据世贸组织统计,从1980到2003年,国际服务贸易增长速度总体上快于国际货物贸易增长速度,同期服务贸易规模从3643亿美元增加到17626亿美元,增长了3. 8倍,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己超过19%;2007年,世界服务出口占出口总额的比重为19. 4%,高于2000年的18. 8%a
2.国际贸易格局多极化。多边贸易体系与区域经贸集团既互动又斗争。区域经济一体化步伐加快2002年区域贸易组织有124个,到2006年发展为191个,年均增加16个。由于多哈谈判的失败,世贸组织推行的多边贸易自由化暂时搁浅,区域组织由于比多边贸易自由化更具有现实性和可行性,能带来更多的集团经济利益,为世人所关注,所以进展很快,区域组织内贸易和经济总量大幅增加。欧盟东扩使其经济总量增长,占世界经济总量的比重己超过美国上升为世界第一,东盟区域内经济一体化取得显著进展,对外贸易发展迅速。
3.发展中国家贸易条件恶化。(1)发展中国家战略地位弱化、国际环境恶化。在新的多极化世界中,一方面几个大国相互竞争;另一方面它们又以发展中国家作为共同的对立面。随着发展中国家战略地位的改变,其所处的国际环境进一步恶化,主要表现在:贸易集团化导致保护主义压力加大、外国投资减少、严重外债、资金外流、国际经济活动份额下降等。所有这些,都将严重制约发展中国家国内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发展。(2)与发达国家经济差距不断扩大。经济全球化极大地刺激了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进一步优化了全球资源配置,提高了规模经济效益,促进了产业结构升级,推动了全球贸易、投资及其自由化,增强了国际范围内的经济政策协调,从而推动了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世界经济总量的快速增长。世界经济总量不断增长,但各国经济差距却进一步扩大。
二、中国服务贸易应对新特征的对策
1.提高服务产品可贸易性。由于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层次低,可贸易性差,致使服务贸易的跨国流动受限,我国服务贸易处于逆差状态。就WTO服务贸易谈判来说,倾向于对因服务进口过快增长而对进口国相关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采取紧急保障措施,撤回或中止己做出的市场开放承诺。我国服务业发展落后,服务业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只有约4’096,世界平均水平为67%,发达国家平均水平超过75%,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也达52%。我国保持一定的服务贸易逆差是必然的、合理的,但服务贸易进口与出口二者不能偏废,即应保持服务贸易进出口的大体平衡,大力发展新兴服务贸易,增加服务贸易的可贸易性,促进中国的服务贸易走出去。
2.优化服务贸易结构。我国服务业产业结构不合理,发展层次较低,以劳动密集型服务业为主,这是基于具体国情和经济发展水平的现实选择。我国若想使服务业有较大发展,必须优化服务业产业结构,紧跟世界服务产业变化的步伐,在充分发挥劳动密集型服务业竞争优势的同时,分阶段、有重点地发展高层次的资本、技术密集型服务产业,不断提高我国服务贸易的技术档次。把发展的重点放在交通运输业、咨询业、信息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房地产业等与科技进步、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
3.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有机结合。我国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主要集中在旅游、建筑、计算机、运输和信息服务等,这些服务的国际市场潜力巨大。从旅游服务来说,据国家旅游局的估算,到2020年,我国入境人数将达到2. 1亿人次,国际旅游外汇收入将达580亿美元。因此,要充分发挥好这些服务部门的比较优势。应该看到,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服务部门层次不高,不能长期依赖这些部门来支撑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那样可能会陷入比较优势陷阱。要通过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打破服务业中的垄断,加快服务人才培养,在金融保险、电子商务、现代物流、设计咨询和信息服务等方面创建竞争优势,使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有效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