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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法治教育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09 15:04:43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13篇中学法治教育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中学法治教育

篇1

一、案例聚焦

2016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期间,青岛胶州市考生常升高考志愿被篡改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据警方调查证实,篡改者为其同班同学,篡改目的是增加本人被录取几率。截止8月中旬,事件的最新进展为篡改志愿的考生被公安机关以破坏计算机系统罪依法批捕。

几乎与此同时,菏泽单县也发生一起篡改同班同学高考志愿事件。不同之处是,被篡改的一共是4位同学,而篡改者与被篡改同学之间不存在竞争关系,据交代,纯属嫉妒、泄私愤,篡改者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近两年来,在全国范围内高考志愿遭篡改的事件屡见不鲜。2012年7月,商丘市高中学生苏某出于嫉妒心理,将同学高考第一志愿的大学全部删除,并在选报了另一所学校。2015年7月,山西省万荣县考生贾某高考志愿由一批A类五所院校被篡改为二批A类仅一所院校;河南周口市考生杨某的提前批军事院校志愿被改为一所二本院校;浙江萧山第二职高十多名的高考志愿被同学以恶作剧的目的篡改。2016年7月,福建漳州高职考生徐某原本填报的十个高考志愿被改的只剩第九个,其他全部消失。

上述案例中高考考生篡改志愿的行为,严重干扰了高考录取工作秩序,损害了国家教育考试公信力,使他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理应受到法律严惩。就我国目前的国情来说,高考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考生个人的发展,关系到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前途。高考的每一个工作程序都必须有严格的规则制度作为保障,从而保障考试公平,体现教育公平。此类事件频频发生,而相关考生对自身行为的严重性缺乏明确的认知,说明了目前中学法治宣传教育还存在薄弱环节,中学生的法治意识以及法治素养急需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加强中学法治教育的重要现实意义

党的十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作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2014年9月,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其中将“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作为基本原则之一,并提出“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014年10月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更加凸显,其中更是明确指出要“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2016年教育部工作要点中提出,全面加强学校法治教育, 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支持体系和评价机制。因此,加强中学生法治教育,提高知法、懂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是在当下时代背景下非常重要的一个课题。

三、中学法治教育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法治教育内容缺失,缺乏系统的法治教育体系。从中学课程的设置来看,目前的中学法治教育尚未作为基础课列入课程标准,在日常的教学中并没有规范、系统的法治教育教材,中学生所接受的法治教育知识,主要来自政治课、班会课或者思想品德课,同时,在这些课程中,相关法律内容并不集中,多以案例的方式呈现,限于基本的警示教育,学生可以接受的法治教育极为有限,而且也不够深入,不能够从法律意识方面进行教学。而且,由于法律内容在考试时一般涉及较少,不是所谓的重点、热点,所以在教学时也很难有所侧重。

(二)教育方法欠缺,不能起到有效的教育作用。目前的中学法治教育还停留在传统的课堂教学上,以单向性、填鸭式、灌输式的的教学方式为主,依赖课本较多,没有结合中学生的成长特点进行针对性教学,缺乏对社会热点法律问题的及时关注与深入解读。方法单一的教学方式势必会影响学生对法治知识的内化与领悟,学习的主动性欠缺,使得学生实际参与社会生活的意识和能力也严重不足。

(三)师资力量不强,法制教育缺少专业性。目前的中学,很少配备专业的法律教师。中学在招聘教师时,也极少会有法律专业的需求。法律专业毕业生,在就业选择上也更倾向于公务员、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等薪酬更为丰厚、发展前景更符合个人理想与公众期待的岗位。这就导致了中学的法治教育,无法专业化、深入化。仅仅靠配备兼职的法律顾问,或者由思想政治课老师甚至专业完全不相近的老师来授课,无法起到有效、系统的传播法律知识的目标。

(三)学生法治意识缺乏。中学生还处于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不够成熟、稳定,自我心理建设不够完善的阶段。目前中学法治教育的欠缺,使得学生在认识社会、解决问题时,显示出法律意识的不足,同时,对自己的切身利益与合法权益缺少足够的保护意识。以篡改他人志愿的考生为例,高考志愿填报系统的密码关系到他人将要报考的学校,而这个学校是综合了成绩、兴趣、未来发展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的结果,在某种意义上说,是将影响一生的关键。但是,仅仅是出于私利,或者嫉妒、报复,甚至恶作剧,就视他人权益于不顾,就因为对相关政策法规疏于学习,缺乏了解,导致基本的法治意识淡漠,从而触犯了相关法律规定。

四、中学法治教育应该采取的对策

(一)构建科学的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加强中学法治宣传教育需要有相对系统、完善的课程设置。2016年7月,教育部印发了《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其中明确提出将在中、高考中适当增加法治知识内容,不断改进教学评价方式,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素养和法治实践纳入学生考核评价中。目前正在全面推行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也将高考考试内容改革作为一项重要改革目标。“高考命题要围绕法治教育的目标,将中学教学中法治理念培养和法律知识教育的内容提炼、整合出来,使法治理念的考查能够贯彻到有关学科的试题中去。”①法治知识纳入升学考试,可以有效地督促学生、家长、学校重视法律、了解法律。教育相关部门应该结合中学生的知识结构、接受能力和认知特点,有针对性地设置课程、编写教材,从而在中学教育阶段有计划地架构科学、系统的法治教育体系,保证中学法治教育的实施,使学生的法治意识在一个相对完善的环境中得到有效培养。

(二)加强师资力量,提高法治教育水平。《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提出,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中小学要配备1至2名专任或兼任法治教育课教师,不具备条件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组织多校联合聘用法治教育课专任教师。法律专业毕业生因为接受过较为系统、深入的法律教育和法律训练,在实际教学中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讲授法律知识,更有权威性。对于兼任法治教育课老师,通过加强培训,不断完善相关人员的法律和法治素养,对于改善目前中学法治教育现状也将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开拓思维,创新多种法治教育途径。中学法治教育决定着国家法治建设的未来,对于依法治国有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必须要丰富法制教育途径,突破目前单一、滞后的教育方式。一是加强参与感。“要建立民主法治的教育环境,按照杜威提出的‘教育即生活’的理念,要让学生在学校中体验法治的力量,逐步形成对法治的信仰。”②可以通过自主搜集案例、制定相关校园公约、班级制度、组织法律知识竞赛等方式,使学生在实际参与的过程中对规则、权利、义务等有更直观、更明确的体会和认识。二是体现开放式。学校可以与当地法治部门加强合作,通过司法专业人士作报告的方式,使学生的法治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同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以组织学生对司法部门进行实地参观,更直观地了解法治工作。也可以邀请高校法律专业教授、专家举办校内讲座,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对法治知识的学习也会更加深入。三是重视互动性。一方面在课堂讲授中要重视互动,将枯燥的、严肃的法治知识以生动活泼的方式更好地呈现出来,有利于学生理解和接受,另一方面也要做好学校与家庭的互动交流。通过专题家长会、家庭教育辅导报告、家长调查问卷等各种方式推动学校和家长的共同交流,提高家庭法治教育水平,更好地促进中学生法治教育水平的提高。

[注释]

篇2

[中图分类号]G63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6058(2016)160069

近年来,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率不断升高。一方面由于中学生正处于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尽管生理发育已经基本成熟,但心理上仍处于“断乳期”,遇事缺乏理性判断能力,又喜好追求刺激,容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另一方面由于家长与孩子沟通较少,不太了解孩子的思想动态,学校教育又偏重于学习成绩,忽略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加上一些媒体在直接或间接地宣传暴力,导致中学生犯罪行为越来越普遍。

一、中学法治教育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1.中学法治教育存在的问题

(1)法治教育内容占教材总体比重过小

尽管现行教材中增加了法治教育内容,但与中学思想政治教材中其他内容所占比例相比,法治教育内容仍然过少。除初中教材中融入了少部分法治教育内容外,高中阶段甚至没有法治教育的独立教材。因此,法治教育无法满足当前中学生心理成长的需要。

(2)重理论、轻实践的教学方法未变

受应试教育环境的影响,中学生面临升学压力,而思想政治课又是升学考试中的一门重要学科,因此教师只能将有限的教学时间用于理论知识点的“灌输”,从而忽略了理论与实践的联系,导致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学习仅限于识记层次,而无法达到应用水平。

(3)教师法律专业知识不足

中学思想政治教师基本上是思想政治专业出身,而少有法律专业人才从事中学教育工作,这就导致思想政治教师自身法律知识不足,给法治教育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2.中学法治教育问题的成因

纵观以上问题可以看出,首先,学校作为法治教育的重要阵地,对法治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无论是教学课时安排,还是师资力量配备,都存在严重不足;其次,中学生自身法律意识薄弱,受家庭氛围的影响较大,一些家长的不法行为对孩子造成了恶劣影响;再次,社会法治教育过多关注公益效应,而忽略了学生在整个法治活动中的主体性,忽视了学生的感受,使法治教育活动演变成“公益秀”。

二、中学开展法治教育的重要性

首先,从学校角度来看,中学开展法治教育有利于构建安全校园。目前,校园暴力事件持续发生,残害师生、逞凶作恶的现象越来越多,不仅给校园文化带来了恶劣影响,也使校园安全问题受到了威胁。因此,开展中学法治教育势在必行。

其次,从家庭角度来看,中学生步入了心理成长的叛逆期,与家长的沟通存在隔阂是必然的,仅依靠道德规范的力量,已很难约束中学生的行为,还需要通过法治教育将中学生内心一些不成熟的想法杀死在摇篮里。

再次,从社会角度来看,由于未成年人犯罪率持续升高,给地区治安带来相当大的困扰,开展中学法治教育,有助于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为构建和谐社会尽一份力。

三、中学开展法治教育的措施

1.构建一体化法治教育体系

一是加大法治教育在中学思想政治教育体系中的比例。将《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三部法律的相关内容纳入中学思想政治教育体系中,从政策引导和思想教育两个层面,加强对学生的普法教育。二是根据学生心理发育程度,除思想政治课外,可适当增设法治教育的独立课程。三是配备法律专业的教师任教法治教育课程,运用这些教师的专业知识为学生打好法律知识基础。四是创新教育方法,通过多学科渗透、课外实践、普法宣传等活动,激发学生的法律知识学习兴趣,将法律知识与道德修养联系起来,鼓励学生将法律知识运用到生活实践中去。

篇3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抓好在校学生法制教育,使他们从小就学法、知法、守法和用法,树立起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意识,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关系到科教兴国战略、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教育强县的顺利实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后继的重大问题,是关系到培养什么样接班人的重大问题。

因此,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是一项紧迫的、长期的重要任务,我们要求各校要站在科教兴国、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紧紧围绕教育强县的宏伟目标,从落实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出发,在总结以前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法制教育工作纳入重要工作的议事日程,做好总体规划和分年度计划,合理安排教育内容,做到法制教育始终不断线,抓紧抓好,精心组织实施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研究、检查,针对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措施。

二、突出重点,普遍开展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我校紧密结合全县“四五”普法近期目标,把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摆上重要位置,突出“三个”重点,提出“六项要求”,全方位展开工作。

“三个重点”。一是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有关加强法制建设的指示精神、“四五”普法规划要求,以开展法制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制意识为重点,积极主动的密切配合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公检法司等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和作用,按照《若干意见》的主要内容,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二是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使学生在校期间懂得并掌握公民应知必会的基本法律常识。 以中学思想政治课教材中有关法律基本知识为基础,充分利用“四五”普法专用的《中学生法制教育读本》等普法教材,重点普及《宪法》、《国旗法》、《义务教育法》、《教育法》、《刑法》,侧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交通法规、治安条例、禁毒(烟)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法规等与青少年学生生活、成长密切相的关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同时,经常开展《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礼仪常规》的行为教育。三是系统内行政干部、教师,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不断增强法制观念,着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治校方式和治教方式的转变,深入学习、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更新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做到灵活自如的学法、用法、教法,自觉维护法制的统一与权威。

“六项要求”。一是各校必须将法制教育课程纳入德育教学和必修课计划,每周必须安排一课时法律专门课,挑选具备较高法律意识和自律品质、有较扎实和较全面的法律知识的教师任课,为确保教材的严肃性、准确性、针对性,还要求有条件的学校尽可能征订由教育部负责组织编写的普法专用教材《小学生法制教育读本》、《中学生法制教育读本》,真正做到教学有计划、学习有教材、课时有保证、任课有教师。二是充分发挥思想品德课在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不准以思想品德课、政治课取代法律专门课,在相关学科教学过程中渗透法制教育内容;同时,根据学生的年龄段和知识水平、认知能力、避免成人化和公式化。三是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依托课外活动基地开展法制教育,利用少年法庭、法律援助中心、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等社会资源加强指导与交流。四是在抓好法制教育的基础上认真制定并实施年度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落实依法治校、依法治教。通过制定各种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实行工作责任制目标管理,围绕普法、教法、执法、用法、法律监督、法律服务等环节逐步实现;依法治教,保证学校有一个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把学校工作纳入法治管理轨道;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主动协调有关部门整治学校周边环境,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切实保证师生有一个和谐、安全、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五是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法制课教师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法制课教师的授课水平。“四五”普法期间我们力争将所有法制课, 思想品德课老师轮训一遍。同时,高度重视整个教师队伍的普法教育,要求广大教职员工认真学习宪法、基本法律知识及教育专业法,增强自身的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成为学生的榜样,除学校日常法制教育外,各科教师还应结合教学进行相关的辅助教育。并把法制教育作为广大教师培训、进修或继续教育的必修课和考核的主要内容,要使全体教师在学法、守法、用法、教法等各方面都能真正做到为人师表。六是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实施了“一校一个法律明白人计划”。各校从实际需求出发,从政法机关聘请政治觉悟高、有责任感、业务精、宣讲能力强的政法干部到校兼任法制副校长和“法律明白人”,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和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共3页,当前第1页1

三、注重方法,讲求实效

学校肩负深入开展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重任,开展工作牵涉面广,难度大。因此,我们必须更新观念,注重方法,务实求效。一是在思想上实现了三个转变:转变重智轻德的错误观念,树立素质教育的新观念;转变法制教育是软任务,可轻可重的观念,树立培养“四有”新人的新观念;转变只重视学校教育,忽略家庭、社会教育的观念,树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观念。二是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身心特点进行施教。使学生初步了解一些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进行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以及安全自护教育,逐步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观念,培养他们的爱国意识、交通安全意识、环境保护意识、自我防范意识,以及分辨是

非的能力,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品德;初中重在培养和帮助学生树立自觉遵守纪律、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的行为习惯和意识,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的教育以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教育,注意禁烟和拒毒工作的落实;三是在巩固课堂教学主渠道、提高法制课质量的基础上,积极开辟多样化的第二课堂,增强学习教育效果。以互动教育为形式,组织青少年开展适合他们年龄特点的互动式法律学习活动。通过讲法律故事,举办法律讨论会、安全分析会、法律知识竞赛等主题活动,调动青少年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帮助青少年学生增强法律意识,掌握基本法律常识;结合团队工作开展青少年文明创建活动、“青少年远离”活动;建立健全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基地,定期开展法律咨询,为青少年解答学习、工作、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在开展课堂法制课教学的同时,观看法制电影、举办专题法制讲座(报告)、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征文、演讲比赛、法制宣传板报、法制图片展览、密切配合新闻媒体的法制专栏、专题、讲座等节目及法制宣传日、宣传周等多种载体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使广大青少年学生感受形象生动、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坚持学法用法的一致性,以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县进程,避免学法不用法、宣传教育与实践脱节的倾向,将法制宣传教育融入轻松、愉快的课外活动中,寓教于乐,既巩固了课堂教学成果,又培养了学生的学法积极性。以体验教育为形式,开展多种类型的法律实践活动。抓好在校青少年以课堂教育为主的法制教育的同时,组织青少年积极参与法律实践,通过到少年法庭、律师事务所、看守所、劳教所等单位观摩体验,听犯罪、犯错青少年现身说法,组织青少年开展模拟法庭、情景训练等活动,让学生扮演有关角色,从中学习掌握有关法律知识,帮助青少年深刻理解法律,促使法制观念入心入脑。以亲子双向教育为形式,开展潜移默化的家庭法律教育活动。密切家校联系,注意家庭、学校、社会教育的衔接,三方面相互补充,使青少年从多个方面接受法制观念,全面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广大教师尊重学生家长,主动与家长联系,动员家长参与到法律学习教育中来,深入社会,积极向家长宣传教育法规和科学的教育思想及方法,通过以家庭为单位,围绕法律与文化、法律与道德、法律与社会,举办重大法律知识讲座、组织讨论等多种形式的法律教育活动,使父母与子女共同建立法律信念,从内心的深层次自觉接受法律,树立法律信仰,促进整个家庭法律素质的提高。四是注意处理好四方面的关系。①处理好法律条文知识性学习与学生法制观念培养的关系。通过“法律基础”和“思想道德修养”知识的学习,指导学生懂得一个合格公民,决不是仅仅守法就满足了,还要不断进行道德修养的培养和提高,进行科学人生观的培养,促使遵纪守法、不断增强法律意识逐渐成为各中小学生的自觉行为。②处理好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关系。每学期利用年段召开家长会,交流家庭教育经验,汇报学校工作,向家长发放诸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讲话》、《不要沉湎于网吧》、《成功家教启示录》、《失败家庭警示录》等宣传材料,具体指导家长对子女进行家庭教育和法制教育,创建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③处理好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的关系。在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下不断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净化,创建良好的校园周边教育环境,为青少年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校外环境;聘请辅导员,联系关工委,请他们经常关心学生的校外表现,开展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尤其是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工作,加大对电子游戏场所和不法网吧的整治力度,为青少年学生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④处理好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各校针对问题学生特别是生活在特殊家庭中的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工作,使他们能够得到学校、班集体和师生的关怀,引导他们及时纠正缺点和改正不良的行为倾向;加强学校德育、法制工作的难点在于转化差生,因此,我们把防差转差工作纳入学校的重点工作,发动全体教师配合家庭参与,动员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普法教育与防差转差相结合,有效防止学生违法犯罪的发生。五是开展经常性的法律咨询。各校邀请政法系统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和其他专业人员,定期到学校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为青少年解答学习、工作、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建立固定的专家咨询队伍,对青少年经常面临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对咨询过程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总结。通过法律工作者应用法律武器,为权益受到侵害的青少年及时提供法律帮助和法律援助,严厉打击侵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学校在常规教育的同时,进行法制教育模式的研究,努力拓宽学生法制教育的途径,探索新路子,提高法制教育的实效。共3页,当前第2页2

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一是成立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组织、办事机构,并把这项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议程,要求各部门“年度有计划、季度有小结、每半年有动态分析、年终有总结”。二是层层签订落实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责任书,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具体措施,明确职责,完善各项制度,实行目标管理,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体制。三是学校有计划地对各班级的法制教育、普法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开拓思路、创新思维,随时发现差距找出薄弱环节,对责任制推行不力,没有完成责任制目标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将考核评议结果与目标管理、评优、年度考核奖惩挂上钩,加强对学校行政干部、教职工学法用法情况的考核,把干部群众的学法用法情况与任用、奖惩挂钩;从责任目标完成得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中发掘典型,予以表彰奖励,总结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四是把督学、督政和督法结合起来,加强对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监督检查。设立民主评议行风投诉信箱及投诉电话,直接受理社会各界对学校法制教育效能问题的投诉,并认真处理来电、来信和来访。

几年来,在在上级行政的正确领导,在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校法制教育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 一是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普遍增强,促进了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过去,部分学生对法律的认识有较大的局限性,认为法离他们很远,法律主要是管那些犯罪分子

篇4

中图分类号:G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568(2013)36-0039-02

当前,我国在中小学阶段对学生的法治文化教育上存在明显不足。初中的法律常识只能算是守法教育,并不能让学生形成正确的法律价值观念,更遑论法治精神。当然,在高中阶段的政治课程体系中,《法律与生活》校本选修课程的开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中学法治教育上的不足。下面,笔者将结合自身在开设本课程中的经验谈一点看法。

笔者把法治文化教育的内容限定为《法律与生活》,虽然不可能做到彻底的系统性,但也不是照本宣科,照搬教材内容。因为法是包罗万象的,而市面教材也完全按照大学学科要求设置,因而没有特别适合高中学生的。于是,根据生活中的热点、学生遇到的问题,笔者通过法律视野对这些问题做出了具体的、客观的回答。以下是笔者其中一个学期的教学设计:

为更好地说明笔者的设计意图,下面选其中部分内容再进行详细介绍:

第1课时主要是想让学生知道法的价值。中国人非常喜欢追求实体正义而忽视程序正义,我们的媒体对此有大量报道,而老百姓似乎也习惯了“搞大”的做法,只要存在侵权、违约等行为,受害者往往先想到的是闹事、静坐、跳楼、烧公车等手段,至于正确维权,按程序一步一步走,似乎大家都没有这个耐性。《红潮风暴》这部电影告诉了我们有时候程序比实体更重要,实体正义必须通过程序正义来实现。

第3、4、10课时主要是用视频的冲击力影响学生,使他们明白一些违法行为会带来家破人亡、不可逆转的人生后果。

针对深圳学生家庭离婚率较高,如一个50人的班级一般会有3~5个离婚家庭,笔者特意设置了第12课时――《财产千万亲情几何》,让学生了解婚姻、家庭及继承的法律问题,目的是想告诉学生父母有选择婚姻、追求幸福的权利,孩子也有选择自己认可的监护人的权利。在家庭中,孩子是三角形的一角,具有稳定的作用,因此,要学会做一个善解人意的好孩子,做家庭关系的协调剂。

……

在学生的“学”上,孩子们积极性相当高。当然,这个积极性是呈增函数形态逐渐递增的,因为刚开始笔者采取大学教授模式,发现学生状态不佳。于是,才逐渐用案例、视频导入情境,以点带面,逐渐深入,学生也终于渐入佳境,以至于最后经常互动,如模拟法庭等的开展,使法治文化的普及变得非常成功。下面是笔者的学生,罗宇豪同学对校本选修课程――《法律与生活》的学后感言:

通过这个学段《法律与生活》的学习,我觉得我对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这对我将来毕业后与社会接触,融入社会,并在社会生活中学会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将带来极大的帮助。我颇为欣赏老师认真、严谨的教学气氛,上课时不仅详细生动地为我们讲解生活中可能不能意识到的法律问题与漏洞,同时也为我们播放相关论法视频及某个法律问题上的电影。这样不仅让课堂变得活跃,同时也让我们能更加强烈地领悟到生活中法律的形式。而我对法律也越来越感兴趣,有空时,我会上网查询相关法律条文,或者在一些论坛里找寻围绕在我们身边的事物中所包含的法律因素,进一步了解更多被保护者或群体与法律权限的关系或者立法的流程,例如,如果你被虚假广告骗了,应向工商部门反映情况,保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忍气吞声,任由他人受骗让不法分子更加猖狂;假如你“拾金而昧”,数额较大而拒绝归还,会被追究相关刑事责任;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学校没有权力开除在校的学

生……所有的一些细节也许都与法律紧密相连,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在中学开设法律常识课程,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普法宣传,更是一种系统的法律启蒙教育。常规的法律教学和政治课教学一样过于抽象,因此,教师在讲授法律课程时,需要在课程设计上考虑受众的接受能力,尽量把课程设计得贴近生活实际,添加大量的互动元素,增强内容的趣味性。通过多个学期的教学实践,笔者明显感觉到学习过上述课程与没有学习上述课程的学生之间在法律认知上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大部分学生参加学习后,看待社会问题更加理性,并开始从法律角度来思考和分析各种社会现象。他们在家庭或者生活中遇到纠纷矛盾时会主动寻求法律途径,甚至给父母提供比较全面、成熟的法律建议。种种迹象表明,通过系统的法律启蒙,能够较早的提升学生的整体法律素质,为社会输送更具纪律性和法律意识的合格公民,同时也使学生具备了一定的自我保护能力。

篇5

中学生最大的特点就是学习、模仿能力强,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期,同时也是法律意识培养的重要时期,自身缺乏自制力也很容易受到不法行为的诱惑,走上违法的道路。所以培养中学生良好的法律意识,打下良好的法律基础,对他们自身今后的发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他们的素质直接关系到祖国的未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振兴。

这个阶段错误或者产生误导,将会对他们今后的人生造成很大的隐患。另一个角度来看,普法、用法是法治社会的必须条件,学生懂法,社会的法律氛围和法律的威慑力都会逐渐提高。

但是中学生的优点也是他们的薄弱之处,初中生认识水平、能力都比较低,各种问题层出不穷。其实问题的发生都是有长期隐患的,等待问题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后就为时已晚了。这与中学生法律意的培养没有受到学校、家庭、社会的重视有着直接关系。中学生的健康成长,必须加强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使中学生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得到全面的发展

一、当前在课程中出现的法治意识问题

第一,时代性不强。我国中学教育中关于法律方面的知识都是穿插在《道德与法治》的课本当中的,由于升学压力没有专门的法治教育课,专职的法律老师也没有,学生、学校对这门课程的重视程度就决定着法律知识的传授效果。一系列因素导致中学生法治意识薄弱,学法氛围不够浓厚等现状,还好目前新更改的教材已经在教学内容上进行了改进,许多法律知识不仅明确而且实用。只是教师的教授方式还有待改进,目前来看许多教师并没有真正让学生感受对法律的需求,更没有了解什么样的形式才是当前学生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这久要求教师要跟上时代的变化,跟进教材的变化,设身处地的站在学生的角度去思考,才能让法治意识培育有明显的效果。

第二,过于单一的培育途径。传统的教育方式导致对于法律知识的传授还是停留在理论灌输为主,形式化的东西过多,法律意识的培养不能只是简单的普法教育,不能停留在单纯的告诉学生有哪些法、哪种法,没有办法让学生参与或模拟参与到某种法的运用。真正的了解到法律的作用,法律的知识。学校的应试考试使得《道德与法治》中法律知识的传授比较零碎,缺乏实践的检验途径,学生单纯的背会某个法律条例,并不会在乎他有没有深入理解并且知道在哪可以运用的到。内心有没有形成对法律的信仰。

第三,应试化教育影响严重。新课程改革后,《道德与法治》课程要求在教c学的关系中,学生是主体,教师是引导者,一切的理论知识要让学生能够切身体验到,感受到。教学应当回归学生活,从学生身心发展出发,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然而当今学校教育教学深受应试教育的消极影响,一味地关注升学率,忽略了学生这个主体,忽略了学生是否需要法律常识,忽略了学生是否需要掌握法律运用能力,忽略了中学生的法律修养。法治教育本身在应试教育中的地位不高,有些法律常识不是必考点就被忽略。许多学校不管这些内容是否对学生的身心发展有多么的重要,完全毫无道理的放松了对学生法治观念方面的培养,认为学生当前在学校学习,法律的应用、法律意识的培养都是大学之后的事情,目前还顾不上这些知识的学习。

另一个客观存在的问题就是《道德与法治》的教师大部分不是法学专业出身。入职之前的专业把控不严格,没有特殊专业要求,许多初中教师从没有接受过专业的法学教育,只是凭借自己对法律的理解进行授课所以对中学生进行法律概念、原则、制度等基本知识的解读就会略显浅薄。这样有着很大的风险,如果教师本人法律知识丰富,那还可以弥补,如果教师自身就对初中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没有重视起来,教学效果一定会很差。教育教学实践中就会发现虽然有些教师意识到了法治教育不容小觑,但自身水平有限,在进行法律案例分析教学时,品德课教师描述案件本身浪费太多时间,反而将违法者所承担的法律惩罚以及对社会造成的损害一带而过,教师自己对法律知识却是一知半解,更无法对学生引起深刻的自我反省。

二、培养学生法治意识的建议

首先,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在全面建设法治社会的浪潮下,教师的责任也越来越重要,学校在招聘教师时应适当选择法学专业,一方面弥补法律人才的确实,另一方面可以培训之前不是法学专业的教师,一举两得。对于法律意识的培养,教师是培养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承担者,是第一责任人和直接推动者。只有紧跟时代要求,对于在职教师进行法律教学进修,从教师内心重视法律的作用,让教师认识到法律意识对于中学生的重要性。提升师生共同的法治文化意识努力创造为校园中每位教职员工学习法律规章制度的机会并贯穿教师学习培训始终,帮助教师知法、懂法,树立高尚的师德与法治意识相结合。每年的新晋教师中一定要有法学专业方面的毕业生,使学校教师队伍更专业化。

再次,建设高素质的法治教师队伍。法治意识培育是一项集理论与实践以及必要的政治、法律学知识于一体的涵盖范围广且具有一定综合性的工程。所以从教学承担者上下功夫是关键。第一,实行严格准入制度。在教师招聘入职环节就应当从源头上做好把关,适当加入一些有关法治意识考核的内容;第二,加强培训。不同学校应该根据自身情况,拥有一支规模相匹配的以法学为主体的教师队伍,在能够教学的同时还可以了解外界相应的法律规定变化和案例情况,对于其他教师和学生学习都有促进作用。第三,强化持续学习。教师应充分利用好课余时间不断学习法律知识,研究对初中生进行法治意识培育的有效策略,加强自身法学素养,从而更好地将已有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学生法治意识培育的实际中去。

参考文献:

[1]左勇.浅谈初中政治教学中学生法治意识培养[J].新西部(理论版),20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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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的渊源

作为美国公民教育的一部分,法治教育是顺应公民教育的发展而产生的。真正意义上的法治教育的起源是20世纪60年代的“法律学习运动”,而后经历了组织发展和课程开发时期,然后是全国推广时期,直到1975年,法治教育才作为正式课程被列入社会科课程范围。90年代,青年暴力、校园安全问题日益突出,教育者疾呼应努力在青年一代中培养积极的价值观,加强法治教育势在必行。

二、主要内容

(一)概念

美国中小学的法治教育被界定为“是一种培养非法律专业者掌握在法律、法律程序和法律体系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以及赖以建立的基本原则和价值观的教育”(1978年法治教育法案)。笔者认为,法治教育是为中小学生提供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技能和价值观,以使人们在这个充斥着法律的民主社会中有效运作和适应,做一名积极的、负责任的公民。

(二)内容

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主要是通过“公民教育”进行的,注重对学生进行权利义务的教育。美国法治教育在中小学阶段的目标和内容是不一致的。以佛罗里达州为例,在小学阶段,法治教育课程包括了数学、英文、社会学习、音乐、美术和体育,法治教育主要就是在社会学习课中穿行的。这阶段主要是以和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以及和国家相关制度的简单介绍为主要内容,难度较小,重在启发学生的兴趣,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到了中学,虽然也面临升大学的压力,但是社会学习课作为必修课之一,在整个课程里依然占有重要地位。这个阶段的法治教育主要是将法律与生活联系起来,向学生传授基本的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中学阶段法律知识的量和难度比小学有所增大。这样,与学生的年龄和心智相适应,环环相扣,有效预防犯罪,让美国的青少年立志于成为遵守法律和忠于美国政治经济制度的合格公民。

在美国,没有统一的教育制度,各州都有很大的自,法治教育也不例外。它没有统一的课程设置,但是其学科设立的基本精神却是不变的。主要围绕“法律、权力、正义、自由、平等”为基础制定具体的教学课程。有的州是作为核心课程《公民与政府》的一部分进行,有的州又是以单一课程《权利和责任》、《宪法》进行,有的州开设了专门的法治

(三)开展的基本原则

首先,法治教育要求学生积极投入自己的学习。教师鼓励学生在课堂中进行角色扮演,就法律问题发表不同的见解;让学生比较对同一个问题的几个不同判决,鼓励学生提出历史上己有判例,评价它们的作用,理解历史与社会变迁的本质。

其次,所有的法治教育计划都以对宪法、案例法和社会问题的研究为坚实的基础,因此理想的法治教育课堂是学生可以自由讨论冲突性观念的论坛。教师向学生提供不同的法律问题、各种高质量的信息,使他们能够探讨自己的法律权利和责任,面对并解决争议、讨论并分析社会问题。

第三,法治教育还要求学生积极参与适当的社会行动,主要是社区服务活动。在实践中,积极的学习、研究和社会行动紧密相联,密不可分。例如,教育者帮助学生思考公平问题,借助质询“公平是否意味着社会向每个人提供同样的教育”,深化学生对公平概念的理解。在思考自由是否包括一种教育权时,要求学生考虑财产权是否包括一种购买更好的教育的权利,如果是,则要求学生考虑自由是否会破坏作为一种社会理想的平等。在这一过程中,学生学会了如何阐明观点、决定行动。发展起所有公民都需要的终身学习技能,这包括批判性思考的能力,收集、解释并恰当地处理信息,特别是有效地参与社会生活。

三、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的特点

1978年美国制定的法治教育法案明确指出,法治教育是指“培养非法律专业者在法律、法律程序、法律制度方面的知识与技能,并掌握以其为基础的基本原则和价值观的教育”,法治教育旨在帮助学生有效应对复杂多变社会中的法律问题。以上决定了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内容丰富、注重实效的显著特征。

1、丰富性

丰富多样的课程:法治教育课程涵盖了美国中小学各个年级,主要讲授法律、公平、正义、权力、自由等核心知识。来源广泛的资源:为了增加课程资源,弥补课堂教学的不足,美国中小学都各尽所能,大力开拓社区资源,把法官、律师、检察官、警官请进课堂,使得学生们能够与一线司法从业人员直接交流,课程内容从校内拓展到了校外,从书本延伸到现实,由抽象转变为具体,极大地提高了课程内容生动性、真实性和现实性,增强了学生们的学习兴趣和问题意识。

2、实用性

课程内容注重实际:课程内容在广阔的法律理论和实践的范围内精选法律而成,例如如何读懂合同,当你被捕时如何行动,如何避免法律纠纷,如何协调有效执法权和隐私权的冲突以及如何接受法律社会功能和法律的限制。教学方法强调参与:在充分考虑到学生已有知识和经验的基础上,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为学生们提供了实践所学法律知识、技能、价值观的各种机会和舞台。在学校里开展模拟法庭活动,让同学们扮演法官、律师、检察官、证人等角色,以加深其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促进其对司法能力的锻炼;组织学生去法院观摩案件审理,让学生亲身感受法律程序的运作;鼓励学生参与社区服务,把所学知识运用于社会实践。

授课教师加强培训:与其他知识不同,法律知识具有很强的实践性。为了回应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挑战,法律需要进行更新。因此,针对讲授法律课程的中小学教师的培训项目业已成为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在培训过程中,教师的知识得到更新,技能得到提升,观念得到转变,从而有利于教师深化对法治教育理念、目的、方法、内容的理解和把握,有助于整个法治教育目标的达成。

四、法治教育的成效分析

Michael G.Jacobson在《法治教育项目的成效》一文中通过实证研究,对法律教育的实效进行了详尽的分析。

1 、Jacobson的研究假设

参加法治教育培训的学生(以下简称实验组)比控制组的学生在对法律的态度上将有重大、积极的变化;实验组比控制组在法律知识和法律观念上有显著的提升;实验组比控制组在法律知识的获取和对法律的积极态度上呈现出更高的正相关性。

2、研究方法

从纽约郊区的学校抽取106个五、六年级的学生作为研究样本的实验组,接受法治教育培训项目。从相同区域的邻近学校抽取60个学生作为对照组,两个组都具有相同的人口统计学特征,如家庭收入(平均值为16,576美元),父母受教育年限(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3.5年),父母的职业类别,住房价值,以及相似的种族(白人占97%)和性别构成(对照组女性占53%,实验组女性占46%)。抽取样本的学校在教学设备、组织结构和课程样式等方面基本相同。在抽取实验组、对照组的基础上,对实验组进行了为期6 周30个小时的法律专项课程培训,课程进度和内容如下:第一周,法律前提;第二周,法律原则;第三周,法律类型;第四周,法律执行和警察的角色;第五周,法律程序;第六周,正义、责任和惩罚。对照组则在同期开设纽约州社会学习课程。课程结束后,通过相关的量表和测试对两个组进行比较分析,得出结论。

3、研究结论

态度:态度行为量表测量结果显示,实验组的分数明显高于对照组的分数;知识:对法律知识的测试显示,实验组的分数明显高于对照组的分数;知识与态度的相关分析:研究表明,法律知识的获取和对法律的积极态度呈正相关。

以上我们从定量的角度了解了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的成效;武之璋的博文则让我们从定性的视角看到了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的威力。武之璋带着刚到美国两年的外甥女去夏威夷旅游,临走时想带一块从沙滩上捡来的珊瑚回去作纪念,他那刚上四年级的外甥女却对她说道:”Here isnational park,where everything belong to thecountry“。(这是国家公园,一切都属于国家)这令他感到羞愧,并惊讶于美国法治教育的威力。

五、对我国中小学法治教育的启示

美国的法治教育由于起步较早,因而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模式,我们应该从中吸取有益的经验,认真反思我国法治教育的薄弱之处,以期提高我国的法治教育水平,提高中小学生的法治意识,培养其成为合格的公民,适应未来社会激烈的挑战。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我国的法治教育:

1、摒弃法治教育功利化倾向,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原则

法治教育效果的产生是潜移默化的过程,是润物细无声的浸,它需要教育管理者有长远的规划,需要相关人士的不懈努力,才可以达到满意的效果。法治教育要以学生为本,而不能片面应付评估或追求一时的荣誉等。要建立起法治教育的长效机制。

2、摒弃法治教育中学生被动接受的倾向,坚持学生主体性原则

要努力避免教师的单向灌输,而要充分发挥学生的内在潜能。主体性是人所具有的本质特性,它一方面表现为人对客观世界规律自觉能动的掌握,另一方面表现为人的自觉能动的创造,集中体现为人的独立性、主动性、创造性。21世纪要求人的主体性能进一步弘扬;要求学校培养的人更具有自尊自信、自我控制、独立判断、自立自理等独立的人格,有创新意识、创造性思维能力和动手实践能力。因此,我们认为研究法治教育过程中如何发展学生的主体性,是我们的法治教育面临的主要课题。

3、摒弃教条主义倾向,坚持知行合一原则

不能只关注法律条文的死记硬背,这样只会陷入教条主义的泥坑,培养出来的学生只能是“应声虫”而没有自己的思想。要充分提高学生参与实践的能力,处理好知和行的关系,知和行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知为行提供理论指导,而知在行中得到了修正。

4、摒弃法治教育知识化倾向,坚持实践化原则

法治教育知识化虽然有利于学生对法学基础知识系统学习和掌握,可以使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和认知程度在短时间内得到较大提高。但也存在一个难以弥补的缺陷,那就是易陷入“法条主义”的泥潭之中,把法治教育简单地看作是一种法律条文的传播和强记,从而忽视对学生的法律精神、法治理念的塑造,显然,众多法学知识的讲解其实只是对具体法条的阐释,回答的是“是什么”的问题,若对法条背后法律的价值意蕴没有着力去引导,也就无法回答“为什么”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在实践中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真正领会法律条文的真正含义。

5、摒弃法治教育形式化倾向,坚持实效性原则

应注意避免形式主义,彻底根除利用学校法治教育“做”宣传、走形式的作法,积极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适合不同兴趣爱好学生的法律实践活动,把理论知识融合到学生日常生活环境中去,让理论知识与具体实践活动相互紧密结合,加强学校法治教育的有效性。避免假大空,真正让法治教育回归学生的生活世界,切实提高法治教育的实效性。(作者单位:长沙市工读学校)

参考文献:

[1] 刘咏梅.美国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特点及其启示[J].中国青年研究,2005年.

[2] 谢佑平.王永杰.多元视野下的美国青少年法治教育:途径、策略及启示[J].青少年犯罪问题,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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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强化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为重点,以培养中小学生法律意识,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养成守法习惯,提高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为核心,以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为目标,推动我省基础教育又好又快发展,为全面实施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奠定坚实基础,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活动主题

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

三、目标任务

以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为总要求,通过在全省中小学进行“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使广大青少年学生遵守法律,崇尚法律,培养和造就一代新人。

(一)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学习宣传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要不断丰富学校法制教育的内容,创新法制教育的形式和手段,提高法制教育质量与效果,全面完成“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要通过会议、文件、广播、电视及报告会、演讲会、讨论会、主题班(队)会等各种形式,充分利用校园网、校报、板报、专栏等宣传阵地,广泛深入地宣传《宪法》、《教育法》、《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提高学习宣传效率。使广大学生在学习宣传法律知识的过程中,深刻理解和领会到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重要性,自觉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勇于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二)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做到法制教育课计划、师资、课时、教材“四落实”。各级各类中小学校都要开设法制教育课,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并要逐步将法制教育的内容列入中小学考试的范畴。要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的教育作用,特别是要在思品、政治、语文、历史、综合教育等课堂教学中,科学合理的渗透法制教育。课堂教学要注重学生法制教育的针对性、互动性、趣味性和感染力。在此基础上,法制教育还要努力做到“三个结合”,即法制教育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相结合,与学校的德育工作相结合,与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立体式教育网络相结合。

(三)积极组织征文比赛活动。征文比赛是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一个有效载体。省上将在今年上半年举行全省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征文比赛活动。征文以“争做遵纪守法小公民”为主题(题目自定),内容要紧扣法律知识,并贴切实际,贴近生活,体现学生的思维和写作特点。字数一般在800-1500之间。

征文比赛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年2月份到8月份,为市、县(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深入开展法制学习宣传、积极撰文、推荐上报阶段。各市推荐上报参赛征文:小学30篇,中学20篇。

第二阶段:9月份为省上统一评选,表彰阶段。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参赛征文进行认真评选,拟评出一等奖30名,二等奖60名,三等奖100名。同时,对市、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评出优秀组织奖,并通过媒体公布和表彰。

为便于各地各校开展好法制宣传教育年活动,组织好征文比赛,、教育部、司法部联合组织有关专家编写的《法制教育》读本(分为小学低年级版,小学高年级版,初中版,高中版),作为推荐用书。请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与当地新华书店联系征订。

(四)继续抓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各地各校要认真总结“五五”普法以来,开展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的做法、经验,继续抓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年底,省教育厅将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的基础上,通过抽验,审定一批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

(五)积极开展“知心律师进校园”活动。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团委、司法等部门,开展“知心律师进校园”活动,努力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六)搞好“五五”普法督导检查与验收,全面完成规划任务。今年是完成“五五”普法规划的最后一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上半年要逐级开展督导检查活动。下半年要对“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省教育厅将从10月起对各地“五五”普法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与验收。

四、活动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各地各中小学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年”活动的重大意义,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充分调动中小学生和教师的积极性,满腔热情地投入到“法制宣传教育年”活动中去。

(二)组织实施阶段。各地各校根据活动方案,结合工作实际,按计划、分步骤精心组织实施各项活动,认真扎实开展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检查评估阶段。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自查自评,将“法制宣传教育年”活动的工作经验和成效,与完成“五五”普法规划总结紧密结合,形成专题报告报送省教育厅。

(四)总结表彰阶段。省教育厅根据“法制宣传教育年”活动开展情况及检查评估结果,结合完成“五五”普法规划工作,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总结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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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教学中思想政治教育观的融入实质上是连接法律基础教学、法律问题和道德问题的纽带。法律基础和思想道德修养并不能单纯分开讲述,只有二者充分结合起来,内容相辅相成,才能充分体现法律和思政的力量。

一、法律基础教学中思想政治教育整体观贯彻的作用

现阶段我国大部分中专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中依然存在较大问题。首先,尽管现阶段普法工作进行的如火如荼,但是大部分中专生价值观、世界观以及人生观等受到外界影响较大,对法律基础课程认知度降低。而且,长期以来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时效性偏低,使学生丧失兴趣。究其本质而言,大部分教师在进行教学过程中始终将法律基础和思政教育分割开来,机械地进行思政教育和法律基础教授。而二者的分开使得很多内容无法有机结合,产生一种教学生硬的问题。所以,法律基础教学中思想政治教育整体观的贯彻是将法律基础的内容进行思想政治引导,将二者充分融合,构建一个法律教育和思政教育的渗透体系。而且,法律基础教学中思想政治整体观的贯彻还能充分凸显学校”树德育人“的一种教学理念。贯彻于法律基础教学中的思想政治整体观还促进了法律基础教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严谨性。另一方面,任何一门课程的教育教学往往都能渗透思想政治,这是思想政治教育整体观的一种实践体现。在传统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仅仅是将教学当做一种知识传递,进而忽视了教学过程中学生思政教育的内容。法律基础教学中思想政治教育整体观的贯彻保障了法律基础和思想政治的相互融合,能够为学生构建正确三观奠定良好基础。而且,将法律基础这门课程中贯彻思政教育,也能从根源上为学生德育认知能力培养保驾护航。

二、法律基础教学中思想政治教育整体观贯穿的注意事项

(一)牢固把握思想政治教育主导问题

法律基础教学中思想政治教育整体观的贯彻本质上就是将思政教育作为一种主导观念放在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这就要求法律基础课程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树立起牢固的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始终保持教学过程中思政教育的主导作用。所以,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必须将思政教育贯彻其中,切勿出现为了所谓的遵循学生教学主体而放弃思政教育的情况。主导意识实际上是一种“灌输”意识,而这种“灌输”意识恰恰是教师身负育人重任的体现,更是一种对待教学尊重的体现。长期实践证明,在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最受学生喜爱和欢迎的教师往往是牢固把把握思政教育主导的教师。这是因为思政教育直接影响着法律基础教学的实际效果。与此同时,教师应当在教学中以思政为主导,将学生作为主体,将社会作为载体,形成一种全方位、立体化的法律基础教学思想政治教育整体观的贯彻。例如,在法律基础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充分调动社会资源,让学生在社会中感受自身责任感,培养自身良好情操,为法律基础教学解决实际问题做好准备。

(二)加强教材内容的思政教育渗透

教材是法律基础课程开展的堡垒,也是基础内容。由于传统法律教育教学强调了职业态度、专业法律知识教学和社会哲学等内容,忽略了思想政治整体观的实际作用。因此,法律基础教材必须结合起现阶段法律基础理论知识的发展前沿,融入相应和学生息息相关的网络道德法律法治、生态道德法律法治、经济道德法律法治以及婚姻道德法律法治等内容,构建一个较为全面的思政教育的法律基础教学内容。例如,在经济道德法律法治的教材内容中,教师可以将公平竞争意识教育、合同法内容、职业道德内容、诚信教育内容以及劳动法等内容融入。因为这些都与学生未来走上社会有很大联系,学生的接受度也会较高。同时,辅以案例教学法和模拟法庭等,让学生真切体会法律环境,最终达到道德素养培养和法律知识学习的双重目的。

(三)加强法律和道德的融合

法律基础和思想政治教育两门课程应当科学合理地合并为一门课程。法律是最本质上的一种最低道德水平,也是一种规范社会行为的基础。所以,通过法律基础课程和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的融合,可以让法律和道德融合更为顺利,也能真正培养奉公守法、护法知法的合格中专生。说到底,中专法律基础课程教育教学就是一种法律意识的培养。但是在这一过程中,还是需要将条文教育作为法律意识培养的基础。而单纯条文教育又不能让学生彻底明白法律本质。所以,以思想政治教育观贯彻为纽带,帮助法律教学过程中让学生真正明白法律、个人、社会的关系也极为重要。例如,在法律课程教学过程中,可以以思政教育观为基础,建立科学合理的法律课程教学成果评估机制,针对学生法律素养进行综合评估。抑或在案例教学中运用法律知识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使二者相互渗透。

三、结语

法律基础课的教育目的并不只是让学生了解法律知识或者法律条文,其更是展现法律道德思想内涵,培养法律素养的重要课程。因此,在法律基础教学中贯彻思想政治教育观一定要抓住思政教育主导观念,充分体现思政教育价值,达到培养合格的,遵纪守法和道德素养较高的中专生的教育目标。

作者:李明伟 单位:甘肃省山丹培黎学校

参考文献:

[1]祁志钢.论法律教学的道德与价值引导作用[J].社科纵横,2013(1):13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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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教学一线的初中政治教师,让学生成为一位知法、守法、用法的公民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下面我就结合教学实际谈谈对学生渗透法制教育的具体做法,与各位同仁共勉。

第一、身为政治老师的我们,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

政治教师必须明白:要成为政治课堂法制教育渗透的传播者,自己必须具备有较高的法律意识和较强的法制观念,掌握较多的法律、法规知识。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完成政治课堂法制教育渗透的任务。因此,政治老师平时首先要自觉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尤其是与教材内容相关的法律条文。其次,要加大教研力度。只有自己先懂法,才能在教学中结合思想政治课的特点制定出课堂法制渗透教育的计划,才能在平时的学习和生活中渗透法律知识给学生。

第二、创新思想政治课的教学形式,在激发学生兴趣上下功夫。

提高青少年参加法制教育的兴趣,必须紧密结合学生的现实思想,运用发生在“身边”的案例,深入浅出,以案说法,以法治理,以德育人,把法与德讲到青少年的内心深处。我在教学中力求形式新颖,运用“法制园地”“法治现场”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创建青少年维权活动。同时开展“模拟法庭”教育,让青少年自己扮演“法官和当事人”,在法制实践中提高青少年法律素养,树立正气,改掉恶习,分清“真、善、美”,提高思想认识,在直观的法制娱乐中得到教育,受到启发,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第三、积极挖掘与教材内容相符的法制生活素材,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1.结合时政,加深学生对法制知识的理解。

思想政治课的灵魂在于其鲜活的时代性,教师在课堂上应该结合时政热点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这样学生不仅可以体验生活,关注社会万象,也可以提高认知、辨别、判断、参与社会的能力。这就要求教师与时俱过,关心国内外时政热点,并适当地引导学生联系课本知识来分析时事。例如,在讲到《消费者合法权益》时,我引用“地沟油”这一事件,帮助学生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培养学生法律意识,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懂得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创设情境,让学生积极参与法制教育。

创设情境教学能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使学生提高自主学习和自主探究的能力,进一步达到教与学的和谐统一。在教学中,设置适当的情境,引起学生的情感共鸣,从而获得最佳的教学效果。例如在讲到 “依法纳税”时,创设情景引入一些企业和明星的偷漏税行为,帮助学生树立纳税人意识,懂得依法纳税是公民应尽的基本义务,偷漏税行为是可耻的,要受到法律处罚。向学生普及税法的有关知识,让学生懂得纳税人的义务和权利,教育学生以后要主动、自觉依法纳税,树立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3.联系实际,让“法”融入学生心中。

政治课堂法制教育的渗透,如能联系学生生活的实际,将所见所闻,发生在身边的小事,结合相关的法律进行有机的渗透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学生明白“法制源于生活,寓于生活,用于生活”的道理,必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教育效果。

如在讲到《违法行为》这一课时,我采用实例分析的方法让学生讨论后再得出结论。课堂上教师向学生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某人偷了一辆电动车想要低价出售,而你正需要一辆电动车,你是买还是不买?教师的话音刚落就有同学说:“便宜东西干嘛不买?!”有的说:“偷来的东西不能买,买了就是帮助小偷销赃。”双方各持己见,争论不休。教师见时机已经成熟便出示相关的法律条文:“《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明知是赃物而购买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因为明知是赃物而购买的行为,直接帮助了犯罪分子逃脱罪责或得到非法利益,干扰了司法机关查处赃物,给社会带来危害,属违法行为,因而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样一来,同学们都明白了购买赃物是违法行为,纷纷表示不能贪图便宜购买赃物,而且表示如果发现别人有销赃的行为要举报到有关部门。就这样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法律知识深入到每个学生的心里,取得了较好的教育效果。

第四、充分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以扩阔学生学法的空间。

在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教学的手段也不断更新。课堂教学中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能及时地、广泛地了解各种信息,同时也能适时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鼓励学生积极收看、收听涉法影视、广播节目,在图文并茂,声色俱佳、动静结合的立体型、多感官的具体法律情景中学法、悟情、导行,为中学生的法制教育开拓更广阔的空间。

第五、鼓励学生参与课前的预习工作,充分调动学生的自主性和积极性。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政治老师要尽可能地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社会实践,让学生由被动变为主动学习。在上“的危害”前,我提出有关要求,提前布置学生分组搜索、寻找与教材相关法律内容、文章、图片、实物等,然后让学生精挑细选把它们展示在班里,如此对学生开展“崇尚科学,反对”的活动,鼓励学生学习科学,相信科学,反对,珍惜生命,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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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3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16-0229-03

依法治国,是我们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国家建设不仅需要完善的法律制度和体系,更需要公民懂法、遵法、守法。为了解中学生(高中生)法律意识与教育状况,我们以开展社会综合素质实践为目的,组成高中生法律意识与教育调查小组,对武汉市一些高中在校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与分析,以期为青少年法治教育提供可以借鉴的第一手材料和数据,并结合我们的观察与思考,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对策。

一、调查的基本情况

2015年6~11月,调查小组以高一、高二、高三学生为对象,问卷内容分为37个类别,重点对法律意识、学习兴趣、安全观念、法治信仰、知法守法和运用法律的综合能力,通过随机抽样方式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调查。共发放问卷400份,回收368份,收回率为92%,其中男生占40%,女生占60%。经对调查结果统计和分析,总的看,近些年教育部门和高中学校,认真落实国家普法教育规划和要求,结合教育和教学实际,开展了一系列普法教育,促使广大学生进一步熟悉和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树立法律意识和法治信仰,培养法治思维和法治精神,较好地取得了政府、社会与家长们都认可的成果。然而,调查也发现有些学生在对法律知识掌握、接受和运用的程度方面,尚有欠缺和有待完善的地方。

二、中学生(高中)法治意识和教育的总体现状

1.高中生学法知法兴趣比较浓厚,但普法教育途径方式有待拓展。在依法治国方略和理念的引领下,高中生学法懂法求知欲普遍比较强烈。这表现在“您希望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吗”的问题回答中,“非常希望”的高达71.91%,“无所谓,保持现状挺好”的有23.6%,“不希望、毫无意义”仅占4.49%。说明大多数人不仅有法治教育的个体愿望,而且认为对自己走向社会和未来发展非常必要。从他们对“您认为法律对自己用处大吗?”的回答得到了佐证,其中有74.86%的人认为法律对自己很有用处,只有13.13%的人认为对自己用处不大,另外12.01%的说“不清楚”。从这两组数据看出,大多数人已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并成为共识。

那么哪些法律最为同学们所关心关注?调查发现主要还是对未成年人保护、教育、交通、环境等,关注度相应高些(见表1)。

同学们不仅热心学习法律法规,而且积极投身于普法宣传和力所能及的法律行动,其中有24.18%受访者参与了普法宣传活动,8.37%参与了法律知识竞赛,7.44%协助过维护交通治安,14.88%举报了违法违纪事件,其他也有45.12%,体现了高中生可贵的社会道义与法治正义精神。他们又是通过哪些途径来学习了解自己所需要的法律知识呢?调查显示通过媒体28.55%,报刊杂志20.63%,教师25.55%,家长12.16%,同学4.78%,其他途径8.33%。看来各类媒体报刊发挥着强有力的作用,这应引起有关部门和媒体人的高度重视,关注做好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和引导。但另一方面,由于高中生面临比较大的高考压力,大多数学生不能够或者没有精力主动地从媒体报刊中获得系统的法律知识。当问起“您是否有观看法制节目、报刊的习惯”时,回答“没有”的学生占17.08%,“偶尔”的占66.12%,能够经常持续的学生才占16.8%。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缺憾!因为高中生通过电视媒体报刊这种最直观、最现代的方式获得的法律知识占了较大的比例(49.18%),约是学校教师(25.55%)的2倍,但接受的方式却是被动的。当然,学校还是普法育人的主阵地,毕竟通过媒体报刊获得的法律知识都是零星的、点滴的、不系统的,真正地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还需要有关部门和学校进行统一、系统的教育。所以,是不是可以考虑把传统的学习教育方式与现代的多媒体教育途径有机结合起来呢?

2.对依法治国认同感很高,但对司法部门如何做到公正性有疑虑。高中生对依法治国的认同度也是我们关注的重要问题。问卷中设计了一个直接的问题,“您对‘依法治国’的方略认同吗?”大家回答是让我们惊喜的,十分认同的有68.07%,比较认同的有24.65%,不认同的只有7.28%。法治是一种治理国家和社会管理的机制,也是一种社会和人类活动的方式,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秩序稳定、和谐的社会。有了对法治的认同,对法律的敬畏,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并成为行动和追求,这如同“扣扣子”,扣好了“第一个扣子”,就能够为依法治国做贡献。

对于法律和法治的功能,高中生既看到法律和法治的现实意义,也表现出对现实社会中存在某些问题的疑虑。比如说在问到“您认为法律的最主要的作用是什么?”时,回答“保护公民权利”占76.32%,“惩罚违法犯罪”占13.09%,“规定公民义务”占5.02%,其他占5.57%。固然法律是保护公民权利的,但同时也规定了公民的义务和责任,权利与义务相辅相成。只强调法律保护公民而忽视所承担的责任义务,这对法律的理解多少有一些偏颇。另一个当提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生活中能保证吗?”时,大家的回答同样令人愕然:“能、可以做到”的只占16.81%,而“怀疑、做不到”的占39.5%,认为“取决与司法部门公正性”的占43.69%。从这来看,既凝聚着高中生对公检法等部门抱有改进的极大期望,同时也说明了大家对法治公正性持有怀疑的态度。这样的情绪和观念,久而久之可能会干扰中学生对依法治国方略的正确理解和深刻认识,甚至影响今后的法治信仰和人生成长,理应注意教育。

在普法教育熏陶下,大多数高中生养成了自觉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习惯。同时,在一定情况下,也能够敢于站出来理直气壮地捍卫法律的尊严,诸多媒体时常可以看到见义勇为的事例。这一点,在下面两组问题的调查中显得特别突出。在问及“发现有人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利益时您会怎么做?”(见图1)

由此可见,同学们具有护卫法律神圣、保卫国家利益、维护社会安定的信心和勇气,体现了大义凛然的担当和责任。这在对“只要不危害自己的利益,看到违法犯罪也不要管”的看法时,其回答一样倍感欣悦。认为“正确”的只占8.12%,“错误”占了73.11%。不过还有18.77%的人回应“不知道该怎样做”,这或多或少表明少数人对社会现实的一种逃避,值得社会深思。

3.保护自身安全意识参差不一,但遇到具体侵害时尚能依法维权。调查发现,当今高中生对自己合法权益的关注度可以说参差不一,并且表露出有不知如何依法维护的困惑和无奈。请看“您对自身合法权益关注度”时的回答(见图2)。

再看看对另外两个问题的回答:在平时的生活中,“您是否注意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时,回应经常的只占14.25%,很少的占了50.41%,没有的占了35.34%。“您对维权的途径是否熟悉?”时,回答也不甚满意。“不太熟悉”占47.95%,“基本熟悉”占43.83%,“很熟悉”仅占8.22%。值得欣慰的是,一旦真正遇到具体事情和侵害时,大多数高中生还是能够理性对待。比如当问到“您遇到侵犯自己权利的时候,您的解决方法会是什么?”时,回答“忍过去”占8.81%,“及时向老师反映”占14.65%,“向家长反映”占48.37%,“向司法机关求助”16.9%,其他占11.27%,绝大多数同学能够通过有关途径依法维护。当遇到了“放学回去发现屋里乱成一团,觉得是家里进小偷了,你会怎样?”时,回答“先收拾家里看被偷了哪些东西的”只有12.01%,“保护好现场打110报警”占64.81%,“打电话告诉家长”占23.18%,说明大多数同学都有依法办事、保护现场留存证据的法律意识。

4.懂法守法的自觉性虽然较高,但抓好宪法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是法治意识的根本反映。高中生通过参加校内外普法教育,在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上都有较大的进步,取得了一定的收获。但是对于《宪法》及其生活中的法律知识,也有相当比例的学生尚没有弄清楚,说明法治的根基不够牢固。比如说“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了解吗”的回答,满意比例显然不很高。非常了解只占7.14%,部分了解30.77%,有一点了解50%,一点也不了解还有12.09%,说明抓好宪法的教育还任重而道远。

特别是有些问题,必须引起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高度重视和关注。比如在问到“每个适龄公民是否都有当兵服役的义务?”时,回答“是”占46.63%,“不是”占42.13%,“不知道”占11.24%。我国《宪法》和《兵役法》规定,依照法律服兵役、保祖国是每一个适龄公民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职责。然而随着社会发展和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认为当兵吃亏,拒绝、逃避服兵役的现象屡见不鲜。在网上就有“我到了服兵役的年龄,想知道怎样能逃避”的帖子,看后着实令人深思。的确,我们这个时代“英雄主义”情结和“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的壮志已经开始被人们淡忘了,这是我们国家与民族需要关注的大问题。又如关于“知道网络方面法律规定吗”时,回答“知道的多”的占28.77%,“不多”的占60.55%,“不知道”的占10.68%。这个比率可谓很大。网络作为新兴媒体,其中的一些不良信息,对青少年健康成长危害极大,甚至于有的人沉溺于里边无法自拔。作为高中生,正处在明辨是非的徘徊期,提高对不良信息的辨析能力,积极从中吸取正能量,是同学们急需解决的问题,也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加以引导。

三、进一步加强中学生(高中)法治教育的思考

中学生(高中)正处于由学校走向社会的前沿阵地,再联系现实社会看,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违法乱纪的行为逐年递增,尤其是校园暴力或恶性施暴事件频频见诸媒体。如不久前贵州15岁中学生被同学围殴致死,江西永新一个女中学生逼同学下跪、脚踹、掌掴,湖南邵东一个高中生在办公室杀害老师,湖北武当山一个中学生用钢棍暴打同学,等等。这些违法犯罪苗头和迹象的产生,主要原因就是有的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目无法纪,个别已处于家庭、学校、社会监管不力的状态,接近于触及犯罪的红线。针对调查发现和现实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进一步加强中学生(高中)法治教育。

1.有关部门大力推行联动机制。重视和抓好高中生法治教育意义重大,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整个教育工作的实际,注意做好统筹安排和顶层设计;司法部门要结合全社会普法工作,针对这个特殊年龄段的学生做好法治教育的规划和指导,组织公检法干部和律师进校入班担任兼职法治校长和班主任,有的放矢地做好普法工作。最终,建立起部门联动、互为负责的体制,并确保法治教育责任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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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一些中小学教师自身法制观念淡薄,在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和实施学生管理工作的过程中,甚至出现了与法制教育的宗旨相对峙的教师“教育犯法”现象,如罚抄作业、罚站、取消午休、站办公室、放学晚回家等惩戒方式。不少人认为,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只是学校有这方面的教育任务,社会、家庭不需承担太多的责任。在教育管理中由于缺乏合力,学校、家庭、社会的教育不能有机结合,许多家长对在校生往往把希望寄托在学校,很少对自己子女进行有效教育。而不少家长的脑中还保留封建时代的“万般皆下品,唯有独书高”的思想,对法制教育并不重视。此外,由于市场经济的负面作用,部分地区社会不良风气盛行,没有营造出有利于学生成长的文化环境。学校管不了,家庭管不好,社会环境的约束力量有限,因此,造成法制教育脱节、死角现实突出。只靠学校和老师在那里演独角戏,没有形成教育合力,必定造成教育效果低下。

中小学法制教育开展必须坚持的原则

要坚持素质教育的方向性原则。学校教育是学生法制教育进行的主要场所,教职工对学生的培养教育负有重大的责任。然而,由于应试教育的影响,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如同思想政治课程一样,时冷时热,不能很好地贯彻落实。应试教育在我国有着漫长的历史,片面追求升学率依然是当前普遍存在的问题,升学率高低成为评价学校教育效果优劣,教师教学工作能力强弱的唯一标准。对于学生的法制教育,学校领导不够重视,教师积极性不高。《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提出“学校教育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为坚持全面育人指明了方向。要解决学校教育中存在的“唱的是素质教育的调,走的是应试教育的路”问题,必须从观念到实践上,坚持素质教育的方向,建立科学的、行之有效的教育评价体系,着眼于每一位受教育者,德育智育并重,成才与成人相结合,关注学生全面发展,造就社会主义各行各业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

要坚持全面规划性原则中学开展法制教育要做到把法制教育作为必修课,贯穿于中学教育的全过程,落实在教学、管理、后勤服务的各个环节上。进一步完善法制教育体系,建立以学校教育为核心,涉及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点连线”的法制教育网络,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确保法制教育取得更大的成效。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对不同学龄段的学生设定不同的教育目标,循序渐进,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正确的理论来源于实践,并服务于社会发展,接受社会实践检验。中学生接受法制教育,获取法律知识,由被动接受到自主行为,也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课内课外相结合。学校法制教育要克服照本宣科、满堂灌、满足于讲授书本知识的倾向。学生需要的是情感体验,通过实践,丰富和充实人的内心世界。因此,无论是课内还是课外,都应注意结合社会生活中的案例,注重以案释法,引导学生用学到的法律知识去剖析,从实践中学法,从学生自己的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做起,遵守班规校纪,时刻检点自己的行为,促进良好班风校风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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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发展与就业报告》提出中职毕业生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产业大军中的技能人才队伍的重要力量,在肯定了中职毕业生高就业率的同时,也指出中职学校学生的青春期的逆反心理强,易受外界干扰,教育难度大。另有学者统计,当前我国中职生有违法倾向(如强行索要、任意殴打他人等)的约占28%,有厌学倾向的约占42%,其他不良行为的约占15%,问题学生中女生占19%,此外还有部分学生与社会无业人员往来密切。由此统计可以看出,年龄相对较小的中职生由于社会阅历浅和经历少的原因,对法律的理解和认识还不太清楚,因此,笔者认为相对于高校学生来说,更有必要加强对中职生的法律教育。中职学校学生的法律课程是必修课,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旨在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社会主义的法治意识。笔者在中职学校从事教学工作,连续多年担任《职业道德和法律》的授课工作,在工作中深刻地体会到中职学校学生普遍存在着法律意识比较单薄,法律知识比较匮乏,法律修养需要提高等一系列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解释:一是因为法律课程多为考察课,相对于专业课来说,不能够引起学生足够的重视,基于此,中职学校学生不可能有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二是中职学校法律课程的课时有限,如笔者担任的《职业道德和法律》课程,仅仅在第二学期开设此门课程,并且最多仅有30多节的课时,而据笔者了解的情况,其他中职学校的法律基础课程也大多如此。鉴于此,中职学校学生在有限的课时中获得的知识也是有限的;三是中职学校的重要培养目标即为具备过硬的专业技能,这样就会造成学生对于专业实践课的重视,忽视了必修的法律基础课,学校的忽视、片面追求专业技能指标,客观上也会导致中职学校学生法律知识的薄弱。在我国中职学校教学要求和教学实践中,法律教育从属于德育教育,在很多中职学校中,法律教育仅仅是德育教育的一个补充,在整个思想政治工作中,德育教育占了相当一部分。当然,德育教育和法律教育有着必然的联系,但是将法律教育认定为德育教育的补充,这样的定位是不恰当的。中职学校将法律教育认定为思想政治教育中无足轻重的部分,从根本上导致了中职学校学生的法律认识淡薄,从而造成更多的违法违纪行为。笔者认为,中职学校应当将法律教育与德育教育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采用两者相结合的方式,从思想和行为等方面共同培养塑造合格的中职学校学生。

二、中职学校法律教学的经验及问题分析

2008年12月教育部颁布了《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教学大纲》,其中明确指出:“要综合采用学生主体参与的启发式、讨论式、合作探究式等多种教学方式。尽量采用案例教学的方法,注重运用在做中学的实践方法。”鉴于此,笔者在进行《职业道德和法律》的授课过程中尽量采用案例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法。但是在讲授过程中,笔者发现在职业道德这部分,可以生动地运用课堂互动,达到良好的效果,在法律教学这一部分,既要使得学生能够掌握枯燥的知识,又能够丰富课堂的形式,深入问题分析,笔者认为一直是一个难题。在最近的教学过程中,笔者运用案例讨论这种形式,比如在讲到法律犯罪这一部分的时候,笔者给学生展示了前几年影响较大的《许霆案》的视频,接着提出了问题:

(1)分析许霆是犯罪行为吗?还是一般违法行为?

(2)你认为法律怎样制裁许霆的行为?

(3)你从许霆案当中得到了怎样的启示?使得学生在直观地感受的同时,接着采取分组课堂讨论的形式,讨论此案件触犯的相关法律,达到了良好的课堂效果。笔者在教学过程中,发现存在的几点问题:首先是针对与中职学校学生的特点,仅仅采用单一的讲授方式,课堂效果不好,并且学生的接受能力有限。其次是法律教学内容的单一性。学生本来对枯燥的教条的法律知识就容易产生抗拒,而目前大多数中职学校的法律教学内容仅仅是课本上的内容,起不到应用的效果。再次是对于中职学校来说,认为德育教育和法律教育这种基础公共课的重要性远远不及专业课。

三、对中职学校法律教学的思考

针对上文所分析的中职学校学生学习法律的必要性、中职学校法律教学薄弱的现状、笔者在中职学校法律教学的经验及中职学校法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应当对中职学校学生法律教学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一)法律教学方法的多样性和实践性对中职学校学生进行法律教育不能仅仅依靠语言的论辩及教条式的灌输,应该结合中职学校学生的特点,深入浅出地采用多种教学方式使得学生接受并且运用法律。在教学方式上,教师可以采用多媒体等形式,大量运用图片、视频等教学手段改变枯燥无味的法律课堂,尽可能让中职学校的学生在直观的教学过程中学习遵守法律。并且,基础法律的教学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学科,鉴于中职学校学生的特点,教师可以采用启发式教学、课堂模拟案例、课堂互动使得学生成为课堂的主体,鼓励学生通过实践找到答案。多样性和实践性的教学方法不仅可以增加老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更加可以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对于法律的认知与遵守态度。笔者认为在进行案例教学时,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一是精选案例,有代表性的案例是案例教学法的核心,教师在选择案例时一定要选择热点的时政问题,而不拘泥于教材,这样具有深刻的启发性,使得学生在讨论结束后能够进行积极地反思和掌握相关的法律要点。二是呈现案例,教师要采用正确的方式将案例呈现给学生,如多媒体形式、学生表演、教师描述等激发学生兴趣的方式。三是讨论案例,讨论案例时教师要采取适当的引导方式,引导学生进入案例情景,将案例的内容与法律观点联系起来,组织学生进行创造性地进行探讨实践。四是总结评述,案例教学的核心在于案例的总结评述,此部分将整个案例进行综合和升华,促使学生调整视角,开阔视野。

(二)法律教学内容的改革根据上文的分析,目前中职学校法律教学的困境之一就是法律教育依附于德育教育,决定了中职院校学生的法律教育具有充满政治色彩的思想教育。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现代社会,必备的法律素质,成为学生立足社会的必备素质。所以,在法律教学内容中可以选择热点的社会案例与基本的法律条文相结合的方式,比如最近频发的谎称飞机上有炸弹,迫使飞机降落事件,在这些事件中,航空公司和乘客都遭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失。在此类案件中,谎报人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1条之一的规定,应以编造恐怖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这样既激发了学生学法的兴趣,也提高了学生的法律素质。另外,在制定中职学校的法律教学内容中,有两点需要我们注意:一是中职学校法律教学的开展并不是将学生培养成精通法律的人才,而是让学生把握生活中的相关法律知识,自觉形成高水平的法律意识,达到社会对于中职学校学生法律素质的要求;二是因为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因此中职学校应根据本校的需要制定适合的法律教育课程,尤其是制定适合中职学校学生特点的法律教学内容,深入浅出、不枯燥、不乏味,最后达到教育学生的目的。

(三)创造法律意识培养的环境笔者认为,中职学校学生法律教育不能仅仅依靠课堂上教师讲授的内容,对于中职学生来说,学校的法治氛围对他们有着更直接和更深刻的影响,这就需要校园这一平台为中职学生创造法律意识培养的环境。比如说:

(1)可以开展普法宣传月活动;

(2)可以利用学校部分教师和校外司法专业人员的法律智力资源,开展“周末法制教育系列讲座”,每学期制定出计划并严格执行;

(3)帮助学生建立法律协会,进行有关法制方面的学习讨论和实践;

(4)组织学生旁听各类案件的审理,切身感受违法与制裁、犯罪与刑罚的必然联系;

(5)开展模拟法庭活动,通过实践提高素质;等等。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可以丰富校园生活,减少违纪违法行为。通过学校范围内创造法律意识培养的环境,促进学生懂法、学法、遵守法。耶鲁大学杨德尔教授说过:“法律教育的第一个目的是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的能力。第二是培养学生具有一种社会正义感。第三是从广义的角度维护法制。”这是我国法治建设的目标,同时中国学校法律教育肩负着法治建设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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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而小学语文教学在完成德育任务方面则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言之无为,行而不远”,“道非文不著,文非道不生”,自古以来我们的语文教育就有“文道统一”和“文以明道”的基本传统和基本原则。在语文教学中,我们可以凭借学科特点,通过多种途径进行法制教育和德育渗透。

一、 小学生法制教育的必要性

法制教育是完善小学德育内容、充实小学德育手段的需要。小学阶段的德育内容是:开展热爱学习、立志成才教育;开展社会生活基本常识和安全教育;开展热爱劳动和爱护环境教育;开展孝亲敬长、爱集体、爱家乡教育;开展尊重国旗、国徽,热爱祖国文化的爱祖国教育。

帮助小学生初步培养爱劳动、爱科学、爱祖国、爱人民的情感。树立基本的是道德观念、法律意识和集体意识。培养建立孝敬父母、团结同学,讲究卫生、勤俭节约、遵守纪律、文明礼貌的良好行为习惯,逐步培养起良好的意志品格和乐观向上的性格。从小学阶段德育的目标来看,无论是对“五爱”情感、三种“意识”、五种“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还是对良好的意志品格以及乐观向上的性格的塑造,有许多方面与语文教学的要求和目标相一致、相符合,在小学语文教材中都有着或直接或间接的体现。

小学生处于幼稚、不成熟、独立性与依赖性相交织且其行为富于模仿性的特点;课外活动要坚持选择正面良好的榜样,来培养其优良品质、积极进取精神、社会主义道德情操和爱国主义情感。可以通过举办革命诗歌朗诵会、名人成功故事会等形式开展语文课外活动。通过这些活动渗透道德教育,把语文能力训练与品德培养有机地结合起来,寓德育于语文课外活动中。

二、在小学语文中渗透法制教育的有效措施

1 整合教育资源,切实提高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针对当前中小学法制教育师资力量薄弱的情况,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学校现有的思想品德或政治课教师进行相关的培训,使他们具备和提高对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对此,各学校校长应该给予支持和鼓励。二是有条件的学校可以招录优秀的法学专业毕业生,他们接受过良好的法学教育,法律意识强,法律知识丰富,让他们专门从事法制教育会取得良好的效果。三是聘请法律顾问的学校可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让他们以案说法,更有说服力和教育意义。此外,教育职能部门还可以采用远程教学的方式对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其实,小学法制教育的途径很多,关键是我们去不去做。

三、拓展知识,课外阅读巧渗透

课外阅读是语文学科进行德育渗透的重要途径。文学作品中的政治倾向、思想观点、品德情操等,对学生具有潜移默化的渗透、感染和陶冶作用。这种作用是直观的、形象的、整体的,对学生的影响极其深远。学生阅读这些作品时,一方面可以感受到祖国语言文字的美,从面激发他们热爱祖国语言文字和中华优秀文化的思想感情,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学生产生与具体的道德形象相联的情绪体验。所以,我们说“一本好书相当于一位良师益友”,积极开展学生的意志品格,培养学生的高尚情操,而且有利于发展学生的遵纪意识和法制意识。作为语文教师我们要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兴趣爱好和思想实际,向学生推荐优秀读物。同时,通过加强阅读指导,引导学生读懂读透文学作品的德育内容,从而达到德育渗透和法制教育的目的。

2 丰富社会实践,课外活动潜渗透

生活是学生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教育素材。学生是生活中的人,他们在成长过程中必然会耳濡目染一些社会现象。语文教学中,我们除了要积极缩短教学与生活的距离,将学生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统一起来,还必须主动拓展教学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引导学生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得到情感的体验和阅历及磨炼,从而巧妙地渗透德育内容和法制教育内容。

开展小律师活动是渗透法制教育的一个重要形式。实际教育中,我利用班主任工作的优越条件,组织学生开展了“争当小律师”活动,活动的主要进程是“教师通过查阅资料,搜集案例,选择与学生生活联系紧密的违法事件,让学生依据自我的非标准的法律知识,自主选择担当原告和被告的辩护人,然后帮助学生自主查阅资料,引经据典地进行辩论。通过广泛参与,使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法律知识,接受一次法制教育。

写日记是渗透法制教育的一个重要渠道。有位教育专家说得好:“日记是道德长跑,每天坚持,使人心灵求真向善爱美。”学生写日记时,说真话,说心里话,这便起到了使人求真的作用。同时,“写日记能规劝自己上进,劝人改过”。许多学生在日记中针砭假恶丑,赞扬真善美,起到了教人向善爱美的作用。作为语文教师,我充分利用日记这种写作形式,引导学生联系生活中不文明、不规范行为,乃至违法犯罪现象,通过日记这个载体进行内心的真实表露,接受深刻的爱憎教育。同时,通过评改日记,对学生进行面对面的心理健康指导,针对性地进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和法制教育。

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他们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具有极强的可塑性。从小培养小学生的法制意识,进行法律教育,培养法律素质,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使他们知晓一些基本法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并知道用法制来保护自己,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1]贾恒德.试论文化环境建设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J].理论与改革,2000,(4):103一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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