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9 15:05:05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5篇利率在微观经济活动的作用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关键词 信息 微观经济主体 生产经营
当今社会是信息社会,各种信息,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产生极大的影响。微观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资源的配置与利用,只有充分掌握最新、最全的信息才能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有效的配置企业的有限资源,以追求企业利润的最大化。
一、微观经济主体概述
资源配置即生产什么,如何生产和为谁生产的问题。解决资源配置问题就是要使资源配置达到最优化。微观经济学是以单个经济单位为研究对象的,通过研究单个经济单位的经济行为和相应的经济变量单项数值的决定来说明价格机制如何解决社会的资源配置问题。其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把单个经济主体在追求各自经济利益过程中的相互关系加以规范化。
微观经济学的中心理论是价格理论,其他的内容是围绕这一中心问题展开的。
微观经济学的基本假设条件有三个:市场出清、完全理性、完全信息。
1.市场出清。市场出清就是坚信在价格可以自由而迅速的升降的情况下,市场上一定会实现充分就业的供求均衡状态。具体来说,物品价格的调节使商品市场均衡,利率的调节使劳动市场均衡,工资的调节使劳动市场均衡。在这种均衡的状态下,资源可以得到充分的利用,不存在资源闲置或浪费问题。
2.完全理性。完全理性是指消费者和厂商都是以利己为目的的经济人,他们自觉地按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行事,既能把最大化作为目标,又知道如何实现最大化。也就是说,他们具有完全理性。
3.完全信息。完全信息是指消费者和厂商可以免费而迅速的获得各种市场信息。
二、信息时代微观经济主体所面临的挑战
21世纪是一个信息的世纪,各种信息,如市场供需信息、产品质量价格、品种信息、生产单位效益信息等的畅流与否,是否被充分有效利用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极大的影响。信息时代使企业面临严峻的挑战,只有识时务,敢于迎战,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一)信息改变企业的生产模式,提高其运作效率
首先,信息时代,传统的迂回生产方式将被直接生产方式所取代。直接的信息交流减少了以前多级中间环节和远距离交易所造成的迂回物耗,信息社会生产方式本质特征是缩短了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距离,减弱了生产对某生产资料的依赖性。随着网络的普及,信息的畅通,企业将会快速掌握大量的生产资料供给信息,取得某一生产资料的渠道增多,使原材料价格有选择的余地。另一方面,通过现代信息手段,可直接快速获得消费者的需求信息,使生产更贴近消费需求,产品价值更容易实现,在实现生产的最终目标――消费的基础上使生产单位获得最佳效益。
其次,物资、能源、人力、自然资源等物质资源在信息流的作用下可被其它物质要素代替。即以廉价、充足的资源代替价格昂贵、稀缺的资源,这是掌握和运用先进科学技术及信息流作用的必然结果。
最后,信息时代资讯业特别发达,一切经济活动都离不开全方位、多层次的信息。加之先进的技术设备(硬、软设备)使新产品的开发和各种设计(如用电脑进行建筑设计)、生产方式的改变都会在更大程度上节约时间,并能使实验、加工、仓储、运输等环节中的资源消耗减少,从而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信息对生产要素具有优化作用。它迫使生产力各要素优化,引导生产要素合理配置、促进生产力系统有序运行,提高了各要素的利用效率。生产力系统中,各因素的优化组合信息调节和控制,组合情况如何,均可通过产量、成本、成本利润率、劳动生产率等统计信息反映。而这些信息的反馈有助于重新调整生产要素的配置,进而实现最优组合。从另一角度分析,当生产者在市场经济的“不确定”状态下盲目生产而使生产能力受碍时,对各种信息的综合分析和运用可以消除不确定因素,为企业提供明确的生产方向和生产方式。明确的生产经营目标能够使生产力系统中各要素发挥最大功能,特别是能够激发生产力系统中的主要因素――劳动者的生产热情,使其主观能动性得到最大发挥,从而提高生产。除此之外,企业还可以利用先进的科技信息,通过互联网和网络教育等信息媒介使生产力各要素――人和物的质量不断提高,各要素自身的功能不断增加,使生产力保持较高的水平并得以持续。
(二)信息改变公司管理方式,实现决策科学化
现代管理的艺术在于驾驭信息,公司管理要求对人、财、物、时间、技术等进行科学组织与协调,使之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这些活动必然有信息的参与,信息是最有效的粘合剂。信息作用于管理者,可增加管理者与管理对象的可知性和透明度,使管理思想、管理组织、管理功能、管理方法发生重大变革。过去自上而下的垂直型管理组织机构层次多,且各层次因
人员素质不同,考虑问题角度不同,立足点不同而造成对同一信息的不同理解,这无疑不利于信息在各层次间的畅流。计算机网络快速、有效地传递信息,有利于转变原来的金字塔型管理为各层次管理者间、各部门、各地区管理者直接联系的平行矩阵型,中间层逐渐减少,各层次管理机构分别针对某一机构的散发式管理体制更有利于信息的迅速、准确传输,有利于管理者根据快速反馈的信息调整自己的生产经营目标,提高管理的效率,实现管理的目标。
科学的决策要求充分占有信息,信息的及时、准确反馈是生产经营单位修改决策和做出新决策的依据。可见,信息作用于决策群可使决策有依据,增加决策的透明度,科学和民主的决策才能真正使生产要素达到最佳组织。此外,信息有利于沟通各层次决策群,使之协调一致,减少各决策群间的摩擦。
(三)信息对传统营销的挑战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机制作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各方面,企业产品质量好坏、品种是否适销对路,均会在市场中得以体现。因此,获取和有效利用准确的市场信息极为重要。随着信息产业的发展,计算机网络的出现引起市场营销方式的巨变。当今社会,消费者购买行为日趋个性化,市场变化难以捕捉,生产者对市场的反映更加敏锐,生产者与消费者直接交易的行为增加;在买方市场条件下消费者在交易中的主导地位更加突出,生产者只有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的特定购买欲望,才能在市场中有立足之地,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争得一杯羹,这一切需要信息的媒介作用,由此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虚拟市场――网上营销,从90年代以来,开始风靡全球。
建立在信息产业特别是互联网基础上的电子商务将实现整个贸易过程中各阶段贸易活动的电子化。通过电子化方式处理的传递数据,包括文本、声音和图像;实现电子资金划拨、电子证券交易、电子货运单证传送、商业拍卖、合作设计、产品交易等。总之,电子商务直接作用于流通领域,将促进销售方式的革命,推动流通技术的改革,使传统商务的业务模式和流转程序发生变化,以迂回经济到直接经济,从而提高流通领域生产力。此外,商业信息的充分利用,电子商务的兴起,意味着消费者有更多的渠道获得产品类型、数量和质量、价格等商务信息,并进行有比较地选择。在拓展了的商务活动领域中,真正实现消费者的决定性作用,生产者才能根据真正的消费者意愿进行生产,从而减少生产中的浪费,实现产品的有效生产。
在营销生活中,消费者从有购买欲望到进行购买有一个临界点,当某一品牌产品的价格和质量都对消费者有较大的吸引力并已到实施购买的边缘时,总是需要一定的契机及相关的刺激,以实现其真正的购买,传统的营销是通过降价、打折、送赠品等方式实现购买欲望到实现购买的转变,但这一方式已越来越不灵了。在当今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人们的收入上了台阶,消费层次提高,消费者除关心商品的性能、价格和购买及维修的方便外,更重视通过各种媒体获取其他消费者对该商品的看法和消费该商品消费者的普及程度等信息,现在很大一批消费者,特别是年轻一代,消费追求新、异和消费的个性化,他们乐于消费新产品,突出自己的消费率先进入了高层次,而这一切只有通过快捷的方式获得消费领域的最新信息。可见,信息既引导消费出现新潮流,又使生产者及时、准确地掌握需求领域的最新动态,及时开发新产品,使自己随时立足于市场的前沿。
(四)信息促使微观主体以宏观经济政策为导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任何国家的微观经济活动必须在客观经济政策的指导下运行,因此公司准确、及时地掌握政府的客观经济政策是其成功的因素之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微观经济的指导作用是通过经济手段进行间接调控,运用货币、财政、税收政策指导生产方向,淘汰长线的传统产业,鼓励朝阳业的发展。在世界各国积极倡导的“信息高速公路”的五个应用领域(电子政府、电子商务、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电子娱乐)中电子政府被列为第一位,政府信息化、政府上网可促进政府部门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它能为互联网提供丰富的信息资源,在政府上网日益普及的情况下企业较容易通过互联网或其他先进的手段多渠道准确、快速地获取国家的财政、税收等政策,尽可能地以宏观导向从事生产,最大限度地享受财政和税收等优惠。同时,社会经济的重要指标,如GNP增发速度、物价指数、储蓄和投资增长速度等,政府实施的紧缩或适度放松的财政及货币政策既是社会经济活动的晴雨表,又能在畅通信息流的作用下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服从于经济结构的调整,在合理的产业结构下运行。因此,企业既要克服过去等、靠、要的思想,又不能完全按自己的意愿盲目生产,只有通过各种信息不偏离宏观经济政策的大背景,才能取得较佳的生产经营效果。
综上所述,在信息爆炸的时代,信息犹如人体的血管和血液充斥社会经济的各个角落,面对如此庞杂的信息,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重视对信息的筛选和比较分析,辩别信息的真伪,有取舍地加以运用,决不能被信息所淹没。我国在网络、电子商务、信息和接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有待健全。不真实地夸大产品功能、传递虚假需求的虚假信息时有发生,从而误导了生产者和消费者。可见,有选择地、及时地获取有效的信息,用以指导生产和消费活动将是信息时代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取得成功的重要法宝。
参考文献:
[1]瓦尔特•J•威塞尔斯.经济学.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1.
市场调控机制,其作用基点是各个微观经济主体经济利益的独立性、差异性;调控信号是包括工资、利率、产权价格、生产资料价格与产品价格等在内的一系列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信号;调控方式是各微观经济主体在获利目标的驱动下,根据变动着的价格信号所提供的市场供求信息,对自身经济活动作出调整,进而引起经济资源在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之间流动,使经济资源的宏观配置趋于均衡。简言之,市场调控机制作用的本质在于各微观经济主体活动的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与相互协调所表现出的整体的合目的性。从这种意义上说,市场调控机制,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一种内在的、自动的自我调控机制。由于价格信号所提供的供求信息往往是即时信息、短期信息,便决定了市场机制对经济生活的调控结果具有即时均衡、短期均衡的性质。
政府调控机制,其作用基点是各个微观经济主体经济利益的共同性、一致性;调控信号是政府、各级经济管理部门特别是计划部门发出的各项行政指令与法律部门的各种法律条文;调控方式是各个微观经济主体出于对国民经济整体利益的认可与维护,按照政府部门的指令、指向及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对自身的经济活动进行调整,进而引起各种经济资源在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之间流动,使经济资源的宏观配置趋于均衡。在政府调控机制下,政府是作为一个凌驾于一切微观经济活动之上的国民经济总体利益的代表者实施对社会经济生活的组织、协调与控制,因而政府调控机制不是经济活动的一种内在的自动的自我调控机制,而是一种外在的、具有一定强制性的非自我调控机制。经济资源宏观配置趋于均衡,在政府调控机制下,使经济资源宏观配置趋于均衡,则必然离不开事先设定的调控目标。从这种意义上来说,政府调控是一种事先的自觉调控。由于政府调控目标是事先设定的,这一目标不过是作为调控主体的政府对经济发展的可能性空间及其长期变动趋势的预测与自觉意识的外化,故政府调控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长期调控,而非即时调控、短期调控。
市场调控机制本质上是各市场微观经济主体的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关系,经济资源宏观配置均衡是这种机制运作的必然结果,因此,市场调控机制是市场经济与生俱来的,其存在的必然性是毋庸置疑的。至于政府调控机制,虽然伴随着市场经济主体地位的确立与市场调控机制的完善,政府对经济生活的调控作用曾一度减弱,并退居为充当守夜人的角色,但不能由此得出市场调控机制可完全替代政府调控机制的结论。历史的辩证法是:伴随着商品经济更高阶段的发展,市场调控机制的缺陷、局限性正在充分地暴露出来,而政府调控机制得以发挥作用所必需的条件与手段却日趋成熟。人类的经济生活正步入一个崭新的阶段,在这个阶段里,市场调控机制与政府调控机制各以对方的存在作为自己的补充,从而实现二者有机的辩证的融合。二者的相互补充性,也就是二者的非相互替代性。从市场调控机制与政府调控机制二者作用的最终结果看,二者都是实现经济资源宏观优化配置的方式、手段,故表明二者又存在一定的相互替代性。市场调控机制与政府调控机制的不可替代性,才决定现代经济的调控是多元的,而不是单一的,也正是因为两种调控机制具有可替代性,才存在一个经济调控机制的选择与配置问题。因此,对市场调控机制和政府调控机制的选择,不可能是非此即彼、或非彼即此的选择,而只能是二者不同组合的选择。
二、对经济调控机制进行选择与配置的标准
对经济调控机制的选择,必须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依据的标准不同,选择的结果也必然存在差异。我国在传统的经济体制下,推崇政府调控机制,贬低市场调控机制,其重要的原因,是人们对经济调控机制的评价与选择,依据的不是经济标准,而是政治标准或伦理标准,认为市场调控不可避免地会带来两极分化与贫富差距,有悖于广大劳动阶层的利益,故必须摒弃。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人们逐渐认识到,对经济调控机制的选择,必须符合经济的本性及其发展要求,依据政治标准或伦理标准对经济调控机制进行选择的做法是不足取的。由此人们开始从对经济发展利弊得失分析的角度去寻找选择经济调控机制的依据。这种做法显然是正确的。但由于这种利弊得失的分析尚停留在定性分析层次,未能深入到定量分析层次,故仍难为经济调控机制的选择提供科学明晰的依据。
笔者认为对经济调控机制进行科学选择与合理配置的依据,只能从经济调控活动相关的成本与收益量的对比分析中去寻找。人们要对各种经济活动进行调控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经济资源宏观配置的均衡,以获得尽可能高的宏观经济效率。由经济调控活动所带来的宏观经济效率的提高,可视为是经济调控活动的产出或收益。进行任何经济调控活动,都要有一定的投入,这种投入是为获得经济调控收益而支付的经济调控成本。经济调控收益扣除经济调控成本后的余额,即为经济调控净收益。对经济调控机制进行科学选择与合理配置的实质,就在于找到一种经济调控机制组合,通过其运行,使所获得的经济调控净收益最大。
为了进行经济调控成本与收益分析,有必要引进市场调控成本与政府调控成本、市场调控收益与政府调控收益、等调控成本线与等调控收益线三对范畴。
市场调控成本,即采用市场调控机制对经济活动进行调控所付出的代价。由于市场调控机制的本质在于各微观经济主体的相互作用,经济资源宏观配置的均衡不过是这种相互作用的结果,因而市场调控成本必然包括各微观经济主体间的交易成本(比如纯粹流通费用、信息费用与契约费用等)和市场调控损失(比如由信息的不完备性、短期性与调控时滞的存在所造成的经济波动性损失,由市场的过度竞争所导致的人力、物力与财力的浪费等)。
政府调控成本,即采用政府调控机制对经济活动进行调控所付出的代价。政府调控活动是一种通过行政指令而实施的调控活动。就某一调控活动的全过程而言,政府调控成本包括指令的拟定与费用;指令的传递与接收费用;对指令执行的监督、协调控制与激励费用;指令执行反馈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分析费用四大部分。政府调控成本还应包括政府调控损失,比如由于政府官员的主观原因或决策信息的不完备而错误指令所造成的损失;由于指令在传递过程中的失真或不能正确地被理解所造成的损失;由于指令的强制性而对指令执行者创造性、主动性的抑制所造成的经济效率的损失等等。市场调控收益,即采用市场调控机制对实现经济调控总体目标所作的贡献。
政府调控收益,即采用政府调控机制对实现经济调控总体目标所作的贡献。
市场调控成本与政府调控成本之和为经济调控总成本。在经济调控总成本既定的前提下,市场调控成本与政府调控成本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就一般情况而言,由于市场调控成本、政府调控成本分别与市场调控力度、政府调控力度正相关,故市场调控成本与政府调控成本的此消彼长,便意味着市场调控力度与政府调控力度的此消彼长。假设总调控成本为E,市场调控力度为X,为维持单位市场调控力度的成本支出为a,政府调控力度为Y,为维持单位政府调控力度的成本支出为b,则Z=aX+bY。等调控成本线就是Z=aX+bY在平面直角坐标系中的投影,亦即经济调控总成本既定前提下的市场调控力度与政府调控力度不同组合的轨迹。同一直角坐标系中可以有无数条互相平行的等调控成本线,等调控成本线越远离原点,总调控成本额越高;反之,等调控成本线越接近原点,总调控成本额越低。
市场调控收益与政府调控收益之和为经济调控总收益,即市场调控机制与政府调控机制综合运行对经济调控总目标实现所作的贡献。等调控收益线,就是在总调控收益既定的前提下,市场调控力度与政府调控力度的不同组合点的轨迹。经验事实表明,市场调控收益(或政府调控收益)与市场调控力度(或政府调控力度)呈非线性相关变动。具体说来,随着市场调控力度增强(在经济总调控力度既定的情况下意味着政府调控力度减弱),其边际市场调控收益递减(边际政府调控收益递增);反之亦然。故此,等调控收益线是一条从左上方向右下方倾斜,且凸向原点的曲线。这条曲线的斜率-family:"TimesNewRoman"">ΔY-family:"TimesNewRoman"">ΔXΔY表示政府调控力度增量,-family:"TimesNewRoman"">ΔX表示市场调控力度增量)是处处不相等的。它表明对应于不同的市场调控力度与政府调控力度组合,市场调控力度与政府调控力度具有不同的相互替代率。随着市场调控力度(或政府调控力度)的增强,单位市场调控力度可替代的政府调控力度(或单位政府调控力度可替代的市场调控力度)越来越小(越来越大);反之亦然。在同一直角坐标系中,同样可以有无数条互不相交的等调控收益线。等调控收益线越远离原点,总调控收益越高;反之,等调控收益线越接近原点,总调控收益越低。
对经济调控机制进行经济分析的目的,在于确定市场调控机制与政府调控机制的最佳组合。所谓最佳组合,或者是可使获得等量调控收益所支出的总调控成本最小,或者是可使支付等量调控成本所获得的总调控收益最大。根据等调控成本线与等调控收益线的关系,可找到这一最佳组合点。经济调控目标一经确定,所要获得的调控收益值及等调控收益线也就随之确定。这条等调控收益线必然与同一直角坐标系中的无数条等调控成本线中的一条相切,其切点就是使既定经济调控目标得以实现的市场调控力度与政府调控力度的最佳组合点(见图3)。
在图3中,R为等调控收益线,它与等调控成本线C1、C2分别相切与相交。E2与E1点由于位于同一条等调控收益线上,故其代表的市场调控力度与政府调控力度的两种组合均能实现所设定的调控目标,但E2组合所需支出的总调控成本无疑高于E1组合所需支出的总调控成本。E3与E1点由于位于同一等调控成本线上,故其代表的市场调控力度与政府调控力度的两种组合所需支出的总调控成本是相等的,但E3组合所获得的调控收益却低于E1组合所获得的调控收益。唯有等调控收益线R与等调控成本线C1的切点E1所代表的市场调控力度与政府调控力度组合,才是以最低的调控总成本实现预定的调控目标的最佳点。设市场的边际调控成本与边际调控收益分别为MCm与MRm,政府的边际调控成本与边际调控收益分别为MCG与MRG,维持单位市场调控力度所需支出的成本为ACm,维持单位政府调控力度所需支出的成本为ACG,总调控成本为C,则最佳组合点E1满足下列条件:ACmX+ACGY=CMRmMCm=MRGMCG线性也就是说,市场调控机制与政府调控机制的最佳组合点是在总调控成本既定的前提下,增加支出一单位货币所获得市场调控收益与政府调控收益相等的点。
在对经济调控机制进行经济分析时,应该注意由于不同类型的经济活动或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同类型经济活动因其自身的性质与所依存的环境条件的不同,对同一力度的市场调控或政府调控,往往会作出不同的反应。换言之,不同类型的经济活动或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同类型经济活动的等调控成本线与等调控收益线是各不相同的,进而两种调控机制调控力度的最佳组合点也是各不相同的。有鉴于此,在对市场调控机制与政府调控机制作用的利弊得失进行评价与对其组合作出选择时,切忌一概而论,而必须针对不同类型的经济活动或同类型经济活动的不同发展阶段作出具体分析。
三、几点结论
1相对现代经济活动而言,市场调控机制与政府调控机制是两种既具有一定的可替代性又不可完全相互替代的经济调控机制,因此,对市场调控机制与政府调控机制的选择,就不是一种非此即彼或非彼即此的互斥选择,而只能是对二者调控力度最佳组合点的确定。
一、从政策的制定环节看政策异化
一个正确合理的政策是保证政策执行效果的基本前提。但是,要制定出正确合理的政策,需要掌握大量的信息,在此基础上,经政策制定者的理性思维才能形成。现代经济学理论已经证明,政府在制定政策时所掌握的信息可能有缺陷,政策的制定者也非完全有理性的。这些因素均会导致所制定的政策会与现实需要发生偏差,结果使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发生偏离政策目标的异化现象。
一是现代经济中存在信息不完全和不确定性。现代经济中,经济当事人往往存在信息障碍。例如,厂商一般只会对和自己的产品直接相关的产品的价格较熟悉,对和自己产品关系不密切的产品和要素价格则并不了解;工人也只知道自己的劳动价格而不能确切知道其他商品和劳务的价格。因此,厂商、工人在不完全信息条件下会对相对价格的判断出现错误,从而采取错误行动。而所有厂商和工人的行为汇集后就成为政府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时所要收集的信息。可见,厂商和工人在不完全信息指导下的行动,将导致政府所获的信息不完全和不真实。
二是政策制定者的行为和偏好。在传统的经济分析中,常常仅将政府看作是社会总体利益的代表,忽略了政府自身利益的存在;也常假定政府不需要任何激励便会自觉的形成完全的公众利益动机。这种假定在现实中并不存在。在“公共选择”理论看来,政府制定者的行为符合“经纪人”的假设,他们也是从个人的角度看待问题,并按个人面临的诱因行事。他们可能有反映公众利益的愿望,但这种愿望只是决定政策制定者目标的许多诱因之一,当其它诱因更加强有力时,反映公众利益的愿望可能被压倒。政府在制定政策时,既有自身利益的驱动,也有集团利益动机的作用,正是这种利益动机的多元化,导致缺乏激励和约束的政策制定过程,会产生偏离反映客观经济趋势和社会整体利益最大化要求的政策目标,使政策与经济活动的实际需要相背离。
二、从政策的传导机制看政策异化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政策必须通过税收、国债、投资、信贷、利率、价格等经济杠杆的传导作用,引导微观经济主体的市场行为发生改变。但从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看,政策要发挥作用所需的这些传导机制是不完善的。
一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中的微观经济主体发育不完善。事实上,我国宏观经济政策的效果不佳,其主要原因是以企业为主导的微观市场经济主体的缺位。在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中,由于改革的不彻底,造就了我国经济中所特有的微观经济主体的二元格局:一方面,作为改革后形成的新生力量,非国有企业具有产权明晰的特征,能对市场价格信号做出灵敏反映,其行为由市场机制调节,是真正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微观主体;另一方面,国有企业虽然也历经了不断深入的改革并在日益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但无论在产权结构还是在治理结构中,它仍存在着明显的政企难分的特征,因而其行为具有对市场与政府的双重依赖性,是不完全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微观主体。由于到目前为止,国有企业在我国经济中的地位依然很重,因此,它的发育程度直接影响着我国市场经济主体的整体情况,它对市场反应的迟钝也导致了我国宏观调控政策的失灵。
二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不深入导致税收机制无法正常发挥作用。我国财税体制改革已取得了较大成效,但在使地方政府参与地方经济建设的积极性和能力都得到了很大提高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大问题。例如,尽管分税制改革力图通过分权、分税和建立转移支付体系等方式,明确界定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各自的权、责、利关系,但由于许多客观原因还不得不照顾到一些地方的既得利益。另外,这些年为了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还赋予了地方政府在预算外收费、建立政府专项基金等方面的权限。因此,地方政府为保护自身“隶属税”的财政收入,扩大财源,必然利用一切手段保护隶属自己的企业,也必然动用一切财力支持这些企业去追逐市场上的热点项目。
三是我国投融资领域改革的滞后使银行信贷机制僵化。
我国金融领域进行的改革,使我国国有银行的商业化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但就目前的实际情况看,银行内部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的改革还不彻底,严重影响了银行作为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传导中介的作用正常发挥。同时,由于投融资管理体制改革滞后,政府对投资活动不正常的干预,使我国的投资领域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退出壁垒,致使一些效率低下的企业不能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退出竞争,而高效率的企业却在过度的竞争中被逐出市场。其结果是,被保护的低效率企业在任何情况下均有较高的信贷需求,对他们银行却不敢贷;另一方面,高效率的企业因预期的资本边际效率下降而对投资需求不足,对他们银行是想贷却贷不出。这样,银行的信贷机制对微观经济主体的调节作用失灵。
传统宏观经济学整个理论体系与政策实践的核心表现为IS-LM模型及其基础上的总供求模型。例如,多恩布什和费希尔称IS-LM模型为“现代宏观经济学的核心”,帕廷金认为它是凯恩斯的“主要信息”,托宾和索洛称为经济学专业的“受过训练的直觉”。因此,IS-LM模型曾经长期居于西方宏观经济学的支配地位,并成为经济学家讨论宏观经济政策的普遍框架。传统IS-LM模型的基本内容在于两个关键要素和一张图。两个关键要素是:产出(收入)是由需求决定的内生变量;利率是影响产品需求(C+I)及货币需求的内生变量[1]。经过希克斯表述的《通论》所发展起来的传统IS-LM模型的一个简单形式如下:L = L(r,y),i = i(r),i(r) = s(y)
其中L为货币需求,均衡时L=M,M为货币供给。i为投资,s为总储蓄,y为收入,r为名义利率。由于固定价格假设,变量的名义值与实际值是一致的。因此,一方面IS-LM模型可以视作收入决定模型(包含了供给面),另一方面,IS-LM模型也为分析产品市场和货币市场在决定AD中的相互作用提供了一个简单框架,模型集中关注的是利率在联系两个市场中的作用。IS-LM模型的一张图如图1:其中IS代表IS曲线,LM代表LM曲线。通过两条曲线的交点就可以决定经济的均衡状态E,所对应的就是均衡收入y*与均衡利率r*,它是经济在实现产品市场供求一致与货币市场供求一致下得到的均衡利率。IS曲线的移动可以体现财政政策,LM曲线的移动可以体现货币政策,因此,总需求管理就可以通过IS-LM图形中曲线的移动来分析经济状态的变化和预测内生变量的变动方向。传统IS-LM模型具有如下作用[2]:
(1)教学作用。它是分析经济的实际与货币部门相互作用的最简单模型,并且可以使用上述的一张图使经济分析与政策分析的含义直观化,宏观经济学家与广大公众(记者、官员等)更易交流。可见,IS-LM模型具有比较高的收益/成本比。
(2)对经济理论的诠释作用。IS-LM模型在同其他理论比较中能够澄清某一宏观经济理论的解释,因而成为古典经济学、凯恩斯主义、新古典宏观经济学、新凯恩斯主义等各流派辩论的共同基础。
(3)描述性作用。IS-LM模型可以代表、解释或预测某种经济的绩效,进而发展出了政府和企业进行政策评价与经济预测所使用的非加总宏观经济学计量模型,并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4)规约性作用。利用IS-LM模型来选择一定时期绩效最佳的政策方案。正是在这些影响下,IS-LM模型成为绝大多数入门和中级宏观经济学教材的核心。国内出版的教材也沿袭了这一思路。老师们在课堂上讲授IS曲线、LM曲线的含义及代数形式,并使用IS-LM图形分析经济政策的效果。
然而,这种传统教学范式已经受到经济学界的猛烈抨击。激烈的争论和研究表明,传统IS-LM模型存在着根本的致命的缺陷:
第一,模型的短期静态性质。它使用充分信息下静态的同时均衡框架来处理不完全信息下的动态调整问题[3],这使得再次反馈过程与初次发生过程变得同等重要。这会造成对实际的动态时序经济行为的错误认识[4-5]。事实上,经历了历史时间、遭受了一系列冲击和结构变迁之后的经济体系,其反馈过程只能部分为经济个体所认知。IS-LM模型没有引入时间和经济变量的滞后效应,因此有必要以动态时序分析取代IS-LM模型。
第二,模型的确定性。传统IS-LM没有考虑宏观经济世界中不确定性(尤其投资方面)和预期的重要影响,因此就不能体现宏观经济的结构不稳定性。许多原凯恩斯主义者和后凯恩斯主义者都认为这是凯恩斯贡献的真正本质,而不确定性和预期同均衡概念完全不兼容且相冲突。
第三,模型的逻辑不一致性。一个表现是IS曲线作为流量均衡同LM作为存量均衡的不一致[6],另一个表现是传统IS-LM模型缺乏微观基础。它是总量的特设关系,而不是从明确的理性主体的最优化行为推导而来。而按照卢卡斯批评,IS和LM曲线代表的函数在经济政策规则变化时并非保持不变。因此模型的政策评断往往不可靠。
正是这些因素导致传统IS-LM模型逐渐衰落,大多数宏观经济理论和经验研究已经不再使用IS-LM模型。IS-LM模型有时出现在宏观经济学教材中,但只是作为建构总供求模型中总需求曲线的一个阶梯。IS-LM模型“死了”还是继续“活着”?笔者对国外流行的中初级宏观经济学教材作了一个初步调查(见表1):可见,尽管把微观经济学与宏观经济学糅合在一起的萨缪尔森式的新古典综合在宏观经济学教材中居于支配地位,但IS-LM教学范式已经不再流行。因此,国内的宏观经济学教学者应该注意到这种转变。这是对自己的知识结构更新的一种体现。由于国内教材普遍更新较慢,老师就有义务不再传授陈旧的IS-LM模型。更进一步来说,在权威期刊上的理论研究与研究生宏观课程教学都很少同IS-LM模型相关了。据笔者所了解,察觉到这种转变的教师还比较缺乏。许多教师仍然在用IS-LM图形来讨论宏观经济学基本理论与政策含义。这种教学现状的原因可能在于IS-LM模型的相对简洁性及教学惯性。
二、宏观经济学教学新范式:动态一般均衡或新IS-LM模型
既然这样,课堂教学是否应该完全抛弃IS-LM模型呢?如果抛弃传统的IS-LM模型,宏观经济学教学还剩下什么?笔者的教材调查表明,凯恩斯的国民收入决定理论、总供求模型和经济增长理论仍然是宏观经济学教学的中心环节。问题在于这种教学方式,一方面同微观经济学严重脱节,宏观经济理论与微观经济理论是两张皮,缺乏比较严密的逻辑关联;另一方面,初中级的宏观经济学教学内容同高级宏观经济理论及专业性的宏观经济研究也是脱节的。西方宏观经济学的前沿研究给出了两个紧密联系的新动向:相当多的经济学家主张宏观经济学应当有一个适当的微观基础;主流的意见则主张为宏观经济学提供理性最大化的微观基础。这种动向在近年来达到高峰。目前已经形成一个动态一般均衡的宏观经济研究框架,具体表现为从拉姆齐模型到新新古典综合的发展。事实上,新新古典综合以另一种面目使得传统IS-LM模型借其扩展形式得到复活。因此,IS-LM模型还没有死。
大体上,动态一般均衡是现代西方宏观经济学中关于私人所有权经济所有时刻的整体动态系统的简称。它是一般均衡、理性预期与代表性主体的结合。动态一般均衡以市场作为协调机制、在各种约束条件下(偏好、预算/资源约束、禀赋、可得技术与信息、制度)最大化理性代表性主体的当前和未来期望福利的现值总和(因而是一种涉及现在和未来变量的跨期决策行为),结合所有市场上的市场出清(一般均衡)条件,经济行为可以被简化为几个定义了经济运动定律(laws of motion)的微分或差分方程。这样就可以从微观层面的个体动态最优化来解释总量现象,如经济增长、经济周期、货币与财政政策的影响。
DGE的基本原理在于持有下述信念:宏观经济建模应从微观经济主体作出的选择出发来加总成经济整体,所以必须重视个体对其经济环境实际或预期变化的反应行为。DGE体系中,经济主体在约束条件下连续不断地最优化以致经济总是处于某种短期均衡形式之中,只要给定可获取的信息,人们应能作出对自己有利的最优决策,并且不会犯持续的错误。也正是在此意义上,行为是理性的。如果出现错误,被归因于信息差距,如对经济未预料到的冲击。经济的最终运行趋势是一种长期均衡。它是当所有的过去冲击通过经济体系已经完全发生作用下的最优经济运行路径。它可以是各变量均为常数的稳态,也可以是主要宏观经济变量具有相同增长率的平衡增长路径。
然而,动态一般均衡框架涉及微观方程或差分方程、动力系统与最大值原理及动态规划等复杂的数学工具,因此并不适合宏观经济学的初中级学者。笔者所主张的是,在传统IS-LM模型的基础上,使用动态一般均衡方法对其加以扩展,这就是由新新古典综合发展起来的新IS-LM模型或最优化IS-LM模型。新IS-LM模型的一个代表来自McCallum(1989: 102-107)[7],为McCallum and Nelson (1999)重述[8],形式如下:lnyt= a0+a1(lnPt-Et-1lnPt)+a2lnyt-1+ut
(菲利普斯曲线)lnyt= b0+b1[Rt-Et(lnP t+1-lnPt)]+vt
(lS曲线)lnMt-lnPt= c0+c1lnyt+c2Rt+ηt
(LM曲线)其中y为实际产出,P为一般价格水平,R为名义利率,M为名义货币供给。a0,a1,a2,b0,b1,c0,c1,c2为参数,ut,vt,ηt分别代表总供给冲击、总需求冲击和通货膨胀冲击的零均值随机变量。
显然,新菲利普斯曲线提供了对经济体系的供给行为的说明,新IS曲线和新LM曲线则提供了对经济体系的需求行为的说明。新的总供求模型同理性经济人的跨期最优化行为协调一致。这一点同来自传统IS-LM模型的总供求方法明显区分开来。新IS-LM模型具有了早期凯恩斯主义所缺乏的微观基础因素:价格调整成本,价格调整的不同步性,前向预期价格设定,垄断竞争。价格水平已经内生化了,它是受外生冲击和货币政策规则影响的内生变量,结合货币供给规则,即使个别价格有短期粘性,价格水平在短期和长期都会对货币存量的外生持久变化作出反应。
新IS-LM模型的参数来自效用函数、生产函数及价格调整过程的结构性参数,已经充分考虑了政策变动对理性主体的预期的影响,因此模型大体上可以经受住卢卡斯批评。这就使得使用它讨论宏观经济活动的决定和货币政策设计的研究文献日益增加。
把新IS方程结合泰勒规则,可以得到一条宏观经济政策(MP)曲线或总需求(AD)曲线[9-10]。它表明产出缺口与超过目标的通胀率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因为当通胀率上升超过目标通胀率时,中央银行会提高名义利率。提高幅度大于通胀率上升幅度,以使当通胀率上升时,实际利率也上升,这就会减少投资和净出口,降低实际产出。MP曲线的移动来自通胀率以外其他因素的冲击,如政府采购、货币政策、国外出口需求、税收、消费者信心的变化。
模型中的新菲利普斯(NPC)曲线则代表经济的总供给行为,或称通货膨胀调整(IA)方程。对于通货膨胀调整(IA)方程,通胀率是前定的,因为它取决于滞后的GDP缺口而非当前的GDP缺口。因此它是一条用来表示在任意时点上经济中通胀情况的水平直线。当实际产出高于潜在产出时,IA上移,反之则相反。因通胀预期和原材料价格变化而移动,因此可以反映粘性价格和粘性工资的现实经济状况。
我们把向下倾斜的MP曲线和水平的IA曲线结合起来,就得到了一个解释经济波动及宏观经济政策的新模型,如图2所示。这个模型可以较为精确地描述货币政策的实施原理。例如,初始经济处于长期均衡E0,如果没有外部冲击,这个经济就是通胀比较稳定的经济。当一个外生的需求冲击使得MP0右移到MP1,则实际产出会超过潜在产出,从而通胀率会上升,因此IA上移,中央银行就会提高名义利率以使实际利率上升来应对通胀率的上升,直到经济达到新的长期均衡E1。这时产出回到了潜在产出水平,但稳定通胀率更高了。如果中央银行认为新的稳定通胀率过高,则它可以通过泰勒规则来使MP左移以实现目标通胀率。
上述见解常常被称为宏观经济学新共识(NCM)。它是对新凯恩斯主义的政策主张与货币主义的政策主张从理论到实践的一个综合。这种综合表明,在短期,垄断竞争市场结构产生的名义刚性和真实刚性有效地增加了产出水平波动对总需求冲击的持续性。总需求对产出和就业能够产生实际影响。在长期,总需求没有实际影响。均衡的自然失业率由劳动市场的结构性特征、工资谈判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决定。
新共识认为,货币政策使用利率工具能够在短期稳定产出与就业,但长期只能影响通货膨胀。货币是中性甚至超中性的。
一、相关研究综述
根据我国央行定义,货币政策工具库主要包括公开市场业务、存款准备金、再贷款或贴现以及利率政策和汇率政策等。从学术角度,它大体可以分为数量工具和价格工具。价格工具集中体现在利率或汇率水平的调整上。数量工具则较为丰富,如公开市场业务、准备金率调整等,它聚焦于货币供应量的调整。本文所言数量型调控,主要是指建立在以货币供应量为中介目标基础之上的货币政策框架,而价格型调控则指建立在以利率为中介目标基础之上的货币政策框架。
我国数量调控型货币政策始于1993年,此后央行都会定时M2的余额,然而事实表明,在M2和贷款量上,央行的调控目标和实际结果一直存在较大的偏差。如果做一个历史总结,不难发现在1994-2007这14年间,作为央行中介目标的M2仅在1996年与央行的调控目标大致相符。正因为此,早在2005年,央行行长周小川就曾表示,中国货币政策应该更多地加强对价格型工具的运用,降低对数量型工具的依赖,诸多学者在对中介目标的“可测性、相关性、可控性”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也提出了相应的看法。
李燕等人(2000)认为,由于货币总量控制有效性的基本条件不能得到满足,央行对基础货币控制能力有限,货币乘数也不稳定,因此有必要对我国货币政策中介目标进行调整:即从货币总量控制向利率调节转变。
周诚君(2002)认为,在内生货币分析框架中,货币供给是内生的,利率则是外生变量。由此,一国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应该是利率而不是货币供应量。对我国而言,货币供给具有较强的内生性,而利率则具有几乎完全的外生性。因此,目前我国的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应转向利率调控为主的间接型货币调控模式。以正因为此,我国目前利率改革的方向不能是追求单纯的利率市场化,而应是一个多元的间接利率调控体系。
张强等人(2003)通过考察货币运行效果,发现货币供应量对经济的影响有减弱趋势,在一定程度上作用不力。随着金融开放度的加深,货币供给越来越依赖于经济的发展,利率作为资金的价格,在反映经济动态的敏感性方面更具有优势,中央银行应根据经济金融发展程度渐进地调整中介目标。过渡期内中央银行考察货币供应量中介目标时,逐步将中介目标由数量型过渡到以利率为主的价格型指标,同时将汇率、金融资产价格作为辅助指标纳入中介目标体系。
封思贤(2006)通过运用向量自回归(VAR)模型、脉冲响应函数(IRF)、方差分解分析等经济计量方法,对我国现行货币政策中介目标进行了实证分析并得出结论:货币供应量作为中介目标的有效性正不断降低,实际利率作为中介目标的实施效果好于货币供应量。基础货币难以控制、货币乘数不稳定、货币流通速度不断下降和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不完善等因素是产生上述实证结论的重要原因。
彭兴韵(2008)对现行的以货币供应和信贷总量为中介目标的货币政策框架的困境进行了详细分析,认为改革这一被西方国家摈弃了的货币政策体系、建立以利率为中心的货币政策框架,是中国货币调控机制改革的基本方向。
李扬(2008)认为货币供应与实体经济的关系日趋疏远,货币当局控制货币供应的能力日趋下降,是一种全球性现象。出现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在现代金融体制下,在金融创新不断深入的背景下,货币供应已经具有高度内生性。也就是说,举凡企业、居民、国外都事实上参与了货币供应的创造过程,货币当局一家已经做不到“管住信贷闸门”。这一事实反映在当局的货币调控实绩中,就是货币供应量的可测性、可控性和相关性不断降低。
二、价格型货币调控的优势及国外运用情况
在新古典综合派的混合经济理论中,市场的微观经济活动既是总体活动的一部分,又是宏观控制的基础和对象。市场的微观经济活动是人们经济行为的集合,在人们的经济决策和经济活动中,由于利率是衡量收益的一般尺度,其作用力大、影响面广,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人们进行经济决策和采取经济行为的重要依据。通过经典的IS-LM模型可以看出,利率对于货币需求、投资和储蓄,进而对国民收入都有决定性影响,对商品市场均衡和货币市场均衡具有重要作用。因此,中央银行调节利率就能对经济起调节作用。再从中介目标“三性”的角度分析,利率的优势也很明显:
1、可测性强。中央银行在任何时候都能观察到市场利率的水平及结构,并进行分析;
2、可控性强。中央银行可通过再贴现业务和公开市场业务等手段调节市场利率水平。在某些利率尚未完全放开的国家,中央银行甚至可以直接制定作为其他利率基础的基准利率;
3、相关性强。在经济萧条或通货紧缩时,利率处于较低水平,在经济复苏、高涨或通货膨胀时,利率处于较高水平。此外,作为金融市场核心价格的利率与经济的各方面都有密切联系。它既可以影响居民的储蓄意向,又可以影响居民的消费选择;既可以作用于实际产业的投资,又可以影响金融部门的资金流动方向、规模和频率;既可以调节一国国内的资源配置,又可以调度全球范围的资本流动。因此,利率的作用范围远大于货币供应量,已成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经济变量,其对实体经济的影响路径可用图1表示:
正因为利率的重要作用,当前全球主要经济体的中央银行都转向了以利率为主导的货币政策框架。如美国在1994年开始转向了以联邦基金利率作为操作目标的货币政策框架。在这一货币政策框架下,为了提高(降低)联邦基金利率的目标值,美国联邦储备银行在每次宣布调整联邦基金利率目标的同时,会相应调整联储对金融机构的再贴现利率,从而影响金融机构从美国联邦储备银行的借入准备金和联邦基金市场上的资金供给,同时,联储还通过公开市场操作使实际的联邦基金利率与联储的目标值基本一致。当前,欧洲中央银行在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时,也将利率放在中心位置。欧洲中央银行(2004)指出,连接货币政策决策和物价水平的路径始于欧洲中央银行的利率变化。欧洲中央银行的利率操作主要有边际贷款利率、存款便利利率和主要再融资最低投标利率。其中,边际贷款利率是欧洲中央银行对欧元区信贷机构提供货款时收取的利率;存款便利利率是欧洲中央银行支付给欧元区信贷机构存入到欧洲央行的存款的利率;主要再融资最低投标利率则是欧洲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的利率。
三、完善Shibor形成机制,发挥利率调控作用
由理论和实践可知,作为中介目标的利率必须是市场化的利率,如美联储和欧洲央行都是通过公开市场操作来调整基准利率,形成合理的市场预期,进而传导并影响微观经济行为,使其调控更加精准、有效。而在我国要充分发挥利率调控作用尚存在一些障碍,利率未能完全市场化就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虽然经过多年的改革,利率体系中不少种类的利率已经放开,但关键的几种利率仍然由央行决定,还没有形成以基准利率为核心的市场利率体系。央行不仅直接控制三种基准利率(金融机构在中央银行的储备金存款利率,金融机构的再贷款利率以及再贴现利率),而且还一直控制着金融机构的法定存款利率、贷款利率及票据贴现利率。由于利率管制,一方面,银行不能在存、贷款利率方面有足够的自,如不能针对不同的存款对象与贷款客户采取灵活的方式,这势必加大银行的经营风险;另一方面,央行一直有比较“优厚”的存款准备金利率,导致银行宁愿持有大量超额准备金,也不愿发放贷款,从而又降低了利率在货币政策传导中的作用。此外,由于市场缺乏公认、合理的收益率曲线,各金融机构在为产品定价时使用不同的利率期限结构、资金成本的定价方式,极大地制约了我国利率衍生产品的发展。因此,加强基准利率体系建设,是完善商业银行利率定价,提高风险管理能力的需要,也是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完善货币政策调控的需要。在此背景下,央行于2007年大力推动了Shibor利率体系的建设,以此来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基准利率体系。
1、Shibor简介
为进一步推动利率市场化,培育中国货币市场基准利率体系,提高金融机构自主定价能力,指导货币市场产品定价 ,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借鉴Libor、Euibor、Hibor(香港)、Sibor(新加坡)和Tibor(东京)的模版,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自2007年1月4日起开始运行。为此央行制定了专门的利率市场化改革路线:近期目标包括建立以Shibor为基准的市场化定价机制,并以此为基础推进其他方面的利率改革;远期目标为,在培养基准利率的同时,探索建立中央银行货币政策调控的利率调控框架,逐步将Shibor利率确定为像联邦基金利率一样的价格调控目标利率,实现货币政策的价格调控。
具体而言,Shibor是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组成报价团自主报出的人民币同业拆出利率计算确定的算术平均利率,目前品种包括隔夜、1周、2周、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及1年,它是单利、无担保、批发性利率,也是境内人民币风险溢价最小的市场利率。因此,对其他市场产品定价具有基准参考作用,有利于市场发现不同主体的信用风险价值。如今,Shibor已在浮息金融债、企业债、金融衍生产品、票据贴现业务及银行风险管理和内部资金转移价格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
2、Shibor运作中存在的问题
Shibor自2007年起对外正式公布以来,其作为货币市场基准利率的作用便逐渐得到充分的发挥,各Shibor报价行在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都以Shibor为基础进行报价,使同业拆借市场价格波动幅度趋于相对平稳,较能真实地反映市场资金的供需成本,尤其是短端的利率价格,为奠定Shibor在货币市场的基准利率地位,为以Shibor作为其它产品的定价标准打下了基础。但从运作两年的情况来看,其在拆借规模、品种结构及定价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定价机制不够完善,Shibor对风险溢价反应的灵敏性有待进一步提高,Shibor利率尤其是中长端利率不尽合理等。原因主要在于:一是由于当前Shibor为报价利率,而非拥有成交义务的实际交易利率,使得成交价与报价存在较大价差且不稳定,这在14天以上的拆借利率中表现尤为突出,显然这种情况下的公允度不仅值得商榷,同时市场也会认为交易对手存在明显的信用问题;二是由于整体市场流动性过剩的宏观金融环境使各家商业银行资金拆借同向,信用拆借的功能主要停留在短期头寸调剂上,虽然2008年中长期的成交量较2007年有所增加,但市场80%的成交量仍限于隔夜品种,因此Shibor中长端利率的代表性还需市场验证。
3、完善Shibor形成机制的建议
(1)提高货币政策透明度,引导Shibor合理定价
国际经验表明,一些在国际影响较大的基准利率,无不对应着该国相对较高的货币政策透明度,货币当局对政策意图的正确传递和引导,是市场机构能够对不同期限利率进行合理定价的基本前提。在我国,由于市场曾一度错误认为央行可能还会加息,致使去年年初至6月份的Shibor3M利率长期处于偏高的水平。鉴于此,汇丰银行大胆建议央行参考美联储通过设置目标利率来调控联邦基金利率的做法:如定期进行利率会议,选择在每个月经济数据公布结束后的某一天,确定与Shibor报价行间的隔夜拆借利率目标水平,在公开市场上每日操作一次与Shibor报价行的隔夜资金拆借业务,当流动性过剩时回笼资金,而在不足时注入资金,从而把银行间市场的隔夜拆借利率稳定在既定的目标水平附近。这样可使央行货币政策更具透明性,有利于市场对Shibor中长端利率(3个月至1年)形成合理统一的预期,也可促进市场成员参与对3个月以上的拆借交易。
(2)进一步提高Shibor报价质量,完善定价结构
一方面,应进一步健全报价行的筛选机制,把交易活跃、对市场有影响力的机构吸收到报价团中,完善报价系统建设和定价结构,及时发现报价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异常问题。如当前Shibor3M定价中的问题就极为明显:截至2008年11月,银行间市场共发行了13只Shibor浮息债,其中以挂钩Shibor3M居多,而且发行方多数为政策性银行,占总发行额的95.09%。再反观当前16家Shibor报价行成员,清一色均为商业银行,而上述这些浮息债的投资主体恰恰正是这些报价行。这种情况,不能不让人对Shibor报价的公正性产生怀疑。
另一方面,应加强同业拆借市场成交利率与Shibor的连动管理,逐步实现报价行点击成交制度,使报价行承担对市场成员按报价成交的义务,发挥报价行在市场拆借中双边做市和发现价格的作用。
(3)大力发展以Shibor为定价基准的多种金融产品,加强Shibor基准利率地位
目前国内对从事衍生产品业务的监管较为严格,很多市场参与主体由于不具备衍生产品业务资格而无法参与Shibor创新产品的开发和交易。因此,放宽Shibor衍生产品的市场准入限制将极大地扩充市场参与者的范围,提高市场流动性并加快Shibor产品市场的发展。此外,还应进一步发挥Shibor的基准利率作用,为此一方面要完善现有金融产品与Shibor的关系,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推动以Shibor为基准的浮息债券、利率互换、利率期权、利率期货等金融产品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彭兴韵.加强利率机制在货币调控中的作用 [J].经济学动态,2008,(2)
[2]张明,盛军锋.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分析[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8,(6)
[3]夏新斌.我国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研究[J].财经科学,20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