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1 10: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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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境外工程审计的重要性
一方面,从企业自身的经营发展来看,境外审计是企业规避风险、提高盈利能力的需求所在。长期以来建筑施工企业在国内工程项目建设中积累了丰富经验,但国际工程项目则有其特殊性,不同国家国情不同、法律要求不同,项目建设条件存在很大差异,企业缺乏足够的经验积累,就必须对境外项目风险给予严格的管控。一旦风险转变为现实,企业将有可能遭受严重损失。而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则可以帮助企业加强项目的论证与调研,完善项目建设管理,避免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影响,并促进资产的保值增值。另一方面,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各行各业都在积极推动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接轨。同样在建筑施工领域,企业从事境外工程项目建设,也需要遵循国际惯例,开展严格的审计工作。审计跨境直向海外是国际审计惯例和共识,企业承接境外工程不仅服务于经济效益的增加,更肩负着经济外交的重任,因而境外审计是企业与国际接轨的必然选择。
三、境外工程审计的重点
从近年来企业承接境外工程项目的实践来看,审计工作的重点主要涵盖可行性论证、合同履约、资金管理、工程决算几个方面。
(一)可行性论证
无论是国内工程还是国际工程,都具有工程项目本身的共性特征,因而项目前期的可行性论证就显得尤为重要。从国内工程项目对风险损失的追溯可以看到,项目前期的可行性论证及设计阶段直接关系到后续的成本投入,在项目开工前及时发现并规避风险问题,远远比开工后重新变动更改造成的损失小。同样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对工程的合理性、合法性、合规性缺乏足够深入的调研,就会给后续的建设带来严重的风险隐患。所以境外审计的重点之一就是要考察立项决策是否具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基础。
(二)合同履约
合同是工程项目实施的法律依据和保障,直接关系企业的切身利益。企业在承接境外工程项目时,应当对合同的签订与执行过程、合同的管理质量等进行严格的审计。合同条款内容不仅涉及国家法律问题,还体现出双方权益的对等,如果企业未能对合同条款认真研读分析,就有可能忽视其中有损企业利益的环节。另外国际项目的承接与汇率问题息息相关,合同履约过程中项目周期、进度、资金问题都有可能因为汇率变动引发,如资金追加不到位,投资超过预期等,并因此影响到工程进度。
(三)资金管理
境外工程项目涉及大规模的资金投入和往来,而且建设周期较长,其资金风险随之增加,所以企业资金管理也是审计的重要环节。企业具备严格的监督控制机制,才能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防止资金的非法挪用。境外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管理直接关系到项目的收益,境外账户开设是否合法合规、资金流出是否体现不同岗位间的控制制约关系、资金使用是否在预算范围之内、资金往来是否合理,税收缴纳是否及时等,都需要企业在审计工作中给予足够的重视。
(四)工程决算
工程决算阶段也是项目的尾声,在项目竣工前,企业需要审计决算是否真实、合规。项目即将竣工,企业应当检验合同中所约定的权利义务是否完全履行,对于工程变更问题,企业应确认变更的合理性与真实性,避免工程款高估。决算审计过程中,工程决算书不仅涵盖的核算项目较多,而且对相关原始票据的验收也比较困难。从事境外工程时,企业所取得的各项原始票据在真实性的判断上难度较大,甚至有的费用在发生时仅具备收据凭证而非发票。
四、境外工程审计的策略
针对境外工程项目审计的难点,企业应重视对项目的前期论证,强化风险管理审计,综合应用不同的审计方法,组建专业化的审计队伍。
(一)重视项目前期论证
项目前期的论证直接影响最终的决策,对项目设立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计是企业参与境外工程的前提和保障。由于企业参与境外项目的历史较短,积累的经验不足,而且境外工程涉及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建设需求,企业在立项决策阶段应当对相关法律文件进行严格审查,包括经营活动的合法性、经营范围的合理性。企业需要确保境外项目的立项具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避免盲目参与其中,而且在立项前期,企业应认真听取广泛的专家意见,深入研究项目的关键技术。作为审计人员,要从专业角度对项目资金来源、管理流程等信息进行严谨的分析,谨防立项风险,并通过参与工程概算、预算等工作,加强对项目前期的考察。如果项目没有经过前期的审计,企业则不应签约。
(二)强化风险管理审计
境外工程项目有着非常特殊的运作规律和内外部环境,企业不仅要注意防范项目建设本身的风险,还要关注项目所在地的政治、经济风险,与当地部门和人员的沟通是否顺畅等多方面的国际性问题。因此,境外审计过程中,企业应注意强化风险管理审计。首先在合同签订阶段,审计人员要注意合同是否符合所在地区法律规定,权利义务及违约规定是否合理,加强保函项下的风险管理,确认保函是否符合国际惯例,内容是否严谨,同时还要关注汇率风险情况。其次,项目实施过程中,物资采购、人工成本和资金管理等关键内部控制上容易存在薄弱环节,审计人员要认真审查资金的流入流出是否和项目进度保持一致,确认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有否超出预算范围,成本控制是否有效,以及施工项目管理流程是否科学。最后,工程竣工结算阶段,审计人员应严格对决算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查,防止不合理的工程变更以及工程款虚增风险。
(三)综合应用审计方法
由于境外工程项目审计难度显著增加,企业开展审计工作时也应注意对多种方法的综合应用。一方面,企业应将境内审计与境外审计相结合。从事境外项目的企业一般为国内企业的下属单位,因而通过对国内企业的审计,可以了解其经济业务开展的合法合规情况,进而为境外审计提供参考。而境外审计作为工作的重点,应当在正式开展前广泛收集境内资料。另一方面,企业应将资料分析与走访调研相结合。企业不仅要围绕工程项目对有关的账簿、票据、会议纪要等资料加以分析,同时也要加强走访和调研,如分析资金往来和建设实际是否吻合,主动与重要岗位的员工座谈等等。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企业要及时追溯问题根源,提出有效的解决对策,以便在后续工程中避免同类问题的发生。
中图分类号:TU76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建筑工程决算是指在工程施工完成之后,由施工单位编制以获取建设单位审计认可的确定土建工程实际造价的文件,是反映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问工程款结算关系的主要依据。它与土建工程预算前后呼应,既是对工程预算的再确认,亦是对工程预算的再修正,是建设单位和各有关部门评价施工质量,分析投资效益的关键性资料。决算文件制定质量的好与坏,直接影响着建设目标的实现程度,关系到甲乙双方的经济利益,所以,建设项目的各级管理部门都应该认真对待这项工作。
二、加强建筑工程项目决算审计的探讨
1.做好审计准备工作
(一)成立审计小组成立审计小组是开展审计工作的组织准备,其成员配备主要根据被审项目的复杂程度、审计时间的长短以及审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等因素确定。审计小组人员还应集中学习有关的经济法规、政策和必要的业务知识。
(二)收集资料按照委托意图收集有关工程技术资料。工程技术资料是审计工程决算的重要依据,在正式实施审计之前,审计人员必须首先收集与工程施工和审计有关的所有资料。如竣工图纸、工程承包合同、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资料、施工鉴证资料、定额标准、地方性取费文件、材料的市场价格信息,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等。另外应了解施工要求和施工过程,增加审计的感性认识,以保证审计质量和审计效益。
2.选择合理的审计方法
确定审计的基本方法工程审计方法有多种,在具体的审计工作中,应根据审计对象的有关情况、工程规模、结构复杂程度等确定具体的审计方法。如果审计工程为重点工程,或审计人员认为决算编制不好,就应采取全面审计的方法,对决算包含的全部内容都进行审计,无论是工程量计算、取费、还是定额套用等等,都应面面俱到,全面审计。如果针对决算中的问题或被人举报的部分进行审计,则采取重点审计方法,比如重点审计决算编制中定额的套用及取费情况,这样可以抓住重点问题,省时省力。另外还有经验审计、单方造价审计等等多种方法。在具体的审计工作中,应根据拟审计工程的实际情况、委托要求等等灵活选择。
(一)逐项审查法。逐项审查法是工程项目决算审计的重要方法之一。要按照预算定额顺序或者是施工的前后顺序,对每个好环节的工程造价都一一核对,进行审查。要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工程量计算标准,计算工程量,并将审计人员的工程量计算结果和审计对象进行严格对比,同时,根据定额或单位估价表逐项核实审计对象的单价。这种方法比较全面细致,工程造价的结算误差小,但是工作量大,不适合快速审计进度的情况。
(二)分组计算审查法。分组计算审查法是一种加快审查工程量速度的方法,把预算中的项目划分为若干组,并把相邻且有一定内在联系的项目编为一组,审查或计算同一组中某个分项工程量,利用工程量间具有相同或相似计算基础的关系,判断同组中其他几个分项工程量计算的准确程度的方法。
(三)筛选法其实是一种对比审计方法,建筑工程项目在建筑面积和高度,甚至是规格上都有很大差别,但是,工程造价的每一个环节和工序中,工程量,用工量在平均单位上具有很大的相似性。利用单位数值变化较小的特点,在进行审计时候,将各种数据收集,汇总,分类,归纳,并综合分析,统计编制工程量,造价,用工量等几个方面的基本情况。针对不同的建筑标准,进行筛选,对符合标准的就直接采用,但是如果没有筛选下去的部分,就要重点详细审计,如果要结算的建筑面积标准和所编制的表有很大的区别,或者是适用的标准不同,就需要进行适当的调整。这种筛选方法操作简单,便于迅速发现问题,适用于小规模的审计,不适合全面审计。
3. 做好审计实施的管理
在审计实施阶段,通过对决算工程量计算、单价套用及取费等正确性的审计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审计工作。
(一)工程量审计。工程量是指建筑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部位大小数量,它是计算直接费的基础,是从根本上决定着建筑工程造价的。近几年来工程决算中的主要问题都表现在工程量中,所以,加强工程量审计势在必行。由于工程在实际勘察测量过程中,容易出现各种误差,会出现设计图纸和实际施工不相符合,出现漏洞项目等情况,因此,要在结合图纸的基础上,严格遵守工程计量规则进行工程量的审计。首先,要明确审计工程量计算的范围和计算的限制范畴,比如基础与墙身划分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其次,要保证计算尺寸和图纸的尺寸相一致,防止因为疏忽而出现工程计算量的审计失误。最后,要严格依照标准计算方式计算,加强调研,规范审计。
(二)建筑面积的审计。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建筑工程每一层的外墙所围起的水平面积之和。建筑面积的计算是工程量计算程序上的第一步,它不仅是考核工程造价指标的主要依据,同时也是计算直接费的基础,因此正确计算建筑面积十分重要。
(三)审计主体部位的建筑面积。首先查看建筑工程的层数,尤其要注意每一层形状上的变化,其次审计每一楼层的平面图,认真核对长宽尺寸,以每米为单位进入公式,最后累加合计,完成主体部位的汇总工作。尤其a.地下室按照其上口处的外墙所围起的水平面积计算;b.室内大厅、回廊无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c.高低联垮的建筑物,如果需要分别计算建筑面积的话,其高低跨之间的连接部位算人高跨中。审计附属部位的建筑面积。审计附属部位的建筑面积一定注意不计算建筑面积的部位。
(四)基础工程审计。审计基础工程量时,首先看原决算书中立项的正确性,而后审计各分项工程量的大小。外墙基础垫程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基础垫层按净长计算。外墙墙基按外墙中心线长计算。内墙墙基:砖石墙基按内墙净长度计算,内外墙基接头的重叠部分及防潮层所占体积不扣;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墙基:基础垂睦面部分按其净长度,斜面部分按斜面中心线长度计算。分清有梁式与无梁式基础,地圈梁与基础梁等计算方法的差别,注意桩基础工程量的计算及基础与上部结构的划分位置的确定。
三、结束语
工程项目决算的审计是整个工程管理中的重要部分,对整个工程的质量和成本控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做好工程项目决算的审计管理工作具有很重要的现实经济意义。工程项目决算的审计人员要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认真负责,细心严密的工作态度,以图纸和相关文件为依据,严格执行各种审计计量标准和法律规范,提高自己专业审计水平和综合分析能力,确保工程项目决算审计的有效性。
参考文献:
[1]-熊晓花,邹娟 关于建筑工程预决算审计问题的几点思考[期刊论文] 《中国管理信息化(综合版)》 PKU -2006年3期
[2]-马秀芳 浅谈提高建筑工程项目决算审计质量的分析与思考[期刊论文] 《商品与质量:学术观察》 -2011年10期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of municipal engineering projects of municipal construction project final accounts reflect actual cost and investment benefit, is used for the delivery of newly increased fixed assets. The article elaborated construction project final accounting problems, combined with the actual proposed in the final process of coping strategies.
Key words: municipal construction project final accounts; countermeasure;
中图分类号:TU9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工程竣工决算是以建设单位为主,在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的配合下共同完成的,是指在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阶段,由建设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中实际支付的全部建设费用。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的重要资料,是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乎续的依据。因此,如何解决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存在的问题,正确核增固定资产,己经成为领导及管理人员面临的一个刻不容缓的课题。
一、工程竣工财务决算难办的原因
l、市政建设工程连带安置房建设工程,建设周期长对于市政道路工程建设,在工程实施中一定会迁涉到拆迁安置问题,由于征地、确定安置房的设计方案、落实安置房的地块需经市、县级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且审批手续关卡多,程序繁锁,这样就拖延了工程决算时间。再则,在实际工作中,道路建设工程本身特点就是工期短、建设速度快,而安置房建设需要较长的工程期限,如果将两者合并为一个项目建设施工,必定会造成工程决算的延迟或推迟。
2、由于工程决算超出工程预算,致使工程决算无法办理
有些工程项目,工程立项时投资测算为某一定数额,但由于某些原因不能及时按时开工建设,随着物价的上涨,当时测定的预算数已远远满足不了本年的决算数额,并且近年财政资金又不能弥补这些工程的缺口资金,致使工程不能及时办理决算。以某单位为例:2005年承建的某工程,当时的预算额为500万元,由于当时没按时开工建设,到2007年底才开始施工,此时由于材料设备上涨,工程造价超出了预算价,而财政资金又无法弥补缺口额,因而至今也无法办理决算;再者,概算编制中漏项较多或任意压低,导致实际发生额超出概算数,最后概算调整与计划安排相脱节。
3、由于工程建设人员调动频繁缺乏终生责任制
众所周知工程建设是一个是非之地,有大批能人将士不计辛劳造福于民,也有人在不该拿的时候他“伸手”拿了,栽进去就的换人,造成人员调动频繁,也有主管领导及经办人员因人事等各种原因频繁调动,前任同后来的末及时交接,造成遗留问题难以解决。以某单位为例:从2008年至2011年,在这短短的4年里,主管领导一连换了3任,由于新任主管领导对前任期间的工作不了解,也就不能及时地办理工程决算。
4、施工单位人员素质及工程分包拖延决算时间
某些施工企业从表面上看作为工程项目总包,但在实际中建设单位肢解分包工程普遍存在,如打桩工程、水电工程,由于建设施工单位自行分包,但工程竣工结算均纳入总包单位,肢解了工程分包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最终导致了施工企业竣工结算无法及时办理。并且,一些施工单位人员素质差,不具备施工条件,其工程预算、决算均要他人代为办理,其结果必然会导致工程决算难以及时办理。
5、审价周期过长
结算审价没有法定时间约束,建设单位审核或者委托审价单位审核没有法定期限约束,审价或者委托审价往往不及时。既审价又审计,导致不必要的重复审价。由于工程竣工结算的方法、时间、程序、效力等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一些工程竣工结算先经过审价部门审价,再经审计部门审计,造成的后果还是无限期的拖延工程结算时间。
二、解决工程竣工财务决算难的具体对策
不难看出,一项工程从竣工交付使用起,一年二年甚至更长时间未能办理结算的比比皆是,其原因是有多方面的,但主要原因是人们法制观念淡薄,建筑市场机制薄弱等原因造成的。为了改变目前这种状态,我们要提高思想认识要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树立对人民负责的思想。完善和健全建筑市场体系,要规范建筑市场,坚持和完善招标投标制度,严格资质审查,提高建筑施工队伍的人员素质。
1、道路工程建设同安置房建设要分开立项
拆迁安置滞后问题已严重地影响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影响了市政府在人民百姓心目中的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必须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规定,应在工程项目立项时确定安置房地块,使安置房建设同工程项目建设同步进行。并且要简化不必要的重复的审批手续,要根据道路建设和安置房建设的特点,实行分项实施,以避免安置房建设周期长而拖延道路建设工程的财务决算。
2、要加强在建工程的申报备案工作
对于已申请立项的工程项目,要按时开工建设,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迟开工建设,对于确定由于某些特殊原因,一时难以开工建设的,要按规定上报,申请暂缓报停施工,要向有关部门申请备案,待重新开工时再申请建设资金,否则的话,建设工期延长,很有可能会导致工程决算价超出预算价的必然性。
3、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以确保工程质量
工程款支付要按工程进度支出,要提高工程尾款额度,除留足5%的工程款外,还需要留5%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以确保工程质量,变被动为主动。除此之外还要避免通过人情关系支付工程款,以确保工程质量。当前国家税务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加强了对建筑市场的管理,例如:建设工程每月按工程进度完工后要及时开具完工发票,按时缴纳税款,均衡国家税收。
4、加强施工单位人员素质,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包
根据建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禁止建设单位以及某些人利用手中的权利将工程项目肢解分包。确因需要将工程项目分包的要另立协议由分包单位各自办理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根据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禁止施工单位将工程转包给不具有施工建设资质的单位及个人,以免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给国家和人民造成损失。
5、规范合同主体间平等关系,提高施工现场人员的管理
在施工合同协议的签订过程中,须遵循合同立体之间的相互平等,现场的各种联系单的签订也该如此。施工合同的签订必须严密,条款解释只有唯一性,不留活口;联系单签订必须规范,手续上应由两人以上签订,单价组成须列计算过程;现场人员须做好施工日记,以便顺利办理工程结算。
6、建设市场规范化、法制化建设
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凡已获得双方确认的签证,均可直接按工程阶段款结算或工程终造价作为计算工程价款的依据。如若进行工程审价,审价部门对工程变更联系单计算其工程量,只对计算过程进行复核,签证单不必再另行审查,以从根本上加强和提高结算效率。
三、结语
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决采取措施提高工程质量,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严禁“三边”工程,尊重客观规律,保证合理工期;规范建筑市场,坚持工程报建制度,强化资质管理,建立责任人制度,加强和提高施工队伍人员素质,按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而且要加强和建立、健全建设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提高工程技术和财务人员等综合能力素质,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文章编号:1004-4914(2017)05-132-02
一、建立工程施工合同审计制度的必要性
当前,合同管理已经成为工程建设领域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其规范性将能够有效地避免合同纠纷,促进投资节约。2010年5月5日,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制定的《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合同管理》规定:“合同文本拟定完成后,企业应进行严格审核。”此项规定虽然对合同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但对应合同审核的主?w并未加以明确。党的十四大以来,我国审计监督对于维护财经法纪,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廉政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笔者认为审计部门工程施工合同审核工作应由审计部门来实施,但缺乏法律法规依据。名不正,则言不顺。目前,审计部门只能将合同作为工程结算审计时求证的一项内容,对合同本身暴露出来的涉嫌滥用职权行为等问题缺乏有效的防治手段,不仅追不回已形成的损失,而且掩盖了涉嫌职务犯罪的事实。因此,应当建立工程施工合同审计制度,由审计部门提前介入,在合同签订之前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核,对审核中暴露的问题进行审计评价,以实现合同管理规范化的目的。下面先通过几则案例,说明建立工程施工合同审计的必要性。
1.案例一:某医院病房楼装修工程结算审计。某医院在发出的病房楼装修工程招标文件中约定“发包人不付设计费”。但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该项目负责人王某收受了施工单位的好处,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决定在合同中添加支付设计费的条款。审计部门结算审计时,将这笔费用以“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背离”为由审减。施工单位不认可审减结果,并以建设单位不履行合同为由起诉。法院支持了承包人“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诉讼请求。该项目给医院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项目负责人王某也因贪污被某检察院立案侦查。
案例分析:《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审计部门据此对设计费予以核减是合法的。那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能否判定该合同为无效合同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以支持。因此,即使该合同无效,法院也会支持承包人的诉讼请求。本案中王某为了一己私利不惜牺牲国家利益,固然可恨,但他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机会可趁就值得我们深思了。为什么一个人就能随意在合同中增加条款并生效呢?究其原因,主要是在合同订立过程中缺少了合同审核的关键环节,没有建立强制性的工程合同审计制度,项目负责人利用手中不受制度约束的权力,为承包方谋取了不正当利益。因此,一个人的不当行为足以影响整个单位,损害的是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如果不建立强制性合同审计制度,类似循私舞弊的现象怎么能够杜绝呢?
2.案例二:四川省南部县北环公路工程结算审计。建设单位报审一个标段造价112.15万元,审计部门核减额为58.64万元,审减率为52.30%。承包方不认可审减结果,另外出具了由建设单位签字认可的欠款凭证,一纸诉状将建设单位告上法庭,要求还清欠款。法院复核了欠款凭证的真实性,没有采信审计部门出据的审计结论,判决建设单位偿还欠款。一审二审承包方均胜诉。后来上级管理部门根据审计中发现的该项目管理中的不正常现象,深挖出工程质量监理和技术负责人、工程指挥部负责人受贿且和施工方串通,虚报工程量,多套工程款等违法行为,将相关责任人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案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承包合同案中双方当事人已确认的工程决算价格与审计部门的工程决算价格不一致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电话答复意见》明确指出:“审计是国家对建设单位的一种行政监督,不影响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会谈效力。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案件应以当事人的约定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只有在合同明确约定以审计结论作为结论依据或合同约定不明确、合同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才能将审计结论作为判决的依据。”因此,施工单位如对审计结果不服时,往往是以合同纠纷为由,向建设单位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依据《民法》《合同法》及双方签订的合同进行判决,大多数情况是判施工单位胜诉。由此案可以看出,一份未经审计的合同在纠纷产生时,审计是不受法律支持的,是站不住脚的,合同的效力远远超过了审计意见书。如果不对合同进行审计,并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以审计结论作为结论依据”条款,结算时审计部门仅仅能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复核,不能对合同的合法性提出异议,审计的作用就会变得微乎其微。
3.案例三:长江堤防建设资金侵吞案。湖北荆州市长江渠道管理局洪湖分局副局长杨平与某工程公司经理刘某,代表各自单位签订了虚假的水下抛石施工合同。长江水利委员会界牌工程代表处职工苏勇私刻“嘉鱼县高铁镇九岭山采石厂”印章,签订了虚假的供料合同,并用假印章在银行开户,得手后分到40万元。杨平等人要求湖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职工别某等人按照其提供的数据绘制假的工程竣工图,绘制完成后,工程公司支付设计院职工技术协会设计费4万元,别某等人当即提走劳务费及奖金2万元。杨平与湖北省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洪湖长江干堤加固工程监理处总监魏某签订了虚假的水下抛石工程监理合同。魏某在没有任何监理记录的情况下出具了虚假监理报告,并收受工程监理费2万元存入个人账户。最后,杨平以洪湖分局名义邀请湖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等领导、专家11人组成验收小组对这个子虚乌有的工程进行了假“验收”。杨平等人利用整个项目共侵吞长江堤防建设专项资金206.4万元。
案例分析: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洪湖分局副局长杨平、长江水利委员会界牌工程代表处职工苏勇等人相互勾结,疯狂造假,通过签订假合同、绘制假图纸、提供假供货、实施假监理、编造假验收等手段,侵吞长江堤防建设专项资金。一个超级滑稽的影子工程竟能如此步步顺畅,粉墨登场,原因有很多,笔者认为权力缺乏监督,工程施工合同签订过于随意是该项目得以实施的中心环节,是造成国家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主要原因。如果审计部门提前介入,假施工合同、假供料合同、假监理合同,这其中只要有一个被及早识破,就不会有后来完整利益链条的形成。由此可见,施工合同审计制度已经到了非建立不可的地步了,只有在法律中明确规定“未经审计部门审定,合同不得生效”,才能有效防止腐败案件的发生,才能把权力真正关在制度的笼子里。
从上述几则案例可以看出,缺乏监管的工程施工合同很可能成为当事双方恶意串通、谋取私利的工具。因此,工程施工合同审计已成为实现合同监管的必要条件。应当从法规层面建立工程施工合同审计制度,强制性规定施工合同必须经审计后才能生效,明确审计部门在工程施工合同审计中的合法主体地位,以实现审计部门对工程施工合同的依法监督。
二、建立工程施工合同审计制度的具体措施
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资金投向投量的重要参考依据,也是建设工程得以实施的重要法律保障,其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直接关系到工程的施工、结算、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全过程,直接影响着建设工程项目成败。因此,工程施工合同审计制度应相应从合同文本审计、合同订立过程审计、合同履行过程审计三个方面入手。
(一)合同文本审计
合同文本审计是建设施工合同审计的重点和关键,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并出具正式的审计意见书。发包方与承包方应当遵照审计意见书执行。
1.审查合同主体资格。主要审查承包方单位名称是否与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上的名称一致,审查施工资质情况、施工组织能力、财务状况等,审查是否存在借用资质或非法转包情况,所承包的专业工程是否超越其资质能力等现象。
2.审查合同施工内容。主要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参照住建部、国家工商总局于2013年联合使用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对其进行拟定;审查合同所包含施工内容是否经发包方管理层会审并授权;合同所述施工内容是否与设计图纸、施工方案相一致。
3.审查合同语言表达。主要审查合同语言表达要做到清晰和严谨,减少或防止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审查合同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相统一,注意审查在招投标过程中形成的书面答疑、澄清文件和承诺书等是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有无背离其实质。
4.审查合同潜在风险。审查合同双方承担的有关清单工程量增减、材料价格浮动等风险是否对等,是否承担了不应有的风险;审查违约责任条款是否明确、具体、有效,违约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和计算方式是否合理、合法,具有操作性。
5.审查合同计价条款。主要审查合同计价方式是否符合工程特点,对预付款、进度款拨付的约定是否清晰、合理,是否与国家有关规定相违背;对于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施工合同,重点审查计价条款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审查结算价款部分是否注明“以审计结论作为结论依据”;审查合同金额是否与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形成评标报告中标金额相一致,是否另行订立了与合同实质不一致的其他协议。
(二)合同订立过程审计
1.审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过程的合法性。主要审查合同订立过程是否符合《合同法》关于合同订立的相关规定,有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给当事一方造成损失的行为,审查当事双方代表是否为法人本人或由其授权的人,合同专用章名称是否与中标通知书上中标单位名称一致。
2.审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过程的规范性。审查合同签订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审查合同文本是否按照审计意见书进行了调整,审查合同签订是否经有相应权限领??审批,合同专用章是否由专人保管,合同各页码之间是否加盖骑缝章。
3.审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过程的真实性。主要审查合同约定施工地点原貌是否与总平图相吻合,有无先施工后签合同的现象。审查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有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被迫签字的现象,订立过程是否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合同履行过程的审计
1.工程前期审计。审查建设单位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审查账户科目设置及内控制度的建立情况;审查施工单位是否按合同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审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代表到位情况;审查施工单位管理班组是否为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为投标单位内部人员,有无私自分包、转包等现象;审查工程是否按合同约定开工,建设单位承诺的三通一平条件是否具备,施工单位承诺的机械、塔吊等辅助施工设备是否到位。
2.工程中期审计。审查施工单位已完成合同部分的工作量,建设单位是否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有无违反合同约定超额支付或提前支付的现象;审查隐蔽工程是否经过监理单位鉴证与验收,是否按设计要求完成;审查主要材料设备是否为施工单位投标时承诺的品牌和型号,是否具有相应的品牌证书和合同证书;审查暂估价设备和材料采购方式是否合理,是否经过市场询价,合同双方确认的价格是否符合当地市场情况;工程需要变更时,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严格按程序进行申报并得到批准,审查变更的必要性,审查施工单位申报变更价款的合理性。
3.工程后期审计。审查工程是否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交工。如未按时交工,施工单位是否及时提交延期申请,延期理由是否充分,是否及时得到回复;审查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适时组织竣工验收,审查施工单位是否按时完成对验收中发现问题的整改。
4.工程结算审计。依据建设单位提供合同、招投标文件、评标报告、工程图纸、变更签证、暂估价设备和材料价格确认单、验收报告等资料,对单位工程结算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意见书。
二、交通工程项目造价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交通工程项目建设为我国的经济带来了飞速发展,它在为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便利的同时,也在建设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问题。交通工程建设不仅周期比较长,而且投入非常大,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近年来,相关企业和部门都积极致力于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研究,以期能有效节约资金、降低建设成本,从而促进交通工程项目建设的快速发展。结合多年工作经验,我们总结出我国交通工程项目施工造价控制存在的问题如下:
1.单位造价居高不下
就目前国内外的建材市场价格标准来看,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材料价格一直是持续增长;而通常状况下,我国的建材和劳动力价格相对于发达国家来说还存在较大差距,因此,按道理来讲建设工程的整体造价也应该低于发达国家,但是目前的市场建材标价,我国的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所需的人力以及材料资源的造价都明显高于其他国家。
2.长期忽视造价控制
在进行建筑施工时,工作人员更加注重的是工程价款的合理结算、施工图的审核预算等比较细致的内容,但其结果往往是收效甚微。而在实际的建筑施工过程中,所进行的造价控制往往是贯穿于施工过程始终的。所以说,我国的交通工程建设要想取得高速高质量的发展,就必须加强工程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和研究。
3.造价控制意识低
我国的交通工程项目建设的资金主要是来自于国家政府的投资,所以在进行项目建设时,相关企业和建设单位通常会更加侧重于设计方案的合理性、施工进度的完整性以及工程质量的安全性等等,侧重于控制工程造价的人员和企业单位是少之又少,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无法兼顾的局面。
4.缺乏合理的造价控制措施
在交通工程项目建设中,一直以来相关工作人员对于造价问题都极不重视,再加上受长期从业习惯的影响对交通工程项目建设的造价控制的方式会出现较大欠缺,不能形成一整套科学合理的造价控制标准和措施,这就在一定程度上致使造价控制一直以来都停留在随机和无序的状态之下。
三、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我国的交通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管理工作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尤其是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涉及的工程内容繁多,对建设管理中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以及工程决算阶段的控制等过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在建筑施工过程中通过资源的合理利用,创造出有各自特色的工程项目管理方法,进行工程造价的合理控制,才能真正做到小投入、大收益。
1.加强施工合同管理
交通工程项目造价控制贯穿于项目的投资决策、前期设计、建设项目的发包以及项目的实施与决算等诸多阶段。交通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主要是指对项目投标、合同的签订以及合同的履行再到合同的终止等过程,进行全面、系统的管理。在交通工程合同中工程造价是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而有效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最为重要和有效的方法就是要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其主要方法就是要加强对合同备案的审查力度,看其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的相关规定,并看其是否和招投标过程中的承诺与要约一致。并且在实施合同的过程中要积极建立合同履约检查制度,努力提高合同的履约率,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及时纠正,并积极巩固招标和投标的成效,从而达到控制施工造价的目的。
2.加强设计变更管理
所谓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改变和修改原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必须进行的设计变更应尽量提前,并严格按照相关条文的规定执行,同时要注意控制程序的合法性以及增资增量的合理性,对于重大设计的变更要进行及时的研究和方案论证,并按照正常手续和规定的程序进行报批。待变更文件签发后,才能对工程量和投资额进行合理的调整,进而使变更生效。变更发生得越早,其损失就越小;因此要积极加强对设计变更的管理,严格控制好设计变更,尽力将设计变更控制在设计阶段。防止因设计变更而使建设的规模变大,进而确保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3.实行动态管理
对工程造价实行动态管理,就是要以市场为中心来对交通工程施工造价进行动态控制和管理。交通工程建设具有多阶段性,这也就决定了其工程造价具有多次性,与建筑基本建设过程相对应的各阶段的造价也动态地反映了项目的总造价,这也就决定了工程造价控制的动态性。尤其是在工程项目的实施阶段,由于外界客观条件的影响,通常会遇到一些突发性的事件,这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设计和造价发生变更。所以,在施工过程中就需要造价工程师及时的分析和研究造价计划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进而顺利实现预定目标。
4.加强计量审查
在项目的施工过程中,业主部门要及时检查工程实施阶段的支付情况。工程造价控制在建筑工程中起着主要的管理职责,要对施工以及监理的计量支付状况进行控制和管理。只有将工程指挥部对工程计量支付的管理检查工作做好,才能在工程建设中及时发现高估多算的行为,将工程造价过高的问题扼杀在摇篮之中,以便于控制后期的工程决算。
5.加强工程决算
对工程竣工验收的工程决算审查也是造价管理部门控制施工造价的的重要职责之一。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大小直接决定了工程造价的水平。目前对工程竣工后的审计工作,通常是以财务审计为主,但是往往会由于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准不够,对于一些涉及交通工程专业技术上的资金问题不能较好地了解,所以业主要成立专业的审查机构,并配备专业的人员和设备,做好工程决算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实时了解和掌握国家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法律规定,并积极了解价格动态,收集价格信息。同时,还要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的投资管理,对建设的成本进行严格的控制,尽最大可能地提高投资的收益,进而发挥造价人员的真正作用,达到控制工程决算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