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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行业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09 15: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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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行业

篇1

建筑市场的参与者包括政府、业主方、承包商以及监理单位等,这些参与者之间相互依存、相互联系。但是在市场运营的过程中,参与者的一些行为会导致市场秩序的混乱,甚至导致大量违规行为的发生。市场行为的不规范会导致技术创新的停滞,因此对这一问题的讨论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建筑市场违规行为发生的因素及表现

具体来说,导致当前建筑市场出现违规行为的因素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政府行为出现偏颇。政府应当在建筑市场中扮演协调各方关系、监督市场行为的角色。但是政府在参与市场活动时,可能会将利益的制定更倾向于关系相对密切的企业,这种行为会引发竞争的不公平甚至造成行业的垄断,地方市场还易盛行保护主义。政府的不作为或者不公正作为使建筑市场的权威性与严肃性遭到破坏,因而违规行为大量发生。另外,政策与制度上可能将更大的利益归于国有企业与集体企业,而民营企业由于缺乏政策上的扶持,难以适应较为激烈的市场竞争,因此对短期利益、高额利益的追逐更为热衷,当违规利益超出常规利益时,很多企业可能会做出违规甚至是违法的行为。

第二个因素可归结于业主方的行为,一般来说建筑市场呈现买方市场的状态,业主方在招标时可能会恶意压低价格,这样承包商或者监理部门的利润就会降低,为了将利益扩大化,他们可能会采取转包、偷工减料等方法。部分业主在项目建设时资金不足,因而将债务转嫁给承包商,承包商在缴纳基本的资金外,还要垫付工程项目的施工费用,当工程竣工后,可能会有业主拖欠费用。

第三个因素是承包商因素,最主要的一点是承包商想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另外业主方恶意压价、转嫁债务负担等行为引发承包商的违规行为,出现将工程转包给资质较低的企业,或者用拖交欠款、克扣工资等方法将危机转嫁给其他人。

第四个因素是建立单位的因素,监理费用一般较低,因此监理单位必须通过裁员或简化工序的方法降低成本、增加利润。因而监理工作很难发挥实际的作用,承包商的一些违规与违法行为得不到应有的监督。

二、对建筑市场监管机制的博弈分析

(一)市场准入监管

建筑市场准入监管的主体为政府的市场监管部门以及业主,其客体为承包商与监理单位。承包商与监理单位在进入市场之前要接受监管部门与业主在综合素质、诚信信誉、项目业绩以及违规现象等方面的考核。综合成绩优良的承包商与监理单位才可进入市场,信誉低、业绩低的承包商与监理单位则不具备进入市场的资格。

将监管成本设置为C,将合格的监管客体的预期收入设定为R,不合格的预期收入设为R1,一般情况下R>R1,将不合格的监管客体进入市场后造成的损失预期设定为L。

由此可见,该博弈模型中存在着混合策略纳什均衡,其解为(3)、(4)所示,。可以从中推断,如果β大于β*表示监管对象的行为具有较高的规范程度,监管部门可不予以监管;如果α大于α*则表示监管对象均能够达到合格标准,因此最终结论α=1-R/R1。

监管概率受R与R1的影响,R越大则监管工作的难度越小;而R1越小,则监管工作的难度越大。这种情况下,如果工作规范合格的承包商与监理单位以正常的方式进入市场后预期收入达不到满意的程度,那么其就很有可能选择不融入建筑市场;如果工作不合格的承包商与监理单位发现进入市场后自身可以获得较高的收益预期时,那么其就很可能从一些非常规的途径进入到市场中。大量不合格的承包商与监理单位进入市场导致监管难度不断增大。

而合格率则受到C与L的影响。C越大,则合格率越低;而L越大,监管力度就会相应增加,因而合格率可能会有所特高。监管成本增加,监管难度随之增加,合格概率就会受到影响。

(二)项目运营监管

项目运营中监管主体与客体间有重叠的部分,这部分为监理单位与业主方,除此之外,监管主体还有政府,而监管客体还有承包商。其主体管理的对象各部相同,政府负责总体的监督,业主方负责监督监理单位与承包商,而监理单位有对承包商予以监督。在博弈模型的建设中,可将监管双方进行简化,同样将监管成为设定为C,将监管客体的正常收入设定为R,不合格客体的违规收入设为R1,不合格客体带来的损失设定为L,违规者受到的经济处罚设为F,其被没收收入被设为R2,其博弈矩阵设定如下:

公式计算步骤同市场准入监管,最终得出有效的监管概率为α>R1/(R+R1+F-R2)。可以推断出监管概率的影响因素包括三个R1、F以及 , 表示信誉下降所造成的损失( )。R1越大,则表示建筑市场的整体秩序越为混乱,这种情况加大了市场监管工作的难度,因此监管的力度应随之增加;F与 的值越大,则表示受监管者即监管客体出现违规行为的概率越小,因此监管实施的可能性也就随之降低。

监管客体发生违规行为的概率受到C、R1以及F的影响。C值高意味着监管成本的增加,监管方很可能因为成本过高而失去监管的动力,监管不严格或者罚款数额较低都会导致违规事件发生的概率增加。R1为违规收入,收入的增加会提高监管客体发生违规事件的概率。

三、监管机制与建筑行业技术创新的关系

监管机制的完善能够有效的规范建筑市场的行为,使建筑市场向着健康的方向发展,有利于该行业的技术创新。而技术的创新又能够推动市场监管工作的健康发展。科学、政治、经济等多种因素都会制约技术创新的发展,具体来说,科学发展为技术创新奠定了基础;市场需求为技术创新提供动力,同时又能推动科技成果向着商业化的方向发展;政府政策的支持与法规的协调能够为技术创新打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当前建筑市场存在着很多违规违法的行为,制约着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进而导致科技创新受到阻碍。这些违规违法行为具体表现为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粗制滥造、盲目追求速度而忽视了建筑质量等。而监管力度的缺乏使大量的劣质产品充斥着市场,优质产品得不到发展空间,建筑市场机制发展畸形,甚至出现了劣胜优汰的现象。这种情况使建筑市场对技术的要求降低,难以对技术创新形成拉动作用,技术创新的动力与活力缺乏。

只有建立健全监管机制,规范建筑市场的行为,才能够从根本上推动科技的创新与发展。政府应当加大监管力度,保证执法与监督行为的客观与公正,将有违法与违规行为的企业进行曝光,用严苛的手段保障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形成正常的市场秩序,为技术创新营造良好的环境。

结语:

监管力度的缺乏使大量的劣质产品充斥着市场,优质产品得不到发展空间,建筑市场机制发展畸形。而技术创新的发展离不开市场环境的支持,因此政府、业主、承包商以及监理单位都应当规范自己的行为,推动技术创新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杨凯.基于数据大集中的建筑市场联动监管信息平台设计与实现[J].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2015(02).

[2]秦旋,王敏,刘艳刚.制约发展绿色建筑的障碍因素研究[J].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01).

篇2

1.开工不报建,不受监。建筑工程本是应由行业统一管理,但有的部门、有的单位,根本不按正规的程序走,我行我素,自己私招、滥建、雇佣各种社会关系的建筑工匠施工。由于对质量控制的差,出现了很多的安全质量事故就不足为奇了。

2.私定工程造价。工程造价本应经国家指定的部门审核,按照有关规定,公平合理计算工程造价,但有的建设单位,肆意追加造价,或压低造价,难免造成国家、集体的财产受到不应有的损失,个别人从中捞取好处,腐败现象随之发生也就理所当然了。

3.非法转包,层层扒皮。建筑工程应由有一定资质、有总承包或施工能力的建筑队伍承揽。但是有些所谓的建筑集团或一、二级公司完全是打着幌子,一担工程弄到手,就正像人们所说的那样,一流的队伍投标,二流的队伍进场,四流的队伍管理,实际是个人承包的局面,严重地扰乱了建筑市场程序。层层承包,就必须层层扒皮,最后靠偷工减料搞建设,不出质量和腐败问题就是怪事了。

4.戴帽工程代替了招投标。建筑工程本应全面开展招投标,但有的工程做不到公平竞争,有领导说话定调子,职能部门只能看领导眼色行事,例如某市有一机关建办公楼和住宅楼,就曾有好几位领导为承包人写条子说情,可见问题的严重性了。

5.非法中介,有来头。正常的中介服务,是我们建筑业必不可少的一项信息服务,但不正常的中介完全与正常建筑市场背道而行,甚至某个工程,不通过某个中介人。你公司技术力量再强,管理水平再高,也绝不能给你,这样的中介绝大多数都是有来头的,背后有人支持,只管谋取中介费,造成的冒牌队伍鱼目混珠、质次价高普遍存在。老百姓讲:“现在都时兴这样做,发展下去没好”。看起来,不打击非法中介,建筑市场就难以管好。

6.名誉是招投标,实质是随心所欲。这种形式上的招标,与私下交易实质上没有多大区别,统统由建设单位定调子,招投标其实是走走形式,其实想用哪家还是用哪家,管理部门应付了事,起不到公平竞争的效果。

7.片面追求低价中标。以谁报价低就给谁施工,如果施工单位赔钱了,必然想办法再把价格涨上去。但是,想提高价格吗?就必须行贿,从而,必然导致了工程质量粗糙,烂尾工程、劣质工程屡见不鲜,严重地破坏了正常的建筑市场秩序。

8.资金不到位,垫资施工。由于建筑施工队伍增长过快,正常的渠道干不上,想施工就多垫资,致使施工企业积重难返,被欠款拖垮。有的施工企业达到无力再拓宽业务的境地,甚至接近解体的边缘。

二、规范建筑业市场是建筑业健康发展的当务之急

建筑业能否健康发展,不仅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问题,而a且关系到建筑业能否拉动建材、房地产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因为建筑业早已成为国家的支柱型产业。目前,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及价格一度失控,造成了引发泡沫经济的危险。所以,国家在想方设法整顿建筑市场秩序、控制和调控房价,所以建筑业市场秩序已到了非整顿不可的地步了。所以我们一定要针对国内建筑市场存在的问题,加大改革力度,积极完善建筑市场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促进我国建筑业的发展,以保证中国建筑业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经过以上建筑市场存在问题的分析,不难看出,搞好建筑业,首先必须规范建筑市场,才能使建筑业走向健康发展的轨道,因此,整顿建筑市场,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1.健全招标投标制度,推行规范招投标,完善招投标法。从有关资料和实践中看到,目前,全国的建筑市场中,还存在着招投标发包工程比例不足的问题,主要是包含着相当一部分不规范的议标。由于部门、单位之间存在着权利制约,少数领导干部认识不上去,对政府发文视而不见,根本不重视招投标工作,甚至有的领导干部还利用手中的权利,干预工程建设,部分人以权谋取私利等原因,对文件的实施存在着种种阻力。总之,只要不断健全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另一方面,运用科学的现代设施进行公开的工程开标、评标活动,以提高透明度,保证招投标的科学性,提高管理效率。

2.加强工程报建制,严肃查处黑工程。报不报建,不单纯看做是不懂履行程序,而是执法不执法的问题。所以工程报不报建,要提高到整个建筑业必须很煞不正行风的高度来认识。因此,不报建的工程,不管是谁家的,什么人支持,一律不准开工。而且还要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对于“先上车后买票”的,一律停工整顿,重新办理好招投标后,方可施工。今后,凡是工程开工前,必须全面强行强制报监报建,但政府部门也必须给予大力支持,并督促建设部门执法执纪,才能达到推进建筑市场的有形化、秩序化和公开化进程。

3.严禁垫资施工,资金不到位不准开工。特别是招投标工程,以垫资施工作为工程项目发包的一项条件的,一律取消其招投标资格,任何施工队伍不准施工,并且对开工的项目,有关部门要必须领先进行资格审核,对弄虚作假的工程,要认真查处,公开曝光。

篇3

《经济》:十的一个关键词就是“改革”,当前温州金融改革的探索也是其中的一个重点。您认为未来的金融改革将在哪些方面有所突破?

郭田勇:中国的金融业特别是银行业门槛将会有所降低。业界目前都在议论能不能成立一些民营资本入主的银行。我认为,可以先从小的村镇银行入手,未来的改革会更具有包容性,广泛吸纳各类资本进入到金融业。

但这不意味着银行业的大门已经彻底向民间资本打开,一些隐形的壁垒还是会存在。民间资本一旦进入银行业,大家在风险监管方面会有三个方面的担忧:第一,懂不懂;第二,这些民间资本持有者会不会把银行当成自己做实业的抽水机,进行关联交易;第三,一旦运营出现状况,会不会出现跑路的情况。

《经济》:在这种情况下,监管机制是否也要做出相应的调整?

郭田勇:在未来监管的试点上,中国银行业可以把一些中央监管的权力分到地方,进行分层式监管。大家都担心如果区域性的银行监管权力下放到地方,出问题会波及全国。但可以这样设想,假如北京顺义有一家村镇银行,它的经营范围本来就是乡里,不太可能形成全局性的金融风险。再者,区域性的商业银行出问题,最着急的可能就是地方政府,所以由地方来监管也是一个保证。

《经济》:除了要进行分层监管,还要从哪些方面入手加强风险管理?

郭田勇:同时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如果一家小型银行在地方经营破产,破产后只要能制止住连锁反应,保证公众的存款,那就可以让其破产。所以中国的监管要有存款保险制度,它针对这些中小型的金融机构最有效果。对于大型系统重要性银行还是要进行宏观审慎监管,不能任其出问题。未来的金融业从监管角度来讲可以抓大放小。

正视资本市场的风险

《经济》:与此同时,银行利率市场化又对监管层面提出了哪些要求?

郭田勇:只有利率市场化,银行才能办成真正的银行。目前银行都在拼存款,而不是银行的定价能力,因为利息都一样。所以未来从金融工具和产品来看,可以大力鼓励创新。银行、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都在抢占财富管理地盘,要鼓励金融机构进行竞争,对多种创新方式要持包容态度。

但是,监管上要以协调为主,不要出现监管上的无序竞争,既然大家都在做财富管理,就该有一个大致相同的游戏规则。

《经济》:券商、私募、基金、信托等等基本都属于直接融资产品,现在国家也在鼓励直接融资,您觉得在发展过程中要注意哪些问题?

郭田勇:既然国家要发展直接融资,也不要去掩盖其中的一些风险问题,不能依靠不违约的方式来发展中国资本市场。中国发行了几千只债,没有一只违约,都能还本付息。刚出现一个不能还本,发改委就说不能不还,地方政府开始干预,这样又具备偿还能力。这样继续下去,如果大家同时都说不能还,就会爆发美国式的次贷危机。要依靠市场的内在规律引导市场本身的运行,不能通过政府或其他机构的外部干预来做违背市场规律的事,这样才能培养出成熟的投资者。一个有风险吸纳能力的资本市场才是成熟的资本市场。

放开存款流向小微企业

《经济》:利率市场化改革到现在,对银行利率做出了一些调整,是否使得银行业的利润有所收窄?

郭田勇:金融门槛降低、利率市场化,以及一些民间资本的进入进一步加剧了竞争。传统的信贷领域盈利肯定要收窄,各家银行的收窄程度有所区别。

可以看出利率市场化后,尽管银行第三季度的盈利总体来说还是很高,但是本身增幅已经有所下降。目前,实体经济下滑,银行盈利上市公司占比超过50%是不合理的,所以下一步银行的利率市场化改革还要进一步往下推,其对银行的真正威胁在存款领域,存款利率的上浮水平可能会有所扩大。很难判断银行的竞争会把存款的利率水平竞争到什么程度,这还有悬念。

《经济》:现在各大银行积极抢占小微企业,这是否也是未来银行发展的重点?

郭田勇:如果放开存款利率,未来可能有更多银行愿意做中小微业务。从宏观来讲,中国金融业最大的问题是资金供给和资金需求配置不合理。利率真正放开后,资金分配会有所改变。一旦放开,银行存款成本就要上升,但是定息太高,央企的利润又薄难以承受,但是相对来说中小企业能承受比较高的利率,这样把很大的资金空间腾出来给中小企业,对服务中小企业有帮助。银行的中心业务很有可能从传统的大户模式转向深挖中小企业。

积极合作与狼共舞

《经济》:利率市场化后,银行该如何保持盈利能力?

郭田勇:要在传统领域能够精耕细作,在新兴的业务上,银行要寻找新的赢利点,依靠服务制胜、风控和定价制胜。尽管银行业的财富管理将直接跟其他机构发生竞争,但是有自己的优势:客户忠诚度较高,收集投资信息和整合资源的能力较强。劣势即银行的金融方式比较稳健,一方面银行法有政策限制,另一方面即便没有政策限制,在高风险高收益的领域也不是银行的传统强项。

篇4

中建新疆建工集团四建 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2

摘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实现文明施工,从细节做起,加强全员、全过程管理,严格检查与考核,从而提高了企业管理水平,增加了经济效益,同时也促进了建筑行业的科学发展。

关键词:建筑施工 行业管理 现场管理

建筑施工现场是人流、物流、信息流的汇聚地,是建筑产品最终形成的场所,是施工管理的重点和难点,也是施工企业管理的核心内容。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促进文明施工能够树立建筑行业形象,促进建筑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1、加强现场管理是建筑行业管理的客观要求

各地深化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和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以来,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并且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可说是政府满意、业主欢迎、企业增效、社会支持。但是,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脏、乱、差”现象依然存在,考核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质量、工期、成本四大指标,也是建筑行业的系统目标,其落脚点都在施工现场。

现场管理是施工企业各项管理水平的综合反映。一是安全生产,这是核心。施工现场是事故隐患的多发地点,施工企业施工现场露天、高空作业多,多工种联合作业,人员流动大。物体坠落和物体打击等事故最易发生。为此,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力度,在施工现场改善施工作业人员条件,消防事故隐患,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防止事故伤害的发生。二是履约守时,这是诚信的关键。合同履行率是施工企业确立企业信誉的最关键指标。只有施工现场管理有序,施工组织到位,现场推行应用网络计划技术控制工期,才能确保合同工期的完成。三是节约高效,控制成本是企业效益的源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的消耗在施工现场最大,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在施工现场改善人、物、场所的结合状态,减少或消除施工现场的无效劳动,尽量减少设备占用时间,提高机械设备利用率,减少施工材料消耗,这是施工现场管理的主要内容,也是节能降耗、节支增收的主要工作内容。为此,抓好施工现场管理,不仅实现建筑行业科学发展,而且施工企业不断降低施工材料消耗、提高工程实体质量,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合同工期履约,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最重要途径。

2、加强职业技能岗位培训是建筑行业管理的科学发展基础

开展建筑行业职业技能岗位培训,加强建筑队伍建设。当今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知识经济主宰经济,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人才竞争异常激烈,对建筑行业职工加强职业技能岗位培训,强化职工职业技能能力,优化职工内在知识结构和体系,并不断更新知识结构,能够更好地服务建筑行业。为此,针对建筑行业流动分散、点多面广的特点,采取走出去的办法,组织教师到施工现场开展培训,既可提高培训质量,又可为工人减轻负担,一举两得。同时,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全力推进培训,提高素质。

3、强化现场管理是建筑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3.1 立足于提高全员现场管理意识

按照辩证法观点,意识的能动作用不容忽视。意识产生动机,动机产生行为,行为指向目标,这是现代心理学揭示的基本内容,也是已被实践证明了的真理。必须牢固树立全员现场管理意识,从心底里重视施工现场管理,这样才能促进文明施工,科学发展。成功的建筑施工优秀企业家对抓好施工现场管理非常重视,关键是企业管理者重视施工现场管理意识,并转化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施工生产过程的群体施工现场管理意识,以此形成自觉行动,形成共识。凝聚群体导向行为,对抓好施工现场管理是最为重要的。如果一个施工企业的经理忽视最基本的施工现场管理,其建筑工人就会大打折扣,可能认为可有可无,除关心自己切身利益外,就可能忽略细节问题,导致事故发生。对此,不断升华全企业职工的施工现场管理意识,全面推进施工现场管理,实现建筑行业科学发展。

3.2 科学现场管理须注重统筹兼顾

着眼于现场科学管理方法科学发展必须注重统筹兼顾的科学方法。建长筑行业普遍推行应用定置管理,这是建筑行业实现科学发展的基本方法。定置管理是实现施工企业人、机、物、场所等生产要素科学结合的有效方法。在施工生产现场,通过推行定置管理,实现有序管理,以彻底改变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现象,使之施工现场实现“环境清洁、物料堆放有序,设备整洁完好,安全设施齐全,道路平整畅通,制度标准健全,劳动纪律严格,施工秩序井然”的目标,推进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近几年来,在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大气候的影响下,经历了从要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转变为我要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过程,运用定置管理方法,推进施工现场管理,取得了显著效果。

推行定置管理促进施工现场管理,是现场管理的内容之一,是实现文明施工的一项重要措施,是谋求改善施工现场环境的一个科学的管理办法。要建立组织保证体系,建立以企业负责人为组长,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及工程项目经理为组员的企业定置管理领导组织,形成了专管成线,群管成网,各负其责、思想到位、责任到位。

3.3 侧重于抓住现场管理的重点工作

依据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机、料等因素都做了严格规定。物料堆放整齐、定量、定位,各种标牌直观醒目,施工现场清洁化、岗位作业标准化、材料堆放定置化。施工企业从施工现场大清理大整顿入手,过去施工现场木板、架杆子、模板、砖头、河石、河沙、水泥、钢筋堆放乱七八糟,造成不安全隐患多,材料浪费大,工程质量差,通过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使施工地面干净,施工现场管理得井井有条。

3.4 现场管理的关键是以人为本

任何事情都需要人来做,尤其是在以人为本,建立和谐社会的今天,更要尊重人,关注人,特别注意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自觉管理,自我实施,自我控制,贯穿施工全过程、全现场,由现场职工自己动手,创造一个整齐、清洁、方便、安全的标准的施工环境,使全体职工养成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良好风尚。必须从思想上、行为上去关心他们,理顺情绪,注重解决实际问题。

4、严格现场监管是建筑行业管理的保证措施

加强现场监管,不仅是企业自身的事,管理部门也责无旁贷,这是基础性工作,也是推进现场管理的重要手段。为此,采取各种措施严格施工现场管理的监管,各施工企业利用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严格检查和考核施工现场管理,使施工现场基本做到了一坚持、二不见、三不准、四净、五做到,即“一坚持”,就是坚持一日施工一日清;“二不见”,就是不见施工现场水电气跑、冒、滴、漏;不见砂浆遍地;“三不准”,就是不准用河石、河砂垫道,不准从高空乱扔杂物,不准材料混合堆放;“四净”,就是作业面净,钢筋棚净,砖、砂、石、白灰、水泥底净,安全网上净。“五做到”,就是做到料具堆放成行,砂、石堆放成方,红砖、空心砖码垛成行,构件堆放成垛,钢脚手架堆放成列。行业主管部门要对重点施工项目实行经常性检查和指导。同时,把现场管理的责权利相统一,使责权利相挂钩,才会让职工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施工企业质量、安全、成本、工期都得到提高和保证,企业提高了管理水平,增加了经济效益。

5、结束语

综上所述,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实现文明施工,注重把“定置管理”、“系统工程”等现代化施工方法应用到施工现场管理和文明施工实践中去,采用切实可行的措施,从细节做起,加强全员、全过程管理,严格检查与考核,并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就一定能够在施工现场管理促进文明施工,推动行业科学发展中取得良好的效果。

篇5

转型是主动求新求变的过程,是一个创新的过程。所谓转型,是指事物的结构形态、运转模型和人们观念的根本性转变过程。不同转型主体的状态及其与客观环境的适应程度,决定了转型内容和方向的多样性。工商事业转型,就是指工商行政管理的决策层按照外部环境的变化。对本系统本部门的管理体制机制、职能运行模式、监管执法方式方法和长远发展战略,大范围、大幅度地进行动态调整和创新,将旧的管理、运作、执行和发展模式,转变为符合当前市场经济需要的新模式。

工商事业转型具有四个构成要件:一是工商行政管理决策层领导的主动而为,二是转型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展,三是转型的重点内容是管理上的体制机制、职能上的运作模式、监管执法中的方式方法、长远发展的战略规划,四是转型的主要方法是自我调整与工作创新。工商事业转型是自身发展适应时代潮流的需要,其最大的特点就是革故鼎新、促进快速发展,同时也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工商事业转型期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化解和防范各种市场监管风险,营造内和外顺的发展环境,不断增强工商队伍锐意进取、履职到位的信心和决心。

二、工商事业转型带来的市场监管风险

工商事业转型的过程是改革创新的过程。也是自我解剖的过程,是摒弃某些部门利益的过程。是与旧的体制机制决裂的过程,这为市场监管带来方方面面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法制变革因素引发的监管风险

由于立法和法律法规的修订、变更、废止,使得工商执法的某个环节、某段链条发生变化,使得工商市场监管出现不适应、不协调的现象。

一是执法主体变化带来的风险。如《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拓展了工商机关监管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的空间,扩大了处罚范围,赋予了工商部门新的监管主体地位,如果我们不正确及时履行,则会面临监管“缺位”的风险。

二是执法依据变化带来的风险。新的法律规定出台,使得同一种市场主体交易竞争行为,接受监管处罚的条文依据发生了变化,如何判断合法还是违法、如何衡量处罚的幅度,不准确把握就会出现市场监管的各类风险。比如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出台后,某些无照经营行为是依照该法规处罚,还是依照《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来处罚,这就需要正确处理好法条竞合的问题,规避监管风险。

三是执法程序变化带来的风险。一些新的程序法出台,使得监管的行为、措施受到一定限制,监管行为不当、超越程序,就会造成滥权和错案现象发生。如《行政复议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出台后,监管执法的行为就受到管辖权、法定期间、案件审批环节等方面的限制。我们在执法监管的细节上不注重这些程序性规定,就会带来责任风险。

四是法规政策的放开或禁止带来的风险。如《粮食收购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新旧法规更迭,使得粮食市场的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性的确认、合法交易行为的认定都产生了认知性变化,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措施也要随之发生变化,变化过程中政策延续的合理衔接,也使得监管风险应运而生。在监管实践中,国家制定的关于物价、物资供应的导向性政策出台,也往往会产生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市场监管风险:还有一些关于注册登记的前置审批的设置或取消,无不使监管手段的松紧性发生变化,监管的风险发生率也随之提升。

(二)职能转变因素引发的监管风险

一是新职能定位蕴含的监管风险。2008年国家工商总局新“三定”方案对工商职能进行了重新调整,明确工商部门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职责,以及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职能,取消了相关行政审批、达标评比、职业水平评价的职能。新职能的定位,使工商市场监管的领域得到了拓展,监管的对象更加复杂,监管的交易行为更加多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有效防控、网络商品交易的安全、行政审批项目和标准的变更,都存在一定的市场监管责任风险。全面履行新职能、实现职能到位。既是新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又要承担和化解新的监管风险。

二是“收费型“工商到”监管型“工商转型面临的风险。2008年下半年,全国工商系统取消征收“两费”,工商部门的工作重心发生了重大转移。如何合理分配监管比重,确立监管的重点,如何提升监管成效,成为近年来各级工商部门关注的热点问题。懂监管、会监管、明执法、会办案的队伍如何培养,如何克服“收费型”工商遗留的不良作风,都是当前急需解决的现实性问题,解决不好、不及时,就会产生监管能力风险。

三是在向“服务型"32商转型过程中产生的风险。近年来,国家工商总局周伯华局长“四个统一”、“四个只有”的论断,明确了工商部门在服务经济发展、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地位和作用。工商部门主动而为、加快服务职能的转变,就能抢占政府体制改革和工作创新的先机,赢得党委政府、监管服务对象、人民群众的认可。如果我们不动不变、步子太慢,就会在新一轮的政府机构改革中被淘汰。或者,如果我们在服务过程中,定位不准,“过热”、“过火”、“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家的田”,也同样会使我们丢掉监管阵地,失去自我发展的机遇,甚至面临失职渎职被责任追究的风险。

四是承担地方党委、政府临时性职能所具有的风险。某些地区在特别情况下,分配给工商部门一些临时性的职能任务,如文明城市创建中的治理占道经营,自然灾害发生时临时性市场的组建、重要商品流通的控制等等。这些任务,有的属于工商部门分内的事,有的不属于工商部门法定的职能。如果工作方法不当,就会产生很大的责任风险。

(三)体制改革因素引发的监管风险

一是工商机关内部机构运行机制设置不当产生的风险。在工商部门的改革发展中最显著的标志就是内设机构和所属单位的设置与分配,使工商系统的各项行政资源得以最大限度的优化,以满足职能作用的发挥。机构设置不合理,或对工商所和分局的放权不符合法律规定,就会产生市场监管中的职能交叉、相互扯皮或监管空档、职能流失等现象。

二是监管机制的创新不当产生的风险。近年来,国家工商总局提出了开展“四化建设”、加快“四个转变”、

实现“四高目标”的要求,各级工商机关也积极寻求监管效益的最大化,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如当前各地推行的“网格化监管”、“信用分类监管”、“经济户口制度”、“食品安全一票通管理”等等。这些方法模式如果与工商法规相冲突,或与地方实际相脱节,就难免会发生事故风险。

三是干部管理体制改革产生的风险。干部管理体制改革是事业转型中的关键部分。如果人事改革中强制干部退休、致使干部集体罢工,竞争上岗程序不合理、干、部闹意见上访,都会限制工商干部在市场监管中主观能动性的充分发挥,致使发生消极不作为或泄愤性质的乱作为。

四是经费运行机制改革产生的风险。在转型改革中,往往注重钱的流向、项目资金的使用。如果必要的市场监管经费保障不到位,就会直接影响市场监管的效力,使一些譬如违法传销等大要案件错过最好的调查机会,从而造成市场秩序的混乱。

三、防范工商转型期市场监管风险的对策建议

(一)合理判断形势,科学决策,慎重改革

要加强对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理论的研究和探索,找出规律性的变化,进一步发现工商事业转型的好办法、好思路、好途径。要经常性地对国家政治、经济形势进行分析审视,及时发现工商事业转型的立足点、支撑点、结合点、着力点,找准转型的最佳时机。在新一轮的组织机构管理、市场监管方法体制机制改革中,开展广泛、细致、全面的论证,进而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民主决策,使改革转型的方向、方式、手段、内容更加合理、科学、有效。

(二)解决矛盾问题,轻装上阵,放心发展

改革就要触及矛盾,转型难免涉及利益。比如垂直管理改革时的人员分流,干部改革中的优胜劣汰,取消“两费”后的财政经费保障等等,难免会引发矛盾和冲突。在事业转型的过程中,要注重这些问题的解决,既不能因为问题存在而影响改革转型的进度和幅度。也不能因改革转型急功近利而忽视问题的存在,致使矛盾不断升级,直至激化成事故,影响市场监管职能的发挥。

(三)服务中心大局,依靠政府,一心为民

工商事业转型的各项改革创新,无论是职能转变、机构设置、巡查办法的变化、维权方式的创新,都要围绕服务发展地方经济,构建良好市场秩序,紧贴地方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地方党委政府部署安排的大局为重,服从党委政府安排,遵循党委政府指导,不能“自立门户”、“另拉山头”、“自我孤立”。要在改革转型中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要看新机构的设置是否与民争利,要看新监管方法的实施是否侵犯公民合法权益,要看新维权方式的推行是否群众满意。否则就会被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边缘化”,市场监管的权威无以树立,市场监管的职能受到束缚。

(四)合理配置资源,创新方法。优化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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