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9 15: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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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国十条”概述
2006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8年之后,2014年又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从政策的变化中可以看出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变化。在“新国十条”中,国务院对于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做出了清晰的评价以及对未来保险行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思路,指出了我国保险行业的总体发展目标。到2020年,我国的保险行业要基本建成能够覆盖全民的保险体系,保险产品能够做到对居民的保障基本全面,保险发挥的功能基本完善,同时保险企业自身要做到安全稳健、诚信规范经营。在保险服务行业,能够具备较强的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同时还要具有国际视野,注重国际发展,努力建成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保险行业、保险机构。并且保险还应成为我国无论是居民、企业还是政府进行风险规避、财富管理的重要工具和基本手段,成为政府进行社会管理、居民福利分配的另一重要手段和有效工具。同时“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国内生产总值)要达到5%,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达到3500元/人。保险的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二、“新国十条”给保险行业带来的重大发展契机
1、保险行业的行业地位与形象通过“新国十条”得到提高与改善
随着“新国十条”的出台,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已经不再仅仅是行业中某一个保险公司或者保险行业的事情,而是上升到了国家战略的层面,上升为了国家的“意志”,保险行业在“新国十条”中被明确提出要“把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放在经济社会工作整体布局中统筹考虑”。这样一个对保险行业评价如此之高的“新国十条”的出台,必然能够改变民众对于以往“保险骗子”的印象,一定程度上消除民众心中“一人干保险,全家不要脸”的看法,可以极大程度的提高保险行业的地位。同时,“新国十条”的出台给保险行业带来了极好的外部宏观环境,使得保险行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存在。作为身处保险行业中的保险公司应该抓住这一契机,大力发展保险业务,并且要适当的拓宽业务范围。
2、拓宽了保险行业的业务领域
在“新国十条”中,明确的提出要建成民生保障网、发挥保险的风险管理功能、完善社会治理结构、经济补偿制度等方面的内容。具体来看,首先,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到健康服务业务的产业链整合当中,“鼓励保险公司大力开发各类医疗、疾病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并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发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提供与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相结合的疾病预防、健康维护、慢性病管理等健康管理服务。支持保险机构参与健康服务业产业链整合,探索运用股权投资、战略合作等方式,设立医疗机构和参与公立医院改制。”由于我国以前的医疗服务行业是属于国营性质,很多医院都是属于公立医院,我国在对公立医院进行不断的改革尤其是多元化改革,所以鼓励保险行业企业进入到医疗健康服务行业中,一方面是由于未来的发展大趋势必然是民众的医疗服务需求大大增加,另一方面则是未来保险与医疗服务、健康行业的有机结合。然后,建立财政支持之下的巨灾保险制度,通过财政向保险公司支付服务费来为民众提供巨灾保险的方式。
还有就是在国家现在大力关注的“三农”方面,农业是我国多年以来的发展的弱项,由于改革开放时的优先发展工业、先富带动后富政策,农业为我国经济的发展付出了许多。但是,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逐步深入,农业的发展相对于工业落后较多,农民的收入也较低,并由此带来了较高的贫富差距。所以,我国要引导保险业向“三农”方向发展,让农民在未来不再只是“靠天吃饭”,在天气不好的年份也会由于保险的存在不致于饿肚子。扩宽保险业的业务领域,也就是一方面国家鼓励了保险行业的创新,不仅仅是已有领域的产品创新,更重要的是向以前未曾接触过的领域发展,向以前不敢进入的领域发展。未来的保险必将是个性化的,是“私人订制”的,每一份保险只为每一位特殊的对象而设计。
所以,在“新国十条”对保险拓宽业务领域方面,保险公司应该抓住机会,积极走进一些以前因为政策或者是利润而不敢涉足的领域,积极发挥自身的创新能力,并在发展业务的过程中建立起行业信誉,培养客户忠诚度。在发展的同时也要注意自身对风险的控制。
3、深化了保险行业的改革开放程度
在“新国十条”中,反复提到创新以及国际化的问题。我国政府鼓励保险行业的创新,既要创新性的运用保险经济制度也要创新性的开发其未来的产品,创造出适合时展需要的产品。要深化保险行业的改革开放程度:首先是从创新方面进行改革,不仅仅是产品方面,还有健全保险公司的治理以及发挥保险公司的作用在风险事前防范方面,等等。然后是对制度方面的改革。以前我国的金融行业由于具有政府机构的属性,所附加的社会化职能过多,所以经营等各个方面都是完全受到国家政策规定的。在我国加入WTO后,我国的保险行业才逐渐向着市场化方向发展。深化保险行业的改革开放,一方面我国的保险行业自身要深化改革开放在国内市场积极与国外保险机构进行竞争;另一方面,我国的保险业也要积极的走出国门,积极的在国外市场上拓展业务,与国外保险机构进行竞争,并且在积极的竞争中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的治理、风控等各方面水平。
深化改革开放,在“新国十条”,政府鼓励保险行业走出去。一方面是地理上的走出去――国际化的走出去,走出国门,向着世界发展。另一方面就是行业上的走出去,保险公司可以同过股权投资或者战略投资的方式进入健康行业或者是养老服务行业等等。
三、保险公司如何抓住机会进行发展
1、创新是关键
创新不仅仅是技术或者是管理方面的创新,而且是各个方面都需要创新。一方面可通过对保险机制的创新性运用来提供一些新型的公共产品提供方式,比如可以通过政府向保险机构支付费用购买保险公司服务然后再在公共服务的领域对社会公民进行投放,还可以通过鼓励保险机构通过引进股权投资者或者是战略投资者的方式或者作为股权投资者、战略投资者等方式参与到未来的安保业务中去。另一方面,创新性地运用责任保险机制。要通过发挥责任保险机制的作用来化解矛盾纠纷。市场为主的运作,政府为辅的引导,还有通过立法来进行的责任保险的发展模式,可以以此为基础把一些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但又容易存在责任纠纷的事情纳入责任保险制度中,通过充分发挥责任保险的功能,充分发挥责任保险的事前发现功能、事中风险控制以及事后的责任处理等功能。
2、完善商业保险,贴近大众保险需求
在“新国十条”中,有重要的一点是“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就是说在未来国家对保险的发展目标是要建成以商业保险为支柱,创新性的养老保险为辅结合多样化发展的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必然是保险市场的主力军,要在发展中逐渐成为个人和家庭商业保障计划的主要承担者,要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对国家养老保险以及医疗保险的辅助作用,完善我国的保险体系。所以对于商业保险公司而言,完善公司德尔商业保险,并且不断的完善保险公司的商业保险种类,使商业保险可以不断的完善、更加的贴近大众日常生活的需要。
3、加强保险公司的治理,强化风险意识
在“新国十条”中还提到保险应“发挥风险管理功能,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一方面是 “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提高灾害救助困难度”,首先是提升居民的保险意识的问题,要提高居民利用保险进行风险规避的作用;要通过积极发展企业财产保险、工程保险、车辆保险等等措施来降低整个社会的风险;对保险公司的规范,公司要通过发挥保险费率杠杆性的机制,强化事前的风险防范措施,减少事故的发生。在现当下,市场环境越来越复杂,变化越来越快,保险公司要在未来发展良好,就必须完善自身的内在治理机制,加强保险公司的治理。同时,未来的金融市场,谁能够对风险控制的好,谁就是王者。所以,“新国十条”也十分提倡强化保险公司内部治理,强化事前风险防范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更加应该加强自身建设,发挥自身对风险控制的特长,加强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要通过发挥保险费率的杠杆性特点,减轻自身所面临的风险。加强信息通道的建设,减轻保险公司在保险市场上面临的风险不对称问题,加强风险的事前控制。对于保险公司的事后监督机制也要加强建设,保证赔付的合理性等。
四、结论
2006年随着“国十条”的颁布,我国的保险行业走入了一个蓬勃发展的阶段。从国家统计局的网站数据可以看到,我国保险行业的保费收入在2004年的时候为4318亿元,2005年为4932已,2006年5640亿,2006年“国十条”出台,到2007年,我国保险行业的保费收入为7036亿。保费收入的增长率在2006年“国十条”出台之前稳定在14%左右,但是到2007年一跃增加到20%左右,所以,从数据可以看出,2006年的“国十条”为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带来了一个春天。2014年,“新国十条”的出台对保险行业的影响如何现在我们还无法用数据进行说明。但是,从“新国十条”对保险行业大大利好的内容以及2006年“国十条”对保险行业的发展影响可以合理的预测:在“新国十条”的影响下,我国的保险行业必将迎来又一个快速健康成长的“春天”。
【参考文献】
一、新会计准则的实施背景
2006年2月15日,我国财政部出台了39项会计准则,充分弥补了就会计准则的多处空白,实现了我国会计制度的重大突破,能够更加真实的反映各项财务会计状况,为满足各利益相关者的切实需求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新会计准则的更改内容中有直接关系到保险行业财务会计工作的,给我国的保险行业会计处理带来了新的影响与变化,保险行业应当积极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应对。
二、新会计准则给我国保险行业带来的影响
通过分析我国保险公司的运行机制以及新会计准则在保险行业的发展现状,本文认为新会计准则给我国保险行业带来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保险行业投资决策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实施前,公司业绩的评价都是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核算的。新会计准则的一个重要改变就是将公允价值的理念引入进来,这样就极易导致公司业绩产生更大的波动。为了实现稳定公司盈利的目的,有的保险公司可能把更多的金融工具划分到“持有至到期的投资”类别中去,或者采用降低某种金融工具短期交易量的方式将它们划分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上述这些做法都有可能导致保险公司原来投资决策的变化。[1]有些保险公司或者可以考虑在某个特殊时点将所持有的部分金融工具实施套期,从而实现降低利润波动性的目的。新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保险公司资产组成中的大部分金融资产都应当以公允价值的形式来计量。就我国会计准则的未来发展趋势来看,从国际财务会计报告的发展路线来分析,保险负债也可能会采用依照公允价值计量的方式来进行管理。这样一来,保险公司就应当采取更加有效的方式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从而有效降低公司财务报表的中利润的波动性。
(二)对保险行业收入和股本计量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实施前,保险行业执行的是按照不超过2.5%的评估利率标准计提责任准备金。而新会计准则在计提准备金方面做出了新的规定,为了适应这一变化,保险行业应当将自身的准备金核算方式进行重新确定。如此一来,对于那些关系到公司准备金提取比例的假设就会发生经常性的变化,这极易导致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中准备金项目的稳定性降低。
保险公司,尤其是人寿保险公司,其财务会计账面上都存在一定的长期负债项目(也就是保险准备金)。市场利率的不断波动也会引起公司长期负债价值的不断波动。但是,与之相反,大多数保险公司在负债的会计处理方面总是将负债一项作不变的处理,最终会导致保险公司财务会计核算与公司实际价值相背离问题的产生。
银行业与保险业之间的非对称性越发凸显出来。由于保险行业的利润受益与股本价格具有更大的波动性,这必然会引起银行业发展的波动性,这一问题在一段时间内是必然存在的。[2]但是,这种银行业的波动性是单纯由于会计因素引起的,而与保险行业的各项经济基础要素的发展变化毫无关联。
由于保险公司的预期收入与股本价值的波动性不断增加,就会导致保险公司的股票价格与资本成本受到影响。为了稳定股价与资本成本,保险行业可能需要加大财务信息的披露力度,从而有效的向利益相关者进行信息沟通,从而赢得更多的支持。
(三)对保险行业风险控制的影响
保险公司所面临的风险是长期存在、难以避免的,这主要在于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受到银行利率、股票市场价格以及人口死亡率等多个因素的影响,需要对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的灵敏性进行分析,对保险公司的财务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是由于对公司期权以及保证产品采用公允价值进行价值评估,倘若分配给参保客户的期权与保证产品所假设的价值评估发生了变化,那么保险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就必须要调整负债项目。
保险公司的经营者应当有效提高参考客户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风险意识,使他们能够意识到风险也是有价值的。因此,保险公司应当增加更多的人力来进行风险报告的调查与编制,其分析重点应当包括关于现金流灵敏度以及财务风险集中度等两个方面的内容。除此之外,有些保险公司还应当加强一些业务与投资方式的开发来稳定收入与股本。
(四)对保险行业偿付水平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关于不同项目的核算基础进行了新的规定,这就导致保险公司的实际偿付水平以及监督管理水平受到较大的影响。其中,最为显而易见的就是由于公允价值计量方式的引进,使得金融资产在进行价值确定时对公司的实际偿付水平产生较大的影响。[3]除此之外,由于保险行业偿付水平相关科目都是以旧会计准则为基础进行设置的,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也会导致保险公司偿付水平信息报表设计准则的变化。
(五)对保险行业股利决策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对保险行业股利决策的影响集中体现在对为实现收益与损失的确认方面。新会计准则明确规定在进行企业利润表的编制时,应当建立在企业可实现的现金流数额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企业利润分配的延续性以及对企业投资者的影响。保险公司的账面利润主要由公司自身的经营水平以及公司所处环境实现的利润两个部分组成的。所以,保险行业的管理者在进行企业股利分配时,首先应当将公司所处内外部环境的各方面影响因素进行充分的考虑,树立公司利润分配是以现金流量额度为基础而不是以账面利润为基础的科学理念。
三、保险行业应对新会计准则影响的对策措施
针对上述部分关于新会计准则给我国保险行业带来的影响的分析,本文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对策措施,以期能够对我国当前保险行业在新会计准则环境下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一点可借鉴之处:
(一)变革保险公司的原有核算体系
新会计准则在保险行业的实施给保险公司原有的会计核算体系带来了极大的影响,这就需要保险公司 变革原有会计核算体系中的会计科目、核算方式等内容。保险公司原有会计核算体系的变革需要公司财务会计部门、技术支持部门以及经营管理部分等多个方面的协调配合,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新会计准则在保险公司的有效健康实施。
(二)将战略管理会计与风险管理技术有机结合,合理运用
就我国目前的保险行业发展现状来看,我国的保险行业已经进入到全面风险管理阶段,开展资产与负债的统筹管理是保险行业财务会计工作的发展趋势。现代金融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与创新对保险行业的战略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金融超市的出现以及金融产品多元化趋势的发展,促进保险行业应当将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基于这一现状,保险行业的战略管理,应当充分结合公司未来业务的风险管理技术,对现有风险管理的精算技术、利率模型、信用模型、资产负债模型等加强技术完善,从而有效实现公司战略的科学调整。[4]保险行业的战略管理会计应当是对从立项、设计、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在保险行业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首先应当加强对市场的动态研究,从而迅速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立足保险行业的未来发展来看,战略管理会计与风险管理技术的有机结合与合理运用将共同促进我国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
(三)积极进行保险产品的多元化开发
由于对保险风险与非保险风险提出了分拆与单独计量的要求,这无疑就导致保费收入的计算口径发生的改变,并逐渐与国际通用做法相接轨,将主要影响非传统寿险产品的设计。针对保险行业收取的万能险、投资连接险中与保费一起收取的投资性质,以及长期寿险保单业务中收取的储蓄性质的金额应当进行负债类会计处理。保险公司在进行这类保单的设计时,为了实现较高的保费增长水平,可能会进行一些技术方面的改变,使该项保单的投资性得到一定的弱化,提高保费的保障部分,或者使投资风险与保险风险难于区分,不能单独计量,以期尽量使其能够计入保费。
(四)明确均衡准则与巨灾准备之间的划分界限
伴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的不断开放以及保险公司的不断上市,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是保险行业得以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监管者的信息需求也毋庸置疑。基于这一现状本文认为,必须要将均衡准则与巨灾准备进行分离,我国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不应当以实现某种经济后果为目的,而应当致力于满足使用者的信息需要,[5]监管者可以要求承保人提供与监管相关的信息。
(五)构建科学完备的同业交流平台
为了保证我国新会计准则的成功推行,我国保险行业应当提高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加快相关财务信息系统建设,并在此基础上注重相关数据信息的积累。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不仅关系到公司的财务管理部门,也关系到公司的管理者、信息研发部门以及劳动人事部门等多个领域。基于这一现状,本文认为,保险行业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是一项复杂的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公司内部多个部门的通力合作。在这一过程中,加强保险行业财务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培养是做好新会计准则推进工作的重要环节。保险行业各公司都应当加大熟悉资本市场、高级计量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储备力度,从而有效适应会计准则国际化的需要。除此之外,保险行业还应当加大信息系统建设的投入,加强相关历史数据信息的积累,为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全面实施提供有力支持。
参考文献:
[1]董淑珍,杨晨.新会计准则对保险经营和监管的影响研究[J].华北金融,2009,(03).
[2]王金玲,郭路路,关明宇.新会计准则对保险监管的影响[J].现代经济信息,2009,(08).
二、落实执行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中存在的问题
1、守信用意识不够强。
诚实守信是保险经营的基本原则,是保险企业生存之本和发展的生命线,也是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少数保险企业营销员和聘请的保险代办员、业务员从个人利益出发,为了多招揽业务,没有切实做到诚实守信,有欺诈误导行为,极个别人员甚至作出夸大赔付金额、降低赔付条件的虚假承诺,导致社会上很多人形成了保险行业“投保容易,理赔难”的片面认识,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保险企业的形象。
2、担风险能力不够大。
保险业是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要通过科学专业的制度安排,为经济社会分担风险损失,提供风险保障,参与社会管理,支持经济发展,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功能作用。由于市场经济形势的迅猛发展和人民对保险业过高的期望值,加上保险业务结构调整没有完全到位,使保险企业担风险能力不够大,不能有效为经济社会分担风险损失,提供风险保障。其主要表现为某些领域业务结构不合理,部分业务波动较大,个险、银代产品相对于团险业务发展速度过缓,人身险趸缴保费比例偏高,车贷险存量风险较大等,这些都降低了保险企业的担风险能力。
3、重服务观念不够实。
保险是无形产品,服务是基本手段,保险企业要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通过真诚文明、专业精细、优质高效的保险服务,传达保险关爱,体现保险价值。但目前保险企业重服务观念不够实,在服务效率方面,存在着“三快三慢”的现象,即动员投保快、新单收费快、首年服务快;承保出单慢、理赔结案慢、续期收费慢。在服务方式方面,局限于传统式、功能性、基础性的服务,提供的只是与保单有关的服务,只有出险或缴费时才能享受,客户其他服务不能得到满足。在服务环境方面,重服务设施添置、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重服务项目的开发和引进,而轻后期管理和日常服务工作。这些都影响了保险企业的社会形象和声誉,长此以往必然降低保险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4、合规范操作不到位。
当前部分保险企业违规问题比较突出,有的不严格执行报批报备的条款费率,在市场竞争中随意降费、扩大保险责任、变更条款,扰乱了市场秩序,增大了行业经营风险。有的经营管理混乱,存在较多违规问题,突出表现为会计账户和业务台账不健全、保费收支方式不规范。有的对分支、“加盟”、“挂靠”机构管控松散,致使违规经营问题突出,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当地的保险市场秩序。
三、强化落实执行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的几点建议
1、认真努力学习,掌握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的精神实质和深刻涵义。
保险企业要通过学习会、培训会等方式,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使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入员工的心、入员工的脑,做到学习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执行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维护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以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促进各项经营业务发展,为保险企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提供坚实的思想保障。要通过认真努力学习,使每个员工掌握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的精神实质和深刻涵义,一是懂得守信用是保险经营的基本原则,诚信是保险业的生存之本,是保险企业发展的生命线,是必须遵守的最基本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保险企业和每个员工必须讲究诚信,信守承诺、讲求信誉,向客户提供诚信服务,才能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才能赢得社会的信赖支持,才能不断发展壮大。二是懂得担风险是保险的本质属性,要通过科学专业的制度安排,为经济社会分担风险损失,提供风险保障,参与社会管理,支持经济发展,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功能作用。要坚持改革创新,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不断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增强行业发展活力,夯实科学发展基础,更好地履行保险责任。三是懂得重服务是保险价值的实现途径,保险企业要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多层次的保险需求,加大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力度,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通过真诚文明、专业精细、优质高效的保险服务,传达保险关爱,体现保险价值。四是懂得合规范是保险市场健康运行的前提条件,保险企业和每个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则规范、职业道德准则,大力倡导知法守法、合规经营的道德风尚,时时处处规范行事,培育良好的市场秩序,防范发生各类经营风险,促进保险企业经营业务发展,实现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2、健全制度机制,夯实贯彻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的根基。
贯彻落实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有赖于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要以制度机制确保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的贯彻落实,要以制度机制确保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体现在每一项工作和每一件事上。保险企业要化功夫下力气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要全面梳理和完善现有的规章制度、服务标准、从业规范和绩效考核体系等,凡是不符合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的要重新修订,体现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不够强的要加强力度。要善于探索和创新制度机制,把符合形势发展需要,深受广大客户拥护欢迎的好做法、好经验添加进制度机制,以更加充分体现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对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要落实到位,强化执行,使其真正成为保险企业和广大员工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工作准则,提升保险企业社会形象和社会声誉,进一步增强广大客户对保险企业的信任感,既促进保险企业经营业务发展,取得良好经营效益,又切实分担风险损失,提供风险保障,支持经济发展,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作用。要加强对贯彻落实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的制度机制情况的检查监督,对贯彻落实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的好的做法与先进经验,要及时总结,全面推广,促进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取得更加良好的成效。对贯彻落实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的不足问题,要分析原因,找出解决办法,落实工作措施,切实加以整改,使贯彻落实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畅通无阻,真正成为保险企业和广大员工的行为规范和工作准则。对违反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的人和事,要严肃处理,责令整改,该批评的要批评,该通报的要通报,以警示保险企业和每一个员工,营造贯彻落实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的良好氛围,使保险企业和每一个员工自觉执行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争当执行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的模范和表率。
3、加强教育引导,提升保险企业员工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7(1)-0007-04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新兴科技的高速发展,金融科技概念应运而生,成为继互联网金融之后金融行业发展的新风口,为金融产品创新、服务改造升级提供了无限的想象空间。金融科技的崛起是技术手段变革引发的金融创新,能够在提升金融服务效率、降低金融交易成本、减小金融交易中信息不对称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金融实现资金融通的本质作用。保险行业作为金融业重要产业之一,在金融科技浪潮的推动下,正在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等新兴技术进行深度融合,正处在变革的关键时期。
一、互联网技术给保险行业带来颠覆性的革命
作为互联网技术与保险行业有机结合的产物,互联网保险表现出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巨大的潜力,互联网技术正从渠道、产品、技术和理念四个方面改变着保险行业。
(一)“互联网渠道+保险”。保险公司借助互联网渠道可以突破地域限制,能够越过公司和人,通过互联网随时随地向不同地域的客户提品和服务,大幅减少销售费用与管理费用。
(二)“互联网产品+保险”。互联网的快速普及使“上网”时代进入“在线”时代,改变了社会公众的传统消费和支付习惯,网络消费、网络支付等行为中蕴含的风险能够派生出新的保险需求,为保险行业开辟出新市场和较大的产品创新空间。
(三)“互联网技术+保险”。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使保险公司可以将保险服务“无缝式”嵌入互联网消费的购买、支付、物流等各环节,能够快速、便捷、低成本地满足客户高频化、碎片化的保险需求;互联网技术能够提升保险公司市场反应速度和能力,能够及时掌握保险行业发展新动向、挖掘潜在客户群体并随时采取适当的经营策略;互联网技术使保险公司核心运营流程和客户服务实现网络化和自助化,提高了保险公司业务效率、管理水平与客户满意度。
(四)“互联网理念+保险”。互联网的深入应用将进一步凸显“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原先以保险产品为主导的销售模式将逐渐转化为以客户需求为核心的销售模式,互联网使得客户不再被动接受保险公司推送的信息,客户需求成为新险种出现的源动力,其行为数据将成为保险产品设计和服务改善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大数据技术有助于推动保险行业全面升级改造
随着互联网技术快速更新迭代,大数据技术在保险行业应用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保险行业天然具有大数据基因,其本质上就是通过数据采集、分析、预测来管理风险的行业。当前,大数据战略业已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标志着我国大数据时代的全面来临,大数据技术将从经营理念、商业模式、产品设计、管理流程对保险行业进行全方位的升级改造。
(一)在大数据时代,数据将成为构建行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数据就是核心资产,数据分析能力就是核心竞争力,保险公司能够通过数据处理、分析、整合、挖掘等技术获得价值信息。
(二)随着大数据技术的深入运用,保险公司获取和深入挖掘数据的能力将得到极大提升,客户行为数据将逐步实现可获取、可分析、可预测,如何利用大数据技术直击客户“痛点”、实现精准营销将成为保险公司重塑营销体系的主攻方向。
(三)大数据技术将帮助保险公司进一步拓宽保险市场,使保险公司能不断提升风险定价与风险管理能力,从而将以前无法或难以有效管理的风险纳入保险公司能力范围。
(四)基于大数据技术,保险公司可以实时获得消费投保标的数据信息,不断创新风险管理技术,能够根据客户不同风险程度,提供个性化风险解决方案。此外,保险公司还可以通过大数据技术加强对业务风险的管理,提升反欺诈技术。
(五)大数据技术将渗透到保险公司经营的关键环节和流程,优化保险行业务系统、管理系统、信息系统、客服系统和决策支持系统,充分发挥大数据技术在企业管理和运营、信息化建设和维护、客户服务和新产品开发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云计算技术是推动保险行业创新发展的加速器
云计算技术是一种全新的计算模式,打破了传统的主机架构模式,实现了系统分层和分布式架构,即通过网络便捷、低成本、随时、按量付费访问定制化、共享化的资源池。云计算技术为保险行业创新发展创造了新的机遇,为保险公司产品创新、构筑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经营效率提供了全新的思路和途径。
(一)云计算技术将助力保险公司业务创新。保险公司可以利用云计算技术,为企业量身打造“保险云”,在云端开发保险核心业务模块、财务模块、流程管理模块等,客户通过云端可以“一站式”完成投保、理赔等保险服务,提升客户服务体验;在非高峰时期,可以将保险核心业务模块、财务模块、流程管理模块等租借给其他保险公司使用,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云计算技术将为中小保险公司发展提供新机遇。保险公司在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系统保养和维护、人才培养等方面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对于中小保险公司而言,专门进行信息化建设的成本效益比相对较低。借助云计算技术,中小保险公司可以租用通讯供应商、大型保险公司的设备,将节省大量的信息化建设成本,可以将资金更多用于渠道建设、产品研发、提升客户服务体验方面。
(三)云计算技术将为保险公司提升大数据分析能力提供支持。在信息时代下,保险行业数据规模急剧扩大,保险公司时刻需要处理内外部的各种非结构化数据和信息。云计算的可扩展性可以为保险公司深入采集、存储、分析海量的数据和信息,并从中挖掘出有价值的信息提供充足的存储空间和计算能力,进一步提升保险公司大数据分析能力。
(四)云计算技术为打造“行业云”创造了可能,有利于促进整个保险行业加强信息共享。随着云计算技术出现和成熟,在省级信息共享的基础上搭建全国保险行业信息共享平台成为了可能。未来,基于云计算技术,将各省信息共享平_整合起来,实现数据跨行业、跨部门共享,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保险公司服务水平,提高保险行业整体效率。
四、区块链技术给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思路和机遇
区块链技术是一串使用密码学方法相关联产生的数据块,每一个数据块中包含了一次网络交易的信息,用以验证交易信息的有效性并生成下一个数据块。区块链技术在记录交易信息的同时,可以有效保护交易参与者的身份信息,并将交易信息盖上时间戳后在全网公开,同时发送给网络内的每一个节点,由所有节点共同验证形成“共识”,从而形成无须第三方介入的创新型信任机制。区块链技术的特点与互联网保险未来发展所关注的“互助保险、数据安全、信息公开透明、降低管理成本、提升客户体验”等要求存在很高的契合度。
(一)区块链分布式、去中心化的特点使“点对点”交易成为可能,有助于形成“去中心化(或中介化)”的自治型保险组织,提供了一种点对点之间的风险融资解决方案,为互联网微型互助保险创造了发展机遇。这种自治型保险组织可以通过预先设定的规则,在不需要第三方干预的情况下,让具有共同需求和面临同样风险的客户自行完成保险交易,通过预交风险损失补偿分摊金的方式直接、主动管理风险。
(二)区块链技术有利于加强对客户信息的保护。虽然全网每个节点都保存着每笔交易信息数据,但通过公钥和私钥的设置,每个节点在进行信息查询时,只能查询到交易数据,而个人信息则是隐匿的,保障了个人信息免于泄露,也能够使节点在完成交易的同时不受其他信息干扰。
(三)区块链使智能合约从虚拟转化为现实。比如,通过区块链技术储存一个到货延迟险,并借助互联网渠道与电商平台、物流平台相连接,获得购买信息、物流信息。交易完成并确认后,区块链会自动对购物交易进行记录,包括物品信息、发货信息和商家承诺到货时间等,一旦到货时间发生延误,智能合约就会被触发,对投保人进行支付理赔。由于此前交易信息已经被记录且在区块链上并形成“共识”,故而排除了个人主观判断因素,也不会存在信息伪造或篡改,一切都是在智能合约事先设定的程序下运行,即做到了自动和及时理赔,也避免了欺诈行为,还减少了理赔处理成本。
(四)区块链技术构筑的信任机制能进一步提升消费体验。区块链技术在互联网保险平台和客户之间打造一种全新的交互方式,向客户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购买体验。客户购买保险服务后,全网所有节点都保存有购买行为的副本,购买行为在全网范围将被共同验证并形成共识,确保购买行为真实有效。
(五)区块链技术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互联网保险平台信息不对称风险。区块链技术可以实现互联网保险平台、客户、体检机构、医院等相关交易方共同验证的信任机制,形成一个完整的保险生态圈。客户身体状况、职业信息、体检、医疗等相关信息和数据将被记录并在全网内实时广播,并得到相关交易方的共同验证,确保信息真实有效,从而有效降低信息不对称风险。
(六)区块链技术能够进一步压缩互联网保险成本。区块链技术可以保证所有交易按照既定的规则执行,这对于定制化风险评估、缩短承保周期大有裨益。基于区块链的保险服务,投保、承保、理赔等环节基本可以不需要人为操作,能够有效避免欺诈等不诚信行为,压缩保险成本和互联网保险平台面临的风险,进一步释放保费空间。
(七)区块链技术能保证交易信息安全、真实可靠,提高了保单的可查询性。区块链技术分布式记账的特点,使保单不仅是存储在“中心”机构(或中介)的服务器,还在全网所有的节点保存有交易副本,即使“中心”机构(或中介)存储系统受到黑客攻击或因操作失误等因素造成数据丢失,客户的保单依然可以通过区块链上其他节点的交易副本进行查询,提高了保单的可查询性。
五、物联网技术将颠覆保险行业传统的经营模式
继计算机、互联网技术之后,物联网作为一项改变生活、生产、商业、经济发展模式的新兴科学技术,实现了由“人的互联”向“物的互联”的转变,具有跨时代的重要意义。随着智能设备在家庭、企业、城市、国家范围内的广泛应用,势必影响保险行业传统的经营模式。
(一)可穿戴式设备的应用颠覆了健康保险的经营模式。近年来,随着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持续增长以及社会公众保险意识的不断增强,健康保险在我国已经越来越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和重视。但从总体规模上来看,我国健康保险市场发展相对滞后,市场总体规模较小,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可穿戴式设备的出现和发展,将成为我健康保险市场创新的重要驱动力。
1、可穿戴式设备的发展将创新健康管理模式。未来,随着可穿戴式设备的发展和普及,在互联网技术、物联网技术以及现代医学科技的基础上,通过整合可穿戴式设备、呼叫中心、急救中心、医疗机构,可以构建一套集预防、监测、诊断、救助、康复指导于一体的远程健康救助服务系统,患者足不出户就能完成对自身健康状况的监测,减少去医院就医的次数;通过将健康数据上传到云端,形成电子健康档案,不仅可以将数据和分析结果直接提供给患者,也可以在获得患者同意的基础上将相关信息发送给医疗机构,提供有针对性的医疗健康解决方案,实现“智能医疗”。
2、在健康保险领域,可穿戴式设备将成为数据采集的重要“入口”。按照程序设定的可穿戴式设备能够自动采集客户相应的健康数据,海量的数据积累将为挖掘客户保险需求、提供个性化和定制化的健康保险服务解决方案提供大数据基础。
3、可穿戴式设备的应用将实现健康保险的差异化定价。可穿戴式设备能够实时采集客户的健康状况、饮食状况、运动状况等信息并上传到云端,形成电子病历和健康档案,实现客户健康状况的“数字化”,精准地评估客户的健康风险状况,并将风险状况作为保险产品定价的依据,有助于打破传统的健康保险产品定价模式。
4、可穿戴式设备将为风险减量管理手段提供依据。可穿戴式设备能够实现实时监测患者的健康状况、示警提示等重要功能。一旦客户特定行为导致其身体健康指标出现异常时,可穿戴设备能及时向客户发出示警信息,对影响客户身体健康状况的特定行为进行纠正和干预,引导客户避免再次出现类似行为,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从根本上降低客户风险水平。
(二)车联网在保险行业的发展与应用。车联网的概念来自于物联网,是物联网技术在汽车行业的应用。车联网是由车辆位置、速度和路线等信息构成的巨大交互网络,能够实现车与车、车与路、车与人之间的无线通讯和信息交换。车联网的应用不仅改变着传统的汽车行业,也将深刻影响保险行业,它将变革车险定价模式,全面促进保险行业风险管理与保险服务水平的提升。
1、车联网的应用将推动车险定价模式变革。车联网推动的定价模式变革包括数据基础的变革、定价依据的创新以及定价频率的提升等。基于车联网技术,车险产品将不再仅仅依靠少数几个数据来定价,而是在多维度、高精度的海量数据基础上,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进行精准定价;车险产品也将不再仅仅依靠历史数据定价,而是根据实时更新的数据定价;车险产品定价频率将改变过去以年为单位的计算模式,实现以日、甚至是以单次行程为单位的微分化定价模式。
2、车联网的应用将有利于保险公司进行风险减量管理。通过OBD设备可以实时采集车辆状况、行驶路段、驾驶里程、百公里内急加速/急刹车次数、行驶速度等数据,保险公司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可以掌握客户驾驶习惯,通过实时监控、报警提醒等功能,一旦客户发生危险驾驶行为,能够立即对其进行干预和纠正,并能够通过差异化费率引导客户安全驾驶。
3、车联网技术有助于降低减少保险欺诈风险。通过事故发生前的轨迹回放、数据分析,可重构、还原保险事故出险现场信息,从而改善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增强保险公司对保险欺诈的识别能力。
4、车联网技术将助力保险公司创新服务内涵。在传统的车险模式下,保险公司和客户之间是“弱联接”,只在购买车险产品、发生事故理赔时才发生“联接”,客户才有机会享受到保险公司提供的服务。一般而言,不发生事故或发生事故次数较少的优质客户反比经常出险、频繁理赔的客户享受的服务少。通过提供车联网及后续服务,保险公司将增加与客户的接触点和接触频率,形成两者之间的“强联接”关系,深入了解客户需求,并有针对性地向客户提供个性化增值服务,提升客户体验,进而提升客户服务能力。
参考文献
[1]陆磊,姚余栋.新金融时代[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5。
[2]谭磊,陈刚.区块链2.0[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6。
[3]王和.大数据时代保险变革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4。
[4]徐明星,刘勇,段新星,郭大治.区块链――重塑经济与世界[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6。
一、保险资金投资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保险业的进一步发展,我国保险行业投资逐渐呈现出投资规模逐步扩大、投资结构逐步多样化等特征。
1.保险投资规模逐步扩大
根据表1可知,2008-2014来,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不断增长,从2008年的保险资金运用余额30552.83亿元增至2014年的93314.42亿元,增长305.42%。截止至2014年低,保险行业资产总额已突破10万亿元。
2.投资结构逐步多样化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保险资金投资结构也逐渐呈现多样化的趋势。截止至2014年底,我国保险资金投资金额为93314.42亿元,其中投资国债为5009.88亿元,占比5.37%;投资银行存款为25310.73亿元,占比27.12%;投资金融债券为15067.12亿元,占比16.15%;投资企业债券为15465.13亿元,占比16.57%;其余投资还包括固定资产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等,投资结构呈现多样化的特征[2]。
二、保险资金投资的风险
目前保险资金投资的风险大体包括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3]。
1.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主要是指由于政府宏观政策或保险行业内政策的变动,导致对保险投资收益率改变的投资风险。比如,国家通过货币政策和税收政策的调节,税率、汇率、税收、股票等价格发生波动,从而导致保险投资的金融产品出现收益亏损的改变。
2.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主要是指由于市场产品价格、供需情况、汇率、利率等条件的变动,,导致对保险投资收益率改变的投资风险。虽然我国保险行业投资结构逐步趋于多样化,但是大部分投资仍然面向基础金融产品,这些金融产品的收益率直接受到市场利率的影响,直接影响保险资金的收益与安全。
3.信用风险
信用?L险,亦被称为违约风险,主要是指投资的金融产品的借款人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偿还债务,从而发生违约的风险。信用风险不但会使保险公司无法收益,而且会面临巨大经济损失的风险。因此,保险公司因综合评价企业债券和基金的各方面能力,在全面权衡的基础上进行投资。
三、保险资金投资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1.监管体系不完善
目前我国对保险行业资金投资的监管法律主要包括《保险法》、《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还包括一些保监会颁布的管理规定和办法。但是现行的监管体系中一些规章的层次较低,发挥的影响力有限,没有形成完善的监管体系。此外,现在尚未出现针对保险资金投资监管体系的立法,不利于监管部门实施有效监管。
2.风险投资管理人才稀缺
保险资金的投资工作是一项非常复杂和重要的工作,对于从事专业化风险投资的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非常高。既要求管理人员要有专业的保险、财务、金融等方面的知识,同时又要求管理人员又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交流协作、管理才能等。而目前在我国保险行业从事一线风险投资的人员远远达不到此类要求,专业人才队伍比较弱小,没有形成较好的人才储备和培训体系。
四、进一步加强保险资金投资风险管理的建议
1.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管体系
[中图分类号]F25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09)02-0024-02
1 我国物流保险现状及存在问题
虽然我国的物流保险较传统的货物财产保险体系而言更为合理,责任范围也扩大了。但由于制度、险种设计等各方面的问题,使物流保险在市场上尚未被真正地认可。
1.1物流的管理体制不健全
从社会环境来看,现代物流政策和法规无疑是影响物流发展和降低现代物流风险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我国物流方面的立法尚处于起步阶段,虽然与物流有关的各种政策和法规为数不少,但直接具有操作性的物流法律法规层次较低,法律效力不大,物流法律法规之间不协调,还没有专门针对物流的统一的配套法规。
1.2第三方物流市场尚不规范
目前我国的物流公司大多数为中小型的物流公司,并且还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来进行行政管理,也没有进行标准化的物流公司分类及信用评级体系。随着物流市场范围的扩大,时间空间的延续,系统越来越复杂,物流风险的不确定性越来越大,不仅可控性差、可认知性差,而且有些风险无法想象,保险公司承担的赔保风险使物流保险难以推广。
1.3物流保险险种单一
目前,除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推出的物流综合保险系列中有物流责任保险外,我国大多数的保险公司为第三方物流公司提供的保险险种基本为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和承运人责任保险。
2 影响物流保险行业发展的因子变量分析
很多学者都对我国物流保险规模的影响因素进行过分析。较多的研究均显示,GDP、保险意识、政府对保险业的宏观调控、保险品种创新、竞争模式的变化等因素都对保险产业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但是,从经济学均衡框架看,驱动保险行业发展的根本因素就是保险需求和供给能力。保险需求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市场上消费者(包括企业、家庭及个人)愿意并且有经济支付能力的保险的需求量。而保险供给能力则是在一定时期,保险供应商愿意并且能够有能力提供保险产品的供给量。
由于影响保险需求、供给的因素较多,为研究的方便,本文以几个显著的宏观经济变量进行具体的界定。
2.1影响物流保险需求的经济变量
(1)国内生产总值(GDP)。一国国内生产总值代表了该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现实情况表明,我国物流保险业的快速发展时期正好是我国改革开放后国民经济飞跃进步的时期,国民经济的发展给物流保险业的成长提供了良好的经济环境。
(2)固定资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的增加意味着在建工程的增加和中间物品投入的增长,从而直接拉动了市场对非寿险产品的需求。
(3)城镇居民人口数、居民社会储蓄存款余额。居民人口的增加,意味着居民对物流保险需求的增加。
2.2影响物流保险供给能力的经济变量
(1)物流保险机构数量。物流保险机构是物流保险服务的提供商。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持续发展。物流保险业迅速崛起,物流保险业独家垄断的格局被打破,取而代之的是中外物流保险公司多家竞争、共同发展的多元化新格局。竞争格局能够促使物流保险公司服务水平的提升,服务水平的提升又带动物流保险需求的提升,如此循环,推动物流保险行业的发展。
(2)物流保险开放度。我们用外资机构占全部机构的比例来代表保险的开放程度。外资企业的进入会给中国市场带来先进的管理制度、营销制度以及对应的投资管理模式。这种基于技术溢出效应能够推动中国物流保险市场的发展。
(3)保险业员工数量。保险企业是典型的服务型企业。保险业属于长期经营的金融服务行业,保单的管理和客户服务需要持续几十年。
3 物流保险行业发展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我们根据《统计年鉴》、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披露的相关数据,收集了1998-2007年保险行业保费收入、GDP、固定资产投资、保险机构数、中外合资保险机构、保险职工人数、城镇居民人口数、居民储蓄增加8个变量的数据。保费收入代表保险行业的发展状况,其他7个变量为影响保险行业发展的供需两个因素。
4 实证结论及其物流保险行业发展模式的评价
4.1实证分析结论
只有GDP和物流保险员工数量与物流保险行业发展存在线性关系。在影响保费收入的7个变量中,只有GDP变量、物流保险企业员工数量通过统计显著性检验,具有实证解释的意义。没有统计证据证实,物流保险机构、物流保险开放度等变量对物流保险行业的发展具有推动作用。
根据上述的实证数据,可以推导得出如下两个细分结论:
(1)我国物流保险行业发展依托宏观经济景气度,行业发展存在高度波动性。
(2)物流保险企业员工数量与物流保险行业发展悖论。这一推论从物流保险企业员工数量变量与保费收入之间存在负的边际变动关系可以得出。
4.2我国物流保险行业发展模式的评价及其未来发展趋势的预判
实证结果显示,整体上看,我国物流保险行业的发展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物流保险行业的发展是属于以外生力量推动为主导,内涵缺失的行业发展模式。
今后一段时期,如果人身物流保险没有新的产品和营销创新,物流保险业将进入低速增长时期,发展速度回落是物流保险业经营思路调整的直接后果。
5 完善我国物流保险的策略
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起来一个完善的、有效运转的物流保险体系。为促进物流保险发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5.1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促进物流保险的发展
尽快建立健全配套的物流法规制度。有关现代物流法律的出台,将有利于加强现代物流的监督管理,明确有关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有利于营造一个规范的、健康有序的现代物流市场;建立统一的物流业标准,规范物流市场;对物流公司进行标准化分类和建立信用评级体系;实行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相结合;物流业目前在我国属于低门槛行业,物流公司注册资金比较少,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差,因此可以通过法律或行政命令等手段,强制第三方物流公司投保物流责任保险。
5.2建立物流预警系统,加快物流信息化建设
在经济全球化、金融自由化程度逐渐加深的今天,我国金融业的改革也正式开始。而金融企业是金融市场的主体部分,保险行业优势金融企业的重要组成。在加入WTO之后,我国保险行业发展十分迅速。以寿险业为例,2000年,我国人身险保费收入为7447亿元,而寿险保费为6658亿元,几乎占其百分之九十。随着保险事业主体规模的增加,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外资保险公司加入到了中国保险市场竞争行列。许多大型保险公司,例如中国人寿、中国平安都已经成功改制并实现国外上市。与此同时,我国保险公司也引入了许多先进的管理经验,从公司治理、财务管理、市场经营等方面对公司进行规范,向全球化靠拢。因此,提升保险行业财务管理工作,有助于整个行业早日适应经济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的市场。
2.符合我国日趋严格的监管要求
随着我国对金融市场监管的日益严格,监管制度的逐渐成熟,对保险行业的建管重点将由从前的市场准入标准、保险销售经营行为监管向保险偿付能力、公司财务等方面转变。也就是说,保险行业外部监管要求也对保险公司财务管理共组提出了新的要求,采取了更为严格的财务监管制度。因此,为适应这一变化,应当对当前保险行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完善。
3.更好面对保险行业激烈的竞争
保险行业,尤其是寿险行业的发展越来越快,竞争对手也逐渐增多,竞争模式由最初的垄断向全面铺开演变。一方面,人们对保险需求也越来越成熟,例如,对寿险公司提供的创新型金融风险管理产品关注更多在于如何规避风险。另一方面,保险销售渠道也逐步增多,由从前的线下销售转变成多渠道、多方面销售。面对如此激烈的竞争环境,保险企业只有将财务管理目标明细化,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实现财务管理与业绩管理相结合,才能够利于不败之地。
二、保险行业财务管理现状及问题
1.公司财务管理操作与法律规定不符
对于一些规模较小的保险公司来说,往往将更多注意力放在销售环节,对财务管理等内部控制流于形式,这就很容易导致在财务管理具体操作工程中出现一些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想象。例如,在我国颁布的《关于加强人身保险收付费相关环节风险管理的通知》中规定,只有在办理由保监会明确规定以现金付费的业务时才能够收取现金,其他业务一律采取非现金收付费的方法。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许多保险公司财务部门出于方便业务操作等因素考虑,往往未能遵照实行。
2.估算赔偿支付额度的功能未充分发挥
在国外,许多国家的保险公司都将赔偿支付能力限定作为一种管理手段,并且将公司的赔偿支付水平与国家规定的最低赔偿支付水平向比较。通过比较二者之间存在的差距,对公司的运用形式作出评定。而我们国家的绝大多数保险公司却未对自身的赔偿支付额度进行估算,无法与国家规定的基本赔偿支付水平相比较,甚至不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赔偿标准。这样一来,就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保险行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风险。
3.财务管理体制、组织结构不完善
由于我国保险公司财务从业人员专业技能不强、财务工作效率较低、公司对财务工作重心把握错误等原因,导致我国当保险公司管理体制及组织结构都不够完善。例如,我国大部分寿险公司组织框架、内部运作体系等都存在着不够完善的问题;在财务战略方面,也缺少明确的远景规划。
三、保险行业财务管理存在问题应对措施
1.规范资本金使用
在保险行业,资本金的使用及基本额度都有着十分严格的规定。几乎所有国家的都对保险行业的资本金基本额度做出了限制。规范资本金使用不仅是确保保险行业有序、健康发展的必要手段,而且也是保险公司切身利益的保障。保险公司在开展业务时应当始终确保资金满足基本额度,并且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限制、管理、核算制度,真正的降低财务风险。
2.建立健全行业监管体制
赔偿支付是保险行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重点,但是我国当前保险行业赔偿支付方面普遍存在着较大的问题。为改善这方面存在的问题,应当建立健全赔偿支付水平的行业监控管理体制。主要可从以下两个方面做起:第一,对当前保险公司开展的业务进行全面调查,以此为依据对最低资本金标准进行重新规划,并建立风险资本体系,对当前已经存在的赔偿支付体系进行改良。第二,完善保险行业内部监管制度,要求保险公司及其分公司对赔偿支付能力进行评判,在能力出现不足之时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预防策略。
3.对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加强
在制定相应的发展战略,明确公司所处的内、外部环境之后,保险公司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加强。首先,应当充分应用财务管理手段,例如各岗位之间不兼容性、各部门之间相互制约。其次,对财务经理、内控合规部经历等一些公司重要风险控制职位应当实行总公司直接委派制。再者,除了公司内审部门实施审计工作之外,还应当由上级公司或者第三方对公司财务部门实施不定期审查。对于一些重要问题,进行专项审计,或外聘会计、审计事务所对保险公司财务工作、风险管控等进行外部审计,以此达到提升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
(一)承保风险度量方法
承保风险的能力是财产保险公司提供给保险人和保险业供给能力的直接表现,承保风险能力会对财产保险行业的发展产生直接的影响。对财产保险公司承保风险能力的度量评价方法主要有以下几个。首先是肯尼系数评价方法,也就是通过净保费/盈余指标来对承保风险能力进行度量,是一种相对度量的方法,如果肯尼系数的值越小,说明财产保险公司的承保风险能力越强,反之,则能力较弱。肯尼系数对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具有一定的方法效应,一般情况下,财产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不能超过财产保险公司净资产的两倍,也因此,肯尼系数一般不会超过2。其次,净资产评价也是财产保险公司承保风险度量的一个重要方法,也就是通过财产保险公司的盈余来评价承保风险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绝对性。净资产值越大,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能力越强,风险承保的能力也就越强。另外,自留承保能力评价方法也是度量财产保险公司承保能力的一种方法,我国在财产保险公司自身的自留承保能力有着明确的规定,自留承保能力越强的公司,其经营更加的稳定,并且偿付的能力也就越强,相应的承保风险能力也就越强。
(二)财产保险公司承保风险能力的现状
从整体水平上来看,财产保险公司的承保风险能力总体并不理想,财产保险业的风险承保能力不足对财产保险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产生了一定的不良影响。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从财产保险行业发展的本身来看,我国的财产保险行业发展时间有限,财产保险公司的主体比较少,而且绝大多数的发展历史都有限,处在成长期的企业在实力上仍然有待进一步的优化和提升。从财产保险公司面对的外部市场环境来看,长期不规范的保险业务运作、监管体制存在缺陷等问题严重制约了财产保险公司通过资本长期运作补充本金和募集资金的能力,对承保能力产生了一定的不良影响。从财产保险公司本身来看,业务不够完善、偿付能力有限等实际也对承保能力产生了一定的不良影响。
二、财产保险公司提高承保风险能力的建议和意见
(一)调整财产保险产品结构
调整财产保险产品结构能够有效提升财产保险公司的风险承保能力。首先,要对财产保险的产品结构体系进行优化,积极发展新型险种,在企业业务管理中间业务结构加入到公司考核评价体系中,将新型的险种按照相关的比例调整融入到公司的经营体系中,并将新型险种的拓展能力列入到摘要:新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下,保险行业也在随之不断的发展,保险行业结构体系不断优化和完善,具有非常广阔和良好的发展前景。财产保险公司作为保险行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承保风险能力控制关系到整个保险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基于此,本文对财产保险公司承保风险度量和风险控制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分析和探究,以期为财产保险公司有效规避潜在风险提供一定的参考。关键词:财产保险;承保风险;度量分析;风险管控公司经营指标体系当中。其次,要加大产品创新的力度,结合目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优化财产保险公司的产品创新优化结构。在传统三大险种的基础上,创新产品种类。例如在现代电子商务大力发展的形式下,创新和推出物流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货物运输保险等等,加大产品开发的力度,同时要强化新型产品的开发管理制度,严格新型险种的实施机制、开展方式和相关流程等。另外,推进兼业经营也是提升财产保险公司险种之间承保能力有效配置的一种重要方法,通过兼业经营能够有效规避市场分割对公司承保风险能力带来的不利影响,促使保险公司内部业务之间能够实现有效的配制组合,从而达到提升风险承保能力的目的。目前,很多财产保险公司已经认识到多元化经营在承保风险能力提升方面的重要效用,并且在多元化发展和经营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二)完善财产保险公司的承保业务结构
财产保险公司的承保业务结构与投资业务之间没有形成良心循环的关系是影响财产保险公司承保能力的一个重要因素,针对这个问题,需要财产保险公司从自身出发,结合外部环境的变化,对承保业务结构进行完善和优化。首先,财产保险公司要积极的探索保险资金投资的新渠道,这是解决承保能力有限的最直接有效的办法,根据目前市场发展的现状,保险资金可以朝着发展形势良好的上市公司、与险种业务有关的例如车辆维修、海陆运等服务性行业以及信誉优良的客户抵押贷款等渠道,资金稳定、优势突出的风险投资领域也是一个可以考虑的重要渠道。其次,创新和改革保险资产的管理模式,新的发展时期,随着金融活动的专业化、复杂化特点逐渐突出,通过独立的资产管理公司对保险资金和第三方资金进行管理是财产保险资金管理的一个重要发展趋势。最后,要对保险资金进行严格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要从内部管理风险控制和外部风险抵御等多个方面做好监管,将资金运用纳入到考核审计工作体系中,制定相关的惩罚措施。
(三)积极推动财产保险行业市场结构优化
目前财产保险行业的市场份额被主要的几家大保险公司所占有,这种高度集中性导致产品服务创新比较疲软,并且对保险承保能力的增长产生了一定的抑制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要对财产保险行业的市场结构进行优化,增加财产保险公司的数量以及保险供给的数量,并且要对中小型财产保险企业的发展给予大力的扶持。
参考文献
[1]王正文,田玲,李慧.基于动态财务分析的财产保险公司财务风险度量研究[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15,(1):66-74.
和金在线是用大数据切入保险行业的中后端市场,为保险公司提供数据化的解决方案。
避免拥堵赛道
还在阿里健康时,王亚卿就觉得保险是大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能解决互联网大健康的买单问题。
王亚卿在数据行业有多年的积累,团队的其他人也主要来自保险和大数据行业,具备保险和数据相结合的基因。而就保险本身来说,它的产品设计、定价以及精算等环节都是以数据为基础的,算是一个真正以数据为其生命线的行业。
在梳理整个保险行业的链条时,王亚卿发现,从前端的产品设计到后端的保单录入、销售、理赔以及后期服务等环节,许多创业公司切入的都是前端,而中后端则很少被关注。
“这也刚好适合技术背景的团队切入,通过数据化的服务,帮助保险公司提高效率。”王亚卿说。
另外,互联网医疗还有个很大的困难――如何变现。“他们离不开保险行业,需要合作。”
王亚卿认为自己刚好赶上了传统保险公司强烈要求互联网化的时机,针对全体互联网保险公司的市场也刚刚起步。“我们提供的技术服务的价值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就如第三方支付之于电商的价值。”
从中端向前后端渗透
大数据在保险行业应用得非常广泛,总的来说,涵盖四个方面:
1.前端产品可实现精准定价,或者产品的设计具有颠覆性的变化;
2.保险公司可对其内部业务做精细化管理;
3.在后端控费方面可以对消费者后端的消费行为有更好的理解;
4.更好地了解用户,管理用户的生命周期。
保险行业本身的获客成本非常高,但获客也只是个开始。如何把获取来的用户激活,或者保持其活跃度,也是保险公司需要考虑的问题。这其中就可以利用大数据为用户画像,对用户进行管理,提升其转化率。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对用户行为数据的分析挖掘用户的重复交叉购买能力,提升保单的覆盖率等。
王亚卿认为和金在线切入的中端是一个支点,它可以向后延展,帮助保险公司更好地控费,也可以向前延伸,帮助保险公司更好地了解消费者的需求,比如了解消费者的保险覆盖率、保费的覆盖是否需要提升,以及消费者是否需要在险种上进行扩展等。
保险本身整个流程都非常复杂,从产品的前端设计定价、销售体系到后台理赔、保单管理以及控费等,都是非常庞大的体系。找到痛点,优化其业务流程,更好地服务消费端,是和金在线目前正在做的,也是保险公司希望和金在线带给他们的价值。
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日前向社会公开《客户投保提示》。
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刚刚的这份《客户投保提示》共有11项内容,主要有:投保时请投保人确认业务人员的身份,包括认真核对其展业证、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件,为了方便客户查询上述证件的有效性,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同时公布了各会员单位的服务咨询电话和行业协会的互联网网址;认真考虑个人对保险保障的需求,并根据个人经济能力选择适合的险种;切实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单要由投保人亲自签写,不要由他人代签,特别是含有死亡性保险内容的人身保险,必须要由本人亲自签名;仔细阅读保单条款中的责任免除条款;不要超额或者重复购买财产保险;医疗费用保险的赔付金额必须在保险金额之内,并且最高不能超过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保单签发后,任何可能会严重影响风险程度的重要事项的变更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关注人身保险产品提供的“犹豫期”;退保有损失,请慎重考虑;为了确保投保人的保险保障利益,请注意按时交付续期保费,以免保单失效。
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之所以要向整个社会这个提示,主要是因为近年来,当地的保险纠纷特别是健康类保险的理赔纠纷越来越多。许多保险纠纷之所以发生,除了一些保险公司经营不规范和保险展业人员特别是保险人误导客户以外,很多情况下都是因为客户对有关保险方面的知识和规定了解得太少。为了解决这个矛盾,保险界和整个社会这些年来作了大量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已经收到了一些效果,但是很不够,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打算今后采取包括向社会客户提示等多种办法,不断加强这一方面的工作,以切实保护投保客户的利益。另外,为了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和保险人的行为,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日前还同时出台了《关于健康保险理赔的有关规定》和《关于不良信用行为保险人登记管理暂行办法》,采取得力措施,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和展业者特别是保险人的行为。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还告诉记者,目前的保险纠纷成因比较复杂,除了保险公司、展业者行为不规范和投保人保险知识缺乏以外,的确还有个别投保人骗保和恶意投保的现象,对于这些人和这种现象,希望有关执法部门依法严惩,整个社会也应大张挞伐,不能因为盲目同情弱者给以宽容,以保护国家和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
引言
任何行业想要健康发展都离不开相关的制度制约,否则这个行业会变得异常混乱。对于当今保险行业来说,保险产品具备很强的专业性,但很多保险工作者文化素质过低,对保险知识了解的不够透彻,。真实有些保险人违法经营,利用被保人对保险不理解的基础上,故意隐瞒一些不利于销售的信息,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诚然,我国保险监督体系并未完善,还存在诸多漏洞,这些漏洞很可能成为阻碍保险行业发展的绊脚石。因此,我国必须要充分分析当今我国保险监督体系中的不足,进而提高行之有效的策略。
一、我国保险监督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监督体系层次少,缺乏完善的法律支持。我国保险监督管理体系层次简单,主要是通过保监会领导地方保监局为主。这种保险监管系统层次少、过于粗略,不能够对整个保险市场实施有效微观管理,只能够起到宏观管理的作用。例如当今我国基层地区与偏远地区的保险市场依然混乱。所以,保监会体系必须要进行科学的划分,增加保险行业监督层次,弥补保险监督体系漏洞。此外,法律作为一种作为基础、作为有效的监督手段,能够有效在保险监督中发挥作用。但是,我国对保险监督层面上的立法并不全面,至今也并未形成一部完善的保险监督法,即使是有关于保险行业监督相关的法律与监管文件中,也并没有以立法的形式加以确定。
(二)保险监督体系与偿付能力为核心的监管体系存在的差距。我国保险相关法律条文并不规范,例如保险会内部体系不一致、保障行业随意性大的问题。《保险监管》指出保险工作的偿付能力是指:待到风险事故发生以后,报账人根据保单索赔要求对被保险人的给予与偿还能力。现如今,我国保险监督体系依然以监管市场行为为主,并且施行较为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但并未过渡到以偿付能力为监管核心。现如今,我国保险行业已经发展到以新阶段,市场经济发展也提高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力,因此,保险监督模式也应该适应时代需求,一改传统监督体系的弊端,提高对偿付能力的监管。
(三)中介人的监管力度问题。在我国保险中介人员从业层面分析,我国保险工作对保险人与保险经纪人准入原则设立并不严格,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也参差不齐,甚至一些小型保险公司,为了能够降低日常运营成本,并不对保险人岗位设立门槛,这种现象在当今非常常见,只要从业人员口才好,具被一定的人缘,即可推销保险。这些保险人的专业水平极其有限,在很多小城市,甚至只有小学文凭的人员都可以担任保险人。这就造成了保险人在不了解保险内容的情况下,就向他人销售,不顾职业道德,夸大其词产品的作用。此外,还有些保险监督机构忽视了保险从业人员的培训监管工作,使得保险中介人员培训流于表面,无法发挥实质性的作用,更无法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水品。
二、加强我国保险监督的有效渠道
(一)完善保险监督体系,加强保险监督立法工作。想要完善、构建多层次的保险监督体系,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必须要强调基层保险监督体系建设工作,即在县级一级行政区域建立相关的保险监督机构,并且要将监督目标落实到位,绝对不能够草草了事。由于我国底层监管工作一直是弱项,并且我国保险市场非常庞大,因此,需要逐级下派命令,要求任务能够层层落实,逐渐的提高基层监督工作。其次,保险监督不仅仅需要行政机构进行监管,同时也要加强对社会性保险监督机构的支持力度。再次,保监会及有关部门必须要对当今保险监督存在的问题有一个系统了解,之后根据这些问题构建相完善的保险监督系统,这样既能够深化我国保险监督体系,同时也能够提高监管体系的灵活性。最后,国家立法部门应多加借鉴国外的的保险监管法律、规则,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制定具有中国特色的保险监督法,让保险监督工作有法可依。
(二)完善偿付能力为监管核心的监管体系。偿付能力是衡量一个保险公司是否具有营运资格的重要指标,同时也能够提高保险公司经营状况与财务状况的透明度。因此,保险公司必须要提高自身的责任感,如果本公司出现了偿付问题,必须要采用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绝对不能够忽视、隐瞒。保监会要严格要求各个保险公司具备完善的会计核算系统,充分了解保险公司的运行情况。加强保险公司与证监会、监督机构之间联系,完善信息技术技术,定期披露各个保险工作的赔付能力,同时也要实施定期抽查工作。
(三)加强对保险中介人的监管工作。强化对保险中介人的监督工作,是当今保险监督机构着重需要解决的事情。监管部门必须要加强对保险人招聘的监管力度,避免素质过低的人员担任保险人一职。同时,监督机构也要对保险人的从业要求进行监督,加强对保险人的培训工作,提高其专业质素与职业道德修养。此为,强化对保险人定期监督的工作,保先人只有不断接受培养才能够适应保险行业的发展。同时,监督机构也可以动员社会力量对保险人进行监督,建立开放式意见与建议的官方网站,听取消费者对保险公司、人在工作中的意见与看法,进而约束保险人的行为。此外,保险监督机构也可以建立一些激励制度与奖罚制度,让保险人之间相互约束、相互督促。
结束语
监督功能够有效约束市场行为,改善市场环境。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市场中同行业企业之间的竞争愈演愈烈,这也很可能造成市场混乱。对于保险行业来说,当今我国保险监督体系并未完善,还有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因此,为了保障我国保险行业能够健康发展,保监会及有关部门必须要完善保险监督体系、加强立法工作,约束中介人行为,构建良好的市场环境,进而推动保险行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申曙光.保险监管[M].中山大学出版社,2005.
[2]崔晓东,曹家和.我国保险监管问题研究[J].技术与管理研究,2016(05):11-12.
一、普及保险知识的重要性
尽管我国保险密度(人均保险费)和保险深度(保险费在GDP中的比重)在近十年里都有了较大增长,但是,当前市民的保险购买率仍然较低,不能满足市民对未来风险进行科学管理的要求。而可能导致保险购买率低的原因除了公众的购买力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公众对保险知识的缺乏而导致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低。因此普及保险知识,提高公众风险及保险知识的水平对提高保险购买率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早在2006年6月国务院就颁布了《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意见》第十条中,就提出要将保险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普及保险知识,提高全民风险和保险意识。
我们在2008年做了一份关于北京市居民保险知识状况的调查,收回有效问卷450份,通过对问卷分析可以看出,有80%的市民对“保险责任”一点都不知道或者只知道一点。仅有9%的市民对保险的相关知识非常熟悉和了解。42%市民已经购买保险,但是只有31%的人是在完全知晓和自愿的情况下购买的。22%的人对保险条款完全看不懂,48%的人居民认为普及保险知识是非常必要的,47%的居民认为发展保险业最重要的是普及保险知识。
二、保险知识普及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人员进行的保险知识普及片面性带来消极后果
保险公司的展业人员特别是营销人员,是对消费者进行保险宣传和教育的重要力量,他们结合产品销售所做宣传和讲解对帮助消费者理解风险和保险有重要意义,特别是一些很有经验的营销人员会赢得消费者的信赖。
但是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有的保险公司在进行保险宣传时并没有充分认识到保险宣传对激发和引导保险需求转化的重要作用,存在较大的定位偏差,主要表现在:一是过分强调保险需求的潜在性,认为保险是靠推销的,过分强调保险好处的宣传,甚至产生误导行为,其直接目的是怎样把保险产品推销出去,而不是如何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二是在引导消费者需求上存在片面性甚至误区,片面迎合消费者的储蓄心理,强调甚至夸大保险的储蓄或投资功能。
(二)保险行业协会所发行的《知识读本》影响力不够
应该说保险行业协会对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保险知识读本的发行正是其承担责任的体现。保险知识读本对于保险知识的普及起到了非常大的促进作用,对于启蒙现代保险意识,全面普及保险知识,培育正确的保险消费观念,是功不可没的。但是,还有很多的消费者没有看到这本书,而且书上的一些专业术语,一些受教育程度比较低的消费者理解起来还是有些难度的。因此,协会也好协会发行的读物也好,在消费者中的影响力有限,从而在保险知识普及中的作用也很有限。
(三)新闻媒体做保险宣传的局限性
很多保险诉讼的报道,给消费者留下的印象是,“保险索赔很难,想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对于保险知识的普及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了相反的作用。
三、利用高校普及保险知识
公众保险意识的增强需要保险行业、社会、政府等多方面共同努力。而高校牵头所做的保险教育在增强公众保险意识,普及保险知识方面有着突出的优势和作用:
第一,有利于强调保险知识在百姓心中的权威性。大学属于教育机构,具有很强的知识权威性,大学是“天之骄子”云集的地方,是系统学习专业知识的地方,利用知识的权威性去传播保险知识,进行保险教育,能够让普通的居民从内心深处加强对保险知识的认可性,使保险知识的普及更专业,更权威。
第二,有利于保险知识普及的公正性,客观性。大学不属于任何一家保险公司,对于保险知识宣传本身没有经济利害关系,很中性。客观的讲解保险知识,让居民更容易接受保险知识本身。相对于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来宣传保险知识而言,大学在保险知识普及中的身份更容易为老百姓接受,不会有保险营销人员那种赚取佣金的嫌疑,也不会有媒体那种炒作嫌疑。
一、普及保险知识的重要性
尽管我国保险密度(人均保险费)和保险深度(保险费在gdp中的比重)在近十年里都有了较大增长,但是,当前市民的保险购买率仍然较低,不能满足市民对未来风险进行科学管理的要求。而可能导致保险购买率低的原因除了公众的购买力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公众对保险知识的缺乏而导致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低。因此普及保险知识,提高公众风险及保险知识的水平对提高保险购买率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早在2006年6月国务院就颁布了《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意见》第十条中,就提出要将保险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普及保险知识,提高全民风险和保险意识。
我们在2008年做了一份关于北京市居民保险知识状况的调查,收回有效问卷450份,通过对问卷分析可以看出,有80%的市民对“保险责任”一点都不知道或者只知道一点。仅有9%的市民对保险的相关知识非常熟悉和了解。 42%市民已经购买保险,但是只有31%的人是在完全知晓和自愿的情况下购买的。22%的人对保险条款完全看不懂,48%的人居民认为普及保险知识是非常必要的,47%的居民认为发展保险业最重要的是普及保险知识。
二、保险知识普及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人员进行的保险知识普及片面性带来消极后果
保险公司的展业人员特别是营销人员,是对消费者进行保险宣传和教育的重要力量,他们结合产品销售所做宣传和讲解对帮助消费者理解风险和保险有重要意义,特别是一些很有经验的营销人员会赢得消费者的信赖。
但是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有的保险公司在进行保险宣传时并没有充分认识到保险宣传对激发和引导保险需求转化的重要作用,存在较大的定位偏差,主要表现在:一是过分强调保险需求的潜在性,认为保险是靠推销的,过分强调保险好处的宣传,甚至产生误导行为,其直接目的是怎样把保险产品推销出去,而不是如何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二是在引导消费者需求上存在片面性甚至误区,片面迎合消费者的储蓄心理,强调甚至夸大保险的储蓄或投资功能。
(二)保险行业协会所发行的《知识读本》影响力不够
应该说保险行业协会对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保险知识读本的发行正是其承担责任的体现。保险知识读本对于保险知识的普及起到了非常大的促进作用,对于启蒙现代保险意识,全面普及保险知识,培育正确的保险消费观念,是功不可没的。但是,还有很多的消费者没有看到这本书,而且书上的一些专业术语,一些受教育程度比较低的消费者理解起来还是有些难度的。因此,协会也好协会发行的读物也好,在消费者中的影响力有限,从而在保险知识普及中的作用也很有限。
(三)新闻媒体做保险宣传的局限性
很多保险诉讼的报道,给消费者留下的印象是,“保险索赔很难,想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对于保险知识的普及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了相反的作用。
三、利用高校普及保险知识
公众保险意识的增强需要保险行业、社会、政府等多方面共同努力。而高校牵头所做的保险教育在增强公众保险意识,普及保险知识方面有着突出的优势和作用:
第一,有利于强调保险知识在百姓心中的权威性。大学属于教育机构,具有很强的知识权威性,大学是“天之骄子”云集的地方,是系统学习专业知识的地方,利用知识的权威性去传播保险知识,进行保险教育,能够让普通的居民从内心深处加强对保险知识的认可性,使保险知识的普及更专业,更权威。
第二,有利于保险知识普及的公正性,客观性。大学不属于任何一家保险公司,对于保险知识宣传本身没有经济利害关系,很中性。客观的讲解保险知识,让居民更容易接受保险知识本身。相对于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来宣传保险知识而言,大学在保险知识普及中的身份更容易为老百姓接受,不会有保险营销人员那种赚取佣金的嫌疑,也不会有媒体那种炒作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