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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投资技巧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09 15:05:42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5篇风险投资技巧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风险投资技巧

篇1

“美国就业发展借贷中心”是美国移民局(USCIS)指定的官方EB-5投资移民地区中心,接受全世界符合资格的EB-5投资。地区中心以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504贷款及其它商业贷款方式将投资组成贷款中50%部分借贷给加州的中小企业并创造符合EB-5要求的就业,为投资人提供申请美国长期居留权的机会。选择该项目的EB-5申请人投资的50万美金中,美国联邦政府担保投资额的85%,另外15%通过固定资产抵押的方式获得担保。简单来讲,该项目获得担保的理论和实物佐证包括一项联邦法案、一则新闻通告、一份还款担保书及一份产权抵押文书。

首先,2009年2月美国国会通过了《经济复苏法案》正式确立了联邦预算7870亿计划中30亿资金用于中小企业504贷款中第一抵押借贷方的贷款群担保;2009年10月28日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SBA)了一则正式新闻通告,确定504贷款中第一抵押借贷方提供的资金通过504贷款群获得中小企业管理局担保承担80%贷款额风险及贷款群管理方担保承担5%贷款额风险,另外15%贷款额风险由第一抵押借贷方需自行承担。通过上述“经济复苏法案”的规定及SBA的新闻通告,我们能够清楚地确定这样一个事实,只要通过SBA的504贷款项目将一项贷款中的50%贷款额放贷给美国中小企业,放贷方就具有政府85%的无偿直接担保,无论放贷方是金融机构或是民间资本,因此,当EB-5的申请人和“美国就业发展借贷中心”组成一个有限合伙企业,以一个民营借贷机构的身份将50%的贷款额(50万美金)借贷给一家或两家美国中小企业,并且将此贷款放入一个504贷款群,作为全额出资的EB-5申请人就具有政府85%的担保。在这个层面上的担保不是联邦政府对于EB-5项目的直接担保,而是联邦政府透过对504贷款的担保从而间接为504贷款的实际放贷方即EB-5投资人进行的第三方担保,因此这种担保并没有背离EB-5项目强调的一定要保留投资风险的要求,也没有违背移民法中联邦政府没有对EB-5移民项目做出担保的规定。

其次,美国中小企业504贷款是借贷给符合资格的中小企业用来购置商业经营所需固定资产的一种购物贷款。一般而言,贷款的总额是由所购买的固定资产的商业价值决定的,放贷方必须根据有执照的商业估值公司提供的估价报告确定放贷总额。贷款总额中的40%来源于政府安排的二级市场,由CDC发展公司)负责融资借出,代表美国联邦政府的参与。贷款中50%来自银行或贷款机构,“美国就业发展借贷中心”正是这50%的出资方。贷款最后的10%是借贷企业所付的首批付款。贷款交割日,不同来源的所有贷款款额一次割给固定资产的卖方,企业得到固定资产并开始按照贷款协议逐步还贷,放贷的银行或贷款机构则得到企业签署的贷款协议和固定资产的抵押文书。这样,在贷款交割后,购买的固定资产便成为企业放在银行或贷款机构的借贷抵押。如果企业迟付或止付应还贷款,银行或贷款机构有权没收并拍卖企业已经购买下的固定资产并通过债务清偿找回贷款损失。贷款50%的出资方(“美国就业发展借贷中心”)在清偿顺序上拥有第一优先权,因此作为“美国就业发展借贷中心”的实际出资者即EB-5投资人拥有第一优先权,当企业破产或无法如期如数还贷时,EB-5投资人可通过“美国就业发展借贷中心”的委任律师对固定资产进行拍卖,从而获得50万本金中不被联邦政府担保的15%,即7,5万美金。上述对于EB-5投资人本金的15%即7,5万美金提供固定资产抵押担保的理论最终由固定资产卖方提供抵押给EB-5投资人的固定资产产权证书为证。

二、504贷款对就业的要求和移民局就业指标的弹性要求易化了有条件绿卡向无条件绿卡的转换。

鉴于EB-5投资移民并不是一次性拿永久绿卡的特殊性,除了投资后本金能否全额收回的风险,2年后能否顺利转身份是投资人更加关注的要素。根据移民局对去除条件的要求,申请转身份时考核的两个重点是在EB-5投资人持有条件绿卡期间,投资人投资的50万美金是否没有从美国本土撤资,是否已经或在未来合理的时间内在美国创造“总共”10个全职就业机会。“美国就业发展借贷中心”项目在这两点上具有不同于以往传统EB-5项目的特殊优势,有更多的确定性和安全性。

第一,“美国就业发展借贷中心”项目中投资人贷出的50万美金因为直接购买了贷款企业所需的固定资产使得资金固化成为“购物贷款”,书面凭证和抵押文书在数,资金没有失控的问题,无论接待企业或项目管理方都无法作用资金。因此50万美金的持续投资非常容易达到考核要求。此外这样的设计不仅杜绝了资金不在规定位置从而被而具有无法被他人挪用它处的优势,也规避了万一资金被挪用后的投资失败,拿不回本金的风险。

第二,移民局要求的10个总共就业机会中“总共”意味着10个职位不仅包括获得贷款企业创造的直接就业,还可以包括通过经济计量模型计算并已被移民局认可的间接就业和衍生就业机会。在加利佛尼亚州,已经获得移民局许可的企业大多只需要创造3到7个直接就业就可以满足10个总共就业的要求。根据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要求,获得504贷款的企业每接受6.5万美金贷款必须能够创造至少一个直接就业机会,因此对于放贷金额为总共90万美金(EB-5投资人的50万美金,美国政府的40万美金)的贷款来说,一个接受504贷款的企业至少能创造13.8个直接就业,若用移民局已经认可的行业就业参数计算,通过504贷款审核的企业能够创造的总共就业名额至少为20多人,这表明SBA对于申请504贷款企业的创造就业要求远远高于移民局对于EB-5项目的就业要求,因此从贷款企业的筛选阶段就更大程度的规避了企业将来无法满足就业的风险。

第三,美国移民局2009年6月17日的备忘录规定,外国投资人在解除有条件身份申请合法永久居民身份时,必须 证明“外国投资人的资金已经创造了或在未来的合理时间内创造移民局要求的就业人数”。此项规定明确表明移民局已经采用弹性标准界定就业要求达标与否,也即申请转身份时完成10个总共就业机会固然是最好,如若没有,移民局也不会一刀切否决申请,而是只要申请人提出未来合理时间内完成就业名额的计划,移民局也会予以批准。

三、严格的504贷款审批程序和规范透明的金融借贷操作规避了贷款的暗箱操作。

篇2

3、进行长期投资。所有股票的价格都会上下波动,但拥有优质产品、卓越管理和出色销售的公司,会带来不菲的长期回报。

6、评估价格合理与否。评估一个股票的价格是否合理的方法有很多,最常用的是市盈率指标,市盈率低通常意味着股票的价格低估。用收盘价除以每股收益,就得出市盈率,它是比较同一行业的不同股票价格高低的有效工具,是如何减少股票投资风险的重点。

篇3

我先提一个问题:“什么是风险投资?风险投资的核心是什么?什么是风险投资的基本原理?”我想先听听你们的回答。

“我认为风险投资是高风险、高回报的投资。”一位女同学回答道。

“这是其中的一个答案。我每次在中国或者在亚洲国家问这个问题,得到的90%的答案是‘投资、投资,回报、回报’。但对我而言其真正的原理是完全不同的。纯粹的风险投资是关于成长型企业的建立,是在中国的国内市场或从一个全球的范围建立盈利性的企业,最终获得可喜的与其高风险相对应的高回报。而风险资本只是使这些企业开始运作的前提条件,一旦风险投资企业建立起来,就要考虑其它各方面的因素。

风险资本的产生源自五个方面因素:分别是经济环境(包括人才、技术、货币稳定性、基础设施、政治稳定、竞争力、创造力和经营成本)、财政因素(包括一般税收原则、税收激励、国际税收协定)、文化因素(包括教育水平、权益资本所有权、风险厌恶程度、合作行为)、法律制度因素(包括投资来源、资金结构、劳动法、专利权、股票和期权、破产法、退出途径等)以及中介机构(例如银行、人、有关专家、律师、会计师等)。也就是说,一些外部因素会影响风险投资的运作,但是政府能够采取相应的措施,这就是财政政策和法制环境在起作用。我们再看看整体经济环境,意味着你即使拥有很多钱,但如果纳斯达克指数暴跌,也就是如果经济环境很糟,那么风险投资也很可能失败。社会对风险的接受程度也是很重要的。我举日本为例。日本是世界经济最强的国家之一,但它的风险投资运作情况真的非常糟糕,所占比例非常之小。为什么会这样?有两三个原因可以解释。第一个原因是日本人非常厌恶风险,因为他们很爱面子,对风险的接受能力小。第二个原因是如果一个日本人生意失败,或者没有通过大学入学考试,将对他们的余生产生不利的影响。而风险投资意味着要冒很高的风险,要非常“勇敢”。其他方面是关于教育与培训,

这五个因素围绕风险投资的主要方面,它们之间也相辅相成。没有哪一个国家能同时完美地满足这几个因素,即使满足了这些因素,一些国家的风险投资取得了很高的收益,而另一些国家的汇报率则非常低。

我们知道在中国有一些大的问题,比如在中国没有“纳斯达克”(即中国真正意义的中小企业板块市场),存在一些对于国际投资进出的法制障碍,这些结构性问题的存在,因此我不打算讲风险投资在中国的运作,而我在这里要阐述的是风险投资如何在最佳的经济、最好的环境中运行的。

主要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一、投资者——国际风险投资流量与绩效;

二、风险投资企业——国际化与技术;

三、风险投资家——国际化挑战;

四、机会与展望——马丁的水晶球模型。

首先,较高的经济增长率对风险投资的成长会产生有利的影响。从图中可以看出欧洲大陆、英国、美国和日本2003年至今的各年经济增长率,印度的平均增长率为5%,而中国高达8~9%,在部分沿海地区甚至达到了12~16%。投资者首先考虑的就是GDP。我们来展望一些未来20~40年世界各国的GDP增长情况。到2050年,中国的GDP总量将排在全球第一位,美国第二,印度第三,日本第四,巴西第五,俄罗斯第六,这意味着今天的G6集团中将来只有两个国家能够继续处在经济前六强中,它们是美国和日本。其他几个经济强国将被新兴的国家所替代。记住,投资者总是在寻找哪里是成长型的市场。中国的GDP将从现在起任一时刻超过英国,在2008年左右超过德国,2015年超过日本,一切顺利的话,将在2040年赶超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印度、巴西、俄罗斯这些国家也将在2040年左右超过现在的G6集团其他成员。因此到2050年世界经济将有一个大的转变。如果我是投资者,我将寻找每一个经济增长的角落。

第二,如果经济增长速度良好,许多企业都能获得利润。在2001年世界经济突然陷入低谷,企业利润为负,投资者没有钱,就不能购买机器设备,不能购买股票,不能对成长型的新兴企业进行投资,所以原始资本对于风险投资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对start-ups来说。在美国,如果一个企业有很好的业绩,获得高额的利润,该公司的市场价值就会急剧上升,也就是公司的每股收益上升。这意味着该公司有钱进行投资。比如他们把钱投资于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总之记住:强大的经济—高额的利润产生了高的企业市场价值,从而刺激资本支出。这对于成长型企业是非常有帮助的。

接着我们来看私人权益资本投资。在过去的25年中,美国有一个非常成熟的资本市场,这正是中国所缺少的。筹集的私人权益资本约有70%用于buy-out收购企业,上世纪90年代共有5500亿美元的私人权益资本,而80年代只有700亿美元。过去10年里,大约2500个基金共筹集到超过1万亿美元的资金。在达到2000年的最高水平后,无论是收购还是风险投资,资金筹集水平又回落到96-97年的水平。

记住,美国有着50年的企业收购的经验,而欧洲进行企业收购的历史较短,亚洲就更不用说了。

可以看到,2003年,美国筹集到的所有资本中,有86%是在美国国内筹集到的,14%来源于国外(其中,来自欧洲的占9.1%,亚洲3.2%,其他地区1.9%)。欧洲筹集到的资本有72%来自欧洲境内,28%来自欧洲以外国家和地区(其中22.1%来自美国)。来自欧洲的资金大部分也是用于欧洲境内,不是进行风险投资,而是用于企业收购。因此欧洲的风险投资企业并没有很好的业绩。有趣的是,以色列有90%的资本来自国外,主要是美国,占55%,来自亚洲的在上升,占20%,来自欧洲的占15%。这些资本主要投资于技术部门,因为以色列以其强劲的技术水平而闻名。亚洲有63%的资本来自亚洲内部,37%来自亚洲以外,主要是美国。

许多机构投资者(养老基金、保险公司、一些大银行等)将大部分资金投资于房地产、股票、债券,较少投资于私人权益资本。私人权益资本的全球分布情况是:美国始终所占比例最大,2003年占到了全部资本投资的7.8%,这是一个很大的数字。欧洲从1999年的2.5%开始,到2001年的3.6%,再到2003年的4.0%,其增长趋势显而易见。我们预计到2005年底这一比例美国为8.2%,欧洲达4.5%。亚洲用于私人权益投资的比重小的很,比如日本资本充足,但多亿养老基金的形式存在。

养老基金和保险公司很需要资金。因为随着世界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中人”的养老负担大大加重。因此养老基金等机构投资者要寻找高风险高回报的投资机会。

美国的风险投资和企业收购都占较大比例,而欧洲的企业收购占大部分,风险投资则比例较小。在公开市场上,无论是房地产投资、固定收益证券投资还是股票投资,每种投资最高25%的收益并不比其最低25%的收益高出多少。但是在私人市场上,无论是企业收购还是风险投资,其最高25%的收益远远高出最低25%的收益。有如此大区别的原因是:在公开市场上,信息容易获得,投资者能进行很好的分析,而在私人权益市场上,投资者要进行的是建立风险企业,一切从零开始,

三、五个合伙人进行长达几年的合作。在这过程中不断吸取经验教训来把企业做得更好,每个投资者都想获得最高25%的收益。

我们再来看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在中国,没有纳斯达克,没有二板市场。而在欧洲,把所有的技术板块的股票加总起来,其规模还不到美国纳斯达克市场份额的一半。问题在于,欧洲市场缺乏专业人员,没有技术基础,他们不了解市场的活跃程度,我记得4年来在瑞士只有17支股票上市。亚洲也有类似的问题。我认为,欧洲要有一个纳斯达克,美洲有一个,亚洲有一个,这三个纳斯达克市场要有相同的透明度,相同的上市要求,从而吸引国际投资者。我相信今后几年里,唯一能够有自己独立的纳斯达克市场的国家就是中国。因为中国跟美国一样有足够大的市场,允许强大的跨国公司和一些新兴的企业进入,但这需要几年的时间。建立这样的市场需要获得投资者的信任,信任是非常重要的。并且中国要想吸引众多的国际资本,必须要建立一个国际通行的市场标准而不是其自身的标准。

欧洲和亚洲的二板市场为风险投资企业提供了一个退出途径。但如果公开市场选择有限,则另外有一个退出机制就是被其他企业兼并。如果只有一个退出途径,没有竞争,这意味着市场价值和股票价格就会很低。但股票市场和兼并这两个途径并存,就会有竞争,就能推动风险企业的价值上升。由于中国没有纳斯达克,中国的地方风险投资企业在竞争上就处在劣势。因此其解决办法就是对欧洲和亚洲的成长型股票市场进行合并成立纳斯达克板块。

接下来,这几张图表把美国与欧洲的IPO以及M&A的情况做了一些比较。我们可以看出,美国市场的波动性较强,而欧洲市场则表现的相对平稳。我们再来看风险投资在过去十几二十年发生了几个大的变化:一是高科技企业更加全球化,它们主要集中在无线电、半导体、电子通信、生命科学、生物技术等领域。你可以在中国建立,然后在欧洲或者美国上市退出,这无关紧要,因为全球的标准是统一的。另一个变化是技术的流动性,资金的流动性,也就是过去10年里资金的流动更加全球化。第三个变化是人口的流动性增强。比如有很多中国人与印度人到美国留学、工作,获得了很多技术、营销、管理方面的经验,再回国创业,推动经济增长,这种力量是很强大的。当市场竞争变得更加激烈时,决定企业成败的不是技术,不是生产的产品,而是非常准确的消费者行为分析和定价策略等营销行为。这正是中国的中小型技术企业所要做的。

中国的高科技中小企业大多是在当地融资,这不是不可以,但如果它们走出中国到世界各地融资,则企业的规模和收益都能够翻番。而到国外融资最成功的要数以色列了。以色列是一个小国,人口只有600万,但以色列技术十分先进,也是仅次于美国和加拿大在美国拥有最多上市公司的国家。原因之一是以色列没有国内市场,那些企业在成立的第一天起就把目标定位于要国际化,与美国和其他国家的大公司竞争。

一般来说成立5至10人组成的小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两方面:一是非正式的投资,主要来自家庭、朋友与政府的支持,这部分占到了92%;另一部分则是正式的风险资本投资,只占8%左右。但是以色列的风险资本占全部资本的比例达到35%这么高,而中国则是另一个极端,风险资本只占0.8%。

对于前景良好的成长型中小企业,风险投资能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在R&D上进行较多投资的企业,其回报将比一般企业高出2至3倍。而且小企业更灵活,发展也更迅速。

这里有一份2004年各国风险投资总量的数据,美国212亿美元,远远高于其他国家,紧接着的是加拿大、以色列和英国,中国以12.7亿美元排在第五,而在四五年前中国的风险投资排在很后面。我的预测是,在未来两年内,中国的风险投资规模将超过英国、以色列甚至加拿大而居世界第二。但这不意味着日本和欧洲在技术上不先进,只是融资结构和经济社会文化环境不同。比如欧洲人福利好,不喜欢冒险搞风险投资。

还有一份2004年风险资本全球直接投资流量的数据。美国87%的风险资本投资于本国的新兴成长型中小企业,13%投向欧洲、以色列等地;欧洲有25%投向境外,以色列14%,亚洲26%。为什么亚洲投资海外的比例这么高?一个原因是投资报酬率最高的国家是美国,因为其利润很高。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投资于美国的风险企业,可以学习美国风险投资企业是如何运作的。

再来比较一下美国、欧洲、以色列的风险投资合作情况。美国风险企业平均87%投资者来自本国,10.4%来自欧洲;欧洲的风险企业也有87%的投资者是来自境内,12.9%来自美国;而以色列风险企业的投资者来自美国与欧洲的分别占到26%和15%左右,使得这些企业易于国际化发展。这给中国的一个启示是:如果中国的风险投资企业不试图与美国、欧洲和以色列的投资者合作,中国企业的国际化战略是很艰难的。

要想走向世界,风险企业面临许多两难选择。它们遇到的问题有:本企业只在当地或者国内发展,还是向另一国家或者全球化进军?如果选择国际化战略,是在企业发展的初创期或者早期,还是选择在后期或者平衡阶段?是选择单一的部门发展还是多元化发展?是雇佣当地的员工还是本国自己的人员?是采用单一投资者还是辛迪加策略?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总之,把前景良好的风险企业引向国际需要更多的时间、更强的管理能力、更多的沟通与交流,这就需要更大的成本来进行。

风险投资要获得成功传统上需要的三大因素是:丰富的操作经验、实体因素相似、地域经验。而在全球环境下风险企业要取得成功必须具备一些新的条件,即建立全球性关系网。首先要对文化差异非常敏感,还需要更紧密的国际性执行网络和认知网络。当然,成功的风险投资最重要的因素还是人力资本。那么风险投资家必须具备的能力有哪些?第一,善于倾听;第二,招募顶级管理人员的能力;第三,优秀的分析技巧;接下来是深谙指导、咨询和建议;沟通技巧;战略计划;劝说技巧;企业家关系网;团队精神;特定的产业知识;获得融资的能力;营销技巧;技术;金融知识;会计知识;等等。

风险投资能给企业带来哪些价值增值呢?对来自美国、欧洲大陆、英国和以色列的350个初创的初创成长型企业的调查表明,战略发展排在第一位。此外还能在吸引顾客、引进战略联盟、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等方面获得很大好处。

在美国,风险资本投向高科技企业在2000年达到顶点(7350万美元),这里有一个泡沫。2001年就急剧下降至3230万美元,2003年只剩下1540万美元。再做一个国际性的比较:风险投资投向高科技领域的比例为:欧洲为42%,美国为84%,以色列高达97%,中国台湾为73%;2003年中国的这个比例为48%,但不包括利用外资的部分。这里中国与欧洲比较类似。

高科技风险投资企业退出的途径有IPO和兼并收购(M&A)。从2001年至今,95%~98%的企业通过兼并收购来退出。尽管选择IPO方式退出的企业所占比例很小,但其实现的价值在2003年却占到了30%以上。因此,选择IPO进行退出更能创造企业价值增值。

风险投资企业通常在地理上有群集效应。例如,在美国的硅谷,生产半导体的风险投资企业位置非常接近。而且它们都和学校、法律公司的距离也很近。

董事会管理和公司治理对于想要走向国际的风险企业来说是一个关键问题。尤其在中国,企业的公司治理机制不是很健全,需要在这方面有所改善。

风险投资在欧洲发展的机遇很多,但面临的一个问题是其缺乏商业化运作的能力。许多技术是在大学实验室里产生的,由于各种原因,教授们获得了专利权,却不愿意把它商业化。解决办法是将这些专利权通过一些政府机构,把使用权转让给企业,交由市场进行商业化运作,从而获得最大的收益。

从2002与2003年美国和欧洲最杰出的5家风险投资企业可以看到,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平均都有25年的存在历史,丰富的风险资本运作经验,数量多、范围广的技巧,多数集中于美国市场,充足的交易信息来源,较好的退出途径,等等。

篇4

中图分类号:F83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11-0079-04

风险投资涉及投资者、风险投资家及企业家三方当事人,由于现代企业的两权分离和风险投资三方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这就产生了比一般的委托问题更为复杂的双重委托关系,而如何理顺这样的关系对投融资双方都是极为重要的问题。本文试图从新的视角深入剖析这些关系并予以分析和理解。

一、“自利”原则下双重委托关系的客观性分析

在剖析投资者、风险投资家和企业家的关系前,我们必须保持足够公正的、客观的态度。这一点至关重要。首先,风险投资中的双重委托关系是客观存在的,各方关系人的博弈是“自利”原则的现实体现。在微观利益世界,“自利”是基本的并且是客观存在的经济原则,指人们在进行决策时按照自己的财务利益行事,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人们会选择对自己经济利益最大的行动。自利行为原则的依据是理性的经济人假设。该假设认为人们对每一项交易都会衡量其代价和利益,并且会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方案来行动。在这种假设情况下,企业会采取对自己最有利的行动。自利行为原则的一个重要应用是委托理论。企业和各种利益关系人之间的关系,大部分属于委托关系。这种既相互依赖又相互冲突的利益关系,需要通过“契约”来协调。因此,委托理论是以自利行为原则为基础的。风险投资中的各方利益者形成的多重委托关系都是从“自利”出发做决策。“自利”尽管是客观的,但在商业交易中往往交易者会犯这样一个错误:似乎只有自己是自利的。也就是说交易者可能忽视或者自认为自己“自利”的手段或者技巧高过对方的“自利”手段和技巧,所以在商业交易中“自利原则”会警告交易者不要忘记“自利”是双方的,一方并不比另一方更聪明。其次,在分析这种关系时,分析者往往对人持有潜意识的“有罪推论”,这样有可能不利于充分理解所有关系人的利益诉求。

不管是哪层委托关系,双方或多方既相互需要又相互防备,“自利”又必须“共赢”,这样的商业交易才能持续下去。所以在分析风险投资多重委托关系时更应该理解这种客观性,这样也更利于相关治理措施的安排和实施。

二、投资者和风险投资家之间第一重委托关系分析

第一重委托关系指投资者和风险投资家之间的委托关系,如图1所示。投资者和风险投资家各有利益,再加上信息流动存在障碍,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就必然产生。

(一)“逆向选择”问题剖析

“逆向选择”是指一方违背甚至故意损坏另一方的利益。在筹资阶段,大多数风险资金提供者委托可信赖的专业素质好的风险投资者管理和运用资金。然而,风险投资家为了获得资本权,从“自利”的角度,很多时候会采取粉饰甚至造假等手段向投资者夸大自己的业绩,由此误导投资者,获取最大利益。

在市场中,投资者和风险投资家交易的对象是风险投资家的“德”和“才”。

1.信息对称假设分析

在信息对称假设下,市场是完全竞争状态的均衡,风险投资家的“德才”情况完全公开化,根据“质高价高”的理性市场假设,德才兼备的风险投资家就能在市场中获得高的价格支付。

2.信息不对称分析

在现实中,风险投资市场信息是不对称的。假设如下:第一,在市场中,投资者对风险投资家有一个合理预期值;第二,市场必然存在一个所有风险投资家都必然要求达到的最低心理价位或者叫最低可接受收益值,因此会有如下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市场中称职优秀的风险投资者占多数时,市场对这些风险投资家的市场价格预期定位就可能大于最低可接受收益值,结果就是所有的风险投资家都会“过度”努力地获取资本权,而且在这个筹资过程中那些不称职的风险投资家会通过各种信息混淆市场,使市场暂时无法甄别他们的水平,混进这个风险投资市场。

另外一种情况是市场上不称职的风险投资家占多数时,市场给这些风险投资家的价格预期定位就可能小于M,结果就是不管优秀的还是不优秀的风险投资家都会放弃这个亏本的“买卖”,不进行筹资,此时市场上的筹资是不足的,那些高水平的风险投资家可能被混淆在低水平的风险投资家中而出现“质高价低”的情况。

由于逆向选择和信息的不对称,即在投资者出价一定时,高水平的风险投资家正如上面分析的那样由于价低可能离开市场,市场被低水平风险投资家充斥。

(二)“道德风险”问题剖析

道德风险主要指受托责任一方不尽最大努力实现委托方的利益。风险投资家可能不尽全力,从而使投资者承担损失,这样就存在着道德风险问题。说到底是投资者与风险投资家之间的利益博弈,是双方“自利”下的博弈。

1.博弈模型建立

假设1:风险投资家相对于投资者的道德风险选择有两种情况出现——第一是尽力工作,第二是不尽力工作,但投资者没有有力的办法可以甄别这两种情况。

假设2:投资者有两种选择——投资和不投资。同时做以下标识:

C——风险投资家获取资本权后能获得的收益;

D1——风险投资家尽力工作时花费的代价;

D2——风险投资家不尽力工作花费的代价;

X1——风险投资家尽力能获得的收益;

X2——风险投资家不尽力工作能获得的收益;

E——风险投资家不尽力工作时可能获得的额外收益。

通常情况下,D1>D2,X1>X2,如表1所示。

从表1中可以看到,只有在X2≥0时才存在纳什均衡。

2.纳什均衡下风险投资家和投资者策略选择

(1)风险投资家的策略选择

风险投资家为了成功获取资本权,会尽量考虑投资者的投资意愿。从表1分析可以看到,当投资者决定投资时,风险投资家出现第一种情况,即尽力工作会获得相应的收益为C-D1,出现第二种情况选择不努力工作获得的收益是C-D2+E,而明显的是C-D1

(2)投资者的策略选择

同样根据表1的矩阵分析,如果投资者选择不投资,无论风险投资家尽力工作还是不尽力工作,双方都不可能有任何收益,而投资者如果选择投资,无论风险投资家出现尽力还是不尽力工作的任一情况,投资者都有或多或少的收益。所以从这个矩阵中可以发觉投资者似乎是无奈地确定都会选择投资这一策略。

三、风险投资家和企业家之间第二重委托关系分析

第二重委托关系中风险投资家是委托人,风险企业家是人。

这重关系中,风险投资家在获得了资本权后和风险企业家又展开了博弈,双方存在信息基础严重失衡的问题。风险投资企业大多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处于高新技术领域,而且对风险投资家来说,企业的“自利”会让他们隐藏对自己不利的信息,那么在难以区分高质量和低质量项目时,他们往往使用较高的贴现率,加剧风险资本的使用成本。即使风险投资家参与到企业的经营和管理中,其风险投资的角色也决定了他们只能适当引导和监督,这样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问题就产生了。

(一)“逆向选择”问题的博弈分析

为便于风险投资家与企业家之间逆向选择的博弈分析,假设各要素如下:

1.博弈假设要素构建

第一,博弈主体是理性决策的,逆向选择是风险投资家与企业家之间的非合作博弈结果。

第二,基于“自利”原则,企业家为争取风险投资家的资本会先行动;融资方式上企业家要么争取风险资金,要么进行内部融资。

第三,博弈中双方的信息基础失衡,双方博弈时风险投资家判断企业家一类是合格的,概率为P;剩下一类是不合格的。

第四,企业家得到风险投资家的投资后所获得的报酬为1,没有得到风险投资家投资的报酬为-1。

在以上假设基础上形成表2。

2.企业家与风险投资家博弈下的策略分析

首先假设风险投资家接受和不接受企业家的资本使用申请的期望报酬分别为L1和L2,则:

L1=P×1+(1-P)×(-2)=3P-2

L2=P×(-1)+(1-P)×0=-P

如果L1=L2,可以得到P’=1/2

所以发现如图3的情况。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到企业家能否得到风险投资是基于风险投资家对企业家的合格还是不合格的认识程度。企业家会从这个结论出发,在自利原则驱使下,利用信息强势,只向风险投资家传递对自身有利的信息,以得到合格评价。信息的不对称就会产生逆向选择问题。

(二)“道德风险”问题的博弈分析

在风险投资家和企业家的博弈过程中,企业家的“自利”可能让他们故意隐瞒不利信息,这就产生“道德风险”。“自利”原则的结果就是双方都在争夺信息的主动权,一方详细收集,一方尽力隐藏或者掩饰。

因为在企业家信息公开的情况下,风险投资家对企业家会有一个详细的了解,“该投资的投资了”,双方都能获得收益;在企业家尽力隐藏信息时,风险投资家资本被扭曲配置,“不该投资的投资了”,那么风险投资家的原始投资全部损失,而企业家反而会占有相当的超额收益。如果风险投资家不投资,当然双方都没有收益,这表现为“自利”原则的推动。

四、风险投资中双重委托关系治理的几点思考

分析了风险投资中双重委托关系的产生和对风险投资的影响,那么如何控制这些关系中产生的委托风险以促进风险投资机制高效运转成为了又一个研究的重点。2000年以来,国内学者对此多有论述,主要集中在借鉴美国多年实践形成的符合风险投资高风险性、高专业化特点的风险组织安排形式——有限合伙制以及分期注入资金,制造重复博弈、参与日常经营等。

笔者认为风险投资中的双重博弈是客观存在的,是商业交易中“自利”原则的体现,做不到完全消除,但商业交易中的欺骗性“自利”不可能永远占上风,基于“自利”的“共赢”就是可能取得的最理想的结果,所以除借鉴国内许多学者研究成果外,还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

(一)建立风险投资家的评价库并定期公布

信号传递原则是自利原则的延伸。风险投资家的市场价值和收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过去的经营业绩,投资者都会调查风险投资家的“过去”,所以有声誉、有业绩的风险投资家就会获得投资者的青睐。如果能有公信力的机构对职业风险投资家进行评价,建立评价库并定期公布,那么就能促使风险投资家们努力工作,增加自己的声誉效应。当然具有公信力的机构可以是行业协会或者政府相关部门。

(二)进行谨慎的项目现金流评价

风险投资家在选择项目前应通过详细的调查减少信息的不对称。在进行项目合作之前,对风险项目的产品信息、技术信息、现有和潜在的市场信息以及以企业家为核心的企业团队信息等进行仔细的调查,尤其对市场表现的现金流持合理的谨慎态度是控制委托风险的有效手段之一。笔者认为项目的成功与否最终都体现在现金流中,因此在不过于提高折现率的情况下,对项目未来现金流的估算尤其是营业现金流应保持合理的谨慎。

年营业现金流=营业收入-付现成本-所得税=净利润+折旧

从上面的估算来看,营业收入容易被夸大,所得税容易被缩小。由于大多数风险项目都是高新技术项目,因此就容易出现被投资者理所当然地认为可以享受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但是能否被认定为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个未知数,这对所得税现金流影响很大。可见保持合理的估算现金流谨慎态度是很重要的,否则容易夸大项目成果。

(三)建立中介机构信息服务平台,输出更精准的信息

风险投资中的中介服务机构主要包括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银行、证券公司和专业的风险投资服务公司等。在风险投资整个体系中,可以将风险投资家和风险企业家之间的投融资、投资者和风险投资家之间的投融资所需要的财务信息、非财务信息等通过中介服务机构整理输出,不仅增加整个体系中信息服务的专业化和精准化程度,而且减少各方关系人信息收集和整理的时间成本,控制信息风险。

【参考文献】

[1] 王元,张晓原,赵明鹏.中国创业风险投资发展报告2011[M].经济管理出版社,2011.

[2] 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3] 王菲.风险投资中双重委托风险的博弈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07(7).

[4] 乔桂明,卜亚.风险投资中委托问题与制度安排[J].科研管理,2004(1).

[5] 张华明.我国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中的委托研究[D].西华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

篇5

(1)风险投资资本退出困难,退出渠道不完善。从国际上来看,风险投资资本的退出渠道包括主板退出、创业板退出、OTC市场退出、股权转让、管理层收购和清算等。我国现阶段的规模有限的证券市场,使得风险投资主要为大企业服务,对规模较小的企业扶植比较少,再加上在我国对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融资渠道和发展空间的创业板尚未发展成型,这些使得风险投资退出渠道不够顺畅,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和产权市场尚不健全,严重阻碍了风险投资的发展。

(2)风险投资活动支持力度不够。从风险投资的支援体系上看,由于我国风向投资起步较晚,缺乏有力的政策支持和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政府在扶植企业发展方面提供的优惠政策较少,就我国现有的经济法律法规和政府政策来说,我国长期实行科研开发经费由政府财政或者行政主管部门层层分配的管理体制,尤其是科研与生产与商品化严重脱节,有些地方与风险投资操作规则相违背,风险投资相关法律与法规不健全,对风险投资发展缺乏有效激励措施、明确的发展计划和规范化的管理方法,不能适应风险投资的发展。

(3)风险投资专业人才缺乏。风险投资是一种具有高风险的不同于一般投资行为的投资活动,风险投资行业涉及到众多知识学科,比如投资、审计、管理、财务、以及部分高科技专业知识。据统计,71.88%的创业投资结构认同好的风险投资家团队是风险投资项目成功的关键,一个好的风险投资家是既懂得专业知识,又懂得经营管理,同时具备丰富的金融资产投资管理经验的复合型人才。在我国风险投资行业中掌握如此众多学科知识的投资专业人才比较匮乏。人才的不足也严重限制了我国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

2完善我国风险投资运行机制对策

(1)拓宽风险投资资金渠道,实现资金来源多元化。风险投资资金来源渠道单一直接导致风险投资资金规模偏小,这就在源头上限制了我国投资行业的发展。要解决这一问题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寻找更多的资金来源,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渠道。结合国外风险投资的成功经验以及我国风风险投资发展现状,可以从社会个人资本、国有大型公司、政府资金、相关机构投资组织等方面拓宽风投资金渠道。同时,注重民间资本的合理应用,合理筹集社会投资银行、保险公司、个人资金等民间资本。

(2)建立一套分散风险的投资机制。风险投资具有高风险,风险难以消除但可以进行合理分散从而降低风险,建立一套合理有效的风险分散投资机制是保证风险投资行业良性发展的必备条件。将投资资金分散到多个投资项目中,并采用分批投资、资金资产组合投资、不同投资主体联合投资、建立投资咨询管理体制、风险投资项目监督监管制度等方式来分散与降低投资风险。也可以借鉴世界各国推崇的有限合伙制来分散投资风险,提高风险资本的运行效率。我国有限合伙制的模式建立了风险投资结构,但这种合作是建立在双方的契约约定基础上的,其运作必须有规范的法律规范作保障,因此,我国有必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有限合伙制的推行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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