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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1 10:02:36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13篇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篇1

以统筹城乡为目标,以镇街规划为龙头,以“转并联”为基本方式,顺应城镇化发展趋势,进一步改革创新村级组织的设置模式,努力实现由传统的村级组织构架向新社区结构模式转变,为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推进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是我县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推进城乡统筹综合改革。加快新型城市化进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我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总抓手。城市化进程往往伴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的深度调整,势必对农村基层组织设置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农村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型城市化的重要方面,大量的人力物力往农村投入,项目落地、工程推进等都离不开村级组织。就我县实际来看,一方面,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行政村还有906个,村布局“多、小、散”特征明显,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共享程度低,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一些村庄的存在形态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有的变成了城中村,有的成为了农村新社区,有的因村民搬迁成了“空壳村”,以行政村为单位设置基层组织的传统模式显然与当前城市化进程不相适应。如何顺势而为,因势利导,推进村级组织设置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理应成为统筹城乡综合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

推进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需要。农村是社会管理组织体系中的最基层。农村稳则社会稳。城镇化改革发展在给农村带来巨大活力的同时,也给农村社会管理提出了新课题、新要求。在加快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各种新问题、新矛盾时有发生,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等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加,农村社会管理水平亟待提高。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有利于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有利于提高农村社会管理整体水平。社区是基层社会管理的基础平台,通过推进村级组织“转并联”,最终形成城乡一体的社区治理模式,能够促进社会管理资源整合,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

推进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是务实基层打牢基础的需要。我县农村社情复杂,特别是农村政治生态比较落后,“三宗势力”(宗教、宗派、宗族)盘根错节,干扰农村基层工作的问题比较突出。近年来,虽然我县抓基层组织建设力度很大,成效也比较明显,但村级层面存在的问题和矛盾还很多。特别是每到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时,竞争异常激烈,这种强烈的政治意愿很大程度上是政经不分、权力与利益结合所致,包括征地拆迁、项目招标施工、安置房分配、新农村项目分配、各种公共资源的配置等都是有利益关联度的。这些问题长期困扰农村建设。影响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开展村级组织设置改革,目的就是为了推进农村资源公平分配,逐步强化社区的管理服务功能,逐渐弱化村级组织的管理服务功能,从而达到进一步打牢农村基层基础的目的。

构建村级组织设置新格局的主要举措

村级组织设置改革的基本目标,就是实现农村社区化。要在全县构建起以“镇(街)一社区”两级为主体的基层组织架构和治理体系。实现农村社区全覆盖,使农村新社区真正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关键要做到“四个”注重。

注重抓好服务工作。强化服务,便民惠民,是农村新社区建设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村级组织设置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一定要把对社区群众的服务放在首要位置和作为前提工作来抓。社区服务中心要具有综合服务功能。把相关的服务功能集聚到联村社区平台上来。真正方便群众办事。让广大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村级组织设置改革以后带来的新变化。在便民服务事项上,要做到“下放”、“上提”相结合。这项工作由县纪委牵好头、担起责,县审管办全力配合。将全县所有县直部门和功能区、镇(街道)的服务审批项目进行全面的梳理,对可以“下放”的项目全部实行下放。各功能区、镇和街道要把目前属于村级组织的服务项目进行梳理整合,除了涉及土地征用等必须使用村委会印章的事项外,其他的都“上提”到社区进行办理。

注重整合各方资源。重点要整合好人员、资金和办公场所等三方面的公共资源:一要整合好人员资源。要充分利用镇村干部资源,选好配强联村社区组织带头人。选配坚强有力的联村社区组织班子和工作人员。要继续抓好县直机关农村指导员下派工作,选派优秀干部指导帮助联村社区工作。二要整合好资金资源。本着“统筹兼顾、集约高效”的原则,各级各条战线的资金投入都要按规划来办,对各级财政用于中心村、联村组织办公场所、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等方面的资金要进行通盘考虑。在设施建设和项目安排上,突出合力共建、功能互享、工作共担、活动共管,避免浪费,预防重复投资。今后对农村集体项目的补助资金,也要进行有机整合,由联村社区进行统筹支配,不能搞“低、小、散”,要彻底改变资金“天女散花”现象,做到“雪中送炭”或“锦上添花”,充分发挥资金的“浓缩效应”、“放大效应”。三要整合好公共办公资源。在充分利用中心村、城乡社区现有办公场所的基础上,整合撤并乡、中小学校、卫生院所的原有办公场所,以修建、置换、租赁等方式。解决联村社区组织办公服务场所问题。

注重讲究工作方法。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本身是一项全新工作,困难多,经验少,再加上每个地方情况千差万剐。因此,在具体推进时,各镇(街道)要按照“方向坚定不移、方法因地制宜”的总体思路,坚持从实际出发,讲方法讲创新。一要善于学习借鉴。桥下是全市试点镇,在这方面有着很好的基础,也做了很多探索,试点工作经验是各镇街的学习材料,各镇街也结合实际探索适合本地的载体和制度。二要注重典型引路。要按照“今年树一批、明年带一批、逐年上一批”的目标,每个镇(街道)今年至少都要创建1个社区示范典型,对每个典型社区都要派专人蹲点指导,精心做好培育。争取培育一个,成功一个,带动一片。县委组织部要加强对典型示范创建的指导,并组织开展“互学互比”活动。三要加强考核评价。县委把村级组织设置改革工作列为《考绩法》的重要内容,把考

绩结果作为考察干部工作实绩特别是党(工)委书记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各功能区、镇(街道)也要将村级组织设置改革纳入村级基层党建考核评价体系,明确相关干部的工作责任,积极建立起引导支持各个社区之间良性互动和服务竞争机制,推进村级组织设置改革工作深入开展。

构建村级组织设置新格局的组织保障

村级组织设置的“转、并、联”工作搞得好不好,关键就看各地、各部门有没有重视,有没有倾全力去抓,有没有全县上下的通力合作、齐心协力。各功能区、镇(街道)和县有关部门必须结合各自职责,加强领导,强化指导,狠抓落实,确保村级组织设置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强化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村级组织设置改革工作的领导。县里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县长担任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组织部长牵头负责。各功能区和镇(街道)也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党(工)委书记要任组长。对这项工作,各功能区、中心镇党委和街道党(工)委责无旁贷、义不容辞,尤其是党(工)委书记更要把这项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里、落到实处,做到亲自研究部署工作、亲自调配各种资源、亲自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形成合力。开展村级组织设置改革需要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整合各方面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各功能区、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主动对接,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联合纪委、农办、民政、财政、规划建设等部门力量,定期召开协调会,进行协商。统筹决策,确保这项工作整体有序推进。特别是在场所建设、功能确定、规划设置等方面,相关部门一定要加强协调沟通,做到统一部署、统一推进,不能各自为政,各搞一套。镇(街道)层面需要哪个部门指导和帮助的,相关部门不能推诿,要拿出具体举措,帮助镇(街道)解决难题。

深化宣传。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是一项全新的举措,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宣传部门要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多种形式。深入广泛地宣传村级组织设置改革的目的意义、内容要求和措施步骤,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刻理解村级组织设置改革的重要性,消除镇村干部的畏难情绪和基层群众的各种顾虑,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营造良好的改革工作氛围。构建村级组织设置新格局/盛秋平

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夯实农村基层基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迫切需要。根据温州市委“一年搭框架、二年抓深化、三年全面达标”的总体部署,紧扣“三分三改”,按照分步实施、逐步推进的工作思路,今年5月开始永嘉县在桥下镇开展先期试点,同时鼓励其他各镇街选择条件成熟的村庄先行开展社区建设。至7月底止。全县已有906个村完成了社区规划布局,117个村进入新社区运行阶段,实现了农村社区全覆盖的新格局。

构建村级组织设置新格局的重要意义

以统筹城乡为目标,以镇街规划为龙头,以“转并联”为基本方式,顺应城镇化发展趋势,进一步改革创新村级组织的设置模式,努力实现由传统的村级组织构架向新社区结构模式转变,为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推进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是我县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推进城乡统筹综合改革。加快新型城市化进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我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总抓手。城市化进程往往伴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的深度调整,势必对农村基层组织设置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农村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型城市化的重要方面,大量的人力物力往农村投入,项目落地、工程推进等都离不开村级组织。就我县实际来看,一方面,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行政村还有906个,村布局“多、小、散”特征明显,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共享程度低,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一些村庄的存在形态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有的变成了城中村,有的成为了农村新社区,有的因村民搬迁成了“空壳村”,以行政村为单位设置基层组织的传统模式显然与当前城市化进程不相适应。如何顺势而为,因势利导,推进村级组织设置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理应成为统筹城乡综合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

推进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需要。农村是社会管理组织体系中的最基层。农村稳则社会稳。城镇化改革发展在给农村带来巨大活力的同时,也给农村社会管理提出了新课题、新要求。在加快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各种新问题、新矛盾时有发生,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等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加,农村社会管理水平亟待提高。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有利于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有利于提高农村社会管理整体水平。社区是基层社会管理的基础平台,通过推进村级组织“转并联”,最终形成城乡一体的社区治理模式,能够促进社会管理资源整合,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

推进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是务实基层打牢基础的需要。我县农村社情复杂,特别是农村政治生态比较落后,“三宗势力”(宗教、宗派、宗族)盘根错节,干扰农村基层工作的问题比较突出。近年来,虽然我县抓基层组织建设力度很大,成效也比较明显,但村级层面存在的问题和矛盾还很多。特别是每到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时,竞争异常激烈,这种强烈的政治意愿很大程度上是政经不分、权力与利益结合所致,包括征地拆迁、项目招标施工、安置房分配、新农村项目分配、各种公共资源的配置等都是有利益关联度的。这些问题长期困扰农村建设。影响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开展村级组织设置改革,目的就是为了推进农村资源公平分配,逐步强化社区的管理服务功能,逐渐弱化村级组织的管理服务功能,从而达到进一步打牢农村基层基础的目的。

构建村级组织设置新格局的主要举措

村级组织设置改革的基本目标,就是实现农村社区化。要在全县构建起以“镇(街)一社区”两级为主体的基层组织架构和治理体系。实现农村社区全覆盖,使农村新社区真正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关键要做到“四个”注重。

注重抓好服务工作。强化服务,便民惠民,是农村新社区建设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村级组织设置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一定要把对社区群众的服务放在首要位置和作为前提工作来抓。社区服务中心要具有综合服务功能。把相关的服务功能集聚到联村社区平台上来。真正方便群众办事。让广大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村级组织设置改革以后带来的新变化。在便民服务事项上,要做到“下放”、“上提”相结合。这项工作由县纪委牵好头、担起

责,县审管办全力配合。将全县所有县直部门和功能区、镇(街道)的服务审批项目进行全面的梳理,对可以“下放”的项目全部实行下放。各功能区、镇和街道要把目前属于村级组织的服务项目进行梳理整合,除了涉及土地征用等必须使用村委会印章的事项外,其他的都“上提”到社区进行办理。

注重整合各方资源。重点要整合好人员、资金和办公场所等三方面的公共资源:一要整合好人员资源。要充分利用镇村干部资源,选好配强联村社区组织带头人。选配坚强有力的联村社区组织班子和工作人员。要继续抓好县直机关农村指导员下派工作,选派优秀干部指导帮助联村社区工作。二要整合好资金资源。本着“统筹兼顾、集约高效”的原则,各级各条战线的资金投入都要按规划来办,对各级财政用于中心村、联村组织办公场所、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等方面的资金要进行通盘考虑。在设施建设和项目安排上,突出合力共建、功能互享、工作共担、活动共管,避免浪费,预防重复投资。今后对农村集体项目的补助资金,也要进行有机整合,由联村社区进行统筹支配,不能搞“低、小、散”,要彻底改变资金“天女散花”现象,做到“雪中送炭”或“锦上添花”,充分发挥资金的“浓缩效应”、“放大效应”。三要整合好公共办公资源。在充分利用中心村、城乡社区现有办公场所的基础上,整合撤并乡、中小学校、卫生院所的原有办公场所,以修建、置换、租赁等方式。解决联村社区组织办公服务场所问题。

注重讲究工作方法。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本身是一项全新工作,困难多,经验少,再加上每个地方情况千差万剐。因此,在具体推进时,各镇(街道)要按照“方向坚定不移、方法因地制宜”的总体思路,坚持从实际出发,讲方法讲创新。一要善于学习借鉴。桥下是全市试点镇,在这方面有着很好的基础,也做了很多探索,试点工作经验是各镇街的学习材料,各镇街也结合实际探索适合本地的载体和制度。二要注重典型引路。要按照“今年树一批、明年带一批、逐年上一批”的目标,每个镇(街道)今年至少都要创建1个社区示范典型,对每个典型社区都要派专人蹲点指导,精心做好培育。争取培育一个,成功一个,带动一片。县委组织部要加强对典型示范创建的指导,并组织开展“互学互比”活动。三要加强考核评价。县委把村级组织设置改革工作列为《考绩法》的重要内容,把考绩结果作为考察干部工作实绩特别是党(工)委书记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各功能区、镇(街道)也要将村级组织设置改革纳入村级基层党建考核评价体系,明确相关干部的工作责任,积极建立起引导支持各个社区之间良性互动和服务竞争机制,推进村级组织设置改革工作深入开展。

构建村级组织设置新格局的组织保障

村级组织设置的“转、并、联”工作搞得好不好,关键就看各地、各部门有没有重视,有没有倾全力去抓,有没有全县上下的通力合作、齐心协力。各功能区、镇(街道)和县有关部门必须结合各自职责,加强领导,强化指导,狠抓落实,确保村级组织设置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篇2

以县委、县政府新农村建设和发展思路为指导。以改革创新城乡社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为重点,结合“人文社区、温馨家园”和“十户联防、三群联创”等城乡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经验,紧扣农村稳定和发展的主题,结合部门优势,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科学引导和合理帮扶,维护农村基层稳定,使帮扶点实现提升基层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服务管理水平,并逐步迈进新型农村行列。

二、工作目标

按照县委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的安排,挂点帮扶XX乡XX村建设,按照“创建新面貌、提供新服务、完善新机制、营造新风尚、构筑新格局”的示范化创建要求,我局力争实现如下目标。

1、为挂点村争资1万元以上。

2、积极协助挂点村推进网格化管理。

3、指导村构建新型社区(村)治理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一站三室一校”,即社会管理服务站,综治室、说事室、警务室,以及法律夜校,实现社区(村)服务管理与公共服务代办无缝衔接。

4、协助村庄开启邻里守望模式。协助组建邻里互助组,成立志愿服务和“红袖标”义务巡防队伍,引导和鼓励局干部职工,参加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定期上门为空巢老人、妇女儿童和精神病患者等弱势人群服务,给予适当物质帮助和精神慰问。

5、积极搞好协调,化解矛盾,确保挂点村社会稳定。协助挂点村建立完善矛盾纠纷调解协会,实现全村零发案、村民零犯罪、事故零发生、矛盾零上交,确保挂点村平安、和谐、稳定。

6、协助完成其他各项工作。

三、工作要求

1、挂点扶村工作组成人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日常性工作由XX同志具体联络负责,各成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2、下村时间要求

挂点扶村工作组成员,下村了解情况,解决问题时间必须每月2次以上,必要时可与业务工作脱钩,驻村协助解决实际问题。

3、充分利用部门优势,扶持挂点村发展一项富民产业,解决该村贫困群众的生活困难。

4、协助挂点村建立完善民间矛盾纠纷调解协会,做到矛盾纠纷不出村,不出现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切实关心和关爱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和精神病患者等弱势群体,在提供物质帮助的基础上给予心灵上的关爱和援助,确保挂点村全面平安、和谐、稳定。

篇3

由于特殊的国情,改革开放前30年我国社会治理的基本特征是“全能型国家管理”和“总体性社会治理”的重叠并行,致使社会严重依附于国家,社会治理与国家管理高度一体化和政治化。基于此而建构的“国家―单位―个人”的一元主体、单线条的社会治理格局曾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有效地维控了我国社会经济的基本秩序和稳定局势,但也同时窒息了应有的社会活力。改革开放后30多年由于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和利益群体的深度分化,我国社会结构已由“总体性社会”演变成了“多元化社会”,并在阶层结构方面表现出了某种“分化”与“断裂”的特征。在这种背景下,如何再次构建起较为有效的社会管理新格局,更新管理理念、改进治理方式、拓宽公共服务领域,对我国当前及未来的社会建设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从社会管理实践向社会治理创新的转变既表明了国家治理的有效性积累,也体现了国家治理的策略性、阶段性与能动性。通过回溯社会主义中国的社会治理历程我们可以发现:在单位制社会时期,虽然国家也非常注重各个发展阶段的社会管理问题,但从总体上来看,国家并未针对社会领域的新变化而做出重大的管理布局,最终导致一直沿用旧有的思维框架来处理社会领域的新问题成为各项管理工作的“惯习”。而即使是在利益分化的单位制社会解体时期,由于诸种因素的羁绊,国家也未能建构起较为系统而高效的社会治理体系,国家与社会的同构性在某种意义上导致了社会治理实际上被长期淹没在国家管理体系之中,因此对许多社会问题的治理难以取得预期的效果。新时期,党和政府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宗旨在于:试图通过有效的制度供给,实现社会治理从“总体-支配型”的管制模式向“技术-治理型”共治模式的转变,以实现治理效能和服务效果的显著提升。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将以往突出强调的“社会管理”改为了“社会治理”,虽只有一字之差,但表明了党和政府社会管理理念和方式的一种变化。“社会治理”不同于传统的“社会管理”:(1)从主体构成上来看,传统的“社会管理”主体主要是政府和国家,一般带有强制性,而“社会治理”除了国家和政府之外还特别强调社会组织、企业、公民个体等社会力量的参与;(2)从方式上来看,传统的“社会管理”方式一般都以带有行政性的管制方式为主,而“社会治理”的方式除了行政方式以外还强调法律、市场、社会自助互助、思想道德建设等多种方式和手段的运用,强调各主体之间的协商合作,倡导公开、透明、法治化的管理活动;(3)从方向来看,传统的“社会管理”一般是单向式的、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比较多,而“社会治理”强调的是双向的多元主体间的平等互动;(4)从内容来看,“社会管理”多以行政管控的内容为主,而“社会治理”则是政府和社会组织共同为社会成员提供各种公共服务,包括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的安定有序;(5)从目的来看,“社会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维持社会稳定,“维稳”几乎成了其最终归宿和最高要求,而“社会治理”则是为了培育更大范围的公民社会和提供更广泛的社会参与渠道;(6)从权利配置来看,传统的“社会管理”多是以政府的集权式管理为主,以单纯的强制性秩序维持为核心目标,而“社会治理”则强调政府管理要多给社会放权,并为公民的增权提供机会和便利。针对社会治理的这些特征,笔者认为,其相关的策略至少应该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实现“为民服务”思维向“与民服务”理念的转变。社会治理创新需要从自身的优势视角出发来进行思考。以基层社区为例,可尝试改变以往的“社区需求或社区缺失”为取向的“需求模式”,而替代以社区优势或社区强项为取向的“优势模式”,强调应该用一种“优势视角”或“能力镜片”去了解基层居民的实际需求。

二是寻求社会治理方式的柔性化转变。社会稳定的“刚性”思维必定会导致“刚性社会管理”,这种管理的缺陷在于无法发挥社会治理主体的能动性,甚至会导致社会矛盾的积聚。而柔性社会治理则是“以人为本”的治理方式。它采用的是以理解和把握社会治理客体的心理与行为规律而施以的、非强制性的治理手段,其主题是“规律、非强制、潜在以及自觉”,即治理依据是心理和行为的规律、方式方法是非强制性的、对人的影响是潜在的以及最终目标是让民众自觉行动。

三是以“协同政府论”促进社会治理体制的优化。基于社会治理的角度来运用“协同政府论”,至少可以达成四种目标:一是综合考虑消除治理体制内部的矛盾和张力,提升治理系统的整体效能;二是通过消除不同治理项目方案的重复与冲突来更科学地使用各种资源;三是在相关治理部门的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加强合作和传递优秀理念,从而形成一种“协同性”或更加明智的治理方式;四是从服务民众的角度出发,提供一套更为完整或“无缝隙”的服务方式。

篇4

社会建设的相对滞后,已经成为制约中国社会健康发展的瓶颈

记者:请问,当前,为什么如此强调社会管理创新?我们的社会管理究竟存在什么问题?

陈光:四川和全国一样,其经济社会发展处于工业化和现代化中期,这个时期的显著特点是,经济发展带来利益格局的重大调整,市场经济驱动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城镇化带来人口的大量流动,改革开放生发人们动机和行为的多元取向;同时,与之相适应的社会建设却相对滞后,传统社会管理格局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于是出现一系列影响社会持续发展的现实问题,这些在今天已经成为制约中国社会健康发展的瓶颈。所以,最近几年,从中央到地方,都如此强调社会管理创新,有规划,有组织,有部署,有试点等。而社会管理创新,就是针对新问题和新挑战,在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和管理方法有所改变的过程。

我国社会秩序建设滞后于经济秩序建设,现在面临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尚未形成;二是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包括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尚不健全;三是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还不到位;四是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还不完善;五是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应急管理等公共安全体系尚需加强;六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还没有大的突破;七是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还有待提升等。

创新社会管理最根本的着力点是解决好民生问题

记者:您认为社会管理创新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什么?

陈光:社会管理本质上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社会管理创新,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民生问题。“社会问题”是需要加强管理的起因,但不是社会管理的目的。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最根本的着力点是解决好民生问题。如果说在30年前,主要的民生问题是人民群众的衣食饱暖问题,那么在今天,最主要的民生问题是政府为主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不足量和不公平的问题。因此,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好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突出的民生问题;要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相统一;要进一步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只有坚持共同富裕,共享发展成果的奋斗目标,才能维护社会的持续稳定,实现社会的整体和谐,才能从根本上实现社会管理的目的。

记者:在当前复杂的社会背景下,社会管理创新给我们四川带来了怎样的考验?比如机制的创新、法律政策、方法手段等。

陈光:社会管理创新是四川经济社会发展中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社会管理创新给我们四川的发展带来的挑战,一是我省经济总量已经突破2万亿,社会结构出现新的变化;二是城镇化与天府新区建设带来大量人口迁移和聚集,公共服务任务艰巨;三是我省多民族地区较集中,发展与稳定问题突出。我们需要做出如下应对:一是在管理机制上有所创新,建立健全社会管理创新长效机制,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重点加强对流动人口、特殊人群、“两新”组织的服务管理,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和特殊行业场所的综合治理。二是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推进社会管理重心向基层组织转移,完善覆盖城乡的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增强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健全社区居民自治制度,推进社区居民依法民主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三是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引导非政府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提高非政府组织服务社会的水平。四是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研究探讨社会管理立法工作;五是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高度重视藏区维稳工作,确保大局稳定;六是做好网络舆情的管理工作。

要像重视经济发展一样,更加重视社会建设

记者:这场变革的最终执行者是基层官员,那么,它对我们地方官员提出了哪些挑战?他们应该从哪些方面提高素质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

陈光:社会管理创新是社会发展领域中的变革,我们的地方官员必须适应这一挑战。一在观念上,要像重视经济发展一样,更加重视社会建设,要改变社会管理就是“维稳”的观念,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创造有利条件;二在组织上,要形成强有力的与社会互动的管理体制;三在技能上,要像改革开放初期学习经济建设、八九十年代学习市场经济一样,学习社会管理的技能和操作办法,懂得社会动员、政策宣导、群体对话、危机应对、信息处理、政务公关等技能,更好地适应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

记者:我们一直讲创新,创新是不是继承传统的继续创新?传统的管理体系当中哪些价值还是值得坚持的?

陈光: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从我国我省实际出发,走自己的路,正确处理发挥传统优势与创新发展的关系,绝不是全盘否定过去,另搞一套。传统管理体系中的强有力的党委领导和职责清晰的政府主体是必须坚持的。同时,要通过完善、改善党委领导来加强党的领导,通过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和公众参与来体现政府的主体作用。

记者:我省曾经因“大调解”等工作走在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的前列,请问陈院长,我省在社会管理创新领域内,有哪些方面值得总结的经验?在哪些方面还需要突破和加强?

篇5

2020年以来,武汉肺炎疫情严重,但县司法局党级及全体工作人员,不畏艰辛,一面努力做好防疫工作,一面把正常的司法行政工作做到实处,更是把三创四建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抓好落实好。

局党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为此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

制订了《县司法局关于开展“三创四建”活动加快建设经济强县美丽的实施方案》;成立了成立局长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三创四建”活动协调推进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协调、调度、服务、考核等工作。制订了县司法局“三创四建”活动责任分解表,明确责任到科室、到人员并严格按时间进度逐项推进工作开展。

截止到第一季度,县司法局在完成工作谋划、制订工作方案、成立协调推进小组、完成责任分解表的同时,具体完成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优化高效服务政务环境方面:广泛开展调研,学习先进地区“无证明城市”创建的工作经验;探索推动我县“无证明城市”工作。

2、打造保障权益法治环境方面:深化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畅通“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农民工法律咨询专线。

篇6

1.创新基层法治治理机制

1.1海选“人民调节员”

2009年以来,高台县积极探索开展人民调解员海选活动,建立了民调普法双赢和合力维护稳定的新机制,通过“海选”人民调解员工

一是形成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长效机制。“海选”工作开展以后,所有村、社区调委会全都选齐配强了调委会成员。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重大纠纷和隐患及时上报乡镇党委、政府,真正做到了矛盾纠纷发现得了、解决得好、控制得住,确保了人民调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是提高了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整体素质。经过公推“海选”产生的人民调解员,把一批威望高、责任心强、群众信得过、有一定文化程度并热心调解工作的村民选聘到了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前沿阵地” ,做到了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同时还及时为乡镇党委、政府提供预警性信息,真正发挥出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三是激发了基层调解组织的工作活力。通过“海选”人民调解员,建立考评激励机制,实行奖优汰劣,有效地激发了各村调委会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人民调解员能主动捕捉矛盾纠纷信息,发现矛盾纠纷后能及时报告,主动介入,积极化解,使矛盾纠纷“遇事有人管,矛盾不上交,小事不出社,大事不出村”,调处率和成功率大幅提高。

2.群众事务会商中心

甘州区镇党委在2012年6月,在原“党代表工作室”的基础上成立了由40名德高望重、见识广远、办事公道、有一定说服力的群众代表为主,以及派出所长和法庭庭长在内,共42人组成的党寨镇群众事务会商中心。

群众事务会商中心是一个群众自治组织。通过充分发挥会商员信息员、联络员、办事员的作用,宣传政策、反映民意,让会商员用群众的观点、群众的思维、群众的认知度和群众的语言综合评价群众反映和关注的事务,用第三者的身份评判群众诉求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解释说明群众心中的疑问,帮助镇、村、社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联通党委、政府联系村社、干部联系群众的桥梁,在潜移默化中起到上下沟通、联动、互动的作用

党寨镇的这一个创新,有以些下几个方面的优势:

一是形成了乡(镇)党委和政府直接了解下情的无障碍通道。这个会商中心是群众代表,派出所长和法庭庭长组成,是一个以群众为主体,结合执法部门建立的一个群众组织,是群众与镇政府直接沟通的桥梁,能使党委和政府听到最直接也是最初始的群众信息,避免了在传递中的信息损耗和信息失真。

二是形成了掌握并及时处理农村纠纷快速反应通道。的派出所长和法庭庭长的受聘参与,建立了一个解决矛盾迅速反应的通道和应急中心,提供了有力、及时、有效的应对农村社会突以事件的机制保障。

三是形成了由普通群众对乡(镇)、村两级民主监督的直通通道。会商员在行使职权范围的同时,也会将对乡(镇)、村工作的群众反映和实际效果反映出来,形成有交的监督,会商员用群众的观点、群众的思维、群众的认知度和群众的语言综合评价群众反映和关注的事务,用第三者的身份评判群众诉求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解释说明群众心中的疑问,帮助镇、村、社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

3.创新基层法治治理方法

3.1一庭三所联动

高台县法院在执行案件受理数量呈大幅上升趋势,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全院干警常年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工作强度大压力重的客观条件下,实行了调处纠纷新机制,即“法庭、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形成首问负责、统分结合、有机联动、相互协作的“四位一体”调处纠纷新机制。大胆对调处矛盾纠纷机制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偿试。其主要成效具体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关注并参与的多元化调处矛盾纠纷新格局。“一庭三所联动”,既发挥了庭所的个体作用,又发挥了相互间的整体联动作用,既有分散,又有集中,既延伸了审判法庭的职能,又充分发挥了基层政法单位的机动性和灵活性。

二是案多人少的矛盾得到了有效缓解。面对解决当事人情绪对立,矛盾尖锐,多次调解都未果,随时可能引发新的纠纷案件时。使多起难办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互表歉意,言归于好,旁听群众纷纷称赞:“‘一庭三所联动’调处纠纷就是好!”。

三是为人民群众减少了花费节约了时间。由于纠纷的及时解决,避免了因诉讼需要的开支,节省了时间和精力,让群众有更多的时间去从事生产生活,增加收入。

四是有效提高了解决矛盾纠纷的效率并降低了成本。由于一般的家庭婚姻、相邻权、土地承包权流转纠纷,特别是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通过“一庭三所联动”的方式在进入诉讼前得以调解解决,避免了不必要的诉讼。

3.2四级七天调节法

高台县黑泉乡乡依托网格化管理模式,把社会矛盾调处多元化体系建设作为加强农村社会管理的突破口,积极探索社会矛盾调解的新机制、新途径。建立了“四级七天”调解法。

“四级七天”调解工作法的主要内容是:每周(七天)在辖区内开展一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活动,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实行逐级限时调解。第一级,由村民海选、乡上聘请的社人民调解员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首次调解,调解时限为1天,调解不成功的上报村调委会;第二级,由村调委会和包村干部对社人民调解员上报的、没有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进行第二次调解,时限为2天,调解不成功的以民情报告单形式按时上报乡司法所;第三级,由包村领导和乡司法所对村调委会上报的、没有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进行第三次调解,调解时限为2天,经过调解仍然不成功的上报乡综治委;第四级,由乡综治委召开专门会议对乡司法所上报的、未能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进行专题研究,调整调解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组成由乡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组长,各相关单位、人员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化解小组,整合资源、整合力量,对矛盾纠纷进行集中化解,时限为2天。通过“四级七天”调解,确保矛盾纠纷在第四级、第7个工作日得到有效化解。

一是形成了层层衔接,环环相扣的工作格局。形成了单位间紧密配合的工作机制,实现了社会各种调解资源的有效整合,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得到及时调处,防止了推诿扯皮引发矛盾激化现象的发生。

二是实现了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的治理要求。有效的防止了因矛盾纠纷上报不按时、化解不及时导致问题扩大化情况,将产生新的矛盾纠纷可能性消除在萌芽状态,实现了小事不出社,大事不出村,重大事情不出乡的良好局面。

三是激发了调解组织活力。“四级七天”调解工作法实施以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任务层层有要求、件件有时限、人人有责任、奖惩有依据,为人民调解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村调委会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被调动了起来,能够主动捕捉矛盾纠纷信息,发现矛盾纠纷后提前介入,及时调处,真正做到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是提高了调解工作效率。排查、调处、上交、报送程序的进一步规范,使人民调解员、村调委会、司法所、综治委各司其职,各尽所能,把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尽快落到了实处,既方便了群众,节省了人力、物力和时间,同时还解决了一些可能引发深层次问题的矛盾纠纷,确保了各类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提高了矛盾纠纷调处率和成功率。

二、从基层法治法理的实践探索中得到启示

一是创新了法治治理与社会管理内涵。这些做法,不但解决了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措施,提高了人民调解工作水平,而且丰富了法治治理的内涵,创新了社会管理手段,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形成了快速反应和长效工作机制。这些做法,都是以建设基层社会法治治理长效机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起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机制,真正做到了矛盾纠纷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确保各类矛盾纠纷在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得到及时有效化解,筑牢了社会综合治理"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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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15 文献标识码:A

一、农村社会正处在制度解构与重构转换的关键节点

农村社会如何在传统走向现代的过程中保持稳定和秩序,是一个需要我们努力破解的新问题。“农村作用是个变数,它不是稳定的根源,就是革命的根源”。这是美国著名学者亨廷顿在其《变动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一书中提出的一个重要论断。在亨廷顿看来,虽然现代性有利于稳定,但作为演进过程的现代化又会引起不稳定。在现代化演进过程中,农村则是一个不确定的角色,既可以是稳定的基石,又可以是不稳定的根源。

当前,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农村是一个十分薄弱的领域。目前,我国正处于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传统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期,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式、社会价值理念等都已经和正在发生深刻变化。计划经济时代,以为核心的基层组织体系直接渗透到农村社会内部,加上通过各种运动、宣传手段所进行的文化整合,农村社会管理呈现出有条不紊的状态。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社会急剧变迁,大量农民走出农村,加上现代通讯、传媒技术,农村社会已变得越来越开放、多元。传统的以为核心的农村社会管理体系在急剧的社会变迁中逐渐解构,失去了对农村的控制力,与市场经济和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新的社会管理体系还没建立起来。

变革中的中国农村社会,正处在制度解构与重构转换的关键节点。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如何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农村社会管理新格局,实现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既是当前理论界关注的重要前沿课题,也是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

二、当前农村社会管理面临的困境

当前农村社会管理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制度解构与重构转换中出现“真空”。在这新旧制度转换的关键期,农村社会管理出现了某种失范,在改革思路上出现一些摇摆不定和相互冲突的现象。

(一)控制与自治的冲突。

随着村民自治的实施,国家权力从乡村收缩,农村基层组织控制力减弱。村民自治组织代替原有国家权力在乡村的职能,实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但由于农民参与意识和能力不足,以及相关配套措施不健全,一些地区出现了基层村委会瘫痪或半瘫痪的状况,自治无序化现象并不少见。在村委会选举中,贿选、暴力、威胁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时有发生。面对这种情况,一些乡镇政府对村民自治活动进行干预,如直接控制村委会选举过程,指派、选派候选人,随意免去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的村委会组成人员等。这就造成了乡镇政府控制与村民自治的矛盾。村民自治到底应该怎样推进,是放手还是控制,始终是一个两难的问题。

(二)包揽与放手的冲突。

尽管强调政府职能转变,但政府究竟应该管什么、怎么管、管到什么程度,什么事情应该放,放到什么程度,仍然是一个不很清楚的问题。多数地方政府还是延续着“大政府”的惯性,对社会管理采取包揽的态度,但实际上很多问题却管不了,因而出现很多“失灵”状况。一些地方恶霸势力趁虚而入,为非作歹、祸害百姓。正是由于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弱化,统揽无力,导致农村社会整合能力低下、社会矛盾处理滞后等一系列的问题。由于政府直接面对社会,加上历史形成的传统习惯和心理依赖,农民遇到问题往往都去找政府,使政府疲于应付各种社会问题,还容易使部分群众产生与政府的对立情绪。而另一个现实问题是,即使政府有些事务想放手,却找不到可以接棒的社会组织。民间组织数量过少、能力参差不齐、管理不规范、可信度不高等问题也困扰着政府部门的职能转变。

(三)倾听民声与漠视民意的冲突。

一个好的社会管理不是没有问题,而是能够正视和解决问题;一个好的制度不是消灭冲突,而是能够容纳冲突,并用制度化的方式解决冲突。在社会转型、体制转轨、价值观转变、利益多元的大变动时期,各种声音不断增多,各种矛盾不期而至。面对这种情况,一些地方政府能够积极倾听民众的诉求,关注民意的风向,疏导情绪,沟通思想,化解民怨,在良性互动中促进社会共识。但也有一些地方政府对批评或质疑过于敏感,甚至将其视为不和谐声音,能捂则捂,能压就压,以为没有质疑声音,才算工作平妥;以为掩盖了问题,才算治理有方。在目前的维稳模式下,通过压制和牺牲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来实现短期内的社会稳定,成了相当普遍的做法。事实表明,大量沉默的声音背后,都有被压抑的情绪;诸多矛盾冲突事件后面,往往是利益表达机制的缺失。有矛盾暴露,有冲突产生,有分歧出现,正是多元多样利益和价值在寻找渠道相互对话、彼此辩驳。若不从根本上完善利益表达机制,一味以稳定为名压制合法的利益表达方式,则只会积聚矛盾,扩大冲突,使社会更不稳定。

(四)政治救助与司法救助的冲突。

当前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是,面对不断增加的农民上访和农村,地方政府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往往在政治救助与司法救助的选择中犹豫,一方面希望群众能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矛盾冲突和纠纷,另一方面又大量地运用政治救助手段。而上访群众很快就发现,通过越级上访和聚众闹事的方式,经常都能促使一些问题得到落实解决。在目前的维稳考核机制下,地方政府往往对越级上访和顾虑重重,因而采取很多非法制化的政治救助手段息事宁人,甚至认为“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这反过来又助长了部分群众“不闹白不闹,闹了不白闹”的心理,弱化了人们的法律意识:人们对司法救助的期望值下降,却对政治救助的期望值上升;通过政治途径解决问题的可信度提高了,而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的可信度却下降了。这就陷入了一种恶性循环状态:地方政府越是害怕,部分群众越是喜欢越级上访和聚众闹事;事情闹得越大,地方政府就越害怕。

(五)个体分散与组织整合的冲突。

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和解体后,农民处于一盘散沙状态。加上村基层组织建设存在严重问题,导致农民处于无组织可依托的状态。原子化的农民个体既无法形成自己的话语权,更不能很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一旦他们的利益受到侵害,大多数农民会选择忍气吞声,但也有一部分农民采用混乱和无序的利益表达方式,形成大规模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给社会稳定带来负面的影响。然而,如果将农民组织起来,一些地方领导又总有摆脱不了的政治心理阴影,对农村社会组织的发展存有戒心,因而缺乏培育发展农村社会组织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建议

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社会管理涉及社会不同领域和各个环节,既包括现实社会领域,也包括虚拟社会领域;既包括社会组织等社会实体,又包括社会关系等社会软体;既涉及各个层次的社会群体,也涉及不同地域的基层组织。只有综合系统的改革措施,才能深入到社会的各个领域,不留空白点。未来农村社会管理制度重构的重点,是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为此,需要从政府、社会、公众三个维度进行探索,完成以下三大改革创新任务:

(一)从职能转变入手,探索政府负责新模式。

必须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和核心作用,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农村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培育合理的现代社会结构,促成公平公正的社会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冲突,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要厘清楚政府什么该管,什么不该管,重点解决政府社会管理缺位和越位的问题,实现农村社会的稳定和秩序化。农村社会管理水平的提高,关键取决于乡镇行政组织与村民自治组织的融合程度。农村基层组织如若具有较高的整合度,那么就有可能提高组织在村庄和村民中的动员力和凝聚力,从而提高农村社会管理体系的效能。从治理结构的变革的趋势看,推动基层政府行政功能与农村自治功能的融合,是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实现农村社会管理科学化的核心任务。通过推动基层政府行政功能与农村自治功能的融合,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

(二)从基层自治入手,探索社会协同新模式。

在急邃的社会变迁中,农村会产生各种难以预料的问题,遇到各种不期而至的风险。因此,必须建立一个具有灵活性同时又具有强大能力的基层组织体系来应对现代化进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风险或危机。在村民自治制度环境下,农村社会管理很大程度上依靠农村自治组织。同时,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治理的需要,积极探索新的组织形式,创新农村基层组织设置。要注重发挥基层社会管理服务多元主体的作用,建立一个具有灵活性同时又具有强大能力的基层组织体系。要培育和发展社会自治和自我管理能力,不断扩大社会自治和自我管理的社会空间。同时,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治理的需要,积极探索新的组织形式,创新农村基层组织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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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的深刻变化要求创新社会管理体制

当前经济社会形势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政治保持总体稳定、社会问题多发凸显。社会问题多发凸显有诸多因素的影响,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现有的社会管理体制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快速而深刻的变化。这就迫切要求创新社会管理体制。

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要求创新社会管理体制。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格局和分配方式日趋多样化,现有的社会管理体制面临一些重大变化的挑战。一是阶层结构的变化。原有的利益分化较小的、由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干部和知识分子组成的简单阶层结构,已经转化成利益分化较大的、由许多不同利益群体组成的复杂阶层结构。如何在新的形势下整合和协调好各阶层的利益,形成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相处的秩序,成为社会管理的重要任务。二是城乡结构的变化。先后有2亿多农民离开耕作的土地和生活的村庄,转变为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工人,而新生代农民工更加渴望过上不同于父辈的生活。如何使转变了职业的农民能够更好地融入城市的新生活,成为社会管理的重大挑战。三是收入分配结构的变化。衡量收入分配均等化程度的基尼系数逐步攀升,城乡、区域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一些分配不公现象引起群众不满。如何调整收入分配结构、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建立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需要解决的深层问题。四是人口结构和家庭结构的变化。我国几千年来家庭代际的金字塔结构,在城市里随着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多,开始出现倒金字塔家庭结构,社会流动的加强和代际关系的转变使城乡家庭小型化、居住人少化趋势明显,很多过去可以由家庭和代际帮助解决的问题如养老、单亲抚养、疾病照顾等逐渐成为社会问题。这些都是我国社会管理面临的新任务。

社会组织方式的深刻变化要求创新社会管理体制。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组织方式发生巨大变化。这个变化可以概括为从“单位人”到“社会人”的变化。一方面,随着“住房自有化、就业市场化、社会保障社会化、后勤服务市场化”等改革的推进,作为传统管理体制基础的“单位组织”把社会问题解决在基层的能力弱化,有些单位组织则彻底解体;另一方面,就业方式的多样化使社会流动加快,改革开放后大量新产生的就业组织大都采取了“非单位”的管理体制。在城市就业总人口中,“单位人”由过去占95%以上下降到现在占25%左右。在政府和分散的“社会人”之间,原有的单位管理网络在弱化,而新的社区管理网络还不够完善,导致出现社会整合的缺失。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往往要直接面对分散的个人,加大了治理的成本,自上而下社会事务的落实和自下而上社会问题的解决受到阻碍。同时,基层的一些社会纠纷和社会矛盾无法解决在基层,导致上访案件增多;在一些地方,有些社会问题由于多年积累,形成民怨,很容易因意外事件造成。因此,加强和改善社会管理,需要进行新的探索,走出一条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管理的新路。

社会行为规范和价值理念的变化要求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市场取向的改革促进了经济发展,显著地改善了民生,也带来社会行为规范和价值理念的变化。对个人利益的追求获得了正当性和合理性,但约束、监督追求个人利益的行为规范系统还不完善;社会生活和生产行为的复杂性大大提高,但适应这种复杂性的社会管理技术还没有得到相应提高;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价值理念发生深刻变化,但与这种变化相适应的社会道德和诚信体系建设明显滞后;等等。因此,在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的过程中,不仅要重视硬件建设,而且要注重软件建设。要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更新社会管理的理念,完善与新型社会管理体制相适应的道德秩序、诚信体系和行为规范。

改革和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的目标和路径

现代社会管理是一个以政府干预和协调为主导、以基层社区自治为基础、以非营利社会组织为中介、动员公众广泛参与的互动过程。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社会管理的基本体制是政府承担着几乎全部社会职能,以单位为基础对社会实行总体控制,社会运行成为政府运行的组成部分。这是一种行政吸纳社会或社会运行行政化的管理体制。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社会组织体系发生深刻变化,传统的行政化单位体制逐步弱化,国家在相当程度上失去了依托单位承担社会职能的组织基础,同时强调在改革中剥离单位原来承担的社会职能,实现社会职能社会化(以及某种程度的市场化)。但是,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明显滞后,在一段时间里仍然习惯于以行政化手段进行社会管理。这样,一方面国家在改革经济管理体制时努力把组织社会生活的职能转移给社会,而另一方面社会却因为传统社会管理体制的延续而不能有效地自我发展和组织起来,难以承接这种职能转移。要解决好这一矛盾,就必须在社会建设过程中构建现代社会管理体制。从宏观上说,这需要解决好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科学认识现代社会管理体制建设的主要目标。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提出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一般而言,现代社会管理既是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并依法对有关社会事务进行规范和调节的过程,也是社会自我服务并且依据法律和道德进行自我规范和调节的过程。这两个过程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更不能相互替代。因此,现代社会管理体制建设就包含着两个基本目标,即一方面要不断提高政府的社会管理能力和成效;另一方面要加快社会的自我发育,增强社会自我管理的能力,扩大社会自我管理的范围。鉴于目前我国社会的发育和发展明显滞后的现实状况,第二个目标的确立和实现显得尤为重要。然而,我国社会领域的发展必然与西方国家有很大的不同,参与社会治理的不仅仅是相对于国家和政府的民间社会组织。推动社会领域的发展,应充分发挥社区自治组织、工青妇等人民团体、行业协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

改革完善政府社会管理体制。现代政府社会管理的主要事务,是公民个人、家庭、基层自治社区和非营利社会组织所不能办理的公共社会事务,这些社会事务涉及社会整体的公共利益,必须依靠国家权力和政府权威予以办理。现代政府社会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保障公民权利、协调社会利益、回应社会诉求、规范社区自治、监管社会组织、提供社会安全以及应对社会危机等。现代政府社会管理的主要目的,是培育合理的现代社会结构,促成公平公正的社会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冲突,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从而构建经济、社会与自然协调发展的社会基础和环境。现代政府社会管理的基本方式,是社会法规和社会政策。要不断完善规范政府行为、保障公民权益、促进社会公正、推动社会发展的社会法规体系,制定各种满足社会发展需要的有针对性的社会政策。这四个方面构成现代政府社会管理的基本逻辑和路径。为了构建现代社会管理体制,一切与此相矛盾或背离的现行社会管理制度都应被纳入改革和完善之列。目前,尤其需要深化对城乡管理体制、社区管理体制、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公共资源投入管理体制的改革。

大力发展社会自治和自我管理。以社区自治组织、非营利社会组织和广大公民为主体的社会自治和自我管理,是现代社会管理体制的两大组成部分之一。培育和发展社会自治和自我管理能力,不断扩大社会自治和自我管理的社会空间,是推动社会管理体制现代化的重要环节。在现代社会,形成政府与其他社会管理主体共同参与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提高社会自治与自我服务能力,努力降低社会管理的行政成本和总成本,已成为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发展的基本趋势。我国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面临的问题是,社会自我发展空间仍然较小,相对于强大的国家和市场而言,社会还处于弱势地位,自治和自我管理能力不足、条件有限,甚至难以有效承接经济组织在改革中剥离出来的以及国家相对退出后留下的社会管理职能。因此,要大力发展和培育我国社会自治和自我管理的能力。

社会管理的资源保障

社会管理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大量资源投入。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具备了一定条件来满足社会管理资源投入的需求,现在的关键是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社会资源的有效动员,以及大规模的人力资源培育发展。

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国家公共资源对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投入,是社会管理最重要的财力资源保障。一是进一步加大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投入。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投入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领域的公共资源一直呈增长趋势,但从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需要来看,我国公共资源的投入仍然不足。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公共财政社会净支出占国民总收入的比重仍然偏低。实际上,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中央(联邦)政府直接承担着广泛的社会服务供给职责。这也是避免出现区域公共服务差距,实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合理化的重要条件。二是构建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社会事务公共资源配置体制。进一步完善1994年以来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体制,为社会政策提供资金配套,减少只给政策不给钱的做法。三是推动公共资源社会投入配置重心向下。注重充实基层财政,有效提高基层政府提供管理和服务的能力,并把基层政府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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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救助工作

1. 实现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即将颁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管理程序。结合“三进五解决”活动走访摸排情况,重新审核全县城乡低保家庭情况,制定出台可行性方案,全力构建应报尽保、应退尽退、阳光规范的低保工作新格局,实现“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目标,确保低保制度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公信性。

2.增强医疗救助保障服务能力。全面贯彻即将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意见》精神,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着力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负担。进一步规范大病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配合县卫生局推进慢性病和常见门诊救助工作,不断扩大医疗救助覆盖面。规范救助流程,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效率,真正达到为民、利民、便民的目的。

3. 提升五保供养管理服务水平。认真做好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人员招聘工作,落实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和运转维护经费。同时,深入开展“优秀护理员”评选活动,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狠抓院内院外环境卫生管理,不断提高整体管理服务水平。

二、救灾救济和慈善工作

4. 完善减灾救灾管理机制。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完善灾情报送、信息、及时公开及救助评估等制度。切实做好受灾群众紧急救助、过渡性生活救助、灾后恢复重建和冬令、春荒救助工作。

5. 加快“阳光安居”惠民工程项目建设。结合全县“三进五解决”活动摸排情况,2014年解决140户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结合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统筹安排,整合各部门资源,提供建房资金保障,集中建设。搬迁规划要与乡村旅游、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使“阳光安居”工程成为__旅游发展的一道风景线。

6. 积极推进慈善事业发展。切实履行民政部门指导、服务、协调和监管的职责,培育发展各类社会慈善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经常性捐赠活动,提高公众参与面,推动社会捐助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

7. 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按照“城乡同步、均衡发展、各具特色”的思路,在农村大力推进以“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为主要模式的互助幸福院建设,力争年内建成8个。以提升机构养老服务水平为着力点,全面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若干意见》,积极探索公建民营新路子,推进市场化改革,大力开展公办与民办养老机构“帮扶结对”共建共促活动,加快十字山休闲养老综合开发项目建设。

8. 加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力度。积极做好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切实加强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工作,促进各类社会组织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9. 积极稳妥推进殡葬改革。倡导移风易俗、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的殡葬社会新风尚。抓好魏家堡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指导相关镇村做好县内主干道两侧墓葬区域绿化工作。

10. 做好撤县设市申报工作。对照标准,认真统计撤县设市需要的硬指标,尽快摸清各项指标的达标情况。做好资料收集、数据统计、宣传协调等工作,草拟文本,以备申报。同时,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准备工作。

四、拥军优抚安置工作

11. 启动全省双拥模范县“四连冠”创建活动。落实退役士兵安置、就业培训。继续加大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改革力度,大力推进退役士兵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和就业推荐工作。充分利用重大“节日”走访慰问驻军官兵,开展各类拥军爱民活动,加强军民联系,促进军民共驻共建,做好“全省双拥模范县”申报准备工作,力争一举成功。

12. 认真落实国家优抚政策。完善优抚对象补助金发放“一卡通”制度和医疗补助“一站式”结算平台,实行全县重点优抚对象补助金社会化发放。年内举办老复员军人休疗班不少于4期,下拨45万定点限额医疗救助款,分两次下拨“三难”资金40万元。

13. 加快烈士陵园建设工作。搞好扶眉战役纪念馆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维修改造陵园设施,实施美化、绿化工程。

五、基层政权和城乡社区建设

14. 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做好第五次城镇社区居委会和第九次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组织指导工作。开展民主评议和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强化监督组织的作用,不断深化基层民主建设。

15. 加快城乡社区建设步伐。持续推进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年底实现农村社区全覆盖,做好全国农村社区全覆盖试验县申请验收工作。加快建设汤峪旅游开发区社区服务站、 滨河社区服务站和景贤社区室外示范广场。同时,科学规划,抓紧设计覆盖民生保障、化解矛盾、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领域的县镇村(社区)三级信息化网络平台,力争在上半年投入运行,打造独具__特色的社会治理体系。

16. 提高婚姻登记服务管理水平。加大婚姻登记“三化”(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力度,加强婚姻登记员培训,确保婚姻登记合格率和规范率达到100%。

六、民政综合能力建设

17. 加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力度。教育引导广大民政干部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以作风建设为核心,以法制建设为要求、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为目标,着力解决机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转变工作作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传统,努力提升民政工作服务水平。

18.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围绕社会关注的民政领域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加强调查研究,解决实际困难,密切干群关系,不断提高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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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要加快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应用创新媒体传播方式,占领信息传播制高点。

一、融合:区县报的现实选择

在全媒体时代,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特别是年轻一代获取信息和娱乐的主要渠道,手机等移动终端已经成为上网的主要载体,“智能终端是人感官的延伸,移动互联网才是真正的互联网”越来越成为共识。

截至2013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18亿,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5亿。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兴媒体的裂变式发展,不仅极大改变了新闻传播和新闻生产方式,也从根本上改变了媒体格局和舆论生态。加快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融合发展,极端重要、迫在眉睫。

融合发展是降低社会治理成本的时代要求。在开放社会和信息时代,新闻媒体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舆论引导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网络等新兴媒体具有信息、舆论传播、社会动员等多种功能,驾驭和运用到位、引导到位,才能发挥正效应,降低社会治理成本。传统媒体必须适应新兴媒体碎片化、个性化、分众化的特点,加快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占领新兴舆论阵地,以巩固红色地带、影响灰色地带、改造黑色地带。在服务群众、满足群众中引领群众,在报道社会主流、关注社会热点中引领社会舆论,在增强传播力影响力公信力、提高舆论引导能力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融合发展是落实党管媒体原则的历史使命。党管媒体原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闻观的本质要求。微博使自媒体迅猛发展、新闻即刻传播,微信公众账号则改变了新闻生产方式,成为深度报道的新兴载体。随着4G技术的广泛应用,每部手机都可能成为一个移动的电视台,每个手机用户都可能成为一个现场直播的记者。人在哪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点就应该在哪里;新的媒体形态出现在哪里,党管媒体的原则就应该落实到哪里。传统媒体必须加快与新兴媒体的科学融合,在新的舆论格局中继续成为名副其实的主流媒体,主导舆论议程设置,掌握话语权和主动权,成为引领网上舆论的风向标。

融合发展是传统媒体转型升级的现实选择。面对新兴媒体的冲击和挑战,传统媒体特别是区县报的生存空间受到多重挤压。过去,面对电视媒体的冲击,纸媒通过增加信息、文化和思想的深度守住了阵地。今天,面对新兴媒体的挑战,仅靠坚守已经难以独善其身。必须主动进军新兴媒体领域,借鉴新兴媒体的表述方式和信息加工方式,融合新兴媒体的技术优势和传播特点,巩固传统优势,形成新的优势,实现在全媒体背景下的发展壮大。

二、路径:建设立体传播体系

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融合发展,目前还没有成熟的经验和路径,谁有勇气、有谋略,谁就能赢得先机和主动。

重庆市永川区新闻社在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过程中,进行了积极探索。在战略上树立“大传媒”观,通过整合内部资源、加强外部合作、新建传播平台等办法,综合应用文字、声像、网络、通信等传播手段,全方位、立体化展示党的宣传工作内容,走出了加快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新路径。

抢占先机,搭建平台。2008年,率先推出了由重庆市永川区新闻社与新华社合作的永川网,开设了国际国内新间、本土新闻等几大板块栏目。这一报网互动的尝试,不仅扩大了受众面、提升了媒体影响力,更提供了一个外界了解永川、关注永川的窗口。同时,永川区新闻社联合中国移动永川分公司推出了第一份《永川手机报》,内容突出永川本地要闻,关注国内国际时政大局,同时涵盖财经、生活、体育等多方面内容。经过几年发展,永川区新闻社又先后与中国电信永川分公司、中国联通永川分公司合作,实现了《永川手机报》全网运营,至今已有用户达20万户。2011年,永川区新闻社与方正集团深入合作,投人近20万元开发了永川日报多媒体数字报,并于当年10月向全社会推出,以其新颖悦目的视觉效果和多媒体新闻功能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好评。新平台的搭建,大大拓展了传统媒体的传播空间和形式。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传递,落实的效果、群众的意见又通过这些渠道反馈回来,为党委、政府加大督办力度,制定新的政策提供了依据和参考,从而极大地推动了党的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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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发〔〕号、政〔〕号文件和省人民政府与中华供销合作总社签署的《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合作备忘录》精神,实施服务立社、网络强社、项目兴社的科学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经营创新、组织创新和服务创新,努力使供销合作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和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

(二)发展目标。到“十二五”末,在全市供销社系统培育商贸流通及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家,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重大突破;规范建设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个、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个,建设废旧物资批发交易市场个,建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个,村级农资综合服务站个;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为重点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覆盖全市以上的村镇;牵头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个,入社农户占到全市农户总数的以上;充分发挥供销社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基本确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和“三农”需要的合作经济发展新框架。

二、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

(三)加快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大力推进农资市场建设,整合网络资源,建设一批农资商品配送中心。规范发展村级农资综合服务站和农资店,形成覆盖全市农村、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的农资连锁经营网络,为农民群众提供物美价廉的“放心农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农资企业从事种子、农机具、成品油等商品经营。

(四)加快发展农村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支持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日用消费品连锁企业,加快传统经营网络改造升级。加强区域物流配送中心、连锁超市、农家店和便利店等农村流通设施和零售终端建设,逐步形成覆盖县城和大多数乡村的现代连锁经营体系,营造便利实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鼓励供销合作社发挥“一网多用”优势,依法开展家电、图书、药品等连锁经营业务。

(五)加快发展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支持供销合作社创办经营各类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快培育一批大型农副产品流通企业,搞好现有市场的升级改造和功能提升,增强仓储、运输、冷链物流能力。推动农超对接工作,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专业大户与城镇连锁超市建立直接购销关系,建设一批农副产品采购配送中心和连锁收购站点,提高农副产品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切实解决农副产品买难卖难问题。

(六)加快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支持供销合作社推进绿色回收进社区工作,建设一批废旧物资交易市场集散中心和社区回收站。支持供销社物资回收企业依法开展废旧家电、报废汽车等回收拆解业务,构建集收购--集散--加工--利用为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发挥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的网点收购作用,搞好农村废旧物资的回收。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企业及网点建设的用地和筹资要纳入所在地城镇发展规划,地方政府给予支持。

(七)加快发展烟花爆竹连锁经营网络。继续实行烟花爆竹由供销合作社统一经营,归口管理,杜绝任何转让经营权行为。严格执行张家口市烟花爆竹经营环节资格审查安全管理制度,实行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充分发挥烟花爆竹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诚信建设和行业自律。安监和公安部门要支持供销合作社按照有关规定经营好烟花爆竹业务,进一步加大对烟花爆竹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历打击私炮贩销行为,打造贯通城乡、布局合理、规范有序的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网络。

三、加快推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服务体系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

(八)加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建设。按照组织实体化、体系科学化、运作市场化的要求,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能,强化服务能力。支持各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积极开展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综合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农产品行业协会的管理和指导,切实发挥指导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作用。

(九)积极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供销合作社充分利用网络、人才、设施等条件,围绕当地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采取多种方式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营销、技术、农产品加工储运等服务,推进规模化种养、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开拓市场,开辟合作社产品进超市、进社区、进批发市场的便捷通道。积极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加强人员培训。

(十)完善行业协会服务。加强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协会建设,增强服务功能,强化行业自律,反映行业诉求,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积极推进协会内部改革,建立健全规范的运行机制。在农资、茶叶、果品、食用菌、畜产品、烟花爆竹和再生资源等传统优势领域,政府及有关部门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发挥行业协会在制定产业政策、行业规划、产品标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十一)加快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整合资源、市场运作的原则,支持供销合作社在村镇建设主体多元、功能完备、便民实用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各级政府要把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列入新农村建设和新民居建设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在搞好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家电、农机维修、餐饮、洗浴等经营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红白理事会、农产品经纪人培训、村民文体娱乐、养老幼教、劳动就业等社会化服务。各级各部门、各行业延伸到村级的服务,可以供销合作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为载体,共同打造村级综合服务平台。

四、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组织建设

(十二)深化县级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县级社担负着对县域供销合作社改革统一指导、发展统一规划、资产统一调配、网络统一建设的重要职责,处于整个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关键环节。要以建设资产管理运营中心、流通网络配送中心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为重点,积极推进县级社组织创新、经营创新、服务创新,进一步提升服务“三农”能力。要保障县级社组织机构完整和队伍稳定,县级社建制不健全的要恢复建制,领导力量薄弱的要调整充实。要在严格核定人员的前提下,把县级社机关纳入事业编制,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人员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市编委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十三)加强基层社改造。基层社植根农村,是为农服务的基础环节。要根据县域经济发展特点和城镇建设规划要求,调整建制,优化布局,改造建设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基层社,不断增强流通功能和为农服务功能。要坚持合作制原则,实施开放办社,鼓励民间资本、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基层社改造和建设,通过改造建设,努力构建布局合理、产权清晰、功能健全、运作规范的基层组织体系。要维护供销合作社资产的完整性,基层社的资产,统一由县级供销合作社行使所有权和管理权,并受上级社监督。

五、切实推进社有企业体制机制创新

(十四)推动社有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供销合作社具有联系农民、网络完整、熟悉市场的特点,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具有独特优势。要引导社有企业与农户结成紧密的利益关系,为生产者提供全方位服务。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标准化生产的要求,建设各类优质农产品基地,发展集约化、规模化生产。对供销合作社企业参与国家农业产业化、标准化示范、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技术研发推广等项目,有关部门要列入重点扶持范围。

(十五)推进社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采取经营者和职工持股、引进社会资本等多种形式,加快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不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企业经营机制,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对为农服务的骨干企业,要保持供销合作社控股地位。要规范企业改制行为,切实防止社有资产流失。要完善企业财务、投资和风险控制机制,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提高管理水平。各级政府制定的支持国有企业改制优惠政策和相关规定,适用于供销合作社企业。

(十六)做大做强社有企业。调整优化社有资本布局,促进优势资源向骨干企业集中。加快系统同业整合步伐,推进企业并购重组和系统联合,着力在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等领域培育一批实力强、规模大、行业影响大的企业集团。支持供销合作社企业参与“万村千乡”和“双百”市场工程以及农超对接、家电下乡、以旧换新等工作,积极利用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农村市场。供销合作社连锁企业拓展经营网点、建设配送中心及其加工、仓储等项目用地,享受国家、省、市有关物流项目用地优惠政策。

六、切实加大对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支持力度

(十七)依法维护供销合作社权益。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随意侵占、平调供销合作社财产,不得随意改变供销合作社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保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的完整性。改制后基层供销合作社和各级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业剩余资产归同级供销合作社理事会所有,用于发展合作经济。要强化社有资产监管,切实行使出资人职责,落实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因城镇建设需要拆迁供销合作社设施的,应先建后拆或依法给予合理经济补偿。

(十八)支持发展供销合作事业。支持供销合作社的企业按照市场准入条件参与组建村镇银行,参股农村信用社。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保险、农村资金互助社和互助合作保险试点工作。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与供销合作社系统企业的业务合作,积极探索发展适合当地农村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有效解决供销合作社企业及其领办的合作组织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企业、协会申报国家、省、市科研和农业成果转化项目,承担和参与农业技术研发推广项目。支持供销合作社发挥流通网络优势,开展农村信息化网络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产品经纪人的知识技能培训。各级政府要把由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承担的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以下简称“新网工程”)纳入当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新网工程”建设资金的扶持力度,有条件的地方应设立专项支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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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管理主旨多元化。上世纪90年代以后,经济体制改革使得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如何通过有效的社会管理协调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成为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因此,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提出了“社会管理”这一概念。进入新世纪,党的十六大把社会管理列为政府的基本职能之一,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完善社会管理,保持社会安定有序,并把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作为各级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点,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四位一体”的建设框架,这标志着社会管理不再单一地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主旨,而是以改善民生和维护社会稳定为主要价值取向,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成为了一个相对独立的发展领域。

二是管理主体多元化。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的关键在于构建科学的管理模式,形成有效推动和谐发展的良好管理格局。根据政府和社会力量在社会管理中地位与作用的不同,社会管理大致可划分为三种模式,一是政府主导、社会协助;二是国家和社会、政府和公民分工协作;三是社会主导、政府协助。在计划经济时代,政府是社会管理的唯一主体,社会的多元化使得全能政府模式随之改变。十六届四中全会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高度指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这意味着新时期我国社会管理开始向以党的领导为核心、政府为主导、社会协助的多主体管理模式、即第一种模式转变。

三是管理手段多元化。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管理以行政手段为主,管理方式是自上而下的“指挥式”和“控制式”。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推进,单一的行政手段已无法适应社会管理需要。当前,政府管理手段多元化特征明显:如进一步做到政务公开,打造透明政府;加快推进民主进程,在保留适度强制干预的同时,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等。

以上的发展趋势也表明,经济增长本身并不能完全解决社会发展问题,经济越发展,社会管理越重要。长期以来,我国社会建设滞后于经济建设,社会自我管理能力不强,公民社会远未形成,社会管理中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又使得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凸显;经济发展水平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值也随之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更高、难度更大。可以说,在经济发展基础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规律。

内在联系:司法行政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及其特点

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然要求提升社会管理的法治化水平,走法治模式。司法行政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其权属的特殊性为其参与社会管理奠定了根本基础,提供了广阔空间。

从渊源上讲,司法行政的产生是司法与行政相分立、司法行政与司法业务相分离的产物。司法行政最基本的涵义,是指与司法有关的行政或行政管理。因而具有两大功能:一是司法保障功能,主要是从事司法裁决的执行;一是法治服务功能,主要包括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等。这两大功能使司法行政具有准司法权和行政权的双重属性,被赋予了客观公正执法者和管理服务社会行政者的双重身份。前者主要通过刑罚执行实现法律对社会越轨行为的纠正,后者则使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着大量直接面向社会的公共法律事务。这使得司法行政工作涉及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成为社会管理法治化和法治建设社会化有机融合的重要领域,是沟通法治与广大群众的重要桥梁,是社会管理实现法治化不可或缺的重要途径。司法行政权的特殊性使司法行政参与社会管理成为可能,并具有了以下三个方面的作用及特点:

从功能性质上看,司法行政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具有基础性和实战性。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最核心的价值就在于社会秩序的维系。正如亨廷顿所说,“对发展中国家来说,首要问题不是自由,而是建立合法的公共秩序”。当前,我国“三期”特征仍然明显,发挥司法保障功能显得尤为重要。司法行政能否做好罪犯劳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以及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教育转化、帮困扶助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是维系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同时,社会稳定的关键还在于社会基层的安定。司法行政通过遍及全国城乡的人民调解以及法律服务工作,及时发现、疏导、化解社会成员之间的矛盾纠纷,减少社会矛盾积累,在动态的问题解决过程中实现社会基层的稳定。司法保障功能和法治服务功能使司法行政直接进入社会管理,并呈现出基础性、实战性特色。

从工作对象上看,司法行政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具有普遍性和广泛性。司法行政工作可以说是直接面向社会、直接面向最广大群众。只要社会各阶层需要法律方面的支持和帮助,就有可能成为司法行政的工作对象。从实践层面来看,司法行政通过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提高城乡基层自治组织依法协调社会关系、依法自我管理的能力,为公民社会的成熟提供有效的基层组织载体;通过实施法律援助,社会弱势群体平等进入司法范畴,完成了公民权力从形式平等到实质平等的质的飞跃;通过不断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机制,形成依靠基层党政组织、行业管理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多方参与的调解方式,这既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其内在、本质意义则在于推进社会管理新格局的形成,等等。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性使得司法行政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上具有明显的普遍性和广泛性特征。

从实际效果上看,司法行政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上具有长效性和治本性。法治建设的最终目标是形成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的法治化,这除了立法层面法律体系架构外,还需要通过法治实践形成人人知法守法、各方面严格依法办事的良好局面。特别是在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更加需要加快法治实践步伐,在加强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等“软件”建设上下功夫。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主导部门,通过开展全民普法,促进全社会法律素质的提高和法制观念的养成,这对于安定社会秩序、促进人际和谐、推动经济发展有着根本性作用,这充分体现了司法行政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上的长效性和治本性特征。

具体路径:以创新的思路推动司法

行政参与社会管理的各项工作

路径一:以主动服务的思路降低转型风险。坚持在发展中解决问题,才能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供根本保障。当前,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仍是刻不容缓战略任务,仍需司法行政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以降低转型风险。一是降低企业转型风险。二是降低政府决策风险。三是推动法律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路径二:以一体化的思路做好特殊人群的教育改造、帮困扶助工作。要以“首要标准”统揽特殊人群管理的各项工作。一方面,及时转变工作理念。强化“人本型”、“和谐型”理念,在做好管控的同时,加强心理矫治和引导,加大技能培训和帮扶力度,特别是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坚持“给出路”的原则,最大限度理顺不满情绪,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反抗,实现管理效果最大化。另一方面,着力形成“一体化”治理模式。针对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涉及面广的特点,在系统内部,做到监狱劳教、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紧密衔接、不留空挡;在系统外部,加强与公、检、法、工商、税务、民政、银行间的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强化社会协同,运用社会力量提升教育改造和服务管理水平。要及时转变工作方法。建立与开放、动态社会环境相适应的工作方式,以做好特殊人群的衔接管理为重点,加快推进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异地委托管理试点工作,加强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中心、安置帮教基地等工作载体建设,不断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

路径三:以精细化的思路大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方面,推进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化。转型时期的社会矛盾纠纷涉及多样化矛盾主体、多层次社会关系、多领域利益冲突,这就需要不断优化调解组织网络,形成更为协调有序的工作体系。另一方面,推进网格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新模式。网格化管理是精细化管理的一种方式,也是目前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方向。调解工作要“嵌入”当地网格化管理模式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社区进行细化,每个网格责任区配备相应调解员,确保全面有效地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路径四:以集约化的思路提升为民服务的效能。把满足群众利益诉求,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司法行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根本追求,努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司法行政服务为民体系。一是要善于促进法律服务资源集聚,构筑“大服务”格局。如将法律援助中心、专业性调委会、法律服务工作室等部门加以整合,为群众搭建“一站式、窗口化、综合性”的司法行政服务平台,形成司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的整体优势,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满足群众多元利益诉求。二是要不断扩大覆盖面,构筑群众权益救助网络。如完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探索在村(居)建立司法行政工作站,让基层工作站逐步成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有效载体。同时,加大对困难群体的保护力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最大限度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协作配合,构筑满足诉求的多元机制。如与公、检、法建立刑、民事诉讼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配合机制,与劳动、、工青妇、残联等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切实提升为困难群众依法提供救助的能力。

路径五:以系统化的思路推进法治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法治文化是法治社会的内在动力、精神支柱、思想保证和文化支撑。当前,要充分发挥法治文化教育人民、引导社会、推动发展的凝聚和引领作用,就要以系统化的思路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工程。要在“普”字上下功夫,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奠定法治文化传承发展的社会心理基础。加强重点对象的普法工作,加大流动人口、外来务工人员等难点群体、盲点区域的法制宣传教育,广泛传授法律知识,传播法律思想,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广大群众学法守法。要在“新”字上下功夫,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中强化法治文化传承发展的物质基础。善于运用现代大众传媒,不断拓展宣传教育阵地,拓宽法制文化传播渠道,丰富法治文化产品。如整合现有资源,以规模化谋求社会影响的最大化;以政府立项、市场运营、公司运作的服务外包方式,创作具有较高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法治文化精品,增强法治文化传播的有效性。要在“实”字上下功夫,在普治并举中形成法治文化传承发展的有效积淀。不搞空洞的宣讲,通过调查研究深入把握各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积极介入党委政府难点问题,变事后被动宣传为事前主动预防,根据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及时把法律送到基层,真正做到“普法宣传到一线、普法成效在一线”,切实解决现实问题,从而使普法工作得到各级领导重视与支持,受到广大群众欢迎与参与,使法治文化的传承发展具有内在、长久的生命力。

履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职责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工作社会化的问题。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性决定了司法行政工作必须走社会化道路。从实践层面来看,社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认识还比较模糊,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支持配合还不够。当前,要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化。如依托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切实增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参与度。以江苏为例,可结合全省推广的“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社区党委、居委会、管理服务站、综治办)社区管理架构,加强基层司法行政组织、专业社工队伍建设,增加司法行政基层一线的工作力量。又如,探索建立社区矫正工作协会,构建畅通社会各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平台和渠道,从而共同维护好社会公共安全。

篇13

随着13亿人消费结构的不断升级、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倾向的不断改善,以及消费释放带来的投资需求的不断扩大,我国内需市场的潜力将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成为世界经济版图中最为重要的市场之一。

(一)消费需求规模巨大

近几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快速增长。2010年为15.7万亿元,2013年达到23.4万亿元,年均增长超过13%。我国与美国等发达国家消费总额距离迅速缩小。2007年我国消费总额仅相当于美国的13%,而到2012年迅速提高到27.20%,翻了一倍;在人均消费水平上,2007年我国相当于美国的29.67%,2010年提高到47.20%。保守估算,到2020年,我国消费规模有望达到45万亿―50万亿元;乐观估算,有望达到50万亿―60万亿元,成为世界最大的市场。

(二)巨大的消费潜力将带来有效投资的广阔空间

这既有利于短期内消化过剩产能,又有利于形成持续增长的强大动力。例如,当前我国城乡居民对健康、文化的需求不断提高。如果健康产业占GDP比重从当前的5%左右提高到美国2009年17.6%的水平,按2012年经济总量估算,将需要2.6万亿元新增投资;再例如,要进一步加强雾霾等大气污染治理,需要大量新增投资。仅治理首都的大气污染,未来5年就需要2000亿―3000亿元,加上社会投资,接近1万亿元。

(三)内需潜力有望支持7%的中速增长

巨大的内需潜力是我国最大的战略优势。只要45万亿―50万亿元左右的消费需求潜力得到有效释放,加上引致投资需求,我国内需潜力有望达到百万亿元。由此,将奠定我国7%左右中速增长的坚实基础。

二、以消费主导的经济转型有效释放内需潜力

有增长潜力并不表明一定会有现实的增长。释放消费潜力,重在加快经济转型,改变投资主导的增长方式。

(一)在资源配置上,尽快实现由行政主导转向市场决定的转型

尽管行政主导资源配置在特定历史阶段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市场体系的不断完善,其扭曲市场、抑制需求、造成不公平竞争等弊端也日益凸显。实践表明,政府不能替代市场,任何其他工具都不能取代市场机制在增长体系中的决定作用。为此,在资源配置中需要回归市场决定性作用,尽快改变资源配置由行政主导的局面,全面激发市场活力;坚持在市场主导下更好地发挥政府的有效作用,形成有为政府,以此培育可持续增长的内生动力。

(二)在增长动力上,尽快实现从投资主导向消费主导的转型

在资本短缺的历史阶段,投资主导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长期实行投资主导,不可避免地带来全面性、长期性的产能过剩。加快消费主导转型进程,其突破口是加快投资体制改革,推进投资转型,使投资建立在真实消费需求上,实现投资与消费的动态平衡。

(1)推进投资结构转型,加大有消费需求的投资。加大教育、医疗、公共文化等公益性项目投资,加大健康、养老等服务业投资,加快服务业对内对外开放,提高服务业国际化水平。

(2)推进投资主体转型,让社会资本成为投资的主力军。尤其是在竞争性领域,明确国有企业退出的基本思路,把国有资本重点配置到公共服务领域。

(3)在竞争中提高投资效率,充分发挥竞争和风险的约束作用。弱化政府对金融等特定行业的国家信用担保,强化消费者,发挥消费者“货币选票”在市场经济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消费对投资的引导。

(三)在城镇化上,尽快实现从规模城镇化向人口城镇化的转型

城镇化是我国内需最大的潜力所在。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化在拉动经济快速增长中扮演了重要角色。问题在于,与行政主导、投资主导的经济发展方式相联系,当前城镇化有着比较突出的“以工业化为主导、以做大经济总量为主要目标、以扩大投资为重要任务、以土地批租为重要手段”的特点。出路在于加快规模城镇化向人口城镇化的转型,以人口城镇化为主要载体、以政策和体制创新为重点,有效释放城镇化的内需潜力,争取到2020年基本形成人口城镇化的新格局,并为实现人的城镇化奠定坚实基础。

(1)把尽快实现农民工市民化作为人口城镇化的突破口,到“十二五”基本解决60%左右具备一定条件的农民工市民化问题。

(2)尽快破解户籍制度改革难题,重点是改变户籍与福利合一的社会管理制度,将户籍与福利脱钩,让传统户籍制度退出历史舞台。

(3)加快建立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制,提高各项公共服务统筹层次。

(4)推进城乡一体化的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政社分开,社区自治,把社区打造为提供公共服务、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的重要平台。

三、在释放市场活力中夯实经济增长的坚实基础

我国经济实现35年的快速增长,直接受益于培育市场、放松市场管制带来的经济活力,受益于一大批创新型、创业型企业家的活力。从现实情况看,我国的市场经济还有相当大的活力,创新创业空间巨大,只要理顺体制机制,就能有效释放这些市场活力,进而形成经济增长的强大动力。

(一)释放市场机制的活力,加快市场化改革,进一步释放市场机制活力,将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源

(1)打破垄断、放宽准入。对垄断产业实行结构重组,形成可竞争性的市场结构。

(2)打破管制、放开价格。尽快形成企业自主定价的机制,实现价格决策主体的转换,由政府定价转变为企业定价。

(3)打破干预、强化竞争。优胜劣汰,要通过市场竞争决定。

(4)打破分割、统一市场。重点是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二)释放社会资本的活力,市场经济的活力主要取决于社会资本的活力,而社会资本的活力又取决于市场经济体制机制的安排

(1)在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为非公有制经济主体营造良好的政策与制度环境,以此稳定社会资本的预期。

(2)重点推进医疗、教育、文化等服务业的全面开放。

(3)强化社会资本的产权保护,对侵犯社会资本产权的事件进行重新审查。

(4)全面清理与市场决定相冲突的法律法规。

(三)释放创新创业的活力,真正把市场活力建立在创新创业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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