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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09 15: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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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

篇1

(一)财政金融股承办的审计项目。

财税股2016年6月30日前应完成“宏观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项目”、“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编制审计项目”(7月30日前完成)、“县地税局预算执行及税收征管情况审计项目”。

截至2016年6月16日,财税股已按年度计划要求全面完成的项目有:“宏观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项目”(按上级审计机关要求完成第一、二季度审计项目工作)、“县地税局预算执行及税收征管情况审计项目”;完成现场审计实施阶段的项目有:“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编制审计项目”、“县投资促进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部门决算草案审计项目”、“瑞峰镇2015年度财政决算情况审计项目”、“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5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项目”。

(二)经济责任审计分局承办的审计项目。

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年计划10个,其中计划在5月30日前完成8个;另外加上1个部门决算草案审签、1个乡镇财政决算审计和1个部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同时计划在5月30日前完成。

上半年开展的审计项目8个(县投资促进局党组书记、局长彭章勤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县残联理事长杨毅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瑞峰镇党委书记苏雨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瑞峰镇人民政府镇长宋麒麟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瑞峰镇黄桷村党支部书记吴正文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瑞峰镇黄桷村村主任张启华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罗波乡龙泉村党支部书记郭兰谱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罗波乡龙泉村村主任李志祥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截止目前,上半年开展的8个项目现场审计基本结束,均未向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

(三)投资审计股承办的审计项目。

政府性投资审计项目年计划10个,均计划在11月30日前完成并出据报告。

截至督查日,10个计划项目,其中审计结束1个、进场审核2个、未接收资料未进场7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完成时间滞后,个别项目未按照《县审计局2016年度审计项目任务分解表》中安排的时间完成。

(二)个别项目在年度计划安排完成时,完成时间太笼统、不够具体,有些计划项目均安排在11月底完成。

篇2

经济责任审计能否发挥应有的作用,关键在于审计结果的正确处理和利用。当前,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在结果运用方面仍然存在或容易发生一些问题,难以在干部监督工作中进一步有效地发挥作用,需要我们认真总结和思考,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

一、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审计评价体系不健全,审计评价不准确

目前,一些企业对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定量定性分析、评价结论的确定、运用建议的选择,审计结论的内容和格式等方面没有建立统一的、可操作性强的评价标准,致使审计评价不够规范,仍存在许多人为因素。如何对所有相关因素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对被审计对象的功过是非做出准确的评价成为一大难题。这也在客观上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造成了一定的难度,使组织部门难以将审计结果有效运用于干部监督管理中。

(二)审计结果不能实现资源共享,造成审计资源浪费现象

同一个被审计单位在同一年度虽然被大大小小的外部审计、内部审计多次审计,审计内容相同或类似,但审计结果的运用基本上是“一对一”,时限性、局限性都很强。而且审计结果一旦进入档案室,往往被束之高阁,造成审计结果不能被共同利用,形成审计资源的浪费。

(三)审计时效滞后,审计成果未被有效利用

一是审计成果的时效滞后。出现“先离后审、先任后审”、“一走了之”的情况。二是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反馈不及时、不明确,影响了审计结果运用效果的充分发挥。三是审计成果未被重视或采纳。使审与不审一个样,审计成为“走过场”。

(四)部门之间缺乏联动性,影响了审计结果的运用

由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部门各自工作的目标、重点、手段不同,在实际工作中难免会产生一定的分歧和差异。如果这种协调配合机制不健全、不完善,将导致各部门之间缺少定期的交流和通报情况,职责履行不够充分,在一定程度上将影响审计结果的运用和深化。

二、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主要对策和措施

(一)探索研究建立完备的、可操作性强的经济责任界定标准和审计评价标准体系

责任界定和评价标准应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在实际操作中,做到只要根据评价办法进行打分量化,就能确定评价等次,使审计评价更加准确直观,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直接运用创造条件。

(二)全面提升审计成果质量,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更好运用提供保证

审计质量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生命线”。第一,全面提升审计队伍素质。这是审计成败的关键,也是保证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质量高低的决定性因素。第二,提高审计成果时效性。坚持做到计划管理、动态管理和分类管理相结合,逐步将事后审计变为任中审计。审计过程中,要科学合理安排时间,组织实施,积极扭转审计时效滞后的被动局面。第三,突出审计监督的重点,积极改进审计方法。要从热点问题入手,注意听取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和职工的意见,扩大审计线索来源。查账过程中发现的可疑问题,要延伸审计,进一步扩大审计覆盖面。第四,提高审计报告质量,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使离任干部不交马虎帐,上任干部不接糊涂班,为正确评价和使用干部提供依据。第五,充分利用各级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审计工作效率,避免资源浪费。

(三)加大对干部的奖惩力度和考核,强化审计结果运用的实效

一是要求各级用人单位坚持“先审后离,先审后任、凭审任用、不审不用”的原则,把审计结果真正体现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去。

二是坚持把审计成果进行定性,按照优、良、中、差四个级别,纳入领导干部考核、任免程序,不见审计结果不做结论。

三是要充分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加大对干部的奖惩力度。要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加大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促进干部队伍建设。

(四)健全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工作制度,促进、保障审计结果运用落实到位

首先,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积极推进和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扩大公众对审计结果的知情权,将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形成监督的强大合力。

其次,完善审计整改及跟踪督查制度。要把审计整改情况和审计建议落实作为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考核指标。对不整改、不彻底整改、屡查屡犯、屡教不改的单位,要及时采取措施,加大审计处理力度,对症下药,彻底清除病症,发挥审计“免疫系统”的功能。

再次,完善审计结果档案管理制度。审计部门应建立审计台账,将被审计单位历年各类审计中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分清责任,记于相关领导干部名下,形成领导干部个人经济责任审计档案,以便经济责任审计时利用以前年度的审计结果,提高工作效率,达到全面审计的目的。

最后,完善审计结果运用责任追究制。一是按照“谁审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审计质量终身负责制。对造成审计结果不真实、责任评价不客观,影响审计结果运用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对干部任用部门、纪检部门不认真采用审计结果,导致用人失误失察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促进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转化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干部、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在计划、实施、考核、监督和查处等方面统筹安排,各司其职,形成环环相扣的“链条效应”。

二是严查违纪线索,及时办理案件移交。凡是经审计发现有重大问题或疑点的,要将审计情况通报纪检、监察等部门,及时移交案件线索,并根据委托,配合办理审计查证等工作,保证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有效转化。

三是注重对审计结果运用情况的反馈。各职能部门之间应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与协调,将审计结果运用建议的采纳和执行情况,向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反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对审计结果运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和办法。

(作者单位为济南铁路房产建设集团)

参考文献

[1] 陈汉文.审计理论[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9.

篇3

二、审计内容应坚持全面覆盖,突出重点

经济责任审计涉及内容较为宽泛,审计内容应至少覆盖企业资产、负债、权益、损益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履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情况;遵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财经纪律,以及贯彻执行企业规章制度、工作部署等情况;制定和执行重大经营决策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等情况;与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情况;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遵守职务消费及有关廉洁从业规定的情况等。审计中应充分利用历年财务、税务及各专项审计结果,综合业绩考核、纪检监察、人力资源反馈情况等各方面内容,把控审计重点:1.做好财务收支情况审计,财务收支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内容,在财务收支审计中应重点关注:(1)收入确认和核算是否真实、完整、及时,有无虚列、少列或转移收入问题。(2)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是否符合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成本核算是否真实、完整,有无错列、多列、少列成本费用等问题。(3)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性及变化情况、资产运营效率及变化情况、有效资产和不良资产的变化情况以及对企业未来发展的影响。如不良资产处置、应提未提及应摊未摊的折旧或费用、资产费用化、未决诉讼、应收票据贴现等或有事项产生的或有资产或负债的确认等。(4)经营成果真实性。企业主要经营指标是否得到有效分解落实,有无为完成经营目标而弄虚作假的情况。2.内部控制管理情况审计。主要是对内部控制流程设计、制度建设、风险控制等方面健全性、有效性的审计,重点关注采购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授权管理、资金管理、存货及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关联交易管理、预算管理等方面是是否存在制度缺失、职责是否清晰、执行是否合规、有效,相应风险是否得到有效管理和控制。3“.三重一大”经营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重点关注“三重一大”范畴内容是否经过集体决策程序,决策程序是否符合国家、企业相关管理规定;决策结果有无损害企业利益的条款,有无个人谋利行为有无给企业造成损失等。4.职务消费及廉洁自律相关情况。主要检查被审计人任期内是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定,其占有、使用的企业资产是否符合有关政策的规定;有无、损公肥私、行贿受贿、贪污挪用、弄虚作假或骗取荣誉的行为等。

篇4

党的十以来提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建设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法治政府的目标。2013年中央银行修订了《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规定领导干部离任时对其任职期间履行有关经济活动的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要求关注预算管理、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同时关注资金、资产等资产配置和使用效率、采购活动的绩效情况和决策目标的实现。基层央行内审部门按制度要求,积极探索离任审计工作转型,使离任审计的功能从单纯审查领导干部违纪违规问题向评价执政能力、有效履行经济责任行为发展,为监督和促进基层央行领导干部有效履行受托经济责任发挥了重要作用。经过几年的转型实践,基层央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还存在的一些问题,需要我们不断改进和完善。

一、基层央行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内容不够全面,审计工作不够深入

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局限于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单位或部门财务收支、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审计主要依赖于对财务数据的审核,对领导干部在重大决策、经济效果方面的调查分析较少,经济责任审计以事评人的工作特性没有得到较好体现,审计方式雷同于业务审计,对领导干部的责任评价不够全面。一般情况下经济责任审计都有是内审部门临时性的工作安排,受年度计划任务时间限制,经济责任审计时间安排较短,难以做到深入、细致,这些直接影响了审计工作质量。

(二)全面、客观的评价体系和标准欠缺,评价指导弱化

基层央行不经营收益,机构运转资金来源于国家预算,评价经济责任履行的效率性和效果性指标难以界定,尽管基层央行内审人员不断尝试建立较全面、客观的经济责任评价体系和标准,但受地域和各单位或部门管理方式的不同影响,审计评价标准弹性大、人为化等问题仍然存在,导致评价结果指导性不强,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成效。从近年来审计工作实践情况来看,评价经济责任真实性、合法合规性的多,评价效率性、效果性的少,不能全面反映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没有较好地发挥鉴证、评价功能对领导干部有效履职的激励促进作用。

(三)审计的监督约束力不足,成果运用途径不宽

现阶段基层央行经济责任审计一般是“先离任后审计”,审计结果与干部管理联系不够紧密,审用分离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流于形式,没在起到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和鞭策作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完成后,内审部门制发离任审计结论发送人事部门,在没在重大违法、违纪情况下,审计成果主要运用于被审计单位或部门整改和内审部门的后续审计(如表1),审计结论的知晓范围仅限于派出单位行长、人事部门和被审计单位或部门少数人员,存在重效力轻效果、重抵御轻预防,没有发挥群众参与监督整改的综合效果。

(四)审计人员的素质跟不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求

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时间跨度较长,涉及业务面宽,审计依据的政策性和政治性较强且变化大,领导和群众的期望高,这些都要求审计人员具备较强的政治素养、熟练的专业技能和丰富的管理知识。基层央行内审人员大多来自财务和业务核算部门,从业岗位单一,知识面较窄,缺乏足够的管理经验和沟通能力,对单位风险要害把握不准,对复杂管理活动的审计能力不足,问题查证浮于表面,揭示机制、体制和风险隐患的深度不够,责任评价不够准确、客观,审计建议的操作性不强,不能较好的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促进效果。

二、完善基层央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途径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要全面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特殊,审计内容不仅涉及单位或部门的经济问题,还涉及领导干部管理制度方面的问题。对领导干部的审计内容包括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决策效果和廉洁勤政等方面。应重点审计重大项目决策机制建立健全情况、决策内容的合法性和科学性、决策程序的规范性及决策效果的真实性,以及领导干部任职期间遵守党风廉政纪律、财经法纪和中央银行财经制度情况,以此评价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重大经济决策和重大经济事项是否遵循民主决策程序以及重大决策产生的效果,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收益、损害单位利益的行为,是否存在违规经商、兼职等不符合廉洁从政规定的行为。对领导干部任职单位或部门的审计内容包括预算管理、财务收支管理、资产负债管理、基本建设和采购管理以及上述领域内部控制情况等。一是审查预算编制、财务列支、专项资金管理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违反制度规定、挥霍浪费等损害单位利益,造成资金财产损失,影响中央银行声誉的问题。二是审查各项资产、负债等的会计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检查账实是否相符,有无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任职期间资产负债是否正常,增减变动是否真实、合法。三是审查上级单位下达的业绩考评目标完成情况,评价资金、资产等资产配置和使用效率、采购活动的绩效情况和决策目标的实现等。四是审查单位或部门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重点审查是否建立和执行授权审批、不兼容岗位相分离、岗位轮换、定期检查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地运用各种控制方法和手段,及时发现内控管理中的偏差,对可能存在的风险采取有效预警与防范措施。

(二)建立客观、公正的评价体系和标准

基层央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选择应以事实为依据,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紧扣监督和促进领导干部规范行使权力、廉洁勤政、依法高效履职的要求。评价体系应从审计对象、范围、程序、评价指标、建议落实、后续跟踪等方面进行规范,区分各单位或部门工作性质和特点,增强审计的可操作性。在评价指标的设计上,着眼于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定性指标的设计应突出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原则,可从内部控制制度、重大决策管理绩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指标设计。定量指标则应依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从数据角度界定,可从资金、资产使用效益、财务指标控制、预算执行率及单位综合业绩等方面进行指标设计。评价方法上,依据量化打分评价等级,以被审计单位或部门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为基础,评价领导干部在人、财、物、事方面资源配置的效率性和效果性,根据经济活动方面存在的问题界定领导干部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

(三)做好审计项目规划,提高审计质量

领导干部审计工作要做到超前谋划,实行动态管理,审计中要灵活运用多种审计方式和方法,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一是做到履职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专项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每年有计划的安排一至二项履职审计,前移监督关口。在预算管理审计、集中采购审计、基建工程审计等专项审计中注重收集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方面的信息,逐步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档案,通过事前监督、事中监督、过程监督,弥补“先离后审”对领导干部履职情况掌握不够全面,监督约束不足的弊端。二是做好审前调查,提前向人事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了解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可将巡视巡察相关内容作为有益补充,筛选重点线索,提高审计效率和问题发现的精准性。三是综合运用检查、座谈、问卷调查、分析性复核、监盘等多种审计方法深入开展审计工作,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一定要查深查透,评价分析要客观、公正,责任划分要清晰,对跨任期的历史遗留问题和重大事项要进行延伸调查,为划分责任提供依据。

(四)多种途径推动审计成果

运用基层央行内审部门要多角度挖掘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价值,推动审计成果运用。一方面内审部门要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的后续跟踪,督促审计建议与意见有效落实,要善于揭示经济业务运行中的突出矛盾、重大体制、制度性缺陷和管理漏洞,及时发挥信息采集、情况通报、引导行为和风险警示作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审计结果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通报,让职工参与干部监督,使审计成果真正落地。另一方面内审部门要主动与人事组织、纪检监察、业务管理部门沟通,运用“大监督”工作机制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干部任免挂钩,并作为人事组织部门考核、任免和调整干部的重要根据。将廉政勤政情况评价作为纪检监察部门考核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依据,对审计中发现的一般性违纪、违规问题提交纪检部门及时约谈提醒,将苗头性问题解决于萌芽状态。同时把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险、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督促业务主管部门把审计发现的业务管理薄弱环节和内控制度建设及管理等方面的漏洞,作为加强条线管理,开展职工日常教育的内容。

(五)建立专业化的审计队伍

经济责任审计的政治与业务双重属性要求审计人员必须保持独立、公正的职业形象,具备丰富的知识结构、掌握专业的技能方法。基层央行内审部门要适应新常态下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和要求,不断创新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路与方法,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持续加强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采取岗位交流、案例教学、调研结合等多种方式,在实践锻炼中丰实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提高审计人员宏观驾驭能力、综合归纳和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培养审计人员过硬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使内审人员能够真正沉下心来、深入进去,为高质量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供保障。同时要加快审计电子化建设步伐,建立审计信息数据库,开发运用现代化的审计辅助工具,提高审计线索筛查精准度,降低审计风险,努力打造成一支政治素质高,综合业务能力强,专业化水平高的内部审计队伍,为有效监督制约领导干部权力运行,促进基层央行领导干部有限、有为、有责、有能、有效,推进基层央行发展目标实现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篇5

    一、 当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突出问题

    经过实践和发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日臻完善,审计方法逐步改进,有效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但是,当前经济责任审计还存在一些困难与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亟待我们加以研究解决。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缺乏科学性。审计部门每年接受委托的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多,而且任务过于集中,随意性大;项目计划中离任审计多,任中审计所占比例小,达不到规定的比例要求;审计计划安排时间比较迟,一般都在正常项目安排好之后,审计部门比较被动。尤其是对离任审计项目的安排,先离后审,有的离任半年或1年以后才安排审计,使审计变成了形式。

    (二)审计内容不够全面。一般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或者绩效审计,是对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事项进行的审计,而经济责任审计是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所承担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的审计。由于审计人员的惯性思维,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把握不到位,仍然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主,缺乏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全面审计。

    (三)审计成果运用体现不充分。经济责任审计委托部门虽重视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安排,但对审计成果的运用体现不充分,很难用在干部的任免和管理监督上;而且也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必须运用审计结果。审计结果运用不充分,直接影响到审计机关开展审计工作的积极性。

    (四)审计评价过于宽泛。目前,在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审计人员在实际操作中容易出现经济责任的主体界定不准、界定不清或界定模糊,影响到影响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客观评价。如在实际审计过程中除规定的直接责任外,只要是所管辖范围内的部门或单位出了问题,都笼统定性为主管责任,过于模糊,造成主管责任等同于没有责任。有的评价超出审计范围,对一些与审计事项不相关的业绩加以确认,与经济责任不相关的责任也加以界定;有的审计评价往往就事论事,泛泛而论,只对单位不直接对责任人,而且评价内容过多,造成评价目的不明确。特别是对领导干部廉政情况的评价很难,难在审计不作出评价不行,因为领导干部关注这样一个评价结果。如果要审计部门作出评价,因目前审计手段有限,领导干部廉政情况仅靠审计部门难以发现,加大了审计评价风险。

    (五)审计责任难以界定。2010年中办国办关于经济责任审计新《规定》将领导干部责任划分为三种,即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并明确了责任划分的依据。但在实际工作中面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复杂性,没有统一模式,界定三个责任往往是统而概之,影响到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特别是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同步审计,有关市县长书记经济责任中的领导责任、主管责任、直接责任具体怎么界定及如何取证难度大。

    (六)审计方法还有待改进。长期以来,经济责任审计采用的技术方法还停留在传统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层面。特别是大多数审计人员往往还是习惯于审查财务账册、凭证,不善于运用分析性复核方法对风险进行评估;不善于对内控制度进行测评,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审计重点;不善于运用抽样审计的方法,以提高审计效率。对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的运用还不够广泛。

    二、 对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考

    面对新形势的要求和当前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我们必须坚持与时俱进,认真思考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全面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的层次和水平。

    (一)增强审计计划科学性。做好计划工作是做好审计工作的前提。面对众多的审计对象需要审计,而审计资源是有限的,我们不可能一下子把所有应该审计的领导干部都审计了。在当前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的情况下,如何制定计划,如何做到审计突出重点,加大任中审计的比例,这确实是我们需要很好的考虑和研究解决的问题。《审计法》明确规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组织部委托进行。因此,针对目前计划中出现的问题,每年年底,审 计部门要在充分做好调查的基础上,提前走访组织部、纪委及其他相关部门,及时沟通情况,为增强计划的科学性做好基础工作。要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工作协调,使审计计划安排能考虑到审计部门力量和审计情况,变得更加科学合理。同时,审计部门在项目安排上坚持全局一盘棋的思想,把组织部委托的项目与本部门

    的项目统筹安排,避免重复审计。

    (二)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扩大和深化审计内容是提高面效的关健。开展审计,要在深化内容上下功夫。一般审计多以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关注单位财政经费使用中有没有问题。而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决定了它不是单纯地审计财政财务收支上的问题,作为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它所关注的问题更广泛、更深刻。依据新《规定)和《审计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通过审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来评价和鉴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主要内容包括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领导干部对下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等。为此,为了更加全面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经济责任审计不能仅仅局限于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具体事项,要更加关注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过程和效果。要实现由真实合规性审计向效益审计转变,努力探索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的路子。把绩效审计作为深化和创新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途径,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同时注意防范审计风险,一方面,审计部门要对审计内容查深查透,不留死角,提高审计质量;另一方面,要注意对审计内容不能什么都管,否则超出审计法所规定的职责范围,会带来审计机关无法承担的审计风险。

    (三)促进审计成果运用。充分运用审计成果,这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目的。为保障审计结果的有效运用,2010年出台的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在两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一是对各级党委和政府运用审计结果提出了要求,明确规定应当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二是对干部管理监督部门运用审计结果提出了要求,明确规定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为此,审计部门要提高审计质量,使审计成果有说服力,与党委政府、干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相符。党委、政府可以通过参阅审计结果尤其是任中审计结果报告,能够及时掌握家底和整个经济工作的真实和运行情况,提高宏观决策的科学性。纪检监察机关可以通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时发现和查处有严重违法和犯罪行为的案情以及潜在严重的经济问题,能为纪检监察机关提供案情侦破线索。在查办案件中,还可以根据审计机关提供的情况,直接运用审计结果查处。组织人事部门应把审计结果归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与干部任前公示制度结合起来,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加强监督的参考依据,并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情况,及时书面反馈给审计部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审计结果要进行全面分析,对一些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认真从管理、机制、体制和制度等方面分析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切实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审计结果公开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不仅把审计结果送给被审计人所在的单位以及相关的干部监督管理部门,甚至应该向社会公开。通过各部门紧密配合,齐抓共管,使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得到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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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审计工作绩效显著。五年来全省共审计4万多个单位,查出违规等问题资金4833亿元,促进增收节支294亿元,移送案件线索209件,推动建立健全制度2342项。总的看,我省财政审计大格局基本形成,民生审计成果显著,投资审计力度加大,绩效审计初步见效,经济责任审计不断深化,资源环保审计从无到有。服务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与中心工作结合得更加紧密,有力配合了宏观政策贯彻和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建设性作用进一步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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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__省纪委对2013年和2014年度省本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的问责追责情况通报和本人多年从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实践,我认为,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四种表现形式:

一是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主要是以政府专题会议等形式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未经公开招投标或虚假招投标发包工程项目,监管失控导致工程项目被违规转包分包、工程质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如某县人民医院新建医技大楼项目,按规定应经公开招投标程序,该县县长从照顾本县建筑企业出发,召开政府专题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为该项目量身定制了一套只有本县建筑企业才有资格参加投标的相关规定,该县某建筑公司如愿中标。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由于监理单位严重失职,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经群众举报后,被省建设主管部门叫停,并责令拆除重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多万元。上述问题中,该县县长、建设局分管工程建设的副局长、监理站站长、人民医院分管工程建设的副院长,因对某些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分别被纪委作出诫勉谈话的问责。

二是国土、环保、民生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主要是未经集体研究或以政府专题会议的形式干预土地出让,未经招拍挂程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采取定向招拍挂的形式出让商住用地、擅自变更土地用途、违规调增土地容积率、少征或违规返还大额土地出让金等。如某市先签订供地投资协议再挂牌出让4宗652亩商住或商服用地,向房地产企业返还大额土地出让金;调增3宗房地产企业土地容积率,少收或欠收房地产企业大额土地出让金;对2宗商住用地低于评估价挂牌出让等,造成大量国有资产流失。上述问题中,该市原副市长马某对部分事项负有主管责任,因严重违纪已被和公职,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

机关依法处理。市城乡规划局原局长邓某、原副局长陈某、周某和原行政审批科科长殷某对部分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或直接责任,邓某已被和公职,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陈某、周某、殷某因涉嫌犯罪已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赵某和市土地交易管理中心前后两任原主任吴某、蔡某对上述部分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或直接责任,均因涉嫌犯罪已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其他4名有关责任人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三是不经集体研究,由个别领导直接签批出借或拨付大额财政资金给民营企业,造成资金本金和利息逾期不能收回。如某区经过区长、副区长、财政局长等多人分别批准,多次向民营企业出借财政资金,造成部分财政资金逾期多年后未收回、部分财政资金因借款企业关闭无法收回。上述问题中负有直接责任的区长、副区长和财政局长分别受到省纪委诫勉谈话的问责。又如某县城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某私自授意财务科长,向某民营建筑公司出借财政性资金2000万元用于周转,周某在建筑公司出具的借据中签批“同意借款”。由于某建筑公司经营效益不佳,原定借期6个月的借款,三年后仍无法收回,在审计查出该问题后,城司立即进行整改,多次催款无效后,向法院,进入司法程序。上述问题中,董事长周某负有直接责任,该县纪委责令周某作出书面检查。

四是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不科学不规范的问题,盲目引进企业或上马重大建设项目,多年不能获得应有的经济效益。如某市招商引进一家企业,因立项前论证不充分,项目投产后发生严重亏损,4年多所收缴的利税仅占市政府向企业奖励资金的3.4%。该市常务副市长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移送处理,该市副市长和经济开发区主任因对该问题负有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分别受到作出书面检查和诫勉谈话的问责。

对领导干部违反重大经济事项决策问题的调查处理,是一个十分严肃的问题,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处理好严格执纪问责和与促进改革、创新、发展的关系,为领导干部勇于担当、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环境。对领导干部违反重大经济事项决策问题的调查处理,一般应分为三个步骤:

一是以审计结果报告为基本依据,核实违纪违规问题定性是否准确、责任界定是否清晰。纪检监察机关在收到经济责任领导小组提交的经济责任问责建议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后,应对审计结果报告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对问题的定性依据是否准确,对问题的定性是否有避重就轻或定性过重的现象;审核责任界定是否清晰,定性为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的事项是否有充分的依据,是否有混淆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的现象。因为责任界定是经济责任问责的基础,责任界定是否清晰是实施经济责任问责的关键。

二是以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为重要参考,确定经济责任问责方式。实施经济责任问责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能否知错就改,是体现领导干部能否做到依法行政的重要标尺之一。因此,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可以作为确定经济责任问责方式的基础。对审计整改比较到位的,可以从轻问责;对审计整改不到位的,应从重从严问责。

三是根据经济责任问责程序实施问责。根据《__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责令公开道歉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实施,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重大决策事项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关键应做好如下二个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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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1、2012年两年开展“万村审计”活动以来,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取得了明显成效。实践证明,“万村审计”是落实农村集体经济“三年一轮审”制度的有效载体,是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规范化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把继续推进“万村审计”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密切部门配合、协调各方联动,配备精干人员、保障工作经费,确保“万村审计”稳步有序推进。

二、突出重点,切实做好村干部换届审计

“万村审计”要服务于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于今年村级组织的换届工作,以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突出重点,全面开展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要积极与当地组织、民政部门沟通协商,认真排查村级组织换届情况,按照每隔两年必审、村干部离任必审、群众必审的“三必审”要求,科学制定审计计划,合理安排审计力量,扎实开展审计工作,确保苗头性问题村得以超前审计、村干部离任村得以及时审计、一般性规范村得以常规审计、确保村级组织换届平稳推进、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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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继续加强惩防体系建设。一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监督;加强与组织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防止干部考察失真、“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做到全面、客观、准确地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二是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全面落实部门预算和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逐步把政府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严格公共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三是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四项制度,建立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全程监督机制;完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四是继续完善教育和卫生系统惩防体系行业构建工作;五是开展结合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农村基层惩防体系构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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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精心安排部署,落实责任到位。按照巨野县编办、巨野县审计局《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审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研究部署,制定了机构编制责任审计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县编办主任为组长的机构编制审计领导小组,并抽调2名机构编制审计业务骨干,参加了机构编制审计业务培训班。重点对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审计内容、方式方法、问题认定,以及审计操作实际业务工作,设计制作了6套表格,统一审计数据政策,y一编制使用、领导职数配备等审计口径和标准,明确了目标任务,细化了内容重点,说明了有关事项,明晰了模糊不清的概念和问题,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形成了一套符合实际的机构编制审计方案,这种做法,得到了县编委领导的大力支持,并以编办名义印发了《关于对部分领导干部实行任期编制审计的通知》,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项部署,为做好机构编制审计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把握关键环节,规范审计到位。在审计工作过程中巨野县编办坚持“严格把关、公正审计、规范操作”的原则,注重研究把握审计方向,明确审计目标任务,积极探索方式方法,找准监督切入点,使整个审计过程公开、透明、规范。首先,审查机构设置情况。重点审计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机构或增加、调整内设机构,变更机构名称、性质或调整主要职责情况。其次,审查编制使用情况。重点审查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与组织、人社部门配备的在职人员、财政部门核拨工资的在职人员总数是否相一致,是否存在项目经费中安排超编人员和自行设立机构经费等问题;是否存在在编不在岗人员、调离未办核减编制手续,已判刑或降级、撤职等人员仍按原职级领取工资和津贴等“吃空饷”问题。再次,审查领导职数配备情况。重点审查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领导职数与组织部门配备的领导干部总数是否一致,有无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问题,是否严格执行机构编制部门“三定”规定。通过真查实找,突出对超编制安排财政供养人员、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的审计,充分发挥了机构编制审计的监督职能、建设性作用和“免疫系统”功能,有效遏制了机构臃肿、人员膨胀,提高了机构设置、编制使用和领导职数配备的科学性,确保整个管理过程的良性循环。

(三)严格运行程序,纪律监督到位。首先,规范审计程序。通过下发《审计通知书》、《审计实施方案》等方式,将机构编制审计的相关要求、方式方法、时间地点等内容及时告知被审计对象,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审核通过自查自纠、座谈汇报、个别访谈、问卷调查、调阅台帐、举报受理、情况通报等七个步骤,广泛收集情况,了解各方反映。其次,注重工作方法。主要采取听、查、谈三种方式。听,即主要是听取党政主要领导述职;查,即主要是查看党委、党组、政府及部门研究选拔任用干部、人事调动、机构管理、编制调配等会议记录和发文通知,看单位用编控制卡使用是否合理,是否有逆向流动、超编进人、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谈,即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被审计审核单位干部职工座谈,倾听他们对机构编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最后,将获取的基本资料,分类进行分析研究,形成机构编制审计报告,以文件形式反馈被审对象。具体到工作中,归纳起来就是“五步工作法”:接到审计项目通知提供机构编制相关资料开展机构编制审计形成机构编制审计报告归入领导干部个人档案。“双审”工作的开展,为加强监督,掌握实情指明了方向。

(四)强化监管合力,协调配合到位。主动与审计部门保持工作衔接,加强审前沟通、审中配合、审后整改等工作。在开展相关审计时,编办提供被审计对象的机构编制信息和数据资料、专项督查核查报告及有关政策规定,同时协助实施审查。在审后整改中,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国资等单位的协作配合,按照找准定位、积极协调、稳步实施的要求,针对全县在审计过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电话等多种形式提出要求,重申工作纪律,提出补充意见,及时指导和纠正因考虑不周而出现的一些差错,推动完善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机构编制审计工作机制,通过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形成监管合力。

二、主动作为,建立健全“三个机制”

为了确保机构编制责任审计工作真正取得实效,巨野县编办坚持从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入手,使机构编制责任审计工作真正步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健全督促整改机制。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事实清楚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立即整改;对情况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帮助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并限定整改时间,并且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甄别定性,对共性问题,逐步建立健全制度;对管理不规范问题,责成审计对象认真查找分析原因,并向党委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的建议;对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典型问题,不遮不掩,适时通报,对应当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和有关部门处理,充分发挥了机构编制审计的“紧箍咒”作用。同时,县编办结合审计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对原有的工作规定、制度、程序进行了补充修订,对会议制度、议事规则、办事程序、编制审批、协调配合机制进一步规范完善。并且借审计之机,分别对机构编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改。同时,结合实际,在提报项目、汇总修改、征求意见、会议讨论的基础上,制定印发《2016年度巨野县机构编制工作绩效管理评价标准》,科学分配评价指标及分值,明确细化评价内容及标准,提高了全县机构编制绩效管理评价工作的客观性和可操作性。

(二)建立跟踪回访机制。“审计回访”是提高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能促使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的落实,既是对审计质量的一个“反馈”,又是巩固审计成果的有效措施。在回访办法上主要采取三种做法:一是“走出去”,到被审计单位了解情况;二是“请进来”,与被审计单位座谈;三是建立反馈机制,及时与被审计单位沟通情况。在回访内容上采取三看:一看处理决定执行情况;二看审计前后变化情况;三看整改情况。在回访中做到三个不放过:一是对越权审批的机构,原因没有查清的单位不放过;二是违反审批机构编制程序,整改措施未落实的单位不放过;三是在限额外审批机构、整改不彻底的单位不放过。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规定在审计工作结束后三个月内再组织跟踪回访,进一步了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三)完善成果运用机制。为探索建立审计结果运用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监督职能,巨野县编办以发挥审计实效为出发点,加强机构编制审计结果运用。对已完成审计的全县审计报告逐一把关核实,提出补充完善意见,形成全县机构编制审计报告,经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审核,正式呈交县政府审定,最后将审计报告归入领导干部个人档案,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将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提供组织保证。近年以来,共开展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审计工作12件,强化了机构编制的刚性约束力,提高了机构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通过开展机构编制审计工作,健全了机构编制管理制度,规范了领导职数管理,有效地强化了领导干部机构编制意识、责任主体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提高了领导干部对机构编制的重视程度,严肃了机构编制纪律,提升了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领域进一步拓展,内容进一步丰富,成效进一步显现。

三、几点体会

(一)大力宣传舆论是先导。加大机构编制审计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报刊、电视、户外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等宣传方式,全方位宣传机构编制审计的目的、意义、作用,促进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了解机构编制审计。依靠审计监督,规范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机构编制管理行为。

(二)审计法律依据需完善。虽然机构编制审计已经正式写入法规,《实施细则》也规定了“机构设置、编制使用以及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纳入政府、党政工作部门等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中,但仅仅规定了必须开展机构编制审计的依据,并没有机构编制审计判断标准和具体操作流程,致使机构编制审计陷入困境。由于缺乏审计处理处罚规定等有效的法律法规,致使编制审计的工作目标难以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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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我县在围绕掌管财政资金分配权较大的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较多的单位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和领导干部近期拟提拔的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四个方面进行广泛调查摸底;结合人大述职评议工作,完成了选择审计对象和制定审计方案等工作,确定对县林业局县物价局县司法局坌处镇江东乡五个单位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目前审计部门已进点五个部门开展工作。

三“三公开”工作

(一)县直机关政务公开

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在去年的基础上,以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为重点,推动我县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开展。截止5月20日,30个县直机关(包括三个办事协调机构)均根据各自的工作内容进行了10至12次的政务公开,总分开次数为152期,且公开的内容大都是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及相关政策,形式也在不断的更新。

1乡镇政务公开情况。已开展政务公开乡镇16个,占100%,建有规范公开栏47个,公开216期,16个乡镇共建有回音壁21个,回音18期,16个乡镇建有意见箱,并建有公开档案。全县153个站所,有公开栏138个,占90.2%,公开223期,建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16个,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的乡镇16个,占100%。

2村务公开情况。全县共326个行政村(居委会),已开展村务公开的村(居委会)326个,占100%。建有公开栏326个,其中规范的305个,不规范的21个。目前,累计公开309期;建有意见箱的村66个,建有回音壁的村29个,建立村务公开档案的326个,建立村各公开领导小组监督小组的村326个。

(三)厂务校务公开情况

全县有国有企业14家,进行厂务企务公开的14家,公开率100%,公开期数16期。全县257所学校,进行校务公开的257所,公开率100%,公开期数342期,公开的内容主要是学校收费标准项目上学校开支人事调整职称评定等。

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目前,全县39个有审批权的单位共有行政审批项目204项。其中实行“一厅式”联合办公审批的单位有5个,实行“一个窗口”办公审批的单位有3个。

五财政体制改革

一是对收支两条线的实施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的有96个单位,并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的票据使用情况进行了清理整顿,纠正收费罚没收入中的不规范行为。到目前为止,我县纳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收入586万元,罚没收入52.03万元,全县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上交财政178.8万元。取消不合理不合法收费项目113个。

二是部门预算试点工作在去年24对个单位进行部门预算的基础上,以全面铺开,全县96个单位都拿入为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单位,实行综合财政预算。

三是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在去年对16个乡镇全部实行“零户统管”的基础上,加强对各乡镇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是会计核算中心在去年对86个单位进行集中核算的基础上,增加了1个单位,共计87个单位;截止5月20日,拒付违规票据12张,金额1.17万元;退回补充更正票据10张,金额174.21万元。核减教育系统人员经费31216.3元。同时国库集中管理工作正在筹备中。

六产权交易进入市场工作

上半年,我县共组织出让国有土地3次,出让面积13880平方米,收取出让金831.4万元。其中公开拍卖国有土地使用权6宗,面积420平方米,收取土地出让金12.6万元;公开拍卖经营性土地1宗,面积9660平方米,收取土地出让金528万元;公开拍卖军产1宗,面积3800平方米,收取土地出让金290.8万元。我县出让的3宗国有土地都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执行的,没有发现违纪行为。,其交易金额为290.8万元;比评估价271.6万元增加财政收入19.2万元。

七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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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认清财务监督的重要性

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企业发展的要求明显提高,财务监管应急事项增多,服务协调需求上升等,给出资人财务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新的要求。切实做好经费使用管理中的监督工作,确保经费使用依法、安全、廉洁、高效,我们应充分认识到:

第一,财务监督关乎企业的稳定和发展。经费使用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企业的全面建设与发展。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经费投入越来越大,对经费使用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充分认识经费是企业建设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维护财经政策、法规和纪律的贯彻执行,确保企业经济的良性运行,企业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

第二,财务监督促进企业反腐败工作和廉政建设。近年来,不断推进经费管理改革,健全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提高保障效益,取得了显著成效。一些严重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和经济案件的现象必须引起各级的高度重视,切实把经费监督纳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之中,发挥财务监督的作用,以强硬的手段约束和惩治这些行为。

第三,财务监督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经费使用管理涉及各级各部门,情况复杂;存在的问题,既有长期以来未能解决的难点,也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情况;在财经监督上还存在着模糊认识,监督与被监督的意识不强,主动监督与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高。加强经费监督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对各单位的经费效益进行跟踪检查分析,发现问题督促改正,规范经费管理秩序,加强财务监督,控制约束财务活动,促进企业财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发挥宏观指导作用让财务工作从总体上把握企业财力运行的全局,科学使用资源,实现统筹安排、顾全大局、讲求效益,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规范财务监督法规体系

企业财务的相关法规是进行企业财务监督的基本依据。实施财务监督,必须掌握政策,正确划清各种政策界限,把握财务监督方向,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目标。

第一,严肃财经纪律和财务法规。各级各部门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相关财务法规,严肃财经纪律。财经监督检查要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当前要重点查找和纠正擅自改变财务标准制度,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经费物资和隐匿拖欠上缴经费等问题。财务部门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铁面无私,严格审查各项经费收支结算,严密报销手续,杜绝虚假发票、笼统发票和乱列开支等现象,严格控制和监督经费收支活动,堵塞各种漏洞。

第二,切实落实监督检查制度。经费使用管理监督的检查工作由财务部门配合企业有关职能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每年应当抽查一定数量的单位和项目。从经费计划分配开始,直查到使用末端。既要盯住管钱管物的,又要盯着花钱用物的;既要查钱的来源,又要查钱的流向和钱变物后的用途。注重检查实效,采取普遍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既可以垂直检查,也可以组织力量交叉检查或单位之间互相检查。使财务活动正常地有秩序地连续不断地进行,按照客观规律办事。

第三,严格贯彻经费使用管理内控制度并按计划保障。按照责权统一、有效分解的原则,合理配置经费使用管理权力,坚持管事与管钱分开,计划拟制与执行分开,业务承办与审核分开,做到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凡是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必须在岗位设置和工作分工上做出调整。严格落实岗位轮换制度,对在同一岗位任职或分管同一方面业务时间较长的人员,要定期进行交流或者轮换。明确经费使用管理的“”,各部门必须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各项经费,不得擅自变通,不得侵占、截留或挪用。制定企业内部牵制制度首先必须明确控制目标,要找到控制点,即容易产生错弊而需要控制防范的环节,如审批、核对、审签、结算、记账等等,以达到纵向(即在同一部门内不同岗位、上下级之间的相互牵制)与横向(即企业的一切经济活动应由不同部门分别处理,使一个部门的记录受到另一个部门的牵制)的有机结合。其次,要实行企业重大经济活动联签制度。企业在明晰产权关系后,应明确各级所有者与经营者的责任与权利,建立健全集体决策机制,特别是企业重大的贸易、投资活动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经集体研究分头把关。再次,加强企业内部稽核工作。内部稽核从广义上讲应该包括内部审计机构对整个企业财务活动的审查及财务部门内部的日常审核。

三、进一步完善财务监督机制,不断加大财务监管力度

当前,企业财务监督法律依据分散于各分项财经法规制度中,没有全面、系统、统一的财务监督法规,而且,受某些单位本位主义倾向的干扰,标准依据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必须以新的思维构建符合企业财务发展实际的财务监督体系,实现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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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控制制度建立的原则和主要内容

(一)内部控制制度建立的原则

1.有效性原则。各种内部控制制度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执行内控制度不能存在任何例外,各部门和各岗位都能得到贯彻实施,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或违反制度的权力。

2.审慎性原则。内控制度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为了使各种风险控制在许可的范围之内,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必须以审慎经营为出发点,要充分考虑到业务过程中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设立适当的操作程序和控制步骤来避免和减少风险,并且设定在风险发生时要采取哪些措施来进行补救。审慎性原则是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原则。

3.全面性原则。内控机制必须全面、完整,覆盖到各个业务环节和业务部门,不能留有死角和空白点,做到无所不控。业务过程中有一个环节失控,即使其他各个环节控制再好,也有可能导致风险的发生。因此,只有坚持全面性原则,才能使内部控制制度完全发挥作用。

4.及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改善要跟上业务和形势发展的需要。开设新的业务机构或开办新的业务种类,必须树立“内控优先”的思想,首先建章立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即使在金融创新的领域,也不能因为法律没有规定或监管当局没有要求而不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对于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要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和业务变化的特点,适时进行修订。

5.相对独立性原则。从整个业务过程来看,各个环节都是整个业务的一部分,它们之间操作上有连续性;从控制上来看,各个环节的操作又是相对独立的,它们之间是相互核查、相互控制的关系。因此,在建立业务过程内部控制时,要保持各个环节的相对独立性,即坚持独立性原则。同时,内部控制作为一个独立的体系,应当独立于其所控制的业务操作系统,直接的操作人员和直接的控制人员必须适当分开,并向不同的管理人员负责,在存在管理人员职责交叉的情况下,要为负责控制的人员提供一条向最高管理层直接汇报的渠道。

(二)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内容

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内部经济责任和领导权力控制制度。指以确定各部门、各环节、各层次及其人员的经济责任和高级行长、部门负责人的权力为中心的内部控制制度。主要有部门经济责任制、岗位经济责任制和行长、部门负责人工作权限。

2.内部资产控制制度。指与保护金融资产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如现金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信贷资产管理制度等。

3.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指为保证银行会计信息的正确可靠而制定的规定、办法、规程,如会计核算办法、会计凭证传递程序等。

4.内部业务控制制度。指以提高经营效率、促使经营目标实现而采取的业务活动程序、方法等,如贷款管理办法、外汇业务操作规程等。

5.内部审计制度。指各级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对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的一种内部控制制度,如借款合同审计办法、行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等。

二、健全、完善农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方向

根据以上原则和内容,农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控制风险、实现稳健发展为目标,在审慎性、全面性、及时性、独立性与有效性原则下,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以完善。

(一)完善内部控制环境

1.改革组织机构。农业银行组织机构的设置,是根据传统体制以满足政府偏好为出发点,运用行政手段建立起来的。这种组织机构模式所带来的上下级行之间控制不力和报告关系扭曲的事实,对内控环境十分不利。因此,应当在控制有效、增强活力的前提下,改革现有的组织体制。目标应当是:①产权明晰,即法人股份公司制,决策系统、执行系统和监督系统三权分立;②按照效能、效率原则适当收缩分支机构,组织机构扁平化,减少控制层次,从而缩短控制的传导机制。

2.经营思想的明确定位。各级银行应将经营目标从规模扩张型和利润导向型转变为追求股东财富最大化或银行自身价值最大化。利润最大化是股东价值最大化的重要体现,但价值最大化还应考虑风险因素和银行信誉等无形价值。在这种经营思想的指导下,银行才可能真正将内部控制摆上其相应的重要地位。

(二)完善会计监督机制,增强会计人员的法制观念

建立科学的会计系统。会计机构要有充分的独立性。银行的所有经营活动要通过会计进行纪录,经营成果要通过会计反映出来,错误或舞弊可能会被会计发现。要充分发挥会计的纪录、报告、监督作用,会计机构必须有充分的独立性,总行应当单独设立会计部门(剔除财务管理职能),并在全系统建立垂直领导的会计机构,实行会计委派制。

会计人员进行账务纪录的惟一依据只能是经严格识别的合法、有效会计凭证,否则应当受到严厉的处罚。会计纪录应当严格按规定的要素、会计期间,完整、准确地反映各项业务活动。会计报表应当由会计人员独立编制,报表一经生成,会计人员不得接受任何指令对报表数据进行修改。要严格防止会计人员接受非法指令,从事违法的会计核算活动。

(三)发挥审计再监督作用,加强内控信息的沟通

赋予审计部门应有的再监督权威。目前,农业银行正在逐省级分行实行审计特派员制度,并在二级分行进行派驻制的试点,以期建立总行、一级分行两级派驻制。但这种方式,显然有叠床架屋之嫌。长远来看,仍然是总行直接领导的垂直审计体制较为合理。不过,无论采取何种体系,都应遵循监督职能与监督者自身利害关系相分离的原则。

建立科学的内部控制评审制度。对内部控制的评审是审计再监督的重点,而内部控制涉及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因此审计部门应有一套科学严密的操作规程,区分不同情况,确定相应的评审内容、评审标准、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提高评审的科学性。目前的内控评价,较注重于业务的风险点细节,欠缺宏观的总体评价,特别是对内控环境及管理层重视不够,需要加以改进。

加强对内部控制基础信息的收集工作。内部控制的基础信息,既包括管理控制方面的信息,又包括会计控制方面的信息,前者主要包括组织机构的设置、岗位分工、职能分工、经营决策、目标控制、人员培训等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控制信息,后者包括会计账目、会计报表、会计处理、财务收支以及其他维护财产安全和完整的控制信息。

加大内部控制现场审计检查的力度。从国外商业银行的审计实践看,一般都将内部控制作为审计的必查项目,而且一般是首查项目,即通过对内部控制的评审、鉴别,确定审计的力度、广度、程序、方法等,从而使内部控制随时处于审计的再监督之下。当前农业银行专项审计和管理者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尚未对内部控制予以足够重视,对内部控制的检查、评审未列入审计范围,从而影响了审计的效果。

逐步加强审计再监督的信息反馈与处理功能。审计再监督的信息反馈,是审计部门根据规范化的操作规程,运用科学的评审方法做出的对内部控制的评价。当前农业银行各机构对审计成果的利用并不充分,同时由于操作手段、分析水平上的局限性,其信息质量也不高,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必须加强这方面的工作,重视审计成果的利用。

(四)深化内控体制改革,强化内控制度落实

1.深化内控体制改革,增强内控体制的适应性。

(1)构建自律有序的内设部门体系。按照纵向有监督,横向有制约,纵横自律网络严密的原则,完善职能部门自控体系。一是以审计、监察部门为主导,构建内控责任体制。明确审计、监察与各业务部门的内控职责,由审计、监察部门进行监督落实;建立定期部门自律情况通报制度,加强沟通联系,相互监督,相互促进;建立定期执法监察制度,对各部门自律情况进行监察;建立案件处理内部公开通报制度,增加案件处理的透明度,接受群众再监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履行职责不到位而导致的隐患或案件,追究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二是以业务运作为主线,强化部门间的协作与制约关系。按照前台业务操作、后台业务控制、内部后勤服务保障的顺序,强化部门间的协作与制约关系。三是以职能范围为界限,强化部门自律责任。建立职能部门自律责任制度,加大对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各项内控措施贯彻执行的力度;建立连带责任制,对属于在部门职能范围内可以控制但未能控制的失职问题,实行责任追究。

(2)完善制约有效的岗位控制体系。一是坚持岗位分离,实行岗位控制。根据内部互相制约的要求,将每项业务的全过程划分若干阶段,分别设立调查、审查、记账、付款、检查监督等不同岗位,禁止一笔业务一岗一人到底。每个岗位都制定职责明确的岗位责任制,保证责任制的落实,以达到互相牵制的目的。二是严格规范操作,实行程序控制。对每项业务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图”和操作规范进行,在业务传递程序的每一个环节设置内控点,不允许逆程序或省略程序操作,业务交易在相关部门和相关岗位之间传递时,实行责权对等、处理意见明确的签批和经办人签章制度,保证程序控制的有效性。三是建立轮岗和强制休假制。对实行岗位制约的重要岗位实行不定期的轮岗和强制休假,防止串通舞弊,增强岗位制约的有效性。

2.健全制度体系,强化内控制度落实。

(1)规范内控制度建设,科学完善内控制度体系。以业务运营制度、管理制度、处罚制度为总纲,对现有的银行内部制度进行清理归类,并根据业务和环境的发展变化进行必要的修订和补充,把阶段性内部政策、要求、分支机构制定的局部性制度进行规范,按照决策、措施服从制度、下级制度服从上级制度、内部制度服从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进行清理规范。一方面对现有的内部制度进行体系上的科学构建,为今后内控制度的发展提供明确的方向,另一方面,为各级分支机构和各部门分层次分类学习掌握和执行内控制度创造良好的前提。

(2)加强薄弱环节制度建设,确保制度建设与业务发展同步。一是加强业务管理创新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和补救制度建设。为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业务创新和管理创新将是今后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内容,要建立相应的防范控制制度和补救制度,以弥补在创新之初因操作不规范可能带来的不足,从而解决创新与规范的矛盾问题。二是完善新机构制度建设。对于新机构,必须坚持制度先行的原则,将制定的各项制度全面系统地引入到新机构中,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量体裁衣”的经营管理运行规范。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对新机构的主要考核内容,确保新机构健康起步。三是加强和完善科技应用和推广过程中的制度建设。目前农业银行的科技应用和推广范围广泛,速度较快,经营管理的科技含量在不断提高,但风险隐患也随之增多,必须依靠制度进行约束,坚持科技推广运用中制度先行原则,在推广每项科技成果应用之前,制定相应的制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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