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9 17: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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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49.5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08-0003-02
一、 从劳动力国际流动现象分析其原因
对于劳动力的国际迁移,大概可以追溯到1600年的强制合同时期,主要指这个时期的移民需要受到合同的约束。此后的1790年到1850年,被称做先驱自由定居者增长期,有大量的移民不受任何约束迁移。而大规模移民发生在1850―1913年。19世纪到20世纪早期是亚洲的移民的时代。而在1914―1945年间,劳动力的国际移民受到了战争、萧条和限制的约束。1946年至今,由于各国出于自身发展的考虑,移民现象被相对地限制,被称做限制性的移民时期。学者们了解了由古至今劳动力国际流动的各个时期后,从四个方面对劳动力国际流动的原因进行了讨论:大量移民流的产生;移民流的波动;大规模(1850―1913年间)的长期移民趋势和近代国际移民趋势。
(一)大量的移民流产生原因分析
大量的移民是由于经济刺激,许多的相关探究都证实了这一点。研究表明,一战前的大规模移民时代,当时国际移民相对无束缚,经济刺激就是一个很好的方法去解释那个时期的移民模式。同时,还有研究认为,年轻人和单身更容易去移民。他们可能更爱冒险和有企业家精神,并且继承更少的原始投资特征,所以移民成本较低,他们同时从流动中将获得更多的利益。年轻一代的移民,他们能够从工作生活中获得更多的收获,同时最小化先前的工作搜寻、对目的地的调整适应等成本。作为单身移民,他们也能够减小自身流动的直接费用。并且,年轻人是没有技术或有很少技术和特别的国家人力资本投资的移民,就会很少因此失去附加特殊技术性资源而带来的经济回报。
(二)移民流的波动原因分析
研究显示,20世纪20年代的原因探究主要是受到推拉理论的影响;而20世纪60年代,人们认为这依赖于人们对本国和迁入国的预期收入比较决策,而这由迁入迁出国的工资率差异和在迁入国找到工作的可能性两个因素决定;20世纪90年代至今,人们认为,本国和迁入国工资率和就业率都可以决定波动,并且,失业率是短期移民的有力决定因素,而长期趋势主要由工资率决定。
(三)移民的长期趋势原因分析
研究表明,实际工资率必须和移出国适龄和农业劳动人口比重一起,才能决定移民率的变化。另有研究得出:有限的土地所有者带来的人口压力也会产生移出现象,且农村人口的国际流动率相较城市人口较低。此外,如前所述,相关学者又证明了工作搜寻等成本的减少也能带来移民流;同时,若控制好其他依赖变量,10%的流入国资源工资率的增长会带来0.13%的流出国移民。总结各种研究发现:人口量、相对收入、劳动力结构改变、贫困、农业的落后、移民信息的传播等,这些都会对移民趋势大小产生影响;同时,实际工资率和适龄移出人口比例共同决定了移出率的变化,并得出19世纪10%的流入国资源工资率的增长会带来0.13%的流出国移民;此外,大规模的移民趋势和移出率增长需要本国工资和收入增长作为先决条件。
(四) 近代国际移民趋势原因分析
有学者认为,影响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移民的是同一个因素。这能解释瞬息万变的当代国际性移民问题――欧洲收入的戏剧性趋同,特别是在南欧,在所谓的黄金时期从1950―1973年,帮助解释欧洲移民到新大陆(美洲)的移民比重的大幅下降,说明本国收入的增长,减弱了欧洲国家的移出率。又有研究显示,政策也是一个影响移民的重要因素。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的移民由于限额和规定,被大量地限制。所以,移民压力不能被清晰地观察,移民资源趋势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移民政策。还有一些针对不同国家情况所做的研究。如Germany (1964―1988)、 Karras and Chiswick(1999)证明了德国移民在短期内是由于周期性现象,像失业率影响,而长期因素则是德国和迁出国家的人均收入影响。
二、从劳动力流动理论分析其原因
(一)较早的劳动力流动理论
1.传统的劳动力迁移理论及其发展
最早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英国经济学家――拉文斯坦E. G. Raven Stein(1885,1889)的“迁移定律”。认为人们迁移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改善自己的经济状况,并对人口迁移的机制、结构、空间特征规律分别进行了总结,提出了著名的人口迁移七大定律。人口经济学家E.S.Lee(1966)在拉文斯坦(E. G. Raven Stein)和博格(Burge)的基础上,在其《迁移理论》一文中系统总结了“推力-拉力”理论。他将影响迁移行为的因素概况为四个方面:与迁入地有关的因素;与迁出地有关的因素;各种中间障碍;个人因素。杨云彦(1994)进一步深入研究了这四种因素的内涵,提出迁入地和迁出地因素都包含着推力、拉力以及中性因素,其中中性因素对迁移不起作用,而推力和拉力因素对不同的个体是不同的;中间障碍主要是指移民限制、迁移距离等因素;个人因素则是指个体的年龄、价值观、生活方式、收入水平等,都会影响到个体对外界信息的判断和迁移决定。劳动力是否迁移,取决与他对这些因素的综合权衡和选择。
2. 新古典经济学理论(Neoclassical theory)及其发展
新古典经济学家将经济学中供给与需求关系引入人口迁移的研究中,认为劳动力供给与需求的区域差异引起了不同区域之间劳动力的调整,人口迁移是这一调整过程的体现。同时,根据舒尔茨的人力资本理论,对于个人来说,迁移被视为是一种在个人人力资本上的投资,这种个人投资可以增强自身的经济效益从而提高自身的整体生活水平。多数研究表明,人口迁移主要是在市场调节下移民对经济机会的选择。这其中较具代表性的是发展经济学理论视角的刘易斯(Arthur Lewis)和托达罗模型。它先后经历了刘易斯模型、拉尼斯和费景汉(Ranis and Fei)的修正模型、托达罗模型修正三个阶段。
3.新经济家庭迁移理论
新古典经济学假定个人是迁移过程的最小单位,而在实际研究中,许多学者发现个人决策往往与家庭有着很大的关系,从而在新古典经济学理论的基础上产生了新家庭迁移理论。该理论认为,个体的迁移决策是由家庭成员共同决定做出的,迁移(特别是短期迁移)的因素归结为一种最大化经济利益和最小化风险的家庭策略,而周期性往返迁移则是充分利用城市和农村(家庭)资源。人的迁移行为不仅受个人预期收入的影响,更重要的还会受到家庭因素的影响。该理论对家庭观点较重的东南亚国家和中国,具有更广泛的普适性。
(二)新的劳动力流动理论的发展
1.世界系统理论
主要是从经济全球化的角度来认识和解释人口迁移问题(Wallerstein)。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世界市场不断扩大,竞争的结果是多数发展中国家被边缘化,自身的发展过程被中断,成为部分核心国(发达国家)的附属国。发达国家的资本渗透到发展中国家的各个角落,控制了土地、原材料、劳动力和市场,于是双向流动不可避免。在资本向发展中国家扩张的同时,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力、原材料等也向发达国家流动。这种流动不是工资率差异的结果,而是市场竞争和经济全球化的结果。
2.三元劳动力市场格局下的两阶段迁移理论(模型)
现有的西方关于乡-城劳动力迁移的理论,或因其重要假设不能在中国得到统计验证(如两部门模型),或因其理论未能形成系统体系(如三部门学说),似乎均难以为中国国内现阶段乡-城劳动力迁移提供充分的理论指导。朱镜德于1999年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建立了三元劳动力市场格局下的两阶段乡-城劳动力迁移理论模型。
三元劳动力市场是完全竞争的农村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市场可以自由进入、劳动力价格由劳动力供求关系决定、缺乏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完全竞争的城镇劳动力市场和不完全竞争的城镇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市场不可以自由进入、劳动力价格不完全由劳动力供求关系决定、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水平很高)。两阶段迁移理论是依据乡-城迁移的流向,将整个迁移划分为两阶段。其中,将主要发生在城乡两个完全竞争劳动力市场之间的迁移视为迁移的第一阶段,而将此后发生的迁移看作第二阶段,从而解释由于市场开放程度和工资率等因素造成的中国特殊的劳动力迁移现象。
三、总结
通过以上综述不难得出,劳动力国际流动原因分析的研究主要分为政策结构、社会网络框架、新古典、新经济、劳动力结构、人力资本以及全球化等七个方面进行的实证和理论研究。但由于劳动力迁移问题的复杂性和可变性,新的时期,劳动力国际流动的原因也呈现出新的变化,如迁出国政策而非迁入国政策、政客动机意图、迁移人口年龄等因素也影响劳动力流动,却并未在之前的研究中包括。因此,我们不但需要理清早期对于劳动力国际流动原因的分析情况,也需要结合新时期的新情况,对迁移因素进行一些新的探索和研究。如加强理论的综合和包容性研究、加强对相关政策及迁入国政客行为对劳动力流动的影响的研究、加强有针对性的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力流动研究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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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hiswick, Barry R., “Are Immigrants Favorably Sel-Selected? An Economic Analysis” in Caroline D. Brettell and James F. Hollifield, eds. Migration Theory: Talking Across Disciplines, New York: Routledge, 2000,pp. 61-76.
[3] Winklemann, Rainer, “Immigration Policies and their Impact: The Case of New Zealand and Australia, “IZA Discussion Paper, 2000, pp.169
前言:劳动力迁移是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增长而导致的必然结果,由于迁移的劳动力人群在年龄、性别、教育、健康状况等方面具有显著的特征,是种自我选择的群体,因此,劳动力迁移或多或少地会对地区差距、经济增长产生影响。迁移的劳动力可能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对于输出地和输入地会产生不同的影响。
一、劳动力转移概述
在1993年,Braun采用新古典经济增长模型探讨了劳动力迁移对地区差距的影响。新古典经济理论认为,人口增长速度加快将导致人均产出速度降低。因此,对于经济发达地区来说,在人口增长速度加快的情况下,劳动边际产出降低,人均产出增长速度将下降,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来说,劳动力流出会降低人口和劳动力增长速度,使人均产出增长速度加快。间言之,区域间劳动力流动将会进
步促进地区经济的收敛,这结论在多个国家已经得到了验证。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劳动力流动的规模逐渐扩大,诸多学者对其进行了研究。比如樊纲认为,要素流动可以缩小地区差异;李实认为,农村劳动力流动对于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甚至是农村内部收入差距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王小鲁等人在对劳动力跨地区流动对产出的贡献进行研究时,证明劳动力流动缩小了地区差距。
二、劳动力迁移对区域间经济差距产生的影响分析
以东西部劳动力迁移为例,以就业劳动力的数量作为参考依据,估算出劳动力的净流动量,相较于用农村劳动力转移代替劳动力流动和用人口流动代替劳动力流动来说,弥补了其中的不足,具有明显的优势。同时,通过次回归对东西部劳动力的净流动量与衡量东西部地区间经济差距的Theil系数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在二者的均高度相关的情况下,则从劳动力净流动量的变化规律探讨劳动力迁移对经济差距产生的影响。
(
)描述性分析。运用经济增长模式对劳动力净流入与Theil系数进行描述性分析,结果显示,伴随着东部劳动力流入速度的加快和西部劳动力流出速度的加快,区域间劳动力迁移将会促进地区经济收敛。选取2000年至2010年区域间Theil系数的变化趋势各净流八人口占区域总人口比重进行分析。
(二)格兰杰检验。1.东部地区。在进行滞后期为2的格兰杰检验的时候,E代表东部地区劳动力的净流入比重,T代表区域间经济差距的Theil系数。使用Eviews软件输出的结果如下图所示。
结果显示,区域间经济差距形成的格兰杰原因并非是东部的劳动力流入,相反,东部劳动力流入的格兰杰原因是区域间经济差距,这结果与现实情况相符合。东西部区域之间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导致了东部地区大量劳动力的流入,相较于西部地区,东部地区的回报率较高,劳动力更倾向于东部地区。
2.西部地区。在进行滞后期为2的格兰杰检验时,w代表西部地区劳动力的净流出比重,T代表区域间经济差距的Theil系数。使用Eviews软件输出的结果如下图所示。
结果显示,东部劳动力输出的格兰杰原因并非是区域间经济差距,相关,区域间经济差距形成的格兰杰原因是西部的劳动力流出,这
结果与现实情况相符合。东部地区之所以拥有大量的人力资源,与西部向东部的劳动力转移离不开关系。这种转移使得西部地区的剩余劳动力转移到了东部地区,极大地满足了东部对劳动力的需求,同时,因为人口的流出,使得落后地区的人均量增加,因此,劳动力迁移是区域间经济差距缩小的原因。
(三)劳动力流入(出)与Theil系数回归分析
Doeringer和Hole(1971)通过对美国低工资劳动力市场的观察和研究发现,旨在提高低收入群体劳动力市场能力的人力政策效果并不明显,因为高、低工资者或在业者与失业者之间的人力资本差别并不大,于是他们认为有理由把劳动力市场看成是分割的,且被分成一级劳动力市场和二级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劳动力市场具有以下特征:(一)工资:一级劳动力市场所提供的工资较高且工资分布曲线陡峭;二级劳动力市场的工资较低且工资分布曲线扁平。(三)任职要求:在一级劳动力市场上,任职者必须受过一定的教育。而且对有些工作来说,培训是非常重要的:二级劳动力市场对任职者的教育和培训的要求非常低,雇主一般不对员工进行培训。(三)流动性:一级劳动力市场的流动是纵向的,而且一般在公司内部流动,体现为升迁机会;二级劳动力市场的流动则基本上是横向的,这种流动不是体现为升迁,而是就业转换。(四)失业风险:一级劳动力市场员工被解雇的可能性较小,就业稳定;二级劳动力市场的个人则面临着较高的失业风险。简而言之。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的本质是“同工不同酬”。
根据分割劳动力市场的特征,对中国城乡劳动力是否分属于不同的劳动力市场的判断,则可以化为对下面四个问题的回答:(一)在所有非农就业的劳动力的工资分布曲线上,城镇劳动力与农村非农就业劳动力是否大致分布于曲线的左右两端;(二)城镇劳动力与农村非农就业劳动力的人力资本水平是否有显著差别;(三)在人力资本可比的条件下,农村非农就业劳动力是否可以顺利进人城镇劳动力的就业岗位就业;(四)城镇劳动力与农村非农就业劳动力就业的稳定性是否有差别?如果有,分别是什么样的?如果第一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而第二、三个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那么我们就有理由认为城镇劳动力与农村非农就业劳动力分属于不同的劳动力市场。对第四个问题的回答是对上述判断的进一步印证。
二、中国城镇与农村劳动力分属于不同劳动力市场的判定
根据上文所述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判定标准,计算城镇与农村劳动力的平均工资与平均受教育程度,目的在于验证“同工不同酬”,这一点是判断劳动力市场分割的核心。理论上判断城镇劳动力与农村非农就业劳动力在工资分布曲线上的位置,应当把城乡所有非农就业的劳动力按工资水平从低到高捧列,计算每一个工资水平上劳动力的频数,并考察是否存在以下现象:农村非农就业劳动力大都集中于曲线上工资水平较低的一端,城镇劳动力大都集中于曲线上工资水平较高的一端。此操作实施起来的困难在于每一工资水平上城乡劳动力数量的统计。可以通过下述方法替代:计算农村非农劳动力人均工资与城镇劳动力人均工资之比,如果城镇劳动力与农村非农劳动力在工资分布曲线上的分布距离越远,则此比值越小。上世纪90年代之前,这一比例相对较高,但逐年缓慢下降。而在1990年这一比例急尉下降,此后总体上一直呈现下降趋势。在乡镇企业就业是农村非农收入的重要渠道之一,而90年代初是乡镇企业发展的转折点,这可能是农村非农劳动力人均收入与职工平均工资之比剧烈变化的原因。
人力资本投资理论认为,人力资本投资有利于增加收入。获取较高的工资应具备相应较高的人力资本存量。农村非农劳动力人均收入与职工平均货币工资之比是否体现了人力资本存量的差别尚需进一步考察。以受教育年限衡量人力资本存量水平,从表1来看劳动力的受教育程度,外来劳动力中无论是农村迁移者还是城市迁移者,其文盲率均低于城市本地劳动力。农村迁移者受教育程度主要集中在小学到中专的水平,占89.4%;城市本地劳动力受教育年限的分布与农村迁移者相似,小学到中专水平的比例稍低,为85.9%;城市迁移者受教育程度主要集中在初中到大学本科,比例接近93%,明显高于农村迁移者和城市本地劳动力在相应组别上的比例,这可能是因为只有人力资本存量较高才能克服外地人身份在就业上的劣势。如果按照文盲半文盲0年、小学为6年、初中为9年、高中中专为12年、大专及以上为16年给受教育程度赋权重,则农村迁移者、城市迁移者、城市本地劳动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分别为9.5年、12.4年、9.7年。农村迁移者与城市本地劳动力在平均受教育年限上相差无几,农村迁移者的受教育年限约为城市迁移劳动力的77%。农村迁移者大体上涵盖了农村非农就业劳动力,是农村非农就业劳动力的重要代表,前者的平均受教育年限可以反映后者的这一指标。
表1仅是反映了2000年城乡劳动力的受教育情况,表2反映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农村家庭劳动力的受教育状况。此处的农村家庭劳动力既包括农村迁移者也包括留在农村当地的劳动力,而后者的受教育程度明显低于前者。故上世纪90年代以来,农村迁移者的平均受教育年限要高于农村人口总体受教育水平,即表2中最后一行的数值,注意到2000年的数据的确印证了这一点。由于城市的教育推行情况很好,国家的教育政策稳定推进,可以推断城市劳动力的平均受教育程度是一个循序发展的过程,2000年城市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7年,此后与此前各年城市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应在9.7年上下变化。同样农村家庭劳动力的平均受教育情况也是平稳的变化,如表2所示。如果给农村迁移者和城市劳动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之比绘制一条曲线,这条曲线的走势将十分平稳,同时可以发现农村迁移者和城市劳动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相差并不悬殊。另一方面,如图2所示农村非农劳动力人均工资与职工平均货币工资之比曲线的走势相对不平稳,且工资的差别大于平均受教育年限的差别。以2000年为例,农村非农劳动力人均收入与城镇劳动力人均工资之比仅为0.38,而二者在平均受教育年限上相差无几。根据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如果人力资本存量相差无几而工资水平差别很大,或者工资水平的差别大于人力资本存量的差别,则不能否认劳动力市场分割现象的存在。至此,有理由认为城市劳动力与农村非农就业劳动力分属于不同的劳动力市场。
三、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的特征
农村迁移者的就业相对集中在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贸易及餐饮业、社会服务业,合计占82.4%,并且仅在这4个行业中,农村迁移者的就业比例要大于平均分布的比例。除了农林牧渔、采掘业外,城市迁移者在所有其他行业的就业比例都大于平均分布的比例。城市本地劳动力在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
售贸易及餐饮业、社会服务业4个行业中的比例小于平均分布的比例,在其他行业的比例都大于平均分布的比例。因此,各类劳动力在就业的行业分布上是不一致的,农村迁移者与城市迁移者、城市劳动力相比而言。更多的分布在平均收入较低,工作条件较差,发展前景暗淡的行业中。
农村迁移者主要集中在商业服务业人员、生产设备操作人员两种类型,两者比例合计为83.3%,大约是城市劳动力的1.7倍,是城市迁移者的1.5倍。农村迁移者仅在这两个职业类型的就业比例大于所有劳动力的平均分布。各类劳动力在就业的职业分布上是不一致的。此外,农村劳动力更换工作频繁。深圳市农村非农就业劳动力进城后更换工作的比例接近40%,其中更换过3次及3次以上的占3.4%,更换过2次的占17.4%,更换过1次的占18.9%。可见,城市农民工的工作具有较大的不稳定性,他们往往较频繁地更换工作。在传统正规部门即“单位”里工作的城市居民,由于其工资、福利待遇等与“单位”具有较为密切的关系,因而更换工作的比例较低。而大多在私营或个体企业等城市非正规部门就业的城市农民工。其工作往往具有临时性。农民工往往根据对工资、工作环境满意度以及自身社会网络资本积累和择业能力。决定是否更换工作。虽然农民工能较自由地更换工作,但往往很难进入城市劳动力所在的工作岗位。
中图分类号:F323.6
劳动力流动是劳动者以改变就业形式、改善收入状况等为导向的一种跨地域流动行为。在任何时期的任何国家,劳动力流动都是劳动力市场的一种常态。根据2010年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数据推算,2010年农村就业劳动力达到1.55亿人,比上一年增加了765万人,增长率为5.2%①。另据国家统计局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2011年我国进城农民工数量达到1.59亿人,占城镇就业的比例高达44.2%②;2012年进城农民工数量则高达1.63亿人,占城镇就业的比例也达到44.0% 。大规模的农村劳动力流向城镇,是我国二元经济发展阶段的一个重要现象。我国流动人口特别是乡城流动人口规模之大,增长速度之快,在全世界都是罕见的,我国的人口流动已成为“人类历史上在和平时期前所未有的、规模最大的人口迁移活动 ”③。
一、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历史沿革
根据不同时期国家对农村劳动力流动政策的不同,改革开发以来我国的农村劳动力流动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8年以前的严格限制流动阶段。在1978年之前,由于我国处于计划经济阶段,对劳动力流动严格控制,对劳动力实行有计划的流动,不在计划之内的流动被称为“盲流”。在城乡严重分割的情况下,农村居民由农村迁移到城镇的途径很少,只能通过城镇企业有计划的招工、子女上大学、部队干部转业等途径来实现迁移。
第二阶段,1980年以后劳动力流动开始恢复,进入允许迁移阶段。随着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向乡镇企业流动。而且从1984年开始,国家允许农村居民自带口粮、自筹资金进城务工经商,这个政策极大地刺激了劳动力的流动,此时农村劳动力流动进入一个快速增长时期。张晓建(1997)估计,1980年代末在城市务工经商的农村劳动力达到了1500多万人④。
第三阶段,1990年代进入跨区域流动阶段。进入1990年代,劳动力流动进入一个时期,主要是由农村地区流向城镇地区,由中西部地区流向东部沿海地区,跨区域流动频繁。国家统计局1995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显示,1995年出省的农村劳动力人数大约为2500~2800万人⑤。
第四阶段,2000年以后进入快速的大规模流动阶段。从2000年开始国家实施了积极的迁移就业政策,主要包括取消对农民工进城的不合理限制,推进相关配套改革保障农民工权益,促进劳动力市场发育。这些鼓励政策极大地激发了农村劳动力的合理流动:2002年末,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数量就突破1亿人,达到1.05亿人,占城镇就业的比例也高达42.3%⑥;此后一直到2012年,进城务工人员数量一路攀升,占城镇就业的比例也一直维持在40%以上。
二、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现状
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现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规模
劳动力流动是指劳动力从一个地区向另一个地区迁移、流动的过程。近年来,劳动力的大规模流动,特别是农村向城市的劳动力流动引起了学者和研究人员的广泛关注。2006年《人口与劳动绿皮书》指出,我国的流动人口达到总人口的10%以上,“我国目前正经历着人类历史上在和平时期前所未有的、规模最大的人口迁移活动,并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人口迁移流”③。仲小敏(2000)估计,全国在城镇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数量1995年为3600万,1996年为4000万,1997年达到4600万,有逐年增加的趋势;京、津、沪三地的流动人口占本地常住人口的比重达到20%~25%,广州市甚至达到38%,这些流动人口50%以上是由农村迁移出来的。⑦《200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外出农民工数量达到1.45亿人,比上一年增加492万人,增长率为3.5%⑧。另据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北京市外来流动人口在常住人口中的比重由2000年的18.90%上升到2010年的35.90%,2010年上海市该比重甚至达到39%⑨。
根据1983-2011年《中国统计年鉴》公布的相应年份人口统计数据以及其它资料整理出了我国1983-2012年的进城农民工数量及其占城镇就业比例的数据,由于受数据可获得性的限制,其中1984-1989年的数据缺失。为了更直观地描述进城农民工的数量及其占城镇就业比例的变化趋势,图1给出了它们的变化曲线图。从图1中可以看出,1983-2012年我国进城农民工数量总体上处于上升趋势,从1983年的200万人增加到2012年的16336万人,同时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主要表现为:1983-1994年处于快速上升时期,主要原因是从1980年开始国家开始允许劳动力的乡城迁移,农村劳动力流动开始恢复,且到了1990年代劳动力跨区域流动频繁,农村劳动力流动进入一个高涨时期;1995-1997年处于下降阶段,原因是这段时间进城农民工由于在城镇受到歧视等因素影响,部分劳动力开始回流到农村;1997年之后随着国家对农民工权益保障力度的加强以及农民工工资的提高,农村居民进城务工的意愿和动力增强,进城农民工数量处于稳步上升阶段。从图1也可以看出,农民工占城镇就业的比例总体上处于上升趋势,从1983年的1.7%提高到2012年的44.0%,其变化的趋势及阶段性特征与进城农民工数量相类似,即“上升——下降——上升”的变化趋势。
值得注意的是,2008年以后进城农民工占城镇就业的比例出现了下降趋势并趋于稳定,原因主要有:一方面,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上半年出现了大规模的农民工回乡现象,但由于受国家实施的经济刺激和就业调整政策影响,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农村外出就业人口逐渐恢复常态;另一方面,随着城镇就业人数的增长,进城农民工数量的增长量相对较小,主要原因是2008年之后农村剩余劳动力规模出现了很大程度的下降,导致能够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农民工数量减少。有学者估算表明,现在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并没有之前所想的那么大。蔡昉、王美艳(2007)利用反设事实法,通过估算农业中种植业和饲养业的劳动力需求数量,根据农村劳动力的不同转移规模,估算出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和比例的三种不同情形,得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规模和比例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大;且农村剩余劳动力50%左右是40岁以上的劳动力⑩。另据估算,我国目前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在9000万人左右,与本世纪初相比大约减少了6000万人,而且目前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主要是以剩余时间的形式存在的,绝对意义上的剩余人口并没有这么多!。
(二)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形式和特征
对我国来说,劳动力流动主要是指劳动力由农村向城镇、由农业向非农业的转移过程。在计划经济时代,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主要是城市工业部门以招工形式为主的有计划的转移。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户籍管理的松动,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形式转变为以就地转移和跨区域转移为主的转移形式。所谓就地转移,是指农村劳动力由农业向本地县城的转移,即乡外县内的流动。这种转移形式在改革开放之初最为明显,主要原因是农村副业、乡镇企业以及城市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所谓跨地区转移,顾名思义,是指农村劳动力的跨省流动;广义上的跨地区转移还包括跨县流动,即县外省内的流动。跨地区的劳动力转移虽然开始时间较短,但已经成为当前或许未来一段时间内劳动力转移的最主要形式。根据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我国的劳动力流动@达到26139万人,其中就地转移#达到3996万人,跨地区转移$达到22143万人,分别占农村劳动力流动总人口的17.27%和84.71%。与2000年人口普查数据相比,就地转移人口和跨地区转移人口分别增长了71.37%%和82.89%⑨。另据2012年国家统计局《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数据,2011年农村外出就业人口中,跨省就业比重达到47.1%,比上一年提高8个百分点;县外省内就业比重为32.7%,比上一年上升了3.4个百分点;乡外县内就业比重为20.2%,比上一年下降了9.6个百分点;2012年跨省就业比重为46.8%,县外省内就业比重33.2%,乡外县内就业比重为20%,增减趋势与2011年基本一致^。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劳动力跨地区转移占总劳动力流动的比重和增长幅度大大超过就地转移,已经成为劳动力流动的最主要形式。本文所说的劳动力流动是指劳动力的乡城迁移,更准确地说是指劳动力跨地区的乡城流动。
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主要特征有:
1.以男性为主
Zhao(1999)根据1995年四川省农村住户调查数据的计算结果表明,男性占迁移人口的72%,而农村非迁移人口中男性只占49.6%,且作者使用Logistic模型研究发现,女性比男性劳动力迁移的概率低4.7%&。根据2006年《我国农民工调研报告》,男性农民工占农民工总体的66.3%,而女性只占33.7%*。2010年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数据显示,农村外出就业劳动力中男性所占的比重为64.6%,比上一年提高了0.1个百分点(。农村劳动力流动以男性为主的特征一直延续到现在,2012年的最新数据也印证了这一点:男性农民工占66.4%,女性占33.6%^。
2.以青壮年为主,且年龄有提高趋势
Zhao(1999)使用的调查数据显示,迁移人口的年龄比非迁移人口将近小10岁,且随着年龄的增大,迁移的概率降低&。Deng(2007)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收入分配课题组2002年在全国12个省份所做的城镇住户和暂住户调查数据分析结果表明,流动人口比城镇人口年龄将近小6岁) 。2006年《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数据显示,外出农民工_平均年龄只有28.6岁,其中,16~20岁的农民工占18.3%,21~25岁占27.1%,26~30岁占15.9%,31~40岁占23.2%,40岁以上占15.5%+。2010年国家统计局《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数据显示,农村外出就业劳动力的平均年龄为33.8岁,其中,16~20岁占6.5%,21~30岁占35.9%,31~40岁占23.5%,41~50岁占21.2%,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12.9%1。2012年最新数据表明:外出农民工平均年龄为37.3岁,其中,16~20岁占4.9%,21~30岁占31.9%,31~40岁占22.5%,41~50岁占25.6%,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15.1%。值得注意的是,进城农民工的平均年龄有了提高(2006年为28.6岁,2010年为33.8岁,2012年为37.3岁),且青壮年(21~40岁)所占的比重也在下降(2006年为66.2%,2010为59.4%,2012年为54.4%),这意味着40岁以上的外出农民工越来越多。主要是因为外出农民工收入增速下降(2012年外出农民工收入增加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18元,增幅下降了9.4个百分点^),且东、中、西部外出农民工收入趋同(2012年东、中、西部农民工月收入分别为2286元、2257元、2226元^),青壮年农民工由于其受教育程度较高,在自己家乡较容易找到一份相同性价比的工作,也就是说,外出务工的机会成本提高了,而且城市的工作有较高的替代性。
3.受教育程度高于农村非流动人口
Zhao(1999)使用1995年四川省农村住户调查数据表明,迁移人口的平均受教育程度高于非迁移人口,为7.56年:6.24年,受教育程度越高越倾向于迁移,但农村人力资本水平最高的那部分人除外,这些人并不是选择外出务工,而是就地占据基层资源,比如担任村干部等职能岗位&。根据2006年《人口与劳动绿皮书》,2004年外出农民工中,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农民工比重达到81.6%,比全国农村劳动力人口的平均水平高18.3个百分点2。2012年的数据也是如此:外出农民工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36.5%,农村非流动人口只占10.9%^。
4.劳动力流动的区域间不平衡
Cai & Wang(2003)根据2000年的人口普查数据研究发现,在2000年,东部地区有65%的跨省劳动力迁移是发生在地区内部,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分别有84%和68%的跨省劳动力迁移到东部地区3。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沿海发达省份的常住人口所占比重在增加,而内陆欠发达地区的常住人口所占的比重在下降4,这反映了我国的人口流动是从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向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迁移过程。此外,流动人口的人力资本水平呈现出区域不平衡性。Raa & Pan(2005)根据1992年的分省面板数据研究发现,西部和中部地区流动到东部地区的是技术工人、管理人员等人力资本较高的人员,而东部地区流动到中部的是非技术人员,很少有流动到西部地区的5。另据《200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数据,2009年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外出农民工占全国外出农民工人数的62.5%,而在中部和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占全国外出农民工的比重分别为17%和20.2%⑧。2012年的调查数据也证实了这一区域不平衡现象:外出农民工中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占42.6%,中部地区占31.4%,西部地区占26.0%1。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外出农民工中在东部地区务工的2012年仍占42.6%,但与2009年(62.5%)相比该数据已经呈现明显的下降趋势,相反,在中西部务工的农民工比重有了较快的提高。原因不外乎是东中西部外出农民工收入趋同,外出务工的机会成本增加了。
5.社保参保率低于城镇居民
由于农民工在城镇从事的大都是非正式职业,且有一半以上的未签订就业劳动合同6,从而导致外出农民工的社保参保率较低,且明显低于城镇居民参与水平。图2反映了2012年城镇居民和外出农民工社保参保率的差异。从图2中可以清晰地看出,2012年“五险”中,除了工伤保险外出农民工比城镇居民参保率略高以外,其他类社会保险参保率城镇居民均比农民工高很多。至于外出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率为什么要比城镇居民高,原因显而易见,跟农民工从事的高风险行业密切相关。有调查数据显示,2012年外出农民工中有60.7%从事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安全事故高发的行业;从事这些行业的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率也高达73.5%^。
(三)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影响因素
根据劳动力迁移的经典理论,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影响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农村居民在城镇就业的预期纯收入
农村居民在决定是否向城镇迁移时考虑的不仅是在城镇就业的预期收入,还要考虑城镇生活成本,包括货币成本和心理成本。所谓货币成本是指农村居民由农村迁移到城镇所花费的交通费用、找工作花费的时间和金钱等;心理成本是指远离亲人,适应陌生环境所带来的心理压力等。如果预期收入与生活成本的净值大于零,则选择迁移,否则不迁移。
2.户籍制度
在我国,农村劳动力决定是否迁移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户籍制度,迁入地的户籍管理越松或户籍限制越少,劳动力流向该地的可能性越大。
3.迁移距离
在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迁移距离也是影响迁移的一个重要因素。迁移距离的远近直接影响迁移者获取劳动力市场信息的成本、回家乡往返交通成本、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心理成本。因此,农村劳动力的迁移呈现出就近区域上的聚集性。例如,安徽、江西等地的外出劳动力大多流向上海、江苏、浙江等地,湖南、湖北、四川等地大多流向广东,河南、河北大多流向北京等地。
4.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平均收入水平差距
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平均收入水平差距是影响我国劳动力跨地区流动、乡城流动的重要因素。例如,沿海发达地区居民人均收入较高,外出劳动力就较少;而内陆中、西部地区居民平均收入较低,外出务工的可能性就较大。城镇居民人均收入较高,外出务工的可能性较小;而农村居民平均收入较低,外出务工的可能性就较大。
5.年龄因素
在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以青壮年为主,这与外出劳动力所从事的职业有关。农村的外出务工人员大多数从事的是“3D(Dirty, Dangerous and Demeaning7)职业”,这些职业劳动强度大、危险性高,且大多是建筑、制造等行业,年龄成为从事这些职业的必需条件。另外,年龄越轻的人,迁移的心理成本越小,而且迁移收益的回收期更长,从迁移中获得的潜在收益的现值也越大。我国2000年的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表明,16~25岁的劳动力占全部迁移人口的50%左右,16~35岁的劳动力占全部迁移人口的3/48。
6.家庭因素
家庭因素包括婚姻状况、子女上学、家庭赡养老人等问题,这些也是影响劳动力迁移的因素。Mincer(1978)的研究发现,未婚人员迁移的可能性更大,妻子的工作服从于家庭的迁移,家庭中存在学龄孩子会降低迁移的可能性9。另外,随着家庭规模的扩大,迁移的潜在成本会成倍地增加。
7.受教育程度
一般而言,受教育程度越高的人迁移的可能性越大。因为受教育程度越高,人力资本存量就越高,从迁移中获得的潜在收益也就越高。此外,受教育程度越高的人对生活的追求越高,改变现状的动力和愿望也越大。
三、相关政策建议
根据前文的分析,我国大规模的农村劳动力流向城镇,既受经济方面因素如农民工在城镇的预期收入等的影响,又受城乡之间不平等的因素如户籍制度和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等的影响。因此,农村劳动力流向城镇是我国在二元经济发展阶段的重要现象和典型特征。要进一步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镇流动既要增加农民工收入,又要通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培育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来消除劳动力市场的歧视和不平等,而农民工在城镇的收入水平除了受自身人力资本素质影响以外,很大程度上还受歧视性因素的影响(如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和劳动力市场)。因此,要促进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就要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和培育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两大方面着手:
(一)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户籍制度是影响农村劳动力流动的一个最主要因素。有学者的研究发现,本世纪初的户籍制度改革对农民工流动的影响不大,主要是因为部分省市仅仅是统一了城乡户口称谓,城乡户口所携带的实际差别并没有消失0。因此,要促进农村劳动力流动就必须要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户籍制度改革的重点在于剥离与户籍相挂钩的城乡歧视性政策和一系列隐利,统筹城乡居民的迁徙权-(陈光普,2013)。户籍上所附加的各种福利政策人为地加大了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不公平和收入差距。要剥离与户籍捆绑的社会福利,关键在于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消除户籍观念。
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离不开与户籍制度相配套的一系列改革,包括建立可携带的社会保障制度,消除城镇和农村地区在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方面的差距等。这些改革措施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为农村劳动力的合理有序流动提供了制度保证:一方面可以有效地限制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的盲目流动;另一方面可以有效调动那些有能力转变为城镇“市民”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积极性;同时对于解决流动人口的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以及子女上学等问题有重要作用。
在进行户籍制度改革的过程中,会有很多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成为城镇居民,而这些人的收入比城镇居民的收入要低很多。Deng(2007)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收入分配课题组2002年全国12个省份的城镇住户和暂住户调查数据研究发现,流动人口小时工资只有城镇人口的61.67%),但比农村居民的收入高很多。虽然这些务工人员成为城镇居民会降低城镇居民的人均收入,但在边际上降低的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的幅度会更大,进而导致城乡收入差距比原来的更大。因此,在进行户籍制度改革的同时,要采取措施大幅度提高成为城镇居民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收入水平。丁守海(2006)通过测算认为,当前的农民工工资要提高1/3左右才是合理的=。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的措施包括消除农民工在城镇所受到的就业、工资以及社会保障方面的歧视;增加他们再教育和培训的机会,增强他们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力等。
(二)培育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
根据前文的分析,劳动力市场的发育程度对农村劳动力的流动有重要影响,越完善的劳动力市场,或者说城乡一体化程度越高的劳动力市场有助于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地区的流动。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城乡分割现象仍然存在,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程度仍然很低。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不仅能矫正劳动力市场的资源配置扭曲,还能增加农村居民收入,对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具有重要作用。因此,要促进劳动力流动就要加快培育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
我国劳动力市场城乡分割的最主要表现是,城市劳动力市场划分为主要劳动力市场和次要劳动力市场。主要劳动力市场是指向具有城市户籍的本地人提供就业岗位的劳动力市场;次要劳动力市场是指向外来农民工提供就业岗位的劳动力市场,这些就业岗位大多数是工作条件差、工资待遇低的岗位。造成我国劳动力市场城乡分割的根本原因是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其它城乡分割制度,如城乡分割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劳动就业制度,这些制度阻碍了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就业部门的自由转移。户籍制度一方面使得城镇劳动者优先获得就业机会,而农村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中处于劣势地位;另一方面户籍制度限制了农村流动人口在城镇享受与城镇居民均等的福利制度的机会。因此,要培育和发展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促进劳动力由农村地区向城镇地区的自由流动,首要的、最根本的措施就是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此外,培育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还需要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就业制度,包括取消对进城农民工在就业工种方面所受到的不合理限制以及对劳动者的身份歧视,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信息网络和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实行农民工社会保险与城镇居民社会保险的相互衔接,以及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相互衔接和转换。政府部门还应该把劳动力市场改革的重点从户籍制度改革向就业制度、社会福利制度改革转变,消除农村劳动力向城镇流动所受到的各种政策、制度因素的限制,以此来促进和吸引农村劳动力从流动状态向城镇永久性居民转变。
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的培育还离不开劳动力市场制度、各种规制和协调机制的建立、健全,如加快劳动立法、加强工会作用、建立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等等。此外,政府职能要从以经济干预为主向提供公共服务转变,保护劳动者权益、降低劳动者所承受的就业风险,加大政府对劳动者的社会保护力度,同时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在建立、健全旨在保护普通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社会保护机制方面的积极作用。
注释:
①来源于2010年12月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数据。
②来源于2011年和2012年国家统计局《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③蔡昉:《人口与劳动绿皮书——中国人口与劳动力问题报告,NO.7》,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78页。
④张小建:《中国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启示录》,中国劳动出版社1997年版,第123页。
⑤来源于国家统计局1995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公报。
⑥进城农民工数据来源于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城镇就业数据来源于2002年《中国统计年鉴》。
⑦仲小敏:《世纪之交中国城市化道路问题的探讨》,《科学经济社会》2000年第1期,第38~42页。
⑧参见国家统计局农村司:《200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2010年。
⑨来源于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公报。
⑩蔡昉、王美艳:《农村劳动力剩余及其相关事实的重新考察——一个反设事实法的应用》,《中国农村经济》2007年第10期,第4~12页。
!蔡昉等:《中国人口与劳动问题报告2011》,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19页。
@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指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指不包括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根据2010年人口普查公布的数据计算得来的。
^来源于2012年国家统计局《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Yaohui Zhao. “Labor Mobility and Earnings Difference: The Case of Rural China”,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Cultural Change, vol. 47, 1999, p. 767~782.
*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中国言实出版社2006年版。
(来源于2010年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数据。
)Deng Quheng. “Earnings Differential between Urban Residents and Rural Migrants”, Chinese Journal of Population Science, vol. 2, 2007, p.8~16.
_指调查年度内,在本乡镇地域以外从业6个月及以上的农村劳动力。
+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中国言实出版社2006年版。
1来源于2010年国家统计局《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2蔡昉:《人口与劳动绿皮书——中国人口与劳动力问题报告,NO.7》,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48~49页。
3Cai Fang and Wang Dewen. “Migration As Marketization: What Can We Learn from China’s 2000 Census Data?”, Working Paper Series No.26, February2003, Institute of Population and Labor Economics,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4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公报。
5Thijs ten Raa and Haoran Pan. “Competitive pressures on China: Income inequality and migration”, Regional Science and Urban Economics, vol. 35, 2005, p.671~699.
6根据《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2012年外出农民工中签订劳动合同的只占43.9%。
7Tao, Z. “China’s Migrant Workers”, Address to the National Social Administration Workshop, Beijing, 2006 August.
8蔡昉、都阳、王美艳:《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政治经济学》,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5页。
9Mincer, J. “Family Migration Decision”,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vol.86, 1978, p.749~775.
0孙文凯、白重恩、谢沛初:《户籍制度改革对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影响》,《经济研究》2011年第1期,第35~40页。
-陈光普:《我国城乡收入差距影响因素的动态计量分析》,《经济师》2013年第3期,第38页。
=丁守海:《农民工工资与农村劳动力转移:一项实证研究》,《中国农村经济》2006年第4期,第56~62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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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Mincer, J. Family Migration Decision [J].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1978 (86):749-775.
因此,进一步规划解决农村劳动力迁移问题的战略思路:其一,统筹城乡就业,加强劳动力市场制度建设;其二,保障农民工的土地承包权,减少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的风险。
(一)统筹城乡就业,加强劳动力市场制度建设
统筹城乡就业,解决好农民的就业问题,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解决好“三农”问题的关键之一。统筹城乡就业要求把解决好农村的就业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改变和摈弃重城市、轻农村的传统观念和做法,必须把城乡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作为一个整体,通盘考虑,统筹安排。尽快打破城乡就业壁垒,实行城乡劳动者公平的就业制度是统筹城乡改革的切入点。各级政府应把促进农民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重要目标,把增加农民就业纳入国家和各地区的就业规划。在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不仅要把扩大城镇就业、降低城镇失业率作为重要任务,而且要把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实现农民充分就业作为重要目标。
1.加强劳动力市场制度建设,建立保护农村劳动力迁移者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与城市居民相比,农村劳动力迁移者是一个容易遭受贫困与社会排斥的群体。近年来,虽然国家出台了不少保护其权益的政策,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农民工合法权益屡受侵害的现象仍继续存在。如农民工劳动合同签约率很低,工资边清欠、边拖欠,农民工超时间劳动,休息、休假权利受侵犯比较普遍,一些企业任意加班加点的行为没有得到遏制。距离公平就业,形成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还有相当大的距离。不可否认,农民工合法劳动权益受到严重侵害与劳动力供过于求有关,但作者认为,其深层原因仍是劳动力市场制度不健全所导致,因制度原因使农民工处于弱势地位,从而遭受资方侵害。保障农民工权益是社会公正的体现,更是政府的基本职责所在。短期内的劳动用工整治行动只不过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举措,最终需要建立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劳动力市场制度建设包括工资形成的市场机制和集体谈判制度,工会作用发挥方式和程度以及保护劳动者的政府劳动立法等方面。
2.公平对待农村劳动力迁移者,逐步形成惠及农村劳动力迁移者的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当前城市对农村劳动力迁移者实行的实际上是“经济接纳、社会排斥”的做法。主要表现在:允许农民进城打工(经济上进入),但不承认他们在城市的社会成员资格,进城农民工不能平等地享受公共服务(社会排斥);在住房、子女教育、医疗卫生、妇幼保健和社会保障等方面遭受歧视等。大量农民进城务工不可避免地会给城市管理带来新的问题,在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应有新的理念和措施。首先,应当转变观念,对农民工要由排斥到容纳,由管制为主转向服务为主,改变农民工“边缘化”的社会地位。要以开放和包容的胸襟,把进城农民工作为城市居民的一部分,统一管理,逐步做到权利平等。其次,在住房、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上考虑农村劳动力迁移者的需要,使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逐步覆盖到农民工。统筹考虑农村劳动力迁移者对城市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涉及城市公共服务资源重新分配的问题,城市政府财政支出结构需要作相应的调整。进行这种财政支出结构的调整,有利于农民工在城市安居乐业,对促进城市社会的安定和谐、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3.引导农村劳动力迁移者合理、有序流动,努力开拓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渠道。我国城乡将长时期面临沉重的就业压力,这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情。农业人口向非农产业转移,向城镇转移,必须广开门路,多渠道并举,多形式并存,多层次展开,努力实现合理、有序流动。(1)在地域流向上,引导农民异地转移与就地、就近转移相结合。加快城镇化进程,为农民进城就业创造更多的机会,是解决好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的根本出路。
同时,通过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促使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在未来很长一个时期仍是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不可忽视的一条重要途径。不断壮大县域经济,促使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近年来,随着土地供求矛盾趋紧、劳动力等要素成本上升,沿海发达地区部分劳动密集型产业开始向中西部转移。要因势利导,在继续鼓励中西部农村剩余劳动力向东部沿海发达地区流动的同时,推动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产业结构升级,鼓励沿海发达地区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转移,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创造条件。(2)在产业类型上,注重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要充分利用我国人力资源丰富、特别是农村人力资源丰富的优势,正确处理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产业、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关系,发挥劳动密集型产业和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中的劳动密集生产环节的竞争优势。在拓展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空间的同时,要重视挖掘农业内部的就业潜力,向农业的深度和广度进军。
4.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村人口的整体素质。技能和就业培训是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能力的一项重要措施。在工业化过程中,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工业部门就业,新的工作岗位对劳动者的劳动技能有新的要求。如果劳动力的知识技能不能满足岗位要求,劳动者就容易面临着失业的威胁。而且,劳动力的整体技能较低,也对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构成了制约。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技能,全面提高农民的素质。一是要建立完善的就业培训体系,大力提倡订单培养模式。走先培训后输出、以培训促输出和定向培训、定向输出的路子。农村劳动力的培训纳入各级公共财政的支持范围,建立“政府主导、多方筹集”的投入机制。二是在农村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有条件的地区鼓励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积极发展职业技术教育。长期以来,农村职业技术教育教学内容与农村发展需求严重脱节。由于经费短缺,农村职业教育机构萎缩,人员大量流失。要有效整合教育资源,把发展中等职业学校的重点放到农村。这对有序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意义重大,是农村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保障农民工的土地承包权,减少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的风险
进城务工的农民,大多处于不稳定状态。只要还没有稳定职业并且在外定居,土地仍然是农民最终的退路和保障。土地对广大农民来说,既是基本的生产资料,又是基本的生存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即使不从事农业生产,土地不再具有生产资料功能,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也不会消失。从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情况看,大量的农民将会长期亦工亦农,相当部分的农民工将是年轻时进城务工,年老时返乡务农。在农民到城镇未取得稳定的就业、收入保障以前,保障他们的土地承包权,使他们进退有路,不失去土地这一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在城乡之间“双向”流动,有助于防止农民因丧失土地而沦为流民大量集中于城市,对保持农村乃至整个社会稳定关系重大。
因此,在没有别的手段可以替代土地作为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之前,必须依法保障流动就业农民土地承包权的稳定。将所有农村劳动力逐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对于留在农村不能进行农业生产的老年劳动力来说,土地难以起到生存保障的作用,他们往往成为农村贫困人口。在他们不能也不愿从事农业生产时,如果愿意退出农村集体的土地承包,可将他们纳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之中。对那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劳动力,赋予他们对农地承包具有选择性的退出权,根据自身条件在保持农村的承包地和获得不同的社会保障之间进行选择。如果他们有稳定的非农收入也愿意放弃土地,可以以农地换取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障基金,将他们纳入城镇社会保障系统;而那些不愿放弃农地的转移劳动力,则将他们纳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之中。对那些愿意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如果他们愿意承包上述两部分劳动力退出的承包地,那么根据其意愿承包的土地面积和承包年限支付一定的土地承包费,而这部分承包费则纳入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等到他们到了退出农业生产的年龄时将他们纳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作为参保单位,以社区或渔业公司作为社保的工作点。其次,为鼓励渔民参保,在政策资金上予以支持,在缴费比例上以“低门槛进入,低标准享受”政策执行。同时,从渔民转产转业资金中划出一部分,给予每个参保渔民一定数额的补助。
3.建立渔民下岗失业救济金制度。渔民在弃船上岸失去“工作”后既没有市场经济下的商业保险,又没有计划经济下的各种资助待遇,致使下岗失业渔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处于“体制真空”状态,基本生活陷入困境。为确保渔民基本的生活,应给予下岗失业且仍处于中壮年的渔民如城镇下岗失业职工一样的待遇。救济的金额和期限,可参照目前国家推行的城镇下岗职工有关规定以及广州市的标准给予适当的救济,以体现国家对达不到基本生活水平的人群及特殊人群应尽的救助责任,体现社会公正原则。
4.建立新型的渔民基本生活保障管理体制。要建立和维持渔民基本生活保障体系,关键是能提供这一体系或制度运行所需要的资金,而新型的渔民基本生活保障管理体制则是筹集和管理这笔资金所必需的。首先,在保证一定的政府拨款前提下,可由政府出面,通过财税部门统一负责渔民社会保障所需要资金的筹集、征缴,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税务机关的人力和物力,采取广泛吸收社会捐款,适当征收企业事业税收,按比例提取城镇建设项目费以及购买基金、稳定投资等办法来保证渔民社保资金的充足;其次,统一渔民基本生活保障管理机构,把渔民的基本生活保障纳入财政预算的管理范畴,并通过渔民基本生活保障预算的编制和审批,加强对其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管理;再次,建立由劳动保障、财政、审计等政府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的监督委员会。对筹集和征缴机构的征收行为、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的支付行为、财政专户的管理行为以及基金运营情况实施全程监督。
改革开放以来,限制劳动力迁移的许多旧的体制已经基本消失,其中包括居住限制、食品供给限制以及大部分就业限制,同时教育水平的提高降低了人们的迁移心理成本,增加了就业成功机会,也大大提高了人口的流动性。与此同时,随着劳动力迁移的增加,移民网络已经起到提供就业信息、降低心理成本的作用,还有交通和通讯费用的降低以及高校扩招和收费的增加,‘都是中国国内迁移规模有可能增长的理由。剩余的限制劳动力迁移的因素,更多可能体现在一些较难改变的体制上,如城市就业体制和农村土地制度等。
为更好的了解农村劳动力对政策的需求,以便政策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2007年春节期间笔者在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县廊田镇11个村,共发放问卷调查表6O4份,其中A卷(迁移者)194份,B卷(未迁移者)410份,回收有效问卷552份,其中A卷181份,B卷371份。另外,2007年上半年在城市中进行了调查,所有调查对象均为广东省城市中外来务工人员,共发放问卷调查表(全部是A卷)263份,回收有效问卷212份。两次调查共获取764份有效样本,调查目的主要是了解迁移者的个人特征和迁移动机,以及未迁移的可能原因,其中对政策的需求是调查的重点内容之一。
一、迁移者对政府政策的期望
农村劳动力迁移绝大多数人是依靠自身努力所实现的,但并不表明这种纯市场经济行为不需要政府的干预,因为迁移对于农村劳动力来说毕竟是有风险的行为选择,他们需要政府的帮助,尤其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在现阶段,他们对于政府政策的期望有哪些,哪些对于他们目前最迫切,作者利用A卷(迁移者)调查数据做了一个统计。
在调查中发现,在选择政策期望时,由于个体特征的差异,存在明显的地区偏好、性别偏好、年龄偏好和文化(教育程度)偏好。例如,乐昌(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的迁移者更注重社会保障,男性相对于女性来说,对农地承包权更为留恋,年轻者考虑计划生育问题更多,而对各项社会保障并不太感兴趣。但统计分析时,看到他们对政策期望的核心内容是完全一致的,只是选择的先后顺序不同而已。:
在城市生活中,他们担心更多的是失业和居住问题。前者,迁移的根本目的是挣取更高的收入,只要有份工作(或有份不拖欠工资的工作),就会有一定的收入。出乎意料的是,迁移者对住房的要求比较迫切,迁移者向定居者过渡时强烈要求的具体诉求。另外,迁移者对于社会保障的要求并不太高,表面上看,由于他们从未得到过社会保障,所以觉得那只不过是城里人“天生”的待遇,甚至有不少人还不知道有社会保障这一说。况且进入社保还要求他交纳一笔费用,这将减少其现期收入,所以他们对纳入社会保障的要求并不迫切也就不足为奇了。其实,农民的保障只是原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所以,迁移者无一例外的希望享有原有在农村的一些政策,固他们特别希望保留自己的宅基地。如果一下子剥夺了他们的土地承包、使用权,他们将很难适应,结果可能是导致社会的不稳定局面。
二、未迁移者原因
为了更好的了解迁移者的个体特征,调查B卷专门针对在家务农的农村劳动力,希望能做比较分析。未迁移者的原因,作为一个多选问题,在回收的373份有效问卷中,其选择未迁移的原因统计结果。
同样在选择不迁移的原因上,也存在着区域偏好、性别偏好、年龄偏好和文化偏好等因素。其中,年龄大的和文化程度低的主要是缺乏相应技能,而女性未迁移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家人拖累,那些回迁者则比较满足于农村的生活状况。问卷调查中,绝大多数人并未选择“在打工地受到一些政策限制或歧视待遇”这一项,由于传统文化的潜移默化和长期二元结构的政策影响,农民已经养成了逆来顺受的“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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