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9 17: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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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权益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卫生、环境等各个领域,妇女权益保障需要社会各部门的支持、参与和密切配合。一是各级按照“各负其责、预防为主、及时排查”的工作原则,对本地涉及妇女权益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对新情况、新问题强化信息动态监控,耐心地查摆纠纷苗头,及时做好劝解疏导工作,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无,防止矛盾激化;加强对敏感时期敏感问题和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及时发现可能引发侵害妇女权益和影响社会稳定重大苗头,把引发妇女权益问题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充分发挥区妇儿工委办设在妇联的优势,配合政府颁布实施20__-20__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落实妇女儿童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推动重难点指标有所突破。三是成立了妇女维权协调小组,研究解决涉及妇女权益的重大问题、典型侵权案件。每年都积极参与由区人大法工委牵头组织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整改,从源头上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强与各部门的合作。协调政法部门,扎实开展“平安家庭”创建、“不让进我家”、打击“__”、“帮教”等工作,在“平安同安”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协调区法院成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积极推荐人民陪审员,全区共有5名女人民陪审员,占陪审员总数的33%,20__年参与调解审理涉及妇女儿童的民事、刑事案件共17件,如离婚、、人身伤害赔偿案件,在协助法院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协调司法部门推动女性进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调解家庭、邻里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联合区检察院开展合适成年人工作,对未成年人犯进行心理调适、教育讯问,帮助他们端正思想,改过自新。五是加强妇女维权队伍建设。建立妇联常委、执委、妇女代表联系制,变“一次性会议代表”为履行一届职责、联系一方妇女群众的“常任制代表”,及时搜集、分析、反映妇女群众的思想状态以及带有倾向性的社会动态,全面准确迅速地反映妇女群众的困难、要求、呼声。注重发挥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的作用,通过调研、反映意见呼吁,推动妇女权益重点难点问题解决。此外,邀请女法官、女检察官、女司法工作者、女律师、妇女干部、志愿者等组建巾帼普法宣传队伍,深入基层为妇女群众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
许多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化根源于群众的法制观念淡薄,习惯用一些传统观念和习俗解决问题。因此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首先要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帮助他们学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近年来区妇联采取各种宣传渠道,普及妇女法律知识,提高
了妇女群众的自我维权意识和水平。一是印发法律宣传材料。编印了一批《妇女维权知识手册》、《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手册》、《家庭暴力指南》、《婚检宣传图册》等材料,不定期组织巾帼志愿者上街入户发放。岁末年初,还精心制作一批平安宣传挂历、春联及环保袋赠送给家庭,深受广大群众的喜爱,从而达到了宣传法律知识、平安创建知识的目的。二是开展集中宣传。充分利用每年的“三八”节、“六一”节、《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周年纪念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日,通过组织开展以法制宣传与依法维权为主题的“三八”维权周、“关注妇女权益”、“维权进农村”、“维权社区行”、“百万妇女学法律、家庭平安促和谐”、法律知识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邀请法律顾问、律师、司法工作者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广泛深入地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劳动法》等与妇女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了广大妇女的学法、用法和依法维权能力。每年禁毒月,开展以“创建无毒家庭,推进平安建设”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月系列活动,如:发放倡议书、举行“不让进我家,共创和谐社会”签名活动、组织妇女参观禁毒教育基地,宣传普及禁毒知识,增强广大妇女防毒、拒毒意识。三是开展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联合有关部门举办平安建设主题文艺晚会、演讲比赛,运用芗剧说唱、方言顺口溜、文艺小品、歌舞等文艺节目宣传法制,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以和谐稳定为主题,先后组织开展了“和谐家庭,幸福同行”家庭才艺比赛、“平安、快乐、成长”家庭趣味运动会、“迎新年合家欢”亲子游园等活动,引导家庭成员互敬互爱,营造和睦幸福的家庭环境。构建服务网络,为妇女提供民生保障。建立起农村妇女教育培训、科技示范、信息服务、巾帼扶贫四大服务网络,通过举办各种实用技术技能培训、“1+1”群创业项目推介会、招聘会、创建巾帼科技致富示范村和示范基地、扶持农村创业女能人和贫困妇女自主创业等,促进妇女增收致富。20__年,为30名创业女能人发放小额贴息贷款148万元,为8名贫困妇女各发放2000元一次性创业补助资金。
开展扶贫帮困,为贫困妇女儿童提供社会福利保障。积极实施“春蕾计划”,将资助对象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扩大到女高中生、女大学生,资助内容从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延伸到学习、生活费补助。仅20__年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资助了2 名春蕾学生,其中:女大学生 ,资助金额达15.52万余元。开展亲情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发动“爱心妈妈”与341名留守儿童结对,在学习、生活、思想上给予关心和帮助,弥补亲情、教育的缺失。配合市、区领导走访慰问贫困妇女、特困儿童及孤儿共285名,慰问金额达8.4万余元。
积极主动协调,为妇女儿童提供医疗卫生保障。联合宣传部、司法局、卫生局、科协等有关部门经常深入基层开展科技、文化、法律、卫生“四下乡”和“娘家人三进三送”活动,为妇女儿童送法律、送知识、送健康。经常联合科宏眼科医院为广大儿童开展视力筛查,赠送护眼宝典。关注贫困妇女的健康权益,母亲节期间联合区计生局对贫困母亲进行免费妇科病检查。组织全区低保户妇女参加免费妇科病、乳腺疾病普查,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促进妇女身心健康。
通过系列实实在在的帮助和扶持,为这些弱势妇女儿童群体提供必要的帮助,从而有效缓解了社会矛盾与纠纷,促进家庭、社会的和谐平安。
一是加大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力度。要借助司法、教育、新闻媒体和其它社会力量,重点面向党政领导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公务人员,企业经营管理者、广大妇女群众及社会各界,加大法律法规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妇女、尊重妇女、维护妇女的良好环境,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律素质。同时,要教育妇女做到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依靠自己的双手实现自我价值。
嘉兴市居民了解医疗法律知识的得分情况(表略)答卷的最低分20分,最高分100分,平均分80.47分(满分100分),良好率(60~70分)为32.08%,合格率为91.70%,不合格率为8.30%。不同年龄的居民了解医疗法律知识的得分情况不同年龄的居民了解医疗法律知识的得分情况(表略),不同年龄的居民了解医疗法律知识的情况有显著性差异(P<0.01),18~30岁、30~55岁组高于18岁以下、55岁以上组。不同职业的居民了解医疗法律知识的得分情况不同职业的居民了解医疗法律知识的得分情况(表略),不同职业的居民了解医疗法律知识的得分情况有显著性差异(P<0.01),专业技术人员、机关工作人员的得分明显高于其他组。不同学历的居民了解医疗法律知识的得分情况不同学历的居民了解医疗法律知识的得分情况(表略)不同学历的居民对医疗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有显著性差异(P<0.01),大专、本科及以上的得分成绩明显优于初中及以下、高中/中专/技校组。家庭月收入不同的居民了解医疗法律知识的得分情况家庭月收入不同的居民了解医疗法律知识的得分情况(表略),家庭月收入不同的居民对医疗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无显著性差异(P>0.05)。报销比例不同的居民对医保的满意度情况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不同的居民对医保的满意度情况(表略)医疗费用报销情况不同的居民对医保的满意度情况有显著性差异(P<0.01),看病报销多少与医保满意度成正比。对诊断结果有疑问时,居民采取不同解决途径的情况对诊断结果有有疑问时,居民会采取不同的解决途径
讨论
云南路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根据“五五”普法工作的要求,成立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为使妇联系统“五五”普法的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把学法用法作为考核妇女干部的重要指标之一,纳入对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体系,促使妇联领导干部更注重学法和运用法律手段和途径解决问题。从组织机构上为“五五”普法的顺利铺开提供了保障。
(一)加强法律援助中心队伍建设
没有一支好的队伍,就无法承担法律援助的繁重任务,体现好政府的责任。为此,必须采取以下措施:一要逐步增加编制;二要把人员引进关;引进合格的高素质人才;三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只有这样,法律援助队伍才能适应法律援助工作的实际需要和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二)加强法律援助中心制度建设
进一步探索完善有关的办案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严肃纪律、强化监督。进一步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督查的力度,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努力探索律师、法律工作者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具体方式和途径,在所辖区域内科学合理地调配律师、法律工作者等人力资源,努力解决农村贫困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
(三)以司法所为依托不断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目前,杨村乡法律援助工作站及桂集法律援助工作站已建立。因为乡党委、政府对法律援助事业具有高度的认识,法律援助系政府责任。本中心将通过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各乡镇党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将法律援助机构向各乡镇延伸,使法律援助更加贴近特殊群众,更加贴近基层。
(四)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
在有资格的法律工作者、律师中,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增强法律援助能力,目前正在招募过程中,为农村弱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增加人力资源。
(五)以上工作需援助经费保障
目前县财政拨付援助经费仅壹俩万元,我县法律援助经费尚需30余万元,目前的援助经费,远远不能满足我县援助事业的需要,为此通过以下措施解决部分经费。一是争取县财政增加援助经费;二是已建立援助工作站的乡镇,拨一部分援助经费;三是向全县发出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捐献的公开信,县广播电视台播出法律援助公益广告;四是向本县重点单位和企业发出邀请函;五是开设法律援助基金专户。
二、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形式
(一)主要内容
1、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法规
如:宪法、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等。
2、关于农业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
如: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种子法等。
3、关于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
如:合同法、公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担保法等。
4、关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
如: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条例等。
(二)基本形式
1、开辟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
(1)利用村民法制学校对村民进行经常性的法制教育,定期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有计划地对村民进行法律知识面授教育,利用农闲季节、阴雨天气组织村民进行法律知识讲座。
(2)开放农村图书室,并有一定数量的法律藏书,建立定期开放和图书借阅制度,配备负责任的图书管理员,为农民学法提供服务。
(3)开辟法制宣传园地,把与村民生产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摘录上墙,用标语、标牌、版报、墙报等形式加以明示,使广大村民头见法,随时学法。
2、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
(1)开展法制文艺宣传活动。有条件的村可利用农闲或每年一度的物资交流逢会期间,邀请法制文艺宣传队演出法制文艺节目,寓教于乐,扩大法制宣传的影响和效果。
(2)组织法律知识竞赛,为调动村民学法用法热情,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律知识竞赛,如青年法律知识竞赛、家庭法律知识竞赛,以竞赛促进学法用法。
(3)广泛开展送法下乡,进村入户活动,组织县文化、卫生、科技等有关部门对农村开展“三下乡”送法活动,把先进的文化,先进的科学技术送进农户家中。
(4)利用学校与村委会互动的形式,形成学生教家长,小手牵大手,一起学法律的良好学法氛围。
三、建立健全农村矛盾纠纷调处机制
(一)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培训调解人员,适应农村工作需要。
社会改革使农村经济得到发展,农民物质生活和精神财富生活得到提高。然而,随着改革的不断的深入物质生活不断丰富,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新的纠纷。主要体现在:
1、民间纠纷日益增多
一是由婚姻关系引发的纠纷逐年增多,给农村老人的赡养和孩子的抚养问题带来许多不利因素,使得农村一些家庭的伦理道德遭到破坏,甚至引发家庭暴力、虐待妇女儿童老人犯罪等;二是修建公路,移民迁建等,特别是农村涉及到土地征用补偿和拆迁引发的纠纷问题更为复杂;三是农村中的地痞流氓、黑恶势力、争地盘、插手村务,制造的矛盾纠纷。同时,现在农村一些地方不但出现了车匪路霸,还有煤霸、矿霸等行业霸主,坐收渔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2、民间纠纷的主体发生了较大变化
以往的纠纷主体一般是公民、邻里之间的纠纷,但现在纠纷的主体出现了村民与村干部、村民与企事业单位、村民与政府及职能部门之间的纠纷日益频繁。
3、农村民间纠纷的领域逐渐扩大
原来的民间纠纷多出现在婚姻家庭、邻里、债权债务、房屋等方面的矛盾纠纷,而现在扩展到社会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的各个领域。如:农村的乱集资乱摊派、土地第二轮承包、土地征用、林权改革、生产经营性纠纷、资源开采利用、环境污染等纠纷。
二、民间纠纷增多的因素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等方面调整步伐加快,村民内部的利益关系的调整也随之加快,社会矛盾也必然显现出来。主要原因有:
1、农村村民法制观念淡薄。农村基层,特别是边远山区,一些村民法制观念淡薄现象仍有不同程度的存在,具体表现在,农村实行联产承包后,私人承包范围扩大,为争水、争地、争承包权发生矛盾后,不能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不是靠公力救济,而是靠私力救济,轻则骂、重则打、急则杀,有的仅为小孩吵架、家畜、林地等方面小事,斤斤计较,引起邻里不和。
2、一些基层干部对解决民间纠纷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有的认为农村工作千头万绪,没有时间顾及民间纠纷问题;有的认为农村经济工作才是“硬指标”,而解决纠纷问题是“软指标”。没有把正确处理纠纷作为新时期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性来认识,没有人人为发展经济创造良好社会氛围的来认识,没有作为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来认识,只是满足于开会、发文件,过于形式。该协调的不协调,工作不及时、不主动、不到位、不落实,这种认识不到位,工作不主动,造成工作不落实的状况是化解纠纷不力的主要原因。
3、基层组织建设薄弱。农村基层干部专业结构单一,尤其是村一级干部参加政策理论学习不够,对法律知识掌握得不多,处理问题时主观因素影响大。有的干部工作方法方式简单粗暴,有的滥用职权,以权代法以情代法,欺压百姓。还有相当部分农民文化素质较低,法制意识淡薄,参政、议政意识不强,因此在村两委的选举上,有很大的盲目性和附和性,一些地方虽是通过“海选”选出的“领头雁”,往往是在农村势力大,宗族房头大的人当选,干起事来往往得不到人心。这些都会影响干群关系,这也是产生纠纷的一个重要原因。
4、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转变。当前,农村矛盾纠纷复杂化,打官司难,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目前农民普遍不富裕,而打官司不仅费时、费力、费钱,最终的结果往往是“赢了官司输了钱”。农村如发生纠纷有关人员插手矛盾纠纷调处,使纠纷久拖不决,有的不了了之。现在农村一旦发生矛盾纠纷,不是按照正常的程序要求处理,而是争相找关系找路子,找后台,出了一个小纠纷,双方都有相关人员出面打招呼、写条子,致使小纠纷变成大纠纷,互不相让,越闹越大,无法处理。有的部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闻不问,视而不见或互相推诿、致使小事拖大,大事拖难,最终演变成老大难问题,即影响了干群关系,也是造成纠纷的一个重要因素。
5、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不到位。普法工作虽开展多年,但只流形式,走过场,只停留在刷标语、出墙报、法律咨询等,普法工作很难做到规范化、普及化,再者村民素质不一,很难一一普及。造成农村村民的普及程度很不平衡,有的村民对国家法律、法规漠不关心,认为学与不学、用法与不用法没有多大利害关系,遇到纠纷问题总是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是按照农村旧风俗旧习惯来解决处理。这也是产生纠纷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化解民间纠纷的对策
1、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控预防机制
首先,要进一步发挥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针对农村因田边地角、山林、住宅和婚姻家庭等易发生的纠纷且容易激化的特点,经常深入村,深入户,认真排查摸底,分析当前农民纠纷发展变化特征,探索新形势调解的方法和手段,建立快速反应纠纷信息网络和调控预防工作机制,尽量使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其次,要加强司法所、基层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的力度。应充分发挥其职能,积极参与,主动介入,发挥主观能动性。在调处民间纠纷要做到严格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不以权压人,以势欺人,禁止违法处理。第三,要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建立健全对人民内部矛盾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调处机制,及时处理纠纷。如:由综治牵头,公安、司法、民政、国土等有关部门组成,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分析本地区、本单位的治安形势,及时排查、发现有苗头和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预案,实行挂牌督办,专人负责,定时办结。
2、加大普法力度,维护农村村民合法权益
要加强对村民的政策法规教育,扩大普法的广度、深度,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如广播、电视讲话、法律讲座、学生带法回家、公批公判大会、文艺汇演等喜闻乐见方式,在农村中深入开展普及法律知识,特别注重普及与农民生活、生产相关的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宣传遵法和如何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等知识,还应大力推广村务公开,增强透明度,动员广大村民积极参与村务管理,使干群之间互相理解、互相支持、互相信任,减少干群间的纠纷。同时,广泛开展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向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加强文化道德和修养,做到遇事冷静对待,互相谦让,共同参与处理。
3、提高队伍素质,适应新时期需要
首先应采取培训等方式尽快提高现有人员的素质,充分利用各种成人教育阵地进行有计划有目的的法律理论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各级干部对新形势下加强法制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进而通过各级干部向广大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并要求每个领导干部对重大影响矛盾纠纷具体过问,帮助协调各部门关系,把调解矛盾纠纷落到人,做到定时汇报,定时结案。对矛盾纠纷处理不力,并造成重大影响的,应追究其责任人的责任。
社会改革使农村经济得到发展,农民物质生活和精神财富生活得到提高。然而,随着改革的不断的深入物质生活不断丰富,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新的纠纷。主要体现在:
1、民间纠纷日益增多
一是由婚姻关系引发的纠纷逐年增多,给农村老人的赡养和孩子的抚养问题带来许多不利因素,使得农村一些家庭的伦理道德遭到破坏,甚至引发家庭暴力、虐待妇女儿童老人犯罪等;二是修建公路,移民迁建等,特别是农村涉及到土地征用补偿和拆迁引发的纠纷问题更为复杂;三是农村中的地痞流氓、黑恶势力、争地盘、插手村务,制造的矛盾纠纷。同时,现在农村一些地方不但出现了车匪路霸,还有煤霸、矿霸等行业霸主,坐收渔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2、民间纠纷的主体发生了较大变化
以往的纠纷主体一般是公民、邻里之间的纠纷,但现在纠纷的主体出现了村民与村干部、村民与企事业单位、村民与政府及职能部门之间的纠纷日益频繁。
3、农村民间纠纷的领域逐渐扩大
原来的民间纠纷多出现在婚姻家庭、邻里、债权债务、房屋等方面的矛盾纠纷,而现在扩展到社会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的各个领域。如:农村的乱集资乱摊派、土地第二轮承包、土地征用、林权改革、生产经营性纠纷、资源开采利用、环境污染等纠纷。
二、民间纠纷增多的因素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等方面调整步伐加快,村民内部的利益关系的调整也随之加快,社会矛盾也必然显现出来。主要原因有:
1、农村村民法制观念淡薄。农村基层,特别是边远山区,一些村民法制观念淡薄现象仍有不同程度的存在,具体表现在,农村实行联产承包后,私人承包范围扩大,为争水、争地、争承包权发生矛盾后,不能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不是靠公力救济,而是靠私力救济,轻则骂、重则打、急则杀,有的仅为小孩吵架、家畜、林地等方面小事,斤斤计较,引起邻里不和。
2、一些基层干部对解决民间纠纷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有的认为农村工作千头万绪,没有时间顾及民间纠纷问题;有的认为农村经济工作才是“硬指标”,而解决纠纷问题是“软指标”。没有把正确处理纠纷作为新时期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性来认识,没有人人为发展经济创造良好社会氛围的来认识,没有作为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来认识,只是满足于开会、发文件,过于形式。该协调的不协调,工作不及时、不主动、不到位、不落实,这种认识不到位,工作不主动,造成工作不落实的状况是化解纠纷不力的主要原因。
3、基层组织建设薄弱。农村基层干部专业结构单一,尤其是村一级干部参加政策理论学习不够,对法律知识掌握得不多,处理问题时主观因素影响大。有的干部工作方法方式简单粗暴,有的,以权代法以情代法,欺压百姓。还有相当部分农民文化素质较低,法制意识淡薄,参政、议政意识不强,因此在村两委的选举上,有很大的盲目性和附和性,一些地方虽是通过“海选”选出的“领头雁”,往往是在农村势力大,宗族房头大的人当选,干起事来往往得不到人心。这些都会影响干群关系,这也是产生纠纷的一个重要原因。
4、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转变。当前,农村矛盾纠纷复杂化,打官司难,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目前农民普遍不富裕,而打官司不仅费时、费力、费钱,最终的结果往往是“赢了官司输了钱”。农村如发生纠纷有关人员插手矛盾纠纷调处,使纠纷久拖不决,有的不了了之。现在农村一旦发生矛盾纠纷,不是按照正常的程序要求处理,而是争相找关系找路子,找后台,出了一个小纠纷,双方都有相关人员出面打招呼、写条子,致使小纠纷变成大纠纷,互不相让,越闹越大,无法处理。有的部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闻不问,视而不见或互相推诿、致使小事拖大,大事拖难,最终演变成老大难问题,即影响了干群关系,也是造成纠纷的一个重要因素。
5、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不到位。普法工作虽开展多年,但只流形式,走过场,只停留在刷标语、出墙报、法律咨询等,普法工作很难做到规范化、普及化,再者村民素质不一,很难一一普及。造成农村村民的普及程度很不平衡,有的村民对国家法律、法规漠不关心,认为学与不学、用法与不用法没有多大利害关系,遇到纠纷问题总是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是按照农村旧风俗旧习惯来解决处理。这也是产生纠纷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化解民间纠纷的对策
1、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控预防机制
首先,要进一步发挥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针对农村因田边地角、山林、住宅和婚姻家庭等易发生的纠纷且容易激化的特点,经常深入村,深入户,认真排查摸底,分析当前农民纠纷发展变化特征,探索新形势调解的方法和手段,建立快速反应纠纷信息网络和调控预防工作机制,尽量使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其次,要加强司法所、基层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的力度。应充分发挥其职能,积极参与,主动介入,发挥主观能动性。在调处民间纠纷要做到严格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不以权压人,以势欺人,禁止违法处理。第三,要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建立健全对人民内部矛盾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调处机制,及时处理纠纷。如:由综治牵头,公安、司法、民政、国土等有关部门组成,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分析本地区、本单位的治安形势,及时排查、发现有苗头和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预案,实行挂牌督办,专人负责,定时办结。
2、加大普法力度,维护农村村民合法权益
要加强对村民的政策法规教育,扩大普法的广度、深度,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如广播、电视讲话、法律讲座、学生带法回家、公批公判大会、文艺汇演等喜闻乐见方式,在农村中深入开展普及法律知识,特别注重普及与农民生活、生产相关的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宣传遵法和如何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等知识,还应大力推广村务公开,增强透明度,动员广大村民积极参与村务管理,使干群之间互相理解、互相支持、互相信任,减少干群间的纠纷。同时,广泛开展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向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加强文化道德和修养,做到遇事冷静对待,互相谦让,共同参与处理。
3、提高队伍素质,适应新时期需要
为满足社区居民对法律服务工作的不断需求,营造良好的街道社区法治环境。某街道以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主线,在辖区内广泛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突出法律服务的便民、利民特色,实现了法律服务与辖区居民“零距离”的接触。
全面贯彻“六五”普法规划,开拓创新,贴近群众、注重实效,构造诚信、平安、和谐的社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学法内容
今年我办普法的重点内容包括: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主要任务
(一)整合资源,切实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
从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和把青少年培养成为合格社会主义建设者的要求出发,整合社会资源,动员各方面力量,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水平和质量。充分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阵地作用,经常性开展法制教育。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利用法制教育基地、禁毒基地等阵地,多途径多形式帮助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要结合“法律进社区”工作积极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网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加强社区群众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要深入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社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结合“法律进社区”工作,通过在社区进行群众法制文艺演出、法制培训讲座、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和派发法制宣传资料、张贴法制宣传挂图、法制宣传资料、标语、公益法制广告等形式,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基层工作之中,调动社区居民的积极性,营造群众学法用法的氛围。
(三)抓好外来工人员普法工作
加强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推动外来务工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要建立健全外来人员中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法制宣传教育触角向基层、向民营企业和向社区延伸。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单位或联合多家单位建立职工维权联络点,集中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教育。
(四)全面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结合实际,扎实推进“法律四进”活动(即“法律进单位”、“法律进校园”、“法律进企业”和“法律进社区”、“进小区”、进“家庭”),使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
二、明确指导思想,召开动员会。为了从思想上统一明确工作任务,我所首先召开所务会明确了本次活动以服务三农,维护社会稳定为主题,并对工作进行了分工。随后召开了由各村调委会主任为主的村干部会进行了动员,争取到村级力量的支持,形成从镇到村的有效组织结构来开展工作。
三、扎实开展活动,进村入户走访。我所克服各种不利因素进村入户走访。在进村入户走访中司法所发放了1500份《全省“基层司法所进万村大服务”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和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连心卡,走访中询问了解农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针对返乡农民工在就业、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以及农村地区在土地承包经营、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推广等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需求,加强法律、政策引导,及时跟进提供服务。同时结合农民工返乡问题,在各村认真做好农民工返乡再创业引导宣传工作,认真宣传劳动合同法、法律援助条例等农民工应知应会有关法律知识。结合村干部会议专门培训各村法律明白人。健全完善了村级调解组织。通过发放“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连心卡”及法律知识手册和镇村各级会议宣传,以及司法所到各村的广泛宣传,在***镇营造了浓厚的司法所进万村大服务舆论氛围,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四、形式多样,紧抓契机开展工作。我所紧抓“进万村大服务”活动,把司法所进万村活动紧密地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在这一阶段中我所还抓住大量农民工外出前有利时机,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以干部会议、法制专题课、集中在集市宣传、进村入户走访教育、张贴宣传标语、张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加强劳动用工、社会保障、婚姻家庭以及刑事、治安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了干部、农民群众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权意识。把“进万村大服务”活动与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和安置帮教工作相结合,在进村走访中所到一个村优先走访了解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了解其近期思想状况对其进行教育,安排社区矫正对象义务帮助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活动。通过这次活动不仅产生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效果,提高了社会对司法行政工作和司法所的认知,同时也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素质和思想境界。为充分发挥村级法律明白人的作用,***司法所结合村级开展的小学教活动,利用各村村民代表和村党员学习,认真开展农村常用法律知识宣传讲座。在发放《致广大农民朋友一封信》过程中,***司法所广泛向村民征求了“进万村大服务”活动意见,群众对此次活动均感觉开展得很好很及时。
五、认真开展“迎国庆、促和谐”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在“迎国庆、促和谐”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中,认真按照各级精神,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层组织的作用,深入细致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做到早预测、早发现、早调处,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始发萌芽状态,国庆期间无矛盾纠纷引发的社会不稳定事件发生。
1、加强宣传,做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重要基础。一是充分利用有线广播、宣传栏等宣传媒介,设咨询台,广泛宣传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理念和知识。二是积极协调司法部门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日等活动,面向社会,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动员鼓励妇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坚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与整合社会资源相结合。近年来,镇妇联与司法、公安、民政等部门的合作越来越紧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成效不断显现。一是调整了镇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小组,成立镇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站,在村、社区分别建立家庭暴力投诉站和家庭暴力投诉点,为有效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奠定组织基础。二是与镇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联手,维护遭受家庭暴力贫困妇女合法权益;与公安派出所联建家庭暴力 110报警机制,使受暴妇女儿童及时得到救助。
3、坚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与强化源头参与相结合。
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中,妇联组织充分发挥了网络的妇女儿童之家阵地、婚姻家庭调解室来矛盾化解和个案维权的作用,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协调、咨询、指导等各种服务。不断推进五好文明家庭建设为重点,以加强妇女培训,提高妇女素质为途径,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一是开展“和谐家庭”、“绿色家庭”、“学习型家庭”、“廉洁型家庭”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家庭成员讲文明,讲诚信,讲团结,树新风。二是举办“感动母亲”、“孝亲敬老之星”等活动,表彰各类典型,倡扬尊老爱幼、夫妻恩爱、家庭和睦。三是与劳动部门开展下岗妇女、流动妇女就业和法律培训,帮助她们自立,提升自身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成为和谐社会的建设者。
尽管镇妇联在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时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遇到不少问题与困惑。
1、源头预防措施还不够完善。针对产生家庭暴力的原因,如男尊女卑传统观念影响,草率婚姻引发家庭矛盾,婚外情导致家庭暴力、经济问题、社会问题等等。此外,社会上仍然存在“夫妻床头吵架床尾和”、“清官难断家务事”的现象,不少受害妇女法律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自我维权能力较低,特别是当她们受到暴力侵袭后,并不想以离婚来远离家庭暴力。
2、制裁体系还不够健全。现阶段,我们对家庭暴力的处罚依据主要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只有在达到轻伤害以上的程度时,才能采用拘留或以上的处罚。但是,由于家庭暴力的伤害程度普遍达不到轻伤害,这样就使对于一般性的家庭暴力处罚停留在说服教育上,对于“冷暴力”(即精神虐待)更是无所适从。
3、跟踪服务成效还不够明显。由于家庭暴力案件存在反复性、长期性,基层妇联组织在家庭暴力维权时应进行阶段性指导,定期回访。但是,现阶段妇联维权只限于当事人的上门求访,一事一受理,一次一办,事后如何、当事人的婚姻发展状况如何却不得而知,不能为受害者提供及时有效、全方位的援助,使家庭暴力在隐蔽性状态下长时期存在。
反对家庭暴力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社会工程。预防暴力发生、制裁施暴者、向受害人提供各种形式的援助和保护,是反对家庭暴力的三个重要环节,缺一不可。这有待于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参与,更需要基层妇联组织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下大力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1、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源头预防家庭暴力。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现象,最关键的问题是转变社会对家庭暴力的基本看法。通过广泛的、多渠道的教育宣传和培训,让全社会知晓家庭暴力并不是个人和家庭间的私事,而是一种严重侵犯人权、违道德的犯罪行为。一是加强伦理道德教育。要通过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等活动,开展多形式、多途径宣传教育,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加强普法知识宣传。联合相关部门利用“三八”、“11.25”、“12.4”重大节庆日对广大群众进行法制宣传,通过开展法律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以举办培训、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形式为载体,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和家庭暴力有关知识,帮助妇女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勇于与暴力行为作斗争。三是加强各级各类培训,提高维
二、明确指导思想,召开动员会。为了从思想上统一明确工作任务,我所首先召开所务会明确了本次活动以服务三农,维护社会稳定为主题,并对工作进行了分工。随后召开了由各村调委会主任为主的村干部会进行了动员,争取到村级力量的支持,形成从镇到村的有效组织结构来开展工作。
三、扎实开展活动,进村入户走访。我所克服各种不利因素进村入户走访。在进村入户走访中司法所发放了1500份《全省“基层司法所进万村大服务”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和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连心卡,走访中询问了解农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针对返乡农民工在就业、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以及农村地区在土地承包经营、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推广等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需求,加强法律、政策引导,及时跟进提供服务。同时结合农民工返乡问题,在各村认真做好农民工返乡再创业引导宣传工作,认真宣传劳动合同法、法律援助条例等农民工应知应会有关法律知识。结合村干部会议专门培训各村法律明白人。健全完善了村级调解组织。通过发放“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连心卡”及法律知识手册和镇村各级会议宣传,以及司法所到各村的广泛宣传,在××*镇营造了浓厚的司法所进万村大服务舆论氛围,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四、形式多样,紧抓契机开展工作。我所紧抓“进万村大服务”活动,把司法所进万村活动紧密地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
在这一阶段中我所还抓住大量农民工外出前有利时机,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以干部会议、法制专题课、集中在集市宣传、进村入户走访教育、张贴宣传标语、张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加强劳动用工、社会保障、婚姻家庭以及刑事、治安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了干部、农民群众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权意识。把“进万村大服务”活动与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和安置帮教工作相结合,在进村走访中所到一个村优先走访了解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了解其近期思想状况对其进行教育,安排社区矫正对象义务帮助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活动。通过这次活动不仅产生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效果,提高了社会对司法行政工作和司法所的认知,同时也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素质和思想境界。
为充分发挥村级法律明白人的作用,××*司法所结合村级开展的小学教活动,利用各村村民代表和村党员学习,认真开展农村常用法律知识宣传讲座。在发放《致广大农民朋友一封信》过程中,××*司法所广泛向村民征求了“进万村大服务”活动意见,群众对此次活动均感觉开展得很好很及时。
五、认真开展“迎国庆、促和谐”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在“迎国庆、促和谐”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中,认真按照各级精神,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层组织的作用,深入细致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做到早预测、早发现、早调处,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始发萌芽状态,国庆期间无矛盾纠纷引发的社会不稳定事件发生。
六、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全面发挥职能作用。进万村大服务活动开展以来,本所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镇村四级调解网络,加强对村调委会的业务指导,积极发挥村调委会在调解民间纠纷中的作用,宣传调委会在调解民间纠纷中的作用。
建立健全了普法、学法制度,我街道在上半年开展了街道干部学法活动,经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中应当遵循的基本规定。提高了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增强了搞好法治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夯实了依法治理基础。
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加强了对全街普法工作落实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服务。采取街头宣传、法制讲座、标语、普法培训等灵活有效的形式,广泛开展社会治安、婚姻家庭、计划生育、义务教育、土地管理、拆迁安置等与群众自身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教育,开创了上下联动,互相呼应,丰富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新局面,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效果。
街道各级领导干部学习了《刑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五五”普法读本剩余内容及其它法律法规知识。在八月份还组织了机关干部的普法学习考试。考试合格率达100%。街道党工委中心组开展了专题学法讲座,有效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同时,我们还征订了《物权法》读本,为下一步的学习做了准备。
广泛开展“法律进社区”等“六进”活动。为进一步推动街道居民学法活动的开展,我们在社区广泛开展了《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禁毒、反警示教育等法律宣传活动。“三八”节期间,我们组织开展了妇女维权知识讲座、法律咨询和创建社区“家庭零暴力”活动。3月7日下午,街道在太平村社区举办了创建“家庭零暴力”讲座,讲解了什么是家庭暴力、为什么会产生家庭暴力、如何在家庭暴力面前保护自己以及制裁家庭暴力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并就大家在工作中的实际需求讲解了与女性生活密切相关的劳动就业、劳动保护、家庭纠纷、婚姻等相关法律知识,还现场对代表们的一些现实案例进行了详细的解答,进一步提高了妇女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利的意识,受到了广大妇女的好评。活动现场发放宣传材料1800多份,张挂展牌20块,为300多名妇女群众提供了咨询帮助,实实在在为相对弱势的妇女群体办实事、办好事,在妇女中产生了积极影响。各社区、各单位也积极通过板报、宣传栏、座谈会、专题讲座、法律咨询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5月31日,街道司法所、关工委、妇联、计生办、团工委联合组织开展了“弘扬‘四自’精神,共创文明社区”社区行活动,我们在燕华花园社区举办了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法律咨询宣传活动,为160多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配发宣传资料700多份,受教育者达1200多人,悬挂展板20多块,解答了社区群众在房屋产权纠纷、赡养、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家庭暴力、劳动工伤、妇女、青少年维权等问题,效果良好。根据区司法局部署和今年普法的要求,我们深入开展对基层普法的“六进”活动,共完成普法教育32场,辖区内18209人受教育,发放资料21712份,咨询3857人。
着力开展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活动。为了进一步加大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力度,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教育效果。年初,街道制定了青少年法律学校活动教育计划,根据计划内容,我们主要进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反法制警示教育,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坚定理想道德信念。开展了青少年心理健康咨询、案例分析会和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并结合暑期特点,举办家长法制教育培训班,并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我们以社区为依托,以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为载体,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组织中小学生看法治教育片和军营一日游活动,举办了56期法制讲座,辖区2783人次受到了教育,学生上课覆盖率达98%。同时我们还大力加强在校学生法制教育,配备了8名法制副校长,并按照要求完成教育任务。在学校开展了青少年法制信箱工作,全年开箱94次,收到学生来信930件,解答学生提出问题892次。学生法律意识有了明显增强,辖区无青少年违法犯罪,受到了社区、学校、家长的欢迎和好评。7月21日,由市文化局、区禁毒办、区治安大队、xx派出所和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司法所共同组织在“别样年华”歌舞厅进行了主题为“珍爱生命,关爱自己,杜绝娱乐场所黄、赌、毒”的法律宣传。
二、以创建平安街道,促进社会稳定。
以加强平安创建工作建设为载体,以维护社会稳定为抓手,不断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坚持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为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供法律保障。
(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紧紧围绕办事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努力做好排查社会不安定因素和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工作,及时掌握动态,积极预防矛盾纠纷的激化,充分发挥调委会在调处矛盾、纠纷中的生力军作用。进一步完善基层组织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将素质高、能力强、威望高的人员充实到调解组织,不断提高调委会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调解质量。并通过会议组织各类培训活动,为调委会成员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知识水平,熟练掌握调解技巧,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组织网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每月进行排查疏理,出现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全部得到妥善化解和处理。通过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技能和水平,主动、及时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对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
2007年全街道共调解各类纠纷226起,调解成功226起。调处率、调解成功率都达到100%。我街道幕府山庄社区调委会还被评为江苏省“人民优秀调解委员会”。
(二)切实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为提高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和控制力,我们采取灵活多样的帮教方式,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全街道2007年刑满释放人员13人,对所有刑满释放人员全部建立了个人档案,并确定了具体的帮教人实施帮教,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年度帮教考察记录。对外出打工的刑满释放人员,采用书信、电话等形式落实帮教考察。社区矫正工作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之一,抓好这项工作,对于促进地方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2007年全街道累计接收57名社区矫正对象,现已解除矫正27名,有30名在矫正,无一名重新犯罪,矫正秩序持续稳定。建立健全了监管安全责任制,确保对社区服刑人员监督到位、管理到位。拓展了公益劳动的形式和组织方式,提高了个案矫正的效果。矫正工作档案和服刑人员档案全部规范化,做到档案齐全、标准统一。全面强化了帮教组织机构建设,严格落实“一对一”帮教小组,选聘政治素质较高、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帮教小组成员,切实发挥基层帮教组织的作用。紧抓社区矫正的重点环节,规范“接收”、“解矫”程序,落实矫正对象分类帮教,教育专题化和改造人性化,监管考核分级等,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条件,确保了全年不出现重新犯罪。
(三)认真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地区稳定
突出重点,搞好服务保障。今年,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在全街范围内组织“双拆”,任务繁重,点多面广,涉及户较多。为了确保地区稳定,根据街道统一安排,由司法所牵头组织街道机关各科、室深入社区,宣传新拆迁政策,明确“双拆”范围和标准,消除群众疑虑,争取广大群众对这项工作的支持,经过思想发动、组织协调、宣传政策、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顺利完成了拆迁任务。9月份,吉祥村社区陆家洼地段及幕燕风景区拆迁,工程的进展直接影响任务的完成。街道本着为老百姓办实事的思想,专门组织了司法所、办、城建科、农副科、经济科等工作人员深入社区第一线,上门做老百姓思想工作,了解可能发生纠纷矛盾的重点人和重点户,加强对社区工作的指导,通过宣传政策做思想工作,到10月底工程基本顺利完成。
强化措施,认真做好排查凋处工作。按照上级关于加强“两会”、“两节”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会议部署和有关文件精神,街道在全街范围内组织力量做好集中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分类调处各类纠纷,重点防范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人员中的重点人头,集中排查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学区划分、农民撤队等纠纷。为了确保“四会一节”期间的社会稳定,9月份,我们在全街范围内组织进行了社会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集中排查,坚持边排查边调处,认真疏理,切实做好集中排查调处工作,认真仔细地反复查找出可能影响地区稳定的不安定因素,真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努力把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矛盾控制在源头,化解在基层,为十七大的顺利召开提供了有利的环境。载止目前,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共调解社会矛盾纠纷19起,调处率100%,成功率100%,劝阻群体性上访15起215人次。没有因调处不当或者措施不力而引发的“民转刑”案件。
(四)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建立健全了对法律服务人员的监督、处罚机制。法律服务所全部实行统一收案、统一收费,财务手续齐全,并实行风险告知、首次接待、事中联络和事后回访制度。截止目前,法律服务所共为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12家,案件41件,非诉讼案件6件,解答法律咨询240人次,写作法律文书65件,参与司法行政37次,为全街经济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与此同时,加强对法律服务人员的投诉查处工作,对群众投诉法律服务人员的问题,我们制定了工作制度,并由专人接待,登记在专门的投诉登记簿上。对每一起投诉,我们认真调查取证,做好认定和处理,并及时反馈给投诉人。街道法律服务工作者规范执业,无违法违纪和违反职业道德行为。
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突出问题。认真贯彻《栖霞区对困难群众实行法律援助的实施办法》,按照“应援尽援,尽援优援”的原则,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让法律援助取信于民,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积极宣传148法律援助知识和《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全年为部分“双失双下”困难职工家庭和“低保”线以下的残疾人家庭发放法律援助爱心卡29张,切实解决了这些弱势群体的实际问题。法律援助人员以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负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件,开展送法进社区12场次,使法律援助这一民心工程取得明显实效,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普法工作资金缺乏,普法宣传工作须进一步加强。
(二)、个别社区调委会业务水平急待提高,未能起到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两劳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须进一步加强。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xx司法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十七大精神,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统揽全局,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及切实搞好自身建设为保障,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增强工作力度,进一步发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四、2008年度工作要点
一以党的十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二继续推进法治创建工作,抓好“五五”普法教育,并探索将普法教育和公民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
三、践行“三个代表”,发挥大调解中心的优势,积极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真正构筑起“第一道防线”。
四、加大安置帮教工作的力度,努力消除各种重新违法犯罪隐患。
在XX年的普法工作中,尝试了一些新颖活泼、为群众所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采用律师讲坛、法律咨询、橱窗、黑板报等形式的进行法制宣传,各社区成立法律读书角和法律服务咨询站为辖区百姓提供法律服务。可以说XX年普法宣传是"有声、有色、有味道"。同时,我们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经常性、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我们坚持对适龄应征青年进行普法宣传,讲授“宪法”、“国防法”、“刑法”等内容,XX年普法工作的开展不仅取得了满意的效果,而且对指导今后普法工作开展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满足社区居民对法律服务工作的不断需求,营造良好的街道社区法治环境。某街道以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主线,在辖区内广泛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突出法律服务的便民、利民特色,实现了法律服务与辖区居民“零距离”的接触。
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班子对“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高度重视,把全面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深化基层社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纳入街道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了4个社区法律工作者联系卡,与弱势群体结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模式,为辖区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首先,社区根据各自实际开展不同内容的法制讲座,采取以“辖区居民需要什么形式的法律服务”和“您对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有何建议”?的法律需求问卷调查。同时,利用社区法制宣传画廊,普及宣传与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其次,建立社区法律服务咨询接待站,开展“一事一法”法律服务活动。如:目前社会普遍存在的劳动争议纠纷案、家庭矛盾引发的房屋纠纷案、房屋动回迁引发的纠纷案、经济合同引发的债务纠纷案等,针对不同案例,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修竹社区法律服务咨询站的马平原、范东升律师坚持做社区的义务法律顾问,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他们对群众提出的各类法律咨询认真解答;对家庭、邻里间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耐心调解,使广大居民群众提高了对法律知识的认知程度,增强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不受伤害的常识。辖区居民宋玉凤和老伴是一对再婚16年的夫妻,前不久,因老伴患脑血栓住院治疗期间,宋玉凤身体不好,没能及时到医院探望,加之宋在经济上不够大方,引起老伴及子女的不满。从此,不允许宋探望老伴,家庭矛盾就此开始,并日趋加剧。宋玉凤准备起诉离婚,律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细致工作,平息了老人的冲动。最后,宋玉凤同意律师的建议,放弃了起诉离婚念头,待老伴病情好转后,再进行调解。家住隆盛巷18号的低保户刘冬英,农转非,无工作,丈夫张军多年患精神病,且病情逐年加重。刘冬英已无法忍受张军的不正常行为,向张家提出离婚要求,由于涉及房屋问题,张家不同意离婚。刘冬英找到范律师,寻求法律解决,律师通过向张家人宣传法、讲解法,使张家人同意其离婚请求,并将房屋及孩子的扶养权给一并给了刘冬英。
某街道建立(4个)社区法律服务咨询站都配备了两至三名的律师,各类相关法律服务宣传、咨询活动开展得轰轰烈烈。目前,各社区共举办法制讲座(4场),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6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起),各类诉讼案件(2件)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做出了努力。举办大型活动(2次)司法所联合街道工会在中山广场开展大型法律服务活动,各社区以不同形式的主题开展法律服务宣传活动。进社区的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志愿者(13人)。
群众对法律服务进社区的意见和反映:
年初司法所开展您需要什么形式的法律服务问卷调查结果比较满意,希望法律服务进社区经常性的开展下去,以形式多样、便民、贴近百姓的形式开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