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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幼儿的法律知识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09 17: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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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幼儿的法律知识

篇1

目前我国高职院校对于法律基础课的重视程度已经得到较大程度的提高,但鉴于法治社会对于专业人才综合法律素质要求的不断提高,高职法律基础课教学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也开始逐渐凸显。就笔者承担过的《幼儿教育法规》和《法制案例》两门课程来说,如何运用灵活的教学手段,唤起学生学习兴趣,掌握专业技能发展所需要的基本法律知识,提升法律素养是当前高职法律基础教学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首先,学生学习兴趣不高是高职法律基础课教学过程中比较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导致这一状况的根本原因还是在于传统教学方式的缺陷。高职法律基础课一直沿用的传统填鸭式教学方式,虽然展示了丰富的教学资源,但教师刻板的对法律基本概念和基础知识进行口头讲授,学生纯粹被动的接受,很难提起学习法律专业知识的兴趣,同时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教师的教学工作强度,教学方式改革势在必行。其次,教师专业教学水平需要提高,这也是当前高职学校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最后,对于新型教学模式应用程度不高也是一个必须要关注的问题。当前,高职法律基础课教学传统的仍以教师的教为主的方式,与当前教育学界普遍认同的学生主体地位的要求是相违背的,必须要进行相应的改革。

二、高职法律基础课教学改革路径

在高职法律基础课教学过程中,还存在着很多问题,会极大影响课程教学效果,想要解决上述问题,必须结合高职学生和专业特点,创新课堂教学手段,灵活运用案例视频化、法律教学生活化、强化法律实践教学效果等多种方法进行教学,提升教学效果,达成教学目的。

1.将情景教学法应用到教学当中

情景教学法的应用强调在教学过程中通过情景的设置去激发学生的兴趣,从而使其能够积极主动的去对知识进行学习和探索,这对于学生学习水平的提高以及教学效果的改善均具有重要价值。例如在《幼儿教育法规》中关于幼儿园法律角色定位的教学过程中,教师通过一则幼儿身体受到意外伤害的视频化案例对情景的设置,将学生的思路引导到课堂所要求掌握的专业知识学习当中。

2.将启发式教学法应用到教学当中

在教学过程中,如果以教师自身的口头讲授为中心对知识进行讲授,以强硬的方式使学生接受并理解知识,不只是对学生的学习兴趣造成影响,甚至还会使学生产生厌倦心理,不利于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把握。在教学开始之前,教师一定要因势利导,例如在对《民法通则》中有关债务的问题进行讲授的过程中,教师可以引导学生思考“无因管理”的受益人在法律上为什么有义务去支付管理人管理费用。在讲解庭审规则时,通过影片《全民目击》片段剪辑播放,将生活化的法律教学案例引入,请学生寻找影片中庭审现场的错漏,学生的思路也更加活跃,积极思考的过程中必定会延伸涉及到很多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的了解和掌握。

3.强化法律课实训教学模式改革

篇2

青少年是未来建设祖国的中干力量,民族的希望。近些年来,国家不断增添删减思想政治教材中的法治教育内容,旨在为学生提供最精华的法律知识,上述举措为青少年的成长提供了有利途径。但与此同时,教师也需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一方面是时展的要求,另一方面是未成年人犯罪率的逐年攀升,这与部分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存在着直接关联。若法律教育开展的深度不够,学生很容易越界。因此,有关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仍是教育中的关键一环。

一、法律知识对青少年成长的影响分析

宪法是我国的第一大法,是制定各项法律所需参照的母法,其中对青少年所应享受到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都做了较为详尽的说明,能够保障青少年健康快乐成长。对于中学生群体来说,其处于即将步入成年的人生成长关键期,虽然并未完全进入社会,但法律对自身发展的影响,早已渗透日常生活学习的方方面面。从幼儿园开始,法治教育就开始了,通过幼儿园及小学阶段长期的法律熏陶,其中所倡导的各项文明美德,早已在生活中展现得淋漓尽致。从生活中的小事说起,例如,在学校要遵守校规,在班级要遵守班规;努力学习,不负韶华;在每次考试中,都能凭着自己的实力交出一份真实的答卷,不作弊,不抄袭;在放学的路上,更应遵守交通规则,做新时代遵守规则的好青年。上述青少年应做到的行为目标是遵纪守法的最直接体现,是底线,是原则,是学生能更快融入社会必备的素养之一。据青少年法治与社会行为融合程度调查表明,多数青少年都能很好地理解并纠正自身的行为,这与教师在思政课堂中进行潜移默化的长期法律教育有着直接关联[1 ]。上升到国家政治层面高度,其影响也是较为深远的。在思想政治教材中重点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无论是有何特权的人,都不能逾越法律这道红线,这也正是法律赋予我们每个人最公平正义的武器。通过法律教育,学生能很好地认识社会,认识到自身在社会中的定位,努力去争取自己未来想要的同时,也能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身的权益,从个人做起,去感染身边的人,只有社会每个人都遵守法律准则,整个社会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当前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现状浅析

(一)仍存在着部分学校对青少年法治教育认识不足的现状

从当前来看,分数成为了广大师生最为关注的问题。应试教育的功利化(重分数)表现使得思想道德教育在学生课时安排中实际占有的比重严重缩水,表现为实际则为学校与社会并不真正重视法治教育。从当前来看,法治教育仅局限在线上课堂中,缺少实践课堂的比例,从而忽视了对青少年法律信仰的养成与法律意识的培养教育。另外,相关人员更应清晰地认识到,法治教育在课程中的定位较为模糊,法制教育与反腐败教育、安全教育、思想品德教育间的关系仍处于难以厘清的状态。形成体系的法律教学,当前只在法律专业的学生可见,这是极其不利于法制教育广泛进校园推广的。

(二)学生对一言堂的法制教育形式并不感兴趣

知名教育学者王静波曾做过调查,结果表明当前学生对法治教育的开展方式既不感兴趣,也不讨厌。这说明当前的教育方式仍存在教学内容设计不合理,教学方式不科学的现状。建议教师采用针对参与式、互动课堂式的教学方式,学生较为感兴趣的方式,利用调动起其实际参与度的形式,强化学生对于法治理念的认同与法律知识的了解。

三、提升青少年法律素养的有效途径

据调研表明,曾接受过一定法律教育的学生相较于法律知识了解匮乏的学生,在校园暴力、恶性事件的发生率方面处于较低水平[2 ]。可见法律知识匮乏对青少年身心成长带来的影响是较为深远的。学生难以在社会中获取到足够的法律知识,因此,更需要教师在思政教育中提升法律教育在课堂中的比重,用教育手段扭转学生法律知识匮乏的现状。从当前我国的教育现状来看,可通过如下途径开展青少年的法治教育训练:

(一)引入案例教学法,提升法治知识宣传质效

法律作为一种工具,涉及到学生成长的方方面面。对于青少年而言,考虑到其尚未进入社会,对于部分如合同纠纷等领域的法律知识,只需稍加了解即可,但不能一点也不了解。其更需要重点学习的应该为涉及自身权益保护的内容。例如在课堂中,教师可应用案例教学法,引入生动的案例宣传法律知识;播放案件片段,并采用旁白的形式,使学生了解基本案情。如在自我权益一章中,教师介绍如下事例:小白与父母曾到某一知名景点游玩,并使用照相机拍摄了几组游玩照片送至冲印馆。后冲印馆未经小白及其监护人许可,将其中一张有小白的照片置于展览橱窗中展览,使得其生活中遭受了很多无关的困扰。后经法院裁定认为:冲音馆需赔偿给小白4000 元,并主动向其赔礼道歉。引入案例教学法后,教师更要充分发挥交互性课堂的作用,与同学们积极互动,如向学生询问应如何更好地保护自己的肖像权等等。最后教师结合学生的反馈,教育学生应如何树立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的态度,特别是在移动智能终端盛行的背景下,应如何保护收集存储照片安全、电脑数据安全等方式。用贴近生活的案例,多样化的教学方式,向学生播撒法治精神种子,让学生了解法律,尊崇法律,树立对法律的正确认知。也可通过定期举办法律活动的方式,利用动漫视频、抢答互动等形式来引导学生全员参与到法律知识的学习中,做遵纪守法的社会主义新青年[3 ]。

(二)教师应定期持续关注学生身心成长,减少校园欺凌案件发生

据中国青少年中心的调研报告显示:35%的学生偶尔被欺负、6.2%的人常常被高年级同学所欺负[4 ]。通过分析上述现状产生的原因,主要与学生对自身权益维护及法律知识缺乏有关。因此,学校既要重视学生的成才教育,更要注重学生的成人教育,切不可重分数而轻人格。一方面要帮助学生正确认知社会主流价值观导向的好坏,正确选择人生之路;另一方面需尤为注重“差生”的心理健康状态,一旦发现异常,应及时加以干预,重视其心理健康和良好行为规范的养成。用教师的一己之力,做好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与校园欺凌事件干预工作。

(三)增添第二课堂比例,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篇3

我们经常从报纸、电视新闻中可知道: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率呈上升趋势,如抢劫、盗窃、杀人、吸毒、打架斗殴等、甚至打杀自己的父母和老师,给社会、学校、家庭都带来很大的影响。而中学生在处于成长中性格比较叛逆的阶段,是非观念不强,法律意识淡薄,就很容易误入歧途,所以家庭、学校和社会对青少年有针对的进行相关的如《预防未成年犯罪法》、《中小学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等的法制教育势在必行。

1.2从中学生成长角度来看进行法制教育势在必行

中学生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里上看,正处于成长阶段,各方面都不够成熟,社会经验不足,自我保护意识不高,容易受到伤害,当受到不法侵害时,不会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而是采取一些极端的方式来解决,所以容易犯错;经常购买一些三无食品,对身体造成了伤害;或交友不慎,养成一些不良习惯等,所以学校和家庭在他们成长过程中应及时进行如:《未成年保护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制教育。

2法制教育在生物教学及实验中的渗透方法

2.1利用生物实验课堂,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

课前,教师根据教学内容收集一些有关的资料、图片、视频等及时的穿插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比直接灌输法律知识效果要好。如在《测定某种食物中的能量》实验中,我们要检测牛奶、大豆、花生、大米、水果、蔬菜等食品中哪类食品所含的能量较多?在课堂上除了让学生掌握实验的步骤方法、教学的基础知识外,我们教师还可以让学生了解我国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知识。展示准备好的图片或视频资料,讲述目前国内外在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如前段时间新闻中曝光的婴幼儿奶粉的蛋白质含量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有些品牌的奶粉中有毒物质如汞和三聚氰胺等的含量超标;皮革奶事件、染色馒头、地沟油等,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利益,这时结合《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来讲,极大的激发了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的学习兴趣,比直接单纯的讲法律知识的效果要好得多。

2.2联系教材,在教学中渗透环境保护法制教育

课堂教学是向学生传授生物学基础知识及基本技能的主要场所,也是渗透环境教育的主要阵地。在教学过程中要充分利用教材资源,列举对环境造成破坏的具体事例,是由于缺乏环境科学知识和生态学知识造成的。例如:在讲述“没有细胞结构的生物———病毒”时,由病毒引发的传染病引入,从学生亲身经历的非典、甲流等着手,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知识进行渗透;讲述“爱护植被,绿化祖国”时,讲述我国的森林覆盖率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不合理的森林资源利用、乱砍乱伐等行为使得荒山越来越多;而草原所面临的过度放牧等也使得土地沙漠化的情况日益严重。从而引入《森林法》、《草原法》、《防沙治沙法》等相关条款;在讲述“遗传变异”时,引入由于温度、湿度的急剧变化及辐射等环境因素,造成生物基因突变、染色体变异方面的知识等。这样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就能够意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必要性,树立起环保意识及保持生态平衡的观念。

2.3联系生活实际,渗透法制教育

篇4

根据对幼儿园老师这个职业的问卷调查数据显示,多数幼儿园老师对本职工作感觉都是很满意的也是很认可的,处于这个状态的人员在职业道德素养方面多数基本达标:对于本职工作很热爱,关于法律法规方面的意识是正确的,认为学习与幼儿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是很重要的并认真学习;教育行为规范,根据个人经验与实际情况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了规范的施教行为;遵守教师的职业道德,有着比较正确的职业道德意识,而且能够恪守本职工作。基于以上现状,对幼师“失德”现状进行了列举分析,并对幼师在学生阶段的法制教育措施做出了简要的说明。

1.对于现阶段幼师师德状态的不良现象的分析

1.1腐败思想的蔓延,“挂羊头,卖狗肉”。我国经济市场自改革开放以来,完成了由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完美转型,经济体制的转变带来了物质层面的飞速发展,时代背景下映衬出了人们精神世界的空虚,经受不住物质诱惑的人群变得越来越“壮大”,“社会黑暗体现在各个角落”,教育事业同样不可避免,一部分教师(以幼师最为严重)没有恪守本分,把专区经济利益的长矛指向了学生和家长,将本可以无上光荣的职业败坏得一塌糊涂,将“师德”变成了“失德”。“为人师表”,说的是教师不仅教会学生书本上的知识,在教授学生书本知识的过程中,起到表率的作用,尤其对学生思想品德方面的影响尤为重大,幼儿园、小学阶段,因学生的年龄较小,而且是接收新知识、塑造各方面认知的最初阶段,很容易受到老师一言一行的影响,严重的甚至可以影响学生的一生,因此,幼师的道德品行十分重要,影响的是孩子做人的大方向,深远点考虑的话,影响的是祖国的未来,影响的是教育事业发展前景。一个“失德”的幼师,为了满足自己的物质需求,利用自己“为人师表”的便利,谋取个人利益。

1.2管理手段不恰当。学生尤其是幼儿阶段,无论是对是非对错的判断力还是对自我的认知方面,都不是很清晰,他们对外界新鲜事物的畏惧心理和好奇心理相当强,因此学习生活中难免出现任性、搞怪、调皮等现象,更避免不了个别学生不听教师管教的现象。作为一名有专业素养的合格幼师,面对此类问题应增强学生的耐心,进行恰当劝说、引导,使学生各方面发展走向正确方向。但是,个别幼师对待此类现象的处理方式与上类截然相反。我国现阶段幼师行业还有很多不规范之处,幼师的文化素养和对自身职位的认知程度不甚相同,而且校方为了幼师更好地与幼儿沟通,更好地融入学生中,往往选择年龄较小的幼师,他们工作时间短,经验不丰富,承受校方监督的同时,又要对学生家长负责,心理方面承受相当大的压力,一些刚毕业的幼师心理承受不住突然而来的压力,容易将幼儿学生视为“出气筒”。

1.3未给予幼儿足够的尊重及爱心。自信心对于一个人的人生来讲十分重要,而它的形成阶段在幼儿时期,处于起步阶段的幼儿具有很强的可塑性,在这个阶段对其自信心的培养应为幼师的重要责任之一,一些幼师甚至家长都未充分认识到这点。因此,幼师在教导学生的过程中出现打击学生自尊心和自信心的行为,长期发展使学生缺乏自信心甚至形成自卑心理,对学生健康成长不利。

1.4不具备足够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教育事业是神圣又光荣的,教师是一个高尚的职业,一名合格的教师应具备“为人师表”的基本素养,随着物质生活不断提高,教师的精神生活未能跟上物质生活的脚步,使越来越多的人经受不住物质的诱惑,将教育事业当做谋生的职业、赚钱的手段,很难做到对学生负责、对教育事业负责。

2.针对2年在校教育,1年实习的学前教育学生的教育措施

2.1学校要转变传统“德治”观念,提高对法制的认识。(1)积极转变传统观念,给予法制正确的定位:学校应该同等重视学生的法制教育,把传统单一的德治教育转变成德治与法制并重,促使学生向“法律人”和“道德人”二者兼备的全面型人才转变。(2)明确法律素养目标,完善法制教育体系:目前学校关于学生是否具备完全的法律素养问题尚未定论,仍然存在学生只要遵纪守法就是具备了法律素养的片面认知。学校应尽快明确法律素养的标准,促使学生具备法律意识、法律知识、法律能力、法律信仰,成为知法、守法、懂法、用法、护法,充分具备法律素养的新一代幼师生力军。(3)提高在校生的认识,加大法制教育建设的投入:学校应在学生在校期间提高其法律素养至最高境界,同时加大该工作的物质投入力度,提供专项费用支出经费。

2.2建设完善的法制教育课程。需要学校从以下几个角度实现法制教育课程的建设工作:(1)充实教育内容;(2)改进教育形式;(3)创新教学方式;(4)加强实践教学。

2.3加快师资队伍建设。实现师资队伍建设的完善从几个方面统筹:(1)提高校内师资建设的速度;(2)不断壮大校外兼职教师的队伍。

2.4各方达成共识,共同营造利于培养学生法制教育的大环境。对于共同营造良好法制教育环境,应上至国家,下至学校、社区,再至学生家长分别为学生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校园环境、社区环境和家庭环境。

3.结语

在校期间幼师的法制教育应提升至与传统德治教育同样重要的地位,切实做到“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从根本上改善幼师师德现状,加强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

作者:周艳 单位:滕州市教师进修学校

参考文献:

[1]陈维红.从“虐童事件”看幼儿教师的职业道德[J].现代教育信息,2013年(3):26.

篇5

印发《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参加首届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的通知》,组织全省小学高年级和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积极参赛。全省共有1 554所中小学校的584 538名中小学生参加首届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初赛,参赛人数居全国第六,其中326 037名中小学生进入复赛。2016年5月20日大赛结束时,全省共有325 991名中小学生完成复赛。省教育厅荣获优秀组织奖;昆明市教育局、曲靖市教育局荣获杰出组织奖;昭通市、文山州、楚雄州、大理州、红河州荣获优秀组织奖;镇雄县教育局荣获杰出组织奖;宾川县、官渡区、石林县、禄劝县、巧家县教育局荣获优秀组织奖;另有337所学校获奖。

二、举办云南省中小学法律知识网络学习和竞赛活动

全省共有1 105所学校的283 224名中小学生、教师、家长参加云南省第二届中小学法律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共评出州、市教育局组织奖5个,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奖30个,各地教育局个人优秀组织奖35名、学校组织奖100个、优秀校长奖100名、优秀管理员奖100名、优秀班主任奖100名、教师参与奖100名、家长参与奖100名、学生奖1 400名。举办云南省第三届中小学法律知识网络学习和竞赛活动,共417 474名中小学生及教师和家长参赛,参赛人数比上一届增加47.4%。

三、开设“教育法治”专栏

2014年9月起,在《云南教育》杂志开设“教育法治”专栏,每月刊登1~2篇法治宣传文章,以以案说法、法规解读、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2016年该专栏重点对昆明学院、昆明理工大学、云南财经大学、文山州教育局、玉溪市教育局等单位“六五”普法先进工作经验和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推广,并对《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云南省中小学幼儿园章程制定暂行办法》进行政策解读。

四、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为进一步丰富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深化全省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普法工作实效,根据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工作安排,完成“法治在线――以案释法”电视栏目第14期节目(教师资格制度主题)录制工作。该期节目已于2016年5月4日在云南电视台公共频道播出,同时向云南广播电台、云南日报、云南法制报、法制网(法制日报)、云南网、云南普法微信公众平台推送节目相关内容。《云南法制报》每周出一期《校园与法》专刊。在云南教育W开设“以案释法”专栏。

五、同步举行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活动

2016年12月2日上午,由省教育厅主办,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小学承办的云南分会场,通过与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连接,同步举行了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活动。活动议程包括升旗仪式、部领导领读宪法、合唱《宪法伴我们成长》、部领导讲话等。省教育厅宋光兴副厅长出席活动并讲话。参会人员及昆明市高新一小(经典校区)师生接受了一次新颖生动的宪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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