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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文化传承问题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09 17: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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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文化传承问题

篇1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是对民间文化艺术的传承。传承既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又是一个与现实紧密相关的实践问题。在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大潮中,“传承”虽然被称为“时尚”用语,但对传承的理论层面及现实的运用仍浮于表层。深入研究“传承”应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一个值得关注的课题。

论及“传承”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重要意义,200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正式确定了“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方针和“通过全社会的努力,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使我国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并得以传承和发扬”的工作目标。而且,为加强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文化部已命名公布了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1488名,并从2008年开始,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中,按每人每年800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鼓励和资助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2011年起,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万元。2009年6月,原人事部、文化部共同授予35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工作者”称号,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可见,“传承”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重要性。

关注传承、加以保护,深刻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是本文的出发点。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民间艺人所具有的独到、精湛、高超的手艺,罕见的绝技和文化表现形式与文化空间中的构想,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灵魂,这些富有无限创造力的经验与智慧,使非物质文化世代传承、不断流传而奔腾向前。所以,“传承”是核心,是灵魂,解决传承主体即传承人的问题,乃是当前和今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中之重的大事。

据专家分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形式大体有两种:一种是自然性传承,一种是社会性传承。

自然性传承是指在无社会干预性力量的前提下,完全依赖个体行为的某种自然性的传承延续。自然性传承又可分为群体传承、家族(或家庭)传承和神授传承。

1.群体传承是指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当中,大部分的内容和形式是由众多的社会成员(群体)共同参与创造和完成,通过众多的社会成员(群体)传授的方式,世世代代传承至今的。如青海民和三川土族“纳顿”、玉树锅庄舞、九曲黄河灯会等。群体传承方式大致有三类:一是风俗或礼俗类;二是岁时节令类;三是大型民俗节日活动类。

2.家族(或家庭)传承,是最典型的个体之间的“口传身授”,这种传承专业性、技艺性比较强,而且在有血缘关系的人们之间进行传授。一般传内不传外,甚至传男不传女(也有例外)。如民族民间的口传文艺、手工技艺、民俗技能、中医等。

3.神授传承以“托梦说”或“神授说”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一种传承现实和理论观点,在我国史诗传承学中占有相当的地位。如藏族史诗《格萨尔王》的传承则强烈地体现了“托梦说”与“神授说”的传承特征。

社会性传承是指在社会某些力量干预下的传承,包括行政部门、立法机构、社会团体的各种行为干预和支持。这种社会性传承主要有三个方面:其一,通过社会干预性力量支持或保障自然传承活动的实现,包括采取法律、技术、行政、财政等措施,建立传承人保障制度,提供相应的生活待遇和社会待遇,为其带徒授业、展示技能、开发产品等创造条件,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其二,有效保护、维护传承活动所赖以生存的特定文化生态环境和社区环境,将文化生态环境、社区文化环境的保护作为政府经济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中,并付诸实施,使自然传承活动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条件和土壤;其三,通过教育途径将传承活动纳入其中,使其成为公众特别是青少年教育活动、社会知识文化发展链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纳顿”是土族语,为“娱乐和玩耍”之意,是青海和三川地区土族独有的传统节日和民俗活动。其规模之大、气势之雄浑、内容之丰富、历史文化意蕴之深厚以及群众参与的狂热程度,实为全国罕见。每年农历七月十二从中川乡的宋家村、鄂家村开始,至九月十五朱家村结束,长达两个多月,堪称为世界上最长的狂欢节。

所以说,“纳顿”应属于“群体传承”类型。因“纳顿”的形式仅局限于土族文化范围内,群众集体参与、集体传承同一种民俗活动,显示了组成这个群体的共同的文化心理和信仰,同时涵盖了“岁时节令”和“民俗节日”仪式与内涵。

土族“纳顿”包含土族的历史、信仰、习俗、神话传说、艺术形式等诸多文化内容,这些丰富而古老的民族文化元素历经诸多世纪的衍变和发展,以其原生形态或衍生形态传承至今。“纳顿”与重大庙会、重大节庆、祭奠分不开,这样复杂的活动需要有一定专业知识和组织能力的人来指挥、协调,如选出的某个杰出的会首等。

“纳顿”在整个活动中,是通过一个能够高效运转、分工严明、各司其职的民间组织体系来调动全村上百人参与传承这项重大民俗活动。每年秋后由村民选举产生新一届的组织领导(称其为“会首”,会首所辖属的骨干称为“大牌头”和“小牌头”)。这类民间组织由村镇一些德高望重而且热心公益活动的老者和能干、公道的若干人士组成。班子成立以后,由他们负责一年的事务,为次年的“纳顿”做准备,逐一落实各项活动。而众人必须服从领导,不服从管理者,可以给予一定的处罚。

“纳顿”活动组织管理方式的传承,没有任何固定的传承师傅,都是在每年轮流担任具体工作中耳濡目染,逐渐培养起来的,在实践活动中,一点一滴地逐渐积累而成。普通成员,在一年的工作期间,会接触到“大牌头”处理各种问题的机会,而他们的本职工作可向“大牌头”、曾经担任过重要角色的人咨询,也可向自己家中曾经担任过类似角色的人讨教,也就能够完成各种任务了。一次经历,就是一次深刻的学习过程。在不断的轮流充任各种角色中,完成着它自身的传承,也就完成着属于它的社会化、习俗化过程。

“纳顿”的传承形式较为独特,除以上传承方式外,还以民间信仰为纽带进行传承。一般,“纳顿”的组织实施,都是以“地方神”为权威来进行的,“人与神约”,民间认为“牌头”们是为“地方神”跑腿的,各种事务都是为“地方神”效力的。由于信仰的巨大威力,每个人都会遵守“地方神”的意志,按照“地方神”的意志来行使。在实施中出现意见分歧,便以“地方神”的名义进行决裁,使得大家统一在“地方神”的管理之下。

“纳顿”的另一种传承者就是在整个民俗活动中担任歌舞仪式、祭祀仪式主要角色的民间艺人——“法拉”。在土族人的心目中,他们所崇拜的民族英雄能为他们驱邪逐疫、消灾祈福,保一方平安都集于“法拉”一身。在每年一度的“纳顿”盛会上,村民和观众目光中充满了正义战胜邪恶,祈求上苍恩赐农业丰产、五谷丰登、六畜兴旺、平安吉祥的期望,从而获得心理上的慰藉。而这些民间艺人——“法拉”以神奇的舞姿、精湛的表演展示“神”的权威,又承载着村民的民族情感和精神寄托,使这一古老的文化代代相传,在青海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独具魅力,使其成为青海民间艺术之林中的一朵奇葩,至今仍在影响着土族群众的精神层面。

在21世纪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时代,在社会转型变革的今天,“纳顿”也面临着种种危机。由于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贫困和落后同样制约着这一地区的发展。今天的土族聚居区的农村青年,更关心的是如何适应现代生活方式,而以往的文化传统(以“纳顿”为例)无助于他们与现代文明交流,他们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好奇和幻想,现代生活方式无疑对他们有更大的吸引力。这种认识上的变异使他们对传统文化的认知程度逐渐淡化,物质或精神需求对他们来说已不能使他们满足。从年龄结构和传承关系来看,这一代年轻人的父辈是传承链的中端,这批人思想相对保守,比较认同传统的生活习俗和文化传统,能热心地参与和投入到“纳顿”这一文化事象中去,坚守着自己的精神家园;而这一代的祖辈处于传承链的上端,这批人有的年岁已高,有的相继离世,已为数不多,而他们所承载的“纳顿”文化精髓也将随他们而去。现在20岁左右的年轻人,正是处于传承链的关键环节,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而这代年轻人大多不屑于传统文化的继承,传承之链无法延续。经过15乃至20年后,当他们的下一代成长之时,“纳顿”这一文化形态趋于式微,传承和延续面临着严重危机。

当前农村社会生活的变化不只来自物质利益的诱惑,对传统更具有消解力的是,民间群众文化的创造主体——农民对自身文化的冷漠和淡化,面对日新月异的外部世界,他们的自尊和自信受到冲击,如果让他们继续保持原来的生活状态,无论从物质层面还是精神层面来说,都无法满足与日俱增的对新生活的渴望,而且也是不公平的。从某种意义来说,保持某一区域的原生文化形态等于保持某种落后的生活方式。例如,土族居住的民和县三川地区,远离城市和现代文明,是一个靠天吃饭的纯农业区,农民的生活只有单纯的粮食收入,均无其他经济来源,生活显得贫穷和困顿。据调查,三川地区的土族青年不甘于贫穷与落后,各村有近半数的人纷纷外出打工,造成“纳顿”这一民俗文化主体的缺失,直接影响到“纳顿”这一民族文化的承袭和发展。过去每年在“纳顿”盛会期间,在外打工、学习、经商的人陆续回乡和家人团聚,共度节庆。如今,过去秉承和延续土族精神家园的农村青年,无法预期回乡参与他们的传统节日“纳顿”。另有一些农民工,长期在外打工,自觉或不自觉地向城市转移,这种现象进一步加快了“纳顿”这一农耕文明的衰落,使活态的非物质文化由于缺乏后继传人的秉承和坚守,已出现裂痕,缺乏活力。

要留住历史文化的记忆,首先得留住人,要把背井离乡外出淘金的年轻的传承人留在家乡,就得解决他们的生存问题。只有解决了农民的生计问题才能解决传承问题,只有解决了传承问题,保护才更有意义。尤其要对民族地区担负传承重任的年轻人给予扶持和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着眼点应放在对传承人的保护,而不是对“物”的保护上。目前,青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局部地区亦有见“物”不见人的现象。在保护工作的规划中要建博物馆、展览馆,而对创造文化遗产的“人”却视而不见,显然是本末倒置、急功近利的偏颇认识和短视行为。比如“纳顿”是土族独特的乡土艺术,直接、强烈、细腻地传达他们内心的情感,袒露他们的心灵,创造了一个丰富多彩的精神家园。“纳顿”的传承,不像手工技艺性很强的文化类型,也不是靠口传心授而习得的知识和技能,不是靠哪一个人,而是来自群体的记忆,是由众多的社会成员(群体)共同参与传承同一种文化形式,组成这个群体共同的文化心理和信仰。因此,对“纳顿”传承人的保护,要采取文化生态区整体保护的思路,通过社会干预性力量支持或保障自然传承活动的实现,建立传承人保障制度,提供相应的生活待遇和社会待遇,通过培养和教育途径将传承活动纳入其中,才是比较符合实际的。

从“政府主导”的层面来说,要制定和完善对传承人保护的机制,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不能对传承人的保护流于形式。过去通常是授一个牌,发一个证书了事。据说某些区县,由中央财政给传承人的保护经费并未如数发放,从中也要克扣一些,真正的保护措施并未落到实处。只有让传承人得到实际可见的利益,在生活中得到社会的尊重,有了政府的扶持和引导,传承者就会产生荣誉感和自豪感。若能如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就落到了实处。若不正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保护就会成为空谈。

综上所述,传承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质,是核心,是灵魂,而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载体。做好传承工作,也就做好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参考文献:

[1]刘锡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论坛论文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传承人[C].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

篇2

2南雄舞香火龙的社会价值

2.1历史价值

舞香火龙经过几百年历史的发展、衍变,形成了一套独特的民间舞龙艺术,现在已深深的根植于粤北大地。可以认为,粤北地区民俗体育文化发展和传承的缩影就是舞香火龙的发展史。这既褒扬了舞香火龙,还能看出舞香火龙这一民俗体育活动已经融入了粤北人民的生活,成为粤北人民的精神寄托。另外,舞香火龙的功能还体现在娱神和祈福上,内涵了中华民族向往太平盛世,欢快热闹的生活理念和民族文化,并且伴随着很多的传说与故事,这对于我们更加深入的了解粤北客家文化,拾遗补缺具有非常大的参考作用。

2.2文化价值

社会的发展,一方面要有生产力的迅速提高,要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另一方面又要有丰富的精神文化,一个没有文化的社会是不完整的社会。民俗体育文化是指特定区域内的民俗共同体所反映出来的有关人的社会习俗、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文化现象的总和,它是整个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4]。舞香火龙所体现的文化价值,表现如下:首先,舞香火龙的队员通过刚柔相济的表演动作体现出了粤北人民拼搏向上的时代精神;其次,通过参与舞香火龙的表演以及观赏活动,可以提高村民的文化修养,改善人际关系,营造和谐的文化氛围,从而对农村文化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2.3商业价值

舞香火龙与粤北人民的生活联系紧密,乡土气息浓烈,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其浓厚的地域文化特色又可以很大程度上满足游客求异、求奇的心理,如今全国都在加大对地方民俗体育项目的开发力度,力求通过旅游业的大力发展来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现阶段,舞香火龙运动正以其巨大的商业影响力不光推动着粤北地区的经济发展,更成为了当地城市文化名片的代言词。

2.4社会和谐价值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社会问题日益增多,和谐与稳定已成为了当前党和政府要实现的首要目标之一。舞香火龙是粤北地方民俗文化与身体运动的结合,融合了粤北人民的聪明才智。粤北地区每逢节庆都会举办规模盛大的舞香火龙,观看此类表演使人们得以从繁忙的日常生产劳动中解放出来,拉近了人们之间的距离,加强了沟通,进而身心得以愉悦。另外,民俗体育活动又是一种可以超越语言的障碍,克服生活中的不平等来进行平等竞争的活动,通过民俗体育的宣泄,可以减少社会冲突,维护社会的稳定,是一条解决社会问题有效的途径。

3南雄舞香火龙传承与发展面临的主要挑战

3.1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挤压了舞香火龙的生存空间

进入21世纪,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快速提升,城镇化水平已成为衡量全球化水平的重要标志,广大农村地区进入了城镇化高速发展的道路[5]。城镇化过程中会遇到诸多的困难和挑战,而这当中,文化领域是矛盾问题的多发地带,民俗体育文化又首当其冲:首先,随着人民生活、生产方式的改变,越来越多的人向城市聚集,舞香火龙逐渐失去了传承和发展的空间;其次,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使得民俗体育中信仰成分减少,新娱乐方式进入,也为舞香火龙的生存提出了很多问题。

3.2后备人才缺乏,传承人出现断层

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用口头和行为传承的文化模式就叫民俗[6]。可以认为,传承和保护民俗体育文化的首要环节就是传承人。通过对南雄市的实地考察,我们了解到舞香火龙的传承方式虽然有家庭传承、师徒传承、群体传承等多种途径,但这几种途径都面临着严重的继承人问题,很多没有从小受家庭熏陶的年轻人对这类民俗体育活动不感兴趣,舞香火龙活动练习者的子女中很多都没有练习这种民俗体育活动。主要原因如下:选择率最高的是没时间,其次是子女年龄太小,排在第三位的是对民俗体育活动没兴趣。很多舞香火龙练习者的子女和他们自身都存在一个共同的问题,就是担负家庭生计的责任,经常需要加班,难以保证参加民俗体育的练习时间,因此没时间成了阻碍舞香火龙练习者子女参与并传承该民俗体育活动的首要因素。另外,通过深入分析上述三种传承方式,我们还了解到大部分技艺性很强的舞香火龙技巧动作都是通过家庭传统的方式传承下来的,就师徒传承方式来说,大多数的只是传授一些基础性的技艺给徒弟,不会传授精髓性的技艺的,最终导致传承人的越发式微。

3.3经费短缺是制约舞香火龙进一步发展的根本性因素

任何活动的开展都需要经费的支撑,农村经济基础长期处于相对薄弱的水平,这是舞香火龙进一步发展的根本性制约因素。大多数农村的经济收入较为单一,多数以种植业和畜牧业为主。通过走访了解到,南雄市专项的民俗体育文化发展与保护经费目前几乎没有,随着三农政策的实施,该村的体育文化建设有了初步的开展,但是经济建设仍然是重点,只有很少一部分经费用在了舞香火龙上。再加上目前为达到舞香火龙的艺术效果,需花费大量的经费来更新以及购买道具、乐器和服装,此外还有队员的表演费用等,因此,要真正使南雄舞香火龙真正发展壮大起来还任重道远。

4南雄舞香火龙传承与发展的思路

4.1静态传承

首先,收集并整理舞香火龙的有关资料,并建立档案。作为粤北地区民俗文化的代表,舞香火龙参加了多次国家级的大型比赛和表演,也取得很好的成绩。要完整记录和保存舞香火龙各历史阶段的发展历程,可以通过现代影像与数字技术将这些比赛和表演的过程记录下来,制作成光碟、影片,这样既利于长期保存,又可以向更多的人群进行展示。其次,建立舞香火龙表演的相关理论体系。在这个过程中,相关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到建立理论体系对于民俗文化传承的重要意义,并成立一个由政府牵头,教育学者、民俗专家、民俗体育主要传承人参与其中的编撰小组。这样既可以保证编撰小组的工作效率,还可以为丰富相关理论体系内涵与外延扩展提供支持。最后,各级政府需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和完善,为传承与发展舞香火龙提供政策支持与法律保护,以发挥法律法规在保护、挽救、传承民俗体育工作中的作用。另外,相关的体育部门还应积极协助和参与国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立法工作,切实提高传统体育保护的立法层次与水平。

篇3

中图分类号:G1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5)01-0194-01

河南省地处中原,在历史上曾经创造了无数的辉煌文化。但在市场经济的强烈冲击下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仍面临巨大的问题。为此,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为河南省的非遗保护和传承保驾护航。

一、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

河南省作为全国的文化资源大省,蕴藏着丰富的文化资源。据统计,河南省目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美术和曲艺等艺术形式一百多项,其中入选国家级第一、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有78种,河南省拥有“文化艺术之乡”七十多个。

随着各级相关部门对非遗的日益重视,中原非遗的保护和传承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作为拥有诸多民间艺术形式和丰富文化资源的河南省,还有更多的非遗亟待我们去挖掘、保护和传承。以南阳市为例,国家级、省级以及市级的非遗就有八十多项,还有一些艺术形式尚未被发掘。由此可见,当前河南的非遗的传承和保护,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需要保护性挖掘的艺术形式还有很多,同时保护和传承的方法和机制仍需继续完善,可谓“任重而道远”。

二、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一)生产性保护。对于开封市朱仙镇木版年画等民间美术类的艺术形式,我们可以一方面大力开发,另一方面进行适量的生产,使之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便更多的人参与其中。对于诸如梁山伯与祝英台传说、董永和七仙女传说等民间文学,我们应着力以文化为基点,以媒体和宣传为媒介,以传说发生地为平台,大力打造旅游资源,扩大其影响力。

(二)记录性保护。对于一些民间音乐、曲艺、杂技等民间艺术形式,传承人岁数较大,行动不便的,我们可以采用录制音频、视频的形式加以保护。对于一些舞狮、武术和杂技等大型的民间艺术形式,我们也可以通过录像,在网络上、媒体上进行宣传和保护。

(三)收藏性保护。对于一些弥足珍贵且濒临灭亡的民间美术类艺术形式,可以依靠政府的力量,对该类形式的作品通过有偿购买、自愿捐献等形式加以收藏,并成立相应的收藏机构,为捐献人提供收藏证书及相应报酬,以此来加强对该类作品的收藏和保护。

三、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

(一)政府参与,为非遗的传承提供保障。各级政府在整个非遗的传承和保护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首先表现在非遗的保护和传承应该是一项政府行为,政府承担着相关政策的制定,使这项活动能够有章可循,增强活动的可信度,增加民众参与的积极性。其次,政府在后期的传承过程中,可主导对传承形式的制定、对传承过程的监控,针对有关艺术形式成立相关机构等。

(二)采用多种形式,为非遗的传承提供平台。诸如民间舞龙、舞狮、武术、杂技、曲艺、戏曲等形式,我们可以利用互联网传播,也可以举办相应的比赛,设置一定的奖项,让更多的民间艺术传承人参与进来,增强其荣誉感和传承自信心。另外,对一些民间美术作品,我们可以采用自愿捐献和有偿购买等形式把这些优秀遗产集中起来,存放于博物馆,供大家学习和参观,许昌学院美术学院的“钧瓷文化艺术馆”的做法就很值得我们去学习和效仿。

三、全民参与,为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营造良好环境

非物质文化遗产植根于民间,服务于大众,是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它的传承和保护不是某个部门或者某个人能够完成的,只有全民提高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发动一切力量广泛地参与进来,才能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营造出良好的环境。

非物质文化是中华民族发展的见证,对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每一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1]吴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国家文化形象的建构[J].前沿,2011,(21).

[2]胡惠林.文化产业发展与国家文化安全[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5.

[3]涂成林,史啸虎.国家软实力与文化安全研究[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9.

篇4

在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众多的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收录其中,充分肯定了少数民族体育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少数民族非物质体育文化遗产作为人类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存在于各种民俗、节庆、礼仪、休闲、娱乐之中,存在于传统体育技术技能实践之中,它以丰富的活动形式和高超的技巧性、艺术性反映并充实着民族文化的内容,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瑰宝。

1.我国少数民族非物质体育文化遗产的传承分析

少数民族体育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形式,是民族智慧的结晶。在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少数民族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的少数民族体育项目近占了三分之一。

除了国家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以外,各省市也先后出台了区域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相应的保护措施。这些举措让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得到了进一步的保护。但是以目前的力度是不够的,“华北地区的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最多,占整个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43.6%,西部地区的非物质体育文化遗产占有率最小,仅仅只18.2%。在我国传统体育文化丰富的西部地区,只有少数的传统体育进入国家级非物质体育文化遗产目录,说明我国非物质体育文化遗产的保护机制建立有待进一步完善与提高”。①

1.1我国少数民族非物质体育文化遗产传承的特点分析

1.1.1言传身教的传承方式

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少数民族非物质体育文化遗产依靠代代相传保留下来,很多体育文化无法以文字方式加以传授,人们通过模仿、学习等方式,在上下代之间进行各种行为、技能、习俗的传承活动,从而使少数民族非物质体育文化遗产得以延续。但同时这也制约了少数民族非物质体育文化的广泛传播,且家族式的单线传承很容易中断,易造成技艺失传,不利于保护和发展。

1.1.2传承土壤具有独特性

文化土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根基,它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繁衍提供基因和养分。各少数民族非物质体育文化都是在其独特的文化土壤中发生、发展、演变和创新的。如,土家族的“摆手舞”、瑶族的铜鼓舞等,均带有明显的地域和民族色彩。每一个民族都因其所处的文化传承土壤不同而保持着独特的生产、生活和情感表达方式,而拥有独特的非物质体育文化遗产。

1.1.3传承形态生动鲜活

少数民族非物质体育文化遗产的传承活动隶属于人类行为活动范畴,一般都不脱离地域、民族特殊的生产、生活方式,以生动鲜活的形态代代传承。我们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各种活态的表现,可以了解过去人们的生产生活习惯,行为特征,以及思想观念等信息。非物质体育文化是民族个性、民族审美习惯的生动鲜活的显现,它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以生动鲜活的形态传承,并使文化链得以延续,成为历史的一种活态见证。

1.2我国少数民族非物质体育文化遗产传承中存在的问题

1.2.1少数民族非物质体育文化遗产还停留在静态保护阶段

我国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要是通过建立分级体系,命名制度、经费保障制度、代表作申报制度、奖励制度等措施来进行,这些保护措施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确认、立档、收藏、研究等静态保护的要求,但无法满足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和活态保护的需要。少数民族非物质体育文化除了要遵循“非遗”保护的总体原则外,更需要探索具有自身特色的传承方式,使之在民众生活中得以延伸或维系。而静态保护只能保存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形”,而不能保护其“灵”,无法发挥其蕴含的文化内容、民族心理、民族精神和价值观等抽象的东西。

1.2.2传承人濒危现象突出

少数民族非物质体育文化遗产言传身教的特征使得传承人成为项目保护与发展的关键。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传承人难以凭借某种传统体育技能维持基本生存条件,且传承人的基本权益尚未得到保障,传承活动缺乏足够的外部环境(如财政、技术、法律等)支撑,同时那些身怀绝技的民间艺人门庭冷落,且大多年岁已高,如不及时传承,则会使这些“绝技”随着他们的去世而失传,甚至灭绝。

1.2.3民族传统体育法制不健全

法律法规是保障社会秩序良性运行的基础,也是少数民族体育文化保护的基础。②目前,国家在具体法律法规方面并没有正式的少数民族体育专门法律条例,也没有专门的保护和开发少数民族体育文化资源的法规文件,地方政府也缺乏具体的法规政策。法律法规不健全,不能最大限度地整合社会力量,不能规范、约束主体的行为,使其保护与传承处于一个“无法可依”的状态,这种状态必将阻碍我们对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的挖掘、整理、创新与运用。

2.少数民族非物质体育文化遗产的传承对策

在文化、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下,部分少数民族民族体育文化正在受到冲击,一些文化特性正在消失,有些原生态民俗体育文化甚至正在走向消亡,离我们的时代而远去。在目前这种状况和形势下,利用国家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加快对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的保护和开发刻不容缓,且意义重大。

2.1关注少数民族体育传承人的培养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仅仅是一种物质形态“保存”,更体现为对那些作为传承载体的传承人的活态的保存。③对传承人的培养是关系到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持续发展下去的主要因素。我们应高度重视传承人在非物质体育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价值和地位,把传承人的保护作为整个保护工作的重点和中心来抓;通过采取法律、技术、行政、财政等措施,建立传承人保障制度,提供相应的生活和社会待遇,为其产品开发、技能展示、带徒授业等创造条件,以促进少数民族非物质体育文化遗产的传承。

2.2将少数民族体育纳入全民健身运动中

全民健身是我国大众体育发展的根本方向,是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基本国策,只有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纳入全民健身运动中,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才可能获得最大化发展。只有把一些具有显著健身和娱乐价值的传统体育项目,通过“去粗取精”而成为集养生、健身、娱乐为一体的健身活动,推广到人们日常生活中,实现“保护”与“实用”的有机结合,才能使少数民族体育得到最好的传承和发展。

2.3将少数民族体育同区域旅游结合起来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旅游成为人“发展需要”的必然选择。自然景观、民俗风情、体育活动形式共同构成了少数民族体育,而不同的自然景观、民俗风情正是不同群体在选择旅游时要考虑的主要因素。把少数民族体育纳入区域旅游资源开发,可实现旅游业发展与民族体育保护“双赢”,如内蒙古的“那达慕”、傣族的泼水节等。这种传统体育项目与旅游资源开发的有机结合,对挖掘、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注释:

①李杉.论非物质体育文化遗产保护[J].体育文化导刊,2009.4:96-98.

②马辉,方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探源[J].宁夏大学学报,2004,(6):107-115.

③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及法律制度.中国人大网npc.省略.

参考文献:

[1]李杉.论非物质体育文化遗产保护[J].体育文化导刊,2009.

篇5

1.引言

金源体育文化是指金朝建国之初形成的具有地域、民族和时代特征的体育文化,它对金朝的政治社会生活有着重要的作用,也有着重要的现代意义和时代价值,有必要对此进行传承与发展。文章将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视角下对该问题进行探讨分析。

2.金源体育文化概述

2.1种类。金源体育文化主要包括围猎、摔跤、射柳、击球等,这些体育文化从产生开始,就成为金朝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与当时社会政治经济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也有着积极的现代意义与时代价值。

2.2现代意义。金源体育文化体现的是女真人顽强勇敢、吃苦耐劳、敢于拼搏的的精神,对提高当时女真人的身体素质,磨练他们的意志,增强金朝的国力有着积极影响。即使在现代社会,倡导这些体育项目,弘扬这些体育文也有利于增强人们的体能素质,磨练人们的精神品格。此外,金源体育文化还具有艺术文化价值、民族精神价值、历史学术研究价值、旅游开发价值,有必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其进行传承与发展,促进其现代价值充分的发挥。

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视角下金源体育文化的传承

3.1抓住传承机遇。对于金源体育文化的传承来说,国家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是良好的历史机遇,该工程是一项文化创新工程,并成立保护中心,组织全国普查工作,开展政策咨询,指导保护计划实施,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研究,学术交流,人才培养,保护经验推广等各项工作。这些工作的开展对金源体育文化的传承是一个重要的机遇,必须抓住这个机遇,采取相应的措施促进金源体育文化更好的传承。

3.2选择恰当的传承方式。采用恰当的传承方式是十分必要的。第一、家族传承。围猎、摔跤、射柳、击球作为一种体育技艺,在家族成员内部之间进行传承是一种有效的方式,同时还能够形成家族特色,使得在动作、形态等方面具有各自的特点。第二、师徒传承。围猎、摔跤、射柳、击球是一种传统的体育技能,对一些动作、节能有相应的要求,要求动作娴熟,有美感和节奏感。正是这样要求较高,难度较大,决定了师徒之间一对一指导和传承是一种重要的方式,还有利于提高这些体育技能的传承质量。第三、现代传承。主要是依靠学校教育,开设相应的课程,让学生学会这些体育技能,掌握其中的体育文化,从而使得金源体育文化拥有更广的群众基础。

3.3充分发挥金源体育文化的价值。在传承金源体育文化的过程中,要注重发扬其现代价值,达到强身健体,增强人们身体素质的目的,同时也磨练人们坚强的意志,对人们的日常生活产生积极的影响。

4.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视角下金源体育文化的发展

4.1重视政府主导作用。政府是金源体育文化开发的主体,在促进金源体育文化的发展中应该发挥主导作用。如果缺乏政府的主导和支持,金源体育文化发展将会被边缘化,将会失去群众基础,也难以得到很好的发展。具体来说,政府应该采取以下措施:根据具体需要,制定和完善金源体育文化发展的保护机制;成立专门的普查、科研工作小组,并提供专项经费,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整理和研究,推动金源体育文化更好的发展;政府还应该加强引导和宣传工作,让整个社会更多的了解金源体育文化,认识其存在的现代意义和价值,进而扩大社会参与度,推动金源体育文化的发展。

4.2完善保护法律法规。只有有了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才能更好的推动金源体育文化的发展,对金源体育文化的保护、创新、运用起到更好的规范作用。目前缺乏专门的保护金源体育文化的法律法规,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可以加强协调与配合,借鉴已经出台的法律法规,完善保护金源体育文化的规章和条例,从而更好约束各项工作。

4.3加大科学研究力度。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由文化部门,体育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开展科研工作;给予科研经费、人力、器材上的支持,促进科研工作更好的开展下去;明确科研任务,科研工作人员要相互分工和配合,了解金源体育文化发展的现状,存在的不足,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立文化遗产名录体系,鼓励和支持创造有利条件,积极支持金源体育文化的申请和上报。

4.4打造旅游品牌。利用自然景观优势,结合金源体育文化,开展富有特色的金源体育文化表演活动,并邀请游客参与到金源体育文化活动中,增强自身感受,向游客展示金源体育文化的魅力。通过这种方式不仅让游客领会到民俗特色,还推广和宣传金源体育文化,为其更好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4.5加大宣传力度。利用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节假日娱乐活动等,加大对金源体育文化的宣传,让更多人们了解和参与到金源体育文化活动中来,提高其影响力,促进其得到更好的发展。

4.6开展金源体育文化教育教学活动。将金源体育文化活动融入到大学、中学体育教学活动中,让更好的学生掌握体育技能,整合体育课程教学资源,让更多的学生参与到金源体育文化活动中,推动金源体育文化的发展和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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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民族传统体育 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与传承 思考

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代代人独有的文化基因及共有的文化记忆。然而,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及我国文化生态环境的巨大变化,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面临着极大的挑战。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问题越来越受专家和学者的高度重视。

一、研究对象与方法

(一)研究对象

以我国少数地区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为研究对象,主要选取云南省各地少数民族、湖北省恩施少数民族等。

(二)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

2.逻辑分析法。从不同角度对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分析,并对研究结果进行总结和分析。

二、结果与分析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之民族传统体育

经过不断的研究与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逐步明确。2003年联合国科教文组织(UN ESCO)在大会上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条文。其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有了具体的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e Heritage)是指被各小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达、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其定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第五条就是传统体育和游艺。

(二)我国民族传统体育具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征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质特征,是指它的表现形式和传承方式的非物质性。目前,从我国已开发和挖掘出来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来看,大部分都具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主要表现在:1.非物质性。民族传统体育本身没有实体性,需要通过个人或群体的身体活动(走、跑、跳跃、投掷、攀登、爬越等)才能表现出来,才能被人类所认识、欣赏或共享,这是与物质文化遗产最显著的区别;2.民族性。民族传统体育的民族性是指其代表了丰富的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的独特性质。民族传统体育源于人们的生产劳动、休闲娱乐、宗教祭祀、军事战争等,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勤劳的中国人民创造并发展了形式多样,种类丰富,富有鲜明民族特色的体育活动。

(三)我国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的现状

1.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权利范围难以确定

要立法保护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首先需要解决的便是权利的归属问题,即要明确民族传统体育的权利主体。权利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而享有法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人。我国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体可以是国家、社群集体、个人等。第一,国家成为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权利主体,其具体权利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第二,群体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质特征,所以集体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权利主体也是最为常见的情况;第三,个人也可以成为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权利主体,从法律角度看,个人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权利主体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2.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现行知识产权制度存在着时间期限矛盾

在现行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中,各国对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有一定期限的,保护期限结束则进入公有领域不再保护,商标权也是有一定期限的,期限结束可以申请续展。对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知识产权保护期限性问题,大多数学者认为民族传统体育的产生和发展是一个长期延续的过程,作为一个民族或群体短时间内不会消亡,其蕴含的精神价值和物质利益也不会消亡,民族传统体育是世代延续的,每一历史单元都是传播时期,也是创作时期,在一种“叠加式”的积淀中产生又变异、变异又新生。其价值往往随时间的流逝而增加,体现出历史的传承和积淀,经历了长期积累和传承而得以延续,很难适用知识产权保护期限要求。

三、结论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民族传统体育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占据着重要地位,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其定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第五条就是传统体育和游艺。

(二)当今社会,多元文化的发展已经成为一种势不可挡的潮流。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遭遇严重的困境,中国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制化保护法律法规欠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保护模式难以定位,无法使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得到全面、及时、有效的保护。

(三)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民间遭受冷落与缺失。工业化、现代化给我国民众带来了便利与财富,也带来了破坏与功利,部分人群在快节奏的今天,抛弃传统,追求新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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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完成湖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湘西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与发展对策研究”课题,笔者于2014年7月对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和凤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工作进行了为期半月的实地调查。调查结果表明,两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引起当地相关部门的重视。

一、两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之现状

1.非物质文化遗产各级代表性项目名录情况

截止到2013年,龙山县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6项,分别是土家梯玛歌、土家打溜子、土家咚咚喹、土家摆手舞、土家毛古斯舞、土家织锦技艺,其中4项为第一批国家级项目,2项为第二批国家级项目。省级非遗12项,州级50项,县级116项。凤凰县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6项,分别是土家织锦、苗族鼓舞、苗族银饰锻制技艺、凤凰纸扎、蓝印花布印染技艺、苗医药,其中3项为第一批国家级项目,2项为第二批,1项为第三批。凤凰县省级非遗项目4项,州级16项,县级49项,具体详见表1。

2.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学术研究及展演情况

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学术研究方面,两县每年都会举行1-2次研讨会。龙山县已出版《汉语土家语辞典》、《武陵四言八句》等书籍10本,凤凰县有三套集成出版。两县都发表了科研论文,龙山县5篇,凤凰县20篇。龙山县平均每年参加3-4次国内“非遗”展演,1-2次国际展演。凤凰县平均每年参加10次左右国内“非遗”展演,1-2次国际展演。表2是两县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术研究及展演情况。

3.非物质文化遗产各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名录情况

截止到2013年,龙山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6名,省级8名,州级42名,县级148名。凤凰县截止到2013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6名,省级4名,州级15名,县级79名。

4.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的保护与培养情况

两县政府对已评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都会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除此之外,县里还会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出外演出或是在县里举办“非遗”传习活动,以此来鼓励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为了培养新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都面向全体大众公开招收学徒,通过家庭、社区、学校、传习所这几种形式培养新一代传承人。

5.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与保护的情况

两县都注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与保护。在职业学校设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相关专业、设置了“非遗”的相关课程。中小学校通过“非遗进校园”活动进行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教育传承。龙山县还成立专家委员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行教育指导,而凤凰县偏向于鼓励社区创办社区剧团和家庭作坊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两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之问题

两县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方面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可仍有不少问题:

1.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投入与需求不匹配

湘西自治州是一个少数民族的聚居地区,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很多珍贵的“非遗”濒临消失,需要保护的“非遗”繁多,而投入保护的人力,财力还远远不够,只能选择那些比较重要、比较有代表性的项目优先保护。笔者调查发现,两县省级以上的代表性传承人的资金补助较多,州级以下的代表性传承人资金补助较少,龙山县级代表性传承人资金补助每年200元,凤凰县级代表性传承人无资金补助。

2.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代表性项目传承人老年化

由于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是以年长者且从业时间长的为先,导致代表性传承人的人才队伍年龄偏大。省级以上代表性传承人最年轻的也有47岁了,83.3%省级以上代表性传承人年龄已过60,70.8%州级以上代表性传承人年龄已过60,“非遗”传承人显老年化趋势,详见表3。

3.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校教育传承不深入

龙山县与凤凰县教育局都要求中小学校积极实施“非遗进校园”活动,两县中小学有的把传承人请进课堂,有的在课间活动学生同跳摆手舞或进行苗族民歌擂台赛,有的将非遗编进教材……。笔者调查发现,两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限于搞几个“非遗进校园”活动,缺乏明确的非遗教育目标。另外,在非遗课程开发上由于缺乏统一的理论指导,非遗课程缺乏层次化、体系化,没有建立非遗教育长效机制。

三、两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之对策

1.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资金投入多元化

为了更好地搞好非遗传承与保护工作,两县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经筹措资金,使“非遗”资金投入多元化。首先,通过减免税收等方式吸引企业或个人投资开发非遗产品。其次,成立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专项基金会,吸引广大民众投入资金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群众力量筹集资金。第三,加大公共财政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的投入。

2.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培养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离不开致力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播的代表性传承人。因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培养。首先,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办家庭作坊或传习所,招收学员,组织传习活动,让“非遗”薪火相传;其次,开展“非遗”知识进校园活动;第三,在村落、社区成立展演剧团、建立技艺传习基地,培养“非遗”传承人[1]。

3.深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校教育传承

“社会公众特别是年轻一代参与保护的程度从根本上决定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未来命运。因此,要通过一系列的活动进一步增进社会公众,特别是年轻一代自觉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文化自觉。”[2]为此,县教育部门首先应组织人员制定各年龄非遗教育目标,以各年龄阶段目标为依据编制非遗教育教材,形成非遗教育课程体系,对各年龄阶段儿童实施循序渐进的一体化非遗知识教育。其次,教育部门应致力于培训非遗师资队伍。要对在职教师非遗知识培训或对具有非遗知识的传承人进行教育教学相关知识培训。最后,学校应配备非遗知识习得与技能获得的相关设备,完善各校非遗教育的制度建设和持续保障机制,以真正把学校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工作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刘霞.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教育策略[J].岱宗学刊.2009.6,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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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究对象与方法

以河南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作为研究对象。主要采用文献资料法、数理统计法和逻辑分析法等方法。

3、研究主要内容

3.1河南省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第三批代表作名录》公布的分类中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被归为第六类“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依据这种分类方法我国第一批非遗名录里有17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河南占有5项,分别为“禅拳合一的少林功夫”、“缠绕螺旋的陈氏太极拳”、“形气合一的苌家拳”。还有广泛流传于河南境内的“勇猛短毒、急狠快利、拳功一体”的心意六合拳、“文有太极安天下,武有八极定乾坤”的月山八极拳[1]。河南省的传统武术作为“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的典型代表占据了主要地位,这些拳种是中华民族在漫长的历史中创造和积淀下来的民间传统文化,充分展现了河南省武术之乡的本色,体现了中原大地积淀出厚重的文化底蕴、文化价值观念和审美理念。

3.2河南省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的当代意义

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说明河南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杰出的价值、突出的代表性,更重要的是它存在着生存的濒危性,因此,我们推动其在时代背景下传承与发展,肩负了更多的责任,赋予了更神圣的意义。

3.2.1获得更广泛的文化认同

文化认同就个体而言,意味着如何对自己进行定义,以及我作为人的本质特征的理解,自我感觉和认识并因此做出的适应。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对集体思维方式的整体化,同时也孕育这相互依存的自我,因此,我们的自我认同总是和特定的文化情境相联系[2]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生产实践、交往对话和艺术表现的载体,称为自我认同的重要途径。

文化认同就群体而言,意味着一种多元文化主义主张,即同一地区众多文化的共同体,都要保留自身的文化特征和独特的价值观,它与政治紧密相关。在全球化背景下,必须对外争取文化承认,获得文化认同,并重建文化自觉的路径。文化认同与个体自我和文化自我的本真性有极大的关联。因此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需要别人的承认与认可,更重要的是传承人和共享群体对自身文化传统的民众认同。

河南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带有强烈的娱乐性、趣味性、民族性、实用的世俗性,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和教育功能,研究非遗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即是要河南民众乃至世界各地的受众了解中原文化历史并引以为傲,自觉、自主继承、创新并传播。

3.2.2具有深远的社会价值

3.2.2.1形成中原文化的品牌“标签”,建立文化特色

河南是中华文明和中华民族的重要发源地,中原河洛、三商文化源远流长,汉字文化、姓氏文化、跟亲文化、诗词文化等博大精深[3]。在文化自觉和国学复兴的大前提下,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和发展能够扩大中原传统体育文化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和普及程度。

河南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问题得到了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河南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成为了中原文化的一个缩影,一张名片。由国家体育总局、河南省人民政府、郑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国际少林武术节已经连续举办了8届,焦作太极拳年会已经举办6届,来自世界56个国家和地区的武林高手云集河南,互相交流、切磋技艺共同促进武术的发扬与传播。少林武术的代表性传承人率团前往巴黎参加联合国教科文总部的多元文化周活动,少林功夫表演得到了媒体的广泛关注,扩大了中原文化在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影响力。

河南省的体育文化遗产体现了浓郁的地域文化特征,是中国武术文化的“集会中心”,是文化源发地的“文化地标”,称为河南省精神文化层面的一种符号。

3.2.2.2融入商业推广,大力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器物层面,推动经济发展

登封本地的武校林立、习练者数万,少林的相关产业年收益达十亿元,大大推动当地的经济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器物层面的文化成果大大丰富,提供了更多的手工艺、建筑、丝织等行业的就业渠道,提升就业率,大大推动了当地旅游、商业的发展,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3.2.2.3为民众建立健康“生活方式”,改善民众生活质量,丰富大众文化生活。

河南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健身养生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与功能,是提高民众素质的重要方法和手段,防止“现代文明病”,缓解医疗经济压力;在技击的实用化方面,能够使练习者掌握防身、制敌的本领,锻练人的胆魄,提高人的生理素质和心理素质,同时还为部分民众提供了就业的技能。同时,它们都普遍具有极高的观赏娱乐价值,给人以美的享受,可以陶冶情操,修身养性。丰富多变、多层次的健身活动可以促和谐,建文明,改善民众的总体生活质量。

3.3制衡河南省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的因素

3.3.1民众的文化自觉程度

西方体育“更高、更快、更强”的体育理念,“竞争、平等、拼搏”的人格特点,强调直观性、强调竞争、追求快速的文化价值取向,对国人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在注重技击能力的竞技时代,体育非遗文化一边萌动着西化意识,一边依托着民族情感,交织着文化错位、心态失衡的情绪焦虑,感受着价值分裂、认同丧失的本体痛楚,承受着无可回避的理想冲突与意义失落的精神迷茫[4]。体育非遗文化认识的深度缺失,禁锢了民众对武术健身、养生、修心等价值的全面认识,对自己的非遗文化产生了文化自卑,一定程度上造成对非遗文化发展的阻碍和民众对非遗文化认同度的下降[5]。人们生活在特定的文化生态环境下,经过亲身体验才能领悟地域武术的真正文化内涵,才会对民族文化的竞争有充分的识别力,才能加强民族精神教育。

河南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关键在于广大民众的自觉参与,人们对民族传统体育与中国传统节日有着同样的热衷,但传统节日中民俗的祭祀仪式、服饰、风物游艺等这些蕴含着民众精神传统和信仰的活动,越来越流于形式,有的甚至已然淡忘,致使年轻人对民俗文化的渊源、技艺、内涵等逐渐淡漠,在多样纷杂的现代文化冲击中,淡化了本土文化精神和信仰的传承。在祭祀和纪念日活动中,展示和观看传统的技艺和技能能够使民众倾注对本土文化的热爱,在传播武术技艺的同时,博大精深的医学、养生学、美学、佛家、道家、儒家文化及哲学思想更能展示中原多元文化魅力。只有将每个纪念的节日和民俗活动搞的生动、直观、鲜活、丰富,形成强烈的民族文化自觉,才能不需政府的命令,也不需要社团的组织,自发地参与到活动中来,才能将其植根于人们的文化心理之中[6]。

3.3.2政府管理体系的亟待完善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保障上,河南省根据国际和国家的相关法规,在政策、法规也有一部分的指导意见,并在河南省文化厅专门设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处,但有限的工作人员不足以适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综合性、多部门协作性、专业性、广泛性、长期性要求。管理机构机构不健全,专业人才缺乏,细节工作不到位都直接影响着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序发展。城市建设失去了民间特有的韵味和特色,使与传统文化相辅相成的民俗空间遭到破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发展需要资金作支撑,需要耗费人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国家和河南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投入实在是杯水车薪,不少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自然消亡的危机。

政府是河南省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守护者、承载者和实践者,地方文化政策和立法保护等的相关措施和分级保护机构的设立,是非遗文化传承与发展的坚强后盾,亟待进一步完善。

3.3.3对传承人及团队的建立及保护不足,与时代对接的能力有待提高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传统武术技艺,其呈现方式和传承手段的多样性、复杂性、动态性,与人的思维、理念、情感、习俗、生活方式和环境有密切关系[7]。冯骥才指出:当代杰出的民间文化传承人是我国各民族民间文化的活宝库,他们身上承载着祖先创造的文化精华,具有天才的个性创造力。它存在与传承人及传承团体的记忆中,随着大量的民间老艺人的离世,使得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很多习俗、礼仪及民间技艺也濒临消亡;政府对传承人和传承团体的生活及社会保障已经给予高度的重视,但杯水车薪,使他们因生存压力而无法专注于研修和传播文化技艺和精神精髓。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是在继承的基础上吸收、交流和再创造。体育非遗文化对现有文化的挖掘、整理、理解都是历史的,但文化本身是动态的,活的文化,能否快速的发展取决于它与当下的社会语境、当代生活方式、思想理念、文化土壤和价值取向等因素紧密结合程度,与时代对接的能力。传承人及团队的创造力、想象力、信息吸纳和整合的能力是非遗文化传承和发展的核心动力。

河南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传承一般是个人行为缺乏有力的支撑,传承团体较分散且受到门第观念影响缺乏相互交流;主要传承人相对学历水平较低,文字描述的准确性、完整性等能力有待加强,在信息化社会迅速发展的今天,传承人及传承团体对网络、大众媒体的驾驭能力禁锢了非遗文化的畅通传播;传承人与传承团体缺乏必要的统计、逻辑分析等科研能力,缺乏对非遗文化进行高瞻远瞩的战略设计能力,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非遗文化发展的进程;传承人及传承团体基本生活在相对闭塞的农村,不能及时了解文化源发地以外的广大民众对生活方式及健身方式的需求,缺乏针对性的创编思路。综上所述,主要传承人和传承团体与时代链接的渠道和能力有所欠缺,需要建立一个以主要传承人和团体为中心的研究、研修、传播、工业、旅游业、产业一体化的传承团队,通过强大的支撑团队定期的信息交流,合力推动河南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

3.3.4河南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内容的片面性

作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武术,历史上跟其他民族和世界文化交流较少,导致其固守本土民俗体育文化,体育研究的文化视野狭窄,使武术类体育科学研究工作失去动力,至今未形成系统、完整的功法、技法和理论体系,阻碍了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的现实步伐,使其发展陷入了低层次、封闭、无序的窘境。

河南省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承的内容上缺乏系统、全面的整合,主要以武术技艺为主,但只模仿招数,不明就理,传形而不传神,且套路古板单调,缺乏创新,使练习的过程单调乏味,形成“喜欢武术却不练武术”的尴尬局面;随着全民健身运动的逐渐深入民心,河南全民健身意识也在不断的提升,但对于日益提升的健身要求,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技法传授缺乏针对性、实用性,并没有足够多的针对某一人群的习练套路得以传承和推广,表现出重竞技轻养生,使武术的养生功效流失或浅效;针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已有的梳理和整合内容也多半束之高阁,进入博物馆、寺院、研究会等的展厅里,无法与普通民众进行身心上的密切交流,无形中切断了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中原子女的情感共鸣,使现有的文本、音像、道具等使用率不高,民众反映较为平淡;缺乏对文化本身的深层梳理,对文化内涵的传播,缺乏对武学知识、佛教、道教等文化的熏陶,缺乏对传统文化的思维方式、道德修为、行为操守;体育非遗文化的器物层较为贫乏,缺乏代表性的人物、形象、文字、视频、建筑、工艺品等有形的影响力,专业的设计人员和采编人员的匮乏造成非遗文化传承内容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

3.3.5河南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途径的利用有效性

河南省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承途径上做出了艰辛的努力,并硕果累累,民俗空间的不断完善、旅游行业的兴起、武校的林立、多层次培训机构的建立、大型表演团队、竞赛、文化节系列活动的开展、太极学院或研究会的成立、社区文化广场的开展、学者的非物质文化研究论文会议等都在推动着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但也存在着各种制衡发展的因素,如:传播方式单一,渠道建设不通畅、传播人员专业能力参差不齐;源发地的人文建筑、旅游业开发还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器物层面的成果设计与开发缺乏专业人员的组织与设计,商业推广缺乏计划性;信息化程度较低,缺乏专业的网络板块管理人员;大众媒体的宣传力度比较薄弱,社会公共文化机构的使用频率及有效性无从考量;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普通民众的接触较单薄而片面,针对大众的传播渠道较匮乏,难于组织;教育传播的方式相对比较滞后,且教育层次性不强,学校教学教材及教学内容单一;学术层面的传播与交流相对滞后于非遗文化的发展,缺乏对非遗文化的直接推动力等情况。

河南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途径需要更广泛的畅通,让人们通过各种方式在生活中体会非遗文化的元素,参与其中,形成健康、时尚的生活方式,建构和谐、文明、动力十足的中原经济、文化发展中心。

参考文献:

[1]薛良磊,河南省国家级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与对策研究,河南大学硕士论文,2010.5。

[2]王天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策略与研究[J].重庆文理学院学报2006(4):25-27。

[3]河南省人民政府网站.河南概况[EB/OL].http://。

[4]李吉远,谢业雷.困惑与征途:对21世纪中国传统武术发展定位的思考[J].山西师大体育学院学报,2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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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体育类 非物质文化遗产 项目 研究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一)研究背景

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各族人民长期以来所创造积累的重要文化财富,是人类创造力、想象力、智慧力和劳动力的复合与统一的完美体现,是人类文化多样性的生动展示[1]。

深挖本地域特色文化内涵,阐释地域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价值,维护文化的多样性,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是新时期加快文化强省建设的一项创新工程,符合河南省建立中原经济区的战略要求,是推动中原文化繁荣,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壮大文化产业,打造鲜明地域特色、展现中原风貌、提高中原文化影响力的重要举措。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1.研究目的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源远流长的中原历史留下的文化印迹,体现着中原的竞争力,同时河南省的非遗文化的开展仍存在着发展缓慢的态势,为促进体育非遗文化的现代化发展进程,本文欲着重分析河南省体育非遗文化研究的当代意义,以提升民众的文化认同,选定体育非遗文化的角色定位(奥运机制还是群体机制?),分析制衡河南省体育非遗文化发展的因素,试图通过对现代瑜伽项目的研究为河南省体育非遗文化提出非遗文化传承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谁来传承?传承什么?如何传承?”的问题。

2.研究意义

(1)理论意义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是对中原生态体育文化信息进行抢救、集聚和整理,研究以河南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为研究对象,综合涉及传统的人类学,快速发展的传播学和亟待完善的体育学。通过这些学科理论知识的运用,不仅可以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提供一次多学科综合研究的尝试,而且还有可能为丰富这些学科的理论成果添砖加瓦,为满足该领域的教育和研究需求起到积极的意义。

对河南省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研究,可以扩大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社会影响,对于其文化传承起到了积极地助推作用,还可以详尽的了解河南省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阻碍与问题;同时,对河南省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与开发问题进行研究,可以对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较深层次的文化发掘,符合河南省现阶段积极推进的把河南省由文化资源大省建设为文化产业强省的战略决策和大力实施“中原文化崛起”的既定方针,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意义,同时也有利于促进河南省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具有较高的实践价值。

(2)实践意义

研究河南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即武术文化遗产,对深入认识和了解河南地域武术文化,全面地认知中国武术文化版图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研究一方面对河南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体系进行整理与挖掘,探索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当代价值,从而调动民众的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引起人们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多的关注,不断加大对其保护力度;另一方面,通过借鉴瑜伽的发展理论和经验,探索如何在传统和现代、继承和发展之间找到对其进行保护的科学、合理、有效的措施,以确保其生命力,为河南省更好地保护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建议,以利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

研究对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出了具体对策,希望能够为相关部门具体实施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政策实践的参考。

二、文献综述

(一)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

2005年12月,国务院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界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根据国务院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体育文化表现形式及文化空间。

河南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即是指在河南境内,由广大人民群众创造的,与体育相关的且具有一定科学价值的文化,是河南人们创造的体育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的综合。

(二)传承和发展的概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2005]18号)中明确指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应采用“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提出了保护与传承、发展并重的工作要求。在现代科学体系中,“传承”一词首见于民俗学中,以20世纪30年代柳田国男《民间传承论》为标志,他提出要对普通人的日常民俗事象进行研究,从而阐释历史、文化、变迁的过程及发展特征。国际学术界形成了其他与传承相关的理论主要有传播论学说的维也纳学派、曼彻斯持学派与傅厄斯学派等[2]。《非物质文化遗产视域下湖南传统武术传承研究》中提出传统武术的传承就是由传人实施的,在代际之间进行的技艺、理论、习俗等传统武术文化内容的传递和传播。

研究认为河南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即承袭、创新并广为传播。承袭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历史价值、文化渊源、宗教仪式、风俗习惯等文化元素和生态环境。与时代要求相结合,在传承谱系比较明晰的武术基础上,创造理论和技术体系比较成熟的武术技艺和健身、养生功效突出的套路,使其具有生存、发展的特定空间和时间维度,植根于民间的活态的传统行为方式。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核心就体现在它的传承过程,以及这一过程中的变异与创新。同时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还会随着社会特征、竞技生活、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等发生变化,会影响人们的文化价值观念和审美思想,因此,完善的传播方式对扩大非遗文化的影响力有着积极的作用。

(三)国内关于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现状

1.国内关于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

国内关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涉及文化价值、历史价值、保护研究、立法研究、制度研究、现状调查等,但都侧重于本区域的研究,地域性研究体现了一定的区域特点,但从总体是显示出各地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注,并在保护的基础上提出了与当地文化、政治、经济相结合的传承方式。

2.国内关于体育类或武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观点

国内学者多以本地区的非物资文化遗产为研究对象,根据对本土文化的历史追溯,相应的提出传承和发展建议。

牛爱军从全民健身和民俗学的角度出发,提出融于当地生活风俗中传承,并结合当代新农村建设,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发挥体育的健身功效,根据项目特点进行开发,提出商业开发与创意产业相结合的发展方式。

白晋湘从法律角度出发,指出健全法律保护机制,建立管理和保护体系,建立体育博物馆,开展文化普查工作,加强对传承人的保护和关注。

社会活动和社团的开展体育非遗文化传播的重要渠道,姚应祥对湖州船拳文化的传承与发展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加强立法、加大宣传、依托学校,建立体育社团,开发旅游的传承建议。董亮在对四川少数民族体育的研究中指出要将仍具有较强生命力的体育文化遗产发展成为大众健身娱乐项目,延长其生命周期。

张巧凤对非遗文化的软文化实力进行研究,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高我省文化软实力》中指出调动传承主体的积极性是对非遗文化的可持续性延伸,提升文化吸引力和感召力是文化竞争力的优势所在,应打造河北特色的非遗文化品牌。

李荣芝、虞重干从传播学角度出发,指出可以通过学校教育传承途径、竞技化途径、社会教育途径、生活化途径。《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看中国民族传统体育发展》中也针对民众缺乏民族传统知识认知现状,提出加强政府管理、加大媒体宣传、维持文化“原生”的生存环境和发挥院校优势及赛事促进等建议。王林在《传统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困境与对策》中指出应营造适宜传承的文化生态,加强传承人的名人效应,加强传承梯队的建设。徐旭对岭南醒狮文化的研究中,指出要推动武术与醒狮相结合的影视业和旅游业的发展。安剑群等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视野下“人龙舞”的文化传承研究》提出要进行广泛地区的横向传承,和不断创新的纵向传承相结合,加强群体性传承和学校传承、社会传承的方式相结合;

综上所述,国内关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陈关于发展的研究,从政治、经济、立法、教育学、传播学、民俗、社团、社会活动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为非遗文化的传承奠定了一定基础。

3.关于河南省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研究

在传承管理机构的研究中,王志高的硕士论文《嵩山文化传承与发展的制度保障研究》强调法治机制的建立,建立有制度的组织运行方式,提出以发展武术文化产业的方式传承和发展。

在传承主体的研究中,王玉霞《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构成及挖掘保护对策》提出加强对传承人的培养,将非遗保护工程纳入学校教育体系。本人在《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研究》中提出通过对健身团队的管理和扶持,推广和传承非遗文化的技艺推广。

在传承内容的研究中,李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视域下的民族传统-以河南少林武术、陈氏太极拳为例》指出要加速多种方式的宣传,挖掘民俗文化的体育娱乐审美价值;王伟红《河南省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中提出开发非遗文化的器物层产品,做大做强非遗文化品牌活动,建立省及地市“非遗展示中心”。

在传承方式的研究中,任丽萍《传承・创新―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学校体育研究》中提出将其纳入学校体育课程体系;倪同《基于JSP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的研究与开发》硕士论文中提出建立数据库,有效提高非遗文化的管理水平和效率,提供可视化信息,用网络模式提供资源共享,数字化宣传和保护非遗文化;赖学鸿《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利用思考》提出政府政策导向与舆论宣传是推动其传播和发展的保证,形成主体研究与个案研究相结合的科研之路,利用商业开发实现体育文化传承和弘扬,建设体育加旅游的产业机制,构建教育为中心的传承机制;王静的硕士论文《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出版资源开发研究》中提出通过培养专业的出版人才,开发高质量的传统出版物和网络出版物相结合的方式促进非遗文化的传播;郭鹏飞《河南省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研究》强调要加大普及力度,调动民众文化自觉性,在政府主导下,依托学校教育资源,提出非遗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加强非遗文化的长远规划和管理。

综上所述,对于河南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管理有了专题的研究,但为数不多,对传承主体还仅限与对传承人的保护和关注,对传承团队建设的研究基本没有,传承内容上提出了对体育健身价值的延伸和器物层面的开发,传承方式聚集了大部分学者的研究结晶,大多数认为多种形式及层次的广泛传播有利于非遗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篇10

1、信息化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现代人开始沉迷于网络。在整个互联网上,充斥着各种游戏、娱乐等相关信息,自制力较差的孩子们往往容易被这些游戏和娱乐所诱惑,甚至不能自拔。而中国的传统文化所讲究的是静心修学,这跟浮躁的互联网时代恰恰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整体浮躁的社会风气是造成中国传统文化断层的重要原因所在。

2、这跟中国的教育体制也有着密切的关联。今天中国的语文教育,在很大程度已经抛弃了过去的传统文化,只是时不时地在课本中穿插一些唐诗宋词。就拿80后、90后来说,已经很少有几个人能够背诵出《论语》、《老子》等一类传统经典来,为了应付四六级英语考试,他们在大学时期的相当一部分时间耗在了背诵英语单词上。

3、从整个家庭教育的环境来看,各个家长都已经是跟风似的给孩子报各种班。在他们看来,别的孩子都在学舞台、学钢琴、补习英语、奥数等,可是我们家小孩没学,他们就会觉得自己的孩子落伍了,于是盲目跟风。在他们看来,中国的传统文化对孩子们来说已经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因为学校里压根儿也不考。

4、西方以及日韩文化的大量入侵以及各种流行元素的迅速蔓延,这严重挤压了整个国内传统文化的生存空间。情人节、圣诞节等西方节日似乎比传统的七夕、元旦更有味道,钢琴、吉他等西洋乐器亦比古筝、琵琶等民族乐器更为流行,长期如此,传统文化岂能不断层?

传承中国传统文化,成互联网企业历史使命

过去,学习传统文化只能依托于线下的教学和书籍。但是在今天的互联网时代,学习传统文化就能够借助各种互联网平台,而非仅仅只是局限于线下书本和教学。今天大部分用户的时间都放在了电脑上和手机上,那么借助互联网的力量传承和传播中国传统文化就成为了互联网企业的历史使命,于是以百度为首的互联网巨头开始借助自身平台的力量助力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

就拿这次端午节来说,百度搜索首页的logo就换成了具有端午节色彩的新logo,通过借助有着“中国最年轻造龙师”之称的莲羊的手笔,将百度logo换成了极具端午色彩的龙舟。自古以来,龙舟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象征和代表,据说为了此次logo能够更形象地传递中国非遗文化,百度甚至不惜花费大量精力,通过屈原故乡秭归文化旅游局找到秭归最古老的龙舟原型——秭归龙舟。事实上,这些年,百度一直在借助其平台的力量助力中国非遗文化的发展。

每逢节日之际,百度搜索都会更换具有中国特色的logo。此前百度在重要节日之时,就曾把搜索logo换成了具备传统文化特色logo,比如中秋节的嫦娥奔月、七夕节的鹊桥相会、春节的《大闹天宫》人物形象等。此外,在2013年,百度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李彦宏还牵头成立了“中国民营产业商会”并担任会长,并一直在推动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

一方面,百度通过将中国最年强的造龙师与传统的龙舟文化结合在一起,将百度logo换成了极具特色的龙舟,以一种全新的方式,使得中国的传统文化散发出了全新的光彩。同时古老的中国传统文化,通过互联网的方式呈现出来,又是另一番景象。甚至让我们在看到百度龙舟logo的时候,不免想起当年屈原的故乡湖北秭归。

另一方面,目前百度搜索拥有超过6亿的网民用户,这对于非遗文化的传播范围来说,也是极其广泛的,也让更多的用户了解了非遗文化。而百度每天拥有超过50亿次以上的搜索需求,对于非遗文化的传播更是具备了持续不断的推广。

由此看来,在百度的带领下,中国的非遗文化正在通过互联网的力量逐渐渗透到每一个网民的内心深处。而从百度频频推动中国传统文化的动作来说,百度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理解也较为深刻、独到。尽管对于百度等互联网平台来说,传承中国的传统文化是他们的历史使命与责任,但是在百度等巨头的推动下,整个国内的互联网+传统文化产业实际上也正在成为一个新的大风口。

互联网+传统非遗文化正在多个领域爆发新机遇

目前,传统非遗文化还没有完全走向市场,整个领域实际上还具有非常大的市场机会,并且在多个垂直细分领域都还存在创业者的新机会。

一、非遗O2O电商领域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说,线上线下结合的O2O电商模式还是具有一定的市场空间。目前在国内,已经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电商平台在开始运作了。此前百度糯米已经通过其平台推出了非遗有价产品的专题活动,而在去年,国内唯一官方授权的非遗类电商平台e飞蚁也正式上线。

从非遗传承人和企业的角度来看,这类O2O平台通过借助互联网的渠道优势为非遗传承人和非遗企业构建全方位的线上推广,他们只需要通过付出自己的手艺劳动,就能够借助线上平台获取一定的收益,同时也能够借助线上平台弘扬自己的手艺文化。

从电商平台的角度来看,目前国内真正从事这来产品的电商并不多,电商平台很容易能够建立自己的独特差异化优势,并能在天猫、京东称霸下的中国电商市场格局杀出了一条阳光大道来。

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随着人文层次的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尤其是艺术爱好者喜欢收藏一些具备传统文化价值的产品。但是很多消费者却苦于很难通过线下渠道找到非遗大师们的作品,互联网平台打破了这种信息障碍。

当然,O2O电商平台需要打破的是一个信任问题,对于很多消费者来说,他们很难辨别非遗产品的真假,这就需要电商平台具备足够的权威来确保非遗商品的真实性。

二、非遗旅游领域

目前整个国内的旅游市场,人文景观旅游正在不断受欢迎,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日益增加。但是如何将这类旅游景点与互联网结合起来,这还需要一个探索的过程。比如目前百度地图已经开启了非遗城市、非遗博物馆等标注,同时还增加了非遗礼品的索引,能够让消费者通过百度地图找到附近的非遗文化产品。

互联网创业者搭建平台可以通过与非遗文化当地人进行合作,把整个非遗传承人所在的地区建成一个集合餐饮、娱乐为一体化的文化旅游度假地,然后在这个旅游地点,当地人也可以把自己的非遗类艺术品进行出售,形成一个线上线下结合的非遗旅游度假消费中心。

从旅游的角度来,这是一种特色的差异化旅游。非遗文化的旅游具有多方面的价值,一个是它的审美价值,很多工艺品、表演艺术以及民族服饰,都是历史上不同时代、不同民族人民劳动和智慧的结晶;一个是它的历史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历史悠久,它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是以前时代流传下来的历史财富;还有一个则是它的文化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鲜活的文化,具有原生态的文化基因。

不过目前国内很多非遗文化旅游却被滥用了,大量民间传统文化器物和艺术品没有对其进行精心设计而被随意地改成旅游商品,这严重扭曲了该艺术品的本意。与此同时,许多表演艺术不是真正的传承人在表演,甚至有的表演还加了某些不健康的内容,从而丧失了祖先传续的原始韵味和文化底蕴,变成了平淡的商业表演。如何利用互联网的优势来纠正这个被盲目开发的旅游市场,能够让非遗文化旅游释放更大的市场价值。

三、非遗电影产业

其实,对于非遗电影来说,这既是一个巨大的产业,同时也是对于传统非遗文化的一个极好传播,通过电影,能够借助影像记录文化风俗、记录更为丰富的信息。

目前,在国内的电影市场,百度、阿里巴巴、腾讯等都已经涌入到了电影行业。从电影的制作、发行、电影票销售一直到电影衍生品,巨头们都在开始一步一步渗透和布局。那么,对于他们来说,如何将电影与非遗文化相结合起来,这里面必然会产生新的市场机会。

四、非遗线下活动

通过借助线上平台作为导流,可以举办各种线下的非遗展览,比如美食节、服装节、非遗产品展览等。对于平台来说,在为非遗继承人和非遗企业提供线下展示的同时,平台也获得了一定的收益,同时还可以收取前来参观用户的门票。

对于用户来说,他们通过参加这种线下非遗活动,能够更深入了解到中国的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而且还能够通过线下活动认识有着共同兴趣爱好的朋友,非遗文化社交甚至也可以由此开启。

同时对非遗文化的继承人和企业来说,通过这种线下活动也能够更好地推广和宣传自己的非遗文化作品,让更多的用户了解自己的非遗文化。

五、非遗线上知识平台

篇11

1、信息化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现代人开始沉迷于网络。在整个互联网上,充斥着各种游戏、娱乐等相关信息,自制力较差的孩子们往往容易被这些游戏和娱乐所诱惑,甚至不能自拔。而中国的传统文化所讲究的是静心修学,这跟浮躁的互联网时代恰恰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整体浮躁的社会风气是造成中国传统文化断层的重要原因所在。

2、这跟中国的教育体制也有着密切的关联。今天中国的语文教育,在很大程度已经抛弃了过去的传统文化,只是时不时地在课本中穿插一些唐诗宋词。就拿80后、90后来说,已经很少有几个人能够背诵出《论语》、《老子》等一类传统经典来,为了应付四六级英语考试,他们在大学时期的相当一部分时间耗在了背诵英语单词上。

3、从整个家庭教育的环境来看,各个家长都已经是跟风似的给孩子报各种班。在他们看来,别的孩子都在学舞台、学钢琴、补习英语、奥数等,可是我们家小孩没学,他们就会觉得自己的孩子落伍了,于是盲目跟风。在他们看来,中国的传统文化对孩子们来说已经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因为学校里压根儿也不考。

4、西方以及日韩文化的大量入侵以及各种流行元素的迅速蔓延,这严重挤压了整个国内传统文化的生存空间。情人节、圣诞节等西方节日似乎比传统的七夕、元旦更有味道,钢琴、吉他等西洋乐器亦比古筝、琵琶等民族乐器更为流行,长期如此,传统文化岂能不断层?

传承中国传统文化,成互联网企业历史使命

过去,学习传统文化只能依托于线下的教学和书籍。但是在今天的互联网时代,学习传统文化就能够借助各种互联网平台,而非仅仅只是局限于线下书本和教学。今天大部分用户的时间都放在了电脑上和手机上,那么借助互联网的力量传承和传播中国传统文化就成为了互联网企业的历史使命,于是以百度为首的互联网巨头开始借助自身平台的力量助力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

就拿这次端午节来说,百度搜索首页的logo就换成了具有端午节色彩的新logo,通过借助有着“中国最年轻造龙师”之称的莲羊的手笔,将百度logo换成了极具端午色彩的龙舟。自古以来,龙舟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象征和代表,据说为了此次logo能够更形象地传递中国非遗文化,百度甚至不惜花费大量精力,通过屈原故乡秭归文化旅游局找到秭归最古老的龙舟原型——秭归龙舟。事实上,这些年,百度一直在借助其平台的力量助力中国非遗文化的发展。

每逢节日之际,百度搜索都会更换具有中国特色的logo。此前百度在重要节日之时,就曾把搜索logo换成了具备传统文化特色logo,比如中秋节的嫦娥奔月、七夕节的鹊桥相会、春节的《大闹天宫》人物形象等。此外,在2013年,百度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李彦宏还牵头成立了“中国民营产业商会”并担任会长,并一直在推动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

一方面,百度通过将中国最年强的造龙师与传统的龙舟文化结合在一起,将百度logo换成了极具特色的龙舟,以一种全新的方式,使得中国的传统文化散发出了全新的光彩。同时古老的中国传统文化,通过互联网的方式呈现出来,又是另一番景象。甚至让我们在看到百度龙舟logo的时候,不免想起当年屈原的故乡湖北秭归。

另一方面,目前百度搜索拥有超过6亿的网民用户,这对于非遗文化的传播范围来说,也是极其广泛的,也让更多的用户了解了非遗文化。而百度每天拥有超过50亿次以上的搜索需求,对于非遗文化的传播更是具备了持续不断的推广。

由此看来,在百度的带领下,中国的非遗文化正在通过互联网的力量逐渐渗透到每一个网民的内心深处。而从百度频频推动中国传统文化的动作来说,百度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理解也较为深刻、独到。尽管对于百度等互联网平台来说,传承中国的传统文化是他们的历史使命与责任,但是在百度等巨头的推动下,整个国内的互联网+传统文化产业实际上也正在成为一个新的大风口。

互联网+传统非遗文化正在多个领域爆发新机遇

目前,传统非遗文化还没有完全走向市场,整个领域实际上还具有非常大的市场机会,并且在多个垂直细分领域都还存在创业者的新机会。

一、非遗O2O电商领域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说,线上线下结合的O2O电商模式还是具有一定的市场空间。目前在国内,已经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电商平台在开始运作了。此前百度糯米已经通过其平台推出了非遗有价产品的专题活动,而在去年,国内唯一官方授权的非遗类电商平台e飞蚁也正式上线。

从非遗传承人和企业的角度来看,这类O2O平台通过借助互联网的渠道优势为非遗传承人和非遗企业构建全方位的线上推广,他们只需要通过付出自己的手艺劳动,就能够借助线上平台获取一定的收益,同时也能够借助线上平台弘扬自己的手艺文化。

从电商平台的角度来看,目前国内真正从事这来产品的电商并不多,电商平台很容易能够建立自己的独特差异化优势,并能在天猫、京东称霸下的中国电商市场格局杀出了一条阳光大道来。

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随着人文层次的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尤其是艺术爱好者喜欢收藏一些具备传统文化价值的产品。但是很多消费者却苦于很难通过线下渠道找到非遗大师们的作品,互联网平台打破了这种信息障碍。

当然,O2O电商平台需要打破的是一个信任问题,对于很多消费者来说,他们很难辨别非遗产品的真假,这就需要电商平台具备足够的权威来确保非遗商品的真实性。

二、非遗旅游领域

目前整个国内的旅游市场,人文景观旅游正在不断受欢迎,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日益增加。但是如何将这类旅游景点与互联网结合起来,这还需要一个探索的过程。比如目前百度地图已经开启了非遗城市、非遗博物馆等标注,同时还增加了非遗礼品的索引,能够让消费者通过百度地图找到附近的非遗文化产品。

互联网创业者搭建平台可以通过与非遗文化当地人进行合作,把整个非遗传承人所在的地区建成一个集合餐饮、娱乐为一体化的文化旅游度假地,然后在这个旅游地点,当地人也可以把自己的非遗类艺术品进行出售,形成一个线上线下结合的非遗旅游度假消费中心。

从旅游的角度来,这是一种特色的差异化旅游。非遗文化的旅游具有多方面的价值,一个是它的审美价值,很多工艺品、表演艺术以及民族服饰,都是历史上不同时代、不同民族人民劳动和智慧的结晶;一个是它的历史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历史悠久,它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是以前时代流传下来的历史财富;还有一个则是它的文化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鲜活的文化,具有原生态的文化基因。

不过目前国内很多非遗文化旅游却被滥用了,大量民间传统文化器物和艺术品没有对其进行精心设计而被随意地改成旅游商品,这严重扭曲了该艺术品的本意。与此同时,许多表演艺术不是真正的传承人在表演,甚至有的表演还加了某些不健康的内容,从而丧失了祖先传续的原始韵味和文化底蕴,变成了平淡的商业表演。如何利用互联网的优势来纠正这个被盲目开发的旅游市场,能够让非遗文化旅游释放更大的市场价值。

三、非遗电影产业

其实,对于非遗电影来说,这既是一个巨大的产业,同时也是对于传统非遗文化的一个极好传播,通过电影,能够借助影像记录文化风俗、记录更为丰富的信息。

目前,在国内的电影市场,百度、阿里巴巴、腾讯等都已经涌入到了电影行业。从电影的制作、发行、电影票销售一直到电影衍生品,巨头们都在开始一步一步渗透和布局。那么,对于他们来说,如何将电影与非遗文化相结合起来,这里面必然会产生新的市场机会。

四、非遗线下活动

通过借助线上平台作为导流,可以举办各种线下的非遗展览,比如美食节、服装节、非遗产品展览等。对于平台来说,在为非遗继承人和非遗企业提供线下展示的同时,平台也获得了一定的收益,同时还可以收取前来参观用户的门票。

对于用户来说,他们通过参加这种线下非遗活动,能够更深入了解到中国的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而且还能够通过线下活动认识有着共同兴趣爱好的朋友,非遗文化社交甚至也可以由此开启。

同时对非遗文化的继承人和企业来说,通过这种线下活动也能够更好地推广和宣传自己的非遗文化作品,让更多的用户了解自己的非遗文化。

五、非遗线上知识平台

篇12

莺歌柳书是2008年由山东省菏泽市申报的经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非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简称。“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为这些社区和群体提供认同感和持续感,从而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1、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2、表演艺术;3、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手工艺。”①口述史最先于20世纪出现在美国,作为收集资料的一种方法,也被我国广泛应用于非遗及其他各人文学科领域中。莺歌柳书在发展过程中遗留资料较少,且目前是濒临消失的状态,好在传承者们的居住区域相对集中,故笔者以传承人口述史为视角阐述莺歌柳书的现状。本文口述史材料基于对莺歌柳书传承人的多次采访整理而成。

一、莺歌柳书发展历史

“莺歌柳书”又名“莺歌柳子”,是由柳子戏曲牌【莺歌柳】演变而成的一种民间说唱形式;《中国曲艺集成•山东卷》(下)中说:“莺歌柳书又名莺歌柳子,是由柳子戏曲牌【莺歌柳】演变而成的一种民间说唱形式,但从目前尚存曲目已难看出两者的明显联系”②;李梦华老师也在《菏泽曲艺的“活化石”--莺歌柳书》一文中论述了莺歌柳书可能存在的五种流变,其一就是莺歌柳书是由明代柳子戏曲牌【莺歌柳】发展而成,但从曲调唱腔对照来看,已难看出两者联系③;何丽丽在其博士论文《山东柳子戏音乐文化研究》④从伴奏乐器、节奏、旋律及旋法等多方面论证曲艺类莺歌柳书完全是柳子戏【莺歌柳】的简化版,两者的联系是紧密的且是显而易见的,了“已难看出两者的明显联系”说法。笔者翻阅大量专业书籍坚持莺歌柳书是柳子戏曲牌【莺歌柳】发展而成的观点。菏泽地区最早的莺歌柳书艺人是清末民初曹县仲提圈的张瞎子(1848--1928),其弟子为曹县张保亮和定陶曹志田;曹县张保亮的再传弟子为曹县郑庄郑玉昆(1904--1976);郑玉昆晚年又将莺歌柳书技艺传授给曹县郑文祥和菏泽的高志军、平。第二部分莺歌柳书的发展现状将以莺歌柳书传承人的口述史为主,并参考笔者的多次田野调研。田野调查和口述史的整理均为笔者在2020年9月至11月末完成。为叙述方便,口述史不以问答形式呈现。

二、莺歌柳书的现状

笔者于2020年11月30号至菏泽市曹县郑庄乡寻找藏匿在民间唱莺歌柳书的老艺术家——郑文祥老先生。寻找过程算是顺利,据资料显示郑文祥先生1946年或1950年生人;笔者找到年纪相对大的老乡询问,大家对郑文祥先生很是熟悉,大家都知道街上有个唱曲儿的先生。见到郑文祥老先生很是亲切,家里非常朴素,像大多数曹县农村家庭一样,不同的是先生家里摆放了几张很显眼的关于莺歌柳的证书和奖书。郑先生今年高龄73岁,由此看来网上资料不准确,应是1947年生人;老先生自谈有个乳名儿“刘根儿”,街上认识他的人都这么喊。郑先生8岁开始学习莺歌柳书,其老师是曹县邵庄镇郭庄的郑玉昆先生(现已离世),在这期间也学习了山东琴书,且郑玉昆先生也只有郑文祥先生这样一个学生;郑文祥先生20多岁的时候,由于家庭和生活原因,就不经常学习和演唱曲儿了。这样的状态一直持续到2009年,2008年莺歌柳书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同年11月,菏泽市文化局命名郑文祥先生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莺歌柳书代表性传承人。2009年6月山东省文化厅命名郑文祥先生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莺歌柳书代表性传承人。市政府和省政府层面开始对莺歌柳书重视起来,在莺歌柳书被评为国家级非遗后多次邀请郑文祥先生录制莺歌柳书,对即将消失的这一曲艺文化施行抢救性的保存;而且每年会给传承人六千多元的补助。老先生说08年09年那会儿孩子们正好也稳定下来开始自己的生活,他和老伴儿可以享受日子了。据郑先生描述,他的老伴是给他伴奏最多的,老伴拉曲,他唱曲;老伴刚开始不会拉弦,耳濡目染加上他的点拨,日子久了便无师自通了。郑先生说经常载着老伴到曹县的广场和公园里一晌一晌地唱,冬天冷了便唱得少,也有好多围观的人,但是大部分都不知道唱的是什么,他都会热情地向大家介绍;有时候唱莺歌柳书时间久了会随性改口唱段山东琴书,就这样反反复复唱,也不会心生厌倦,觉得让大家听到传统曲艺自己心里也特别开心。笔者总结:郑先生平时演出和休闲演唱的曲目都是传统留下来的,在这过程中没有创新,更没有关于莺歌柳书的创作班子;郑先生教学生也是倾囊相授,那么目前看来,莺歌柳书在没有创新的情况下,目前保存的算是“原汁原味”。郑先生中间收过很多个学生,但坚持下来并唱得地道的只有平老师一个人,其他人基本上都外出打工不会唱曲儿了。现在莺歌柳书的传承人只有两位,一位是73岁高龄的郑文祥先生,另一位是他的学生——54岁的平老师。两位传承人老师都在尽全力寻找下一代传承人,唯恐莺歌柳书在此出现断代的情况。

三、存在问题的梳理

(一)莺歌柳书濒临消失。莺歌柳书在200多年的历史长河中曾辉煌过,也曾萧条过,目前已经接近消逝,主要体现在这一曲艺形式面临无人传承的状态,不禁引发思考,存在200年之久的莺歌柳书为何在我们这个时代濒临消失?(二)传承人严重缺乏。经笔者了解,菏泽当地高校菏泽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早在2014年便让学生学习并演出莺歌柳书,并在平老师和其他老师的指导下将《偷诗》搬上舞台,但此后并没有学生坚持下来。没有学生自愿长期学习这一曲艺形式,是目前莺歌柳书存在专业传承人较少的主要原因。(三)群众被隔离。在走访的过程中,笔者发现有许多当地人对于莺歌柳书是处于完全不了解的状态,在很多人心中更是没有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原则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但莺歌柳书目前少有社会参与,当地人对当地的宝贵文化没有熟悉的认知;也就是郑长铃老师所提出的“民众被隔离”。民众被隔离,没有社会的广泛参与,这种保护终究是无根之木,事实上是对文化遗产的破坏。⑤民众参与进来,让更多青少年尤其是九年义务教育中的学生们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熟知当地非遗文化是当前传承工作的重中之重。(四)精神财富不被重视。莺歌柳书这种文化表现形式已经与当代的社会生活有了隔阂与距离。隔阂越大,距离越远,消逝的速度便会越快。当代社会衍生出越来越多的艺术形式,传统的曲艺形式似乎不再符合大众审美。莺歌柳书是历史留给我们的精神财富,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是由许许多多精神财富累积而成,莺歌柳书面临失传足以以小见大,当精神财富一点点被剥离出去,可想我国传统文化将面临什么样的困境。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文化的根魄,我们如何挽救历史留下的宝贵文化财富?

四、解决问题的对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⑥中第七条有明确对非遗文化的保护措施。这些措施主要包括:(一)建档:通过搜集、记录、分类、编目等方式,为申报项目建立完整的档案;(二)保存: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手段,对保护对象进行真实、全面、系统地记录,并积极搜集有关实物资料,选定有关机构妥善保存并合理利用;(三)传承:通过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等途径,使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后继有人,能够继续作为活的文化传统在相关社区尤其是青少年当中得到继承和发扬;(四)传播:利用节日活动、展览、观摩、培训、专业性研讨等形式,通过大众传媒和互联网的宣传,加深公众对该项遗产的了解和认识,促进社会共享;(五)保护:采取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以保证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智力成果得到保存、传承和发展,保护该项遗产的传承人(团体)对其世代相传的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所享有的权益,尤其要防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误解、歪曲或滥用。笔者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针对莺歌柳书存在的以上问题,总结出以下应对措施:分别从官方建设和艺人本身建设两个层面出发。(一)官方建设。1.相关文化宣传机构应加强对非遗文化的宣传工作。从官方层面让大众认识到非遗文化对我们的重要性。莺歌柳书已接近消逝,在此情况下应增加演出次数;增多演出场所;举办非遗文化的专场研讨会、展览会等等;让越来越多的人看见、听见并感受传统文化。让非遗文化越来越多地走进博物馆、让越来越多的民众走进博物馆,任何文化形式的保护与传承都脱离不了群众,只有让大众了解认知文化,我们的传统文化才得以更长久地存在。2.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虽然越来越多的文化被列入省级或国家级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但不可否认的是这其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保护单位之间分工不明确;被保护的文化被分层;文化遗产所生存环境发生变化;保护的认知发生偏差等。针对莺歌柳书的保护与传承,我们要认清一个实质问题,即我们要保护与传承的是莺歌柳书这一曲艺形式的技艺、唱腔、具体内容等多个方面;而不是片面地保护莺歌柳书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一个名分。在实质性的保护工作上,不能让保护工作只是成为一个口号,不应把非遗名录项目从文化的整体性中抽离出来。目前莺歌柳书赖以生存的土壤是鲁西南菏泽地区,我们应把保护莺歌柳书所在地区的社区文化和民族文化同时注重起来,保护好生存环境,是非遗文化存续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是保障非遗文化传承人的生活,只有传承人生活得到一定的保障,才会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文化的建设中。3.当地教育部门应适当地对学生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与之包含的文化形式。培养当地青少年、高校学生学习传统曲艺,使其了解非遗,了解文化遗产对于当代社会、人类生存的重要性。教育部门可以提倡教师在音乐课堂和实践课堂中开展莺歌柳书的相关教学活动,教师与学生同时学习传统曲艺,为传统文化注入更多年轻的血液。相关单位已将遗产名录不断地更新、确认、立档、研究、保存,我们当代人的任务就是如何在生活学习中做到保护、宣传、弘扬、传承与振兴。(二)艺人建设。1.提高数字化。莺歌柳书发展到当前依旧靠口传心授的方式传承,这种保存传承方式虽然可以将艺术经验更直观地传达下去,但是显然也存在许多弊端。在条件的允许下,传承人可适当做好对当下曲艺的资料记录、视频记录,提高传统曲艺的理论化、多媒体化,让大众接受传统文化的同时也让传统文化跟上现代社会的步伐。2.增加市场化。面对莺歌柳书社会市场的急剧萎缩,艺人老师们应当在官方部门的帮扶下努力使这一曲艺形式走向市场,并开拓市场,让观众可以进入剧场欣赏莺歌柳书演出中所讲述的故事。3.推陈出新。历史留给我们的传统文化固然宝贵,但任何一种文化形式的留存少不了创新。在传统曲目的基础上,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做一些创新呢?我们应该创作出更多符合当下大众口味的作品,让越来越多的新一代人继续传播,以此形成良性循环。

五、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自于历史,生存于当下,或存续于未来。保护与传承就是保护当下的文化遗产,传承历史遗留下的文化,在上迎合当下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创造出符合这个时代审美的艺术文化形式。我们每个人都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传承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者。从保护的角度而言:面对莺歌柳书这一即将消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应该消除隔阂,拉近大众与非遗文化的距离,带着合适的方法融入到非遗文化世界,其实恰巧是这些宝贵的非遗文化遗产丰富地服务于人类的精神世界。

注释:

①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②《中国曲艺音乐集成》全国编辑委员会、《中国曲艺音乐集成•山东卷》编辑委员会,《中国曲艺音乐集成•山东卷》(下).第一版,北京:中国ISBN中心,1982年12月:第1281页。

③李梦华,《菏泽曲艺的“活化石”——莺歌柳书》,曲艺,2020.10。

④何丽丽,《山东柳子戏音乐文化研究》,福建师范大学,2009.04。

篇13

中图分类号:G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2017)05A-0059-05

睢宁县古邳中学于2014年申报成为江苏省“下邳文化综合学习”课程基地,2015年又成功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下邳文化的课程资源开发研究”,让我们有机会全面、深入地研究“下邳文化”,发掘非遗历史文化素材的教育新作用,探索一条适合乡村中学教学改革的新路。

一、非遗文化进校园动因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20世纪70年代的教育报告《学会生存》中指出“教育动机和就业问题决定着学生的流进和输出,制约着他们的成败,因而也就控制着人们进入或离开教育领域”,“然而,好奇心,即要求理解、认识和发现的欲望,仍然是人类本性中最大的驱策力之一”。[1]看得出,学生对知识的渴望动机,应当成为我们教育工作者重点关注、持续挖掘的素材,我们在这方面探索得越深,学生学习兴趣越浓,学习效果会越好。

(一)非遗文化传承的紧迫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非遗文化源于农业文明,是千百年来劳动人民生产生活智慧的结晶,蕴藏着许多有价值的理念和智慧,默默地启示着现代人,让我们真正静下心来体悟,汲取营养。

起源于本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很多,我们选取有代表性的项目,如省级非遗“怀中抱子扇”、“云牌舞”等,然后逐步推广开来,让更多的非遗文化在我们的校园重放光彩。但让我们揪心的是,现在,很多非遗文化渐渐消失或正在走向失传的边缘。如据史料记载,1934年,本地蒲包、蒲扇销售额68.85万元,但今天本地会编此扇的人不足10人,且均为古稀之人。

怎样科学合理地传承非遗文化?有人认为应原汁原味地“驮”,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有人认为要与时俱进,原先农村里那么土的东西如何登上艺术的高雅大堂?有人认为要迎合现代人的审美需求,融进现代高科技的元素,才会有长久的传承生命力。我们经过实践发现,无论非遗文化以前“长成什么样”,我们都不要嫌弃她,而要保护她、爱护她,核心要素应当是学习这些非遗文化里的智慧元素,为今天人们的生活提供有益的启迪。通过整合、研究,我们初步形成以“非遗文化进校园”为抓手,校本课程为依托,走进乡村跳出文化为特色,让乡村中学的学生们体验到不一样的多元成功教育。

(二)适应乡村课改的需要

乡村教改,如何解决乡村教育的洼地困惑?一切从实际出发。无论乡村学校硬件设施如何与城市学校一样,如果乡村学生没有真切的乡村情怀,他将难以适应现代教育生活,难以适应未来社会发展的需要,更难服务好乡村建设。

我们的课题、课程基地正是基于这样一种乡村教育情怀,大胆地引进地方优秀的历史文化,让学生在地方文化的浸润中成长发展。非遗文化是其中的优秀代表,它们凝集了古代先民的生产生活智慧,是我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的智慧,应当成为我们今天发展的灵感源泉。

(三)人的多元智能特点

美国著名心理学家霍华德・加德纳经过研究发现,人的智能是多元的,人的成功路径不可能只有一条,而真正能够发现并找到这条成功路的人却并不多见。其实这与他们所受教育有关。依据这一理论,我们在课程改革上更倾向于关注不同学生的多元教育需求、多元成功需求。

(四)中英绿色低碳小城镇试点项目

2016年,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九坝镇和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古邳镇被中英绿色低碳小城镇试点项目列为三个试点小城镇,这为我们研究下邳文化提供了新的动力和契机。有关部门将会从地方经济、环境、文化等多角度来评估、设计、引导地方建设,使其走出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二、实践路径

(一)校本课程开发

1.制定校本课程纲要

校本课程,作为国家课程的延伸,有其自身的规律和教育发展要求,课程纲要从全局引领、规划我们的课程建设。在纲要里,我们明确了下邳文化非遗课程的目标、实施路径、评价方式、学习效果等,为校本课程建设提供了方向。

2.分类开发校本课程

每门课程依据各自的文化特点和我们的教育发展,由师生与民间艺人共同开发完成。校本课程具有良好的适应性,与我们的教育同步行进,同向同步调。

依据文化、教育特点,我们已开设了20多门下邳文化校本课程,如“下邳史话”“怀中抱子扇的编制”“云牌舞”“御甜油的制作”“黄河故道考”“古邳地名考”“下邳地理”“剪纸”“古邳风俗”“下邳文化游戏”等。

3.建立课程评价机制

清晰的学习目标和评价目标是有效评价的关键,校本课程的评价主要包括“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部分,遵循学科核心素养的评价要求,这是一个密切联系、相互交融的有机整体。不同的评价任务需要选择不同的评价方式,根据评价功能的不同,评价任务包括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三种类型。

(二)传统文化工作室

1.分类建设

依据文化特点、课程特色及学生兴趣,我们分出不同的课程类别,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对于一些特殊的文化,集中部分力量,建设相应文化工作室,形成相对集中的研学空间。

工作室课程不同于教室课程,相对单一、集中,有“专题”特点,有的以工作室为中心,形成一个文化辐射链,内引外连扩展开来。

2.常规活动

工作室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召集学员,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活动,学习相关的知识。室内布置,依文化特点,分步推进。刚开始,学校完成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基本的用品、水电网络等到位。随着工作室的活动展开,大量学生作品出现,学生创意呈现,工作室随之成为学员作品的展览区、演出厅、实验室。

在这里,有师傅带徒弟,有学员相互切磋,还有录像、微课、网络,给不同层级的学员提供不同的学习素材。

3.工作室特点

(1)课程的专业性。工作室的教学并不像课堂教学那样严格,基本的教学环节类似,这符合学校教学的实际,能与常规教学有效衔接。教学中师傅会对每一环节进行讲解,教师在一旁进行辅导,必要时当“翻译”,把民间艺人的口头语言转化为教学语言,让学生快速领会。

(2)文化的专题性。工作室研究从某一个点切入,做成专题,形成特色,有时一个文化元素牵引出众多的学科联动。如,怀中抱子扇的编制,不仅有“编”的艺术,更有“织”的艺术,有同学在民间采风中获知:“扇子有风拿手中,蚊蝇一见影无踪,下地干活隔汗水,拍拍打打搁煎饼”,有同学查阅资料后获悉,蒲草是一味中药,有蒲黄、蒲白等,有的同学尝试不同的扇形、编扇材料,有的研究怀中抱子扇的礼品盒,有的还想研究怀中抱子扇的机器制作程序等。

(3)活动的多样性。工作室并不只有室内的实验、制作,还承担更多的宣讲任务,让我们的文化传承走出工作室,走出校园,与社区联动,与乡村发展同步。

4.工作室举例

具体来说,工作室的建设情况如下:

(1)怀中抱子扇工作室,成立于2015年5月,至今已经开办三期,累计培训学员60多人。考虑到民间艺人的生活情况,我们把学习时间定在中午12:20―14:20,由民间艺人亲自到学校传授各类蒲扇的编制技艺;16:30―17:30为学生研学时间。为了激发学生努力学习,我们制定奖励措施,实行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学校给予优秀学员一定的物质奖励,颁发优秀学员证书,优先参加相关活动,优秀学员作品优先外出展示。

(2)云牌舞工作室,成立于2015年9月,至今已经开办两期,累计培训学员32人。

学习时间安排在18:30―20:30,相对集中,有利于巩固学习成果。

(3)剪纸工作室,成立于2014年9月,主要是我校美术老师教学,利用周三下午第7节活动课,与民间艺术家进行交流展示。

(4)御甜油工作室:成立于2015年6月,以古邳镇“老三益”御甜油厂为基地,参观、考察、制作。主要请甜油师傅进行讲解,教师指导化学分析,学生完成实验报告。经过实地考察、操作,部分学生已经掌握了御甜油的制作技巧,并开始试验产品。

(5)传统体育游戏工作室:成立于2014年11月,主要采集地方的游戏项目,加以复原,项目主要如下表所示。

(三)课题引领

非遗文化进校园,给我们的教育教学改革提供了全新的思路,一系列的实践活动,需要科学合理的提升和发展,通过课题研究,我们把相关的实践研究系统化、理论化。

1.申报课题

近些年,我们先后申报了省市级课题3项,参与市级校本课程研发1项。课题研究让大家在教育教学理论指导下,更加科学地传承非遗文化。

2.课题资源化

课题研究是教育研究活动,既是一次师生共同提升的过程,也是一个非遗文化资源整合过程。研究中,我们通过查阅、采访、实践等,让一些零散的、碎片化的非遗资源集中在一起,形成一个文化研究资源群落,便于更多的人来学习、研究。

3.学习小组建设

课题研究依然采用小组合作学习方法。我们选取的是高一学生,分为多个学习小组,每4个人为一小组,分别有组长、材料员、新闻发言人、记录员等角色,而这些角色不是一成不变的,每一次活动,是要轮换角色的,以保证每个学生都有机会获得锻炼。每一次活动,组长们要研讨,设计好活动方案,保证活动的正常、高效、有序运行。

活动小组的组成,根据课题研究的需要及学生的多元智能特点和兴趣来划分,每个小组均配有一至多名辅导老师。教师是课程改革的关键人物,他们不仅自己学习理论,更要指导学生参与到课题研究中,并把课题理念贯彻到课题研究的每一项活又小P∽橹饕有故事采集组、剧本创作组、剧本表演组、模型制作组、拓片绘制组、导游创编组、甜油实验组、地名考察组、方言采风组等。有些小组,工作起来进度快,有的组因资料欠缺、学生知识有限等原因导致工作时有困难,教师也是头一次遇到这样大规模的“非正规教学”,好在大家热情度高,时常试验出颠覆性的方法。

课题研究,让非遗文化传承得以理论提升,各项活动有序联结、整合、归纳,形成完整的资源链,为以后深入研究提供了良好的依据。

(四)课程基地建设

1.让“一室一本”走得更宽广

非遗文化的传承教育,在我们学校热热闹闹地开展起来。成为省级课程基地后,我校积极行动,抓住改革发展机会,把乡村文化引入到农村中学教学改革中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通过课程基地建设,让我们的“一室(工作室)一本(校本课程)”走得更远,再配上“一景区”,学校课程基地环境资源有“下邳文化广场”“下邳文化长廊”“圯园”等,让学生可以在立体的非遗文化中徜徉,流连忘返。场馆建设,便利了非遗文化进校园,使抽象的形象起来,让大家能够触摸、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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