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9 17: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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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N9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997-0668(2008)061077-03
90年代中期以来,美学界关于自然美的讨论有许多值得注意的进展,其中最突出的表现就是生态美学的勃兴。但是,这种新的学科形态,在为自然美研究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比如,生态美学以生态美为研究对象,表现出强烈的将自然美取而代之的企图;甚至在某些人眼里,生态美的出现就意味着自然美作为一个美学概念的死亡。与此相关,随着生态美学的出现,景观美学、环境美学也逐渐成为美学界关注的热点,甚至进一步衍生出自然生态学美学、景观生态学美学、环境生态学美学等更为复杂的学科划分。面对理论界这种状况,我想如下的问题是不得不考虑的:这些新兴学科是否具有理论的合法性;自然美作为一个更为经典的概念,它和这些学科形态之间具有怎样的相互关联?以此为背景,有没有重建一种新型自然美理论的可能性?
一、生态美学与新自然美学
从目前情况看,当代美学对自然的重新认识和发现,主要得益于生态美学。而生态美学之所以能为自然美研究提供助力,则在于它对自然的本质有新的界定。比较言之,传统自然美理论建立在西方近代机械自然论的基础之上,人的活跃与物的死寂、人的主动与物的被动,是使审美活动成为可能的前提。但按照现代生态学的观点,自然不但是有机的,而且是有生命的;不但是有生命的,而且其中的一些高级生命形态甚至是有美感的。这样,自然就不仅仅是客体,而且有可能跃升为主体;自然美,就不单是指自然物的感性外观,而且指向其内在的生命本质。这种生命本质,使自然美有了独立存在、自我完成的可能性。
生态美学对自然生命本质的肯定,为自然美研究提供了全新的理论背景。但是,我们能否据此认为生态美可以取代自然美,或者说,对自然生态属性的深度认知是否已使自然美成为一个可以被悬置的概念。回答是否定的。1866年,德国生物学家恩施特?海克尔第一次提出了建构生态学的设想。他认为,生态就是自然有机生命体与周围世界的关系,生态学是研究这种关系的学科。从这种关于生态学的定位可以看出,它强调自然的生命属性,但其落脚点却不是具体的自然对象,而是自然物之间的有机整体性和相互关联性。就美学的学科特性而言,无论生命本性还是事物的相互关联性,都很难直接成为美学问题。这是因为,这门学科自从被鲍姆加通命名为感性学以来,它的一个最基本的规定就是必须指向具体对象,人的审美活动必须在具体的活生生的感性形象中进行。从这个角度看生态,它与其说是美学研究的新对象,还不如说是一种看待事物的新观念。它在“显象”方面的先天不足使其在成为美学问题时遇到了难以克服的困难。这种困难正是中国当代生态美学研究长期停留在“玄学化”层面的原因,也是当代西方学者研究生态哲学、生态伦理学,甚至生态政治学,却很少涉及生态美学的原因。
生态美学所遇到的“显象”的困难,使我们有足够的理由对它的合法性提出质疑。但同时必须申明的是,这并不能减损它在当代自然美讨论中的重大意义。如前所言,这种讨论为重新认识自然确立了一个新的哲学起点。正是有了这一点,传统死寂的自然才有了独立的审美价值,才会因内在生命的充盈而成为活的形象。李泽厚在80年代初曾经指出:“就美的本质说,自然美是美的难题。”这是讲,自然由于内在生命本质的阙如,必须等待着“人化”才能成为美;而自然一旦人化,所谓的自然美也就不再属于自然本身,而成了一种社会性的东西。这样,自然美的存在虽然对普通人来讲是一个自明的常识,但在理论上它是否存在却成了一个大问题。在这种背景下,当现代生态学将生命属性赋予自然,也就等于赋予了自然独立自在的审美本质。由此,自然美在传统美学背景下无法独立自存的难题,也就在生态美学语境中被有效破解了。
一方面,生态美学因为“显象”问题而让人质疑它的合法性,另一方面,它又为自然美研究提供了新的背景。从这种特点看,能不能为生态补形象,将是决定它能否成为美学问题的关键。事实上,在日常经验,甚至包括一些严肃的学术讨论中,人们对生态美学的这种局限性是有清醒认识的。比如,我们谈生态,往往会进一步具体化为生态景观或生态环境。在西方,虽然直接谈生态美学的少之又少,但景观生态学美学和环境生态学美学却被广泛使用。这提示人们,生态美学,只有更具体地与景观、环境这些感性的范畴联系在一起,或者说,只有自然的生命本质外化为感性形象,它才能成为真正的美学形态。
那么,生态美学如何与景观美学、环境美学建构关系?或者说,这三者是以怎样的结构共同形成了对自然美的整体认识。关于这一问题,我们可以通过对生态、景观、环境这三个概念的分析找到答案。首先,生态是自然事物的生命状态。它虽然不一定显现为具体的审美形象,但却为自然美提供了本质规定。其次,景观:它既是自然生命本身的外化形式,又必然是为人的感官而显现的“景”和“观”。也就是说,景观美学与生态美学不同,它关注的是自然生命为人的视知觉呈现的外在形象。第三,环境,从词性看,它是自然对人的环绕,是以人为中心所形成的人与自然关系的境域,具有鲜明的为人所用的属性。通过这种分析可以看出,当代自然美研究中使用的这些关键词以及由此衍生的学科形态,具有内在的逻辑秩序和结构,即:生态讲自然的体,景观讲自然的象,环境强调自然的用,它们分别在自然本质之真、自然现象之美、自然实用之善三个层面言说了自然的审美品质。在这三者之间,如果说任何一个维度的缺失都意味着对自然美理解的非完满性,那么它们明显是共同构成了理解自然美的整体框架。由此也可以看到,当代美学虽然在理论的分化中产生了生态美学、景观美学和环境美学,但这三种“美学”却有一个共同的指向,即:建立在生态自然观基础上的新自然美学。
二、新自然美学对自然美理论的重建
新自然美学是重构自然美理论的一个设想。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自然作为生命存在的新的定性,已使建立在“自然人化”基础上的自然审美观失去了理论意义;自然美向生态、景观、环境三个维度的展开,则拓展了自然美研究的理论空间。那么,这种建立在生态学背景下的自然美,会对传统美学理论做出哪些修正呢,下面择要论之:
首先,关于自然美的定义:按照传统,自然美是指自然界中自然物的美。这一定义,对生态学时代的自然美同样适用,但到底什么才是“自然物的美”,新与旧的解释却大大不同。在传统意义上,由于自然内在生命的缺失,所谓“自然物的美”就不在自然本身,而在人的观照和意义的赋予;它只涉及事物的感性形式,而不涉及内容。但在现代生态学的语境中,由于自然对象拥有独立自在的审美本质,所以它的美就首先是“美者自美”,然后才是“因人而彰”。同时,由于这种生命本质构成了自然美的内容,所以自然美就不仅在于形式外观,而是内容与形式的有机统一。
其次,关于自然美的价值:自然即自然而然,它是自由的最高象征。由此,自然美就是事物按其本性存在的自由之美,它的审美价值高于艺术及其他人工制品。比较言之,传统的自然美,往往被视为荒蛮的存在,或者因没有充分体现人的本质力量而被边缘化。但新的自然观意味着,它将从审美价值的边缘走入中心―――它“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审美品格,“万类霜天竞自由”的审美视界,代表了美的最高理想。而作为“第二自然”的艺术及其他人工制品,则由于来自人对自然的复制和摹仿,与美的本真状态隔了一层,是第二性的。
表1是对中国国家图书馆收录的生命美学主题专著进行的数字统计。统计显示,1980年以来,国内出版的生命美学主题专著数目共计24本。②同期,收录于中国知网期刊数据库的生命美学主题论文共计600篇。两项数据的搜集统计时间均为2014年6月8日。
据表1,1989年以前,国内的生命美学主题专著数量为0。见录于国家图书馆的第一本生命美学主题论著是潘知常1993年出版的《生命的诗境一禅宗美学的现代诠释》①,它在运思上呈现了用中国现代生命美学观照中国传统生命美学的理论自觉。而潘知常1991年出版的《生命美学》专著并未见录于国家图书馆。
统计显示,2000年前后是国内生命美学体系性理论建构的高峰期,除潘知常于2002年发表《生命美学论稿一在阐释中理解当代生命美学》外,封孝伦《人类生命系统中的美学》(1999)、黎启全《美是自由生命的表现》(1999)、杨蔼琪《美是生命力》(2000)、雷体沛《存在与超越——生命美学导论》(2001)、范藻《叩问意义之门一生命美学论纲》(2002)等生命美学体系性理论专著的相继问世充实了作为一个学派的生命美学理论阵营。其后,生命美学理论的体系性写作呈稳定发展态势,有周殿富《生命美学的诉说»(2004)、潘知常《我爱故我在一生命美学的视界》(2008)、潘知常《没有美万万不能一美学导论》(2011)、陈伯海《生命体验与审美超越》(2012)。
除中国现代生命美学的体系性研究专著外,中国国家图书馆收录的生命美学主题专著另有三类:中国传统生命美学研究、西方生命哲学美学研究、部门美学研究。其中,中国传统生命美学研究又可划分为两类:一是以中国现代生命美学的眼光来关照中国传统美学资源,如潘知常《生命的诗境一禅宗美学的现代诠释》(1993)、刘伟《生命美学视域下的唐代文学精神》(2012)、刘萱《自由生命的创化:宗白华美学思想研究》(2013);—是对中国传统生命美学的阐释性研究,如陈德礼《人生境界与生命美学:中国古代审美心理论纲》(1998)、袁济喜《兴:艺术生命的激活》(2009)。相较而言,西方生命哲学美学研究专著数量较小,且自2005年才出现,主要有王晓华《西方生命美学局限研究》(2005)、朱鹏飞《直觉生命的延续:柏格森生命哲学美学思想研究》(2007)。而与生命美学主题相关的部门美学研究专著在数量上较西方生命哲学美学研究专著为多,如杨光、邓丽娟《生命审美教育:优化个体生命,享受美学神韵》(2004)、雷体沛《艺术与生命的审美关系》U006)、蒋继华《媚:感性生命的欲望表达》U009)。
据表1、图1,虽然本次统计的实际操作时间(2014年6月)不能充分反映中国国家图书馆收录国内2014年出版生命美学主题专著情况(如生命美学代表理论家封孝伦教授2014年在商务印书馆出版的专著《生命之思》尚未见收录),但巳有的文献资料显示:中国现代生命美学理论体系性建构主要完成于20世纪末,并于21世纪持续修补、发展、深化。
表2、图2是对1980年以来中国知网期刊数据库收录的生命美学主题论文数据进行的统计。
表220世纪80年代至今发表的生命美学研究论文数据表
为进一步用统计数据说明国内生命美学研究的具体趋向,根据国内生命美学主题专著自然呈现的分类主题,我们将中国知网期刊数据库收录的生命美学主题论文划分为生命美学原理性研究(包含对生命美学原理性研究进行阐发、评论,以及展开批判的论文)、中国传统生命美学研究、西方生命哲学美学研究、及其他(主要是生命美学原理的应用性研究以及相关的交叉型研究)四类,分时段进行统计,得到的结果如表3。
根据中国知网期刊数据库显示,1989年以前发表的生命美学主题相关论文共有3篇。分别是宋耀良《美,在于生命》(1988)、陈乐平《生命美学的困惑一与宋耀良同志商榷》(1989)、王一川《原型美学概览一现代西方美学研究之一》(1989)由于期刊《美与时代人》未收录于中国知网期刊数据库,自然地,潘知常1985年发表的美学札记《美学何处去》亦未见录于知网数据库。
表3可见,1990-1994年期间,中国知网生命美学主题论文非常集中地呈现为两个类型:一是潘知常本人及其他学者以潘知常生命美学理论为中心的研究与述评一潘知常《中国美学的学科形态一中国美学的现代诠释》(1991)、潘知常《建构现代形态的美学体系》(1992)、潘知常《从自然的人到人的自然一中国美学的现代诠释》(1993)、吴风《生存与审美的合潘知常〈生命美学〉述评》(1992)、张节末《体系与无体系之辩一读潘知常近著〈生命美学〉》(1992)、晋仲《〈生命美学〉》(1993)、劳承万《中国当代美学启航的讯号一潘知常教授〈生命美学〉述评》(1994)等。另一类是对以《周易》、禅宗为代表的中国传统生命美学的研究及评论。虽然其时生命美学与实践美学的论争巳经展开,但从邹元江对刘纲纪先生在周易美学研究中提出的“生命即美”命题的阐发看,中国传统美学的生命价值是为实践美学所认可的。
在1995-1999年期间,生命美学主题研究有三个值得关注的趋势:1.生命美学理论阵营的壮大。1995年,封孝伦在《贵州社会科学》第5期发表“从自由、和谐走向生命一中国当代美本质核心内容的嬗变'用历史的辩证逻辑为中国现代生命美学声援、辩护,并简述了他的“三重生命”美学观。封孝伦的声援、辩护随即为潘知常引用到了他与实践美学的论辩中。2.学界开始普遍将以潘知常为代表的中国现代生命美学纳入中国现代美学史的整体视野中进行评判。1995年,《学术月刊》第9期刊载《中国当代美学的前沿一关于实践论美学争鸣情况的述评》一文,将以潘知常为代表的中国现代生命美学明确纳入后实践美学体系中进行评价。1997年,阎国忠在《文艺研究》第1期发表“关于审美活动一评实践美学与生命美学的论争”一文,视生命美学与实践美学的论争为中国(现代)美学学科完全确立的标志。同年,周来祥先生撰文《我看今日美坛》,从学理角度肯定了生命美学的学术品性。杨恩寰则在《实践论美学断想录》中针对“自由”“理想”概念对生命美学提出批判。3.生命美学应甩[生研究及交叉研究的发展,如韩森《建筑——向着人的生命意义开拓》(1998)等。
如图3所示,2000-2004年期间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现代生命美学原理性研究的高峰期。2000年,《学术月刊》第11期发表了一组生命美学专题论文一潘知常《超主客关系与美学问题》、封孝伦《审美的根底在人的生命》、刘成纪《生命美学的超越之路》、颜翔林《思维与话语的双重变革》、刘强《生命美学:阐释框架的转换与方法论的创新》。这是迈进21世纪的中国现代生命美学最重要的一组专题文章。这一时段,生命美学原理性研究大体上呈现了两个方向:1.对实践美学深化批判基础上展开的生命美学理论升华,以潘知常生命美学研究为代表。其中,深化对实践美学的批判文章有潘知常《生命美学与超越必然的自由问题——四论生命美学与实践美学的论争》(2001)、《实践美学的一个误区:“还原预设”一生命美学与实践美学的论争》(2001)等。呈现生命美学研究自我修补、升华的研究论文主要有潘知常《为信仰而绝望,为爱而痛苦:美学新千年的追问》(2003)、《为美学补“神性”从王国维接着讲一在阐释中理解当代生命美学》(2003)等。潘知常在这一时期为生命美学的思考提出了“补‘神性’”“补信仰”的维度。2.对生命美学理论体系的述评与研究。其中,既有对生命美学整体理论面貌进行研究、评述的一如陶伯华《生命美学是世纪之交的美学新方向吗?》(2001)、薛富兴《生命美学的意义》(2002)等多篇论文;亦有针对学者个人生命美学理论进行研究、评述的。其中,针对封孝伦生命美学理论进行研究、评述的论文数量最多,如薛富兴《生命美学:二十世纪中国美学的制高点一〈人类生命系统中的美学〉读后》(2001)、黎启全《建构生命美学理论体系的力作一评〈人类生命系统中的美学〉》(2002)等7篇。封孝伦三重生命美学理论被视为是继潘知常生命美学理论之后最受学界重视的体系性生命美学理论。3.超越生命美学研究,如王建疆《超越“生命美学”和“生命美学史”》(2001)等。其间,刘成纪《从实践、生命走向生态一新时期中国美学的理论进程》(2001),提示出在与实践美学论战之后,生命美学与生态美学展开对话的理论视域。这一时期另有一值得关注的变化是西方生命哲学美学论文数量的明显上升,主要成果是王晓华对西方生命美学的研究。
据表3、图3,2005-2009年,生命美学原理性研究在数量上呈现出明显回落趋势,并且这一趋势似乎一直延续至今。自2005年以来,在完成了《学术月刊》2005年第3期、叩问美学新千年的现代思路——潘知常教授访谈》之后,生命美学的首倡者潘知常再没有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过探讨、回应生命美学的文章,而是转入了其他研究领域。因缘巧合,与潘知常生命美学研究转向的时间轨迹相应,生命美学理论的另一代表理论家封孝伦同期亦没有相关成果发表。这一时期,生命美学原理性研究主要呈现为对巳有的生命美学理论的重申、评价、反思、批判。但从中国知网期刊数据库生命美学主题论文数量上看,国内生命美学仍呈现稳定发展的态势。这一时期,中国传统生命美学研究、生命美学应用性研究及交叉研究的论文数量相较前一时期几乎同时翻了一倍。前者说明了国内学界对中国传统生命美学资源重视、发掘的逐渐升温;后者贝何支撑对生命美学在当代审美文化发展中阐释价值的论证。
二、情感化设计的艺术表现
禅宗美学作为中国传统文化意识形态与淡泊超然的人生哲学,能赋予当下艺术与设计实践活动更为丰富和深刻的思想内容与社会价值。我们固然处在一个哲学概念创新的时代,通过对禅宗美学自然本体论的研究切合当代艺术设计,从全新的角度呈现符合社会意识需求的、崭新的审美形式。在禅宗美学的指导下进行设计,做到自我清净,心中有念,使主体(心灵)与客体(自然)处于同一、恰当的状态下。在这层视野上选择设计所需材质:以简洁质朴的表现方式去达到所要表现物体内在的、本质的、精神的智慧美。禅宗美学自然观追求淡泊简素、朴拙到近乎不完满来表现的美(如图2)。色彩选择应摈弃绚丽灿烂之色,以清新素雅或纯色(白)为主,这种含蓄、清净之色所表达的美感恰恰是最富有魅力,纯真而朴实的。材料应选择天然古朴的木制品或棉麻,甚至是一粒沙,一颗石的美感,呈现出静谧,虚无的审美情趣。这种美是稍纵即逝的,亦是亘古不变的。正如其自然本体论所强调的心性化的自然美感,是由观到感,观中生感,感中生观,通过敏锐的观察和理解,来对自然美的和谐作出反应,从而展现出内在的生命之美,实现人与宇宙和谐统一的诉求。在形态的设计上并无固有的形式,值得一提的是,禅宗美学注重“万物归一”的整体观照,即全面地知晓,完整地观察。无论是一幅画或是一件工艺品,都要将其形状、大小及颜色与整体和谐相比较,真正领会它的美。如我们所感受到的自然界事物或风景是美的,不单单是因它独有的形式,更多是因它是以一种创造性的和谐方式“组合”在一起,从而使人发现或创造出主客体之间的相互和谐,并以此作为欣赏的前提或分析的依据。这样更有助于形成对美和崇高的敏锐意识,从而体验到特定“画面”背后生命韵动的和谐之美。只有如此,对自然生命和人类情感的体验之妙才能自然而然地呈现出来。
对于音乐课程而言,由于音乐艺术是以声音作为基本表现手段,以情感为主要表现内容,通过表演在时间中展开,最终诉诸人听觉的艺术形式。所以笔者认为,音乐课程本质在于通过音乐基础知识以及相关技能的学习,通过对音乐的情感体验,提高音乐欣赏能力和音乐修养。生命化音乐课程的本质就在于激发音乐课程内在的生命气息和生命激情,还音乐课程以生命的本真状态(追求自由、超越功利、体现和谐、凸显个性、富于创造和充盈情感)。相对于一般的课程来说,生命化音乐课程更强调对音乐知识的内在理解而不是简单记忆,知识的学习指向对音乐的领悟、体验以及审美能力的生成。生命化音乐课程更重视经验、体验以及活动,更强调审美的主体性。
对于音乐教学而言,笔者认为,根本不存在所谓真理性的教学的本质、规律,即使存在,在教学研究中试图再现教学的本质或规律也是不可能的,因为任何研究者都是以某种“先入之见”为出发点来进行教学研究的。因此,对生命化音乐教学本质的探索是艰难的,也很难说其本质是什么或不是什么,但是基于对教学原理的理解,我们还是可以从生命的角度对生命化音乐教学实质进行一些必要的认识。音乐教学是一种生命活动,同时又是获得生命价值或意义的手段或途径。不同类型、不同水平的教学,导致人所获得的生命意义与价值是不同的。生命化音乐教学的提出主要是针对音乐教学对于人的生命地位和作用被忽视,音乐教学实践中工具理性主义泛滥,割裂了主体的生命体验,片面强调知识技能,忽视音乐创作、音乐文化常识,音乐教育模式化和形式化严重,忽视灵活性和创造性的现状而言的。因此,笔者认为,生命化音乐教学在本质上可以理解为以主体的生命为基点和最终归宿,通过对音乐的学习和感受增进情感的发展和审美能力的发展,凸显生命灵性的活动。
将“生命化”引入音乐学科教育,解读生命化音乐课程与教学的本质和特征,其意义不在于将“生命化”作为方法和条件对于音乐学科课程与教学的工具性意义,而是将“生命化”作为教学的方法和追求的终极目标。在此前提下研究生命化音乐课程与教学,一方面能更好地揭示生命化对于“人”的存在与发展的本体性意义,从而更好地接近教育的本质;另一方面,以生命教育为基础研究当前我国在新课改这一背景下音乐课程与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突破以往研究方法的局限,具有一定的理论探索性。而且,将“生命化”引入音乐学科教育研究领域,以“生命化”作为音乐学科课程与教学体系重构的动力和途径,追寻“生命化”所蕴含着丰富的意义,对于打破音乐课程与教学研究的封闭、乏味以及引导音乐学科教育实践的意义建构具有很高的价值。
二、生命化音乐课程与教学的特征
基于以上对于音乐课程与教学本质的认识,从生命的角度对生命化音乐教学的特征进行必要的描述是可能的,通过对生命化音乐教育特征的描述,以期对生命化音乐教育有一个外在的认识,从而有利于我们在现实中更大程度上践行生命化的音乐教学。
(一)审美性
费尔库什尼说过:“音乐应该有生命。它来自对原作正确的、恰到好处的演奏。只有当钢琴家给乐谱注入生命,你才能感受到作品的力和美。”①给乐谱注入生命,是他奉行的至高美学原则和诊释理念。音乐教学是审美教育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审美教育实施的基本手段和载体。审美性是生命化音乐教学的基本特征之一。德国美学家席勒认为,“美对我们是一种对象,因为思索是我们感受到美的条件。但是,美同时又是我们主体的一种状态,情感是我们获得美的观念的条件。美是形式,我们可以关照它,同时,美又是生命,因为我们可以感知它”②。美是客观与主观的统一,是合规律和合目的的统一,是人的一种内在需要的反映。在这个意义上说,人类审美活动是人的生命的需要,审美追求是人对生命的追求,审美体验是人对生命的体验。席勒认为:“如果要把人变为理性的人,唯一的途径就是先使他成为审美的人。”③生命化音乐课程与教学的审美性决定了在教学过程中,必须以审美为核心。从教学内容的确定,到教学形式、教学方法的!择;从教师的语言表达,到作品的范唱、范奏;从师生的衣着仪式,到教学环境的布置,都应当体现审美的特点,使学生在美的,陶和愉悦之中,感受人生的真谛,成为道德美好、情操高尚、心灵纯洁的人。
(二)思想性
生命化的音乐课程与教学强调以情感人,以美育人,以思想提升人,这是任何一种其它教育方式都不能比拟的。它对陶冶学生的情操,提高学生素质,丰富学生的情感和净化学生的心灵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但音乐教学如果忽略了思想教育,而只是纯艺术地从音乐的角度来启发学生进行审美活动,则不能达到对作品的完整理解,收不到良好的教学效果。因此充分挖掘教材的思想因素,在教学中注意艺术与思想相结合,潜移默化地把思想挖掘融入音乐教学当中,就显得尤为重要。音乐是反映社会生活,表达人们思想感情的艺术形式。音乐作品不论大小都有一定的思想性。人是精神的存在,不会只满足于简单的生理需求,而是去追寻生命的意义,生命化音乐课程与教学要充分利用音乐的艺术魅力,达到艺术性与思想性的完整统一,处理好教学与育人的关系,结合教学内容!择适当的教学方式、方法,让学生感受到美的,陶的同时,得到良好的思想启迪,以达到陶冶情操、净化心灵、完善人格、升华思想的完美境界。
(三)情感性
情感是生命化音乐的灵魂,是信息传递的催化剂。积极的情感因素不仅有益于认知因素的发展,其本身也是音乐教学的目标之一。由于音乐直接抒发人的内心情感,这种情感活动灵活、准确、细腻,是主观情感的审美体验。所以,音乐能够以真挚、生动、深刻的感情去拨动人的心弦,以主体的生命为基点,以音乐艺术为媒介,以审美为核心的生命化音乐教育最具有情感性的特征。由于音乐课程与教学是以情感培养为主要目的,以美的形式向人们传递情感,所以,最容易被人们所接受。由于音乐是对于人类文明和人类情感的高度集中、升华和概括,它能够使受教育者情感更丰富、深厚、宽泛。另外,由于在音乐教学中,情感体验大多不带个人功利性,因而它可以净化人的心灵,使人的思想达到最高境界。总之,音乐教育处处离不开情绪唤醒、主观感受与体验,离不开情感层面及其活动。它的一切活动,核心在于情。从这个意义上说,生命化音乐教育是一种审美情感教育。
(四)愉悦性
愉悦性是指音乐引起的创造者和欣赏者主观精神状态上的一种喜悦、愉快的体验和感情。音乐的愉悦性来自音乐对人的生理的适应,来自音乐对人的心理要求的满足。《乐记》说:“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就是讲音乐可以使人得到快乐,满足愉悦情感的需要。嵇康把音乐给人的愉悦比作“美色”:“妙音感人,犹美公惑志”;④亚里士多德认为,“音乐在本质上是令人愉快的。”⑤追求快乐和愉悦是生命的本真表现,音乐教学中的愉悦性可以构成一种审美的本质力量,恰恰是生命化音乐教学的这种愉悦性,使学生在轻松课堂氛围中放松自己的心灵,自始至终充满着激情,保持着愉快的心情参与教学活动,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这种“快乐式”的教学,可以赋予音乐教育强大的生命力。“美育在最高层次上就是要造就一种自由、愉悦的审美世界,这种审美愉悦超越了物质世界的实在性,超越了既定的世俗规范,是一种澄明透彻的心境。”⑥
(五)文化性
生命化的音乐最直接和深刻地反映了人的生命存在状态和人的生命活动内蕴。卡西尔认为,“艺术是生命的动态形式”⑦。苏姗・朗格认为,“艺术结构与生命结构有相似之处,这使艺术品成为一种生命形式”⑧。从生命意义上来认识音乐,不失为对音乐本质的一种最高抽象。音乐并非仅仅是一门知识,一项技巧,而是人性的存在方式、表达方式,是人际交流的重要渠道,具有文化的普适性。音乐艺术是人类文明的结晶,是人类文化的重要载体,其本身也是人类文化的一个重要的方面。如孔子教育理论中的“志于适,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等都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乐教”的思想。可以说,将深厚的“乐教”传统衍生为“美育”思想,是我国音乐教育行为的基本出发点。⑨文化有诸多的形态和表现形式,但音乐艺术作为文化的一种形态却最能反映人的生命本质。尤其在现代社会状态下的音乐艺术,作为一种普遍的文化现象与文化存在,成为人类基本的生活形态,成为人类生活最直接的感受形式和最真实的感性要求。当今的专业音乐创作打破了风格权威,讲求自我个性的展现;许多作曲家都从文化出发,运用自己谙熟的富有特色的音乐语言进行创作,力求使创作成为“自我”心灵的最自然的流露,成为某种文化的特性“表达”⑩。现代音乐艺术的这种演变规律表明,生命化音乐艺术不再是一种虚构的存在,也不再是一种抽象的形式,而是成为人类渴望感性满足,并追求精神超越的理想的文化空间。
①谢颖.给音乐注入生命――鲁道夫・费尔库什尼[J].音乐爱好者,2008,(4),28.
②?眼德?演席勒,徐恒译.美育书简?眼M?演.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4,103.
③曹延华、许自强.美学与美育?眼M?演.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13.
④吉联抗.嵇康・声无哀乐论?眼M?演.人民音乐出版社,1982,50.
⑤北京大学哲学系美学教研室编.西方美学家论美和美感?眼M?演.商务印书馆,1982,107.
⑥冯建军.生命与教育?眼M?演.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240.
⑦刘纲纪.现代西方美学?眼M?演.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292.
⑧[美]苏珊・朗格,刘大基等译.情感与形式?眼M?演.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147.
它是以绝对的价值关怀的生命存在方式对生命的终极追问、终极意义、终极价值的回答。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医学的教育中,要培养医学生树立健康的生命意识。这个健康的生命意义不是基于生物学意义上,而是基于生存论的本体论意义上,通过健全的生命意识,把握住生命的终极要素。生命美学认为,美学的根本问题就是人的问题。人有三重生命:物质生命、精神生命和社会生命。而医学本身就是为人的健康、为人的价值和意义而存在和发展的,其本质上也是人学,因此医学包括了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它的自然属性是指在生物学层面,人的肌体是由自然元素组成的生命体,属于物质生命。社会属性是指在社会学层面上,人是社会群体中不可分割的一员,人的生存质量与社会有直接关系,属于社会生命。医者的生命意识要超越物质生命,落在社会生命,才是对生命美学的完整理解。现代医学模式亦向生物———心理———社会的医学模式的转变,医学生作为未来的医疗卫生工作者,要全面提高自身的人文素质,才能顺应医学本质和现代医学发展的要求。医学教育中,除了医学专门知识、技能的传授外,要同时发扬人文精神,张扬生命、肯定生命、重视生命,才是对生命美学的回应。
二、主体意识与人文医学
主体意识是指“人了解自己本身,使自己成为衡量一切生活关系的尺度,按照自己的本质去估价这些关系,真正依照人的方式,根据自己的本性的需要来安排世界”。在医学教育中,要引导医学生树立主体意识,如此才能彰显医者生命个体的价值与尊严。主体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的是自由意识。要实现主体的真正自由,则要超越欲求、功用意识中的外在要求而转向内心。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谈到功用主义会导致“绝对自由与恐怖”,精神陷入矛盾,于是由外在的欲求转向内心,以求得真正的自由,即“道德的精神”。
这种“道德精神”,意味着自由和自主的自我意识。自我意识在现实中表现为反省意识,苏格拉底认为“未经省察的人生没有价值”,人之所以为人,一个根本理由是拥有反省意识。在现实中,利欲熏心、唯利是图、道德沦丧的医者并不鲜见。他们在物欲横流中被欲求充斥着,反省意识缺位,忘记了自己所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与人生意义,导致医者“存在者之为存在者”意义的遮蔽。海德格尔指出:“真理是存在者之为存在者的无蔽状态。美是作为无蔽的真理的一种现身方式,美属于真理的自行发生。”
要达到“无蔽的真理”之美,有赖于医者反省意识的树立。在这方面,中国古代有丰富的思想资源。如《大学》之“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中庸》之“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孟子》之“反身而诚,乐莫大焉”等。所以,医者应有着健全的主体意识、自我意识的审美意识,医者在专业知识和技艺的基础上,注重自身的人文素养和对患者的人文关怀。医者的形象、言行、工作态度等思想素养对于患者的心理的起伏和疾病的转归将有很大影响。所以,医学院校应引导医学生树立反省意识,有效提升医学生的人文素养和道德涵养,使其深刻领悟、完成医学所创造的美。
三、自我意识和对象意识的统一与人文医学
美学强调自我意识和对象意识的树立。马克思指出:“人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于对象;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
这种美的规律就是指人的自我意识和对象意识的统一。自我意识和对象意识的统一的思想,在中国传统哲学亦有之。中国传统哲学,尤其宋明时期的道学,讲究天地万物息息相通,认为“万物一体”。对不同而相通的“万物一体”的领悟,也可以称为“善”或“道德”,是因为这里已蕴涵了对“民胞物与”的体会。对不同的而相通的“一体”之领悟,所表现出来的行为是自然而然的、随心所欲的、完全自由的行为。在道德意识中不再考虑“应该”这个程序,这样的领悟已经由“小我”通向“大我”,达到至美的境界。因此,在医学教育中,应培养医者的主体意识与客体意识统一的道德意识。医生在治疗病人、缓解病人痛苦时,通过同情、关心和安慰,对患者给予情感关照,把医者与患者融为一体,发扬人文精神,使“医学”与“人文”有机结合,实现“真、善、美”的统一、“博爱”与“至圣”的统一。全面地理解人、尊重人和关爱人是医学发展的根本要求,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席勒的“人应该同美一起只是游戏,人应该只同美一起游戏”的美妙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