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9 17: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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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消费扩容离不开网络信息安全,更需加强隐私保护,加强信息安全立法保障。在8月初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中就明确指出,要“提高信息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加强信息安全关键软件的开发应用,加快安全可信关键应用系统推广”、“加强工业控制系统软件开发和安全应用”、“构建安全可信的信息消费环境基础,大力推进身份认证、网站认证和电子签名等网络信任服务,推行电子营业执照”、“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能力和系统安全防护水平”、“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积极推动出台网络信息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法律制度”等一系列与信息安全紧密相关的内容,这充分说明了信息消费必须要在安全可靠的环境中保持可持续健康发展,也进一步突出了从信息安全视角来保障信息消费发展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信息社会,信息本身就是具有特殊价值的商品。但由于相关规制的不完善,使得法治不张,我们一次次地受伤:在医院生了孩子,奶粉商的电话接踵而至;刚刚买了车,推销保险的电话便响个不停;勒紧裤带付了一个房的首付,装修商便排着队约你去量房……这些还算好的,更糟糕的是,稍不注意,自己的信息就在网上“被人肉”了;各种各样的“花样”让自己或者亲人一不小心就跌进了骗局……
信息社会不应让个人信息“裸奔”。一项统计发现,我国目前已有近40部法律、30余部法规,以及近200部规章涉及个人信息保护,其中包括规范互联网信息规定,医疗信息规定,个人信用管理办法等;2009年的刑法修正案还确定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罪名,但依然挡不住个人信息被违法滥用、救济无门的现状。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我国目前还缺乏一部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法律。
对于即将出台的《个人信息保护指南》,由于他们本身并非国家强制性标准,期望《指南》让我们告别个人信息“裸奔”注定是不现实的,但也绝非一些人说的“多它一部不多,少它一部不少”,《指南》的出台有着非常积极的现实价值。
一、我国个人信息网络安全法律保护的现状
(1)不完备的统计称,我国现有约40部法律,30多部法规和近200部规章都牵涉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然而都是法律对个人信息安全的间接保护。这一情况体现出当前我国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不够重视,将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分散到各种法律规章中,没有一部完全、系统地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律。这一情况还表现出我国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法律保护不能适应如今人们的需要,它并没有与时俱进。之前我们忽略了的这些安全问题导致了如今的各种网络安全问题的产生,现在,它发展成为我们必须看重的问题。(2)当前有关法律对于网络个人信息的保护不仅立法不够完备,现有的法律法规对信息的保护也不够有效。原因是有关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个人信息的范畴。致使公民本人没有办法识别自己受到了哪种侵害,也就没法使用法律保护自己。基于此,公民遭到侵害后通常是用隐私权来自保。但隐私权与网络个人信息有异,在被侵害网络信息后,受害者很难得到救助。(3)有学者指出已有的法律体系不能完全处理法律问题,依靠法律制度的完备规范和调整网络行径,网络将不能发展。这体现出单一的法律约束并不够,还应该对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管有需求。就当前来说,很多企业的统筹和保护体制都忽略了对信息安全的掌控。利益驱动有些网站的商家钻法律的空子,以便免法律的责。
二、网络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立法的必要性
很多人都了解保护自己的隐私权,但是我们并不知道网络个人信息和网络个人隐私的定位是不是相同的。基于此,法律能够对网络隐私和网络个人信息有个界限,有了确切的界限之后,人们就可以使用法律保护自己的个人权利和利益。如今,网络购物消费十分流行,很多小商家也会选择使用支付宝或者微信支付的新型的付款方式来使人们购物更方便,然而在方便的时候也为人们带来了担心,担心自己的信息被盗。特别是杭州,原因是每天都有很多去杭州旅行的人,支付宝支付随处可见。如果支付宝支付这种方法让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将给消费者带来无尽的伤害。这只是一个城市做例子,如果缺乏法律保护,侵害了消费者的权利和利益,那么就会产生信任危机,网络的发展也将止步不前。我们都了解现在讲求科技革新,如果互联网不能站住脚的话。那么我国的经济和科技的发展也会受到波及,社会就无法进步。同时,现在说的只是消费者这个小主体,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个人信息被走漏的话,将会影响到整个国家的信息安全。
三、个人信息网络安全立法的方式与途径
我们应当对于个人信息进行确切的界限,个人信息是个很抽象而且涉及范围十分广泛的概念,包括所有与个人有关的资料、数据,例如电话号码、身份证号、家庭住址、银行卡号等。这些个人信息的外漏会使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之前网络曝出准大学生不堪网络诈骗的自身压力,最后选择自杀。这些不法分子盗取了高考学生的个人信息,利用了高中生善良易轻信的特点,逐步套出学生自己的个人信息,最后进行诈骗。还有很多不法分子会伪造身份证,在当事人一无所知的情况下违法犯罪。若是对个人信息有确切的界限,在立法过程中就应当明确提出,若是个人行为盗取淘宝账号等信息进行诈骗的,应当接受何种法律制裁。这样就会给那些喜欢钻空子的人震慑,重新捡起我们对于网络的信任。此外就是与个人固定财产有关的信息,例如个人房产、车辆信息。大多数的情况下,我们买房和车的时候都要填写个人的详细信息,有时甚至想让买车人写出自己的孩子在哪里上学。我们填写的信息有些售楼中心或者汽车4s店会卖给服务类公司,例如保险公司。有些时候,我们可能会接到一些保险公司的电话。这些信息一定是我们在购买产品时留给商家的,商家在利益的驱动下变卖我们的信息。立法时应当明确规定商家处理客户个人信息的规定。人们的健康、婚姻状况,手机相册等这些不能公布的公民隐私的信息,如果一旦被走漏,就会侵害公民的隐私权,影响受害者的生活和工作。立法时,不单单要制约走露信息的公司和个人,还要增加对个人信息网络安全监管部门的限制。
四、加大对侵犯个人信息安全犯罪的惩罚力度
目前,侵犯个人信息安全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其根本原因是我国当前的法律制度惩治力度不足。不足以让投机的不法分子惧怕,所以也就没有办法阻止犯罪行为的产生。我们应当仿照国际的方法,大力惩罚侵害个人信息网络安全的不法分子。基于此,应当将保护个人信息权写入宪法。然而个人信息权的范围很明显比隐私权笼统只是从隐私权的保护上不能够解决所有侵权问题。当今许多国家都将个人信息权独立为一项公民权利,从而使个人信息权利有更完备的保护。
五、结语
我国是法治大国。我们应当做到让我们的公民,“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洁净的网络环境可以使我们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在法律的保护下会变得更加安全。我们的研究结果一定能引发有关部门的关注。个人信息网络安全立法就在不远的将来。
参考文献:
关键词:
个人数据;大数据;信息安全
随着目前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城市的智能化水平更加完善,移动设备功能上的健全使得人们的生活水平更加便利。往往足不出户就能够购买到想要的东西。通过移动智能设备,人们也能够完成基本的水电费的交付、社交等。同时通过互联网,人们将大量的个人信息上传到各种社交软件上与他人进行分享,在分享信息的过程中可能就潜移默化的增加了信息被窃取的概率,一些不法分子可能乘机提取有效的信息进而获得用户的核心数据,最终造成用户信息被盗取,影响到用户的正常生活。
1对大数据的看法
大数据的特点:当前大数据时代的主要特点就是数据信息量极大,类型较多并且运算效率高,能够产生一定的价值。就以一个最为常见的案例来说,当前大部分的移动设备,计算机设备的存储上限都由MB发展到了GB,再从GB发展到了TB,统计数据的信息量逐年上升。其次,大数据时代下,不仅数据信息的总量不断上升,数据的类型和样式也变的多样化。以前可能我们身边接触到的数据信息就以文字、图片为主要形式,但是当前视频、音频、电子邮件等的发展大大拓宽了大数据信息的类别。同时在大数据时代下运算的效率速度也明显上升,各种现代化的搜索引擎以及数据挖掘技术都为数据的处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大数据时代下人们信息安全面临的挑战
前面我们对当前大数据时代的基本特征简单的分析和探究,大数据时代下人们的信息数据共享化,很容易在网络上泄露一些机密信息,从而影响到个人的生活。个人隐私的泄露:首先在跟前大数据时代下出现个人隐私的泄露现象是比较常见的,用户在进行一些软件的使用过程中一般都会与自己的手机号或者电子邮件绑定,一方面通过绑定电子邮件与手机能够非常便捷的进行相关操作,另一方面有的人认为绑定手机或电子邮件能够降低账号被盗的概率。其实不然,一旦黑客通过非法途径入侵到用户的计算机内部,将用户的信息数据盗取,很容易连带效应将用户的大量数据信息泄露。比如说,常常有人在浏览网页的时候进入一些不安全网页,网页中存在木马,而这些木马会入侵到计算机内部潜伏一段时间,一旦木马爆发,在短时间内计算机不会出现故障,但是用户的个人数据信息会黑客盗取,这种现象对用户来说会产生极大的损失。因此,目前来看,在大数据环境之下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是非常重要而必要的。
3大数据环境下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途径
目前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人们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和控制程度远远不如过去,很多时候个人隐私在不知不觉中就会被暴露在网络上,这些数据对于一般人来说可能没有什么作用,但是有的人可能从其中找到一些非法的牟利手段,间接的影响到用户的财产安全。因此我希望能够提出一些有效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对策来提高用户对信息的重视思想。
3.1匿名保护
首先,目前大数据匿名技术应当得到更新和改善,在我看来,传统匿名技术根本无法有效的对用户的信息数据进行保护,用户在匿名发送相关信息数据的过程中依然会被黑客窃取。换句话说传统匿名技术往往无法有效的保护用户的信息来源,黑客能够通过发送的信息数据直接搜索到用户机上,再通过移植病毒和木马的方式对用户机进行入侵。因此,首要的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措施就是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匿名保护装置的建立,使得匿名保护设施能够直接将用户发送数据的来源进行修改,使得黑客无法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到用户机的具体IP地址,从而实现对用户的个人信息数据保护。
3.2个人提升一定的安全防护意识
第二点,现在很多人认为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互联网技术的完善和发展,互联网安全已经逐渐完善了,但是实际上其中的暗流涌动现象还是非常普遍,很多潜在的危险无法辨别就容易使个人信息遭到窃取。因此对于用户个人来说,我们首先应当从自我做起,提升对互联网的警惕心理,提高个人安全防护意识,在建立相关账号的过程中能够仔细辨认出网站的安全性,同时不浏览具有安全隐患的网络。计算机定期的进行木马、病毒的查杀工作,安装杀毒软件,保证计算机的安全,从而实现对个人信息的安全防护。
3.3政府部门加强监管
第三,政府内部专门的网络监控部门应当实施对网络的有序监管,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数据信息的容量以及内容逐渐增加,政府部门实施有效的网络监控措施能够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起到积极的作用。政府部门可以通过政府专用网络实现对大部分公网、子网的监控和审核,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网址予以严肃的处理,如果存在严重影响到社会安定,人们的财产安全的则应当追究一定的刑事责任,最大化的保证大数据时代下网络系统的安全,保证个人信息安全。
3.4国家构建全面的法律法规
第四,国家也应当逐渐重视大数据时代下的网络信息安全问题,通过构建有效的法律法规体系来避免黑客钻法律的空子。很多情况下黑客之所以敢去窃取用户的信息一方面认为警察无法追捕到自己,所产生的影响不至于受到刑事责任,另一方面非法分子认为即使被抓到,也只是简单的惩罚一些金钱,而不是负刑事责任。因此国家应当严肃处理网络非法事件,对于非法入侵他人用户机的黑客予以严肃处理,不仅应当惩罚金钱,还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4结束语
总而言之,目前在大数据环境下个人信息安全防护是非常重要的问题,黑客技术的不断上升以及互联网的不断推广和普及都影响到了人们的信息安全。个人应当逐渐提高对网络使用的警惕心理;政府有关部门则应当重视网络的监管,降低黑客入侵现象的发生;最后国家有关部门构建全面系统的法律法规体系,使得黑客不敢如此猖獗。从这三面来提高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效果,保证人们能够在一个稳定健康的网络环境中发展。
作者:任凯 单位:莱芜市莱城区凤城高级中学
参考文献
[1]雷善雨.浅析大数据环境下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J].科技创新导报,2015,32:20-21+23.
这些年来,诸多电商平台如雨后芦笋,发展迅速。网购平台的消费者也不仅仅局限于年轻人群,越来越受到不同年龄层次的诸多人群的青睐。我们可以随时购买到我们需要的商品,这是互联网给我们带来的便利。然而,在获取便利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消费者的信息安全也在网购的同时受到了威胁,值得我们深思。
1网购消费者信息安全案例分析
1.1“假客服”网上支付事件分析
2015年10月9日,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报道:辽宁省沈阳市的王女士,于2015年8月31日在某购物网站上买了一套化妆品,在网上填好了信息并作了线上交易。在第二天则收到了自称该化妆品店“客服”的电话,该“客服”称前一日网站系统正在进行升级维护,订单无法生效,须取消订单及退款后再次购买。本来还有所疑虑的王女士在“客服”能准确道出她的订单信息、个人信息之后,打开了“客服”发来的退款链接,并按照该链接相应地输入了银行卡号、绑定的电话号码、身份证以及交易密码,多次提交申请但页面显示交易不成功后,相信了“客服”的提醒更换使用银行卡,经过几次的提交,王女士银行卡被支付了6000元,信用卡被支付了8000元。当她知道整个过程其实是一场信息泄露的网络骗局后,为时已晚。至今,发生在王女士身上的网购消费者诈骗该事件还有很多,对其分析主要由两部分原因构成:首先是消费者在网购时信息的保密性不足,进行网上在线交易时没有谨慎对待,让盗取密码者有了可趁之机。其次是没有做好银行卡的交易保护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例如大额交易短信认证,限定每日消费额度等等。
1.2“免费WIFI购物”事件分析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遍使用,越来越多的公共场所都提供了免费WIFI无线上网功能,为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新的网络消费诈骗事件。2015年十一期间,北京市的李先生在咖啡馆休息时,使用该店内提供的免费WIFI进行网络购物,刚完成在线支付不久,就收到了网银密码被更改,且余额不足的短信。李先生在使用公共场所的无线网时,疏忽了该免费网络的“可用性”,没有确保它的安全就进行线上支付活动;另外,有关部门及该场所负责人没有对该网络进行严格监管,也是造成此次损失的原因之一。公共的网络环境,需要的是消费者较高的自我保护意识以及大家对安全的网络环境的维护意识。不法分子的手段高明而又简单,只要消费者更强烈的安全意识即能瓦解。
1.3“计算机病毒”事件分析
提起“熊猫烧香”,可能大家都不会陌生,这是在2006年,李某为盗取网络消费者的信息所编的网络病毒。据报道统计,该病毒盗取网络消费者信息及钱财总计800多万元,金额之高令人咋舌。出现该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消费者对网络病毒的认识匮乏,相关人员的网络维护以及消费者没有养成健康良好的网络消费习惯。
2我国网购消费者信息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2.1消费者自身保护意识不足
许多消费者没有主动学习网络保护、网络环境辨别等意识,在网上购物需要填写个人信息时,因为处在虚拟的网络空间,没有与人进行面对面的接触,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逐渐降低,不会辨别网购环境的安全性,甚至在填写重要信息时无所顾忌。另外,在线上与线下的衔接过程也是如此。举个简单的例子,在收到网购商品时,很少部分人有意识地去消除快递包装上的个人信息,以至于许多隐私被轻易地泄露。
2.2电商卖家和网络维护管理不足
1)电商卖家的条款设立不合理
网上购物之前,消费者无法避免线上与卖家签署一些条款,然而这些条款通常都可能对消费者的信息安全产生不利的影响,降低了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的可控制性。其中一个比较普遍的例子就是在网购前注册账号时,会看到诸如以下的条款:关于所有您提供的信息资料及其他数据,本公司拥有独家、无时间限制、无地点限制和永久免费的读取及使用权利等等。消费者通常会忽略掉这些条款,不愿意去仔细品读,假若不同意条款则无法继续进行下一步操作。消费者在相信网站的正规性,图简单便捷地完成购物,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信息可能会在网上公布使用。2)网络行业监管不足一个安全的网络环境,是消费者信息安全的前提。目前在许多网站上,以广告、弹窗、链接和插件等形式侵入,盗取消费者信息的情况比比皆是,防不胜防。有些网络病毒,用了很多防火墙软件也很难阻止,这意味着需要互联网行业的相关专业部门,加大对网络环境的监管及改善。
2.3相关法律法规还不成熟
目前来说,对于处理网购过程中的问题和纠纷,主要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相关《合同法》,这些法律条款自身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用来维护网购环境的安全问题,无论是消费者与商家应承担的责任义务,还是出现问题是的执法部门,都尚不明确透明。互联网电商今年来飞速发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和修订需要一定的过程去发现问题,完善解决方案,两者很难达成同步;另外,人们对法律法规的认知与遵守,需要相关人员的不断普及,并且和大量的努力和相应的时间过渡,不断在实践中探索,才能达到成熟。
3保护网购消费者信息安全的建议
3.1从消费者自身出发
在网上购物过程中,假若消费者可以不断提高信息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养成安全健康的线上购物习惯,并适当地学习和采用相应的信息安全保护方法,会一定程度地降低信息被盗用的可能性。因此从消费者自身出发,在网购时应该增强相关认知与技能的学习,培养自己的保护能力,这需要消费者具备一定的主动性与自觉性,提高自己信息安全的保护意识,养成良好的习惯。3.1.1提高信息安全保护意识现如今处于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泄露受到了威胁。为此,提出以下建议:1)在网购过程中填写购买信息时,除必要填写外,尽量避免使用个人敏感的信息,例如收货地址可以填写住宅附近的菜鸟驿站,收货人可填写昵称等等,减少私密信息的泄露,从而避免因信息泄露产生的不利影响。2)消费者应主动了解商家关于客户信息保护采用的措施,相关负责人等,出现问题及时反馈,甚至投诉,勇敢地保护自身的权益。3)网购时尽量选择正规的商家,可以根据其他消费者的评价及反馈,帮助自己做出合理的判断,切忌贪图便宜的行为。3.1.2养成良好的网购习惯不好的上网习惯是消费者信息安全问题出现的原因之一,它威胁到了消费者自己的利益,从而对信息安全的保密性产生了不利的影响。以下是对如何养成良好的网购习惯,提出的几条建议:1)确保每次网购时的网络环境安全,掌握电脑的防火墙设置,不使用及安装不安全的系统软件和插件,经常定期检查维护电脑,避免电脑病毒及木马,并避免在公共设备及网络中进行网上注册,线上购物交易等,以免不当的网络环境泄露了个人的隐秘信息。2)网购时消费者应避免访问和点击不当弹窗和不明网站,使用正规浏览器,并对不明网页进行屏蔽,以此确保网购环境处于安全状态。另外,对于不明商家发来的未知链接,也应拒绝点击。3.1.3采取相应的信息安全措施仅靠简单的提防和注意是远远不够的,与此同时,还需要采用适当的信息安全防护措施:1)增强密码的安全性。消费者切忌图方便使用同一密码或者简单易解的密码,尽量使用复杂的字符及数量,并定期修改更换密码,增强密码的安全性。2)防火墙设置。选择正规的防火墙软件,并使其对电脑进行时刻防护,谨慎对待需要关闭防火墙的软件安装,有效利用防火墙来保护我们的上网环境。3)合理选择网购快递。网购时选择正规、风评良好、诚信的快递公司,正规、专业的快递公司不仅会保障物流速度,还会严格保护客户的个人信息,减少消费者对个人信息泄露的忧虑。4)主动销毁个人信息,必要时合理虚拟。网购时尽量不使用住宅地址作为收货地址,例如可以使用菜鸟驿站等免费代取服务点,这不仅为消费者取件时间提供了便利,也保证了家庭住址不被泄露。收到包裹时,应及时妥善对快递包装上的个人信息进行销毁,以免让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5)交易二次验证和保护。线上交易时尽量使用手机短信等二次验证,这不仅对线上交易加以保护,当密码被盗取时也可以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
3.2加强电商行业本身管理
对于消费者信息以及隐私的安全防护,电商行业具有无法推卸的责任和义务。电商行业应当加强自身的监督与管理,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网购环境。3.2.1电商行业自律为主体1)未经消费者允许,电商商家不可擅自对其信息进行贩卖和交易。对消费者的信息的必要使用和存储时,也应遵守合法规定并获得当事人同意。2)提醒消费者注意与店家在线上交易过程中签署的协议,个人信息条款部分应明确指出。3)自觉约束并严格对网店内部的管理,杜绝内部员工非法贩卖买家信息的行为。3.2.2电商内部管控为辅助电商卖家内部,对消费者的信息安全维护应严格明确,合法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做到严谨、透明、公开。
3.3设立相关法律法规
1)加快制定我国的《网购消费者信息安全法》在电商与消费者共同建立与维护安全的网购环境的同时,还需要国家法律的维护。日前我国互联网技术及网购平台快速发展,但相关的法律法规仍然不够完善,因此,制定出符合我国网络现状的相关法律法规刻不容缓。2)加快完善配套法律法规由于电商行业的更新频率快、开放性高、特殊性强,在加快制定相应法律法规的同时,需要对法律法规进行不断地更新与完善,以此配合不断发展的电商平台,保证问题出现时有法可证,有法可依。
4结论
现如今,科技在不断发展,互联网在不断地更新进步。我们需求的服务变得更加便利,信息获取也更为简单,因此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的信息安全使我们必须重视,也是急需去解决的问题。本文从整体出发,研究出现信息不安全的原因,以及相对应的解决措施。在此呼吁广大消费者,重视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养成良好购物习惯,享受科技发展为我们带来的便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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