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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税收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09 17:4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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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税收

篇1

从我国20世纪90年代的经济运行状况来看,外贸进出口一直是拉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上世纪末我国对外贸易持续出现顺差现象。进出口贸易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留下了一系列的问题,后遗症的出现给我国经济的发展带来了系列问题。特别是进几年我国日益扩大化的经常项目和相关的金融项目、资本项目出现了双向顺差。导致我国与其他国家产生的贸易摩擦越来越多,同时西方发达国家要求人民币升值的呼声愈来愈高。

    可以看出,我国对外贸易产生的双顺差现象导致国际经济出现收支不平衡的问题很严重,同时产生宏观经济的外部失衡问题。所以要解决当前的问题,我国政府必须采取一系列的措施。首先必须对我国的经济体制和金融体制进行改革,转变我国经济增长方式,依靠扩大内需来带动我国经济增长,达到进出口贸易的和谐、平衡发展。此方法的具体实施必须依靠国家相关政策来支持,政府必须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或货币政策来解决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从我国当前的实际状况来看,外汇盈余情况明显且在不断增加,持续增长的外汇导致我国的物价一直不稳定,从控制通货膨胀的角度来分析,我国当前通过宽松的货币政策来扩大内需的力度远远不够。所以为解决和纠正外部经济失衡的状态,减轻人民币升值的压力,采取积极相关的财政政策和积极的税收政策是非常有必要的。我国宏观经济失衡的内在因素是深刻的,失衡的矛盾也在不断加大,从内在因素分析要解决此种矛盾仅仅依靠一些财政措施是很难实现的,如当前的金融体制效率低下、不健全等,一些地方官员的相关考核体系不完善、政绩考核不科学等。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宏观经济外部失衡的问题、缓解矛盾,必须把财政和税收政策同时利用起来。

    一、提升公共消费的能力,通过扩大内需实现经济发展

    首先,拉动内需的主要动力之一就是政府消费,所以政府消费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是巨大的。内需从实现形式上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依靠投资来扩大内需,另一种依靠消费来扩大内需。二者只要有一个方面扩大需求,都会对经济发展起到带动作用。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分析,以往通过投资方式带动经济发展可以起到很明显的效果。

    从当前状态看政府消费是集中式的,我国居民消费比较分散、很难起到明显效果,需要时间的积累和沉淀。从我国居民实际消费状况来分析,居民的消费能力主要取决于收入,居民的收入可以分为短期收入和长远预期收入二种。我国改革开放后经济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我国的收入分配体制一直不健全、不完善,导致我国当前的收入差距拉大,反映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已经达到0.4的水平,此状况导致我国很有消费愿望的人没有能力消费,购买能力、消费能力相对很弱,此部分在我国人口比例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因此我国依靠居民消费来带动经济发展的压力是巨大的,当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居民的未来收入很难保证,因此其消费愿望更加难以实现。所以从带动经济增长的因素来看投资对经济的拉动作用要好于消费,但由于我国的钢铁、房地产、水泥最近几年投资增长速度过快,导致原材料供不应求,因此原材料价格上涨过快,导致煤、电、油等出现紧张的局面。因此,从我国经济的发展状况来看,实现当前经济发展,必须把拉动经济增长的因素从投资转移到消费。从消费的形式来分析,消费主要有二种,一种是居民消费,另一种是政府消费,从我国的实际国情来看居民消费的效果不是很明显,自然把消费的问题落在政府身上。从长远角度来分析整个社会消费能力的提升必须依赖国家好的公共财政政策。所以,政府在整个消费过程中发挥的作用、扮演的角色是非常重要的。

    当前我国的居民消费之所以如此难以启动,主要原因是我国居民未来的一些消费是必须的、具有刚性的特征。我国社会保障体制没有完善,居民的未来收入具有很大的波动性和不确定性。所以当前要想扩大居民消费支出,必须从政府入手,政府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建立完善的公共财政保障机制,消除广大的居民的担心,解决他们的未来若干问题,如此状态下居民可以放心消费、大胆消费、从而带动经济的发展。

    二、完善外资税收政策,提高外资利用效率

     我国当前的外资导向不合理,主要体现为对区域导向比较明显而对产业的导向比较弱。对我国的沿海地区投放力度比较大,而内地的关照程度较低。从经济特区到经济开发区再到经济引导区逐渐递减投放,从我国的东部到西部投放也是依次降低。此种不均衡发展状态导致我国的外资税收政策具有很强的不合理性,我国的东部税收政策优惠比较明显,中西部很难享受到更好的优惠政策。我国外资利用的区域不平衡状态导致其产业导向较弱,我国外资税收优惠政策导向不平衡,从高新技术产业到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的优惠政策大都体现在沿海地区,中西部落后地区基本享受不到。外资的投放具有很强的不合理性,部分外资还流入投机性较强的股票、房地产等行业。对我国国民经济增长起到拉动作用的行业和一些基础设施领域很难享受到好的待遇。我国的外资正在以很快的速度向保险、银行、电信、证券等领域流入,而这些领域对国民经济发展一般起到操控的作用。

    我国加入wto已经很多年了,但是流入我国的外资依然在享受超国民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此状况在国外是很少见的,也给内资本带来了很大的不公平性,因此出现内资通过国外注册公司,最后把资金通过国外转入国内,形成所谓加外资现象。我国的外资税收优惠政策和国际社会倡导的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的局面是不一致的,给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带上了一个无形的枷锁。外资税收优惠政策给我国产业发展和升级带来了很多问题,产业无法转型,外资优惠政策不一致导致国际收支失衡,因此我国当前必须积极调整外资优惠政策,达到有效利用外资的目的,提升外资利用水平,减轻资本贸易顺差给我国人民币造成的升值压力,为我国经济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根据我国经济的发展状况来看,产业发展的不平衡为经济发展带来了若干问题,为提升产业升级、优化产业结构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来调整产业发展方式。对于一些具备优势但又缺少资金的产业,要通过政府积极的财政政策重点扶持,防止所谓假外资现象的产生。对于高污染、高消耗的产业进行逐步淘汰,促进整个社会的产业升级。

    三、对出口退税政策进行优化调整,保证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协调发展

   我国持续贸易顺差的局面要求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来调整税收政策,达到进口贸易出口贸易的平衡。从我国与美国欧洲等国的贸易摩擦来看,日益增长的贸易顺差对我国的发展来看不仅不是福音,反而成了一种负担。因此西方国家一直要求人民币升值,其实从本质来看我国贸易顺差的加大,主要原因是我国的内需不足,从一定意义上说也是我国经济出现降温的一种表现。因此我国的未来一段时间如果内需问题不能很好的解决,净出口在我国经济增长中所占的比例依然会很大,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也会更加明显。如此下去导致与国际贸易伙伴之间的争端和摩擦会进不断加剧,人民币升值的压力会更大,所以我国政府必须在进出口贸易方面找到一个平衡点。

    对我国当前的对外贸易状况,如何更好的调整对外贸易的方式是我国政府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认真思考,全面分析,必须通过优化对外贸易的方式来达到贸易的协调发展,我国的对外贸易注重自主创新品牌产品出口,加大自主创新品牌的出口力度,控制高污染高消耗产品出口比例。进口方面我国更加重视引进新技术、新设备、国内短缺资源。我国采取的对外贸易若干政策中,出口退税对我国经济运行起到很重要的杠杆作用。出口退税政策的实施更好的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增强了我国出口贸易的质量,有效的促进进出口贸易的平衡发展。我国通过一系列的措施限制高污染、高消耗产品的出口,其中最显著的措施就是通过控制出口退税,我国已经明确提出,在特殊情况下还要对一些高污染、高消耗产品征收出口税,为我国出口高质量、高技术含量产品提供重要的税收政策支持。因此积极的财政税收政策对我国经济发展所起的作用是明显的,从具体实施状况来看,无论是对出口退税还是对出口增税,都是调整进出口贸易平衡发展的手段,通过政策的调整可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国际社会风云变幻,客观上要求我国必须在出口贸易和进口贸易上找到平衡点,才能减少和西方发达国家的贸易摩擦,才能缓解人民币升值的压力,才能更好的促进国内经济持续发展。政府的财政税收政策其实就是一个杠杆,通过此杠杆可以缓解国际收支不平衡的矛盾,同时我国产业结构需要优化和调整,才能促进结构优化和升级,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我国是人口大国、资源大国,只有不断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才能更好的为经济发展提供动力。

篇2

由于碳税征收的影响度和波及面较广,涉及行业、居民、政府等整个经济系统,因此,从国际文献上看,大多部分学者均采用了具有严密理论体系、能够模拟分析经济系统内相互作用机理的可计算一般均衡(CGE)模型进行模拟分析,其中代表性文献主要有:Whalley和Wigle(1990)、Burniaux和Nicoletti(1992)、Floros和Vlachou(2005)、Galinato和Yoder(2009)、Allan等(2014)。总体说来,国外关于应用CGE模型进行碳税研究相对比较成熟。近年来,国内关于碳税的研究也不断增加。贺菊煌等(2002)建立了一个静态CGE模型分析了征收碳税对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影响;朱永彬等(2010)基于一个静态CGE模型,通过引入碳税,假设六种情景对碳税政策的减排效果及其对宏观经济和各产业部门的影响进行了分析;郭正权等(2012)基于静态CGE模型分析了我国发展低碳经济中碳税政策对能源需求与二氧化碳排放的影响;石敏俊等(2013)利用CGE模型,设计了单一碳税、单一碳排放交易以及碳税与碳交易相结合的复合政策等不同情景,模拟分析了不同政策的减排效果、经济影响与减排成本。与以上国内文献不同的是,王灿等(2005)基于1997年投入产出表构建了一个动态CGE模型,并用该模型模拟分析了基准情景下N2Z117.jpg排放总量消减10%~60%假设情况下对边际减排成本、经济增长和就业的影响。

从文献上看,国内相关碳税CGE模型大多为静态模型,应用动态CGE模型分析碳税的国内文献寥寥无几,由于静态CGE模型只能在基准年度范围内进行模拟分析,不能动态模拟碳税的长期累积效应,因此静态CGE模型的模拟分析功能较为有限。虽然王灿等(2005)构建了一个动态CGE模型,然而该文的模拟假设缺乏现实意义,因为我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每年都在增加,在我国未完成城镇化、工业化发展阶段之前,二氧化碳总量减少的假设很难成立;国家“十二五”规划中的二氧化碳减排目标也是设定为单位GDP二氧化碳减排,属于相对指标,并非二氧化碳总量的减少。

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经济特征,本文构建的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主要有如下特点。从技术层面上,本文根据最新的动态经济学理论,构建出一个递归动态CGE模型进行碳税政策模拟;依据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采用相对指标,即以单位GDP二氧化碳减排作为衡量目标;进一步把能源分为清洁能源和石化能源(石化能源进一步细分为煤炭、石油和天然气),采用多层CES函数嵌套方式进行组合,并从碳税征收方式和碳税使用方式上综合模拟分析碳税及相关二氧化碳减排问题。

一、动态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构建

1.宏微观SAM表构造及数据来源

本文以中国2007年135部门的投入产出表为基础①,合并扩展成包含1个第一产业部门、15个第二产业部门和5个第三产业部门,行为主体分为政府、家庭、企业、投资和储蓄、国外部门的宏观社会核算矩阵(SAM)表,该表中的数据除了来源于2007年投入产出表外,还来自《中国统计年鉴2008》《中国金融年鉴2008》《中国环 境年鉴2008》《国际收支平衡表2008》《中国能源统计年鉴2008》等统计资料。在宏观SAM基础上构建微观SAM,其中一个重要的细节内容是对电力部门和石化能源部门的拆分(即使135部门投入产出表,石油和天然气作为一个部门;电力也作为一个部门,没有细分出火电、水电、风电等),拆分方法如下:根据《2008年中国电力统计年鉴》电力生产量的比重,把投入产出表中的电力部门按照火电占83.06%,核电、其他电力供应占16.94%的比例进行拆分,其中煤炭、石油、天然气只对火电的生产存在中间投入,对核电、其他电力供应不存在中间投入分解;石油与天然气开采的分解是根据我国2007年能源生产构成,其中石油占能源总消费量的19.70%;天然气占能源总消费量的3.50%,然后根据消费量的比例对投入产出表的数据进行拆分。宏观SAM表如表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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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产函数结构设计

本文的动态CGE模型的生产结构采用五层嵌套结构,这也是目前国际学术界的主流方法之一,即中间投入的组合只包含非能源投入(列昂惕夫函数表述其关系),而将能源、资本和劳动力采用不变替代弹性(Constant Elasticity of Substitution,CES)嵌套。资本—能源—劳动力CES合成的嵌套结构中依照各种能源投入的替代程度自下而上依次组合,如图1所示。

3.N2Z117.jpg排放系数确定

N2Z117.jpg的排放系数的计算方法,从文献上看,目前主要有:方法一,采用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IPCC)编制的《IPCC国家温室气体减排放清单指南》(能源)中化石能源中的有效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再通过能源实物消费量与实际热量的相互转换来计算。方法二,直接引用《日本能源经济统计手册》中的能源排放系数,其中焦煤0.692 tc/tce、焦炭0.776 tc/tce、原油0.546 tc/tce、石油制品0.532 tc/tce、天然气0.394 tc/tce(tc/tce的含义为每释放出一吨标准煤的热量所需要排放的碳量)。方法三,是利用国际能源署的International Energy Statistics中的统计数据,通过我国三种化石能源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与能源的实际消费量来计算。

由于本文SAM中的基础数据来自投入产出表,该表属于价值变量表;同时,关于能源消费总量的数据可以直接从能源统计年鉴上获得,该数据相对准确,因此本文选用方法 三。二氧化碳的排放系数具体计算结果如表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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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生产函数结构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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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动态基准情景中相关参数假设及模型动态化运行机理

动态CGE模型首先需要对一些重要外生参数(替代弹性系数、劳动力数量、能源使用效率等)进行赋值,分别设定如下:

(1)劳动力数量估算。由于人口总量和年龄结构对劳动力供给有着重要的影响,而人口增长受计划生育政策、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生活方式变化等众多因素的影响,但主要是国家人口政策的影响。王德文(2007)研究表明,中国劳动年龄人口数量将在2015年达到高峰,2015年之后,中国劳动年龄人口数量处于不断下降趋势,在未来20年内,中国的劳动力供给将出现一个转折点,劳动力的供给量将会由增长转为逐步下降。同时,贾一苇(2009)研究表明,我国15岁~64岁劳动力年龄人口总量在2016年达到高峰,然后不断下降。

因此,关于未来劳动力供给的预测,两位学者得到的结果相距不大,参照其他文献,在未来劳动力供给预测上也没有重大分歧,因此,本文在借鉴上述学者研究结论,假定劳动力增长率②如表3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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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能源效率估算。能源效率主要是衡量单位能源产出量,目前主要有单要素法与多要素法。基于本文是研究我国整体能源效率的提高改进状况,且要素之间替代关系在生产函数层次上有所体现,因此选用单因素能源效率更为合适。本文根据以1978年不变价格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投入为当年能源投入折算的标准煤数量等相关数据计算出1986-2007年我国的能源使用效率③。根据计算结果可以得到,1986-2007年按照不变价格计算的我国单要素能源效率年均增长率仅仅为0.28%。考虑到未来我国的节能减排政策力度可能继续加强,能源供需矛盾和能源价格将进一步扩大和提高,这种内逼机制很可能迫使我国能源使用效率有所提高。因此,本文在政策模拟时,将分别设定能源使用效率增长0%、0.5%、1%、2%四种情景假设。

(3)CGE模型动态化的运行机理④。模型的动态主要涉及技术进步(全要素生产率的动态变化),资本的积累以及新增资本在部门之间的流动等,具体描述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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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碳税设计与模拟分析

1.碳税设计

(1)碳税理论。碳税(Carbon Tax)是“二氧化碳排放税”的简称,是针对化石燃料使用所引起的碳排放的外部不经济问题所征收的税。按照PPP(Polluter-Pays Principle)原则,可以根据污染造成的危害对排污者课税,将环境污染的成本加到产品价格当中去,从而消除这种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相背离的情况,以弥补两者之间的差距,这就是所谓的庇古税(Pigovian Tax)。因此,从福利经济学角度分析,碳排放引起气候变化的实质是外部不经济性问题,由此构成碳税的理论基础。

目前,碳税征收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按化石能源的产量向生产企业征收碳税,一种是按照化石能源消耗量向消费环节征收碳税。关于采用哪种模式征收碳税,依然存在着一些争议:选择前者征收碳税,一般来说所面临的社会压力较小,比较容易获得消费者的认同,但是由于能源市场的不完善性,难以有效地将价格信号传递给下游能源消费者,因此碳税的刺激作用可能有所削弱。选择后者征收碳税,比较符合税收的公平目标,也有利于提高能源消费者节能减排的意识;在具体的实际操作中,大多数的国家选择了在能源消费环节征收碳税,虽然日本、北欧等国家在上、下游都征碳税,但实际上还是以下游消费环节为主。因此,本文选择在能源消费环节征收碳税,即对生产部门的中间能源投入和需求部门(居民和政府)的能源消费征收碳税。

另外,征收碳税,对于生产者来说,由于生产成本的提高,将导致企业利润下降,产品价格提高。生产者首先自身承担一部分碳税,同时将转嫁部分税收负担,向前通过产品价格提高转嫁给消费者,向后可能通过降低劳动者报酬减少劳动者的收入水平(具体比例取决于产品市场产品的需求弹性与供给弹性,要素市场要素的需求与供给弹性),从而影响收入分配、经济发展和社会福利等,由此引发了关于碳税“双重红利”⑥的研究和争论⑦,因此,本文也将从碳税使用方式的角度模拟分析碳税“双重红利”效应的存在与否。

(2)碳税设计。本文应用CGE模型进行政策模拟中,计税依据为N2Z117.jpg排放量,并且采用国际常用的在化石能源使用环节 征税方式,具体碳税设计为以下方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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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出化石能源的碳税税额以后,就可以将碳税的税率转化为从价税率,即对某种化石能源征收的碳税税收与该化石能源的国内需求的价值量之比。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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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策模拟一:碳税征收方式模拟分析

首先模拟2007-2020年不同碳税水平对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及其边际变化率以及部门产出和价格等变量的影响。由于碳税的征收,石化能源使用成本增加,势必会使得企业通过研发或其他途径积极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因此,本文在征收碳税的同时,假定能源使用效率也发生改变,从而综合模拟碳税征收的减排效果。

(1)能源与碳排放影响分析。从表5可以看出:①当不考虑碳税时,当能源使用效率提高分别0、0.5%、1%和2%,可以使得2020年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相对基准情景分别减少0、4.59%、8.70%和15.56%;考虑碳税时,当能源使用效率分别提高0、0.5%、1%和2%,可以使得2020年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相对基准情景分别减少44.32%、47.15%、49.70%和54.04%;②要实现国家“十二五”规划中“到2020年中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在仅考虑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和征收碳税两种手段的前提下,若能源使用效率年增长率为0,则需要征收碳税大约为80元/吨;若能源使用效率年增长率为0.5%,则需要征收碳税大约为70元/吨;若能源使用效率年增长率为1%,则需要征收碳税大约为60元/吨;若能源使用效率年增长率为2%,则需要征收碳税大约为40元/吨;③四种情景下的单位碳税的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边际变化率均呈现逐渐减小的变化趋势,相比较而言,能源使用效率越高,单位碳税的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边际变化率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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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表6所示,在其他条件不变情况下,单 纯依靠碳税可以实现国家“十二五”有关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的规划目标,但这会引起化石能源价格的大幅上升。如表2所示,当碳税税率为80元/吨时,2007年,煤炭价格增长74.05%,石油和天然气的价格分别会增长5.61%和7.73%;2020年,煤炭、石油和天然气价格分别上升99.70%、8.48%和11.46%,这必然会引起较大的物价上升压力;但若通过实施碳税减排政策的同时,加强科技进步,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如情景Ⅳ),这样,碳税大约为40元/吨,就可实现我国“十二五”规划中的有关二氧化碳排放目标,此种境况下,2007年相应的化石能源价格分别上升31.24%、2.35%和3.18%,2020年化石能源价格分别上升47.27%、4.41%和5.09%,物价上涨压力明显减小。倘若能源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相应的碳税将继续减少,同时化石能源价格上涨空间必将进一步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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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门影响分析。征收碳税必将导致化石能源价格上涨,从而提高生产成本,不同部门的化石能源投入占总投入比例差别很大,并且不同部门各级生产函数、各种生产要素的替代弹性也不完全一致以及对不同部门产品的需求差别,将对不同部门的化石能源需求产生不一致的影响。由此,对部门的产出价格、产出量、劳动、资本使用量、二氧化碳排放量、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等将产生不同的影响。表7分析在情景Ⅰ中,能源使用效率年增长率为零(相对基准情景能源使用效率保持不变),碳税为30元/吨时,2010年、2015年和2020年各部门的产出及其价格相对基准情景的变化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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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结果可以看出,21个行业中,产出价格都有所上升,主要是由于征收碳税,导致企业生产成本有所提高,其中,煤炭、石油、天然气行业和消耗化石能源较大的电力(火电)、非金属矿采选及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矿采选及金属冶炼业等部门价格上升幅度比较大,而且从时间上看,其价格上涨幅度在逐年增加;而消耗化石能源较低的农业、金融及房地产业、批发零售和住宿业、食品制造与烟草加工业、科教文卫社会服务业等部门的价格上升幅度明显较小,而且,从时间上看,其价格上涨幅度在逐年减少。

从产出上看,21个行业中,煤炭采选及炼焦业、石油开采及加工业以及天然气开采业的产出降幅最大,而且随着时间的延长其产出降度在进一步扩大;虽然纺织业、化学医药业、电子通信、仪器办公品制造业的产出在期初产出降幅较大⑧,但与化石能源部门不同的是,其降幅随着时间的延长在逐步降低;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低碳能源(水电、风电及核电)行业的产出在逐年增加,主要是由于化石能源价格提高后,低碳能源的替代作用开始逐步显现,社会需求有所增加,而且随着时间的延长,其替代作用逐渐加强。

3.政策模拟二:碳税使用方式模拟分析

一般说来,碳税会引起化石能源价格的上涨,从而导致企业生产成本提高、产品价格上涨,但是碳税的不同动态循环使用方式,可能导致不同的企业收益、居民收入、居民消费、政府储蓄、进出口、社会福利等社会经济变量发生改变。另外,学术界还存在征收碳税是否可以达到“双重红利”的效果,因此,本文以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相对基准情景在2020年降低20%为例,模拟分析不同的碳税循环使用方式对社会经济变量的影响。具体情景设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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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表9的分析结果比较分析情景Ⅴ、情景Ⅵ、情景Ⅶ、情景Ⅷ中的各宏观经济变量的变化。情景Ⅵ中,相对基准情景,由于征收碳税,居民的资本收入有所下降,虽然政府在征收碳税的同时降低了居民的个人所得税,但同时政府对居民的转移支付也有所下降,由于减少的个人所得税额低于政府转移支付额,因此导致居民的税前总收入水平比情景Ⅴ下降幅度更大,但由于降低了个人所得税税率,居民税后收入有所增加,居民的消费需求有所提高,因此居民的社会福利状况比情景Ⅴ有明显改善。政府在总税收相对基准情景保持不变的情况下,由于碳税征收导致产品价格上涨,从而引起政府的实物消费减少。对于企业来说,征收碳税导致生产成本上升,从而引起资本价格相对下降,因而企业收入和消费水平均有较大减少,同时由于国内产品价格相对国外有所上升,造成出口明显减少,进口增加。实际GDP构成中,仅有居民消费相对增加,而政府消费、投资、进出口均减少,从而导致实际GDP有所下降。总体而言,情景Ⅵ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的同时使得社会福利水平有所增加,从而实现了碳税的“双重红利”效应。

情景Ⅶ中,相对基准情景,对于企业而言,由于征收碳税引起资本价格下降,从而企业收入减少,但由于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企业储蓄水平有较大幅的提高。居民由于资本收入的下降、政府转移支付减少,居民总体收入下降,从而导致居民消费、居民储蓄、社会福利水平相比情景Ⅴ呈现更大幅度的下滑。政府的收入和储蓄虽然没变,但由于该情景下,产品价格上涨较大,因此,政府的实物消费降幅最大。实际GDP 下降原因同上,但相比情景Ⅴ和情景Ⅵ,实际GDP的下降幅度较小。总体说来,情景Ⅶ低企业所得税,使得企业储蓄和总投资有所提高,但也使得居民消费、社会福利水平与情景Ⅴ和情景Ⅵ相比降幅更大。这说明征收碳税的同时降低企业所得税不能实现碳税的“双重红利”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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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2008-2020年不同情景下社会福利变化

情景Ⅷ中,由于降低了间接税,而间接税发生在国内生产环节,企业可以将税负部分地转嫁给消费者,从而影响国内需求和出口。虽然该情景下企业收入有所下降,但下降幅度小于其他三种情景。对居民而言,居民的劳动收入和资本收入下降,政府转移支付也有所减少,因此居民总收入水平与情景Ⅴ相比略有下降,但由于降低了间接税,国内产品价格有所下降,因此,居民的消费需求、社会福利水平与情景Ⅴ和情景Ⅶ相比均有所提升。政府的收入和储蓄不变,但由于国内产品价格有所下降,因此政府的实物消费相比情景Ⅵ和情景Ⅶ均有所增加。由于居民消费、政府消费、净出口改善较大,因此,实际GDP的降幅相比其他三种情景降幅最小。从图2可以看出,情景Ⅷ中,社会福利降幅微小,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接近于零。这说明,征收碳税的同时降低企业间接税,可以使得碳税对社会福利的影响 微乎其微。

三、结论和建议

在其他条件不变情况下,单纯依靠碳税可以实现国家“十二五”有关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的规划目标,但这会引起化石能源价格的大幅上升,这将会引起较大的物价上升压力;但在加强科技进步,在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年增长率为2%)的前提下实施碳税减排政策,40元/吨的碳税征收标准为就可实现我国“十二五”规划中的有关二氧化碳排放目标。另外,随着碳税税率的增加,单位碳税的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边际变化率均呈现逐渐减小的变化趋势,相比较而言,能源使用效率越高,单位碳税的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边际变化率越大。因此,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可以有效地增强碳税的实施效果,我国应加强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促使我国的能源使用效率不断提高。

从行业上看,21个行业中,产出价格都有所上升,其中,煤炭、石油、天然气行业和消耗化石能源较大的电力(火电)、非金属矿采选及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矿采选及金属冶炼业等部门价格上升幅度比较大,而且从时间上看,其价格上涨幅度在逐年增加。消耗化石能源较低的农业、金融及房地产业、批发零售和住宿业、食品制造与烟草加工业、科教文卫社会服务业等部门的价格上升幅度明显较小,而且,其价格上涨幅度在逐年减少。另外,随着化石能源价格的提高,低碳能源(水电、风电及核电)行业的产出在逐年增加,替代作用逐渐加强。

若采用在能源消费环节征收碳税,同时降低居民所得税税率,保持政府财政收入中性的税收方案,可以实现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的同时使得社会福利水平有所增加,从而实现了碳税的“双重红利”效应;而保持政府财政税收中性,在征收碳税的同时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并不能实现碳税的“双重红利”效应。因此,从社会居民福利水平的角度,要实现碳税的“双重红利”效应,我国碳税征收应与居民所得税改革相同步。

若采用在能源消费环节征收碳税,同时降低企业间接税率,保持政府财政收入中性的税收方案,比采用在能源消费环节征收碳税,同时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保持政府财政收入中性的税收方案,更能减弱或消除因征收碳税对社会福利水平产生的负面影响。因此,从对碳税对社会福利水平产生负面影响的角度上考虑,我国在实施碳税的同时,适当降低企业间接税对社会福利水平产生的效果好于适当减少企业所得税的效果。

感谢匿名审稿人的修改意见,文责自负。

注释:

①目前国家统计局还未正式公布2010年细分的中国投入产出表,所以只能以2007年投入产出表为数据基础。

②严格意义上,使用就业增长率更为合适,但由于我国缺乏行业就业人数、失业率等翔实数据,因此用劳动力增长率代替之。

③1986-2007年,我国能源使用效率增长率分别为-0.69%、-1.85%、4.43%、4.14%、3.90%、1.64%、2.86%、8.38%、14.00%、6.40%、0.47%、2.36%、3.30%、-2.47%、-1.44%、-1.26%、-5.10%、-11.01%、-7.93%、-6.14%、-5.4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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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献述评

税收负担是由于政府向纳税人课税,使纳税人的经济利益流向政府,从而纳税人产生了经济负担。税收负担可以反映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经济利益的分配关系。

一般地,税收负担可以纳税人流向政府的经济利益占其全部经济利益的比重来反映。在宏观税负与经济增长的研究方面,Marsden(1984)在对20个发展中国家进行高低收入分组的基础上,研究了各国宏观税负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他认为,低税负有利于经济增长。Peden(1983)研究了美国1929-1986年税收和宏观生产率的关系,发现政府支出占GDP的比重小于17%时,其比重上升有利于美国经济增长,但超过17%后,该比重上升会降低经济增长率。Garrison(1992)通过实证研究认为,60多个国家的平均税率与边际税率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不显著。Scully(1995)研究了103个国家20年的税收占GDP的比重和经济增长之间关系。他认为,税收占GDP的比重小于19.3%的国家,经济增长率实现了最优;宏观税负水平如果超过45%,那么该国经济会出现负增长。岳树民和安体富(2003)、刘新利(2007)分别研究了1994年到2003年、1994年到2005年的宏观税负变动,得出了相同的实证结果。研究结果显示,我国宏观税负在1994年后到今天呈先下降后上升的V型变动趋势。邓戮(2003)认为,发展中国家的宏观税负与经济增长呈正相关,并且税负增加,经济增长率也上升,且二者相关度较高。

二、宏观税负与经济增长的实证分析

1.基本理论和模型

由于拉弗曲线有缺陷,我们认为研究国民产出Q(t)函数是研究税收收入T(t)函数的经济学的基础。从税收的定义①出发,我们认为研究T(t)函数的意义在于探寻公共部门应该从社会经济资源中配置多少资源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社会公共需要能否得到满足,最终将通过Q(t)函数体现出来。根据恒等式T=t*Q,我们认为如果离开了Q(t)函数来研究T(t)函数,那么T(t)函数很可能缺乏经济学基础。

2.指标的选择与数据来源

我们所选择的指标及其数据来源如下:

(1)小口径宏观税收负担,是税收收入与名义GDP的比率。税收收入包括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关税。具体数据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0、2011)中的相关数据计算而得。

(2)中口径宏观税收负担,是财政收入与名义GDP的比率。财政收入中不包括国内外债务收入。1985年至2006年的财政收入包括各项税收、企业收入、企业亏损弥补、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收入、预算调节基金收入、教育费附加收入以及其他收入。2007年至2010年的财政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具体数据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0、2011)中的相关数据计算而得。

(3)g:真实的GDP增长率,是经过GDP平减指数平减后真实GDP的增长率。我们以1990=100为基准计算,采用如下公式计算GDP平减指数:

3.实证分析

散点图分析表明,宏观税负t1、t2与人均真实GDP的增长额均呈正相关。但二者并不完全是线性单调关系,其曲线特征也比较明显。中口径宏观税负t2与人均真实GDP的增长额的关系,有较大的弯曲程度。因此,用线性函数去拟合宏观税负与的关系,过于简单而且不够精确。因此,我们用曲线来拟合它们之间的关系。

4.实证结果及解释

采用Eviews6.0软件,利用1997—2010年的28个观测值,我们分别采用小口径的税收负担t1和中口径的税收负担t2这两个指标对模型(1)进行参数估计和统计检验。根据下表1给出的模型参数估计结果,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发现:

首先,小口径宏观税负、中口径宏观税负都与人均真实GDP的增长额呈非线性关系。小口径税收负担模型与中口径税收负担模型估计的效果相当好,调整前与调整后的拟合优度都超过了95%,并且序列不相关。模型中的回归系数显著,而且回归系数符号与预期一致,满足二阶条件2b2+6b3·tt

三、基本结论

宏观税负水平是政府制定各项税收政策的重要依据。合理界定宏观税收负担对于保证政府提供最优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意义重大。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宏观税负与经济增长是单调正相关关系。实证分析表明,我国经济增长是宏观税负的凹函数。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我国小口径宏观税负的合理水平为18.23%,中口径宏观税收负担的合理水平为20.11%。当前,我国的小口径和中口径宏观税负已超过合理水平。因此,我们不可过快的提高宏观税负,否则经济增长的净负效应将逐渐显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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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许建国、刘源:《关于宏观税负问题研究的文献述评》,《财贸经济》,2009(1),131-135。

[3][英]凯思·马斯顿:《税收与经济增长》,《财经译丛(成都)》,1984(2),64-67。

[4]Peden.E.:”Link Between Taxes and Economics Growth:Some Empirical Evidence” ,World Bank Staff Working Papers,No.605,1983.

[5]Garrison ,Charles B and Feng Yao Lee, Taxation, Aggregate Activity and Economic Growth: Further cross country Evidence on Some Supply side Hypotheses, Economic Inquiry, Jan.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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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10.4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01(2014)05-0067-05

一、引言

随着互联网、云计算的飞速发展,近些年全球信息量以每年翻两翻的速度爆炸式增长,成为当今社会增长最快的资源之一。这种规模大、种类多、处理速度快、价值密度低的海量数字化信息,被称为大数据。进入大数据时代,由于数据的开放与共享,使人们获取与数据变得十分容易,一方面,它为网民的生活、学习、工作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另一方面,它也为少数别有用心者丑化他国政府提供了有力的工具。自2007年起,《福布斯》的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榜单中,将中国排名全球第三,之后不断提升中国排名,2009年将中国排名全球第二,2011年将中国排名为全球第二和亚洲第一。可以肯定的说,这是一种有意的安排,不排除有故意丑化中国形象、搅乱中国民情的嫌疑。对《福布斯》的税负痛苦指数,我国官方和学术界从来就不予认可。不过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对外的宏观经济数据中,不同部门的数据之间、不同数据比例关系的逻辑上确实也存在一定程度的相互冲突的现象。如2009年2月26日,国家统计局全年税收收入为57 862亿元,而财政部税政司的全年税收收入却为54 219亿元,两个数据相差3 600多亿元。同时,利用我国向世界银行提供的宏观经济数据,通过简单的环比增长速度的计算,就可以得出我国税收收入自1995年以来至今,18年间一直存在着超经济增长的结论,这是我们难以否认的事实,当然这也这给有意丑化中国的个人或机构予把柄。

对我国税收收入超经济增长的现象,我国有很多学者,如吕冰洋、李峰(2007),丁小平、刘铮鸣(2012),胡怡建、刘金东(2013)等,运用数学模型和大量的数据进行了实证研究,并给出了在我国税收超经济增长存在着合理性的解释。其主要结论是,税收超经济增长的原因是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税务部门对税收征管的加强,以及存量资产的快速增长。我们不怀疑这些学者论证方法和过程的科学性和严谨性,但这些结论仍然经不起实践数据的验证与推敲:如果说经济增长是导致税收超经济增长的原因,那么自2009年及其以后,我国经济增速开始下滑,为什么2009年及其以后各年的税收收入的增长依然没有停止超经济增长的迹象,即仍然保持着超经济增长的态势?如果说税务部门税收征管的加强是导致税收超经济增长的原因,那么按照税收收入年平均超经济增长3.95%的速度计算(见表1),税收超经济累计增长18年后,因税收征管的加强引起的税负就会达到纳税人总产出的71%,这足以让大多数法人纳税人倒闭了,但为何还能持续生存到今天?如果说是存量资产的快速增长导致了与存量资产相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收入的快速增长是可能的,那么增值税与存量资产的增长并无直接关系,为什么增值税收入也存在超经济增长的现象?总之,脱离经济的税收运行不可能没有不合理之处的存在。

国家税务总局自2002年起,几乎每年都不厌其烦地要向社会公众解释税收超经济增长的原因,并将税收收入超经济增长的原因主要归结为:(1)税收收入与GDP的统计口径不同;(2)GDP的结构与税收结构之间存在差异;(3)外贸进出口对经济增长的作用与对税收增长的作用影响不同;(4)税收征管因素的影响;(5)部分税种如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等采用的是分级累进税率,收入增长与税率增长的幅度不同。这种多因并重的解释方式,似乎并没有找到问题的关键。2010年国家税务总局对西方个别机构对我国纳税人税负过重的宣传进行了辩论,指出西方个别机构在评价方法上和计算依据上明显存在着错误。看来,税收数据的冲突具有扩大之势。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稳定税负、透明预算等方面的改革要求,将我国财税体制赋予了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地位(高培勇,2014),因此,税收增速和税负问题,已不再是一个简单的数字问题,它已涉及到了国家治理基础的战略层面,应给予足够的重视。

二、中西方国家宏观税收收入口径的比较

我们根据世界银行提供的2001―2011年,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及德国的GDP和税收收入数据,分别计算了其GDP和税收收入增长率与相应的简单算术平均数。从计算结果看(见表1),西方六国税收收入的增长率中,有的年份是负增长,有的年份低于GDP增长率,有的年份高于GDP增长率。从其均衡走势来看,西方六国的税收收入增长率,除了德国与GDP增长率基本持平外,其余五国都呈现出低于GDP增长率的态势,没有出现持续地超经济增长的现象。而我国税收收入的增长率,既没有出现负增长的情形,也没有出现低于GDP增长率的情形,却呈现出规律性地持续走强于GDP的增长率,这种现象的背后到底是什么关键因素在长期发挥着作用?我们通过我国与西方国家税收收入的口径的比较发现,我国在税收实践和税收数据的统计上,没有引入和运用西方国家的“税式支出”(Tax Expenditure)的概念。我国通常所说的“税收优惠”,在西方国家被严格地限定在税式支出的范畴之内,并且每年都需要由财政与税务部门联合编制税式支出预算和税式支出决算报告。在西方,虽然将税式支出列作政府开支的组成部分,但是在税式支出实际操作上,包括税收返还(返还给纳税人的税款)在内,全部由税务机关负责进行。在对外税收收入时,将税收返还款从税收总收入中扣除,即以不含税收返还款的税收收入对外(见表2)。而我国对待税式支出上,没有一个清晰的管理逻辑,既没有税收优惠预算报告,也没有税收优惠决算报告;对税收收入的返还、退税上,一部分由税务机关负责,一部分由财政部门负责。我们的问题出在由财政部门负责支出的税收返还款,在税务部门仍然作为税收收入对外,即我国对外的税收收入包含了支付给纳税人的税收返还款。这部分法定的税收返还款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例,据相关数据测算估计为3%~13%(见表2)。

我国在法定税收返还之外还存在额外地违规税收返还和“税收空转”的现象,这方面的数据同样没有从对外的税收收入总额中扣除。根据国家审计署对2004年、2006年、2009年、2010年和2013年税收征管的审计公告,我国存在着相当数量的在法定税收返还之外,由地方政府擅自扩大的税收返还款,以及税务机关为了完成年度税收收入计划,通过将未完成税收收入计划的差额于当年末入库,下年初再入库的方式,徒增税收收入,以达到完成税收收入计划的目的。这部分徒增的税收收入,实际上并不真实存在,这里称之为“税收空转额”。由于我国对税收收入采取的是计划管理方式,每年由上级税务机关向下级税务部门逐级下达税收计划任务,到基层税务所时,税收收入计划通常都增加到了每年递增15%以上的水平。从2001―2011年的数据来看,我国税收收入的年度平均增长率为19%。由于当年税收收入计划是按上年完成的税收收入数据为基数进行计算的,即上年形成的税收空转额也算作了税收增长计划的基数,这样按19%的年增长率计算,100单位的税收空转额到18年后变为100×(1+19%)18=2 290,扩大了22倍,数额巨大。因此一旦税收空转额形成后,也就是假数据形成了真任务,便不可逆转,并会持续地递增下去,对税收收入超经济增长会持续地生产推动力,因此危害巨大。按此规则,我们估计这一部分金额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例为2%~8%(见表2)。

可见,税收返还和税收空转额这两部分数据原本不是经济增长形成的税负,并且也不属于税收收入的构成项目,但在我国却长期地将它们纳入税收收入总额之中,并作为来年税收收入增长计划的基数,从而形成了一种在经济增长之外能够自我增长、自我膨胀的特别机制――“税收自我复制”机制,推动了我国税收收入持续地超经济增长,因此,税收自我复制机制是我国税收超经济增长的谜底。如果按照西方国家税收收入的口径对其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税收收入应该不会存在超经济增长的现象。

三、按西方国家税收收入的口径对我国税收收入的调整

按西方国家税收收入的口径对我国税收收入进行调整的关键是计算出由财政部门直接支付给纳税人的税收返还款占我国税收收入总额的比例,以及估算出人为调节税收进度的税收空转额占税收收入总额的比例。

由于在我国支付给纳税人的税收返还款是由基层财政部门负责的,而当前我国没有一个专门和统一的反映这一支出的财政指标。在查找基层财政统计年鉴时,我们很难找到与(返还给纳税人的)“税收返还”同名同义的支出指标。不过我们从全国各省份和直辖市2002―2012年的财政年度预算执行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等文献中,通过分析计算,提取出了税收返还数据相对较为完整、连续的两个省份――广东和山东的数据,通过加权平均计算出了这两个省份的税收返还款占其全部税收收入的比例,并暂以此比例作为全国税收返还占税收收入的比例(见表3)。另外,我们根据国家审计署对2004年、2006年、2009年、2010年和2013年税收征管的审计公告,按照抽样审计对样本的推算方法和我国税收计划增长的编制规则,估算了人为调节税收进度的税收空转额占税收收入的比例及违规扩大的税收返还占税收收入的比例(见表3)。

根据估算的税收返还占税收收入的比例和税收空转额占税收收入的比例,对我国税收收入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我国税收收入的年平均增长率为16.7%,与GDP年平均名义增长率15.8%相比基本持平,达到了与GDP的同步增长,基本消除了税收超经济增长的现象(见表3)。调整后的我国宏观税负也更趋于合理。

四、宏观经济数据的协调

大数据时代,无论是宏观经济数据的绝对数,还是其相对数,如果发生冲突都会给经济社会带来不良影响。因此,加强宏观经济数据的协调是很有必要的。

第一,我们应成立专门的跨部门的数据管理组织,对准备对外的所有宏观经济数据给予合理性、逻辑一致性等方面的审查,在确保无误后,再对外。

第二,要通过立法消除形成宏观经济数据冲突的根源。如,对包括税收返还在内的税收优惠,要引入西方国家的税式支出概念,并将税收返还单独设立为一个统计指标,将全部税式支出项目纳入财政支出预算体系中,并对税式支出预算的实际执行情况对外公布,以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对税收空转现象,要从税收收入计划的制定开始变革,将税收收入的计划增长率限定在同期GDP按现价计算的增速以内,对有税不征和征收过头税以及在税收数字上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惩。

第三,宏观经济指标应尽快与国际接轨。大数据时代,数据的共享使数据已经没有了国界,不同国家的网民均可自由地使用网上其他国家的数据。然而,我国有一部分经济指标与国外相比,虽然同名,但其统计口径或所包含的内容却有所不同,在国家间进行比较时,容易产生错误的结论。因此,宏观经济指标应尽快与国际接轨,在短时间内不能接轨的指标,在对外时,应按国际通用的口径及指标所含内容进行调整,以减少误用的现象。

第四,要用技术手段,将微观数据在汇入宏观数据时,进行审核把关,将逻辑冲突、或不真实的数据阻挡在宏观数据形成之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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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收政策对企业R&D投入的影响的传导机制

国际上有关税收政策对企业R&D投入的影响主要有三种机制:

(1)减免税政策。政府从应付所得税额中扣除部分或者全部的R&D支出。加拿大、意大利、韩国、荷兰、挪威、法国、日本、墨西哥、葡萄牙、美国和西班牙等国实施的是所得税减免方案。在实际计算可从应付所得税额中扣除的R&D支出时, 可以采取依据R&D支出总量的方法计算,也可以采取依据R&D支出增量的方法计算。在依据R&D支出增量计算扣除额时, 计算R&D支出增量的基期值可以用以往数年的移动平均值计算得到, 选取某一年份的R&D支出作为基值。将当期的R&D支出与考虑通货膨胀因素后的基值相比较。可以每隔一段时间重新选定基期。或者选取某一年份的R&D支出/销售额作为基值( 美国), 如果当期的R&D支出/ 销售额大于基值,就可以享受税收扣除。由于税收政策以外的其他因素会影响R&D支出,为了避免基期的R&D支出过于偏离常年平均值,可以选用数年的平均值作为基值。在依据R&D支出总量计算扣除额时,政府不仅补贴了企业新增加的R&D支出,也会补贴已经发生的R&D支出,因此政府花的钱中有一部分不会对企业增加R&D支持有激励作用,但依据总量的方法对政府和企业来说更利于操作。开展大规模的R&D活动的大企业更倾向于基于总量的方法, 他们认为, 基于增量的方法没有考虑到研发活动具有遵循企业和产品周期的特点, 在某一特定时期内,如果企业业绩不佳, 就不可能在R&D预算上保持向上增长的势头。

(2)应税收入抵扣政策。政府允许企业从应税收入中扣除比实际R&R支出更多的金额。英国、澳大利亚、比利时、丹麦、奥地利和匈牙利等国实施的是应税收入抵扣方案。在实施应税收入抵扣方案是,也同样存在是依据R&D支出总量还是依据R&D支出增量计算抵扣额的选择。

(3)加速折旧政策。由于用于R&D活动的机器设备、厂房建筑等固定资产的收益将在以后各期获得,按照收益成本匹配原则,这些固定资产应该在以后各期记提折旧。到1999共有10个国家提供不同程度的加速折旧的优惠政策,允许企业在第一年将用于R&D活动的机器设备全额记提折旧, 或者在以后数年内加速记提折旧。折旧费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项目之一,税法允许加速折旧,使固定资产最初使用的几年折旧费增大,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减轻最初几年的所得税纳税义务,缓解了企业因购置固定资产造成的现金短缺困境。但加速折旧只能改变资金回收的速度,不会减轻企业的总税负,税负前轻后重,有税收递延之利,相当于政府给予一笔无息贷款。由于加速折旧可使企业提前收回投资,从而加速了固定资金的周转,可以促进企业用加速收回的资金去购买更先进的设备或选择更好的投资方案,这样就促进了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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