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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安全知识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09 17:4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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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安全知识

篇1

一 、网络时代的个人信息安全危机

网络时代,随着信息产业的日益发达和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以计算机为基础的信息技术使得收集、储存、传输、处理和利用个人信息变得易如反掌,个人信息的收集与交换出现了爆炸式发展的态势。科学技术从来都是一把“双刃剑”,网络在使信息流动便捷的同时,也给个人信息安全带来挑战,提高了个人信息保护的难度。近年来,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频发,并呈现迅猛发展的态势,人们越来越强烈地感受到个人信息安全危机给生活带来的种种困扰。

网络时代的个人信息危机主要有如下表现:一是个人信息失控的危机。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个人信息有可能在系统安全存在漏洞的情况下被不法访问、使用甚至篡改,信息自决权成为空谈[1]。2011年底中国互联网遭遇了史上最大规模的用户信息泄露事件,多家大型网站的用户数据被泄露,几千万个用户账号和密码被公开,给社会秩序和人民切身利益造成严重危害。二是个人隐私和尊严的危机。在网络环境下,人们越来越多地把自己的生产和生活移到了网络空间,这个空间是由“个人信息”组成的“数字人”的交往空间。大量个人信息在不知不觉中被收集,个体在社会生活中急速“被透明化”,现代人因此而成为“透明人”或“半透明人”,个人毫无隐私可言,尊严难以保证。三是信息利益的危机。个人信息主体的信息收益权被不法商家夺取,个人信息利益丧失,信息主体的财产权因此而受到侵害。更为严重的是,个人信息危机带来的“信息阴影”已经日渐扩散,正常的社会秩序正因此而面临严峻的考验。个人信息安全的危机,将破坏商业秩序,滋长犯罪、危害社会稳定,制约经济发展,甚至引发公共安全危机。鉴于此,公民的个人信息保护势在必行。

目前,我国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行动主要体现在对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和当事人进行追究和打击等补救措施上,这实际上属于一种“事后救济”的反馈控制,不仅已经泄露的个人信息“覆水难收”,而且个人维权成本非常之高,根本无法控制已经泄露信息的网络传播,既治不了标,更治不了本。如何应对网络时代对个人信息安全的挑战?我们建议对个人信息保护引入一种新的思想和机制——前馈控制。

二、 前馈控制与个人信息保护的关系

前馈控制(feedforward control)早期是一个工科领域的名词,后来被引申到管理学中,指通过观察情况、收集整理信息、掌握规律、预测趋势,正确预计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采取措施,将可能发生的偏差消除在萌芽状态中,为避免在未来不同发展阶段可能出现的问题而事先采取的措施。简而言之,就是事先分析和评估即将输入系统的扰动因素对输出结果的影响,并将期望的管理目标同预测结果加以对照,在出现问题之前就发现问题,事先制订纠偏措施,预控不利扰动因素,将问题解决在萌芽或未萌状态[1]。由此可见,前馈控制是与反馈控制相对而言的。反馈控制是面对结果的控制,旨在亡羊补牢;前馈控制是面向未来的控制,旨在防患于未然。前馈控制的优势在于可以避免反馈控制的“时滞”缺陷。[2]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前馈控制立足于“预控”,是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一个新视角、新方法、新技术和新手段。前馈控制将事先分析和评估个人信息传播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困境并对其问题实施超前控制。比如说充分利用法律法规的前馈控制功能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预测,并做出详细的处罚规定,从而有效防止违法行为的出现。对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单位进行全方位监管,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利用、提供和删除等各环节进行严格排查,尽量避免任何环节的纰漏。提高安全管理技术和全民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都能在很大程度上防止个人信息安全危机的发生,使个人信息保护更有效,进步更显著。

总之,前馈控制能使我们在网络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的过程中掌握更大的主动权,只有前馈控制做好了,才能真正保护好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三、 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实施前馈控制的若干建议

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实施前馈控制所包含的内容非常广泛,限于目前的认识水平和篇幅,我们主要提出以下建议。

1.建立和完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法律法规

法律是一种社会规范,具有规范作用,法的规范作用表现为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五个方面。其中,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的实施使法律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这种作用又具体表现为示警作用和示范作用。预测作用是指凭借法律的存在,可以预先估计到人们相互之间会如何行为,对行为的预期是社会秩序的基础。完善法律法规是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危机进行前馈控制的关键环节,充分发挥法律法规“令人知事,明其法禁”[3]的前馈控制功能,用有强制力的条文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对个人行为起到规范作用。大多数发达国家都制定了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如美国有《信息自由法》和《隐私法》,德国有《联邦资料保护法》,日本和韩国都有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我国香港地区有《个人资料(隐私)条例》等。然而,我国大陆在个人信息立法上却处于滞后状态,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历经多年却仍然难产。近期通过的《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于我国网络信息保护具有突破性的意义,重点解决了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立法滞后的问题,体现了国家对于网络信息安全的高度重视,但是《决定》更多的带有宣示性意味,后续仍需要细化工作。

个人信息牵涉每一个人,网络时代最大的特点就是信息的汇聚性,当所有人的信息汇集的时候,信息保护就不是哪个部门的事了,而是在国家层面上需要考虑的战略性问题。从现实看,当前最需要的是加紧推动《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法》的研究和制订,明确买卖个人信息罪名的界定标准并加大惩罚力度,对擅自披露他人个人信息和未经许可的二次开发利用者给予严厉打击。除了刑事责任外,其他相关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等还应当及时跟进、完善。要保障个人在信息泄露后有获得补偿和救济的权利,明确机构对公民个人信息流失所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和责任划分原则,比如银行信息泄露后个人账户中的钱被盗,银行需对个人损失进行补偿。继续细化《决定》中的规定,对与《决定》有关的行政法规进行清理,对有些不一致、有冲突的地方,还要进一步加以衔接,同时抓紧制订相关的配套法规。通过法律法规的制订,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合理预测,让规定走在行动前面。但是保护个人信息本不应该牺牲信息的流动性,好的立法应该在保证个人信息的合理流动与个人信息的全面保护之间寻找到平衡点,选择吸收各种立法模式的有益经验并结合本国的法律传统和具体国情做出合理的制度设计。

2.建立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监管机构

网络时代个人信息泄露的形式多样、手法灵活,应对网络时代的个人信息安全危机,单靠法律不足以解决所有问题,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否则法律不过是纸上谈兵。强有力的行业监管是实施前馈控制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新通过的《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明确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履行职责,防范、制止和查处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电子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其他网络信息违法犯罪行为。在我们国家,个人信息保护目前仍然处于各自为政的状态,某种程度上说,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并没有严格地区分开,管理部门和被管理对象处在同一个行业,很难完全客观、公正地进行执法。机动车销售、房产中介、医院等行业及其从业人员往往有机会接触、掌握大量公民个人信息。这些行业虽然有内部系统出台的关于个人信息的查询规范、查询电子信息备案及保护工作意见等,但由于部分从业人员法律意识不强,企业管理、执行不到位等情况,存在制度漏洞。因此,这些行业成为个人信息泄露的“重灾区”。 从其他各国情况来看,建立一个独立、统一、权威、有效的监管机构是普遍经验,比如英国的网络自律协会IWF(Internet Watch Foundation),它能够超出行业的局限,独立公正地执法。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在法律法规之下,需要政府强化监管,只有完善和加强监管才能让无良者无处遁形。应该设立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监管执法机构,加强对信息持有单位的监管,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预警和预控相结合的前馈控制机制,强化对个人信息的事前管理,包括个人信息的获得、收集、持有和使用各个环节全面监管,不要等信息泄露,危机发生之后才补救。充分重视自律机制在个人信息保护中的作用,拥有个人信息采集权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行业管理,用行业制度规范个人信息的处理行为,通过行政执法、刑事执法、民事救济手段配合建立政府引导下的行业自律机制和模式,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对个人信息的侵害行为。拓宽公民监督举报渠道,进一步畅通举报受理机制,鼓励公民个人参与个人信息泄露的监督。

此外,尊重网络用户的个人选择权利。就是说,个人角色选择及隐私设置,想匿名还是实名应该由网络用户自己决定。可以提倡有些商业网站的做法,对用户信息采取“分级查看”的权限设置,除了必要的管理员,一般员工无权从后台查看用户的注册信息,倘若确有必要查看,必须按照严格的程序报批。在互联网上,必要时应明确限制政府的权力,有些数据政府必须得到合法的授权才可以看。

3.建立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前馈控制技术支撑体系

前馈控制不仅是方法,某种程度上更是一种技术和手段。对个人信息进行保护,除了法律和监管,还需要安全管理技术的提高。“黑客”的攻击,是一些网站数据库失陷的原因。一些网站的疏于防范,给“黑客”造成了不少可趁之机。通过技术手段可落实安全保障,要加强网络安全防护,依据分区域、按等级、多层次的防护思路进行安全规划、安全评估、安全加固与安全维护,并且对已有的安全技术进行改进与完善。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MS),通过系统、全局的信息安全管理整体规划,确保用户所有信息资源和业务的安全与正常运行[1]。网站要在安全建设方面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网络运营商应该尽到自己的保密义务,改变数据库存放策略,在当前技术范围内最大限度保证信息安全。比如我们可以设计一种软件,如果我们把自己的个人信息输入到某个网站之后,该网站三个月之后会自动删除我们输入的信息,不会把我们的个人信息留下,这样的话在技术层面上能够保证个人信息的保护。还可构建信息安全平台,为用户提供保护信息安全的产品。

建立个人信息安全前馈控制系统。研究个人信息所处环境中可能存在的缺陷、漏洞及面临的威胁,通过安全风险评估技术,观察、测试、收集、评估、分析个人信息存在风险的不确定性和可能性等因素,构建预警体系,制订预控策略和方法,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可能的损失。

篇2

两项规定有利于完善互联网信息安全体系建设,有利于提高互联网公开公正的透明度,有利于推动互联网生态环境的建设,有利于推进互联网业务的快速发展。

2013年7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和《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并要求于9月1号正式实施。毫无疑问,此举意味着政府决心加强互联网信息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对互联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加强对互联网参与者身份的管理。值得注意的是,随着这两项规定的,实名制再次成为社会备受关注的热点话题。

“实名制就一定能解决网络安全问题吗?”大多数人都会有这样的疑问。网络安全体系建设需要有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还要有相应的网络安全防护技术辅助实施。试想,如果让实名制在网络上裸奔,显然是弊大于利。这些年互联网的快速发展,逐渐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并逐步将人们的日常生活引入网络生活,在这个过程中持续暴露出的网络安全问题最为头疼。实名制引入的目的是净化网络环境,杜绝网络危险因素流入,从而保护网络运行环境的安全,如果能够在此基础上避免实名制可能引发的个人信息安全,显然对网络安全体系建设是件极其有益的事情。

“实名制会引发哪些网络安全问题?”这是大多数人担心的问题。很明显,实名制关系到个人信息安全问题,近年来欺诈信息、垃圾信息的泛滥,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个人信息被有意或无意泄露。这正是实名制引发社会讨论的原因,也是焦点。单纯从技术角度讲,实名制信息保护并不是技术难题,关键还是在于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监管,以及社会道德的约束。一般情况下,法律、法规和政策出台滞后于互联网业务的快速发展需求,这是造成实名制不能立即实施的根本原因。因此,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出台,执行实名制显然会存在个人信息保护的安全问题。

工业和信息化部同时这两项规定,就是要从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角度出台实名制,从而消除上述两个问题对社会的影响。两项规定实质上是从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角度综合要求网络运营实体和参与者共同遵守互联网法律规章制度,这无疑能够有效净化网络运行环境,提高国内网络的信息安全水平。我国是互联网大国,这两项规定有利于完善互联网信息安全体系建设,有利于提高互联网公开公正的透明度,有利于推动互联网生态环境的建设,有利于推进互联网业务的快速发展。因此,这两项规定的是及时的、必要的,也是亟需的。个人信息保护和实名制将共同推动中国互联网安全体系的建设,促进中国互联网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篇3

随着网络诈骗的出现,大学生网络信息安全意识和行为调查研究已刻不容缓。国内外的研究多是针对如何构建网络安全环境的技术支撑与架构等科学技术方面,很少研究一般用户的网络信息安全或基于人文素养方面的管理对策思考,然而这些研究对于更好地解决网络信息安全是必不可少的。

一、大学生网络信息安全教育文献回顾

国内文献指出,当前大学生普遍担心自己的网络信息隐私安全,且自认缺乏保护网络信息隐私能力。大学生网购时防范意识低、注册用户时留真实信息比例高、对未经核实的信息判断能力较弱和被侵权后自认倒霉比例高。

国外文献指出,如今使用公共网络的人越来越多,但它们的安全性较低,且用户网络行为不规范,导致信息极易被不法分子窃取,无线公共网络的不安全性导致用户无法保护自己在网络上的信息。

通过国内外文献对比,国内的研究多以技术角度探究网络信息安全问题,很少以大学生为视角,国外的研究虽然开始注重个人网络信息安全意识,但关于大学生用户的研究较少,且国内外都缺乏数据支撑。实践出真知,因此我们要站在一般用户的视角上,基于人文素养,利用理论结合实践的研究方法对大学生网络信息安全意识与行为进行探究。

二、调查结果

1.对象与方法

本次调查于十月份通过网络软件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将调查对象限定于南京大学生进行问卷的发放。

调查问卷为自制问卷,内容包括被调查大学生个人基本情况、有关网络信息安全的具体行为、有关网络信息安全的态度及对网络信息安全的需求四个方面。

2.主要结果与分析

(1)被调查学生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共发放了327份问卷。调查对象分别为59名大一学生,161名大二学生,82名大三学生,25名大四学生;140名男生,187名女生;166名文科生,87名理科生,74名工科生。男女比例及专业分配较均匀。

网络的迅速发展使其成为大学生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被调查者中,74%的被调查者使用时长为三小时以上。因此,了解大学生网络安全现状,调查大学生网络安全意识与行为,并提出相应的管理方案是十分必要的。

(2)大学生网络信息安全意识现状

某些大学生自认网络信息安全意识较强,但其实对于网络信息安全并不了解。并且大学生对网络信息安全教育的需求度较高,需要高校对大学生的网络信息安全加以重视。

①在被调查的大学生群体中,有77.14%的男大学生的网络信息安全意识非常强或者比较强,较64.18%的女大学生强很多。由此可知,性别差异影响了大学生的网络信息安全意识。

②虽然大学生群体有主动了解网络信息系安全知识的意识和相应的措施,但最多是“偶尔了解”,说明大学生虽然有保护网络信息安全意识,但是在行为方还存在很大疏漏,缺乏了解网络信息安全知识的主动性,需要高校加强教育。

③在调查高校的网络信息安全教育工作时,47.1%的大学生认为比较到位,但仍有33.6%的大学生表示不太到位,说明目前高校对于大学生网络信息安全的教育工作还是存在缺失的,需要高校学生加大网络信息安全教育的力度。

(3)大学生网络信息安全预防行为现状

虽然大学生在网络信息安全预防行为方面存在隐患和不足,但是在被调查的大学生预防行为的调查中,数据表明大学生在这一方面是有可取之处的。

①在更改网络账户密码这一方面,70.1%的女大学生和29.9%的男大学生从不修改网络安全密码,P值为0.019,说明性别与更改网络密码之间有显著相关性。以上数据体现了大学生对于保护自身账户安全意识的还是比较弱的,尤其需要加强对女大学生的网络账户信息安全教育。

②关于在网络上不愿意透露的真实信息的方面,43.3%的男大学生和56.7%的女大学生不愿意填写个人真实信息,相比较而言,女生在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方面比男生强烈。男大学生需要增强保护个人信息的意识,不能随便透露自己的个人信息,防止个人隐私被他人窃取。因此,应该加强对男大学生在填写个人信息方面的信息安全意识教育,帮助大学生增强网络信息安全意识。

(4)被调查大学生所遭遇的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发生及应对

随着网络在大学生生活中的普及,大学生遭遇的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发生频率变高。研究发现,大学生的应对行为虽存在漏洞,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护自己的网络信息安全。

①关于网络账户被盗的情况,不同性别、年级、专业之间相差较小,但是有54.4%的大学生的网络账户曾经遭受过盗窃,说明大学生账户被盗的状况严重,体现了大学生在网络账户安全上存在严重的缺失。在校大学生需要提高保护网络信息安全意识,规范自己的网络行为。高校要增长宣传网络账户安全方面的知识,使大学生拥有相应的知识并采取有效举措保护自身的账户安全。

②关于近一年面对公共WiFi时是否会连接的问题,33.3%的男大学生和66.7%的女大学生曾经在连接公共免费WiFi时使用了QQ、微信等即时通信工具,说明大部分大学生对于公共场合的免费WiFi缺乏应有的警惕,而且较男大学生而言,女大学生对于公共免费WiFi的警惕性偏低。这说明关于防范公共场合的免费WiFi方面存在很大的漏洞,不仅大学生自身要提高对于免费WiFi的防范意识,高校要加强大学生尤其是女大学生防范免费WiFi的网络信息安全教育,而且国家要加大对于免费WiFi的监管力度,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免费WiFi盗窃他人信息。

③当网络账号遭遇盗窃时,38.8%的男大学生会马上修改相应的账号密码,远低于84.5%的女大学生,并且后期的维权行为普遍不足,说明大学生即便遭遇到账号盗窃,还是缺乏保护自身账号安全的意识。大学生需要提高保护自身账号安全的意识,学校也要加强宣传,并且提出一些账户被盗以后应该采取的相应措施,争取让大学生网络账户被盗的损失降到最低。

三、结论与建议

1.被调查学生大学生网络信息安全意识较强,但行为存在隐患。在调查中发现,大学生有主动了解网络信息安全知识的行为,并且相关诉求较强烈,同时在公共场所使用WiFi、个人信息透露等方面有较强的保护意识。但是大学生在网络账户被盗、网络密码更改等行为上有所欠缺,需要加强教育。大学生应该主动学习网络信息安全的相关知识,并且高校应该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的课程教育,将网络信息安全教育渗透到大学生培养的每个阶段。

2.大学生网络信息安全教育需求度较高,高校需更重视大学生网络信息安全教育工作。90.7%的被调查大学生希望高校开展网络信息安全教育,主观需求很高;并且很少有大学生能真正保障个人信息不泄露,说明高校安全教育客观需求也很高。但是,一部分大学生却反映在学校网络信息安全教育“不太到位”(33.6%)或“很不到位”(8.6%),说明高校网络信息安全教育开展情况不容乐观,没有满足学生的需求,应该更重视大学生网络信息安全教育工作,提供普遍性、可接受性强的网络信息安全教育服务。

3.大学生网络信息教育需求存在高度不一致性。比较不同性别,女大学生比男大学生存在更多的网络信息安全行为问题,但是她们网络信息安全教育主观需求却相对较低;比较不同年,大一新生在网络支付信息方面的防范意识较差;比较不同专业,文科生不管是从了解网络信息安全知识的主动性还是接受网络信息安全教育的积极性上都比理工科学生要强。因此,性别、年级、专业差异在网络信息安全教育中的不均等,是学校网络信息安全教育的难点问题,需要高校加大宣传力度,主动进行教育,通过同伴教育、校园主页/APP推送等办法吸引他们关注自身的网络信息安全。

4.进一步研究建议。相对于既往的研究,本研究创新地对大学生网络信息教育主观和客观需求进行了较全面的描述,并对二者间的依存关系进行了探讨。但是由于研究条件的限制,本次研究样本仅局限在三所高校,且被调查学生的网络信息安全状况用自评的方式反映,可能与其真实状态之间有很大的差异,不能准确反映网络安全教育的客观需求,建议之后的研究扩大样本范围和选择更精准的研究指标,以提高结论的代表性和科学性。尽管如此,本研究的发现对于改善高校网络信息安全教育,实现需求导向的区别化、精准化、多样化的网络信息安全教育仍然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四、结语

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今天,作为接受着最新的知识的当代大学生,网络信息安全意识的重要性是无法忽视的,大家都应重视自身网络信息安全。大学生应该积极学习相关知识,规范网络行为,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争取将来为建设祖国献出自己的力量,为早日实现中国梦而奋斗。

参考文献:

[1]申琪.网络信息隐私关注与网络隐私保护行为研究――以上海市大学生为研究对象[J].国际新闻界,2013,35(2):120-129.

[2]邓仲华,朱秀芹.云计算环境下的隐私权保护初探[J].图书与情报,2010(4):79-86.

[3]周婷婷.大学生网络信息安全状况调查[J].传播实务,2015(3):77-80.

篇4

1.信息在传输、存储中存在泄露、损坏隐患。传统的档案运输和储存通常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需要耗费较多的人力、物力,但信息泄露的渠道较为单一,窃取和损坏信息的成本较高。而在信息化的档案管理中,档案数据的传输和存储一般通过互联网或者移动存储设备来进行,流通流程大大减少,成本低、速度快,但这同时也加大了信息泄露、丢失、篡改的风险,并且与传统纸质存储方式不同的是,数据信息一旦泄露便无法完全回收,这也导致其泄露的后果更为严重。而在档案的保管环节,也存在着数据损毁的风险,如不定期对电子器件、计算机系统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更新,如一旦发生硬件损坏,就极有可能导致数据的丢失。

2.恶意攻击和病毒威胁。病毒攻击对档案信息化建设有着巨大威胁。随着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的应用,档案存储方式多样化,许多机构选择将档案数据存放在第三方云平台来降低数据管理的成本,这也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档案数据被攻击的风险。同时,由于对信息化的过度依赖,缺乏应急机制,当发生病毒攻击事件时,档案管理工作直接瘫痪,对公民造成不便。2017年5月,比特币勒索病毒在全球超过74个国家爆发流行,我国多所大学和政府机构的档案管理系统被攻击,公民个人信息、院校学术资料被窃取锁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3.公民信息安全意识淡薄。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意识淡薄也对我国的档案信息化管理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在公民进行电子信息的填报和存储时,对信息安全起不到足够的重视,如不注重个人电脑的病毒查杀和定期维护,浏览钓鱼网站使电脑被木马软件入侵等,这些行为都会导致公民的个人信息受到威胁。同时,在日常的信息数据处理时由于粗心大意,导致页面忘记关闭、密码没有遮挡等也都会泄露信息。2016年轰动一时的“高考志愿篡改”案的一部分原因就是由于部分考生未对初始密码进行修改,导致犯罪分子通过身份证信息来篡改这些考生的志愿,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二、档案信息化的安全对策

1.建立规章制度,规范档案信息处理行为准则。为减少档案信息在传输和存储中的泄露风险,应建立严格行为准则来规范档案信息处理行为,可以借鉴《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明确每个人各个环节的责任,并采取责任倒追制度和第三方监督的制度来遏制内部数据泄露的情况。在进行电子档案归档的同时要进行纸质档案的备案,在关键的工作环节要进行摄像、录影对档案处理情况进行记录。同时,对扫描、复印、打印等行为要严格管理,需要第三方授权才可以进行档案数据的备录工作。此外,对进行档案传输存储的硬件设备要进行定期维护,聘请专业的维护机构,保证设备的有效性,在进行设备的更新换代时,要将其中的数据完全清理干净,防止档案被再次回收利用。

篇5

其实,许多人都有过类似经历:孩子刚出生,卖奶粉的就发来信息;新房尚未交付,就有搞装潢的来电……不仅如此,个人信息被盗还会带来无穷麻烦和心理阴影。比如陕西一名男子,因遭人冒用身份,“被吸毒”长达10年,出行住店处处受限;再如,济南20多万条婴幼儿信息被泄,地址精确到小区门牌号,让家长“一想到黑手可能伸向孩子就不寒而栗”。

我们一方面惊讶于对方神通广大,一方面却不得不面对隐私泄露泛滥的尴尬现实。可以说,个人信息安全已是互联网时代的民生刚需。请就此谈谈你的看法。

【参考答案】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网络社会带给人们更多方便与快捷,但如果这个社会缺失信息安全,则会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锐减。一个国家的网络安全掌控能力,既体现在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护航上,也同样反映在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上。

【点评:开头表面意义和立场: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并行存在,信息不安全涉及到国家网络安全掌控力。从国家的高度,对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进行了定位。】

个人信息安全,尤其是网络时代的个人信息如何保护,对世界各国来说,都是一个新课题。事实上,我国也在积极迎接这场挑战。从顶层设计看,中央在 2014年就成立了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个人数据保护,严厉打击非法泄露和出卖个人数据行为”亦写入“十三五”规划纲要;从法治层面讲,泄露个人信息的行为已经入刑,相关部委也出台了不少保护政策与法规,司法打击力度不断加大。可以说,个人信息的“安全堡垒”正在逐步加固。当然,与现实的安全风险、公众的满意程度比,这种“加固”还需要提速增效。

【点评:现状分析,指出我们当前在信息安全方面的工作,并指出需要努力的方向:提速增效。】

具体而言,政府工作人员当起表率作用,把保护公民信息当作职业操守。为此,除了加强保密教育,形成保密观念之外,还应健全监督约束机制。既要打击泄露公民信息的行为,更应全程监控收集、使用和披露公民信息的行为,从源头上遏制缺口。对公民个体而言,应该具有一定的保护个人信息的意识。认真关注信息安全知识,在上网注册、登记填表时注意个人信息的保护。当个人安全信息遭遇侵害时,应当挺身而出,坚定与此类现象作斗争。

篇6

中图分类号:TP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599 (2012) 09-0000-02

一、计算机教学中信息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技术明显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与学习方式。一方面,互联网是一个大的信息库,为人们提供诸多信息便利,但另一方面,互联网络中的信息良莠不齐,也充斥着很多不安全因素,如:个人信息的泄露、黑客的攻击及计算机病毒等。基于这个角度,对于非机算机专业的学生而言,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发展及普及,网络安全知识普及甚至比word、excel等办公软件的应用更重要,可是很多在校学生甚至还缺乏起码的安全认识。因此在计算机基础教学过程中融入信息安全知识非常必要,通过这些知识的学习与掌握,可以提高学生们自我保护的能力以及计算机技术的应用能力。

二、信息安全教学的主要内容

具体而言,计算机信息安全的教学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信息安全的基础知识与安全技术,而实用技术则是指上述基础知识的实际应用,比如账户安全、系统还原、安全中心、PGP加密、恶意软件的防范、常见网络诈骗的防范等等;对于非计算机专业来说,基本知识部分只需讲清楚基本概念及工作原理即可,不要涉及太深入的专业知识。这一部分是信息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它主要培养学生识别信息安全威胁、规避信息安全风险的能力,以及提高学生基本的信息安全防护能力。第二,法律层面,互联网络同样要遵循相应的法律法规。在教学过程中老师适当的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介绍,可以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加强其网络行为的自律性,并学会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第三,网络伦理道德教育,强制性的法律条文以及相关的技术手段都带有一定的局限性与滞后性,所以要加强网络伦理道德教育,从道德层面加以约束。当然,现行的中职教材中上述内容介绍的很少,而这些确实是学生在今后的生活及工作中不可缺失的计算机基础知识,因此老师要结合教学实际以及学生的实际需要进行适当的增补。

三、常用的计算机安全软件

目前为止,常用的计算机安全软件有以下几种:第一,金山密保,这是一款启动很快的防护软件,安装后可以自动添加,在启动过程中不显示扫描程序,无延迟,支持手动与拖动添加功能;软件中包括安全桌面功能、木马速杀功能等,能够将常见木马及时清除;可以设置查杀时间频率,有隔离区功能。第二,江民密保,这是一款收费软件,提供网游、聊天、网银以及股票证券四个类别的保护;支持手动添加、自动识别;具有密码保存以及密码安全输入功能;自定义规则,指定监控或者扫描的模块;支持黑白名单,不过该软件需要收费。第三,360保险箱,该软件有较好的易用性,支持较多的保护工具,提供向导添加模式以及安装桌面选项,保护对象的修改或者添加比较方便;可以通过正在保护、保护历史功能查看软件的保护效果;提供云查杀引擎,对安全级别进行调整;包括硬盘还原保护器还原软件;如果提交的游戏无法识别,会默认添加360手机支付;第四,巨盾,一款多功能的防盗号软件,其功能包括五大项,即体检、查杀、密保、监控以及安全桌面等;默认密码保护功有几款网页游戏,可以手动添加;对保护对象设定单独保护策略,不支持自动添加;具备密保卡功能,选项中还包括文件粉碎、进程管理、文件修复以及一键清理等功能。第五,超级巡警保险箱,一款绿色软件,自动搜索功能将需要保护的软件添加进去,支持拖动添加,简洁的软件界面,对防护级别、交互模式可以设定,支持黑、白名单。

四、计算机教学中融入信息安全教育的措施

(一)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目标

教学目标是指预先设定好的、在实际教学活动中要求达到的标准,可以说选择教学行为与教学内容均要以教学目标为中心。可以参照布卢姆的教育目标分类法,将教学目标分为认知、实践以及情感三个领域。计算机信息安全教育活动中,老师可以按照实际的课程特点以及非计算机专业中职学生的认知水平、知识结构来设计教学目标,在相关课程中融合信息安全教育。学生通过信息安全课程的学习,可以在认知领域了解、理解、掌握更多的信息安全方面的知识;而在实践方面,则可以熟练的应用一些安全防范措施或者保护工具等;在情感领域则树立起较强的信息安全意识,遵守信息技术的使用道德规范,培养良好的信息安全习惯,对信息技术的应用形成正确的价值观。

(二)将信息安全教育融入教学内容

完成教学目标的主要载体即是课堂教学内容,老师正是根据课堂教学内容完成教学活动。对于信息安全来说,其包括两个层面,即技术知识以及道德法规。上文中也提到,信息安全技术涉及到非常广泛的知识面,而要求学生掌握所有的知识也是不现实的,因此老师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可以与所讲授的计算机课程内容相结合,将信息安全知识、信息安全防范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有机的融入其中。比如在讲解操作系统的相关内容时,可以介绍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等基础知识,然后介绍如何下载、安装补丁程序,如何使用防毒软件与杀毒软件;在学习数据库时则将数据的备份与加密等知识点穿插在内;可以在网络课程中插入安全口令的设置方法、如何防止垃圾邮件、防火墙的基础知识与安装应用方法等,利用这些安全防范措施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此外,对于非计算机专业的中职学生来说,还要注意对信息安全知识的优化处理,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要注意与计算机课程的衔接性,保证二者联系紧密,实现信息安全知识与计算机教学的无缝对接,提高教学内容的完整性;第二,教学内容的时效性与实效性,计算机技术的发展日新月益,相应计算机技术的学习也要与时俱进,而教材是几年才换一次,因此老师要选择与现实生活息息相关的、最新类型安全事件,结合实用性强的信息安全知识开展教学活动。比如介绍最新公布的病毒特征,讲解这些病毒的防范措施及查杀方法等,使学生可以感受到信息安全知识的实用性与可操作性;第三,要综合考虑学生的认知水平、知识结构以及接受能力等因素,对学生已掌握的计算机知识、实际的接受能力有全面的了解,再以此为基础选择教学内容,从而激发出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热情;第四,计算机信息安全课程有较强的实践性,因此要充分利用学校现有资源,比如教学设备以及机房实验设备等,加强学生的实践操作。

(三)选择合理的教学方法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教学方法对教学效果会产生直接的影响,选择合理、适用的教学方法才可以更好的完成教学任务,提升教学质量,最终实现教学目标。将信息安全教育内容融入到计算机教学中去,可以利用引导式的教学手段,在课堂上创设信息安全相关知识的问题情境,拓展学生的思路,引导其积极探索,深入研究。例如在讲解文字处理软件时,讲解文件的保存方法,就可以创设如下问题情境:假如所保存的文件带有一定的机密性,那么如何才能保证只有作者本人、相关授权用户才能打开文件呢?学生立刻觉得这是一个非常实用的知识点,所以表现出很大的兴趣,此时再引入利用密码保护的方法,学生很容易就能接受,甚至会举一反三,提出“如何为文件夹加密”的问题。还可以采用任务驱动法,将信息安全的相关知识以任务的形式向学生提出来,让学生在解决任务的过程中掌握知识。需要注意的是,老师在讲解信息安全知识时要与课程计划相结合,主要的目标重心仍是顺利完成教学计划,不可主次不分;在课时安排方面,则要根据教学需要灵活掌握,以原教学内容课时为基础,将信息安全教育的内容穿插其中。也可以分层次教学,或开设选修课程,对于有兴趣或有知识需求的学生进行知识的拓展。

(四)法律道德教育

在计算机信息安全教育课程中,相关的信息安全法律法规、网络伦理道德教育等往往都是被忽略的内容,很多人都存在信息安全单纯属于技术层面的错误认识。其实这种认识带有强烈的片面性,信息安全最大的威胁因素就是人的行为,人们缺乏对信息安全法律法规的认识,网络道德行为存在严重缺失。现在我国已经制订了信息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要信息安全课程中融入这些知识,引导学生了解信息犯罪需要承担的责任,做到自觉守法。此外,信息安全课程中还要融入法律的道德教育,构建一道有效的法律道德屏障。

总之,信息安全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交叉学科,目前处于迅速发展阶段,但它又是实用性很强的知识,计算机基础教学中的信息安全内容的与时俱进、融会贯通值得广大教育工作者探索、研究。

参考文献:

[1]于国华,于佳.计算机类专业信息安全教学研究[J].科技信息,2011,5

[2]王乐平.融信息安全教育于中职计算机教学中[J].职业教育苗研究,2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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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数据的内涵及其特征

 

1.1大数据的内涵

 

每一位个体在搜索引擎上的任何一次搜索形成的数据都会被记录下来,这些数据在不断积累、汇集的过程中,逐渐成了“大数据”。大数据的定义很多学者已经给出,但表述各不相同。综合来看,大数据就是数据量大、数据类型多的数据集合,同时传统的数据处理技术及IT技术无法对该数据集进行采集、获取、处理等操作。用户最能切身感受到的大数据表现为:相关企业根据个体在网络上的浏览痕迹,进行细致的用户需求分析,然后向用户提供定制和个性化的服务。

 

1.2大数据的特征

 

大数据通常是指数据的规模大于10TB以上的数据集,可以概括成“4V”:①数据量大(Volume)。生活在网络时代里,数据的计量单位也在随着数据量的不断变化而变大。②数据类型多(Variety)。常见的类型有结构化数据、非结构化的数据、半结构化数据。多类型的数据结构对数据的处理分析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③价值稀疏性(Value)。大数据时代数据量非常大,但是有价值的数据比例又很小。④速度快、时效高(Velocity)。信息技术的不断创新发展,促使数据的增长速度也急速提高,使各行各业对数据的时效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处理数据的响应速度也有更严格的要求。

 

2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不安全的原因分析

 

2.1外在原因

 

2.1.1数据本身在传播中具有动态、交互、连续性。大数据时代信息和数据在传播的过程中是动态化、碎片化的,而有着这样特性的数据在网络中更加容易被捕捉和搜索,这就加大了个人信息被泄露的风险。大数据时代用户的数据具有紧密的交互性,拥有庞大数据量的计算机可以依据用户之间的数据的交互分析出两者之间的网络关系。所以,一旦某人信息泄露,就有可能因蛛丝马迹而泄露其好友的个人信息。

 

2.1.2相关企业过度寻求大数据背后的商业利益。互联网能够及时地追踪到个体的个人信息,其手段之一就是运用浏览器里的浏览记录和 Cookies。如:在2013年“3·15晚会”曝光有关企业对用户的Cookies信息进行无告知收集,通过对数据的分析处理,辨别每一个用户的社会阶层、职业、家庭收入等。更有被利益驱使的企业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变卖用户的个人信息,为自己赢取利润。

 

2.2内在原因

 

个人信息主体安全意识薄弱。根据《中国移动语音社交应用行业研究报告》,预测2017年中国整体网民规模将达8.5亿人,中国移动网民将达 7.5亿人,中国的网民数量呈现稳步的增长趋势[1]。网民数量在不断增加的同时,信息安全事件也频频发生。如:中国铁路12306网站个人用户信息的泄露等。虽然我国在信息安全保护技术方面存在一定的欠缺,但根本原因还是用户的个人隐私保护的意识薄弱。目前,在国内非常流行的社交网络当属微信朋友圈和新浪微博。相关报告指出:微信用户平均每4分钟便会看一下手机微信,新浪微博更是广大网民及时了解各类实时专题新闻并进行互动的渠道之一。根据《TIME》(时代周刊)2012年8月的调查显示:“1/4的人每隔30分钟就看一下手机,1/5的人每隔10分钟就要看一下,1/3的人承认即使很短时间不用手机,他们也会感到焦虑。”这种过度依赖网络的行为,更有可能在不经意间泄露个人的信息。

 

3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存在的问题

 

3.1缺乏完善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法

 

大数据时代,提到个人信息的保护,很多人会认为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是空缺的。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我国涉及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在少数,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侵权责任法》[2]以及2013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个人信息安全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3],然而其内容都是较为零散的,不具备一定的针对性和适用性,整体缺乏制约作用。同时,如何切实可行地保护个人的信息问题,现有的法律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也没有进行细致的归纳和划分,不能从根本上保障个人的信息安全。

 

3.2外在攻击技术力度加强,应对技术相对薄弱

 

在技术层面上,一方面,传统的信息安全技术已经不能适用于大数据时代复杂多样的数据集;另一方面,侵权者攻击的力度也在不断地加强,传统的信息保护技术已经被依次破解,新的攻击形式层出不穷,而新的防卫技术研发投入不足。

 

3.3缺乏完善的管理机制

 

谈及信息安全,“三分靠技术,七分靠管理”,合理高效的管理是信息安全的一大保障。目前,国家层面缺乏完善的管理机制,企业层面缺少行业的自律机制,个人而言则更加随意,难以形成统一高效的管理。网络上随处可见参差不齐的信息就是管理存在不足最直接的表现。现实生活中的每个人都会受到很多管理体制的制约,若违犯必将受到相应的惩罚,虚拟的网络世界更应该如此,但目前我国尚欠缺有力的监管体制保障其整体秩序。

 

4大数据时代有效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建议

 

4.1完善立法

 

进一步加强个人信息安全的立法制度。在大数据时代,各行各业的数据处于不断交融、碰撞的动态变化之中,慢慢形成行业发展的新局面。首先,政府应该建立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项法律。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项法案是对其他已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力补充,既保障个人信息保护有法可依,也打击侵犯个人信息安全的行为。其次,法律法规要明确数据的采集界限以及数据的使用权。什么样的数据能够被获取利用?什么样的数据属于个人隐私应该予以保护?这都需要有明确的规定。数据采集过程中,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获取范围采集所需数据,数据的使用权同样也是需要探讨的。

 

4.2技术创新预防外来攻击

 

在注重信息安全的理念中,虽然只提及三分靠技术,但是技术的提升却是保障信息安全最直接有效的方式。首先,在大数据时代,需要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技术的研发创新,同时加大力度推动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的硬件技能的不断提升;其次,技术的不断创新依靠的是强大的技术团队、技术人才。从赛迪智库颁布的 2015版大数据白皮书得知,大数据的人才无论是中国还是美国等发达国家都是稀缺的,这就需要国家加大资金的投入,培养专业性的大数据技术人才,提高信息技术水平。

 

4.3加强各行各业的自律和监管

 

信息安全的七分靠管理,应该体现在各行各业、各组织机构,应该相对应地形成内部的标准和公约,明确各方的责任与义务,监督与管理其对数据的各项使用权利。同时,政府需要加强对个人信息服务行业的引导,如:对移动运营商应该加以鼓励合理地运用数据,为广大网民提供更加便捷且个性化的服务。在监管方面,需要引入第三方安全评估的认证机构,加强对行业数据处理的全部流程的监管。

 

4.4推行网络实名制

 

推行网络实名制是提高个体信息安全意识的方式之一。有些人认为推行网络实名制会压制网民言论自由,不能完全体现民主。但是从铁路运输的售票实名制的成功案例来看,互联网络实名制虽然可能会存在不足之处,但是必定是利大于弊。首先,实行网络实名制,某种程度上会让网络上的言论更加得体,从而营造健康的网络环境。如:网络冷暴力给网民带来的危害案例比比皆是,网络言论的过度自由给青少年群体带来的伤害也是显而易见。推行网络实名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不法分子的恶意中伤等。其次,实行网络实名制可以有效地保护用户的个人财产。当下,“微商”是非常红火的一个名词,但“微商”的可信度不高。假若这样的网络创业能够推行实名制,必然会提高网民对其的认可度。最后,推行实名制一定程度上能够降低网络犯罪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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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大学生信息安全行为养成路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基金项目】

本文系2016年度华东师范大学辅导员课题资助项目“‘数字原生代’大学生信息安全行为养成教育研究”的研究成果之一。

前言

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设备的更新迭代带来了信息的快速传播,无论是一个状态的,还是一次信息的转发和评论,都会留下“痕迹”,瞬间可拷贝,即时就能大面积传播。作为庞大的互联网使用群体,大学生是国家未来的希望,是否能养成良好的信息安全行为习惯至关重要。本文基于数字化背景,通过对现有文献的理解和剖析,论证大学生信息安全行为养成的时代价值,结合对全国大学生群体进行实证调研,收集和分析反映大学生信息安全行为群体特征的数据,基于认知行为理论、动机相关理论,分别从网络安全意识树立、法律道德知识教育、个人信息能力提升、网络公民培养等四个层面理性探讨大学生信息安全行为养成教育的有效路径。

一、大学生信息安全行为养成的重要意义

“养成教育”是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教育,包括正确行为的指导,良好习惯的训练及语言习惯、思维方式的培养。大学生信息安全行为养成,就是在信息数字化背景下,加强和培养大学生信息安全意识,提升其信息处理能力,使信息安全行为要求成为自觉、稳定的行为习惯,信息安全规范内化为自身的思想道德素养。

(一)大学生信息安全行为养成是国家安全战略发展的需要

信息安全是进入20世纪末特别是21世纪初以来人类所共同面临的日益突出的安全问题。①信息安全关乎国家安全战略发展,指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对一个国家很多领域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作为社会主义事业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升信息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信息安全行为责无旁贷。加强大学生信息安全行为养成,是国家安全战略成功的需要。

(二)大学生信息安全行为养成是高校安全教育的需要

移动互联网时代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多样化审视视角和展示平台,我们能够更加便利地接触到海量多样的资讯,但也暗藏许多隐忧。首先,网络诈骗、信息泄露等事件频繁发生。不少大学生看上了互联网金融“先消费,后付款”的美好条件,却掉入“高费贷”陷阱而投诉无门。其次,海量信息真伪难辨、良莠不齐。大学生网络交友被骗财骗色例子屡见不鲜,通过网络相关金融易或网上求职而发生的骗局数不胜数,给当事人乃至整个家庭都带来巨大的伤害。以上由网络安全引发的事件频频发生,给高校大学生安全教育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

(三)大学生信息安全行为养成是高校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需要

作为与手机网络科技发展共成长的一代,大学生的行为方式潜移默化的受“屏幕”影响,他们利用网络收发电邮、查阅资料、即时通讯、休闲娱乐等,用现有的信息技术来扩充自己的知识、提高自己的学习效率、扩展自己的交际圈。E-身份②于大学生而言极具诱惑力,网络能立即满足幻想,也保证匿名,会鼓励人们做出更自私、更鲁莽的行为;在网络上,我们可以重新创造自己,也有充分的自由,任意进行平常在阳光下会理智克制的某些事情。网络媒介所扮演的“双刃剑”角色逐步显现,搞好新形势下的大学生信息安全行为养成教育既是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也是高校有效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需要。

(四)大学生信息安全行为养成是培养数字公民的需要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提出要加强公民意识的培育。信息时代公民意识的培育,可以理解为数字公民的培养。在社会信息化不断深入的背景下,大学生长期活跃在微博、论坛、网评等社交媒介中,可以更广泛、便捷、灵活地关心国家大事。但线上舆论中也会隐藏着一些过激情绪以及“”的苗头和倾向,通过一些幕后推手的控制,很容易诱发网络上的“”,从而违背大学生线上参政议政的初衷。加强大学生信息安全行为养成,实现大学生在数字时代享有“线上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在信息安全意识的支配下,发表合适的评论,做出法律允许、符合道德的行为,线上线下共同维护国家利益。

二、大学生信息安全行为养成的理论依据

当前,网络环境复杂多变,互联网设备更新迅速,规范大学生上网行为、促进信息安全行为习惯的养成是大学生信息安全教育的极大诉求。由于个体的上网行为和信息安全行为习惯并非与生俱来,具有极大可塑性,因此行为养成教育能够使大学生具备可控的信息安全行为和形成具有良好信息处理能力。大学生信息安全行为养成教育就是培养大学生良好的信息安全行为习惯的教育,是大学生信息安全认识教育的延续和深化。大学生良好的信息安全行为习惯是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重要组成因素。行为是行动的一种方式,是一个人的所作所为。大学生的信息行为不是无缘无故发生的,而是有一定的起因,受动机激励,有明确的目标指向。习惯则是一种稳固的动力定型。大学生信息安全行为习惯的养成,通过信息安全意识教育,经由感性实践体验——理性认知肯定——理性指导下行为实践养成。该行为习惯养成过程是需要在制度规范中强制完成的,并随之形成正确的信息安全行为观念。行为养成的同时促使大学生应用信息安全观念调节自身的信息需求和矫正不安全的信息行为,从而自觉地履行信息安全法制规范。经过反复的行为实践,养成自觉的信息安全行为习惯。因此,大学生信息安全行为习惯养成具有实践性、适应性、反复性和强制性的特点。大学生信息安全行为养成教育同时需符合一般的心理过程和学习规律。个体心理过程包含知情意三个部分,具体为认识过程、情绪情感过程和意志过程③认知心理学进一步指出,人的情感和行为受他们对事件的知觉影响,这种影响不是取决于他个人的感觉而是取决于人们自身构筑的情境。④也就是说,人们的感受和行为取决于人们对情境的解释,与情境本身无关。此外,在学习情景中所涉及的真实物体和事件的认识会受到人们先前知识经验的影响。⑤在诸多经典文献中提到最多的用户信息安全行为关键影响因素是网络安全意识。大多文献普遍认为,在用户面对客观存在的风险缺乏必要的反应情境下,要求用户主动采取相应的信息安全保护措施,是违背意识决定行为这一客观规律的。⑥意识是神经网络(与意识密切相关)通过允许更多的知识资源去参与内在决策,来协助实现将表征内化的过程。意识是提取、传播和交流信息以及进行整体协调和控制的工具。⑦个体的感受和行为取决于人们对事件的看法,而对事件的解释和看法由意识控制。因此在开展大学生信息安全行为养成的过程中应当充分关注网络安全意识的树立。大学生信息安全行为要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首先需要促使大学生意识到信息安全行为养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只有在情感上意识到需要投入行为实践,主动辨别“随意行为”的合法性,确定安全的行为养成目标,剔除不合法的“随意行为”,产生新的有效的信息安全行为,通过内外部的刺激,使新行为能够持续重复发生直到行为自动化,才能形成良好的信息安全行为习惯和正确的信息安全观。其次,建立一个巩固和发展内化的过程,注重将思想上的“认知”和现实中的“践行”并举同行,让学生在构建积累信息安全知识的同时付诸实践,将信息安全的随意行为和被动的行为转化为固定的可控的信息安全行为。一方面,促进大学生将习得的信息安全知识和技能在日常学习、生活、工作中践行;另一方面,使学生在践行中领悟知识内涵,感受信息安全行为养成对生活带来的改善。通过“认知”和“实践”相辅相成,将行为养成教育的效果最大化,使得大学生养成健康良好的信息安全行为习惯,并内化为长期稳定的行为方式。最后,在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的基础上,培养和引导大学生以信息安全观为指导,形成具有创造性和建设性的信息安全行为。

三、大学生信息安全行为养成的有效路径

根据调查,有65.94%的大学生通过电视、网络媒体等了解网络安全知识,43.62%的大学生是通过学校辅导员老师的提醒获得相关知识,可见网络媒体是大学生信息安全行为养成的主要载体,辅导员队伍是大学生信息安全行为养成的重要力量。由于用户信息安全行为是复杂动态的,具有多样性和差异性等特点,因此以网络媒体为主,其他媒体为辅,依托高校学工部门和辅导员队伍,多维并举,分别从意识加强、法律制度培养、个人信息能力提升、网络公民培养等开展诸多干预措施,实现大学生信息安全行为养成。

(一)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意识,加强个人信息安全意识与国家安全意识的融合

第一,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意识。大学生在享受网络中各种免费福利诱惑的同时,表现出信息安全意识薄弱,个人隐私信息保护不够,互联网行为习惯不良。如不经常更换登录密码、不安全网上支付行为(80%),在使用QQ、微信等即时通信工具时在朋友圈晒含个人隐私的信息(46.81%),甚至发送含个人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关键性的信息(9.40%)。引导大学生正确对待网络信息安全问题,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意识,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是信息安全行为养成的前提。此外,大学生需要形成良好的联网行为习惯。比如,养成使用和定期更换密码的习惯;联网时涉及填写个人信息、网络金融交易的,要仔细检查分辨,杜绝不安全支付;在新媒体朋友圈中晒照片晒、发个人动态的时候要注意保护自身的隐私信息不泄露。第二,加强个人信息安全意识与国家安全意识的融合。近年来从多次政府工作报告,到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再到将每年4月15日确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都表明国家高度重视和关注信息安全和网络空间安全。我们在调查中也发现,大学生对于有明显损害党和国家利益相关消息,表现出较好的态度和一定的国家安全意识。大学生看了有损或者诋毁党和国家利益相关消息会觉得反感(49.33%),会采取直接忽略、取消关注或者屏蔽好友、对公众号进行投诉、对转发的朋友进行友善提醒等行为。因此,在大学生信息安全行为养成教育中应当加强大学生个人信息安全意识与国家安全意识的融合,发挥大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如通过组织学生参观国家安全教育实践基地,开展国家安全与个人信息安全行为养成关系的辩论赛等手段,将国家信息安全、网络空间安全意识教育融入到个人信息安全意识教育中,促使大学生以理性的国家安全观来指导信息更新行为。

(二)加强法律知识普及、道德意识培养,预防故意违规信息安全行为

第一,加强相关法律宣传教育,规范个人信息安全行为。自1994年-2006年,我国出台信息安全法的相关法规主要有八部⑧,但调查显示,97.31%的大学生不熟悉我国网络安全相关法律,大学生对信息安全相关法规的了解比较欠缺。信息安全行为养成和信息安全观的形成需要法制规范作为保障。高校要利用网络媒介优势,选择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内容与有时效性和创新性的方式结合起来,通过典型案例图片和视频,加深大学生对信息安全隐患和危险的警觉性、敏感性,使大学生对信息安全概念转化为具有能动性的自觉的信息安全观,从而理性规约大学生网络行为。第二,营造线上道德舆论氛围,预防网上违规行为萌芽。在“大学生对使用网络上的相关文字、图片等信息的理解”调查中发现,“认为随意粘贴复制网络上的信息不可取,有剽窃嫌疑”的大学生占到21.48%,34.06%在复制粘贴时候,会有意识的标注该信息出处和来源,还有将近一半的人选择了“非常方便,复制粘贴就能用”或“我认为只要将网络上的信息进行适当的修改和完善,那就是我的成果”。网络的匿名性给线上活动提供了足够的自由,但会滋生自私、鲁莽的行为。线下道德约束、社会契约节制在线上明显削弱,需要全社会营造浓厚的道德舆论氛围以及强烈的褒贬力量促进线上道德感的形成,从而约束“信马由缰”的互联网行为,培养大学生网络责任意识、道德伦理意识、自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使他们形成健全的人格和优良的网络道德品质。如制定网上道德公约,倡议网民自觉遵守网络道德规范,拒绝剽窃、倡议诚信,防止网上不道德行为的萌芽和发生。

(三)提升大学生信息处理能力,强化被动、引导随意的信息安全行为

在大学生参与信息更新偏好的调查中,我们发现44.13%的大学生在网络中更新传播信息并不关注信息机构,只要内容感兴趣,就在朋友圈内分享、转发,有20%的大学会转发名人或亲朋好友转发的信息,大学生在实际的网络信息传播中存在一定的盲目性、主观性、随意性和不稳定性。高校需要注重培养和提升大学生对于网络信息的选择、筛选和加工能力。这一方面需要高校加强信息安全行为知识教育,另一方面需要大学生注重个人信息处理能力的提升。第一,加强信息安全行为知识教育。被动、随意的信息安全行为表现为在日常工作中很多行为主观上并非有意为之,但由于缺乏信息安全行为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在互联网过程中对于网络传播信息筛查不慎,会造成个人安全乃至国家安全受到威胁。获取信息安全行为相关的知识和技能,是大学生信息处理能力提升的基础。可以采用线下通报栏、简报或板报,线上警示案例微信推送等方式,对大学生进行相关知识的普及和教育。对由信息安全引发的事故原因、特点和规律及时地通过各种方式传达给学生,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提高大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第二,提升个人信息处理能力。除了信息安全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基本储备,大学生需要有意识加强与信息安全相关的思维能力的训练,对已经发生的与信息安全相关的事件进行思考,分析发生原因,探寻发展规律,从而实现对可能发生的信息安全事件的推测和预判。如在信息安全案例分享中,同时要注意加强大学生与信息安全相关的思维能力的训练,让学生从真实的事件中去认识和辨别信息安全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激发大学生潜在的分析能力、推测能力和判断能力,提升规避风险的能力,防患未然。

(四)做好网络公民培养,提倡可控、鼓励建设性的信息安全行为养成

调查显示,大学生在线时间较长,有近80%的大学生平均每天花在网络上的时间在3个小时以上,甚至有近10%的大学生平均每天在线的时间8小时以上。此外,大学生上网需求比较多样化,以休闲娱乐(86.58%)、获取信息(83.05%)、学习知识(55.70%)、加强交流(45.64%)为主,还有少部分大学生上网是为了跟随潮流(19.97%)、逃避现实等(4.87%)。显然,登录上线已成为大学生每天必不可少的仪式,线上线下切换中,我们不知不觉已经有了双重的身份。在现实生活中,做遵纪守法的公民意识已经深入人心,但在网络世界里同样需要做到文明守法,做合格公民,需要遵守网上文明公约,主动维护网络秩序,懂得自我保护,善于使用网络但不沉迷于网络。可控的信息安全行为是网络公民培养的基础,建设性的信息安全行为是网络公民活力的源泉。高校在日常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要注意挖掘发现已经形成的稳定的信息安全行为和信息安全行为观念的大学生,树立榜样,引导学生了解自身的社会责任,形成良好氛围,带动被动、消极信息安全行为的大学生群体向循规、主动信息安全行为方向发展。此外,提倡具有可控的信息安全行为的大学生积极参与线上活动,形成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对高校人才培养有益的创造。对于出现建设性、创新性的网络信息安全行为的大学生,要注意引导和鼓励。如成立大学生网络工作室等学生组织,吸纳具有稳定信息安全行为的大学生参与高校网络文化建设,引领大学生网络精神文化生活潮流。

四、结束语

总之,培养大学生信息安全行为养成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它是一个由意识到行为漫长的知行合一过程,最终体现在大学生对信息安全的认知、对信息安全的态度和日常的信息安全行为习惯中。信息安全行为的养成,将直接关系到大学生个人的人身、财产的安全,关系到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教育的有效性,关系到国家安全乃至未来的稳定发展和长治久安,需要大学生个人、高校、社会合力,提供良好的信息安全环境和氛围,实现大学生信息安全行为养成。

作者:叶林娟 单位:华东师范大学博远工作室

【参考文献】

①.王世伟..论信息安全、网络安全、网络空间安全[J]..中国图书馆学报,.2016,41(216):72-84.

②.张小莲..贷款骗局攻陷大学校园,你也被坑了吗?[N]..南方周末,2016.3.18

③.埃利亞斯•阿布賈烏德..人格,無法離線:網絡人格如何入侵你的真實人生?[M]..张劭聿译..台北:财信出版有限公司,2012:16-19.

④.叶奕乾等..普通心理学[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1-2.

⑤.[美]Judith.S.Beck..认知疗法:基础与应用(第二版)[M]..张怡等译..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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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网络中的数据量非常大,其信息的开放程度也较高,这在很大程度上吸引了更多用户的使用,用户之间的关系也由此变得更为复杂,不易管理。因此,怎样在社交网络中保护用户的因素,更好地进行数据访问和身份认证控制则成为了当前社交网络发展所重点关注的内容。

1 社交网络下用户信息安全的内涵

社交网络是指在遵循实名制原则的前提下,通过社会性软件所建立起来的社会化的网络平台,这一平台被用于管理个人或者机构的各种社会关系。在该平台上,用户可以自行分享各自的兴趣和爱好,以此促进和其他用户的了解和交流。目前,国内外都有不少社交平台,Twitter、Facebook、人人网、开心网、微信、微博、腾讯QQ等,都是非常常见的社交平台。个人用户信息又包含其各种身份(地址、姓名和点哈等)和非身份的信息(性别和年龄等)。而社交网络用户信息安全则是指用户的个人信息的安全问题,具有如下五个特征。

(1)保密性,用户的所有信息仅为授权者所使用。

(2)完整性,要保证用户的信息不被删除、伪造、或者修改等。

(3)可用性,要摆正用户的信息能够被授权者获取、使用。

(4)可控性,用户的所有信息及该信息系统时刻处于较为安全的监控管理当中。

(5)可靠性,在规定的条件下,信息系统所完成特定功能的概率。

2 社交网络下用户信息安全现状

2.1 法律法规的不健全

2009年我国出台了《刑法修正案(七)》,其中便有对用户信息的获取和使用做了规定,所有个人组织不能非法向他人出售或提供用户的个人信息,否则,将会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可见,我国对保护我国公民个人信息不收侵犯还是有一定决心的。但是,仅凭这一条例是不可能涵盖所有相关犯罪行为的,如果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作为辅助,仍旧还是孤掌难鸣。而实践也表明,各地法院也很难通过这一条例对相关的犯罪行为定罪,尽管也有专家建议出立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但是最后仍旧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没有成功。到目前为止,我国针对这一问题增加了一些条例和办法,但是由于其约束力不够,操作性较低。

2.2 社交网络企业的管理水平较低

在各类用户信息侵害案件中,大多数的过错方都在于各社交网络企业,并且其所占比重仍在不断增大。广大社交网络企业是保护信息安全的主体,也可以说其是第一责任人。然而在实践过程中,少有企业认识到这一点,同时也就更无法提及使其明白维护信息安全的重要性了。相反,一方面,这些企业反而用过误导和引诱等方式吸引更多的用户填写姓名、年龄、性别、住址、手机号、学历、QQ账号等真实信息。其中,游戏积分奖励和新功能优先享受都是其较为常用的方式。另一方面,这些企业对用户的信息安全保护工作也极不重视,不仅没有做好黑客的入侵防范工作,也没有投入经费组建专业的信息安全管理团队。

2.3 用户的信息安全素养不高

在网络时代背景下,用户的信息安全素养提升速度并不如网络信息产业发展的速度快,呈现出严重的滞后状态。用户对信息安全的认识还不是特别到位,没有具备一定的信息安全意识,对信息安全知识的了解程度不高,处理信息安全侵犯事件的能力也相对较低。不少用户都会习惯性地回复一些看似朋友发送过来的诈骗信息而泄露了自己的真实信息,中了黑客的圈套。还有的用户习惯性地用一个邮箱享用多个平台的服务,例如,人人网和开心网都使用网易邮箱,并且连密码都没有修改,这样一来,一旦其中一个账号的信息被泄露出去,另一个账号也会受到影响。

3 社交网络下保护用户信息安全的对策

3.1 加强立法的保障

在整个互联网的立法工作中,首先要做的就是要通过各种法律规范形式对用户信息加以保护,使其免受侵犯。而像不得在网上散布恶意信息,侵犯他人权利之类的法律规定,其实并不具被很强的操作性。所以,当前应该做的就是要对这类法律法规加以界定,到底哪一类信息属于恶意信息,其具体的判定标准是什么等等。此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我国也可以借鉴国外其他发达国家相关经验,欧盟关于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立法就是一个非常值得借鉴的优秀案例。另外,法国所建立的国家信息与自由委员会也是极具借鉴价值的。

3.2 提高各社交网络企业的信息安全管理水平

除了加强国家立法保障之外,各企业也要通力协作,形成行业自律。行业规范能够有效地提高用户信息的安全管理水平。企业作为保护用户信息安全不受侵害的主体,理应承担大部分责任。广大社交网络企业需要通过收集用户信息扩展自身的业务范围,这并没有错,但是如果不对收集来的用户信息进行安全管理,就是不对的。所以,企业必须加大用户信息安全管理的力度,充分利用Ajax技术的优越性,加强对用户信息的安全管理。不仅如此,企业还用当具备具备一定的信息伦理道德,以强化自身对用户信息安全的保护意识。

3.3 提升用户的信息安全素养

由上文可知,用户信息被泄露,除了体制和企业的原因外,用户自身也是很重要的影响因素。如果用户具备一定的信息安全素养,了解信息安全的重要性,知道如何避免信息泄露,那么因信息安全泄露所引起的纠纷事件就会少很多。正因为如此,才需要其不断提升自己的信息安全素养。用户可以通过网络了解相关知识,也可以多多参加各类与信息安全相关的讲座,还可以阅读一些相关的书籍,以加深自己对信息安全的了解,提升自己的信息安全素养。

4 结束语

由此可见,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保护用户的信息安全势在必行。无论是国家、社交网络企业还是用户个人,都应该为信息安全的维护承担相应的责任,只有大家通力协作,才有可能做好用户信息安全维护工作,才能促进我国社交网络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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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信息化进程的高速发展,档案管理的信息化进程也加快了脚步,对档案进行信息化管理也成为现代化社会发展对档案工作的新要求。档案信息化是指档案管理要使用信息化技术,以此来提高档案管理的归类、收纳、开发工作的效率,最终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数字化、网络化,从而实现档案资源的高效利用与网络共享。信息化的主要目标是:用数字化方式来存储资料,用标准化手段管理档案,通过互联网对信息资源进行共享,实现远程查阅档案信息。

但档案信息化的发展也存在一定利弊,在其提高档案使用效率、检索速度等诸多优势的背后,档案信息化也带来了一些潜在的安全隐患。安全隐患存在于档案资料查询过程中的安全性问题,比如电子个人信息被篡改、密码丢失,造成用户的信息泄露与遗失;档案信息化也会受到外界因素的制约,例如服务器的存储空间与安全性,一旦服务器出现问题会导致信息无法提取,影响档案工作的开展。

所以,我们在积极促进档案信息化进程的同时,也需要建设档案资源的安全与保密工作,以此来保障档案信息化的可靠性与保密性,各级档案管理工作人员都应该考虑档案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性问题。

一、档案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性问题

1.关于档案管理员的整体素质有待提升

随着科技的进步,使用现代化科技对档案进行管理的方法与传统档案管理法相去甚远,传统档案管理工作中所采用的档案保密技术已经不能运用于现代化的档案管理,管理人员的保密知识已经不能够适应现代化档案技术的安全管理工作。因此这就要求档案管理人员需要具备一定档案安全观念、及时掌握新的信息安全理念、及时更新信息安全管理技术。目前我国的档案管理人员队伍更新换代慢,档案管理人员的信息安全保密意识不高,安全知识更新的速度也赶不上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因此如果未及时增加相应的档案信息安全管理技术人员,档案管理的信息安全性很难得到有效实现和发展,更无法满足档案信息管理的现代化建设。

2.档案信息的防火墙技术更新换代慢

档案信息的防火墙保护是以保护信息不泄露的防守为主技术,但随者破坏信息安全性技术的不断更新换代,防火墙保护技术也需要随之不断进行更新,虽然信息安全保护技术以防守为主,但仍然能满足大部分档案管理工作的安全性需要。目前档案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有如何承受黑客对档案系统的非法攻击。黑客通过网络非法进入档案系统以获取所需的档案资料是档案信息化的重要安全威胁,因此我们所使用的档案系统与防火墙要能够经受一定的非法网络攻击强度,对于重要的档案信息要如何加密保存也是值得考量的问题。

3.档案信息化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我国法律建设的起步较晚、发展较慢,在部分领域法律建设还存在空缺。档案管理领域也是我国法律法规的盲点之一,我国目前只颁布了《档案法》,其他法律法规亟待完善。《档案法》的立法早于我国档案信息化工作的开展,因此不能对档案信息化建设进行规范化管理,档案信息化建设也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导致无法可依的现象出现。一旦档案信息出现泄漏,一方面无法追究信息窃取黑客的法律责任,一方面也无法追究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疏忽。因此,档案信息化管理必须要有相应的法律法规给予约束,相关部门需要马上建立健全档案管理法律法规,以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档案安全意识与档案窃取者的法律责任。

二、保护档案信息化发展的安全措施

1.建立健全档案法律法规

档案管理安全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是要符合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发展条件下,依照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范档案管理工作,保障档案信息管理的安全性、保密性、有序性等。同时也需要进一步增强档案管理的行政部门执法建设,加强行政部门对于档案的行政执法水平。也需要进一步普及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安全知识,在社区生活区普及信息化安全知识,宣传我国的档案管理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各个阶层、档案管理人员与有关行政部门的安全保密意识。

2.建设档案资源的信息安全技术

档案信息的信息安全技术不包含传统的防守技术,并且已经涉及到密码技术、访问控制技术、标记与鉴别技术、防火墙技术、系统漏洞修复技术等多种现代化安全保密技术。档案资源的信息安全技术在不断进行更新换代,我国需加快档案信息的安全技术研发、应用与推广进程,在不断吸收科研领域最新的安全保护技术的同时,要坚持自主创新,开发具有核心知识产权的信息安全技术与使用设备。建立档案安全技术的科研专项基金,鼓励对信息安全技术的开发与创新,激发广大档案管理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

3.建立档案技术人员保障

档案部门要具有现代化的人才理念,坚持有规划、有策略、有层次、有方法、有途径地展开档案管理信息技术人员的职前培训与职后教育。增强档案管理人员的信息安全意识是有效预防与保护档案资源安全的重要方法。通过社区宣传、职位培训、广告传播与法律法规等方法,宣传与提倡对档案资源进行保护。此外,通过以上分析,还需要重视职位培训,加强对在职档案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培养与安全技术实操,颁发执业证书与职位教育活动,大力吸收引进档案管理技术开发人员,重视专门人才引进。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在档案信息化过程中的安全问题是档案管理工作的所需关注的主要问题主义,档案部门必须成立有关的安全工作机构与组织人员,建设处良好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最终实现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安全有序发展。因此,本文在分析档案信息化建设安全性问题的同时,提出了对于信息化建设的安全措施,以供后者参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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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冯瑞清.档案信息化建设中信息环境安全问题探析[J].黑龙江档案,2012(3).

[3]孟世恩,王颖,何芳.对我国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的理论思考[J].档案学研究,20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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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P393.18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9599 (2011) 17-0000-01

Cadet's Overall Training of Information Security Awareness

Luo Yi

(Equipment Institute,Beijing102206,China)

Abstract:This paper proposes to strengthen information security laws and regulations,ethics and education,make full use of educational resources for information security awareness and education measures.

Keywords:Cadets;Information security awareness;Training

进入21世纪,信息化早已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在信息化高速发展的同时,其所暴露的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多,这些问题涉及到以信息安全为基础的军事安全、政治安全和社会安全等各个方面。随着对信息安全研究的逐步深入,我们发现,信息安全的决定因素并不是软硬件的缺陷和漏洞,而是其使用者本身。因此我们需要尽可能提高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从安全问题的根源抓起,降低信息安全事故发生概率。军校里培养的是我国未来国防的支柱力量,更需要加大力度培养提高学员的信息安全意识。

一、军队院校信息安全意识培养的现状

(一)学员对信息安全意识教育认识不足。一直以来,很多学员并未注意到信息安全问题的严重性,也未对其有深入的认知,安全意识普遍较低,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学员通常会觉得无密可保。长时间的和平环境让他们的信息安全概念逐渐淡化,缺少必要的防范意识,导致有意无意的泄密事件频繁发生,带来了巨大的损失;第二,学员会觉得有密难保。他们自身所掌握的信息安全防御技术有限,同时觉得要防范的都是那种拥有高智商、创造能力强、拥有高科装备术的间谍,由此产生有密难保的想法;第三,学员未能意识到信息安全对国防安全的重要性。许多学员对国防的认知依旧停留在传统国防阶段,觉得只有当国家的领土、领海遭到外国侵略时,才会危害国家安全。在他们的思想里,信息安全不如领土、领海安全有着明确的概念,还未能将信息安全和国防安全有效地融合到一起,甚至有少部分学员认为保障信息安全并不是自己的使命责任,而是由专业的保密部门或保密人员、技术人员来负责的。

(二)信息安全意识培养的软硬件环境较落后。我国军校的网络化建设起步较晚,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在保密意识培养、制度建立、技术研究和队伍建设等方面都有着诸多不足。同时信息安全环境的形势也不容乐观,不仅需要面对各类电脑病毒和众多黑客的威胁,还要解决硬件方面的难题。目前,我国网络产品的自给率低,计算机核心部件及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都依赖进口,对方可很轻松的在设备的芯片内放置病毒程序;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质量不高,主要开发的是应用软件,而核心软件和系统软件都被国外的大公司所掌控,开发商同样可以在其产品中安放“后门”和潜伏性病毒程序,严重危害了信息安全。总体来说,我国军校的软件环境处于较为封闭的网络环境,相关资源、资料不够丰富,使教员、学员不能及时的了解掌握信息安全的最新知识和培养模式,而硬件网络安全建设基本以防御、维护为主,更新换代较慢,缺乏网络信息安全的实例教学硬件环境。

二、国外信息安全意识培养的经验借鉴

(一)设立专门的教研中心。美国等发达国家为了培养军校学员的信息安全意识,设立了专门的教研中心。中心每年组织召开一到两次有关信息安全的学术研讨会,总结成功的经验,利用全新研究成果,同时还负责积极编纂并引进国外优秀的信息安全意识培养的教材及有关理论。

(二)开设信息安全课程和短训班。美国很早便通过在军校开办信息安全课程和短训班的方式促进信息安全教育的发展;瑞典的军校早在1985年就开设了一年制计算机信息安全课程,这些课程大体可分为:系统和网络、数据库、通信、密码、安全理论、网络犯罪、容错系统等;德国、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家的信息安全教育起步也较早,而且美、瑞(典)、德、加、英、澳、新等国家已相继出版了相当数量的有关教材和专著,以此来推动信息安全教育的发展。

(三)美联邦计算机服务(FCS)项目。这是一个综合性项目,它通过组建以某些高等院校为核心的信息技术优秀中心(CITE),参考美国政府取得的相关项目经验,来加强美国各级政府IT雇员信息安全教育和认证。

(四)服务奖学金(SFS)项目。服务奖学金项目的具体内容是,给予信息安全保障方面的本科生与研究生适当资助,保证信息安全领域内本科生与研究生的数量和质量,以此解决信息安全的后备人才问题。

三、提高军校学员信息安全意识的有效措施

(一)加强学员信息安全的道德伦理和法律法规教育。学员是军队院校计算机及网络的主要使用者,需要严格遵守信息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从不同角度对信息安全问题做出了规范,例如《宪法》、《国家安全法》、《国家保密法》等法律都有相应的条款,规范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息行为,尤其是对涉及到国家安全的行为还有更为严格的限制;《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络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法规对与计算机安全和互联网安全有关的行为做出了明文规定,而我国的刑法在其修订案中也完善了与网络犯罪相关的条款。通过不断组织学习与信息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让学员能够在法律的层面上充分明确信息安全的重要性,了解信息安全问题所导致的严重后果,从而使其能够自发地规范各种信息行为,自觉地遵守国家、军队的相关法律法规。

(二)培养学员识别信息安全威胁、规避信息安全风险的能力。加深学员在信息及信息资产价值方面的理解,帮助他们有效地识别和规避风险。需要学员保护的信息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个人身份资料类,包含姓名、电话、图像、生日、银行卡号、家庭住址、录音、电子邮件、财务状况、学校名称等,避免他人利用其中一项或者联合多项来确定个人信息;二是个人网络痕迹类,包含个人的行为特征、上网偏好、言论观点等。

(三)充分运用教育资源,开展信息安全意识教育。信息安全意识教育的重点是如何让学员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技能有机地结合起来,笔者认为可以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通过下列方法来加强信息安全意识:第一,将信息安全作为一门常态化的课程加入到日常的基础教学中,让全体学员可以受到全面的、系统的网络和信息安全教育;第二,开展和信息安全相关的活动,如信息安全知识讲座、信息安全研讨会、信息安全知识竞赛等,通过这类寓教于乐的方法,提高学员的信息安全意识水平,并引导学员积极主动地扩充网络信息安全方面的知识;第三,充分利用军校的各种教育媒介,在校报、校刊、宣传栏开辟信息安全专区,同时借助校园网络、广播等实现对全体学员的覆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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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随着现代计算机技术与教育技术的迅猛发展,多媒体教学因其生动直接、互动性强、共享资源丰富等特点,在各级院校特别是高等院校得到了迅速推广和普及,结合计算机等多媒体设备辅助教学已经成为了现代教育领域的主要模式,与此同时教师的信息安全也不得不承受着多媒体设备,尤其是计算机、USB存储设备带来的不同程度的危害,如计算机病毒、黑客木马、不当操作带来的危害等。因此,教师在使用这些多媒体设备时,提高个人信息安全意识、采取措施保护个人信息显得尤为重要。

1教师信息安全分析

信息安全是指计算机硬件、软件及其系统中的个人信息受到保护,不受因偶然的或恶意的原因导致的破坏、更改、泄露。这里的教师信息不光指教师个人信息,还包括个人数据。信息安全与信息失安全相对,信息失安全事故发生后,给教师的身心、生活、学习、工作等方面带来的伤害是无法估计的。多媒体设备是教师与学生进行知识共享的载体,常用的多媒体教学设备包括计算机、投影机、银幕、音响、展示台、其他设备如USB存储设备等,这些公共设备,具有使用量大、流动性强、使用人员复杂的特点,这就导致了多媒体设备尤其是计算机、USB存储设备具有潜在的信息失安全隐患,特别是教师在应用多媒体教学时不得不接触这些公共设备,面临的信息安全问题也越来越普遍。在笔者从事的高校机房管理的实际工作中,就常常发生教师在使用多媒体设备辅助教学时遭受信息失安全的事故,部分教师会请笔者找回个人教学U盘的数据,也有教师因其手机号码、家庭住址不知何时泄露给了学生,导致学生打扰到自身的生活,甚至教师的私人照被学生PS整蛊后到处群发传看等。这些信息失安全事故的发生在于教师在使用多媒体设备时无信息安全意识、未掌握保障信息安全的基本措施。

2教师信息安全面临的威胁

教师使用多媒体计算机及教学U盘辅助教学的实际应用过程中,个人信息安全面临的危险主要有两大类:信息泄露,信息破坏。

2.1信息泄露

信息泄露是指个人信息通过计算机、网络或其他存储设备被未授权的用户获得,造成个人的损失。教师个人信息泄露主要包括隐私泄露、敏感内容泄露、身份信息泄露、联系方式泄露、账号密码泄露、著作成果泄露等。教师个人信息泄露事故发生后,危害往往是多样性的、致命的、无法估计的,如:(1)危害生活。来自全国各地各类各样的垃圾信息、广告通过泄露的联系电话、住址骚扰着个人平静的生活,不法分子根据获取的个人信息编造比如车祸、被绑架、钱包丢失等理由诈骗教师本人或者其朋友、亲人,冒用泄露的个人信息办假身份证,补办信用卡或银行卡恶意消费透支,或者以受害者身份违法犯罪等,给受害者生活带来无法想象的危害。(2)危害工作。对于教师而言,个人信息泄露后在工作上最大的危害便是个人著作权受到侵害,比如论文、研究报告等泄露后被他人冒用,以及由此造成的对工作一系列的影响。(3)危害身心。源源不断的骚扰、诈骗、冒用等,给受害者的身心带来严重的伤害,不仅给受害者带来各个方面的压力,还会对受害人的神经、心智、自尊产生影响,导致其身心的完全崩溃。

2.2信息破坏

信息破坏即数据破坏,是指计算机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偶然或恶意的软件、硬件、网络等原因,造成其中的存储数据完全或部分丢失、修改、伪造、添加、删除的现象。对于教师来说,数据破坏的危害主要有:课件或论文等著作丢失、文档打开后部分或全部乱码、双击文档无法打开等。数据破坏带来的危害概括便是教师付出辛苦的工作成果丢失,以及由此带来的对工作、生活、身心上的影响。造成数据破坏的原因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类:(1)软件原因:病毒感染、误格式化、误删除或覆盖、误分区、误克隆、系统错误或瘫痪造成的文件丢失或破坏等。(2)硬件原因:磁组损坏、硬盘划伤、芯片及其他原件烧坏、操作时断电等。(3)网络原因:黑客通过远程网络造成的数据破坏、木马病毒等。

3保障教师信息安全

虽然辅助教学的多媒体计算机有专业的工作人员进行维护,但他们的维护方式只能是最基础的,比如提供安装还原卡、安装杀毒软件等保障性措施,并不能涉及到方方面面,这就要求教师要掌握一定的信息安全知识,采取正确的措施进行自我保护,以便在教学中既能保证个人信息安全,又能完成自己的教学内容。

3.1安装杀毒软件及安全卫士

多媒体计算机属于公共设备,其使用量大、流动性强、使用人员复杂的特点,使得这些公共设备容易成为计算机木马病毒的温床,且计算机木马病毒具有破坏性强、隐蔽性强、自我复制能力强的三强特性,一旦防治不到位,就会造成计算机病毒的迅速传播,导致计算机与计算机、计算机与U盘的相互感染,后果不堪设想。而教师作为多媒体计算机的使用者,不得不面临这样的威胁,若遭受计算机病毒木马的攻击,不仅会造成个人隐私信息泄漏、数据破坏,甚至会导致多媒体系统崩溃不能使用,影响正常教学等。杀毒软件及安全卫士可以清除各种病毒、木马,修复系统漏洞,开启防火墙防止信息遭受远程攻击等,将可能导致教师信息失安全事故的因素隔绝在大门外。保障教师信息安全的第一步便是安装杀毒软件及安全卫士,监控防御各种来源、种类不同的危害。

3.2正确操作是保障教师信息安全的关键

多媒体计算机系统安装杀毒软件、安全卫士对于保障教师信息安全并非万无一失,教师在使用多媒体计算机辅助教学时的正确操作是保障信息安全的关键,这要求教师从物理,网络,系统三方面做好基础的信息安全防护措施。

3.2.1物理安全多媒体计算机、教学U盘是教师信息数据的载体,设备正常时信息数据才能正常写入、读取,正确操作设备防止设备物理损坏是避免教师信息损坏的基础。这就要求教师在使用多媒体设备辅助教学时除了正确开关多媒体计算机、正确插拔U盘外,还要避免抖动摔打使用或未使用中的多媒体设备,不要随意插拔设备连线、打开多媒体设备内部等。将多媒体设备人为的物理损坏几率降到最低,以防教师信息失安全事故的发生。

3.2.2系统安全教师在使用多媒体计算机、U盘辅助教学的过程中,正确操作计算机系统、软件对于防止教师信息泄露、防止教师信息破坏非常重要。除了教师按照多媒体计算机系统、软件,U盘使用说明进行正确操作外,本文针对教师使用多媒体设备常遇到的一些问题以及多媒体计算机的特点,结合实际应用总结了几点保障教师信息安全的操作意见与建议:(1)投影开启或广播开启时计算机界面为教师学生同步状态,教师操作多媒体计算机时应避免打开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内容,以防个人信息通过投影或广播泄露。(2)多媒体计算机属于公共设备,教师在使用时不要将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敏感文件保存在多媒体计算机中,避免信息泄露带来危害。(3)课后删除个人文件,删除网页浏览记录,清空回收站。(4)不在U盘上直接编辑操作文件,避免U盘因突然不工作导致数据丢失,最好复制到计算机上,编辑保存后再传输到U盘中。(5)定时备份个人重要文件数据,防止数据丢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6)多媒体计算机一般都装有还原卡,所以文件数据操作后要及时保存,最好保存至U盘或移动硬盘中。(7)离开前重启计算机。

3.2.3网络安全网络世界多姿多彩、信息资源丰富,教师在应用网络资源教学的同时,也面临网络带来的各种危害,做好网络信息安全防护很重要。在使用多媒体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应尽量做到以下几点:(1)若教学不需要网络,课前最好先将网络关闭,阻绝一切通过网络带来的信息危害,涉及个人敏感信息的内容不在网页上输入,不在多媒体计算机上使用网上银行,登录QQ、百度文库等账户输入密码时不要勾选保存密码或自动登录。(2)不乱打开网站,进入网站前留意网址,避免进入山寨网站。(3)不乱接收、打开陌生人发来的文件、网址和电子邮箱,下载网络资源时要看清,避免将来路不明的网络资源存储在个人U盘中。

3.3信息失安全事故处理要得当

3.3.1采取措施恢复数据当教师重要数据遭到破坏后,可以采取某些措施进行恢复,不仅能恢复计算机硬盘中的数据、还能恢复U盘等USB存储设备中的重要数据。发现数据遭受破坏时,应立即停止所有写入操作,以防数据再次破坏。由软件原因或网络原因导致的数据破坏,可用一些软件恢复数据即可:如R-Studio、EasyRecovery、FinalData等,也可采用杀毒软件,如360安全卫士的文件恢复功能来进行恢复,或交由专业人员进行恢复。若是硬件原因造成的数据破坏,应送至专业数据恢复公司进行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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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信息化的迅速发展,使农村小学能使用到优质的互联网资源,“班班通”项目得以实施,信息技术课程得以正常开设,为学生沟通信息、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提供了便利的条件,提高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开阔了学生的眼界,促进了教师教学观念的更新,为农村学校信息与学科的有效融合创造了条件。但是,网络是把双刃剑,农村小学生由于接触网络比较晚,好奇心更强,安全防范意识薄弱,再加上其家长文化程度不高,信息安全意识几乎空白,隐藏着较大的信息安全隐患,容易上当受骗。因此,对农村小学生信息安全意识的培养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一、构建信息安全教育课程体系

互联网在人们的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学生在上网的时候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很容易泄露自己的隐私,对自己的人身与财产安全造成潜在的危险。所以学校要构建信息安全教育课程体系,要教育引导学生在上网时注意保护自己的信息,养成良好的信息安全意识。

(一)立足信息技术课教学

培养学生的信息安全意识,要立足学校的实际情况。农村小学要根据学校的網络设施、电脑设备等硬件情况,对信息技术安全课程进行精心设计,对不同时段、不同年级的学生,采取灵活的方法进行信息技术安全授课,让学生在学习信息技术课程的同时,培养信息安全意识。教师在讲授信息技术的过程中,对涉及信息安全的知识点要进行深入、详细的讲解,通过课程上的点滴渗透,提高学生的信息安全意识。

(二)各学科通力协作

学校组织道德与法治、安全教育、科学等重点学科的教师对有关学生信息安全教育的部分内容进行研讨,分享国内外信息安全的相关案例,提高学生的信息安全意识,探讨在其他学科进行渗透的方法。

(三)丰富信息安全教育活动课程

学校可以聘请社会上的相关专家到学校对学生进行信息安全知识讲座;可以开展以信息安全为主题的旗下讲话、班队活动、演讲活动、研讨活动、征文活动、签名宣誓活动等;可以就社会上的黑客、病毒等给用户造成损失的现象,进行深入的从班级到学校的大讨论,各人发表自己的观点,进而充分理解信息安全的重要性;可以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红领巾广播站等载体,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校安全教育氛围,增强学生信息安全意识;可以利用课题研究,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对小学生分阶段编写信息安全方面的校本教材,形成安全教育特色。

二、营造信息安全警戒环境氛围

由于各类网络信息安全事件的发生具有隐蔽性,因此学校需要特别注意给学生灌输“防微杜渐”的思想,也许是陌生人的一个来电,也许是QQ上的一次问好,也许是一份文档的丢失,甚至只是一个快递盒子的随意丢弃,都有可能成为校园网络信息安全事故的导火索。学校应该积极变换宣传方式,创设信息安全警戒环境,多方齐抓共管,保障学生上网安全。可以采取千人集会、公益漫展、微信公众号推送等方式来提醒学生们注意身边可能存在的信息安全隐患,不可以忽视与自身密切相关的个人信息,哪怕再微小的信息也要给予重视和保护。

目前学生接触网络的机会很多,比如手机、电脑、iPad、学校计算机课、班班通等,所以要加强对学生网络信息安全意识的培养。对此,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面需要密切配合。学校方面做好网络信息基础知识的传授、网络信息安全自我保护方法的教育等。家庭方面应该严格监督学生网络工具的使用方法和使用时长,加强对隐私保护和个人财产保护的意识。社会方面应该净化小学生上网的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比如网吧设置门槛,未成年人或者未成年人没有家长的陪同不得进入网吧。网络上各种APP的使用应该设置未成年人模式和成年人模式,推送内容和推送方式都要有所不同。

三、注重网络应用安全意识培养

(一)在培养学生合理应用信息技术的过程中渗透信息安全意识

信息技术教学中,教师应当逐步培养学生运用信息技术解决工作、生活中问题的意识,关注学生遇到的实际问题。这些实际问题中,往往隐含着信息安全问题。研究信息安全,离不开实际操作,只有在不断的实际操作中才能逐渐培养学生的信息安全意识。教师要在教学过程中让学生意识到未来信息使用过程中时刻存在着安全隐患,进而意识到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重要性,最终让学生养成良好的信息安全意识和习惯。各个教学活动之间要相互联系,而如何整合与统筹这些活动,需要我们进行深入研究。总之,在信息技术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根据学校现有的电脑和校园网环境对课程进行精心设计,分年级、分阶段对学生进行信息安全教育教学。

(二)在网络应用中学会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学生平时接触最多的是网络应用,而在学生使用各种网络应用中,我们发现学生的网络信息安全意识淡薄,常被一些网站宣传的表象所诱惑,轻易将自己或家人的信息泄露出去,有的造成财产损失,更有甚者危及人身安全。因此,在教学中,教师要有意识地引导学生分析网络应用中的各种陷阱,学会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可以通过展示生活中的实际案例,帮助学生正确使用密码,提升个人信息安全意识;恰当地设置加密度高的密码,根据不同需求,在相应网站中设置不同的密码,有效管理个人信息。例如,教师可以开展生活中的网络使用情况调查,帮助学生保护个人隐私。在学习互联网相关内容时,教师可以通过调查问卷和案例分析讨论,让学生懂得上网某种程度上是把自己和别人的一些信息“曝光”,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家里,都必须把信息安全放在首位。

四、增强学生信息安全实践经验

(一)大力宣传

学校可以通过讲座或者海报张贴的方式,加强学生对信息安全和个人信息的认识,让学生知道什么是应该在网络上展示的,什么是不应该泄露在网络上的,以及泄露个人信息会带来什么样的危害。

(二)创作实践机会

可以设置场景,模拟信息泄露后学生遭遇的信息安全事件。这样的情景模拟贴近生活,贴近事实,让学生近距离地接触这种信息安全问题事件,加强对信息安全保护的意识,同时也能锻炼学生应对信息安全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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