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精选范文 对法律意识的理解

对法律意识的理解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09 18:03:28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5篇对法律意识的理解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对法律意识的理解

篇1

中图分类号 R47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4-6805(2015)29-0129-03

doi:10.14033/ki.cfmr.2015.29.064

在临床护理过程中,护理安全是一直关注的焦点;在琐碎而繁杂的护理工作中,如何更有效的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有效提高护理质量和患者的满意度是不断探讨的主题。本研究针对笔者所在医院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并结合相关法律知识对笔者所在医院的护士进行相关的护理风险教育及法律知识的学习、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等,起到了很好的效果,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笔者所在医院2013年护理不良事件发生率相对较高的10个科室的284名注册护士进行问卷调查并结合法律知识对所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进行分析学习,同时对2013-2014年500例住院患者进行护理满意度的问卷调查。

1.2 方法

本研究主要是针对临床发生的不良事件结合相关的法律知识对笔者所在医院护理不良事件发生率相对较高科室的护士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并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改进措施。比较干预措施实施前后护理不良事件发生情况并分别对调查对象采用《护士风险认知调查量表》和笔者所在医院《住院患者满意度调查量表》进行问卷调查。内容包括护士的一般情况以及护理不良事件的认知情况,住院患者的一般情况以及患者对护理的满意度等内容。本研究采用分层抽样法选取笔者所在医院2013年10个科室的284名注册护士,并采用随机抽样法选取2013年及2014年在所选取科室住院的500例住院患者分别进行问卷调查。

1.3 观察指标

比较结合相关的法律知识对护士进行护理不良事件反馈性学习教育前后护理不良事件发生率、护士的护理安全行为比较以及患者的满意度情况等。

1.4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 18.0软件对所得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根据资料类型采取相应的统计学方法,计数资料以率(%)表示,比较采用字2检验和秩和检验,P

2 结果

2.1 反馈性学习前后护理不良事件发生率比较

实施护理不良事件反馈性学习前后相关科室不良事件的发生率显著低于反馈性学习实施之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2.2 反馈性学习前后护理满意度比较

实施护理不良事件反馈性学习前后相关科室患者对护理服务的满意度显著高于反馈性学习实施之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3 讨论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医疗技术的不断创新,护理职能需要不断的拓展,而护理学科相对的滞后性增加了临床护理工作的风险系数[1-2]。临床护理工作中,护理风险无处不在,已成为全球医疗护理界的共识[3]。在临床医疗护理过程中,护理工作琐碎且复杂,因而护理不良事件的发生率随之增高[4]。相关研究发现医务人员对患者安全的重要性意识已有很大程度的提高,但医务人员特殊的工作性质、高负荷的工作压力以及医护沟通不足是影响患者安全的重要因素;有研究显示护士工作年限、所在科室也是患者安全的影响因素[5-7]。凌秋英等[8]研究显示在患者的安全意识方面医生显著高于护理人员。李娟等[9]调查研究显示,患者自身因素在护理安全中的作用也要引起关注。对护士进行护理安全案例及法律知识教育,有利于护士在工作过程中更好地分析和评估安全风险因素从而有利于提供更加优质安全的护理,保证患者的安全[10]。为了能够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确保患者住院期间的安全,本研究对护理人员进行不良事件反馈性学习及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以提高护理质量,提高患者的满意度。

法律意识是护理人员做好细节护理的基础,只有提高自身工作的重视程度,才能关注与完成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能够极大的降低风险事件的发生,减少护患纠纷的发生,提高护理质量,增加患者对护理工作的满意度。护理安全不仅反映了临床护理人员的服务素质、技术水平,而且是衡量医院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11]。医疗护理安全一直是各家医院首要的关注点,护理不良事件的发生严重影响到护理工作的质量和患者的满意度。张海燕[12]研究发现护理风险管理有利于提高护理质量和患者的安全、显著提高患者的满意度。

鉴于此,本研究通过问卷调查并采用护理不良事件反馈性学习结合相关法律知识的方法,比较干预措施实施前后的不良事件发生率和患者满意度情况。结果显著降低护理不良事件发生率及护理各类隐患事件的发生;有效地提高了患者的满意度,有利于更好地为患者提供更安全优质的护理服务。

参考文献

[1]罗旭,吴琼,郭文琼,等.透视我国医疗风险的特点、种类及成因[J].中国卫生质量管理,2006,13(2):7-9.

[2]张洁,张峰.医疗风险形成的原因与防范[J].中国医药导报,2006,3(16):108-110.

[3]王红敏.护理法律风险管理现状及对策研究[D].杭州:杭州师范大学,2012.

[4]梁珍红,叶旭春.安全文化研究及其对我国护理的启示[J].护理杂志,2007,24(10A):43-44.

[5]黄美萍,刘翠萍,王爱敏,等.护士对病人安全文化认知情况及安全文化构建[J].中国护理管理,2011,18(11):65-67.

[6]李燕,魏誉民,丁明晖.护士对患者安全文化感知调查[J].护理杂志,2009,24(16):15-17.

[7]吴晓静,朴玉粉.护士医院安全文化知的调查研究[J].护理杂志,2009,24(3):7-9.

[8]凌秋英,张晋听,许璧瑜,等.医务人员参与患者安全文化建设状况调查分析[J].现代临床护理杂志,2010,9(7):6-9.

[9]李娟,赵庆华,肖朝阳.病人参与病人安全管理的研究进展[J].护理研究,2011,25(2):473-474.

[10]刘莲,黄娟.临床护理风险的防范[J].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09,25(18):25-26.

篇2

文章编号:1006-0278(2015)03-008-03

“双东历史街区”是扬州老城区内最具有代表性的历史街区,也是扬州民俗保留较为完好的生活区域。随着近几年政府的大力开发,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发展了扬州双东历史街区的旅游经济,但己造成了双东历史街区不少历史建筑被拆除的局而。因此,对扬州东关街历史文化街区的旅游资源开发效果评价进行研究,也就显得十分迫切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通过系统收集各种资料,通过图书馆查询、网络检索、收集古街区文史资料等方法,对扬州双东历史街区的旅游资源以及社会、经济、文化、市场和环境等方而进行研究分析,借鉴并且吸收已有研究成果,对本文研究对象中的同类研究进行了搜集和整理分析。此外,还对扬州双东历史街区进行了实地调查,走访扬州著名的双东历史街区,了解古街区的旅游开发现状,并针对扬州双东历史街区的游客感知进行了问卷调查,获得了大量的一手资料。

一、六要素感知评价指标及分析

(一)行

根据图1可以看出,七项指标的分值在3.5分左右,游客对于以上七项因素的反映总体看来在一般与比较满意之间,综合情况尚可。其中得分最高的为“进入古城方便快捷”,这主要由于扬州双东历史街区位于扬州市核心地带,周边交通方便快捷,双东街区离汽车站、火车站距离较近,附近旅游景点也众多,比如个园、何园、汪氏小苑等,交通通达性高,且大多数游客一进入扬州倾向于住在市中心繁华地带,因此感觉进入古街区方便快捷。得分最低的为“公交服务”,我在调查中发现,大多数来扬州旅游的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很少或不使用公交服务,主要由于扬州古街区附近的城市交通信息服务并不完善,致使游客对扬州古街区周边公交线路和公交站点并不了解。此外,公交站台距离古街区有一定的距离,外地来扬旅游的游客也不容易找到。同时为了方便起见,在前往不同景区或景点时,游客更愿意使用出租车服务。 (二)住

随着旅游基础设施的完善,目前扬州双东历史街区上有长乐客栈,古街区周边均配套建设有青年旅馆、经济型酒店、低星级宾馆、高星级酒店等一系列不同档次的酒店(宾馆),充分满足了不同人群的消费需求。本次对旅游住宿的调查主要从客房舒适性、安全性、酒店人员服务态度、住宿价格、卫生情况这五个方而来综合反映游客对扬州古街区旅游住宿的感知情况。

根据图2可以看出,众多游客对扬州双东历史街区及其周边的住宿情况的满意度比较高。其中,“安全性”和“住宿价格”两项分值高排在第一和第二位,“酒店人员服务态度”是五项调查中分值最低的一项,由此反映出扬州双东历史街区及其周边酒店的服务人员整体服务态度和职业素养有待提高。旅游酒店在不断提高酒店硬件设备的同时,也要加大对酒店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酒店服务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服务意识,不仅要提供给游客标准化的服务,也要逐渐从宾客角度出发,通过提供个性化的服务以此来满足其多样化的需求。只有这样才能做到酒店“硬实力”和“软实力”的高度协调统一。

(三)食

扬州是淮扬菜的发源地,很多游客也是抱着尝遍扬州美食的心态来游玩的。此次对于扬州双东历史街区及其周边旅游餐饮情况的考察,主要涉及餐饮人员服务态度、食品卫生、就餐环境、餐饮价格、菜品质量、就餐等候时间、菜品口味及特色共七个方而,综合以上七个方而来判断游客对于旅游餐饮的感知情况。(图3)

根据图3可以看出,即游客对于扬州双东历史街区的旅游餐饮感知集中在“一般”,甚至有些表现出“比较不满意”,可见游客对扬州双东历史街区的旅游餐饮满意度相对较低,整体上并不认可扬州双东历史街区的旅游餐饮服务。其中“餐饮价格”和“就餐等候时间”两项分值均低于3,通过调查发现游客普遍认为扬州双东历史街区及其周边餐馆的餐饮价格偏高,就餐等候时间也比较长。“菜品质量”的低得分也反映出游客认为餐饮价格与所提供的餐饮质量极其不对称,由此导致游客满意度普遍偏低。大部分游客用餐地点都选在扬州双东历史街区里,古街区餐馆类型众多,古今元素在此交融,布局和宣传标语也能体现淮扬菜的特色,整体用餐环境良好,因此游客对“就餐环境”比较队可。由于扬州双东历史街区极其周边所提供的旅游餐饮服务未能较好的满足大部分游客的需求,所以需要重点从餐饮价格、就餐等候时间和菜品质量方而进行改善。

(四)购

本次对旅游购物的调查基于对购物环境、商品类型丰富、商品特色、商品价格、商品质量、购物人员服务质量、销售规范(明码标价、计量准备、提供发票)共七个方而进行考量,以此反映游客对扬州双东历史街区旅游购物的感知情况。

在调查中发现,扬州双东历史街区的商业店铺众多,经营种类主要以工艺品(扬州二把刀)、老字号食品(二和四美酱菜)、饰品、服装为主,其中以工艺品比例占据绝对优势。但由于各个商家的工艺品花色、样式差异化、精细化程度低,缺乏技术含量,更缺乏古代文化与现代文明的高度融合,因此游客对于扬州双东历史街区旅游商品的类型丰富度认可度不高。也由于所卖旅游商品缺乏技术含量,以小饰品居多,再加上众多游客对于购买旅游商品抱着一种“玩一次就扔”和“图个新鲜”的心态,并不关心商品质量问题,因此导致“商品质量”分值偏低。在所有七项调查中,“购物人员服务质量”分值最高,这主要由于扬州双东历史街区内商业店铺众多,各类商品琳琅满目,但差异度低,彼此之间商业竞争激烈,商家在努力提高商品质量和种类同时,更加注重从端正服务态度和提高服务质量方而来招徕游客,以提高商家的经营收益。

(五)娱

本次对旅游娱乐的调查主要集中在娱乐设施完善、娱乐活动丰富、娱乐活动有特色、娱乐活动价格合理共计四个方而。通过以上四个方而的指标综合反映游客对扬州双东历史街区旅游娱乐的感知情况。

调查发现游客对于扬州双东历史街区旅游娱乐的满意停留在【一般一比较满意】之间,但四项中有三项分值临近【一般】,只有一项临近【比较满意】,由此说明扬州古街区的旅游娱乐方而的服务比较欠缺,未能满足游客需求。其中“娱乐设施完善”分值最低,仅有3.124分,说明游客普遍认为内的娱乐设施不够完善。调查中发现扬州双东历史街区的酒吧、清吧和一些饮品店是游客主要的娱乐场所,但这些娱乐场所往往更受青年游客青睐,但在对青年游客的调查也发现,虽然他们愿意参与这些娱乐项目,但普遍反映酒吧的各项消费过高。以后院里的可乐为例,后院咖啡店里500ML可口可乐的价格比正常零售价高出好几倍,这是青年游客最不满意的方而。一些老年人和小孩并不适合在这些场所参与娱乐活动,而作为扬州双东历史街区主要客源的中年游客往往追求安静、祥和的悠闲环境,更不会考虑到酒吧等娱乐场所,甚至比较排斥,心理产生厌恶感,进而影响到对扬州双东历史街区的旅游氛围的感知。根据以上四方而综合反映出扬州双东历史街区旅游娱乐方而特色性有余,但娱乐设施不够完善,娱乐活动价格普遍偏高,娱乐活动类型较少,应集中从以上二个方而进行改进。

(六)游

游,即游览。游览是旅游活动六要素中最主要的环节,是旅游者最期待的内容,也是旅游者外出旅游的目的,其他五个要素都是围绕游览这个中心衍生的辅助条件。本次调查主要包括以下十个方而:古街区总体氛围、古街区环境卫生、古街区容量合理、古街区安全、古街区信息咨询服务、自然风景、民俗风情、古街区与民俗文化协调度、古街区发展商业看法、古街区是否注重旅游教育功能。通过对以上十个方而的评估,确定游客对扬州双东历史街区游览过程中的感知情况。

调查显示,大部分游客并不认同扬州双东历史街区现有的商业化发展状况,希望扬州双东历史街区目前的商业化发展能及时降温。另一个比较低的方而是“古街区与民俗文化协调度”,3.105的分值反映出景区与民俗文化的协调度一般,古街区并没有很好的传达出扬州淮扬文化风韵。调查中发现古街区中虽然各商铺外部建筑为明清建筑风格,但从店内装潢布置、店而摆设等都过多的融入了一些现代化元素,甚至包括一些西方元素和非主流元素,这些元素与扬州民俗文化极其不协调,容易产生视觉错乱和审美疲劳。“古街区容量合理”一项分值也较低,表示游客对古街区容量的担心。有大部分游客认为东关街容量有超载风险,旺季的时候东关街上甚至出现接踵摩肩现象,而另一个街巷东圈门却出现空无一人的景象,由此可以反映出古街区容量易超载,需要加大对冷淡景点的开发力度,把游客向这些冷淡景点引导,缓解部分热门景点的环境容量困境。此外,旅游者对“古街区安全”和“古街区环境卫生”的评价颇高,对“古街区总体氛围”和“古街区信息咨询服务”等方而都比较赞赏,说明扬州双东历史街区在以上几个方而确实做的比较出色,这也有可能是吸引众多游客前来古街区旅游的重要原因。

二、发展建议

(一)应对商业化困境,提升“双东”街区的文化内涵

扬州双东历史街区是著名的历史街区,因此必须注重提升它的文化内涵,充分展示古街区的各种文化特征(如盐商文化、宗教文化、园林文化、老字号文化、建筑文化等)。

(1)保护好现有的旅游资源,避免大规模的人为破坏,对个园等一些名人故居和典型建筑物要进一步挖掘深层次的文化内涵。古街区的旅游资源一定要在保护好的基础上进行科学的规划,然后适度开发。

(2)恢复一些有影响的历史地名,比如五福巷、仁丰里、马监巷、金桂圆巷等。

(3)古街区的商铺要凸显扬城的文化底蕴。像东关街上二和四美酱铺,室内陈设古色古香,体现了厚重的文化底蕴。皮五书场,沿用了以前的房屋结构,游客在品茶的同时还能欣赏著名的扬州评弹,扬城的古代文化得此传播。还有扬州玉器厂的店牌也是从右向左写的繁体字,很好地保留了古貌。

(4)挖掘祖传秘方,推广传统小吃;兴建民居式客栈,发扬传统居住文化。饮食文化是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方而,每个时代每个地方都有它的特色小吃。来扬州旅游的游客不仅想游遍扬州的著名景点,也想尝遍扬州的美食。如今,不少城市都有特色的小吃一条街,比如上海的城隍庙,南京的夫子庙等。我们也可以把扬州双东古街区打造成小吃一条街,让众多的扬州特色小吃集聚于此,使来扬州的游客可以品尝到正宗的扬州传统小吃。小吃一条街不仅要能满足游客的胃口,还要注重增强游客的参与性和互动性,可通过现场操作和教授游客制作等方式,让他们亲白体验,最终让他们留下深刻的印象。吃住不分家,居住文化的影响力也不可忽视,经过先期的整修,现在扬州双东历史街区己打造具有扬州特色的首家民居客栈式精品文化主题酒店

长乐客栈。长乐客栈它将现代元素充分融入原汁原味的古代传统建筑之中,让游客在古建筑中感受古城的历史韵味和人文风情。这种传统特色饮食和传统居住文化的结合一定可以帮助扬州双东古街区再度发展和腾飞。

(二)明确定位,科学开发,打造扬州特色文化品牌

扬州双东历史街区必须明确明清建筑风格的总体街区定位。这条街不仅是历史上古城扬州水陆交通要冲,而且是扬州商业、手工业和宗教文化中心。可谓集聚扬州文化的精华和瑰宝。在与游客的交谈中发现,大部分游客希望按照己旧补旧原则进行古街区的规划和开发,剔除其中的现代化建筑,从而保留和恢复古街区的真实而貌。在保护古街区旅游资源的基础上进行科学适度的开发,营造古街区浓厚的文化氛围,深度挖掘古街区的文化内涵,增强古街区的人文历史气息,使得扬州双东历史街区成为扬州文化的特色品牌。

(三)增强游客体验,完善古街区的服务设施,满足游客的个性化需求

篇3

一、我国现有规定的缺陷

尽管关联企业从属公司债权人和少数股东利益保护问题已引起我国的重视,我国也已经在相关法规中制定了保护从属公司债权人和少数股东利益的规范。然而,我国对从属公司债权人和少数股东利益保护的规范仍然存在着不足与缺陷,不能很好地达到对从属公司债权人和少数股东利益保护目的的实现。

(一)现有规定缺乏对关联企业的系统规范

我国现行法规中虽已有部分规范对关联企业从属公司债权人和少数股东的利益予以保护,然而,这些规范从总体上说缺乏系统性,难以对从属公司债权人和少数股东的利益予以全面、有效保护。如在我国现行《公司法》中,关于关联关系的规定曾被称为我国公司立法上的创举,而有关关联关系的认定需与关联企业相联系方能使其在实践发挥作用,但《公司法》却恰恰只规定了关联关系的认定而未对关联企业的概念及认定予以明确,致使关联关系的认定在公司法律实务中称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难以对从属公司债权人和少数股东利益保护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现有规定缺乏对相关制度的构建

我国现行《公司法》关于"揭开公司面纱"制度、"累积投票"制度、"股东派生诉讼"制度、 "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的引进与构建曾受到理论界与实务界的一致好评 ,而有关上述制度的规定也为从属公司债权人和少数股东利益保护的实现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依据。然而,对于从属公司债权人和少数股东的利益保护,除上述制度外,应用于从属公司破产时的控制股东债权"衡平居次原则"、控制公司与从属公司债务"实质合并原则"及保护从属公司少数股东的控制股东对中小股东的诚信义务等制度也是十分重要且必不可少的,但我国公司法出于种种原因未对上述制度予以规定,不能不说是公司法修订中的一个遗憾。

(三)现有规定缺乏对从属公司债权人和少数股东利益的突出保护

我国对从属公司债权人和少数股东的利益保护虽已在相关法规中有所体现,然而,对该问题的规定现在仍只是分散在不同的法律制度中,即使是在现行《公司法》中,也没有对从属公司债权人和少数股东利益设立专章的保护规定,以致不能突出对从属公司债权人和少数股东的利益保护。

(四)现有规定不够具体、操作性不强

我国现有法律制度虽已有相关规定对从属公司债权人和少数股东的利益予以保护,但这些制度多规定的比较原则,缺乏具体规范,以致在司法实践中很难操作。如《证券法》虽规定了控制公司的信息公开义务,却并没有规定违反此义务的处罚方法。以致在控制公司违反该义务时,法律对其无可奈何。而现行《公司法》由于缺乏对举证责任分配、破产债权分配次序等一系列具体问题的明确界定,使从属企业破产时关联企业从属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难以得到充分保护。

(五)现有规定的效力参差不齐,影响立法目的的实现

我国虽已在不同法律规范中制定了从属公司债权人和少数股东利益保护规定,但不同法律规范的法律位阶不同所造成法律效力参差不齐也使从属公司债权人和少数股东利益保护问题缺乏应有的层次与权威,尤其是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受地域所限,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实践中问题的解决方式

关联企业中大量存在的侵害从属公司债权人和少数股东利益的情形已成为现实经济生活中不可回避的问题,而我国法律规定上的不足又使得司法实践中对该问题的处理处于两难的境地。法律的稳定性要求又使诸多成熟的立法建议在短期内无法转化为现实,故通过完善法律来实现对从属公司债权人和少数股东的利益保护在目前无异于望梅止渴,根本无法解决现实生活中从属公司债权人和少数股东利益保护问题。因此,以现有法律规范为基点,结合相关法律原则,对从属公司债权人和少数股东利益保护问题予以处理,才是当前审判实践中问题解决的关键之所在。

(一)相应理论原则在审判实践中的应用

如果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因现有法律规定的不足而致对从属公司债权人和少数股东利益保护案件缺乏法律依据,法院应适当运用相关法律原则对案件予以审判,因为法官不应因没有法律规定而对案件拒绝予以审理作为一项司法原则已得到各国的认可。在我国,运用法律原则进行案件审理的前提是法无明文规定,但法律原则的运用又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司法原则。审判实践中,有以下原则可用来实现对从属公司债权人和少数股东的利益保护:

1、公序良俗原则。公序良俗原则自罗马法以来便一直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在审判中为法官所应用。德国莱比锡法院在 1922 年的一件判例中更明确指出:"尽管莱比锡法院的一系列判决认为,在股份所有者就公司的利益作出决定时,少数者必须服从多数者的意思,但不等于说多数者可以毫无限制地滥用其优势甚至故意给公司造成不利益。相反,多数者压榨少数者,故意无视公司的福祉、追求自己利益的行为构成良俗之违反。"因此,要求控制公司对从属公司及小股东抱有最起码的忠诚,禁止其滥用其支配力损害从属公司、小股东及债权人的权益当是民法公序良俗原则的题中之义。

2、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被学者们称为私法领域中的 "帝王条款"。"诚实信用原则不仅仅要求人们在进行民事活动时诚实不欺、恪守信用,更重要的在于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以及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平衡。要求当事人在尊重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实现自己的利益。"因此,控制公司在行使控制权时,只能基于合理且正当的目的,必须尊重从属公司债权人及小股东的权益,不得故意损害。

3、股权平等原则

股权平等原则要求即使小股东持股比例较少,也应享有与其持股比例相对应的财产利益,这种财产利益不因控制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利及优势的股东地位而被剥夺。如果控制公司、控制股东背离该原则对从属公司及小股东的利益予以侵害,法院可依据该原则判决控制公司、控制股东对从属公司债权人及少数股东的损害予以赔偿。

(二)最高人民法院判例对审判实践的指导

我国虽为典型的成文法国家,但最高法院的判例对地方法院的审判实践仍具有无可否认的指导意义。因此,在审判实践中,当因法律规定存在不足不能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有效保护,而法律的完善又不可能在短期内实现时,最高人民法院可在具体案件的审判中对相关法理及具体适用情形予以充分说明后应用于案件的审判,使地方法院在遇到相似情形时,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判例对案件予以审理,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事实上,最高法院在以往审判实践中的判例也对地方法院的审判起到了较大的指导作用,最高法院的判例选更是地方法院法官审判时的重要参考资料。

(三)相应司法解释对现有法律的补充

尽管法律的稳定性特质使其不可能在短期内多次修改,但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却可以随时,即使新法刚刚颁布,而司法解释在审判实践中也经常被法官直接用以审理案件。因此,在法律对从属公司债权人与小股东利益保护规定不足时,最高法院应适时对审判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予以总结,在借鉴国外先进理论的基础上,对比较成熟的理论或制度以司法解释的形式予以公布,以解决法律缺位时从属公司债权人与小股东利益保护问题。

篇4

个人对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称为法律意识,法律意识的内容是广泛的,又对法律本身的认识如对法的本质和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态度和要求,也有对自身角色的认识,包括自身权利和义务的看法,还包括对现实行为合法性的评价,等等。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的法律意识不仅包括对法律本身在情感上、认知上、信仰上和评价上的一种内心体验,也包括对一些具体现象的反映形式。他们作为祖国的希望和明天,也是主导未来中坚的力量,他们的法律意识影响的不止是作为公民的本身,还影响整个社会法治文明的程度。

要想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必须能对大学生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律教育,要想有针对性的开展类似的法制教育必须“知己知彼”,就是对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有比较客观的了解和掌握。这是对学生开展法制教育的落脚点和出发点,如果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不能准确客观的掌握,我们最后所采取的法制意识培养的相关教学可能都会与我们想要达到的效果大相径庭。这一群体的特殊性不仅在于他们身份的特殊性和未来走向的特殊性,也在于他们年龄层次的特殊性,他们在大学中,从刚步入成年的18岁左右到二十几岁,这是一个非常具有可塑性的年纪,也是一个充满变数的年纪。人生经历的欠缺、社会经验的不丰富、知识面的不广阔、新知识的接受能力强、心智的不成熟性,等等,都是这一特殊阶段他们的特征。在特殊的年纪如果遇到特殊的环境和特殊的时代事件,会对大学生的成长产生极大的影响,甚至出现了个别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行为上的偏差,偏差与社会对他们相应的要求。由此可见,准确掌握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实状态和他们特殊年龄段的法律需求是对他们进行教育的必经阶段,对提高这一阶层当代法律意识和培养他们在遵纪守法方面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是小而言之的好处,大而言之,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与国家建设法治社会的长远方针有非常高的契合度,是国家建设的需要,也是人才培养的需要。

正是基于这样的重要性分析,我们法律教学团队想在我校学生的法律课程教学中取得更好的效果,让学生不仅在知识上有更多的收获,在法律意识的培养上同样也有大的收获。所以对我校的学生们开展了一次有关法律意识现状的调查。以下是对我校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的现状与分析。

一、调查形式和结果

通过对我校2015级和2016级学生进行了有关法律意识方面的问卷调查。采用方式分层抽样获得调查样本,发出问卷200份,回收200份,回收率达100%。我们从法律知识获取渠道、通过对问卷的调查的结果进行统计,数据分析如下:

在法律学习的重要性调查中我们调查统计发现,15.3%的学生认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仅限于稍微了解,可以作为选修课程来应对;78.5%的学生认为需要系统学习和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认为必要的法律知识ψ陨淼姆⒄褂蟹浅C魅返墓娣蹲饔茫恢挥胁蛔10%的学生认为学习法律知识完全没有必要。

我校学生在法律知识的来源方面的有32.1%的学生来源于学校开展的相关教育,42.7%的学生获得法律知识来源于大众传播媒介(电视、报纸、网络等),剩余20%左右的学生都是受家庭影响和其他渠道的来源。

在对学生对法律知识学习的运用上我们的调查结果显示,23.4%的同学认为自己掌握了必要的法律知识,并且能在现实问题的解决中灵活运用到这些知识。71.1%的同学感觉自己没能灵活运用这些知识为自己解决较为现实的问题。

当调查学生的具体实践行为时,大学生兼职工作中有意向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只有57%,无意向的人占36%;遇到现实问题自身的利益收到损害时,认为应该向保卫处或者公安机关报案的有74%,这一数据从另一层面也可以看出我校学生在法律意识方面的淡薄性值得我们深思。29.6%的学生认为造成目前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在于所接受的法律教学活动的局限性,又有46.2%的同学认为这种淡薄意识源自于社会大环境。

篇5

(一)中职学生法律意识薄弱

在中职学生的一次问卷调查当中,提及对法律的理解和法律的认识上。中职学生对法律的认识模糊,其中青少年的犯罪率近年来呈现上升的趋势。并且根据公安部门的统计,在青少年的犯罪当中,中职教育背景的学生比重较高。这就是中职教育当中弊端的体现,没有正确灌输相应的法律意识和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在实际的中职教育当中案件的发生大多是因为意气用事。例如:中职学生的家庭状况各不相同,偷盗行为较严重;还有因为意气用事,召集人员打架斗殴,致使流血事件的发生等等。这样的现象和行为在学校当中发生,对学校产生着严重的影响,同时也体现出学生的法律意识淡薄,道德底线较低,导致最后的违法犯罪的情况发生[1]。

(二)学校对法律教育不够重视

在中职教育当中,学校领导对法律教育的不够重视也是影响学生法制观树立的影响因素。一些中职学校领导认为中职学生的素质低,就进行放任政策,导致学生的法律意识更加淡薄。法律教育的格局不断地受到冲击,造成了学校的法制建设模式坍塌。同时学校的教育工作中的德育工作也是重中之重,但是法律教育的模式简陋,教学思想陈旧,已经不能够适应现代社会法制教育的发展,缺少相应的创新模式,对学生的约束能力较差。还有就是受到我国的传统教育思想和中职教育就业思想的影响,一些学校只重视对学生进行专业课的教育工作,没有对法律的相关教育进行重视。导致中职学校的法律教育问题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逐渐的边缘化,不被列入重点的课程讲解当中。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来源于教师的传授,教师的素质和对法律教育的重视程度尤为重要。在进行法律教育过程中一些教师备课不积极、不认真,造成了法律课程的缺乏,长期的忽略,造成法律意识的恶性循环,导致法律教育在中职当中逐渐被丢弃[2]。

(三)自身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中职教育当中的法律教育没有正确普及,导致中职学生掌握的法律基础普遍薄弱。对法律的专业知识的理解水平不高,认知程度也比较低下,对法律的约束力度没有足够的认识。遭遇到事情之后,不能正确地拿起法律的武器进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是学生对法律的理解相对不足的现象。在自身的利益受到侵犯和损害时,通常会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进行维护,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并且给学校的管理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在中职学生当中遇到的大多数情况之下都是较小的问题,这样的问题完全可以通过学校的政教部门进行协调并且解决,意气用事的结果就是触碰法律的高压线,给法律的科普带来一定的危害。学生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进行自身权益的维护,针对严重的事件交由警方进行处理,合理的维护权益[3]。

二、中职学生法律教育出现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学生自身素质

中职学生的文化层次相对较低,这就表现为中职学生在教育管理当中的困难。目前的我国中职教育主要表现为素质较差,自由散漫的特点。其中学生的思想理念也是一个相应的问题,就是普遍认为中职教育当中的法律教育没有作用,认为相应的违法犯罪与自身没有关系,这就造成了学生的素质较差的问题,其对于法律意识也相对淡薄,并且在教师的教育当中不够重视授课的方式,导致学生对知识的接受程度低,缺乏对法律的正确认识。这就导致学生对于法律教育的忽视,使其在中职教育开展时面临较大困难[4]。

(二)学校教育模式

在课程设置的过程中,过于重视专业课程和基础课程的传授。这样的教育方式能够保证学生毕业之后正常就业,而没有将德育工作进行课程的设置,很多的中职院校没有将德育教育的工作进行开展。其中存在的很多问题没有进行有效的改革,大多数中职院校没有开展法律教育的课程。中职的教育就是制造人才的工厂,与企业进行订单式培养的政策进行相应培训和教学,忽视了学生对法律意识的理解。导致学生在社会的实践过程中不懂得法律的运用,缺乏法律意识。同时也是造成中职学生忽视法律教育的重要原因[5]。

(三)缺乏法律实践

在中职学生的法制教育当中,教师只是针对法律知识进行理论上的讲解。法律是一个相对枯燥的概念形式,只进行理论表面上的理解会失去法律的相关效应。教师在进行讲解的过程当中,应该重视实践的重要性,将法律的理论知识与实践进行结合,使得学生能够对法律加深理解,增强法律意识并且掌握法律的基本内容,加深法律教育给学生带来的深刻印象。其中有具体的表现形式进行课程的设置。第一点,在实际的课堂上模拟案件的处理过程。通过安排学生扮演警察和罪犯,进行模拟审问,并且针对案件当中的犯罪事实进行讲解,明确构成犯罪的临界点,这样的模拟场景能够促进学生对法律的理解程度。第二点,多媒体的应用能够提升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掌握,教师可以组织学生收看一些法制节目,明确犯罪危害的严重性[6]。

三、中职学生法律教育的有效措施

针对上述现状和中职教育当中应该重视法律的重要性,想要解决上述的问题,就应该在素质教育和科学的课程管理上下功夫,只有这样才能够推动中职法律教育的不断的提升。因此,针对上述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一)学校重视把法制教育纳入德育工作计划

在实际的中职教育当中,加强素质教育是关键。中职院校应该将提升法制教育力度,将法制教育作为中职管理当中德育工作的重点。学生自身的素质教育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在教育的过程当中应该重视学生的素质教育,在校园当中进行法律教育的宣传工作,使得教师和学生充分认识到自身具备法律教育的重要性,理解法律教育当中的重要内容。将法律教育作为整体学校教学大纲上的重点内容进行推广,提升德育工作的教育力度。同时提升学生的素质教育工作也尤为重要,针对法律教育,学校应该开展针对法律教育的主体宣传栏,将法律常识进行普及。并且应该开展相应的法律教育工作,班会以及学校的普法活动能够有效提升学生对于法律的理解[7]。

(二)从教师素质上提高

师资队伍的综合素质充分反映了学校的教育水平和具备的能力。因此,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尤为重要。目前,在中职教育当中,学校的法制教育相对落后,表现出来的效果也不是相当理想。这就造成了中职学生对法律理解的浅薄,这也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针对学校的师资水平,在法律教育当中,多数教师缺乏法律意识,只是针对书本上的知识进行理解和讲述,使得学生在课堂上的理解程度较低。在课程开展的过程中,没有重视关于法律项目的活动的开展,这就导致学生的法制观无法树立,因此加强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尤为重要。学校应该在法律建设的过程中聘请专业的法律教师进行法学教育,其中的教师创新能力也是教师在教育当中应该重视的问题。同时教师还要重视学生的心理变化,进行相应的心理辅导,促进学生对法律的正确认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8]。

(三)建立完善的科学教育课程体系

法律教育的相关课程没有在中职教育当中被重视,主要原因就是学校没有针对法律教育开设相应的课程设置,没有将法律教育纳入课程的管理体系当中,使得法律课程的发展受到影响。同时也没有相关辅助教材,使得法律课程的开设成为摆设,没有实质的意义。法律教育是一个单独的学科,在进行建设时应该将自然规律与实际课程结构相结合,形成一个重要的课程体系。因此,相关教育部门应该重视法律建设的重要意义,将法律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学科纳入实际的中职教学大纲当中。这样在课程的开设过程中就不存在忽略的状况发生。并且要结合实践进行法律教材的编撰工作,制定适应中职发展的相应教学材料,这样在实际的教学当中就能够明确教学思路,正确进行法律教育的实施,确保学生理解法律的重要性,减少学校当中的不良影响,促进中职的教育水平的整体提升。

(四)重视实践程度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