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精选范文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10 15:34:22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5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篇1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增强农民信用意识,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和融资环境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对五大连池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的调查,笔者认为建设完善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问题迫在眉睫。

一、基本情况

五大连池市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现状令人堪忧,没有形成政府、银行、农户联动局面,政府没有相关的扶持政策,没有建立信用信息中心和完善的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农户信用意识不强,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只有银行在积极行动,各农村金融机构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开展诚信宣传,信贷业务主要运用个人、企业征信系统与信贷管理系统的信息办理。五市共有12个乡镇,93个村,1个森工局,4个劳改劳教农场,7个国营农场,8个林场,15个部队农场。总人口345610人,农户135707户。截至2015年8月末,五市采集并建立农户经济档案55349户,其中评定优秀级8854户,占比16%;较好级21890户,占比40%;一般级641户,占比1.16%。较差级31385户,占比56.7%。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总数为158个,其中建立信用档案数为105个,信用评定数为105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数为103个,其中建立信用档案数为4个,信用评定数为4个。对已建立信用档案农户发放信用贷款累计561193万元,余额179790万元,不良贷款余额5559万元;不良贷款率为3.1%;家庭农场累计贷款发生额6780万元,贷款余额3972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累计贷款发生额90万元,贷款余额为90万元。农联社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起了主要作用,为了降低信贷风险,增强信贷风险资产管理,保证评级的真实性、准确性,农联社从2012年6月份开始对全辖内农户开展全面的评级工作,不但掌握了农户信用状况、农户特长和还款能力等大量信息,而且有效简化了贷款手续,缩短了贷款办理时间。通过拓宽农户小额信贷服务领域、提高小额贷款授信额度、改进小额贷款服务方式等举措,有效满足了广大农户的信贷需求,缓解了农联社与农村、农民信息不对称问题。五大连池市目前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现状,不仅降低了经济金融活动的效率,而且削弱了农民参与经济金融活动的信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户信用意识淡薄,信用体系建设参与度不高;二是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缺乏强有力的奖惩机制与保障机制;三是信息征集手段多样化,信息整体质量不高;四是由于目前农户多数存在多种经营,人口临时流动较多,因此导致农户信用信息原始资料调查采集困难,信用基础信息多变;五是农村征信体系建设落后,没有建立信用信息中心,难协调,没有实现信息共享;六是政府各部门履职不到位,没有积极配合工作形成良好的外部环境;七是农村信用担保体系不完善,与银行贷款风险防范要求错位,制约了农户与农村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八是农村信用评级体系不完善,信用评级标准不规范,信用评定权威性不高,信用评级结果综合运用有限,正向激励效果不佳。上述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农村信用环境的优化与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

三、对策建议

(一)加大农村信用宣传教育力度,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提高诚信意识

加强农村基础教育,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提升道德水平,树立诚信意识,从本质上改善农村信用主体素质;在政府的组织下,利用一切媒介进行诚信知识宣传,增强“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社会意识,使广大农户认识到讲信用受益,不讲信用受损;还可以采取以人民银行为征信主体、各金融机构基层服务点为基础的信用宣传,走出去,在农村集市等人口集聚的场所进行诚信宣传,营造“家家争当信用户,人人争当诚信人,全民创业致富,准时还本付息”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相关的信用法律法规体系

通过对农村信用体系的立法,为征信、信用评级等工作提供法律依据,使其有法可依;修改信用相关法律法规不合理条款,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执法打击力度,强化违约责任追究。只有加大失信忘义行为的机会成本,才能从根本上减少失信忘义的行为,才能有助于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

(三)加快推进农户电子信用档案建设

一是建立农户电子信用档案。农户信用档案以农村信用社农户经济档案为基础,以完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目标,依据农户基础状况、自有资产、诚信记录、经营能力等情况逐户建档,涉农金融机构要依托自身客户管理系统为有信贷需求的农户建立起规范化的电子信用档案;建立数据质量责任和数据定期更新机制。信用社按照《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对农户进行信用等级评定,评定结果作为信贷授信以及“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二是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的信息采集。针对五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村经济组织的特点,以农信社、涉农金融机构信息采集为载体,结合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注册登记、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纳税分红等重要经济信息协调组织地方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共同组织信息采集工作,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四)建立完善的农村征信与信用评价体系

充分整合利用各种信息资源,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独立自主的信用评价机构,完善信用评价体系,使评信结果具有权威性;加强各类信息资源的横向联网,提高信息采集质量,建立起一个能够对农村企业、农户各方面进行完整记录并提供查询服务的信用数据库,实现资源共享;不断完善农户联保制度,积极推进建立农户信用档案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进度,与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起农村信用建设的社会信用平台。

(五)完善农村信用担保体系

成立农民信用担保组织,建立农村信用担保机构,为诚信的农户与农村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建立农业贷款信用担保基金,为农村信贷提供社会保障机制;政府要出台相关政策,协调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的关系,互惠互利合作,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六)创新业务管理模式

农村金融机构要按照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将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农户信贷评价系统有机地嵌入农村金融机构信贷审批、风险控制、产品营销等各个环节,建立灵活的定价机制,推动由农村金融机构、农户以及有关管理机构组成的“信用共同体”合作模式的建立,打造新型的业务管理模式,为“三农”发展提供更为便捷、迅速的金融服务。

(七)建立激励、惩戒机制

一是根据对农户的评价结果,农村金融机构在授信额度、审批权限、服务种类、适用利率、抵质押物、推荐评优等方面实行差别政策。根据农村金融机构资信等级评定办法,对信用良好的农户,信用村、信用乡(镇)的农户,优先给予贷款,并执行利率优惠政策,对信用不良农户予以限制贷款,对不守信用不按期限归还贷款本息的借款户,由公、检、法、司等执法部门积极协助配合,进行依法收贷,确保信用社资金安全。二是根据对“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的评价结果,政府管理部门制定行政性惩戒和奖励措施。“信用村、信用乡(镇)”可在农业项目开发、优惠利率、农村配套服务等方面优先享受政府各部门和金融机构的优惠政策。三是建议市政府建立对信用乡(镇)公务员和信用村组干部在选拔任用、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的正向激励机制。

篇2

“诚信”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在党的十中被明确提出,它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也是从个人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结。现代社会是信用经济,对信用体系的建设与完善也提出了更高要求。近年来,国家积极倡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农村金融健康、稳定的发展目标要求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跟其保持一致步伐。目前,甘肃省已正式启动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并取得一定的成效。然而,由于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信用文化建设宣传力度不足,农民信用意识薄弱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还有待加强。

一、农村信用体系的内涵

体系,即一个整体。作为整体,其包含了若干有关事物或由某些有意识相互联系的部分组成。“信用”一词,随着社会变迁及科学环境变化,不同的学科对其有不同的理解。经济学中信用是在信任的基础上,以偿本付息为条件的借贷活动,体现一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个人认为“农村信用体系”大体为农村不同信用主体之间(农户、农村基层政府、农村中小企业)在借贷活动中相互联系组成的整体,以此对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改善农村金融环境。

二、当前甘肃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难点

(一)甘肃省农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农村信用环境不佳。

自古以来,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三农”发展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与保障,甘肃省虽然属于资源富集地区,但仍然是一个以农业发展为主的省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三农”问题得到了一定的改善,然而由于农户居住比较分散,尤其在一些偏远地区,各个村甚至是农户与农户之间的联系相对薄弱,各自经营,难以实现规模经济与规模效应,农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以农作物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农民,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对其发放贷款时面临的信用风险也较大,信用环境不佳。

(二)甘肃省农村信用文化建设宣传力度不够,农户参与农村征信体系建设积极性不高。

近年来,为了加强甘肃省农村信用的建设,甘肃省各个支行提出进入农村进行信用宣传活动,但是力度仍然不足。目前,在农村普遍存在农户信用意识淡薄,对信用知识严重缺乏等问题,广大农户基本没有认识到个人征信与自身利益的重要性,导致农户在农村征信体系建设中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三)甘肃省农村信用中介机构建设不完善

信用中介机构是旨在为信用活动的借贷双方提供各种信用服务的经济体,当今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信用中介机构的形式已经实现了多样化,但是在经济比较落后的农村地区,农村金融发展不足,信用中介机构数量较少,形式单一,对农村信用的评估工作也主要依赖于农村信用合作社,因此,应完善农村信用中介机构建设。

(四)甘肃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基层政府扶持力度不足

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农村基层政府理应为其发展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来建立健全相关的配套信用机制,然而实际上相关的信用机制极不健全,比如信用风险的分担机制和补偿机制都没有得到落实,造成农村金融机构在放贷时有后顾之忧,进而也影响到了当前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

三、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改善甘肃省农村信用环境

当前,各个地方都在积极倡导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首先必须实现或保证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甘肃省传统的农业经济由收到生产力发展的限制,主要依然以自给自足为主,为了实现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应该提高农业生产工具,提高农户应用先进的农业技术,提高农户收入。其次,加强“信用户”“信用村”的评选工作,加大信用的激励制度,也可以选择先评选出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使其起到带头作用,改善农村信用环境。营造农村良好的信用氛围。

(二)加大甘肃省农村信用宣传,提高农民参与农村征信的积极性

为推动甘肃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优化甘肃省农村金融发展环境,在信用宣传方面,可以加强一下几点:第一,确定“信用日”、“信用周”和“信用月”,在这些既定的宣传期间,利用现在发达的传媒技术手段,扩大宣传范围。第二,注重日常宣传。应积极开展征信知识在内的金融知识下乡宣传活动,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农户解释征信相关的管理条例,可以采取现场解答农户咨询、向农户分发征信知识等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宣传征信基础知识,使征信知识融入乡村。第三,宣传征信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引导农户养成遵守信用的好习惯,做到农村征信宣传常态化,使农户认识到征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积极参与到农村征信建设工作之中。

(三)完善甘肃省农村信用中介机构建设

推动甘肃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也是为了促进甘肃省农村金融的发展,在金融学角度研究的信用中介机构主要是指在金融行业中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类中介机构,如资信评估公司、征信所等机构,而在当前甘肃省农村地区,严重缺乏信用评估机构,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后劲不足,在完善甘肃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应完善农村征信评估和农村信用担保机制,分散农业贷款风险,引导更多的金融机构参与到农村信用活动之中,支持“三农”事业发展。

(四)加大政府在甘肃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为了已发规范信用机构吧,推动甘肃省信用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甘肃省信用市场,政府应发挥作用:一方面,出台并实施相关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条例或办法,与农村金融机构向配合,以期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主体信息共享机制,徐进甘肃省农村地区信用与经济协调发展。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可以选择将诚信考核纳入乡镇考核范围。对于信用评分综合较低的村镇可以在其评优评先等活动中加以限制,信用等级低的个人不得担任相关村镇领导等。

参考文献

[1]李红杰.影响当前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主要因素及政策建议[J].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2).

篇3

镇下辖16个行政村(社区),辖内农户8230户。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度重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扎实推进“信用镇”创建工作,使全镇社会经济金融秩序进一步好转,政府诚信度明显提高,社会信用环境明显改善。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不断优化农村信用建设环境。为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确保全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镇政府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镇长彭云为组长,常务副镇长、支行行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建设规划,协调解决建设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事宜。各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协调,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方联动”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建立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镇镇长负责制”、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例会制度,将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常态化工作列入镇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督促涉农金融机构制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政策措施,在评定信用户过程中,将信用户分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和一星级五种类型,根据农户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价等级,在授信额度、审批权限、风险定价等方面实行差别对待政策,使守信者得到实惠,失信者的融资受到制约。

(二)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提高创建工作质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镇镇工作会议广泛宣传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意义、重要性及目标要求,努力构建“讲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社会环境。其间,累计开展宣传培训等46次,涉及农户6251户,发放宣传资料4300余份。建立科学的信用体系建设标准,精心选取建档指标,设计构建了《信用信息采集表》、《农户信用档案和信用镇、信用村信息档案》,简明扼要地反映农户、村、镇基本信用状况,有效避免了农户信用评级过程中存在的随意性和经验性。领导小组按照“评定有标准、管理有制度、操作有规程、过程有记录”的工作要求,定时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询问、检查工作,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

(三)突出工作重点,全力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以支持种植业、养殖业、竹木林业、加工业等特色支柱产业为重点,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2012-2014年,全镇累计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20052万元,有效解决了个体工商户、农户资金需求,促进了镇域经济的发展。

(四)履行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初次评定为信用农户即定为一星级,以后每年根据信用户信贷履约情况动态调升或调降用户星级或取消其信用户资格,最高星级为五星,对应原来的“优秀信用户”、四星信用户对应原来的“良好信用户”、三星信用户对应原来的“一般信用户”,涉农金融机构可根据信用户星级实行差别信贷优惠政策。向农民贷款户发放贷款时,优先安排信用户贷款;实行利率优惠,农商行对信用贷款利率上浮不超过基准利率的65%;在贷款额度上予以放宽,对信用评级为优秀户授信额度为5万元以内、较好户授信额度为3万元以内、一般户授信额度为2万元以内;期限2年,并根据坚持本行“一次核定、随贷随用、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手续简化,对信用户申请的贷款,在信用额度范围内,不需要抵押和担保。

三、存在的问题

篇4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是:全面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以征信体系为载体,以信用评价为手段,以构建激励惩戒机制为重点,加大政府组织推动农村信用宣传的力度,不断完善信用担保体系,积极倡导诚实守信的文明风尚,营造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探索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与扩大农村信贷支持的有效方式,促进农村经济金融良性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由政府组织、领导和推动,构建组织保障体系,做到推动有力、管理有序、各负其责。

(二)多方参与、多方受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在政府主导下,由人行*支行和县级有关部门联合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各乡镇政府、农户及农民专合组织等多方参与,上下联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本着多方受益的原则设计,既有利于金融机构控制风险,又有利于缓解“三农”融资难的问题,使农村、农户得到实惠,地方经济从中受益,确保工作开展的持续性。

(三)统一标准。建立和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配套措施,构建良好的政策环境;在借鉴国际先进理论、学习国内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订统一的农村信用信息档案标准和信用评价标准基本框架与运行机制。

(四)重点突破。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以建立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价体系为突破口,以创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模范县、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农业专合组织、信用农户的创建活动为抓手,由浅入深,由点到面,有序推进。

三、主要内容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既包括信用文化、法律法规、信用数据库建设,又包括政府各相关部门的各种配套政策措施,需要硬件与软件紧密结合。我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是:打造两个保障平台,构建构建两套信用档案,完善两套评价体系,创新业务管理模式,建立激励惩戒机制,完善农村信用担保机制。

(一)打造两大保障平台

打造政策保障平台。即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和明确相关责任。构建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委农办、人行*支行、农村金融机构(农行*支行、农发行*支行、农村信用社)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信用县、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农民专合组织、信用农户的创建和规划,审定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对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研究和决策,对各阶段的目标任务进行规划和部署。县政府目标办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管理;人行*支行组织策划并编制信用档案指标和评分标准,设计开发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农户信贷评分系统,指导农村金融机构创新业务管理模式,创新信贷产品,增加农村信贷投入;县委农办制定具体配套支持政策,主动运用评价结果,出台激励惩戒措施;农村金融机构全力征集农户信用档案,建立数据质量责任制和数据更新机制,积极推广应用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农户信贷评分系统,按照大数定理盈利模式创新农户信贷管理体制,主动打造新型信贷业务管理流程。

打造宣传教育平台。即建立信用及金融知识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培育农村信用文化,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报纸等公共舆论工具加大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和引导力度,突出宣传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目的意义、评定标准、程序步骤等有关内容。农村金融机构加强对贷款农户的宣传,教育广大农民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重视积累自身良好信用记录。

(二)构建两套信用档案

一是构建农民专合组织、农户信用档案。人行*支行负责构建农民专合组织、农户信用档案。农户信用档案以农村信用社农户经济档案为基础,以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目标,依据农户基本状况、自有资产、诚信记录、经营能力及项目等情况逐户建档,并建立数据质量责任制和数据定期更新机制。同时,有对贷款资格的专业合作组织的信用档案进行相应采集。

二是构建信用乡(镇)、信用村信息档案。人行*支行负责构建信用乡(镇)、信用村信息档案,组织农村金融机制编制统一的《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档案参考指标》,按照少而精的原则选取建档指标,尽量降低采集和维护成本,简洁实用地反映乡(镇)、村的基本信用状况,并建立动态考核机制。

(三)完善两套评价体系

一是完善农户信贷评分体系。针对农户特点,人行*支行按照成都分行下发的评分模型,组织金融机构编制统一的《农户信贷评分参考标准》(以下简称《评分标准》)。农村金融机构参考《评分标准》,结合各自内部授信规定对农户进行信贷评分。评分过程属于金融机构授信前的内部评价,应免费进行。各农村金融机构共同认可依据《参考标准》评出的结果。对于加入农业保险的农户,在相关指标的评分上可适当上调。

二是完善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农民专合组织评价体系。由各乡镇政府进行组织,人行*支行牵头,农村金融机构参与,开展信用村、信用乡(镇)、信用农民专合组织评价工作,并进行表彰和授牌。人行*支行组织农村金融机构编制统一的《*县信用乡(镇)、信用村评定办法》及《*县信用农民专合组织评定办法》。对信用村、信用乡(镇)、信用农民专合组织,由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统一授牌表彰。

(四)创新业务管理模式

设计、开发、推广应用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农户信贷评分系统,指导农村金融机构创新业务管理模式。在设计上,将农户评分系统与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进行无缝链接,实现评分结果与信用报告的同步反映;将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与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指标衔接,实现征信数据自动转换。在开发上,注重结合实际,使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农户信贷评分系统与农村金融机构的电子化和信息化水平相配套,实现前瞻性的实用性的统一。在应用上,使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农户信贷评分系统有机地嵌入农村金融机构信贷审批、风险控制、产品营销等各个环节,打造新型的业务管理模式。

(五)建立激励、惩戒机制

根据对农户、农民专合组织的评价结果,农村金融机构在授信额度、审批权限、服务种类、适用利率、抵质押物、推荐评优等方面实行差别政策。对信用良好的农户、农民专合组织给予优惠和便利,对信用不良予以限制。根据对信用乡(镇)、信用村的评价结果,政府管理部门制定行政性惩戒和奖励措施。信用乡(镇)、信用村可在农业项目开发、优惠利率、农村配套服务等方面优先享受政府各部门和金融机构的优惠政策;县政府建立对信用乡(镇)公务员和信用村组干部在选拔任用、职务晋升、评选评先等方面的正向激励机制。

(六)完善农村信用担保机制

人行*支行和金融机构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村信用担保机构的支持,推动建立和完善对信用担保机构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担保机构的积极性,协调推动政府、农村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探索有效担保机制,推动担保机构提高服务效率、服务功能、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工作安排

篇5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当前,在低收入群体比较集中的农村地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还不能满足普惠金融发展的需求。一是农村地区信用活动水平较低。农民收入和储蓄水平较低,限制了农村信用机构动员社会资金的能力,加剧了信贷配给的现象,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长期处于抑制状态。农户和农村企业的信贷活动处在非常低的水平,不利于农村信用体系的可持续发展。二是农村地区的征信信息系统不够健全。目前农村地区征信信息系统主要是中国人民银行的企业和个人两大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但征信管理局能够真正采集到的农户信用信息一般限于农户个人的一些基本情况和在农村信用社的贷款信息,对于农户经济交易与支出信息的采集比较困难,导致农户个人信息资料内容非常单薄,很难为判断其信用水平提供有力参考。从农村信用机构自身的征信系统来看,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信贷登记咨询信息管理系统服务面狭窄,无法向全社会提供咨询服务,导致其无法充分发挥应有的社会效应。三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较小。农村金融机构普遍面临资本实力较弱、资金来源匮乏、服务“三农”能力不足的问题,完全依靠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难以激活现有农村金融市场,特别是落后地区的农村金融市场。四是农村信用机构的不良贷款比例较高。农业对自然条件及市场环境的依赖性很强,农业生产存在着较大的不确定性和市场风险,一旦农业受灾减产,会直接影响农民收入的稳定性和还贷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中国的农业生产规模普遍偏小,农业的产、供、销链条没有紧密连接,农产品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低,在价格和质量上缺乏竞争力,一旦农产品销售受阻,将直接导致农民收入下降,还贷能力减弱。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路径

加快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建立健全适合农户和小企业特点的信用征集和信用评级体系,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建设,构建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信用激励与约束机制;鼓励农村金融机构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改进账户开立、支付结算、存款服务,积极推出银行卡支农惠农项目和农民工银行卡等特色业务,积极采用网络银行、手机银行等新型支付工具和手段,在农村推广移动支付、POS机转账等非现金结算,切实解决农村地区物理网点不足的问题,满足农民基本金融服务需求;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