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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方面的建议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10 15:3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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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方面的建议

篇1

关键词 生态补偿 地区经济 机制

近些年来,生态和环境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已经成为阻碍社会和地区发展的瓶颈,各地区由于生态保护存在着结构性政策缺位,造成了生态保护与经济关系之间利益的扭曲,也影响到了地区之间以及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和谐,为此,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生态环境与地区经济建设之间的协调,促进地区经济的长效发展,也已经成为了地区政府刻不容缓的一件重要事情。现就巴东县关于生态机制建设的一些政策实施情况来进行分析。

一、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的主要做法和效果

(一)努力推进以水土保持为重点的生态保护工程,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巴东坚持以治理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为目标,通过对山、水、林、田、路的综合整治,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1、各项生态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一是注重生态家园建设推广。为逐步替代农村传统能源消耗,改善生存环境,通过试点示范,推广以沼气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生态家园建设,效果较好。全县已建沼气池4.5万口,参与“五改三建”建设的2.8万户,保护森林面积9万亩;并建立了“雷家坪高产生态农业示范基地,探索出果-粮-猪-沼-菜的生态农业模式,明显激发和带动周边地区发展生态农业的热情。二是强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1989年,该县水土流失面积2196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的65.5%,经过20余年治理,目前水土流失面积减少到1380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41.2%。三是推进高产农田建设。近些年来,该县积极申报项目,组织实施了官渡口、溪丘湾、东口等乡镇中低产田改造1.5万亩,提高了土地单产,较好利用了土地生态资源。四是加强森林资源管护。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较好地营造和保护了全县生态环境,由于生态改善,野猪、山羊、金丝猴等野生动物开始增多。森林植被恢复较好,2007年森林覆盖率达到45%。安全饮水、烟水配套、整村推进扶贫等工程在改善自然生态方面也都起到积极作用。2、粮油生产连年丰收。近些年,随着自然环境的不断改善,生态效果开始显现,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升。粮食产量连续多年稳定在21万吨以上,油料产量今年上半年已达到1.8万吨。3、农民收入不断增加。在粮食产量稳定提高的同时,该县不断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狠抓柑桔、小杂粮、蔬菜、魔芋、药材、桑蚕等经济作物种植,鼓励生猪、山羊等畜牧业发展,农民收入不断提高。200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595元,到2008年,达到2482元,增长55.6%。

(二)努力推进以节能减排为重点的综合管理,着力改善城镇环境

巴东境内有长江和清江两大流域,在谋求地方发展过程中,县委、县人民政府立足生态环境保护,培养两江清水为目标,狠抓节能减排工作,努力保护着一方青山绿水。一是狠抓工业企业节能减排。依靠国家投入带动民间投资,组织申报实施了恒兴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的污水治理,正在认真实施义和工业硅节能降耗与治理工程。二是争上一批环保项目。组织实施了城区营沱污水处理厂,荷花垃圾填埋厂,在东口和官渡口镇新建垃圾填埋厂;乡镇中已实施溪丘湾垃圾填埋厂、污水处理厂;沿渡河垃圾填埋厂、污水处理厂。这些项目较好地保障了库区沿岸污染物处理。野三关垃圾与污水处理工程正在实施,大支坪垃圾填埋场已完成初步设计。三是推进工业集聚建设。按照一县双城布局,一方面鼓励企业入园,使工业企业集中在开发区,有利基础设施共享,加强环保设施建设,降低企业节能减排的成本。现在已有20家企业登记入园,其中5家已投产,正在建设的阅山硅公司,采用挪威爱肯公司的环保除尘技术,安装了先进的除尘环保设施。另一方面加快淘汰小水泥、小酒精等落后工艺。已关闭野三关一条小酒精生产线,对小煤窑实施了综合整治,关闭整合保留到现在的23家。四是工业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一方面保持工业经济快速发展,2008年,全县工业增加值突破10亿元,增速达到125.6%,是2005年工业增加值2.1亿元的5倍左右。规模工业企业达到29家。另一方面,2007年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86.6%,工业烟类排放达标率达到96.3%,县城空气质量保持Ⅰ级,空气环境质量状况优良。

(三)努力推进以生态旅游为重点的综合发展,着力提升地区经济发展水平

按照把县城打造成政治、文化、旅游中心的目标,全县努力在以旅游为先导的带动下,全面推进第三产业发展。一是依托良好的旅游资源,以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规划为指导加快旅游产业建设。突出神农溪5A景区创建重点,加快水布垭高坝景区4A创建,着手小神农架的旅游开发,以旅游产业开发为载体,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依托明山秀水的环境资源,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二是旅游产业不断发展的同时,出台鼓励民营经济发展,加快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意见,鼓励商业贸易、邮电通讯、金融、中介、信息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宾馆、餐饮、交通运输等传统产业发展,2008年全县旅游接待游客达到81万人次,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0亿元,同比增加19.2%。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多年来,巴东人民致力于地方生态环境保护,为保护、营造良好的库区生态环境做出了艰苦的努力和无私的奉献。但由于该县原本生态环境脆弱,山势陡峭,土质松散,又历经两江四库建设,水土流失面积大,地质灾害隐患多,全县生态保护与建设任务还相当艰巨。在生态保护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生态补偿机制不够完善,执行起来困难重重等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粗放生产方式没有得到根本性转变,增大了生态环保压力

巴东整体经济发展水平较为落后,生产方式粗放,不可避免地存在过度开发自然资源的现象,这种粗放式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增大了地方生态环保的压力。一是工程活动的破环。巴东在迁城移民以及国家大型工程建设中,存在有的选址不合理,有的造成道路切坡、爆破震动、土石方开挖等对自然生态的破环现象,极易诱发地质灾害。二是农业生产过度开垦。全县没有实施退耕还林的地区,仍然存在广种薄收、乱开滥采现象;农田耕种过程中,滥施化肥,导致土壤板结等造成耕地质量下降问题日趋严重;生猪规模化养殖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成为制约畜牧业集约发展的瓶颈;巴东有全国著名的优质豆科牧草巴东“红三叶”,草场达10万亩以上,退化严重,闲置破环量大;就地砍伐薪柴代替生活用煤的趋势又有抬头。三是工业生产粗效。巴东工业整体发展水平不高,传统的依靠资源采掘、简单加工生产行业还占很大部分,所以资源浪费大,利用效益不高,企业实力弱,造成节能减排工作难度大。

(二)体制机制障碍没有得到根本性突破,制约了生态补偿制度实施

一是投融资体制不活。在大规模吸引外来资本,激活民间资本方面,需要更多优惠的政策和适宜的环境;在进一步降低投资商务成本,吸引战略投资方面尚需从行政审批权力改革,增强县域经济发展自由度方面加大力度。二是补偿机制细则不清。生态补偿牵涉到多方利益主体,操作起来一般较为复杂,执行较为困难,比方说《水土保持法》对水保费的征收在缴纳标准、使用范围及管理方面没有明确限定,保障征收的力度也不够;在恢复破坏的地形地貌方面,单纯以面积或体积计算,考虑不够全面,应当增加按破坏程度等方面来要求恢复治理。又比如采矿区除造成踏陷等地质灾害的处理外,还应考虑耕地破坏、水资源破坏、水质污染等生态环境问题的综合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备用金的征收及使用管理上,征收标准的确定不够科学,没有考虑到诸如矿山闭坑后的地质灾害延迟现象。三是谁破坏谁负责的原则实施难度大。生态环境的保护与破坏,难以清楚划定范围、限定责任。因为一旦成灾,其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有自然地质条件因素,有降雨因素、有采矿活动等因素,难以清楚界定。

(三)生态补偿投入没有统筹规划,不利于集中发挥合力优势

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实施生态建设的过程中,存在部门多头管理、功能交叉现象,而每块投入又非常有限,且加大了工作成本;另外,地方财政实力有限,主要是靠上级投入,而该种投入又多为物资及直接的生态建设补偿,扶持产业发展的比重较低,不能解决生态保护与建设的长效问题。

三、几点建议

(一)建立长效稳定的生态补偿机制

巴东在国家主体功能分区中被划为限制开发类,为支持国家建设,保护自然生态,巴东各类产业因为受制于生态环境约束,其发展在今后仍会弱于沿海发达地区。但生态资源也应有价,可否对其实行科学评估,予以必要的生态补偿,以保障为生态环境做出努力地区能与全国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要求。所以建议国家建立专门负责生态补偿的机构,进行统筹规划,对承担生态建设地区进行长期扶持。

(二)延续现有生态补偿政策

建议对已经实施效果较好的诸如退耕还林、天保工程、小流域治理等生态环保工程追加投入,延长期限,扩大范围,提高标准,既巩固现有生态补偿政策实施效果,又进一步推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三)优先实施库区环保治理工程

巴东县位于大巴山山脉和武陵山脉云贵高原之间,全县海拔相对高差大,水网密度大,地形破碎,土壤严重石漠化,全县土地石漠化面积52935hm2,农业人口7.63万人。过去的石漠化治理,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形势依然严峻,改善恶劣的自然环境,解决人畜饮水困难的任务还很艰巨。巴东在2006年已经就石漠化治理问题编制了《巴东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规划》,拟争取投入4.2亿元,进行综合治理,但目前全州仅建始县在搞试点。为加大保护库区生态环保力度,对巴东这样的少数民族地区,又是担负着保护长江这一全国最大淡水资源任务之一的库区,恳请将此项目优先纳入实施。

(四)进一步完善多元投入机制

除开国家财政投入外,建议上级部门做好区域协调,摸索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制度,以及实行上下游出入境水质断面考核,建立跨区域的流域环境保护机制;对已有确定的资源补偿相关费用征收规定的,要进一步完善征收的标准、缴纳方式以及使用管理方面的制度;提供无息或低息贷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生态环保建设;继续利用好国债资金吸纳社会资本实施生态环保项目;继续完善减免税费、加速固定资产折旧等制度,鼓励企业加大节能减排力度。

(五)探索大型工程建设实施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

建议对三峡电站这样一些大型工程从发电量中抽取一定生态补偿费用,用于原地区生态建设和发展。

参考文献:

篇2

路明强调,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是新世纪农业科学的农业生产的重要目标。他介绍了健康安全农产品的概念,认为生产健康安全农产品有三个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二是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三是应对绿色壁垒,增强我国农产晶的国际竞争力。在生产健康安全农产晶的过程当中,应当注重解决以下问题:

第一,保证安全农产品生产的四个环节,建立农产品安全管理的五个体系。在安全农产品的生产中,要保证最佳生态环境,农业投入品达到安全标准,实行清洁生产,产品的加工、储存、包装达到安全标准四个环节。要建立健全农产品的安全标准、监督检测、质量安全执法、质量安全认证、质量安全市场五个体系。

第二,提高资源特别是水分和肥料的利用率,降低农产品的生产成本。

第三,可持续地利用自然资源,要发展现代生态农业,做到物质循环使用,能量平衡开发,采取与环境友好的作物生产方式。

第四,拓宽农业发展领域,开发能源农业和化工农业。

吴晓青委员以“关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几点建议”为题,从分析云南省生态环境的现状,总结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经验教训,就我国新世纪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阐述了意见和看法。

他总结我国多年来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经验教训,得出几点启示:第一,生态保护与建设多部门分割的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需要。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必须从实际出发,放弃部门利益,顺应发展的需要,切实解决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第二,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要平衡发展。第三,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协调。第四, 自然保护区由政府单一管理的模式,已不适应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需要。保护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需要全社会的重视、全民的参与,才能达到保护的目的。第五,环境保护部门要发挥生态保护与建设的主导作用。不仅要履行“统一规划、统一法规、统一监管”的职能,加强生态保护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管理,同时还要参与生态建设的综合协调和服务。

他认为,为有效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从根本上改变我国的生态环境面貌,必须推进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改进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管理机制。

第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全面发展。

第三,生态建设要与人民群众的经济发展特别是贫困地区老百姓的脱贫致富相结合。

第四,必须高度重视和依靠非政府组织和环保志愿者队伍的力量。

第五,引进和推动自然资源管理模式的转变。

吴晓青委员还介绍了我国当前环境保护的现状和形势,以及相关的对策。

蔡建成委员以“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问题”为题发言。

随着长江三峡水利工程的进展,三峡库区的生态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到国内外的广泛关注。他针对目前三峡库区的生态环境现状,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和具体措施。

他认为,目前三峡库区仍然面临严峻的污染问题,表现为:一,库区废水达标率低,污水处理设施严重不足,水体污染趋势加重;二,库区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岸边随意堆放,处理率低;三,三峡库区由于各个支流沿江城镇的生活污水和垃圾基本未处理,沿岸堆放垃圾现象普遍,水污染问题日趋严重。目前三峡库区及其上游生态环境恶化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水土流失严重,河流含沙量高;二、生态环境退化现象普遍。

为此,他提出对三峡库区生态环境建设的建议,并提出实施建议的具体措施。

第一,必须统筹库区、影响区和上游区的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三峡库区应在大规模削减现有污染的基础上,合理控制人口规模,严格控制不合理的开发活动,禁止新建污染严重的企业。影响区应以水质改善为重点,加大污染防治和工业结构调整力度。上游区在控制水体污染的同时,重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减少泥沙人河量。

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是控制三峡库区上游的水土流失,减少入库的泥沙量。优先实施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及水土保持等工程,通过建立自然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和重点资源开发监管区,采用适当措施,使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土流失重点区域得到强制性保护,尽快恢复原有的生态环境。

钱弘道委员引用“外部不经济性”理论,从经济和法律的角度分析了生态环境保护。

空气、河流、海洋和森林都是生态环境财富,生态环境是关系到全体社会成员福利的公共财产。这些公共的财富被少数人的生产行为所侵害,使得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日益严重。外部不经济性是由厂商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所造成的对环境的损害和资源的破坏。厂商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外部不经济性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和收益没有直接的关系,这种不经济性未计人企业的生产成本,而被转移给了社会,即全体受害的社会成员承担了少数企业对生态环境的损害结果。

他认为,生态环境污染问题源于两个基本因素:一是没有人拥有产权或没有人强迫他们处于被污染的生态环境中;二是正在被污染的生态环境具有集体消费特征。

随着经济的发展,负外部性正逐渐发展为巨大的威胁,这就要求政府必须进行积极的干预,控制外部性。现实生活中,解决外部性问题主要采取政府管制、惩罚性税收或补助、颁发经营许可证等办法。

他认为,没有法律的保护,生态环境的发展无从谈起。从经济分析角度讲,法律在生态环境的保护中应当起一个降低成本、提高收益、促进资源使用效率的作用。

他介绍了利用税收控制污染的优点,一是可以给污染者提供激励,促使其寻求改进的方法和手段来避免或清除其排放物。二是防止污染者把其生产成本(污染成本)转嫁给其他人。他认为利用税收控制污染与其他管制相比,有很大的优越性。它不要求管理机构衡量包含在税金中的遵守污染控制标准的成本,而只是估计减除污染的收益,这使税收不像排污标准那样容易出现错误。

苟少华委员分析了当前在食品、住房装修等生活中使用的化学产品的污染问题,阐述了化学工业与生态环境建设的关系。

20世纪是化学工业蓬勃发展的世纪,上个世纪中叶,由于化学品产量的剧增,化工产品种类的增多,其对人类健康的危害性和对环境、生态的破坏也逐渐暴露出来。

我国人均资源和能源占有量位于世界平均水平以下,改革开放以后,虽然国民经济每年以高增长率速度持续发展,但经济格局仍以粗放型经营为主,不仅造成能源和资源消耗强度巨大,还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伴随着我国化学工业的经济规模扩大,其带来的危害如环境污染和危害健康实例不断出现。他结合国外环保治理经验和教训以及我国现阶段的经济特征,对协调好化学工业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关系提出建议:

一是要合理立法和严格执法,使环境治理工作纳入法制管理轨道;二是加强行业管理,规范企业生产过程。随着我国加入WTO,如何以国际通用标准进行行业管理,规范企业生产行为,监督市场产品,已是我国环保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三是大力宣传环保理念,提高全民环保素质。建议将有关环保方面的知识纳入全民义务教育体系中;四是增加科研投入,鼓励科研人员开发新技术对于治理生态环境是十分重要的。

另外,张季纶委员介绍了国外的“环保警示教育”,提出环保不仅是政府和企业的意识问题,强制性的环保措施是针对当前环境恶化的形势的,而环保教育才是永恒的、持续的。应着眼于提高全民的环保素质和意识,从基础教育、专业教育和全民教育人手,将环保渗透到教育的各个方面和学科当中,环保教育的立法需要加以重视。

倪晋仁委员提交了题为《面向生态的水资源合理配置与调控》的书面报告。介绍了用生态系统原理来合理调配水资源的水资源系统概念。他认为,传统的水资源利用模式多以取得最大的经济收益为目标,面向生态的水资源利用目标则是水资源系统的整个生命周期内,为自然一社会一经济这一复合生态系统提供最优的生态服务;传统水资源利用以“供给管理”作为核心,面向生态的水资源利用则强调“需求管理”,面向生态的水资源利用、配置与调控模式关注水资源从输入自然一社会一经济复合生态系统到输出该系统的全过程。

面对我国恶劣的自然环境,必须寻找用较少的水资源满足发展需求的新途径。面向生态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是尊重自然规律的客观体现。

面向生态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模式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治愈水资源浪费的良方。面向生态可以使水消耗和水污染更少,并使人们生活得更好。越是生态脆弱的地区,越需要面向生态;越是需要调水的地方,越需要面向生态。面向生态,应该变水资源供需导向为水资源生产率提高导向,变单纯的分配定额制度为水资源的有偿转让制度,按照面向生态的市场机制利用水资源、出租水资源、回收水资源,转让水资源、管理水资源,使节水者获益。在现有经济技术条件下,以不同地区的生态需求定开发利用的水资源量,以水定粮、以水定产、以水定草、以水定林、以水定发展。

他认为,面向生态是解决中国水问题的根本出路。面向生态是一个观念的转变,也是一个方向,它的目的是让社会受益,而且是更多地受益和更持久地受益。面向生态追求物耗最小,即在现有技术经济水平和满足同样服务的条件下尽可能地降低物耗、限制污染物排放和减少生态系统的影响。面向生态与一般的“考虑生态”有本质不同,面向生态不是暂时的,而是需要持续的。

他说,面向生态的水资源合理配置和调控是一个新的探索,它将使得水资源配置研究的视角更加广阔。

篇3

中图分类号:U28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46-0325-02

1 引言

党的十报告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系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尤其要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笔者在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大背景下,以晋城市城乡结合部为例,研究其生态建设的实施成效并提出政策建议。

为解决资源型城市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晋城市提了“建设绿色晋城,打造生态城市”的口号,开始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与尝试。晋城市立足于城市长远目标,选择两区四片的组团式空间结构,城市各组团之间以快速交通相联系,以生态绿地相隔离,逐步形成以白马寺山系为生态绿心,以东部及西部连续山脉为生态绿肺,以水系山谷为生态廊道,以城市公园、城市出入口及山体为生态斑块的“绿心镶嵌、绿肺傍依、多廊道和多斑块延伸渗透”的生态格局。晋城的城乡结合部由于山地特征的影响,不仅是城市各组团之间的纽带,也是重要的城市景观背景,制约着城市的整体生态格局。其中白马寺山生态绿心、吴王山生态绿肺和丹河生态廊道是位于城乡结合部中生态建设的典型代表,他们展现出了显著的实施成效。

2 晋城市城乡结合部的实施成效

2.1 生态休闲为主的建设――白马寺山生态区(生态绿心)

2.1.1规划背景

白马寺山生态区位于晋城市主干道泽州路的最北端,是晋城市主城区北部重要的景观背景。在2005年晋城市被评为国家园林城市后,提出了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战略方针,将晋城市的城市绿心――白马寺山作为生态区来建设。

2.1.2主要问题及解决方向

经过对白马寺的实地调研与分析后,得出其面临的问题与解决的方向:

区域重新定位――从区域尺度上重新定位白马寺山生态区,协调区域共同发展和环境保护。

功能区划调整――解决原有森林公园功能区划单一和生态休闲需求的矛盾,完善功能区划。

城市规划衔接――解决和城市功能相衔接的问题,提高可达性[1]。

2.1.3规划实施成效

白马寺生态绿心的规划很好的解决了白马寺山面临的问题,指导了白马寺的生态建设,自规划编制完成以后,晋城市积极的按照规划理念合理的利用土地,进行休闲设施与景观建设,并完善配套设施,已经初步形成一定的规模。

通过生态结构体系规划,完善了功能区划。>850M为生态保育区,远离市区,受到人为干扰最轻,主要以生态恢复为主,种植了大量的植被,没有建设任何供休闲使用的设施。800M与850M之间为缓冲区,由于人工设施减少,以农田、果园和村庄为点缀,主要供游人观赏。800M以下为绿色休闲产业区,用于绿色产业开发、休闲活动的布置,如白马寺山脚下的休闲广场,面积达6000平方米,打拳、跳舞、放风筝的市民越来越多,登山步道上每天爬山健身的人络绎不绝。

在与城市衔接方面,白马寺生态区与城市对接的地方和周边道路均有便捷的联系通道,从城市各区域均可方便进入,并将停车场和公共自行车租赁点布置在,满足城市居民进入生态区的需求,提高了可达性。

2012年,白马寺山生态区在“国际花园城市”竞赛活动中,获自然类单项金奖,有力的证明了白马寺生态区的实施成效。荣誉的获得使晋城这座年轻的、煤田上的花园城市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得到大幅度的提升,对提高晋城的对外开放形象和促进招商引资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2.2 生态修复为主的建设――吴王山生态区(生态绿肺)

2.2.1规划背景

吴王山位于晋城市主干道凤台西街最西端,是主城区西部重要的景观背景。多年来因煤矿长期大规模的机械化开采,造成了山体塌陷、生态植被破坏等多类地质灾害。煤矿停产后,坑口被填埋,附近居民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随处堆放,这里成了名副其实的“垃圾山”,生态环境不断恶化。不仅如此,随着豪德商贸物流、庞大汽贸等重点项目的落地,吴王山的环境与现有的发展格局已经不相适应,环境治理工程迫在眉睫。

2.2.2现状存在主要问题

经过对吴王山的实地调研与分析,得出吴王山现状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生态系统稳定性差

2.如何维护城市乡土景观

3.开放空间如何形成系统格局[2]

2.2.3规划实施成效

吴王山经过这几年的生态建设,基本上完成了既关注绿色生态建设,也十分注重吴王山历史文化的开发,同时开放空间也形成了一定的体系。比如在植被修复上,以丰富山体植被为目的,栽植油松、国槐、玉兰、银杏等大规格风景苗木60余种、6万余株,对“垃圾山”实现了生态修复,生态系统稳定性得到了提升;在开放空间建设方面,规划中的提到的环形“玉带”基本已经建成,宽6米、全长3100多米,贯穿整个森林公园,沿途还建有多条登山步道,可以通往所有“景点”。

2.3 生态旅游为主的建设――丹河生态旅游带(生态绿廊)

2.3.1规划背景

近年来,随着晋城市煤化工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大量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无组织排放,晋城人民的母亲河――丹河水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化学需氧量、氨氮超标几倍到十几倍,直接威胁到城市饮用水源地的水质安全。2003年,晋城境内丹河、沁河11个监测断面中,有9个断面不达标,随着城市的扩张和经济的发展,丹河水环境不容乐观,严重影响着全市饮用水源地的水质安全。

2.3.2重点问题――三重关系和一个矛盾

“文景”关系:历史中的丹河,即历史人文背景、以及地域文化等与丹河生态景观资源存在及发展的关系;

“城景”关系:城市中的丹河,即未来城市与丹河生态旅游带的互动关系;

“水景”关系:流域中的丹河,即丹河水系与其周边景观资源之间的关系。

一个基本矛盾,就是丹河旅游开发活动与景观生态资源保护之间相互制衡的关系[3]。

2.3.3规划实施成效

丹河的生态建设尊重了规划,丹河湿地公园建成后,很好的解决了上述提到的重点问题。比如“文景”关系,基本形成了东焦河水库、珏山景区、青莲寺至陵沁线一级公路桥十多公里的旅游带,既形成了城市与丹河生态旅游带的互动关系,也形成丹河水系与其周边景观资源之间和谐发展的关系。

在生态成就方面,表现最为明显的是水质得到了极大的改善。经过几年的建设,丹河生态旅游带重点工程――丹河人工湿地工程已发挥效益,一期工程于2009年通水运行,初步形成日净化污水3万吨的能力。整个工程建成后年可削减化学需氧量2044吨、氨氮540吨,丹河水质将得到明显改善,可由劣V类水质达到Ⅳ类水质标准,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恢复,郭壁饮用水源地得到重点保护,东焦河水库蓄水发电,珏山景区和龙门景区将更好的发挥效益。2010年8月5日,山西省环保厅组织邀请同济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的环保资深专家组成专家组,对丹河人工湿地工程(一期)运行以来的综合效益进行了科学评价,一致认为丹河人工湿地工程工艺合理,具有良好的环境、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对保障城市水源地安全、改善区域环境和促进旅游业发展、实现晋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北方地区人工湿地建设、运行与管理具有较好的示范作。

3 晋城市城乡结合部生态建设的政策建议

白马寺生态绿心、吴王山生态绿肺、丹河生态绿廊以及从今年开始的中心城市环城生态圈建设都取得了良好的实施成效。但是,晋城市城乡结合部生态建设依然存在一些问题,现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3.1加强城乡结合部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识,尤其应当利用新媒体技术。

城乡结合部地区的原著居民文化程度相对较低、素质较差、环境保护意识不强等原因,在他们眼里往往没有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他们很少会将生态环境保护与自身联系起来[4]。生态环境教育可以培养和提高公众的生态环保意识,这方面现阶段在晋城市相对欠缺。正因为这方面的欠缺,城乡结合部居民既不会制止相关的生态环境破坏行为,也不会对自己破坏生态环境感到心里愧疚。

晋城市在接下来城乡结合部的生态建设中如何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第一,在城乡结合部地区开展“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性村庄”活动,成为示范性村庄可以享有一定的资金与政策补助,通过这样的奖励性措施,促进生态氛围的形成,从而推动城乡结合部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

第二,定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宣传月活动,让教育走进社区、走进村庄、走进学校,争取做到每月一学习,根据不同的受教育人群采取不同的宣传形式,并定期在社区、村庄与学校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竞答活动,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让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深入人心。

第三,通过最近流行的新媒体(如数字杂志、数字报纸、数字广播,触摸媒体等)技术,利用其网络群体不断扩大以及网络媒体覆盖面广、便于接受的优势,充分发挥其特点,调动起居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3.2 成立并扶持环保NGO非政府组织,鼓励并奖励环保产业的发展

应大力培育城乡结合部民间环境NGO,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使其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并监督政府和其他环境行为主体的职能,促进环境控制与监督,这也是优化城乡结合部环境控制的重要措施[5]。在晋城城乡结合部的生态建设中缺少第三方组织的中介作用,首先,晋城市政府应当放宽生态环境保护组织的注册于登记条件,明确NGO的合法性。其次,NGO作为中介作用应该提供相应的服务:向政府反映城乡结合部生态建设的情况,提出相应的建议;向公众普及生态建设的知识;对一些城乡结合部的企业是否采取环保行为起到监督作用。

建议晋城市出台相应政策,对积极推广环保产业的带头人进行表彰及奖励,对效果好的环保产业进行推广,对有巨大发展空间的环保产业给予政策扶持以及资金扶持。

3.3 建立多元利益主体之间的协同模式。

政府、当地居民、NGO以及企业构成了城乡结合部生态建设的利益主体,应建立多元主体之间相互监督及考核机制。如果政府做出损坏其他利益主体的决策,其他利益主体有权提出建议;如果企业和当地居民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政府应对其进行惩戒,事态严重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建议根据不同的利益主体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

3.4 建立公交优先的交通体系

上文中提到,因生态区周边公共交通系统不发达,公众乘坐公交不方便,在生态区经常出现拥堵以及停车难的问题。生态区周边的交通应该向减少拥堵与污染的方向发展,基于晋城市生态区周边的交通现状,应建立公交优先的交通体系。利用公共交通方便公众出行、降低路段交通压力、快速地分散局部人流等优势,构建城乡结合部便捷、安全、准点、快速的公交体系,优化现阶段的公交线路,尽量较少换乘次数,为公众打造一个舒适高效的出行方式。

4 结束语

本文以白马寺生态绿心、吴王山生态绿肺以及丹河生态绿廊为例,从实施成效以及政策建议两个方面分析了晋城市城乡结合部的生态建设,以期为相关部门在城乡结合部生态建设上提供一定的参考。

参考文献

[1] 北京林业大学园林学院,晋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晋城市白马寺山生态区总体规划[R],2008

[2] 晋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晋城市城市西部吴王山生态区总体规划[R],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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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6721101(2015)02002506

Abstract: This study uses GRAY to comprehensively evaluat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quality of Anhui province.By comparing and sifting evaluation index according to relevant literature and constructing quality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of urban cities, the paper determines the evaluation index weight via Delph method and in combination with 2013 Statistical Yearbook data of Anhui province, conducts a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of its ecological environment quality and concludes the integrated sorting of urban ecological quality.The results suggest that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quality in the southern cities of Anhui province is better while that of the northern cities is poor, especially that of coal resource-based two cities of Huainan and Huaibei which ranks last.Moreover, the paper analyzes the problems existent in those two cities and proposes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Key words:GRAY method;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urban ecological environment quality;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

灰色系统综合评价就是从信息的非完备性出发研究处理复杂系统的理论,适合客观社会经济系统的比较评价,是根据被评价对象的评价指标之间发展态势的相似性或差异程度来评价衡量因素间关联程度的方法[1],灰色系统综合评价应用于城市生态环境质量的评价研究较少。本文将GRAY法应用于城市生态环境质量评价,进行一些探索。研究安徽省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与最理想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之间的关联系数和关联度,关联系数反映的信息较全面,可根据关联系数找出该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某些方面的不足,以便采取措施加大城市生态建设投入力度。再根据各评价指标的权重,计算加权灰色综合关联度,可对安徽省内城市生态环境质量进行综合排序评价,比较城市之间生态环境质量方面的差异。本文利用2013年安徽省统计年鉴数据,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公平、公正,具有可信度,为安徽省政府及当地市政府进行城市生态建设时制定政策和管理决策提供参考。

一、基于GRAY法的安徽省城市生态环境质量综合评价

(一)指标选取及权重的确定

评价指标的选取既要能突出说明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又能搜集到相应的数据资料,本文参考相关研究文献资料,结合安徽省2013年统计年鉴,筛选能综合考察城市生态环境质量的三类指标,一类是城市环境质量,包括大气总悬浮微粒日平均值可吸入物(PM1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流日平均值(SO2)(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日平均值(NO2)(毫克/立方米)、城市市区噪声均值(分贝)、人均拥有公交车数量(标台)、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吨标煤/万元)、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及好于二级的天数(天)。二类是生态环境:包括森林覆盖率(%)、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M2)。三是污染物控制:包括城市污水处理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率(%)。反映城市环境质量、生态环境、污染物

控制共11个指标,从不同角度说明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指标权重的确定,利用Delph法通过问卷调查咨询相关专家,确定出11个指标的权重如表1所示。

(三)计算安徽省城市生态环境质量灰色综合关联系数

计算安徽省16个城市与虚拟理想化城市的关联系数:

ξi(k)=miniminkΔi(k)+ρmaximaxkΔi(k)Δi(k)+ρmaximaxjΔi(k)(i=1,2,3,…,n;K=1,2,3…,P)

分辨率ρ取0.5 ,计算安徽省各城市与虚拟理想化城市的关联系数,如表3所示。

(四)计算安徽省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加权灰色综合关联度

进行加权计算灰色综合关联度,如合肥市的加权灰色综合关联度为:

R合肥=∑pk=1ξi(k)Wk=0.868 3×0.04+0.855 5×0.03+0.869 3×0.02+0.607 1×0.1+0.849 0×0.08+0.864 7×0.25+0.913 4×0.08+0.348 5×0.12+0.431 3×0.08+0.840 6×0.12+0.788 3×0.08=0.735 9

同理可计算其他城市的加权关联度,最终评价排序得出综合评价结果,如表4。

三、综合评价结果分析

从安徽省16个城市环境质量加权灰色综合关联度排序来看,最好的城市是依次黄山市、池州市、宣城市、蚌埠市、安庆市、马安山市、芜湖市、六安市、宿州市、铜陵市、合肥市、滁州市、阜阳市、亳州市、淮南市、淮北市。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好的城市主要是皖南的旅游城市黄山市和池州市,这些城市地处皖南山区,森林资源丰富,植被较好,水资源也丰富,加上这些城市没有污染严重的重工业,空气质量好,如黄山市、池州市大气总悬浮微粒(PM10)日平均值较低分别为0.055毫克/立方米和0.053毫克/立方米,空气质量好于或大于二级的天数都是365天,森林覆盖率较高分别是79.63%和57.54%。从安徽省城市生态环境质量综合排序来看,安徽南部城市基本上以服务业和轻工业为主,城市环境污染小,并且青山绿水环抱,森林覆盖率高,城市自身净化能力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是安徽省南部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好的原因。

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上皖南的城市较皖北的城市好,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最差的两个城市是皖北的淮南市和淮北市。

淮南市和淮北市同是以煤炭开采为主的煤炭资源型城市,由于长期采煤造成地表沉陷,植被破坏严重,生态环境脆弱。两淮煤炭资源型城市都是以依托煤为主的火电业、化工业、水泥建材业等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产业集群城市,集聚的产业都是环境污染大户,排放大量烟尘(CO2,SO2、NO2)等,大气总悬浮微粒(PM10)日平均值较高分别为0.093毫克/立方米和0.089毫克/立方米,固体废物处置率较低分别为9.66%和 0.78%,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也较高分别为0.897吨标煤/万元和1.028吨标煤/万元。城市噪声均值较高分别为68dB和67.2dB,空气质量好于或大于二级的天数也较全省其他城市低,分别为346天和352天,森林覆盖率较低分别是18.77%和16.95%,城市自身净化能力弱,两淮煤炭资源型城市生态环境日趋脆弱。

从安徽省城市生态环境质量综合评价来看,皖北尤其两淮煤炭资源型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最差,两淮城市是重工产业集群城市,来自这些产业的污染源多,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差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煤炭开采造成的植被破坏,环境自洁能力差。煤炭资源长期开采形成的生态环境破坏,大量土地塌陷,植被破坏,生态环境脆弱。二是环境污染。煤矿开采采出煤矸石堆积占用土地,其中有害物质污染环境;煤炭洗选深加工造成的污水对环境的污染;以煤为依托的产业,如火电产业规模巨大,造成粉煤灰堆积污染环境,电厂烟尘排放(CO2,SO2、NO2)污染空气;煤化工业、水泥建材等产业排放的烟尘对城市大气的污染。总之煤炭资源型城市生态环境日趋脆弱,加强对煤炭资源型城市生态建设尤为迫切,任务更为艰巨。

四、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一)针对地方政府在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中的建议

1.加大政府对城市环境治理投入,履行政府职能

安徽省各城市都要以“十”提出的建设美丽中国为契机建设生态城市,生态城市的建设要以政府为主导,政府要持续加大对城市生态建设投入,加大城市治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城市绿化美化的投入,加大城市及周边植树造林,增加城市“绿肺”,提高城市的自洁功能,打造山水宜居城市和花园式城市。

2.地方政府要加大对城市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发展循环经济,实施产业低碳生态化发展道路

重点是对传统产业结构升级,坚持走以循环经济为主的低碳生态化发展道路。特别是两淮煤炭资源型城市,依托煤的产业较多,并都是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严重的产业,更要实施产业转型升级。两淮煤炭资源城市以煤炭为主业,在原煤为主导的产业链上尽量延伸,形成以“资源利用清洁生产资源再生”接近封闭型物质能量循环利用的反馈式链条,使循环产业链各环节做到“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低碳生态产业[3],构建以煤为主业的循环产业链:煤电粉煤灰建材产业链、煤开采煤矸石建材产业链、 煤矸石发电产业链、煤化焦产业链、煤炭开采洗选加工矸石综合利用产业链、煤化油产业链、煤煤化工甲醇-烯烃产业链、煤甲醇-碳化工产业链、煤合成氨精细化工产业链,煤煤制天然气产业链等循环经济产业链,推动煤炭产业向低碳化、清洁化发展。

3.以政府为主导,进行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和修复

由于两淮煤炭资源型城市长期高强度开采,地表踏陷严重,生态修复治理难度大,需要巨资投入,仅仅依靠当地政府无法全额承担的,在争取国家煤矿塌陷区修复治理资金的同时,地方政府可制定灵活优惠的政策,以政府为主导,多方共同出资治理环境,采煤塌陷区生态治理修复采取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大力引入民间资本投资,加大激励措施,在投资配套、信贷、税收、财政补贴等政策方面给予倾斜,调动民间资本投资治理采煤沉陷区的积极性,可实行多方以不同出资方式设立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在环境治理上共同出资,共同受益。

4.建立市场化生态补偿长效机制

对破坏城市生态环境和污染的企业提取生态补偿基金,由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于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和修复补偿,建立依托市场法则开展生态补偿的机制,可由政府公开招标委托第三方进行生态治理和修复。还可探索城市境内碳排放权、节能减排权市内交易机制,使节能减排量超额完成的企业可出售超额部份给完不成节能减排的企业,或由政府购买。对完不成节能减排定额的企业政府要加大经济处罚力度,罚款上交财政生态补偿基金,用于城市生态修复、治理和建设。

5.加大科技创新,发展城市战略新兴低碳产业

加大科技创新的投入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优化创新创业发展环境,大力发展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IT产业、汽车及零配件和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和带动城市产业转型升级[4]。

6.大力发展服务业,优化和提升产业层次

以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和生态宜居城市为目标,优先发展生产业,做大做强现代物流、金融保险、信息服务和现代商务贸易等行业[4]。

(二)针对政府职能部门在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中的建议

1.政府职能部门加强城市环境保护执法力度

城市环保执法部门要加大巡视检查和突击检查频次密度,持续保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对于污染大户要采取严厉措施,加强监管,杜绝非法排放,加大处罚力度,提高企业违法成本,让违法企业负出沉重代价。

2.城市垃圾实施分检和无害化处理

在城市垃圾分检和无害化处理方面国内外都有诸多大城市经验可供借鉴,安徽省内城市要借鉴这些大城市成功经验,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清洁美化城市。城管加大城市脏、乱、差的治理,制止占道经营,乱摆乱放,随地乱丢垃圾。

3.城市宣传部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文明意识

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经常举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生态城市建设教育培训,提高企业负责人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和执行力。举办专题讲座,讲解企业生态循环生产成功的案例和经验,组织企业负责人到生态城市建设好的模范城市和企业考察观摩学习取经。

城市宣传部门要通过各种媒体和发放宣传册,加大市民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动员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生态建设,普遍提高公众生态环保意识,参与日常的监督等,提高市民城市生态文明意识。

(二)针对生产企业在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中的建议

1.生产企业要转变观念,绿色生产

城市境内的生产企业,要转变生产观念,引进先进技术及设备,实施循环生产,清洁生产,绿色生产,变废为宝。在绿色生产方面加大投入,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进行无害化处理,达标排放。加大节能减排的投入和技术创新,真正实现绿色生产,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2.企业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主动开展治理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

针对安徽省城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的不同,企业要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从销售收入中提取专项治理资金,争取政府配套资金,对企业由于生产过程中对城市生态造成的破坏进行进行治理修复,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近年来淮南矿业集团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和企业出资,投入巨资进行生态环境修复,已取得相当可观的成效,现已在报废矿区上进行回填、平整、绿化和生态修复,建成大通湿地公园。在谢家集区采煤沉陷区上建立起集办公、仓储、物流配送、信息服务等为一体的淮南市鑫森物流园。对已报废的洞山小煤井、人防工程的建设形成的取土坑、采石场、弃土场等,造成的区域内的局部山体、植被及地貌等受到严重破坏,对洞山井沉陷区及舜耕山部分山体进行修复,修复面积约32公顷,现成为淮南城市中心的“绿肺” 。从淮南矿业集团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进行城市生态修复来看,已取得成功经验,供其他企业借鉴。为其他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树立了榜样。只有各企业行动起来,共同修复治理城市生态环境,一定能建成美好、清洁的宜居城市、生态城市、花园式城市,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参考文献:

[1]杜栋,庞庆华,吴炎.现代综合评价方法与案例精选[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11―21;111―119.

[2]安徽统计年鉴编辑委员会.2013年安徽省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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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是一个统称,它包含很多内容,例如防洪、灌溉、发电、水资源保护,新建的、扩建的、修建的水利建设工程及其附属工程。也有一种解释是通过对地表水及地下水的控制和调整,达到最有利于我们的工程。这两种解释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通过改变,让水资源朝着有利于人类的方向发展。水是人类的生命之源,没有水的世界不敢想象,自然界的水不完全是人类需要且适用人类的水,基于此情况,人们才大兴水利建设,控制水流,即可疏导抗洪,也可进行水资源的调配,例如中国的南水北调工程,就把南方充足的水资源引流到北方水资源相对较缺的地方。按照梳理工程的功能特性分类,水利工程分为防洪工程,农田工程,水利发电工程及海涂围垦工程等。这些水利工程都是根据不同地方的水资源的不同使用方式,最大限度的发挥水资源在当地的作用。

(2)影响环境的因素。

水利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因素主要体现在对周围地质的影响、周边生活的影响和陆生生态的影响。其中对陆生生态的影响最大,关系到水域周围的生态链的建设。

(3)如何加强生态水利建设。

首先要从水利工程规划入手,提高规划水平。要全面认清开发水域的水资源生态系统,合理安排水资源的开发和使用。尽力做到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高效,节能。提高规划水平,可从以下几方面提高:a.要实地调查研究,尽可能的提出多种建设方案以备选择;选择适合当地自然特色的最优方案并提出建设工程的规模,工程规模的确定一定要按照当地资源确定,切不可盲目。要请相关专业专家在当地进行实地考察,对当地的地形,地貌,水流做出勘测,在技术层面给出最准确的建议。b.政府要完善与生态水利建设有关的相关法律,对于不适宜进行大规模水利施工的区域,例如国家及地方自然保护区,著名的风景区,世界自然遗产,国家自然遗产等区域,进行必要的保护,规定可开发建设的区域,不可开发建设的区域,同时禁止进行大规模以上的水利建设。从保护环境,保护当地自然生态环境入手,对严重破坏当地自然环境和生态资源的水利建设项目,重新考评,无法达标的建设项目,要立即停止建设,减少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再次破坏。c.转换开发思路,由于现阶段征地成本的日益增高,对于移民量少,占用农用地少的地方,可充分开发,甚至是100%开发,但是对于移民较多且占用耕地多的地方,可不开发或折半开发。水利工程建设不能总看眼前既得利益,也要向长远看齐。对当地的自然生态资源尽到应尽的责任。要做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双赢。

2生态化防洪工程的规划建议

(1)在防洪工程的建设过程中要实行经济效益11:25:45和环境生态效益兼顾的原则,如果两者不能同时兼得,也要首先考虑生态环境利益。

对于生态环境来说,破坏只需一天,但是恢复却需要十年甚至更长时间。因此在进行防洪工程建设开始的时候,一定要疏通整治河流上游、下游、周边的地理环境,生态环境,围绕这些,进行防洪水利工程的建设。

(2)堤线布置和堤形选择的方式要以生态环境的保护为前提。

人为改变河流的流向,使河流统一化,会直接影响当地水域的物种。故,再此建议在水利工程建设中,补充几点关于保护当地山川湖泊的技术要求,尽量保留当地水域应有的湿地或浅滩。在防堤宽度上尽量采取宜宽不宜窄的原则。尽量做到防堤的功能在保护土地的前提下实现。

(3)关于河流的断面的建议。

在河流断面的设计上尽量要求不要违背当地的自然河流的河床特点,避免因人为化设计河流断面导致河流的均一化。河流的断面设计要与当地的自然环境相适应。

(4)岸坡的防护结构。

在水利生态建设过程中,交错的岸坡防护结构对当地的生态环境破坏最严重。因此,岸坡的防护结构应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角度出发,在满足工程功能需求的前提下,进行岸坡防护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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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X82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432(2012)-02-0142-1

1 兰溪大水对当地生态环境影响及灾后重建工作的分析

1.1 兰溪居民对当地生态环境破坏的认识分析

兰溪自古便有“三江之汇”、“七省通衢”之称,据《金华水旱灾害志》考证,开国至今,水灾发生率为平均每年1.5次。2011年,浙江兰溪发生了56年一遇的大洪水。

环境是人类生存的载体,不论是建造房屋,生产粮食,还是发展经济,都离不开环境。调研中我们发现,75%的人对当地植被及土壤的破坏表示了较大的担忧。分析数据后我们得知,许多居民表示洪水中大量的漂浮垃圾将加重当地河流的污染程度,并威胁着当地的饮用水供给。同时,我们就兰溪居民愿意以何种方法保护生态环境进行了调研,加大宣传及监管力度依旧是人们选择的主要方式,另外,约54%的居民认识到了合理利用资源对保护环境的积极作用。

1.2 灾后重建工作的调查及分析

重建家园永远是灾难过后的当务之急,于是,我们通过问卷及实地考察等对当地的重建工作进行了调研。数据结果显示,当地的居民积极参与重建工作,有超过91%的人声明在能力所及的范围内,非常愿意参与抗洪抢险工作,在完成常规救援工作的基础上也希望相关部门尽量完善抵御洪水的方案,更好地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

2 针对调研中所发现问题的分析

2.1 兰溪大水对当地生态环境影响的分析

2.1.1 兰溪大水对当地生态环境的破坏 洪水将大量城市垃圾、工厂化学物质、生活污水和农田、林草地等面源污染物冲入河道,导致江河湖库富营养化、地下水受威胁等一系列水体污染问题。同时,洪水将大量沙土冲入河道,也带走了原本蕴含在土地中的养分。这不仅直接导致土壤肥力下降,更有可能造成泥沙淤积,使河道堵塞,湖泊容量减少,调洪能力减弱。长时间被水淹没导致大量植物死亡,流域野生动物被迫逃逸或被淹死,自然环境平衡受到严重的摧残。居民房屋倒塌,农作物减产或绝产,公路、铁路被冲毁,交通、信息也受到了阻隔。

2.1.2 兰溪大水对当地居民生态保护意识的影响 在过去,由于环境恶化的现象不明显,生态保护意识的教育不够普及,居民的生态保护意识严重缺乏,他们关注的重点是自我的经济收益,对具有公众利益性质的生态环境保护无暇顾及[1]。

今年发生在兰溪的特大洪水,在给当地居民带来经济上的沉重损失的同时也促使他们将更多的目光投向了生态保护问题。水灾过后,当地居民普遍表达了他们对环境的忧虑,他们也加强了环境与自身关系的思考。加之社会各方面对防洪抗灾与保护环境两者之间密切关系的宣传,兰溪居民越来越意识到保护生态的重要性。

2.2 对大水过后兰溪生态环境的整治建议

2.2.1 促进观念改变,重视工艺优化,发展绿色工业 兰溪是浙江省一个重要的工业基地,纺织业、水泥业较为发达。特大洪水中携带的工业污水会对当地的水质造成严重的影响。政府应该积极与企业开展对话,提出科学的建议。同时,通过各种途径,让当地的企业主了解绿色产业的有关信息,并拨出一定的款项用于扶持环境友好型企业的发展。另外,引进新型环保工艺、改进现有的机器设备、安装污水处理设施亦对当地环境的恢复具有重要意义。

2.2.2 制定完善政策,保护森林植被,落实灾后工作 森林植被减少导致水土流失面积扩大,抵御洪灾的能力减弱[2]。因此要大力栽植防洪林、防浪林和水土保持林,充分认识国家林业定位发生重大转变的意义。同时,相关部门应该做好森林植被的保护工作,严防乱砍乱伐,加大打击力度。针对灾后事务,当地政府应该建立一套完备的灾后环境整治系统,要深入到受灾最严重的地区,及时地对当地环境受破坏的范围、程度等进行分析及评估,并制定出相应的整治方案。另一方面,建立一套较为合理的问责制度,将灾后重建的责任明晰到相应的部门,更加有效地完成灾后重建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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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922.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07-0268-01

我国环境保护法治的主阵地在城市,城市是一系列立法、制度设计的核心,农村环境保护法治建设滞后。当前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立法以及相关制度较为笼统、陈旧,难以发挥实际的环境保护效用。笔者结合自身经验,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进行了探讨。

一、农村环境保护法制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环境保护意识不强

社会经济的发展,虽然让我们尝到了物质文明的“甜头”,但生态文明现状却给我们当头棒喝,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状况,不均衡的生态保护法制建设机制,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流于形式。2014年,我国对《环境保护法》进行了修订,其中指出了建设“可持续”生态文明的重要性,并主张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而当前,我国环境保护的主阵地在城市,相关部门对农村的生态环境缺乏保护意识,如果不改变这种情况,将严重制约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的进程。

(二)缺乏指导性综合性立法

从当前的情况来看,我国没有根据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实际情况进行专门的立法,缺少类似《农村环境保护法》这种综合性法律,领域性法律法规也不健全,难以有效地保护农村的生态环境。

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的建议

(一)提高农村环境保护意识

环保部门以及相关机构、组织应该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除在城市地区开展系统的环保管理外,还需要加强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现状的认识。只有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才能解决农村生态环境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在科学、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中,政府应该给予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予以充分的认识,并树立环保先行、协调发展的理念。我国关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体系尚不健全,虽然环境保护法中有了理念性、思路性的突破,但是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仍不容乐观,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农村环境的了解,做好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汲取国内外农村环境管理的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农村环境立法体系,统筹兼顾,实现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

(二)制定农村环境保护条例

我国的环境保护重心在城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监管存在明显的缺陷,为了更好地改善当前全国环境立法缺失的状况,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效力。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应该结合地方实际,加大尝试性的立法实践,不断完善与农村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抓住农村环境保护的核心问题、现实问题、紧要问题、突发问题,改善当前的立法方式,增加特殊性立法,结合地方的地利人文状况,制定针对性的法律法规,以更好地保护当地的自然、生态资源。

(三)完善地方立法规划机制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要想取得突破,关键在于制定一个完善的立法规划和程序,确保立法的前瞻性实施。当前我国的地方立法规划体系不完善,立法保护的效力难以有效地发挥。为此,地方政府在进行地方农村环境保护立法规划的时候,一定要有科学的制度、机制体系,按照法定成都评估和审查,确保立法规划科学性与民主性的统一。

(四)做好农村环境监督管理

从立法层面来看,农村环境监督主体一直不是很明确,这使得农村环境保护和监管存在很大缺失。为了改善这种状况,应该积极发挥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的积极作用,将其在监管方面的优势凸显出来,赋予其监管的权力。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在乡镇地区设立环保所是比较可行的做法。环保所的监督管理内容可以包括如下几点:其一,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法律法规的执行;其二,改善当地的环保审批手续,改善环境保护和监管工作质量;其三,监管和治理当地的环境破坏、污染等行为,诸如生活污水和垃圾、禽畜养殖污染、企业排放污染等;其四,恢复当地生态环境;其五,处理农村生态环境污染、破坏相关的投诉、等案件。

(五)完善环境纠纷救济制度

为了更好地解决农村环境纠纷,基层政府应该建立完善的环境纠纷救济制度,建立专门的非诉讼救济制度以及专门的纠纷救济机构。此外,还需要完善诉讼救济制度,结合当地的环境诉讼实际情况,为农民提供诉讼的便利条件,改善诉讼救济的调解功能。

三、总结

农村地区占地广泛,生态环境复杂,生态破坏、环境污染严重,环境保护意识不强,环境纠纷比较多,监管不到位。为了更好地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就需要加强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的研究。本文分析了农村环境保护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基于此,提出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建设的建议,以期更好地完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体系,促进农村地区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于林辉.关于农村环境保护问题研究[J].民营科技,20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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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中生物;可持续发展观;教育

中学生物教学历来十分重视保护生态环境的教育。中学生物教学加强可持续发展观点的教育,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学生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

1. 可持续发展是当今世界各国的共同呼声 新世纪,人类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物质财富,极大地推动了物质文明和进步。但是,伴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增长过快、环境污染、自然资源开发不合理以及由此引起的生态环境恶化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严重地威胁着经济的发展和人类的生存。在这种形势下,人们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走过的历程,努力寻求一条人口、环境、资源和经济、社会能够协调发展的道路,这就是上世纪70年代末提出的可持续发展的观点。现在,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环境保护工作的主题。

一般地说,可持续发展包括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三个方面。其中,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是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可持续发展强调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社会五个方面的综合协调。这就是说,加快经济发展决不能以浪费资源和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

2. 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的一项长期战略 我国一贯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问题。1983年,我国政府宣布把环境保护列为一项基本国策,提出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战略方针。1994年,我国政府制订了今后中国环境保护工作的行动指南――《中国21世纪议程》,指出“通过高消耗追求经济数量增长和'先污染后治理'的传统发展模式已不再适应当今和未来发展的要求,必须努力寻求一条人口、经济、社会、环境和资源相互协调的,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要,而又不对满足后代人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是中国在未来和本世纪发展的自身需要和必然选择”。

在1996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规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可持续发展列为实现我国跨世纪建设蓝图的两大战略之一。可见,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实现国富民强、民族振兴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一件大事。1996年同志在第四届全国环保座谈会上指出,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保护环境工作需要做好五方面的工作。概括地说:(1)坚持节约各种资源;(2)继续控制人口增长,全面提高人口素质;(3)消费结构和消费方式要有利于环境与资源的保护;(4)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干部和群众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5)坚决遏制和扭转一些地方资源受到破坏和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从中可以清楚地看出:这五点中哪一点都离不开生物科学;生物教学在加强可持续发展战略观教育方面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

3. 对加强可持续发展观教育的建议 生物教材在植物、动物等部分十分注意渗透保护环境教育。例如,在讲述根系在土壤中的分布时,讲述了为了保持水土,应当在山坡、沙地上造林、种草;在讲述苔藓植物对自然界的意义时,讲述了苔藓植物可以当作监测空气污染程度的指示植物。教材还设有“生物与环境”专章,集中讲述人口增长与资源危机、生态平衡的关系、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等基础知识。要求学生“懂得爱护自然界的生物,认识保护生物资源的重要性,形成环境保护意识”;在教学内容中有“环境与人体健康”、“无公害绿色食品”等知识点以及调查或观察环境污染对生物影响的实习;还有“森林生态系统的作用”、“人与环境”等知识点。

为了使学生能够从协调人口、环境、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增强对保护环境重大意义的认识,实际上也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全民族的环保意识和科学文化素质,以便使我国跨世纪的亿万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能够在各自的工作和生活中更加自觉地、更加能动地协调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生物教学有必要结合学科特点,加强可持续发展观的教育。

第一,根据新形势,修订教学大纲时,建议在前言的适当部分明确提出可持续发展观,使所有的生物课教师都能够从生物学科的特点出发,从战略的高度认识可持续发展在我国的环境保护事业乃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认识到生物教学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重任,从而更加重视开展环境保护等内容的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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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到我国生态文明的建设,影响到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是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策略,尤其是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进程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力度,有利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有利于企业走上生态文明之路。生态环境保护不仅指的是改善当前的环境质量,还包括提升人们的生活品质,为人类的生活、企业的发展、产业的升级创造有利的发展环境。企业作为我国社会经济建设的主体,应主动承担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社会责任。

一、企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循环经济发展滞后

当前很多企业在发展进程中只重视经济效益,忽略生态环保工作,一直沿用粗放的生产方式,缺少完整的生态环保意识,导致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工业污染,并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放到生态环境中,直接造成生态环境的水质、空气以及固体废物的污染,直接暴漏出企业对资源利用及生态环境保护的理念不足。

(二)企业产能持续过剩

当前很多传统的工业企业依旧是过分依赖能源资源,“三高”型企业依旧很多,近年来企业出现产能过剩、资源浪费的情况逐渐恶化,从而导致加剧生态环境的破坏。尤其是我国的重工业企业,能耗大,贡献低,产能过剩现象严重,不仅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也对生态环境的发展带来了严重的破坏,工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排放不达标且产能的过剩造成资源能源的过度开发等也直接影响到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

(三)企业“三废”污染失控

就企业而言,工业“三废”的处理不当,特别是其中的废气还容易造成温室效应,对生物的多样性造成危害,同时部分污水直接排放到河流中造成河流的水质富营养化,甚至直接影响到居民的饮用水安全,直接或间接影响人类健康。“工业三废”中含有多种有毒、有害物质,若不经妥善处理,如未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而排放到环境中,就对环境产生了污染,破坏生态平衡和自然资源,影响工农业生产和人民健康。

(四)企业发展与环境共生的保障机制尚未建立

当前随着我国企业生产经营方式的不断变革,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保障机制尚未建立。在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过程中,主要施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主体,并不断建立我国及个地方的生态环境保护的标准体系,但是这些标准体系在具体的环境问题中多处被虚置或者扭曲执行,导致很多的生态环境污染或者破坏的的个人或者组织得不到应有的惩处,严重影响了生态环境。

二、企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意识

一是,企业在寻求产业经济发展的同时做好生态设计和规划,提高资源循环利用的意R,通过出现创新生产污染处理技术,提高产业发展的科技水平,开展区域间的产业合作,发挥各个区域的产业优势,形成资源利用的绿色生态产业链,推动循环经济的不断发展,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二是,建立资源集约利用、环境安全预警机制,促进企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构建全面的生态环境安全预警与管理体系,完善生态环境突发事故应急指挥系统和生态污染事故处理应急体系,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创新环境管理制度,从不同的层次推进清洁生产工作,定期考核污染严重的企业,实施一定的惩罚制度,提高企业环保意识。

(二)发展企业环保产业

大力发展环保产业,环保产业主要是指在生产进程中,采用清洁的节能技术、生产技术以及在产品的回收、再利用和安置处理上等,对产品从原料到废弃物的循环利用的全程的绿色呵护,还包括提高企业生产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对环境污染的控制以及污染的清理,并不断提高节能减排方面的处理技术和相配套的服务,鼓励进行循环生产,对工业生产产生的垃圾及废弃物进行循环利用,提高企业的资源利用率,降低能耗型企业对环境的污染。

(三)企业要严控“三废”污染

企业加大环保资金投资力度,更新环保技术设备,加大对治理“三废”污染的资力度,改善当前的生态环境质量。针对工业企业产生的工业“三废”问题的治理,要严把技术关,加大企业在环保科技方面的投入,同时对企业“三废”污染要严格制度规范,定期进行检查,鼓励发展环保企业,对于设备技术更新缓慢的企业严格督促,并制定惩罚措施。依靠科技减少资源能源消耗,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也能减轻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更新企业生产经营的环保技术设备,同时也可以利用环保技术将生产出的废弃物进行循环利用。

(四)完善企业发展与环保共生的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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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922.6;X17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2(c)-0000-00

1992年6月,瑞典向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提交了题为《生态循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的研究报告,在大会上产生了极大的反响,各国纷纷响应、推广,促进了全球生态城市、生态农业、生态示范区建设等方面的全面发展。近年来,随着我国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的加剧和政府关注程度的日益增多,使人们开始认识到生态环境的价值,区域生态环境建设已经成为大势所趋。

1我国生态环境现状

尽管近年来中国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但形势依然严峻,资源枯竭与环境污染的总体状况仍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我国当前的生态环境形势非常严峻。由于人口负载过多,加上长期以来对土地、森林、水和矿产等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以及缺乏对生态环境的必要保护和建设,大片原始森林因过度砍伐而消失,草原因过度放牧而退化,湖泊、江河、湿地在缩小,沙漠化、石漠化和荒漠化在加剧,海洋生态系统急剧衰弱,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发展、影响社会稳定和威胁人民健康的重要因素。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深受影响,可持续发展面临巨大的外部压力。

2对我国区域生态环境建设的建议

基于上述情况,同时,在现阶段,中国大力发展区域生态环境建设时机已经逐步成熟,一是中国已经具备了足够的财力来解决这些问题,二是民众对资源环境保护日益高涨的呼声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内在动力和良好的民意氛围。发展区域生态环境建设势在必行。下面,笔者将对于我国目前的区域生态环境建设提出几点建议:

2.1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

政府是生态效益的主要购买者,同时利用市场机制使经营者能获得应有的利益。因此,必须要积极发挥政府与市场的作用,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这是目前为止一种非常行之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的方式。在生态补偿的模式上,世界各国政府购买仍是支付生态补偿的主要方式。法国的林业基金中,国家财政拨付就占有很大的比重。

2.2创新区域生态保护补偿方式

区域生态补偿一般以金钱补偿为主,但在实际工作中,应当根据实际不断创新和改善其补偿的方式。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就是要将国家、社会和西部地区自身的生态补偿义务固定化、制度化,使生态建设资金有一个确定的长期的来源。要灵活多变,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生态补偿方式。

2.3建立完善区域生态环境建设的融资机制

生态环境建设是一个复杂的、长期的工程,同任何经济活动一样,必须以一定资本数量和资本构成为基础。生态环境建设需要进行相应资本融资(生态融资)来获得自然资本、人力资本等等。生态融资与生态补偿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才能发挥实效。

2.4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力度

目前中国政府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有关促进产业结构与经济结构调整、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以及加大节能减排力度等有关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的逐步落实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提供了积极的政策环境。在后期必须要更加注重这些政策的保护力度,真正起到支持生态环境建设的作用。

2.5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力度

政府要积极运用财政、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加强宏观调控,正确引导资金投向,重点保证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尤其水土流失灾害严重地区的治理投资,促进资源与环境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2.6强化生态环境意识

随着经济发展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们逐渐认识生态环境已经出现严重问题的时候,其恶化程度已到了最危险的边缘。因此,要做好前期规划设计工作,充分认识到区域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更要加强社会性的宣传教育工作,强化社会公众的环境意识,通过电视媒体等宣传平台来帮助人们树立环保意识。

2.7发展科技,坚持可持续发展道路

必须坚持以科学为指导,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十一五”开始,国家科技计划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支持新能源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同时,地方和企业的环保科技投入也在增加。提高科技进步对促进生态建设、经济发展有着重大意义,积极发展科学技术,更好地发挥科技人员的作用,从而更好地推动生态环境建设。

3未来展望

目前,我国处于环境压力上升阶段,我国面临着史无前例的环境压力,估计到 2020~2030 年期间环境压力将达到峰值。1但是,笔者相信,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和市场经济的完善与发展,同时,随着技术进步与经济结构、消费方式的改变,我国的环境压力将逐步减轻。这些问题,也给广大的给环保工作者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目前,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已成为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必经之路,这是中国现代化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中国二十一世纪议程》明确指出:“只有将经济、社会的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才是中国发展的前途所在。”只有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才能真正走出中国发展的蓝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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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指出,绿色是内蒙古的底色和价值,生态是内蒙古的责任和潜力,坚守生态底线是建设现代化内蒙古的基本要求。在内蒙古辽阔美丽的土地上,各族干部群众对绿色的守护从未停歇。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显示,过去的一年里,全区完成营造林1511万亩,种草3381万亩,治理水土流失760万亩。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补奖政策,提高了禁牧和草畜平衡补贴标准。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6%,提高5.1个百分点。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用水量分别降低6.5%和4.5%。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区的1800多件环境事项全部办结。

数字的背后,一幅瑰丽的生态画卷正在内蒙古大地上徐徐展开。然而我们也必须看到,我区生态环境总体脆弱的局面没有根本改变,一些环境问题依然比较突出,生态保护工作还处在“进则全胜、不进则退”的历史关头,保护与治理生态环境任重而道远。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我们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守住生态底线,坚定不移走好绿色发展之路,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绿水青山的承诺掷地有声。

李纪恒书记在参加呼和浩特市代表团讨论时提出,要着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建设国家园林城市,抓好生态修复,深入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完成好节能减排任务,让首府的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市民更_心。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力度、铁腕整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关于生态环境的建言热度不减。

常军政代表说,要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培育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铁腕整治环境突出问题,着力抓好总书记考察我区时提出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试点改革,确保兴安盟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只有健康的土壤才能生产健康的粮食,耕地的土壤污染是农产品质量不达标,甚至成为有毒有害农产品等问题的源头。”兰云峰委员认为,农业高投入、高产出模式,耕地长期高强度、超负荷利用,造成耕地质量下降,必须减少化肥农药投放量、提高耕地质量,促进我区农业的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

本立而道生,本固而木荣。制度是生态文明的基石。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强调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之后,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紧跟着提出了这方面的工作安排。两会上,如何为美丽内蒙古撑起“制度屏障”,成为备受关注的议题。

张锦明代表说,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就必须要完善生态红线和底线制度,严格落实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力度。他建议自治区制定出台草原生态补奖政策执法监管的具体办法,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推动草原生态持续好转。

乌云毕力格委员建议,在草原生态核心区压缩粮食种植面积,严格执行草畜平衡要求,利用合作社积极划分轮牧范围,促进植被恢复。

龚明珠代表建议,建立呼包鄂环境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共同推进黄河流域水源保护。

尹美英代表则建议政府出台林业保护工作相关政策,解决护林员护林难问题。

代表委员们相信,只要全区上下积极行动起来,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就一定能让内蒙古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清新、人民更开心。

要让绿色富区惠民

美丽和发展如何实现双赢?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如何共生?解决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矛盾,始终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为内蒙古指明了方向:“全面推进绿色发展,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促进绿色化与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融合互动。加大主体功能区战略实施力度,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发展定位,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格局、农牧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

两会上,围绕绿色富区、绿色惠民这一热点话题,代表委员们纷纷建言献策。

石磊代表指出,在发展过程中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把环境保护放在重要位置,大力发展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比如政府应出台具体的扶持和优惠政策,支持企业依托独特的民族文化发展旅游业,注重打造旅游业产业链。

关于呼伦贝尔市旅游产业发展,徐锋委员充满信心:“不管呼伦贝尔26.2万平方公里土地下面埋有多少煤炭、石油甚至是黄金, 都不能与她地面上的森林、湖泊、湿地、草原和蓝天白云相媲美。不管呼伦贝尔地下资源可以为内蒙古贡献多少GDP,但50年乃至100年后,呼伦贝尔必定是一个以旅游闻名于世的好地方。”他呼吁,对呼伦贝尔旅游资源的认知、保护、开发,应尽快提升到自治区甚至国家层面。

付万惠代表说,锡林郭勒盟传统畜牧业发展历史悠久,拥有18万平方公里天然草原,发展现代畜牧业优势明显。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必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面推进养殖专业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销售品牌化、服务社会化,促进一二三产深度融合。

生态文明建设不仅关乎经济上的变革,更是一次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绿色革命”。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进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以及“积极培育生态文化,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正是着眼于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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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F323.22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4)-3-225-2

1前言

城镇集一个地区的教育、金融、医疗、政治等多元综合中心,是社会生产力增长带来的必然结果。城镇凭借着本身所具有的功能为周边的地区提供者各种各样的服务,满足生活在城市里人民的日常生活需求。随着贵州农村城镇化的推进,城镇化率逐年的提高,但城镇化为经济带来增长的同时也对周边的生态环境带来了一定程度的破坏。诸如大气污染、水资源的枯竭、垃圾的随意堆放等等现象不断的出现在城镇建设中,影响研究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的良好状态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石,是农村经济能够持续发展的动力。因此,本文以贵州为研究对象,分析了贵州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并提出了促进贵州省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的对策建议,以期为促进促进贵州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及其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参考。

2研究区概况

贵州地处云贵高原东北侧斜坡地带(103°36′~109°35′E、24°37′~29°13′N),国土面积17.62万km2,平均海拔1100米左右。境内气候温暖湿润,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在地貌上的表现为山地、丘陵、盆地以及丘陵,其中山地所占的比例为75.1%,山地地貌是贵州地貌的主要特征。地势变化幅度比较大,全省的最高海拔点与最低海拔点的高差最高可达2763米。雨量充沛,碳酸岩分布广,溶蚀力的水对可溶性岩石进行溶蚀,形成了大片的喀斯特景观,喀斯特地貌占贵州国土面积的73%。研究区地貌主要是由于外界生态环境和生物相互作用的结果,随着贵州农村城镇化的不断推进,不合理的利用资源以及资源的过度掠夺对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区域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

3农村城镇化进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3.1 生态环境污染问题

3.1.1水体污染。随着贵州农村城镇化建设的逐步推进,为了满足人民的正常生活要求、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贵州省也在一定程度上引进重工业的建设。相关的工业虽然拉动了贵州的经济增长,但是城镇化进程中,工业的发展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比较严重,工业生产中带来的污水对河流造成了严重污染,废气使农村环境和空气质量也大幅度降低,导致水质下降、水资源短缺等问题,地表植被也遭到了严重破坏,植被的水源涵养能力下降,导致生态环境的不平衡[1]。

贵州农村城镇化建设过程中间,下水道建设不够完善,导致一些废水没有经过相关的消毒处理就直接的排进河流。如果污水中间的细菌不能够及时有效的进行处理,直接排入河流中间,这样不仅污染了水体,也会对居民的饮水造成威胁,严重可能会造成传染性疾病的大规模的流行。

农业种植多是以传统的灌溉方式为主,而长期使用磷肥等肥料及化学农药对河流的水质也造成了一定影响,由于贵州喀斯特地貌和坡耕地的特点,受降雨冲刷影响,水土流失较为严重,施于耕地的化肥绝大部分进入土壤和水体,导致河流水体的自净能力逐年下降,水资源生态循环变差。

3.1.2土壤污染。土壤是在地球表面的、具有一定程度肥沃力的疏松土壤。土壤中间含有大量的元素和微生物,是生物圈中间实现有机和无机转化的中转站。如果土壤受到污染并且超出了土壤的自身消化能力,相关的污染会在整个生态系统中间进行传播,将会对整个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对土壤污危害最为严重的是农药的使用,有些农药中含铅、砷、汞等重金属农药,不易为土壤微生物分解,在土壤中停留时间长,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 降低了土壤肥力,降低了作物产量,而农药进入动植物体将会形成高残毒量,使粮食、畜产品、水产品受到污染[2]。人类处在食物链的顶端,这会使得一些有害离子通过食物链最终积聚到人体中间,危害了当地居民的生身体健康。

3.1.3 大气污染。大气中的二氧化硫是分布最广,数量最大,危害最严重的气体污染物之一,其主要来源有含硫燃料的燃烧,含硫矿物的冶炼,化学工业的废气,也有水泥窑废气排放的二氧化硫等工业[3]。随着贵州省农村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除了重工业工厂生产所产生的废气增加外,城镇的居住人口不断的增加,同时也带来了汽车数量的急剧增加。汽车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市的交通压力,但是汽车尾气的大量排放对空气污染严重。科学分析表明,汽车尾气中含有上百种不同的化合物,其中的污染物有固体悬浮微粒、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合物、铅及硫氧化合物等。这些化学成分的直接排放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极大的威胁,而空气中含有大量的二氧化硫,容易导致酸雨的发生。二氧化硫及其酸雨对森林、土壤、农作物和建筑物均造成危害,严重了降低了居民生活环境的质量。

3.2 生态破坏问题

3.2.1.森林资源减少,水土流失严重。在农村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人类为了满足利益上的需求,而大面积的侵占了自然资源。为了片面的追求经济上的增长,加大了对森林资源的撷取力度,超过了森里生态系统的自身调节能力,最终导致水土流失严重,草原面积与湿地面积急剧减少,生物多样性遭到破坏,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损坏。森林生态系统能够涵养水源,保证生态系统中间的土壤活力。森林资源的减少降低了生态系统的涵养水源的能力,导致土壤沙化加大了洪涝灾害发生的可能,而陆表植被与生态的变化将直接导致自然环境对调节气候、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功能的降低与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的减少,分布区域的缩小,导致了生物多样性的减少甚至灭绝。

3.2.2 土地资源生态功能降低。在城镇建设中对生态的破坏,使得原来的生态系统不再完整,造成土地资源的生态功能降低。土地资源生态功能是通过自然和社会之间相互作用体现的,在城镇建设中由于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大大降低了土地资源的生产潜力以及人口的承载能力。对土地资源的过度撷取虽然能够在短期使得经济实现增长,但是却在透支着当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潜力[3]。

3.2.3 矿产资源与水资源短缺。贵州虽然是矿产资源大省,省内含有各种丰富的资源。但是随着城镇化建设的不断发展,对自然资源的消耗不断增加,石油、煤炭、铜、铁、锰、铬储量持续下降,贵州省面临着资源短缺的问题。由于地下矿藏与水资源的大规模开采,引发了省内许多地区地下水位下降,地下水水质恶化,地面沉降、土壤沙化等地质环境问题的发生,贵州虽然地处副热带,水资源含量丰富,但是随着工业用水的增加、水资源污染及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低下等等都会导致贵州省水资源短缺的现象。

4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对策建议

4.1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及低碳经济

解决农村城镇化过程中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应根据贵州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推动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的发展[4]。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的迫切要求,是推进贵州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重要契机,是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要求。

4.2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机制

生态环境保护要得以贯彻、实施,必须有制度、机制的激励和保障,必须有政策、法规的约束和监督[5]。当前的环境管理机制难以应对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立法与相关措施,主要适用于城市,对于农村地区的适用性较差。因此,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农村环境管理机制,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和管理,制定生态环境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完善管理制度,使农村的生态环境保护走上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的道路。且要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严禁毁损林地、草地,环境污染、浪费土地,违者依法追究责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

4.3合理规划布局,有序发展

随着贵州农村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城镇化也进入了一个比较活跃的发展时期,小城镇数量不断增加,城镇化水平迅速提高。但是,不可避免的出现城镇建设带有一定的随意性,缺乏科学合理的城镇规划指导,造成布局零乱、土地配置不合理、功能分区不明显等问题。因此,要在贵州主体功能区规划引导下,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格局,从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生态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生态城镇建设规划、生态旅游发展规划,注重城镇的形象设计,充分体现地方特色,与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6]。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4.4加大科技投入,加快转变农村经济增长方式

我国农村采取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经济,片面追求经济增长也加快了农村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的速度,由此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已成为一种必然趋势。所谓集约增长的实质是低投入、低消耗、高产出、高效益,而这关键取决于科技进步。科技进步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还能提高产品的质量,增加产值,提高效益,从而实现经济增长的低投入、低消耗、高产出、高效益[7]。因此,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推动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科技进步是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前提,而环境问题的解决最终需要依靠科学技术。加大科技的投入,加快转变农村经济增长方式,大力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使资源得到循环利用,减少对农村生态环境的挖掘和破坏。

4.5提高农民环境保护意识

环境意识是指人与自然环境在相互关系上所反映出来的社会思想、情感、意志、理论等观念内容的总和。文化素质和思想观念是决定人的行为的主要因素[8]。我国经济的发展长期以来以粗放型的生产方式为主,不注重生产效率和环境保护,这也养成了农民落后的生活方式,且农村地区的教育水平低,农民的文化程度不高,环境保护意识淡薄,这无疑是生态问题产生的主观原因。因此要通进行大量环境新闻宣传,通过教育手段提高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以及生态文明素质,培养农民的生态环境保护观念,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的观念。保护环境就是保护资源、保护生产力,也是保护人类自己。

5结论

贵州农村城镇化进程中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使得原来的生态系统不再完整,水体、土壤和大气遭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森林资源减少,水土流失严重,土地资源生态功能降低以及矿产资源与水资源短缺等问题逐渐凸显,使得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农村城镇化条件下的生态经济建设必须以实现生态经济平衡为目标,这也是现代城市发展的需要,在农村城镇化挤进的过程中,要处理好人口、资源、环境三者之间的关系。因此,我们要加强环保措施,转变环保理念,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城镇化建设, 实现贵州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基金项目:贵州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 (黔科合SY字[2011]3110);2012年贵州省教育厅优秀科技创新人才项目(黔教社发〔2012〕358号);2012年度贵州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基地项目(12JD28)。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of rural urbanization in Guizhou province has made considerable progress in recent years, the rural economy in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urbanization drive. Because of the construction of rural urbanization the lack of experience and awareness of the environment is not mature enough, in the course of the countryside urbanization construction is a one-sided pursuit of economic growth and ignores the protection of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resulting in destruction of ecological environment construction of a middle course of rural urbanization. In this paper, Guizhou as the research object, analyzes the process of urbanization in Guizhou the main environmental issues and put forward to promote the process of urbanization in rural areas in Guizhou Province in the ec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untermeasures.

key words: Urbanization construction;Ec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problems; Ecological protection;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Guizhou province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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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

【关键词】生态补偿 制度 环境保护

一、什么是生态补偿制度?

生态补偿,顾名思义就是弥补生态系统的消耗和损失,恢复生态平衡和生态功能。生态补偿从生态学或者环境科学上来讲,是指自然生态系统由于外界活动而遭干扰、破坏后的自我调节、自我恢复,我们把这种状态称为生态系统的自补偿。它属于生念系统的内部补偿机制。生态系统除了内部补偿机制外,也可以由人类建立外部补偿机制。据此,我们认为生态补偿是对在恢复和重建生态系统、修复生态环境的整体功能、预防生态失衡和环境污染综合治理中发生的成本费用的经济补偿的总称。如对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草)、小流域治理等生态系统恢复和重建工程的成本和费用的补偿。

根据这一概念,可以看出生态补偿具有以下特点:

1、生态补偿具有生态和法学双重目的性

首先,生态补偿具有“生态”目的性。生态补偿的生态目的是恢复和重建生态系统的生态价值,创造生态效益。生态补偿中的“生态”是指生态系统。人类总是处于地球生态系统之中,生态系统中的生态因子(环境因子)如气候因子、土壤因子、水因子、生物因子等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人类在生产和生活过程中过量从环境中索取自然物质并向环境中排放各种污染物质,这使生态系统遭到污染和破坏而失去平衡,导致环境功能受损和生态价值减少。生态补偿就是为了弥补生态价值的损失而由人类投入一定的人力和物力,设法使生态系统恢复或重建,使生态系统重新具有生态价值和生态效益。其次,生态补偿具有法学目的性。生态补偿的法学目的性是实现环境公平。环境公平包括代内公平、代际公平和权利公平。代内公平体现了代内所有人有公平利用生态系统的权利。滥用环境资源使生态系统失衡,导致他人无法正常享用生态环境,或者环境资源利用人白白享受环境保护活动带来的好处,都是不公平的,因此,恢复和重建生态系统,恢复环境功能,补偿受害人的损失和支付享受环境保护活动好处的费用,实现了代内环境公平。代际公平体现为每一代人在开发利用环境资源方面的权利是平等的,求取发展的权利是平等的,当代人进行生态补偿,恢复和重建环境资源,实现自然资本和人造资本之间的平衡,就是“为了公平地满足今世后代在发展和环境方面的需要”,以实现环境的代际公平。“环境法上的权利公平鼓励提倡人类尊重一切物的权利,特别是动物的权利。”生态补偿通过对生态系统投入物力和财力,使生态系统得到恢复和重建。这不仅为人类创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也为动植物创造了良好的“生境”,体现了人类对自然的尊重,体现了环境公平。

2.生态补偿具有工具性

生态补偿的工具性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生态补偿是一种经济调节手段。它通过公平地分配环境成本和费用,提高人们恢复和重建生态环境的积极性,抑制破坏生态平衡的行为。其次,生态补偿是“外部性内部化”的工具。生态补偿通过环境损害的致害者向生态建设者支付恢复和重建生态系统的费用,使外部不经济性内部化,这正如《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原则16指出的:“考虑到污染者原则上应承担污染费用的观点,国家当局应该努力促使内部负担环境费用,并且适当地照顾到公众利益……”同时,生态环境的受益者向生态建设者支付享受环境保护活动好处的用,也实现了外部经济性内部化。第三,生态补偿是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的有效工具。生态补偿的目的是恢复和重建生态系统,维持或者提供环境功能和环境资源的自然存在,保护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态环境基础,所以它是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

3.生态补偿具有经济补偿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基于人们对货币的强烈认识,谈到补偿,人们首先想到的是货币给付。对于生态环境的补偿,我们没有办法直接向大自然支付货币,但这也不排除生态补偿给付物质和货币的经济补偿性。因为引起生态补偿的原因是生态建设,即生态系统的恢复和重建活动。而恢复和重建生态系统要采取一定的经济、技术措施,要投入一定的财物和劳务,如植树造林,投入了树种和劳务,通过树种和劳务补偿森林的生态价值。这正是人造资本和自然资本可以互相转化、互相补充。环境资源保护就是要求人造资本回归自然,补偿自然资本;补偿的结果往往是为了获得更好的生态价值和生态效益。所以生态补偿总是表现为一定的经济投入,表现为一定的物质和劳务的消耗,这些物质和劳务就是生态补偿的成本费。这正是我们征收生态补偿费、建立生态补偿基金的原则。

4.生态补偿在实质上是对物(生态)的补偿。但在法律形式上表现为对人的补偿

生态补偿是国家和社会投入一定的物力和劳务对因生态系统失衡而导致的环境功能减损和资源存量减少的综合补偿过程,其实质是人对物(生态)的一种补偿过程,是生态系统的恢复和重建过程。然而这种补偿过程在环境法上反映出的是一种人对人的补偿过程。

5.生态补偿具有广泛性

生态补偿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生态补偿仅指对生态建设者在恢复和重建生态系统时所发生成本费用的补偿。广义的生态补偿不仅包括对生态建设者成本费用的补偿,还包括对预防生态环境恶化的预防性费用的补偿,对因生态建设活动而遭受损失和丧失发展机会者的补偿。我们所说的生态补偿是广义的生态补偿。

6.生态补偿的形式具有多样性

生态补偿的形式可以是货币补偿,也可以是实物补偿,还可以通过提供优惠贷款、减免税收、税收返还、提供技术援助、帮助受损地区发展经济和进行异地开发、提供生态移民基金进行补偿。机会成本的补偿有安排就业、培训、异地安置等方式。

二、建立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必要性

(一)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缺失或不完善成为制约我国生态维护与建设的关键因素

生态补偿是维护生态利益平衡的最后一道防线。虽然我国的生态补偿有所成就,但我国的生态补偿法律制度仍落后于生态补偿实践的发展,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生态维护与建设的需要。对生态资源的无偿使用与“搭便车”行为经济制约不足,刺激了恶意的“掠夺性”生态资源利用;同时挫伤人们改善生态环境的积极性,限制了公众对于生态建设投入的努力,直接是导致了生态利益的失衡和生态状况的恶化。

(二)生态补偿不到位,生态利益失衡,滋生不满情绪,影响社会安定

由于生态补偿法律和政策的不到位,我国生态建设中出现了现有法律无法解决的新的问题,发生了一种利益失衡、不公平状况,即生态建设者、保护者的投入无法得到回报,其权益得不到维护。这种不公平的现象发生在生态各个要素的领域,如森林、草原、湿地等领域,也发生在流域内上下游之间和不同地区之间。这样产生的利益失衡、不公平状况,容易导致生态维护与建设者的心理落差,滋生不满情绪,甚至影响社会主义建设的安定局面。

(三)生态破坏严重,触动生态危机,影响国家生态安全

生态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方面,如果生态安全问题不解决,不仅造成当代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社会安定无法保证,还会造成生态问题的代际转嫁,给子孙后代带来不可逆的深重灾难,可持续发展便无从谈起。我国人口多,人均生态资源较少,且生态破坏严重。生态

破坏严重必然引起大自然的惩罚,近年来自然灾害频发,生态危机的迫近引起人们对生态安全的重视。在这种情况下建立生态补偿法律制度,以生态补偿促进生态维护与建设,不仅是为增强自身综合国力,确保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重要条件,也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与世界生态安全,对全人类环境事业负责的精神状态与切实行动。

三、构建我国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思考

(一)确立生态补偿的宪法地位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而生态补偿是推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所以只有明确生态补偿的宪法地位才能顺利实现可持续发展。宪法关于生态保护的规定,是生态补偿的立法依据。在对生态危机的法律对策中,越来越多的国家把生态保护条款列人宪法。

我国《宪法》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作了明确规定。《宪法》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确立生态补偿的宪法地位主要是对生态环境的产权进行严格的界定。所以,建议对国家和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应在原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应当尽可能的分散自然资源的经营权和管理权,将因生态保护所得的补偿直接分配给自然资源经营者和管理者,并建立起责权利相协调的竞争和激励机制。

(二)完善相关部门法

由于我国各政府部门之间存在利益纷争,生态环境建设地区与生态环境受益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也在日益扩大,所以我们还需要建立一套生态补偿法律与非环境资源法的法律共同形成的法律体系。建议应该由国务院制定关于生态补偿的行政法规,使参与生态补偿工作的执法者的行为和行政执法过程受法律约束,这样不仅有利于实现生态补偿的程序化和法制化,还有利于提高政府补偿的效率。

对于《民法》,其作为保护财产的基本法,应建立适应生态补偿的物权制度。建议在特殊的生态功能区,如我国西部地区,实行特殊的物权制度,特别是土地、草原、山林、水面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制度,如延长森林和草原的承包期,将承包权物权化等。

对于《刑法》,按照生态补偿的要求,主要是完善其立法目的,要从保护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转向包括对生态系统的保护。如果法律中对破坏环境的处罚规定没有达到一定的威摄力,就难以预防破坏环境和生态的行为。而生态资源的效益在人类社会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尤其是在环境问题日益成为全球问题的今天,其作用不容置疑。

(三)完善我国环境保护法,明确对生态补偿的规定

《环境保护法》对生态环境保护明显忽视。目前,作为综合性基本法的《环境保护法》存在着结构性缺陷,其实际上是防治污染的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保护自然资源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关于生态环境补偿方面的规定更不够具体明确。由于当时的立法背景,《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具体制度、法律责任等方面都偏重于污染防治,只规定了对排污行为所产生的外部不经济进行收费,而没有考虑对生态环境保护行为所产生的正外部性进行补偿。

因此要对现行的《环境保护法》作必要的修改:对《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理念进行更新,引进生态保护的思想。将生态环境补偿制度上升为环境保护法基本制度的范畴, 使国家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法制化。并完善生态环境补偿制度的相关内容,增加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比重,改变其偏重于污染防治的现状,从整体上对环境和自然资源进行综合保护和利用,强调环境生态功能的保护、恢复和整治。

(四)修改环境保护单行法,建立起一套生态环境保护与自然资源利用相统一的环境资源法律体系

自然资源保护单行法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力度不够。如:资源有偿使用原则未体现生态效益价值,对开发利用者应承担的保护环境的义务未作规定;有的单行法未将维护生态平衡作为其立法目的;有的法律立法措施过于抽象化,法规之间缺乏协调性,存在立法空白;另外有些规定法律偏重于经济利益,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生态补偿的充分实施。

生态补偿法律应与其他环境资源法形成体系,建立起一套生态环境保护与自然资源利用相统一的环境资源法律体系,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片面性,减少各部门法之间的适用冲突。对《森林法》、《草原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水土保持法》等自然资源法已确立的生态补偿制度要进一步具体化、完善化,使之具有可操作性和科学性。对其它自然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法要增加生态补偿制度,尤其是生态补偿要融入《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因为环境影响评价能解决和满足生态补偿融入环境保护实践所需各种条件,又具备独特的优势和便利。同时,修改环境保护标准中的某些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为生态补偿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技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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