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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教育事迹简述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10 15:3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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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教育事迹简述

篇1

新课程改革将小学劳动课程与技术教育课程归纳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整体框架之下,同时,打破了以往传统教学观念的束缚,对于教学课程进行优化和改良,为其注入了新的生命力。虽然课程改革取得了非常可观的成绩,但是,对其背后存在的问题也需要进行高度的反思。本文就是针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框架下小学劳动与技术教学的现状进行深入思考,希望对相关人员有所帮助。

一、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框架下小学劳动与技术教育的现状

(一)课程设置不合理

虽然很多小学都认识到综合实践课程框架下小学劳动与技术教育课程对于学生发展的重要性,但是通过深入调查发现很多小学院校在课程设置方面存在着严重的不足。依据相关规定,小学院校综合实践劳动课程需要保证每周三课时,但一些小学院校在劳动实践课程设置方面将小学劳动和技术教育与其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框架下的领域相融合,并且只有一个课时。这样的课时设置与学生的实际需求是不相符的,很多教师对此也很茫然,因为多领域的融合不知道教学活动的开展该如何下手,甚至一些教师对劳动与技术教育采取忽略的态度,基于此,小学院校对于课程设置问题必须高度重视。

(二)小学劳动与技术教育地位不明确

以往劳动与技术教育在教学中以单独的课程存在,并且是小学生的必修课程,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但随着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劳动与技术教育被归纳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整体框架下,将劳动与技术教育具有的综合性和实践性良好地呈现出来,劳动与技术教育的学习空间也变得更为广阔。但是需要明确的是,原本作为一门单独学科的小学劳动与技术教育,为了满足课程改革的实际需求,融入综合实践课程的整体框架之下,使得很多教育工作人员对于小学劳动与技术教育的重视有所弱化,综合实践活动开展过程中也不能融入劳动与技术教育领域的内容,劳动与技术教育的地位不明确,对于课程教学改革也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

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框架下小学劳动与技术教育的思考

(一)提升对劳动与技术教育的重视程度,对课程设置进行调整

小学教师必须转变教育观念,提升对劳动与技术教育的重视程度,合理、科学地进行课程设置,这样才符合课程教育改革的初衷,进一步扩展小学劳动与技术教育的学习空间。虽然劳动与技术教育被归纳于综合实践课程框架之下,但是对于劳动与技术教育的课时也需要保证,同时还需要安排专业的教育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引导。这样的课程设置不仅使得劳动与技术教育得到了重视,没有对课程教学改革造成不良影响,还能使劳动与技术教育教学内容落实到位,小学教师不必再为劳动与技术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感到困惑,对于小学生的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

(二)落实探究性学习,健全和完善劳动技术教育体系

小学劳动与技术教育学科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对于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有着很大的作用。课程教学改革后,劳动与技术教育教材的征订也存在很多的问题。我国很多的小学院校对于劳动与技术教育学科应用的教材并没有征订,给教师教学活动的落实、学生实践活动的开展带来了很多阻碍。因此,小学院校以及相关的教育工作人员需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特别是教育工作人员要注重创新,以小学院校的特色为基础,创建符合小学院校教学实际情况的劳动与技术教育实践体系。教育工作人员在教学活动实际开展的过程中,还需要落实探究性教学模式,让学生在实际探索、独立思考的过程中学习相关知识,锻炼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明确劳动与技术学科的地位,同时也促进我国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促进小学教育的不断发展。

随着课程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劳动与技术教育被归纳到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框架下。小学院校和相关教育工作人员需要对小学劳动与技术教育教学现状中存在的不良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具体问题具体解决,从而促进我国课程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进一步扩展小学劳动与技术教育的学习空间,更好地保证小学生健康全面发展。

篇2

程实习相结合,培养学生良好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强化自立自强意识水产养殖技术专业养鱼生产全过程实习是基于我国北方地区渔业生产季节特点、鱼类生长特点及渔业生产特点而实施的具有鲜明职教特色的教学改革,即从每年四月下旬至十月上旬,在水产养殖专业教师带领下,到校外水产养殖生产实践基地,开展为期半年的亲鱼培养、鱼苗繁育、鱼种培育、成鱼饲养、鱼类越冬全过程养鱼生产实习[2]。在学生实习过程中,完全脱离了校园“舒适”的环境,如环境卫生的物业管理、品种多样的食堂餐食、外卖洗衣房的方便快捷等等,取而代之的是需要学生自主完成生活区域及生产区域卫生保洁、衣服被褥清洗、餐具自行清理等各种日常生活安排。这是很好的劳动观念教育和劳动习惯养成培养期。实习指导教师根据水产养殖技术专业学生养鱼生产全过程实习方案,结合实习项目和任务,划分实习小组、分配居住寝室、落实生活及生产区域值日制度,制定与个人实习成绩挂钩的寝室及生产场所卫生检查标准,以“大家长”的身份为学生做好榜样示范的同时,一步一步指导学生什么时间进行寝室通风、被褥晾晒、洗衣做饭(有时会安排学生帮厨)等,让学生切身感受看到劳动成果的快乐、体味到在校学习时后勤服务人员的辛苦和家人在自己成长过程中每一份付出的辛勤。半年实习下来,学生们变得勤快了、眼睛里有“活”了,更难能可贵的是他们懂得尊重劳动成果,尊重为他们学习和生活提供保障的人们,自立自强自律意识明显增强。

2坚持将生产劳动教育与养鱼生产全过程实

习相结合,培养学生深入理解渔业生产创造物质财富的过程,增强产品质量意识,体会平凡劳动中的伟大水产养殖技术专业学生在池塘养鱼实习过程中,都要面临着劳动关,即与养鱼生产紧密相连的劳动关,如打伏草、肥水发塘、池塘清淤等,培养学生吃苦耐劳精神和坚韧不拔的品格,体会用劳动获取养鱼丰产丰收的喜悦。打伏草是在池塘养鱼生产中,由于池塘周边杂草翻生,即容易藏匿敌害,又影响池塘通风。为了避免用药除草后因降雨将残留药物淋溶到池塘而破坏养鱼水质,所以常常采用三伏天晴天中午气温最高时用镰刀沿杂草根部去除,即可有效遏制杂草再生。同学们在老师及渔场师傅的示教下,顶着烈日,弯着腰、流着汗,手上磨出了水泡,但为了实习小组集体荣誉和自己负责池塘的养殖产量提升,一天、两天,一个月、两个月,晒黑的脸庞、长成了老茧的手掌,相互帮助后的喜悦,都将这份实实在在的劳动成果融入到了养鱼生产实习的成果中,由衷感受到劳动的光荣与伟大。又如在养鱼生产实习中有个“发塘”环节,即将1cm左右的小鱼苗(俗称水花)通过池塘施肥培育天然饵料生物,经15d~20d长成3cm左右小鱼种(俗称夏花)的生产过程,其中的关键技术环节之一就是通过施粪肥培育天然饵料生物。刚开始,同学们抵触情绪很大,粪肥往往大味又脏,谁都不愿意去做,甚至认为生产企业应该直接购买“开口饵料”或渔场工人施肥进行天然饵料的培养,不是实习应该完成的任务。在指导教师认真讲解肥水发塘高效环保又节约成本的专业知识原理和亲身示范下,原来带着手套口罩“全副武装”的同学们,看到一车车基肥被渔场其他池塘养鱼工人拉走的时候着了急,撸起了袖子、甩开了膀子,“抢”了起来,并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在粪肥中加入1%的生石灰,即杀菌消毒又提温促进发酵,使投放到池塘中的粪肥短时间内培养出天然饵料,看到投放的小鱼苗吃着可口的食物长得快又不得病,给企业节约成本的同时用劳动获得了渔场师傅、企业领导和实习指导教师的肯定,真切体会到了劳动创造财富的快乐和用生物技术进行养殖生产的安全、生态与高效的环保意识提升[3]。

3坚持将志愿服务性劳动教育与养鱼生产全

过程实习相结合,培养学生懂得利用所学知识技能,服务他人和社会,强化社会责任感在养鱼生产全过程实习中,在带队实习专业教师的指导下,成立鱼病防治、水质调节、投饲技术等志愿服务小组,在实习之余为当地及周边水产养殖业户提供技术咨询和上门服务。周围渔场交通不便,自愿服务队小组或徒步,或骑自行车、乘坐三轮车等往返几公里,甚至几十公里的路程,采集水样检测分析、收集病鱼样本进行解剖镜检、鱼池实地踏勘等,提出水质改良方案、饵料投喂方法和鱼病防治措施,常常一忙起来顾不上吃饭,来不及换装就又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当池水好了、鱼吃料了、病鱼少了,鱼户亲切称他们为鱼大夫时,那份职业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油然而生,志愿服务的劳动成果让他们真正体会到了劳动创造美和劳动带来的快乐。

4结语

通过师生共同参加养鱼生产全过程实习实践,深刻体会劳动教育特征具有:一是鲜明的思想性,强调劳动是伟大的、劳动者是最光荣的,重点是一切劳动和劳动者都应该得到鼓励和尊重,反对一切不劳而获、崇尚暴富、贪图享乐的错误思想;二是突出的社会性,要引导大学生走向社会,认识社会,强化社会责任担当意识,体会社会主义社会平等、和谐的新型劳动关系[4];三是显著的实践性,以动手实践为主要方式,引导学生通过劳动认识世界,学会建设世界,塑造自己,实现树德、增智、强体、育美的目的[5]。努力使自己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参考文献:

[1]翟秀梅.水产养殖技术专业课程体系建设与提升学生服务能力的研究[J].黑龙江水产,2019,(4):6-10.

[2]刘畅.《水产品营养与烹饪》课程思政建设的探索与实践[J].黑龙江水产,2021,40(3):38-41.

[3]朱世荣,颜相君.高职院校水产养殖专业校企合作产教融合.[J].黑龙江水产,2019,(4):34-35.

篇3

    一、移交、撤销企业人员的范围

    移交、撤销企业的人员应是2000年6月30日前正式录用,并与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在册人员。

    二、移交企业人员的安置和社会保障

    (一)移交企业的职工和退休人员随企业一并移交。对于编制在党政机关及其事业单位的人员,原则上随企业去向安置,并与机关脱离行政关系;离休人员由市级党政机关各部门负责安置,不随企业移交;对于编制在党政机关的人员,参照市委、市政府《北京市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人员分流的意见》的有关政策,符合提前退休、提前离岗条件的,可以提前退休、提前离岗,不随企业移交。

    (二)移交企业的职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仍然有效。由于企业移交造成企业名称变化的,应变更劳动合同的企业名称;造成职工岗位、待遇变化的,双方应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协商不一致的,企业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三)移交企业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应按《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市政府令1998年第2号)、《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市政府令1999年第38号)、《北京市地方所属城镇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的规定》(市政府令1995年第6号)、《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市政府令1999年第48号)及有关规定,在企业移交前到企业所在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职工养老、失业、大病统筹、工伤保险等手续,并补缴社会保险费用。若企业无力补缴,2000年12月31日前所需社会保险经费由企业原主管单位筹资解决。已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移交后应继续向所在区、县社保机构缴纳各项保险费用,不得因移交而中断或拖延缴费。移交企业中凡编制在党政机关或具有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督职能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在首次办理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时,其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可视同职工个人缴纳保险费的年限。

    三、撤销企业人员的安置和社会保障

    (一)撤销企业的职工,由企业主办单位本着“统筹安排、积极稳妥”的原则负责安置。

    (二)撤销企业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的约定处理劳动关系。职工被安置到其他企业就业的,原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职工与新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新企业应将职工在原企业工作时间视同现企业工作时间。企业主办单位与职工就重新安置协商不一致的,原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比照经济性裁员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撤销企业职工自谋职业的,企业可以按照每人一万元的标准一次性发给安置费,安置费由企业和企业主办单位筹措。

    (四)撤销企业工伤职工伤残程度为五至十级的,由企业主办单位负责安置。如本人自愿自谋职业,由企业按照市政府令1999年第48号的规定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由企业和企业主办单位筹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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