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0 15: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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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整体经济发展的速度和综合实力的提升比较快,国家的发展也带动了各个省和地区的发展,我国的民营经济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并且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在1987年的6月,我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条款条例,这标志着私营企业开始作为我国一种独立的经济成分,开始逐步步入到了我们的日常经济和生活中。2001年以来,江西省委以及省政府响应国家政策,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条款条例来促进并且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江西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政策条款在2002年,江西省大力建设发展工业园区,这一政策举措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解决民营企业在发展中所遇到的诸如征地较为困难、发展速度较为缓慢、生产经营成本比较高等问题。2016年5月,国家发改委七方面着手稳定民间投资,民资市场准入再放宽,围绕解决部分地区和部门政策落实不到位、出台措施不配套,影响民间投资积极性发挥等问题,完善政策、狠抓落实,努力稳定民间投资。可以发现关于民营企业的政策有以下特征:第一,民营企业的政策总体稳定,渐进调整。无论是国家还是省政府,都是通过渐进式调整来探索能提高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以此推动民营企业政策的良性演进。第二,遵循“稳定优先,兼顾效率”的价值逻辑。每一项关于民营企业的政策改革首先要维护社会稳定,在社会稳定和政策稳定的前提下再考虑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率的问题。第三,可以总结发现我国有关于民营企业的政策主要还是首先以党的文件规定为主要内容,因为程序较为简单,在实际操作中更简捷。第四,在中央政府的政策出台后,地方政府也会呼应国家政策陆续出台地方政策来引导民营企业的发展。
二、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因素分析
(一)民营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问题
目前民营经济的发展形势而言,政府在统筹协调和监督机制方面仍存在一定程度的欠缺,一些部门和单位有时候会执行一些不是很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政策、条款以及规定,在具体的执法和行政过程中,出现收取的费用比较高、提供的服务少且不完善、罚款的数量较多等现象,还有如政务公开、政企分开等不到位,程序和手续办理比较复杂繁多,有时候难以把握,监督机制有所欠缺,而责任落实不明,业务办理效率较低。行政机构设置臃肿、收费项目较多、审批环节过多且杂、税费不公平等现象的存在导致很多企业承受着一定的困难。
(二)民营企业内部竞争力不强
现代民营企业管理缺乏科学化和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程度比较低,较少的运用现代化的经营管理方式和技术。大多数民营企业对现代企业在有关经营管理知识、技术和创新的认识不足,以及企业管理方面的人才匮乏,技术创新和研发能力还有待加强,不但核心技术比较少,而且对技术研发的投入也不多。除此之外,绝大多数的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企业公民意识比较淡薄,在有关社会责任感、社会参与感、团队与合作意识和群体意识等方面不是很强。
(三)企业融资困难
融资难是影响民营企业发展速度的关键因素所在。融资渠道存在的障碍使得中小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威胁,融资方式主要有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这两种方式。但是,普遍而言,中小企业与大企业总体享受着不同的融资待遇,中小企业在融资上有一定的困难,有时候银行无法真实甄别贷款企业的真正实力。另一方面,个别中小型企业自身的信用观念比较差,中小企业的整体信用度以及银行对其信任感整体都较低,贷款担保和抵押难的问题也普遍存在于中小型企业,这给民营企业带来了很大的困境。
三、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可以适当放宽民营企业进入市场经济领域的要求标准,努力减少甚至消除关于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方面受到的歧视。政府需要加快进行角色的转变,民营经济的民营企业应该由过去的扮演的“管理者”角色逐渐向“服务者”这一角色进行转变。要进一步鼓励支持发展民营企业,还建议各地方部门可以把是否为民营经济做了优质服务、是否真正切实推动了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是否有拟定并落实到位了有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等,来作为各级地方政府在政绩评价和政治作风和素养方面的衡量指标之一。
(二)优化融资政策
经济环境和税收体制也是影响民营经济是否能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之一,建立一个合理完善的税收政策体系可以很好的积极促进民营企业快速发展,要以减轻税负为目标,构建一套具有完整配套、目标导向、可操作性强的政策优惠体系,争取向民营企业实行税面广、税率低的税收政策。对民营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和间接融资机制给予扩宽和支持,努力消除目前的信贷歧视,各商业银行可以依据我国产业政策为导向,同时发放贷款应该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
(三)加强对企业的权益保护
为了推动民营企业的发展,还需要在完善法律体系的基础之上,依照法律适当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权益保护,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政策扶持和积极引导力度。民营企业自身应加强企业战略管理,走产权多元化的道路,进行科学合理的组织设计、任务分工科学化,构成权、责、利相对应一致的组织体系,先从制度上保证民营企业稳健发展、再提高民营企业的管理水平。民营企业自身应该提高自主技术创新能力、加大对技术研发的投入力度,努力提高民营企业自身的技术装备、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创新力度。
参考文献:
[1]王碧珺,谭语嫣,余淼杰,黄益平.融资约束是否抑制了中国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J].世界经济,2015(12)
(一)对民营企业与税收政策的界定
对于民营企业的准确定义,目前学界并没有统一的说法。一般意义上,民营企业是从企业性质的性质来划分企业类型,即相对于国有性质而言的。因此,民营企业可以指除“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外的所有企业。为保持前后一致,本文将民营企业的界定为私营企业与个体经营企业,相关数据选取也以此作为标准。税收政策是政府财政政策的一种,指政府为了实现特定的政策目标,运用税收手段调控宏观经济的方式。税收政策也是税收制度的一种,也体现在税制要素的不同规定,但具有临时性、灵活性等特点。在规范的税收制度下,国家为了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往往在一般的税制规定内,做出一定的调整,如缩小课税范围,降低税率,延迟税款征收等,以降低民营企业的税收负担。
(二)民营企业税收政策的现状
本文从一般性税收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两个方面分析陈述民营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的现状。从一般性税收政策来看,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以外的民营企业按照25%的税率,对来源于中国境内外所有扣除一定的费用后纳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按照个人所得税的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税率是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从税收优惠政策来看,一是对小微企业实施税收优惠———对于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按20%征收。而且,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小微企业,按其所得的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二是,促进民营企业融资的税收政策。民营中小企业对于投资的吸引力不够,我国政府为了缓解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出台政策鼓励投资企业对于特定民营企业的投资。
二、国外扶持民营企业的税收政策
西方国家促进民用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有很多,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主要有美国和德国的税收政策:
(一)美国扶持民营企业的相关政策
美国陆续颁布实施了《小企业投资法》、《纳税人免税法》、《经济复兴税法》等。首先,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选择按个税纳税方式缴纳所得税,避免重复征税;其次,在企业投资方面,允许企业使用加速折扣,加速民营企业资本周转速度;最后,利用税收政策鼓励企业进行科技创新。
(二)德国扶持民营企业的相关政策
德国扶持民营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很全面,深入到了企业发展的各个方面。首先,为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德国给以其所得税低税率的优惠政策;其次,在鼓励企业投资上,德国政府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投资于机器设备的部分给予附加折旧的优惠;最后,德国政府对特定地区的企业给予5年内免除特定税费的税收政策扶持。
(三)国外民营企业税收政策的启示
一是,政策目标明确。国外政府都对民营企业在本国经济中的重要地位有着充分的理解和认识,制定的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税收政策目标明确,特定的税收政策对应民营企业发展中的特定问题。为了切实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将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通过立法确定下来,将民营企业的扶持政策法制化。二是,分类实行税收优惠。各国对民营企业的税收政策并非完全相同,对于不同类型的民营企业有不同的税收优惠。各国政府税收优惠政策对于技术创新企业都给予了区别一般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此外,对于落后地区的民营企业,政府也设立了特定税收政策给予税收优惠,如德国政府对在落后地区新建立的企业,给予5年内免征营业税的税收扶持。三是,多种方式并存。各国采取了多种税收优惠方式一同来扶持民营企业的发展。例如:美国的税收优惠政策中,既有对小规模企业的税率优惠,又有鼓励投资的加速折扣优惠,还有对投资收益的减免税。
一、前言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生力军和推动者。近年来,广东的发展为民营经济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从民营经济发展趋势上看,民营经济已经站在了新的起点上。据统计,2011年,广东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23 336.44亿元,同比增长11.9%,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高达51.8%。同时,民营单位规模不断扩大,经营质量也不断提高。2011年,广东民营单位有468.4万户,其中私营企业达110.83万户,个体工商户348.48万户;民营单位户均创造增加值为49.8万元,户均上缴税收为7.94万元。在出口方面,民营出口高速增长,高端产品成为其出口主力军。广东民营出口总额为1 321.71亿美元,同比增长31.9%,其中机电产品和高技术产品出口额分别为622.44亿美元和250.95亿美元,同比增长29%和37.9%,占民营出口总额的比重高达66.1%。另外,民营企业在税收上的贡献也逐年加大。2011年,广东民营经济实现税收收入3 718.96亿元,同比增长26.8%,但是由于普遍缺乏核心技术和科技创新能力,广东民营企业发展水平较低。据2010年全国工商联《中国民营企业500家分析报告》数据显示,民营企业500强中,作为民营经济总量第一大省的广东只有13家,而浙江、江苏两省合计309家,占据榜单60%的席位。从专利技术看,至2008年底,广东的专利申请量、授权量连续12年居全国第一位,然而大部分企业仍然与专利无缘。据统计,广东省大中型工业企业参与科技自主创新的不足20%,而中小民营工业企业只有3.4%。2009年中国社科院公布的全国民营企业自主创新50强,浙江占了19家,广东则只有8家。以上事实说明,广东民营企业的日益壮大和其科技自主创新竞争力缺乏的矛盾亟待解决。2011年7月,国家发改委了《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的颁布,为民营企业未来的发展创造了广阔的空间,在“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基础上,国家将继续细化相关措施,更加具体地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发展中高端制造业。这充分说明了民营经济的科技创新已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在这样的背景下,广东省政府需要通过各种政策措施,尤其是税收支持来促进和引导民营企业的科技创新,以使广东民营企业发展和壮大,这一举措,成为“十二五”期间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一大战略任务。
二、税收政策对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影响实证分析
(一)税收政策与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关系
政府对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促进主要是采取税收政策,其优越性体现在:一是税收政策对市场造成的扭曲最小;二是税收政策的规范性最强;三是税收政策的操作成本较低。政府通过税收优惠支出分担民营企业可能的风险成本,提高在此过程中科技创新预期收益,为民营企业创新活动注入新的活力。税收政策对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研发投入、创新成果转化等因素影响很大,所以,在促进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发展的各种激励手段中,税收优惠政策是效果最为明显的首选调控手段,它影响着民营企业创新的各个环节,并对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1.资源密集型民营企业。新型工业化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工业化,强调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资源的有效利用,重视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由于新型工业化战略对中国可持续发展的诉求和目前民营企业中的资源密集型产业普遍存在的对环境严重破坏的事实,这一产业在未来相当长时间内将放慢自己的脚步,难以保持较高的就业弹性。原因在于:环境压力和中国资源禀赋方面的固有缺陷。随着大量的枯竭型矿山和一些中小矿山的不断被关闭,产业组织将逐渐集中化,以大量使用人力为主的资源密集型民营企业发展将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遏止。这将降低其就业弹性。同时,新型工业化战略的实施,将会使资源密集型民营企业逐渐向资本密集而不是劳动密集的方向发展。
2.劳动密集型民营企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然是中国最具竞争优势的产业。但由于内部结构调整压力与日俱增,就业弹性将会逐渐提高。受工业技术壁垒不断提高的限制,纺织、轻工等吸收劳动力的传统产业部门难以持续规模扩张,未来将不得不进行大范围的重组,从而关闭那些技术落后、浪费资源、产品质量低劣和污染环境严重的小企业。这将严重影响这类民营企业的就业弹性。虽然新型工业化战略为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但由于劳动密集型民营企业内部结构调整压力的存在,在未来相当长时间内,这一产业的就业弹性将逐渐提高。
3. 资本密集型民营企业。对于即将进入传统上称之为重工业化阶段的中国而言,资本密集型产业处在发展的黄金期。但由于新型工业化对于资源消耗、环境保护、就业压力的综合考虑,它将难以像发达国家过去那样实现跨越式的发展。同时,结构调整的压力将使它进一步降低就业弹性。随着民营企业改制步伐的加快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民营企业的资产重组、产权转让等活动日趋频繁并加快资本集中,促进目前分散的、小规模的民营企业向资本密集型民营企业方向发展,从而在未来相当长时间内进一步降低其就业弹性。
4.技术密集型民营企业。技术密集型产业具有最差的就业弹性。新型工业化战略虽然为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发展打开了方便之门,信息化与工业化的互动发展将掀起中国的技术创新浪潮。同时,技术密集型产业中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链由于中国具有的巨大成本优势获得广阔的发展空间。但考虑到民营企业在技术密集型产业领域所占份额较小以及农民自身素质很难适应技术密集型产业等问题,这一产业的就业弹性将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不会有大幅度的提高。
新型工业化条件下民营企业扩大就业的政策取向
1.推进民营企业走集成创新之路,通过经济增长实现扩大就业。无论采取什么样的工业化道路,就业问题的解决最终必须依靠持续的经济增长。扩大民营企业就业最终依靠民营企业持续的经济增长。应对新型工业化战略,民营企业必须走集成创新之路。集成创新理论认为,企业作为创新的主体,其创新的内涵是十分丰富的,它是一种多维的、系统的、整体的创新。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科技、产权、管理等内容。中外企业的实践证明,集成创新对企业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的强化作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等有机融合,有利于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第一,坚持走科技进步之路,搞好技术创新。要推进技术创新,民营企业就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把改造传统产业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结合起来,全面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一方面,我国还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传统产业在今后相当长时期仍是经济发展的主体力量、参与国际竞争的比较优势所在和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其产品仍将有广阔的市场需求和发展前景。利用高新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不仅可以大大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促进产品的更新换代,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而且有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促进民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新型工业化具有信息化与工业化并进发展的优势,能够使民营企业特有的自然资源和劳动力资源优势与先进的技术嫁接形成后发优势,迅速实现向低成本、高附加值和高技术含量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因此,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有选择、有重点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实现民营企业的跨越式发展。
第二,深化企业改革,实现民营企业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要进一步深化以产权制度为核心的民营企业改革,积极引导已改制的民营企业向规范的股份有限公司发展。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进行跨行业、跨地区的联合与合作,推动强强联合,推进企业资本的多元化。加快管理创新,积极引导民营企业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尽快建立起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切实加强董事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建设。加快机制创新,以动力、利益、激励、用人和监督、约束等为主要内容,切实加强民营企业机制创新步伐,强化与其他创新的协同,进一步促进企业转型,实现集成创新促发展的目标。
2.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民营企业就业扩张。目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结构调整时期,民营企业要适应国内和国际市场竞争的要求,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这是保证民营企业持续增长和就业容量不断提高的关键。今后,民营企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主要方向是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的轻工产业,尤其是农产品加工业。民营企业的发展要与农业产业化紧密结合,把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作为民营企业结构调整的主攻方向,尤其要集中力量发展一批农产品加工的龙头企业。依靠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围绕其关联产业形成产业集群,加快城镇化进程,带动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这样就可以促进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的有机结合。目前,许多大中城市也在进行产业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它们逐渐向技术和知识密集型产业发展,将轻工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迁出市内。民营企业要抓住这个机遇,主动利用地缘优势和劳动力丰富的优势来发展轻工产业和农产品加工业,与城市工业形成合理的产业分工,充分发挥产业互补的优势,进而实现城乡产业结构的一体化和城乡工业一体化。
我国改革开放已进入了一个与国际体制接轨的新阶段,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空前的竞争压力将民营企业推上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客观上要求民营企业必须自觉地走向国际市场,以此提高自己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空间。
过剩经济的全面来临使民营企业迎来了“争夺市场”的竞争。在短缺经济时代,旺盛的市场需求曾创造出不少民营企业发家的神话,一些民营企业只凭借一两个产品驰骋市场,就可攫取高额利润迅速致富。但在过剩经济条件下,市场竞争已到了白热化程度,充裕的生产能力和不足的市场需求,完全有可能使任何一种产品在顷刻之间成为过剩的滞销品,传统市场的空隙越来越狭小,通过技术、管理、营销等方面的创新,去开拓新市场、占领扩张新市场成为每个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在这样严峻的生存竞争压力下,民营企业要突破竞争重围、寻求发展空间、实现自身的二次创业,首先就必须树立“放眼世界、走向国际市场”的全球化发展理念,以此规划企业发展战略、找准市场定位、有效配置资源、规范内部管理。竞争的时代逼迫民营企业从更大范围内寻求增长空间。
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快使民营企业面对一个更为自由开放的世界。市场空间不断伸展,市场的边界不断被打破,使国际市场与国内市场的边界日趋模糊,企业无论是否走出国门都意味着是站在国际市场大舞台上,面对的竞争对手都是全球性的。如果说,发展对外贸易、进行跨国投资、实行国际合作是走向国际市场的一种选择,那么在国内市场上与国际跨国公司进行竞争、合作,角逐市场,那也是走向国际市场的一种姿态和标志。尽管我国目前大多数民营企业属于中小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相对处于规模劣势,但在一个更为自由开放的多样化市场上,民营企业只要具有技术专业化、产品特色化、层次多元化等优势,同样可以在国际市场中拥有一席立足之地。另外,民营企业的制度优势和生长潜能也可通过国际市场竞争得以体现。开放的世界向民营企业展示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二、政策环境分析:民企走向国际市场的现状
从政府促进企业发展外向型经济、提高国内企业市场竞争力的角度来分析,民营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的政策环境与国营企业仍存在明显的差异,由于准人限制、政策性歧视等因素导致的不公平竞争和非国民待遇,使民营企业发展外向型经济相对迟缓。
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垄断及准入限制制约了民营企业发展对外贸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贸体制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其中外贸公司一统天下的格局得到根本改观。1999年,我国政府颁布了有关赋予私营生产企业外贸进口经营权的试点办法,政策禁烟终于被打破了,民营企业被允许可以自营进出口了。外贸经营权对民营企业的放开有益于民营企业更直接更广泛地参与我国外贸活动,这对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然而,从营造市场经济各主体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来看,我国对外贸易政策上主要还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外贸专业公司的行业垄断依旧,主要允许国有资本准入,对外资的进入已开始试点(如在上海浦东已试点设立中外合资外贸公司),但对于设立民营专业外贸企业,目前政策上还没有松动的迹象。这种市场准入的限制对于民营企业发展是不公平的,从我国加入WTO、融入国际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来衡量,这种政策歧视是不符合国际贸易统一规则的,必须加以改革。二是民营生产企业获得进出口自营权的门槛设得太高。从目前政策规定来看,赋予自营进出口权的民营企业一般要求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年进口额100万美元以上。对于大多数中小型民营企业来说,这样的准人条件是太高了,由此也就意味着它们仍无缘获得自营进出口权,仍必须按原有的方式和途径进出口。准入门槛过高的后果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整个民营企业发展外贸的内在需要,压抑了其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
制度结构和相关政策歧视限制了民营企业的助资渠道和利用国外资本的范围规模。
利用国际资本市场,发展中外合资合作,是民营企业增强规模实力、引进先进技术、改善经营管理水平、提高市场综合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手段和途径。但是,长期来我国大多数民营企业是通过自筹资金或非正规融资渠道来创业、扩大生产和经营。通过国内银行贷款和资本市场融资的比例很低;国外资本介人民营企业的则是寥寥无几;通过国际资本市场渠道进行融资,如海外上市、发行债券的民营企业根本就没有,更谈不上国外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有什么信贷业务。据国家经贸委与国际金融公司1999年对北京、温州等城市民营企业的抽样调查显示,只有3-4家民营企业在国内股票市场上市,还没有一家被调查企业曾从国外资本市场获取资本。而有15%的企业计划通过股票市场进行融资,有23%的企业希望跟外国公司建立合资企业,有11%的企业表示愿意向外国银行借钱。
造成我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狭小和利用国外资本规模不大这一状况的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我国目前的金融制度结构安排客观上不利于民营企业。现行正规的金融体系仍处于国有经济的全面垄断之下,仍具有极强的计划经济烙印,信贷投放和证券发行的选择主要向国有企业倾斜,处于传统体制外围的民营企业是属于完全的市场经济,所以大多被排斥在现行金融体系之外,难以获取相关的融资支持,表现在国内融资上尚且如此,国外融资则更是难上加难,政策限制紧上加紧。如在B股、H股发行的企业审批和安排国外发行公司债券等方面,国有企业优先,民营企业大多受到政策歧视。
另一方面,长期来我国的外汇管制比较严格,国际资本流动受到我国政府的严格控制,民营企业利用外资条件限制较多。我国的外汇管理制度从改革前严格的计划管制到目前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已经显示了很大的开放性,人民币在经常性收支项目方面已实现了自由兑换。但在资本项目下的货币不可兑换制对外资流入具有相当大的,表现在债务融资方面。但在资本项目下的倾向不可兑换制对外资流入具有相当大的影响,表现在债务融资方面,只能允许少数几家银行或企业,以国家的名义对外从事债务融资,这使国内企业在公司融资渠道方面受到相对多的限制,民营企业作为体制外围的经济实体,在举债方面的约束更多,一些国外金融机构和有意于推动民营企业的地方政府望而却步。允许民营企业与外商合资合作经营,这也是民营企业利用外资的一个重要途径,但是中外合资企业成立审批的条件对于大多数规模狭小的民营企业来说,具有相当多的限制力。据调查统计,目前上海市中外合资私有企业有近百家,相对于私营企业总量比例是相当低的。
政府政策鼓励支持体系的不健全影响了民营企业进行跨国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
选择跨国投资和进行国际经济合作,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市场指向型的。为了拓展产品出口市场、发展对外贸易;二是资源导向型的。为了利用比较优势,建立原材料生产基地;三是技术引进型的。为了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水平,收购兼并、参股或控股国外先进技术的企业。另外,发展海外工程承包和国际招标、开展国际租赁业务、买壳上市和BOT投资方式等,也是企业实行跨国投资的重要方式。目前我国民营企业的跨国投资主要还是属于市场指向和资源导向型的,尽管也有一部分具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开始进入国际市场,尝试用收购兼并等对外投资的形式,介入高新技术行业,但大多数民营企业还停留于以“边贸活动”为主体的小型对外投资上,民营企业进行跨国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总体上还处于相当初级的自发阶段。这不仅是由于我国民营企业的整体实力规模较小、产业发展层次偏低,而且还因为我国对民营企业发展还存有较多的限制条件,缺乏健全的鼓励民营企业跨国投资的政策支持体系。
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尚低,目前跨国投资的发展还比较落后,主要属于政府主导推进型的。为此,金融型跨国公司、技工贸结合集团,民营中小企业主要通过适当“跟进”方式对外投资来参与国际分工的。从财政金融支持的政策措施来看,政府设立的一些对外投资基金主要面向国有大企业集团,财政税收优惠也往往从这些企业角度考虑。从扩大资本供给、拓展融资渠道来看,对外投资项目的国内外信贷、国际资本市场发行B股与债券、资本流出的外汇管制等政策措施,国有大企业都优先于民营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大多处于被忽视的地位。从信息咨询和辅助系统来看,政府有关服务部门的设立和运作主要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难以有效获得海外经济信息、商业咨询等服务;从风险防范和补偿系统来看,多边投资保障体系是政府为保护企业对外投资的经济利益而设立的措施,一般由政府、保险机构企业、互助基金、特定企业组成,现阶段我国政府出面建立的多边投资保护协定所覆盖的国家微乎其微,民营企业海外投资的风险防范还难以得到政府政策的有效保护。
另外,民营企业与外资企业在国内市场的竞争中,也显得缺乏相应的政策保护环境。民营企业是民族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主体,是我国对外开放中必须加以大力扶植和鼓励发展的。但在政府的实际操作上,三资企业有享受着越国民待遇政策优惠的倾向,而民营企业则承受着非国民待遇的政策歧视,两者的反差在行业准入和税收优惠上体现得十分明显,这也是两者不公平竞争的现实,使民营企业在走向国际市场过程中显得更为困难重重。
三、若干对策建议:民企需要怎样的政策环境
政府营造一个宽松自由、公平公正、统一规则的政策环境,是民营壮大的根本制度保护,也是民营企业加快走向国际市场的重要前提条件。从民营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的现状和存在的来看,我国政府要集中进行的政策环境建设主要应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放宽行业投资、市场准人范围的政策;二是逐步改变不同所有制企业在财税、、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政策落差;三是完善民营企业财产利益等方面保护的政策。具体落实到对外关系层面,可以作重点突破的政策环境建设表现为:
放宽民营企业外贸经营权的准入条件,允许发展民营外贸公司。
从世界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和我国加入WTO后的情况来看,改变外贸进出口经营的垄断权,使所有相关工商企业包括民营企业机会均等地都享有外贸进出口经营权,并将外贸经营权的审批制改为注册登记制。打破外贸专业公司国有垄断格局,是我国外贸发展的趋势,也是外贸体制改革必然的选择目标,届时各种类型的企业将按照统一的国际贸易规则开展对外经贸活动。当然,这需要一个过程,短则3-5年,长则10年以上。为此政府应利用加入WTO后的这一过渡时期,尽快提升我国民族产业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以对付强大的国际竞争对手,因为外资一旦进入我国外贸经营领域,其竞争优势十分明显。放宽民营企业外贸经营权的准入条件、允许发展民营外贸公司,使更多的民营企业进人国际市场,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高民营企业市场竞争力。这不仅有利于加快提升民族产业的结构层次,而且也有益于提高国有外贸企业的竞争意识和改进经营管理方式。另外,政府要进一步完善进出口配额的管理办法,完善招标制度,扩大招标范围,允许有出口实力的民营企业参与招投标。因此,政府如不利用过渡期在外贸经营上给民营企业一个宽松、公平的政策环境,让民营企业更多地参与国际竞争,那么就会错失民营企业加快发展的良机,最终不利于我国民族产业的振兴和整个经济竞争力的提高。
在上认同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具有相同的外贸经营权也许相对要容易些,但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许多难以逾越的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原有利益格局难以突破。一方面由于大多数民营企业规模小、信用等级低、产品技术含量不高,在开拓国际市场方面具有交易成本高、经营风险大等现实问题,这一定程度上了政策制定者的视线,以为过多赋予其外贸经营权不仅是政策资源的浪费,同时还不利于我国对外经济的宏观调控,并可能会影响到我国的经济安全和国际形象。另一方面,外贸经营权作为政府掌握的一块重要的侍权资源,具有为政府带来高收益的特性,政府之所以赋予国有企业是因为其资产是国有的,其利润和收益能汇入政府口袋。如果让所有企业都来分享这一权利,那么其原有的垄断收益也就会逐渐递减乃至消失。这就是为什么在体制改革卓越有成效、市场化进展加快的条件下,外贸特权还根深蒂固、不易彻底改革的根本原因。匆匆使政策操作能顺利进行,我们认为取决于三点:一是政府与企业关系的界定程度,其前提是政府机构改革落到实处,政府职能规范化;二是民营企业对国有企业改革推进的深化,其关节点是企业制度建设顺利推进;三是WTO后跨国公司角逐国内市场的力度和强度增强,其影响力可唤起人们对民族产业的关注。
加快国内外金融市场向民营企业开放,允许发展民营金融机构。
融资难是我国目前民营企业生存状态的最典型特征,也是民营企业走向国际市场难以成气候的一个关键原因,规模小、资金短缺、投资方式单一势必造成民营企业产品开发难、市场开拓能力弱、风险承受能力差,在国际市场上缺乏竞争力。这客观上反映了支撑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存在缺陷,所以加快国内外金融市场向民营企业开放,是改善民营企业发展政策环境的一个重要方面。从信贷市场来看,国家大政策上已允许和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向民营企业贷款,但实际操作效果并不理想,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对民营企业贷款的比例很低,不足三%。造成这一状况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缺乏与之相配套的化、商场化程度较高的中介服务机构和风险担保机构,为此银行与企业之间由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经营风险就无法有效化解,银行从规避经营风险的角度考虑对中小型民营企业的信贷就比较谨慎。针对目前我国设立民营金融担保机构控制比较严格的现状,我们建议,政府可加快中介服务机构的民营化改造步伐,并适当放开民间资本进入风险担保领域,依靠市场化运作与化解银行和企业之间的风险问题。同时在加强金融监管、整顿金融秩序的前提下,仍要积极发展各种形式的民间金融机构,尤其可尝试加快发展民营商业银行,如通过中小商业银行的改制重组,导向民营化;还可通过“增量”发展,在体制外围新增民营银行。在此,政府只需设定规则,让各个主体在竞争中消长变化,演进,不必管得过多。
从我国资本市场形成和发展来看,政府政策长期明显偏向国有企业。改组上市、发行债券、收购兼并等筹资途径都向企业倾斜,民营企业则缺乏相应的政府支持。对此,政府应从完善证券法,规范证券上市和交易的角度,让符合上市条件的大型民营企业尽快进入主板市场。同时,加快推进二板市场建立,以便使更多的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高民营企业及中小规模的民营企业,能与其他企业一样公平地改组上市融资,解决其企业和发展的资金供给。就开放资本市场的角度来看,通过国际资本市场筹资,如发行B股、H股及有关公司债券,政府在政策制定上应赋予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以平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