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0 15:3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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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防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夯实。
一是全面完成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清理后行政许可事项为5大项、其它服务事项为3项,在县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进行公开。10月份以来,每月完成信息报送7条以上,累计信息报送33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人防设施进一步完善。完成了省人防办下达的人防机动通信建设任务,新购人防指挥通信车1辆。
三是加强防空警报日常维护,确保了“11.1”防空警报试鸣日活动开展,县城两台防警报鸣响率100%。
(二)人防执法有新突破。
《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与维护管理规定》(省政府270令)及《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人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湘价费〔2014〕60号文件出台后,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永政发〔2014〕10号)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管理的通告》(永政函〔2014〕34号)两个文件,为人防工作日常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和制度保障。在日常工作中,我办顶住方方面面压力,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加大征收力度,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工作走上了法制轨道,截止12月10日,征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近70万元。
(三)人防宣传有新进展。
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制作展板、悬挂横幅和人防知识挂图、张贴通告、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全年先后开展人防知识进校园、进社区和街头宣传活动3次。广泛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省政府第270号令)、《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人防系统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14〕60号)、《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暂行办法》(永政发〔2014〕10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管理的通告》(永政函〔2014〕34号)等法律法规和防空防灾知识,发放人防知识宣传资料5000余份(册),制作宣传展板15块,悬挂知识挂图26幅、横幅52条,张贴通告150份,接受群众咨询257人次,举办人防知识竞赛1次,播放《居安思危、备战人防》科教片20场次,收到了较好效果。
(四)便民服务有新提高。
按照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2014年11月9日,人防办整体从县行政中心三楼搬迁至政务服务中心七楼,添置完善了相关办公设备,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三楼开设人防服务窗口,进一步方便了群众办事。
(五)配合政府中心工作有新起色。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转变工作作风,主动配合县政府办搞好建整扶贫、同建同治、“两违专项整治”、维稳等中心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新起色。
一年来,人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受我办人手较少、办公经费不足等因素影响,人防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人防宣传不够深入,执法环境有待改善等问题。
二、2015年度人防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大人防宣传力度。继续抓好法制宣传周活动,深入开展人防知识进校园、进机关、进党校、进社区、进企业“五进”活动,创办学校、社区人防知识宣传阵地各1个,提高全民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
2、进一步加强防空防灾应急演练。年内开展防空防灾应急演练1次以上,提高全民自救互救能力。
人防工程是国防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人防工程建设关系到未来战争或危急时期人民群众财产与生命安全问题,因此,我国各级政府历来重视城市人防工程建设,并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贯彻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本文在分析国内外城市人防建设现状的基础上,探讨了人防工程的特点与作用,提出了我国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地下工程开发相结合的观点,就人防工程建设信息化管理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
1 人防工程建设国内外现状
世界各国特别是经济发达国家对城市人防工程建设十分重视。人口只有850万的瑞典,已构筑20万个公共掩蔽所和170万个私人掩蔽所,地下人防工程面积已达1000万m2以上。中立国瑞士近200年没有经历战争,仍十分重视人防工程建设且以平战结合为主,人均人防工程面积已超5 m2。美国人防工程建设的积极性随着其与国际敌对势力的对比变化时高时低,因其自恃地理位置优越,经济军事实力强大,故总体不如欧洲国家重视,但每年在人防工程建设方面的投入仍超过10亿美元;其地下工程建设非常注重平战两用,把油库、备用电站等生命线工程与设施建在地下,人防掩蔽工程可容纳1.2亿人且建设范围广、配套设施全、防护能力较强,所建快速地下交通网便于战时人员的快速疏散;城市中75%的建筑物都建有地下室,总面积达6.5亿m2。俄罗斯经过二十年的努力已建成包括通用防护设施、防辐射掩蔽部和简易壕沟在内的庞大人防体系;其防护工程通常建在居民区,该国人防法规定人均占有防护工程面积不少于0.5 m2、空间不少于1.5m3。德国建有设施齐全的地下医院92座,其中几所拥有1000多张床位,这些医院能在接到命令后的24 h内全部投入使用。邻国日本通过修建地下城市实现城市防空目的,全国20多个城市修建了100多条地下街,总面积超过100万m2,首都东京地下街遍布全城,面积1万m2以上的就有17条,其中八重洲地下街面积超过10万m2。
我国城市人防建设与发达的国家相比存在一定差距,但发展迅猛。五十年代,针对当时国内形势,建立了人民防空委员会,在各地与沿海城市建立人防领导机构,修筑防空工程设施与人防预报系统。六、七十年代,在主席针对国际形势提出”深挖洞,广积粮,不称霸“的号召下,全国掀起了一股群众性的人防建设。八十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也随着我国经济、科技的发展,平战结合的较大规模的地下空间项目在我国不断涌现,较典型的有:1986年在哈尔滨兴建的建国以来第一个将人防与城建相结合的秋林地下人行过街工程,形成了一座由8家商业城组成的12万m2的超大地下商场;建于1990年的上海人民广场地下车库及地下商场达6万m2;1991年汉口火车站配套工程地下商业城建筑面积超过5.5万m2;1997年建成的西安科技楼地下商城建筑面积达4万m2;2002年的上海南站及2003年广州康王商业城,地下工程建设配套已臻完善,总体防护等级达6级;北京王府井商业区与汉口汉正街小商品市场的超大规模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使这两个闻名全国的商贸云集区更换新貌,成为现代商贸服务业标志。目前,北京地下空间建成面积已达3000万m2,近年来平均每年增加约300万m2,其中,建设地下停车空间的约占30%。据介绍,到2020年,北京市域地下空间将达到9000多万m2,人均拥有地下空间建筑面积可达5 m2。
2 我国人防工程的特点与现状
人防工程的特点或用途在各个国家不尽相同。在我国人防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从总体上讲,人防工程有以下几个特点:①人防工程主要用于应付战争灾害,同时兼有应付和平时期自然灾害和突发事故的功能;②把人防工程建设置于重要战略地位、视其为重要的战略威慑力量;③强调人防工程建设的长期性;④重视提高总体防护能力;⑤人防工程建设耗资较大,维护保养任务重,普遍采用平战结合的建设方针;⑥重视开发城市人防工程的社会价值和商用价值。
我国在六、七十年代建设的人防工程,主要以防战、防空为主,人防工程建设缺乏整体规则与设计,走的是“边设计,边建设”的群众路线,布局与城市发展脱节。80~90年代以来,我国开始注重平战结合方针,并提出了结合城市建设发展人防工程的思想。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的制定,从客观上对城市人防工程建设及地下空间开发的有序化、科学化、法制化、系统化起到了推动与促进作用。但由于投资大、后期管理费用高、地下空间开发权益不清等诸多因素,在城市人防工程建设中仍然主导思想不明,未能与城市发展相结合,特别是高层建筑地下室的建设与管理并没有真正落实到人防工程的作用上。就2008年四川省汶川特大地震灾难发生后,数百万灾民逃难藏身处,很少是利用人防工程的,这明显存在建设与管理脱节、建设与使用脱节的现象。因此,在新世纪进行城市人防规划时要避免各自为政,应对地下空间开发统筹规划、分工协作,严格要求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与地下空间开发相结合。特别是城市地下交通枢纽、地下停车场、地下商场等工程建设时,必须进行抗毁伤及生存概率的评估,建立切实可行的人防工程应急使用管理条例与措施,做到人防工程建设有序、合理、综合、可用,杜绝盲目性。
3 人防工程建设信息化管理
随着城市人口的递增,城市地域面积不断扩大,城市生存环境已对本世纪城市可持续发展提出巨大挑战。另外,我国现有农业耕地仅18.2亿亩,人均耕地仅1.3亩左右,面对工业扩张与交通枢纽基本建设,这一数字还将不断缩小。因此城市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综合利用相结合是城市高速发展和城市空间利用的迫切需求。近几年,我国内地北京、上海、广州、沈阳、南京、武汉等城市地下交通建设如雨后春笋,城市向三维空间发展即实行立体化的再开发已成了城市中心区发展的必然趋势。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在拉动内需的形势下,一下子开发出来的诸多地下工程项目如何规范建设与管理已成了当务之急。所以应用“数字信息技术”,做好人防工程与地下空间建设的信息化管理,对城市人防工程进行总体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平衡、科学决策、有效管理将十分重要。
人防工程数据包括工程的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空间数据主要是工程的区域分布等;属性数据有工程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工程建设时间、工程结构形式、埋深、宽度、高度、工程出入口及进排风口、工程报废时间、报废处理单位及手续情况、工程上部居民情况等。
人防工程空间数据(图形、图像)可以以一定比例的地形图与地下工程规划图为基础,通过实地勘测后,以扫描数字化的方式,以Mapinfo数据格式为矢量数据标准,建立矢量地图库。
人防工程属性数据的获取,可依靠人工记录档案等多种途径,以MapX为嵌入式开发平台,完成基于图形的各种功能。
对地图数据的分层管理,应根据地物要素的数据和专题内容施行,要求适合人防办公业务需求以及图像编辑及图形的输出条件。
城市人防工程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功能模块结构如图1所示。
数字人防是数字城市的重要内涵,是国家基础信息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保障系统流畅运行与信息安全也是必要的。
4 结语
人防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人防肩负着防空防灾的双重职责,搞好人防建设,战时能够有效保护我们的家园,平时为防空防灾提供指挥平台,有效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现代化建设成果。
如果说20世纪是地面建筑世纪的话,那么21世纪将是地下工程大开发的世纪。随着我国经济繁荣昌盛,地下空间的开发与综合利用也越来越受到重视,人防工程建设也逐渐有章可循。但与西方先进国家相比,人防经费比例、市场化开发程度、人员掩蔽率、人均占有人防设施面积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距。目前我国首先是要完善地下工程建设与开发利用的法规体系,明确各相关主体的职责权利,从而有效地实现城市交通、市政设施、土地规划、人民防空、城市防灾等问题的法律支持。城市人防工程的信息数字化建设,将对城市人防工程的规范管理、综合利用、防空减灾起到推动作用。同时,强化人防工程建设中的质量管理也是关键举措,这样才能让防工程建设真正做到为战而建,为民所用,充分发好人防工程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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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S].1997
中图分类号:R1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6-0-01
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大规模开发利用虽然始于人防工程,但现阶段,普通地下空间与人防工程却被认为是两种不同类型的工程,普通地下空间被认为是在地下建设的除用于人防以外的工程。近几年,普通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有很大的发展,开发利用规模正在日益扩大,开发速度加快。一些经济发达、实力较强的大中城市,对普通地下空间进行了相当规模的开发利用。而人防工程作为在战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不受损失的工程,它不同于普通地下空间之处在于它建设的目的主要是用于战时掩蔽人员物资,为保护人员物资的安全,它在规划、设计、建造时要着眼于防止被武器破坏,因此它同普通地下空间相比而言,有更高的要求。普通地下空间与人防工程的相同之处在于它们都建于地下,都要起到在地下围护一个空间的作用,相对于地面建筑而言,它们的抗毁能力都比较高。统筹普通地下空间和人防工程建设,是融合地下空间资源,建设防护工程体系的关键。
一、人防工程要平战结合,统筹平时战时功能
人防工程虽然是为战时掩蔽人员物资建设的,但它不能仅限于用于战时,平时还要为经济建设服务。如何在平时能够发挥最大效益实现人防工程科学发展的关键。
1.科学规划是统筹平时战时功能的基础。科学规划就是制定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要坚持以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为指导,以《人民防空法》为依据,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坚持与经济建设相协调、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实事求是地确定人防工程建设目标。
2.平战结合是统筹平时战时功能的保障。平战结合就是人防工程战时使用和平时使用要结合起来。建设人防工程的目的是战时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但战时是短暂的,和平是长期的,如果为战时使用而修建的人防工程在平时得到充分的利用,一方面是对国家财产的巨大浪费;另一方面也调动不起社会资金修建人防工程的积极性。平战结合是人防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建设的保障,只有搞活平战结合,才能体现人防工程以人为本的原则,才能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建设人防工程的积极性。
3.平战转换是统筹平时战时功能的要求。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如果完全按照战时的需要完全修建到们,就不能满足平时使用的要求,为了满足平时的使用,人防工程在主体结构修建完成的同时,一些平时不用的设备平时可以不安装,可以预留一些工作待有战争征状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这就是人防工程的平战功能转换。平战转换是平时利用的人防工程在战前按照规定的时限完成转换措施达到战时使用的要求。
4.维护管理是统筹平时战时功能的需要。维护管理是指对人防工程的行政、技术管理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维护管理是人防工程建设管理中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任务,构建布局合理、功能配套的人防工程体系不仅需要建设大量的人防工程,它也需要对已建设完成的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只有维护管理的好,才能使建设完成的人防工程随时处于良好的状态,保障战时发挥其功能效益,同时,也是为人防工程平时开发利用创造良好条件的重要保障。
5.工程质量是统筹平时战时功能的关键。构建布局合理、功能配套的人防工程体系的关键是工程质量,工程质量能否达到人防战术技术要求、满足设计图纸的规定、达到人防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不仅是战时能否满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也是平时安全使用人防工程的关键。人防工程建设涉及的四个主体单位要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要求,各负其责。
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要兼顾人防需要,统筹平时战时功能
普通地下空间由于是建在地下,比地上建筑具有更好的消除爆炸冲击波的性能,提高普通地下空间的防护功能,能在增加较少的投资的情况下取得较高的战备效益。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开发不断向高处和深度发展,地下空间的开发步伐在不断加大,人防工程在地下空间上所占的地位在下降,人防工程建设也难以适应不断增加的城市规模的需要,战时统筹利用地下空间掩蔽人员物资避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损失已经是共识。如何跟上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步伐,以地下空间开发促进人防工程建设快速发展是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课题。
1.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既要考虑当前的需要,更要立足长远的规划发展,使地下空间这一资源得到长效管理、有效利用。因此,我们开发地下空间时,不仅要考虑到平时为经济建设服务,还要未雨绸缪,考虑到战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必须树立全局意识。城市地下空间资源的开发直接关系到城市的未来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在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时,应从城市的全局出发,统筹兼顾,科学规划,根据城市人防的需要,合理确定兼顾人防的形式。
3.加大科研力度,创新普通地下空间兼顾人防需要的形式。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居民居住区规划越来越注意功能的配套。居住区中的汽车库、务业管理用房等社区服务功能区转入地下,使居住区更加的集约、化人性化。战时居住区是人员密集的地方,因此要求人员掩蔽工程的数量要增大,防护措施要可靠,从而能够充分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大型地下交通设施的建设应兼顾人防要求。大型地下交通设施如火车站、航空港等是战争的生命线,是平战结合人防工程重要的切入点。居民居住区规划中的地下停车库的开发应兼顾人防要求。兼顾人防需要的普能地下空间应在满足平时使用要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按照战时的需要建设,预留项目应尽量少,以满足战时在转换时限内完成转换的需要。如何使预留项目在转换时限内完成转换也需要通过科研实现。
统筹普通地下空间和人防工程建设,融合地下空间资源建设防护工程体系是一个长期的艰苦的工作,相信我们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严格执行《人民防空法》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科学规划,坚持平战结合,并做好平战转换准备,严把新工程的建设质量,维护管理好老工程,我们一定能够构建一个布局合理、功能配套的人防工程体系,不负人民的重托。
经过10多年的发展,人防工程建设监理经历了从小到大、由弱变强、从试点探索到全面推行的历程。目前杭州地区具有人防监理资质的监理企业有84家,其中甲级3家,乙级18家,丙级63家。2011年,《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实施,标志着我市人防监理事业迈入规范化轨道,但我市的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工作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提高。
(一)建设单位认识不够,企业责任心弱化
当前工程建设监理行业的社会认知度有所提高,但人防工程监理作为特殊工程的专业监理并没有得到所有建设单位普遍认可,仍有部分建设单位认为人防工程监理可有可无,也致使人防监理企业一定程度上缺乏行业信心,企业责任心弱化。
(二)监理企业良莠不齐,技术力量不够强
目前具有人防工程监理资质的监理企业中,甲、乙级的比例相对偏低,各企业人防监理水平参差不齐,其中还不乏有纯粹挂靠的现象,人防监理工程师数量还比较少,甚至无法完全保证每个开工的人防工程现场具有1名人防监理工程师。
(三)技术设备比较落后,检测能力不到位
监理企业在检测设备上与施工单位相比差距比较大。对原材料、构配件、试件的监理检验工作,除了一定比例的见证取样送检,平行检验作为最为重要的检验手段目前可以说绝大多数监理企业没有这个能力。
(四)技术人员流动频繁,高端人才很缺乏
在工程领域盛传,“一流人才搞开发,二流人才搞设计,三流人员搞施工,四流人员搞监理”,监理行业成了“鸡肋”,高智能人才不愿进监理公司或者不愿从事监理工作,有的监理人员是从施工单位淘汰后转到监理单位的,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监理队伍的技术人员的层次普遍偏低。
(五)主管部门管理乏力,行业管理尚缺位
人防主管部门对具有人防工程监理资质的监理企业的管理仅局限于人防监理资质的申请、升级、年检、延续,企业法人、技术负责人及人防资质证书相关事项的变更事项,平时管理仅仅依靠人防质监站的质量监督。人防监理企业的行业管理更是严重缺位,人防监理工程师培训及人防工程师再教育培训还没有走上正轨。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现阶段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存在的问题,既有体制不健全、不完善的原因,也有监理企业自身的原因。
(一)从社会环境分析:一是监理取费低是直接原因。监理取费很低,监理企业一方面不可能以高薪留住高素质的人才,一方面会尽可能地降低成本,以获取利润,从而降低监理的服务水平。二是监理行业的恶性循环现象。监理市场局面极易恶性价格竞争严重,由于价格战的普遍存在,利润缩水,影响到监理人员的培训和素质的提升,从而形成恶性循环。三是监理单位行为不规范。由于许多业主对监理缺少内在的需要,仅为符合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而配备监理,未把工程管理的实际权利交给监理,不配合监理人员的工作,使监理权威性缺失;四是监理企业处于尴尬地位。在当前“大业主,小监理”的环境下,建设单位习惯于掌握工程建设的控制权,监理单位有责无权,对工程没有实际控制权,难以对施工过程实施监督和控制。
(二)从企业自身分析:一是对监理事业缺乏信心。由于监理行业利润较低、工作量较大、责任较重,使许多监理企业对监理事业失去了信心。二是缺乏正确的发展观念。监理行业的竞争终将是人才和信誉的竞争,为了承接业务,进行低价不正当竞争,然后通过聘用低素质的监理人员降低成本,从而导致监理服务水平的降低,失去了市场信誉。三是日常管理水平跟不上。部分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程序文件如同虚设,不按监理程序办事,难以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实施人防监理。
(三)从管理体制分析:一是监理行业定位问题。建设部推行建设监理制的初衷是借鉴国际惯例,对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工程咨询管理。当前的实际情况是监理行为仅仅局限于施工现场的质量监督。把建设监理制搞成实施阶段的质量监督或监工,实际上完全背离了推行建设监理制度的初衷。二是监理的责、权、利不对等。尽管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监理合同已明确了监理企业的责、权、利,但由于监理是受业主委托,在当前“大业主,小监理”的环境下相应的权和利很难得到保障,致使责、权、利严重失衡。三是企业资质申请的标准过低。国家人防办下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对监理企业申请人防工程建设监理资质的人防监理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人数标准太低。
三、下步对策
(一)近期工作
一是加强对外宣传,提高社会认可度。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为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创造良好的社会管理环境。二是加强对监理取费和监理人员的管理。逐步实行监理合同备案制,对监理人员配备不到位、监理取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监理合同不予备案。三是建立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人防工程监理实行总监负责制,总监是派驻项目监理的全权负责人。四是加强监理企业、个人信用管理。完善和落实《在杭人防监理企业、人员网上公示制度》、《人防监理人员挂牌上岗制度》,实行信息共享,接受社会监督。五是统一监理监管原则和处罚标准。监理和完善人防监理行为和人防监理工作质量监管的具体原则,与建筑市场信用机制挂钩,实行信用扣分制度。
(二)远期规划
一是构建法律框架,提高监理执行力。要抓住《人防法》修订的机遇,明确人防工程监理必须具有人防监理资质的企业承担,这对人防工程建设监理被社会认可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二是拓展监理业务,提供增值服务。人防监理是建设单位项目管理的延伸,受业主委托,以监理合同为依据,使人防工程建设符合人防法规、人防工程建设标准。人防监理企业一定要转变观念,提高服务意识,只有监理的服务水平上去了,才能受到业主和市场的认可。
三是培育检测市场,增强检验能力。扶持和鼓励大型监理企业建立自己的试验室,提高监理企业的技术、装备实力,对现场常用的检验项目应由监理单位自己的试验室按比例进行平行检验,监理企业实验室向社会开放,收取合理的费用,让监理行业的平行检验真正的开展起来,可以极大地提高监理单位的监理水平四是加强技术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以民防协会为依托,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培训,突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满足不同岗位人员的需求,通过3到5年的时间,使大部分人防监理企业建立以注册工程师为骨干的、专业配套的、稳定的人防工程监理队伍。
人防建设经费筹集的区域范围是指区所辖开发区、科学园等开发园区和各街道规划区。
(二)人防建设经费筹集的对象
1各类企业(含中央、省、市、部队驻江宁企业)应缴纳的人防建设经费。
2实行自收自支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应缴纳的人防建设经费。
3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人防建设经费。
4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应建而未建应缴纳的易地建设费。
不论单位性质、投资来源,凡在规定区域范围内所有的新建、改建、扩建(新增面积)各种民用建筑。都必须按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如确因地质条件和其他因素,不能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经人防部门批准,建设单位或个人应按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由人防部门用于统一修建防空地下室。
5人防工程平战结合的使用费收入。
二、人防建设经费筹集标准
(一)地方财政安排的人防建设经费。
按照城市人口人均1元,区财政应依法每年安排人防建设经费。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各级人防指挥所的建设、使用和管理经费由当地政府部门安排解决。
(二)企业和实行自收自支以及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缴纳人防建设经费。列入各单位的生产成本或经营费用。
(三)个体工商户每户每年缴纳60元。
(四)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应建而未建应缴纳的易地建设费。
按照地面建筑总面积4%比例配建防空地下室,新建除第1项规定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每个单体人防工程面积不得小于1000平方米。因地质、地形、施工等条件限制不能修建的经区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后,按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缴纳易地建设费,每平方米50元。
超出部分可不需兼顾设防,新建民用建筑的地下空间面积超出该项目核定的必建人防工程面积。改为缴纳易地建设费,每平方米50元。
三、人防建设经费筹集办法
(一)区财政每年按规定安排的人防建设经费。列入当年财政预算,拨给同级人防部门。
(二)由区人防部门委托地税局代征,所征经费在10日内划转同级财政部门设立的人防建设经费专户。
(三)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应同时下达人防工程建设任务。按规定应建而未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和个人,经区人防办公室审签后,由规划部门核发规划许可证,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施工许可证。凡不按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或缴纳易地建设费的规划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按规定不得发给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人防工程平战结合的使用费收入由区人防办公室负责收取。
四、人防建设经费管理
(一)区人防办公室是人防建设经费的主管部门。各项人防建设经费由人防办公室统一筹集,专款专用,并对经费使用效果负责。
(二)人防建设经费是人防战备建设的专项经费。免征各类税费和基金。
(三)人防建设经费应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区财政局根据人防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及时拨付。
(四)应缴人防建设经费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足额按时缴纳。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批准减免。对按规定应当缴纳而未缴纳人防建设经费,一经查实,区人防主管部门有权依法追缴人防建设经费,并从逾斯之日起每日加收应缴数额2‰的滞纳金。
(五)人防建设经费的筹集单位。须办理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