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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10 15:3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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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

篇1

Thinking about The construction of Tianjin High-standard Basic Farmland

Zhao Hui

(TianJin Land Reclamation&Expropriation Affairs Centre TianJin 300221)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significant effects have been obtained in the construction of Tianjin high-standardbasic farmland. However, many problems were initiated. 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ianjin high- standard basic farmland construction, Analysis of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work on the basis of summarizing the high standard basic farmland construction main methods, and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for future work.

Key words: High-standard basic farmland ;land consolidation

1引言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中明确指出:高标准基本农田是一定时期内,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指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在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建设区域、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整备区等开展的土地整治活动。2012年3月29日,国土资源部实施的《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再建成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到2020年力争建成8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加快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是我国重要的战略举措,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耕地保护、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重要手段,是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举措,是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财政等部门的重要职责,对保障粮食安全、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发展现代农业具有重要意义。

2 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概况

《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分配天津市“十二五”期间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规模224万亩,国土资源部下达天津市2012年60万亩、2013年48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天津市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整治任务,全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通过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等级,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取得了明显成效。2012年度天津市共完成59个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面积约67万亩,圆满完成年度任务。2013年度设立了53个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面积约52万亩,均完成项目设计工作,项目实施稳步推进。

3 主要做法

3.1 完善制度建设

为适应土地整治工作形势需要,在国家以及天津市相关政策文件的基础上,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转发市国土房管局拟定的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国土房管局下发《关于印发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方案及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基础调查技术方案的通知》、《关于规范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天津市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等一系列办法文件,进一步就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工作方案、基础调查技术标准、实施管理以及规划设计和验收环节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政策制度依据。

3.2 加强组织保障

为切实保障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天津市建立“政府主导、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民为主体、国土搭台、部门参与、统筹规划、整合资金”的工作机制,以确保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各区县分别设立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各区县主要领导任组长,国土、财政、农业、水务、项目辖区内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着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

3.3 强化公众参与

一是在项目申报阶段,充分征求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意见,并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字盖章的土地整治项目征求意见书为项目立项的要件之一。二是在项目规划设计阶段,规划设计方案应充分征求意见,确保项目规划设计符合当地实际。三是在项目实施阶段,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依据土地整治规划开展农民自行开发土地整治项目;土地平整、水土保持等单项工程可由项目所在地村民承担。四是项目建设全程,由当地乡镇政府、村委会以及村民代表实行多方监督,村民意见为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五是项目建成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农户作为管护承担单位和管护责任人,进行日常管护工作,确保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到位。

3.4 严格制度执行

为保证项目实施的规范运行,严格按照土地整治项目管理要求,执行项目“五制”,即法人责任制、公告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监理制。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防护林网等单项工程,凡是需要招投标的,一律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建设过程中,一是聘请专业监理单位和项目区农民对工程实施全程监理;二是强化工程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工程造价有预算,材料进场有检验,关键部位有鉴证,工程进展有日志,确保建设工程各个环节规范运行。

4关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思考

4.1 资金缺乏动力不足

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普遍缺乏资金,只有少数项目可以争取到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其余项目均为自筹资金项目。由于缺乏资金支持造成各区县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积极性不高,推动工作阻力较大。且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拨付程序繁琐,拨付进度与工程进度不匹配,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

4.2 从业队伍素质有待加强

近几年随着土地整治工作的发展,天津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均设立了土地整治专门机构,但人员存在着缺乏系统性在岗培训,对土地整治行业了解不精的问题。依据相关规定,土地整治专门机构承担着全市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审查、竣工预验收等技术性工作,对人员土地整治专业技术知识要求较高,从业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

4.3 参建单位水平参差不齐

从目前工作上看,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涉及的招投标机构、勘测、规划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参差不齐,缺乏统一监管,仅对于规划设计单位需要具备天津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以上证书,其他各类参建单位均未进行准入管理,对其完成的质量成果更是缺乏有效评价,从而影响了项目建设的成果质量。

5.有关建议

5.1 理顺资金渠道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的通知》,对新增费的使用范围、预算管理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资金渠道不畅通,从财政部门申请专项资金比较困难。建议国家出台具体新增费使用程序规定,明确新增费由各省土地开发整理专门机构安排项目和管理,增加地方的可操作性;进一步扩大新增费的支出使用范围,使用新增费实施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的新增耕地也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

5.2 进一步健全文件标准

为了适应新时期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需求,国家先后出台了《全国土地整治规划》、《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土地开发整理预算定额标准》以及《规划设计编制规范》等一系列文件标准,建议在此基础上,尽快出台土地整治行业的工程招投标、监理方面的标准,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标准,规范和指导土地整治特别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

5.3 加强土地整治专业队伍建设

结合不断出台的标准、规范,建议广泛开展针对土地整治基层管理人员和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整体水平和业务能力;积极与部土地整治中心、高校以及研究机构建立合作,加强与其他省市的沟通交流,学习好做法、新观念,努力建设一支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团队合作意识强的服务队伍,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与服务。

5.4开展对参建单位的考核评价

建议一方面借鉴其他行业部门的经验,建立土地整治行业资质管理体系,出台对招投标机构、勘测、规划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的考核评价办法,形成参见单位准入退出机制;另一方面借鉴其他省市做法,成立专门的土地整治协会,负责机构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监管,优化土地整治行业队伍,确保土地整治市场秩序。

参考文献

[1]国土资源部关于实施《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55号.2012.3.27

[2]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3号.2012.4.6

篇2

年初以来省直各部门和14个率先县(市、区)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五个集中”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整合建设指示要求,做到当年立项、当年建设,力求年底投入使用,实现了项目建设稳步开局。

当前各县(市、区)大多数已经完成招投标任务,工程建设稳步实施推进。从发改部门的建设情况看,榆树市、农安县、双阳区正在施工,九台区、永吉县、公主岭市进度迅速,工程已经完成达70%以上。从农发部门的建设情况看,农安县、德惠市、梅河口市、东辽县、前郭县工程建设行动迅速,均已完成60%以上。从国土部门的建设情况看,农安县、九台区、敦化市、梅河口市、洮南市、抚松县计划年底全部完工,德惠市、梨树县已全部完成工程建设。

二、坚持未雨绸缪,抓好明年项目调度对接工作

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整合建设是我省实施率先实现农业现代战略的首要举措,2016年的项目建设收到积极成效。为了做好明年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要坚持主动调度、紧密协调,确保明年工作实现无缝对接。7月份以来,省率先办协调省发改委、省农发办、省国土厅、省水利厅与14个县(市、区)进行项目安排对接,于8月15日、9月2日先后2次调度项目对接安排情况。9月6日组织召开了省直相关部门与14个县(市、区)的对接协调会议,对明年项目安排进行敲实。9月19日又再一次调度项目安排情况。目前看,明年项目安排与今年项目规模大体持平,初步测算,2017年高标准农田项目约215万亩,总投资近31亿元。

篇3

耕地综合治疗的高标准主要就是指通过一定的配套设施,采取科学有效的农田建设举措,集中、连续的形成一套完整的耕地治疗体系,旨在提高耕地的抗灾能力、改善农田经营方式,提高产能。我国是农业大国,农田耕作历史悠久、耕作经验丰富,但是对于农田建设的高标准耕作研究尚且不够完善。如何根据我国农业发展现状,结合先进技术和经验制定详细标准促进农业科技发展是研究的主要目的。[1]

一、高标准耕地治疗的基本概念

所谓的高标准耕地综合治疗是指在传统农田建设基础上强化建设条件、建设要求等内容,侧重于不同区域的具体农田改进办法。在综合建设过程中,要考虑到耕地本身的区域性、适应性,根据土地条件的优良,完善基础设施,综合提高耕地质量。制定出的具体实行办法,要考虑到是否科学可行,要保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基本权益,有针对性、有导向性的开展农田建设、整治。

耕地的保护是从数量到质量的双重保护,农村耕地的基本整治是要保证高产和稳产,维护生态平衡,提高抗灾能力,运用现代化的生产方式和经营方式,积极实现耕作方式的创新性改革。耕地综合治疗要保证高标准,对于农田质量要划分等级,按耕地的优、良分布,这是对于耕地区域性整治的质量要求,说明基本的农田建设要努力实现高标准、高要求,落实好土地的灌溉、排水工程等,预防病虫害和自然灾害等,实现科学化管理和机械化生产,满足规模生产的要求。[2]

二、耕地综合治疗标准下基本农田建设的研究方法

指标考察。研究区域内土地的地形、地貌,结合气候、水文和土壤的基本特征,对耕地的总体生产力水平进行等级划分、评定。首先从构建评价体系着手,考察因素要从土地质量、生态水平双重方面进行,提高质量、稳定数量,保证生态景观良好。总体来说,高标准建设农田,一方面要考虑到耕地的生产条件,另一方面要考虑到是否能长久可持续的发展,这是高标准要求下农田基本建设的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

综合判定。在农田内部指标核查中,考虑到农田基本自然特征的差异性,主要考察方面要从耕地的土壤湿度、土层深度、有机质含量和整体土地质地入手,测定PH值。这些因素对于基本的农田建设有正面影响也有负面影响。根据研究指标得出结论后,可有根据当地生产特点实施土地生产、保护机制。保证灌溉率、做好排水工作、完善道路的通达度,科学、合理地安排生产活动,促进经济效益的增长,进一步为基本农田建设提供保障。除此以外,主导农田高标准建设的因素还包括当地的人均生产总值、城镇化程度和人口规模等。指标的综合判定一定要遵循全面性和独立性。[3]

三、基本农田建设研究结果分析

耕地的自然生产水平主要是由自然质量条件决定的,耕地自然质量等级可以按照评价值进行划分,等级靠前的耕地质量水平较高、自然条件优越,耕作没有太大的限制因素,应当作为农田建设的有限选择区;水平较低一级的耕地该是自然条件一般,主要会受土层厚度、土壤肥力等因素影响,可能还会有轻微的土壤盐渍化。这种等级的耕地一般灌溉设施较差,应该是建设高标准农田体系中重点建设的潜力地块。这些可以通过增加土地平整度、改善基础生产实施实现土地的改良和升级,进一步提高农田建设的质量条件。最后,末端评价等级的耕地属于总体水平较次,自然条件没有什么优越性,改造难度系数较大,同时各项整治工程实施较难,不适宜建设。[4]

土地的总体质量评价应当综合各要素分析,作出科学计算、判断,同时还要结合农田建设的基本标准和要求作出评价结果,将建设区域划分为重点建设地块和建设潜力性地块。耕地区域建设要控制在风险范围内就还要为一般建设区预留建设地块,保证耕地综合利用和保护。

建设农田保护机制还要优化耕地的基本自然条件,提升总体质量,凸显地块优势。需要优先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结合土地特点,完善基本工程实施。对于稳定性一般、自然质量水平较高的土地要充分发挥其优势,处理好利用与保护之间的关系。耕地建设中,要提高土地产能就要可持续利用。例如,山区地块,地形起伏较大,不利于主要农作物的耕作,但考虑到生物多样性的特点,地区自然条件还是属于较优越,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保护机制;对于平原地区的耕地,地形平坦,灌溉便利,水文、土质条件都十分适用于生产活动,因此可以充分利用这些优势,把耕地作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重点。[5]

结语:

当前社会经济要求下,要实现农业的大发展、大进步,在关于耕地综合治疗的高标准方面一定要做足调研、做好研究,在农田建设方面积极创新,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落实好耕地数量保护和质量保护工作。在研究数据方面要选取不同区域、不同条件土地作为研究对象,根据总体评价科学评判等级,作出合理的分析、验证。对于土地的限制性因素要做好控制,对于其优势要充分利用,提高耕地总体生产力水平。重点研究土地的综合情况,多元化推动土地建设工作,始终尊重民心民愿,以长久可持续发展为落脚点,使基本的农田建设实现耕地综合治疗的高标准、高要求。

参考文献:

[1]朱传民,郝晋珉,陈丽,双文元,刘平辉.基于耕地综合质量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J].农业工程学报,2015,08:233-242.

[2]钱凤魁,王秋兵,李娜.基于耕地质量与立地条件综合评价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划定[J].农业工程学报,2015,18:225-232.

篇4

中图分类号:S2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5-569X(2009)07-0053-02

1 引言

所谓高标准农田建设就是通过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将耕地整理成为“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涝能排、旱能灌、渍能降”的高产稳产田。以粮食主产区特别是粮食核心产区为重点,集中力量建设永久性高标准农田,有利于形成发展我国粮食生产的长效机制,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有利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战略方针,实现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 黄河三角洲地区农业综合开况

垦利县位于山东省东北部黄河三角洲腹地,县域呈西南、东北走向,东濒渤海,西北与利津隔黄河相望,南接东营市东营区东北部与河口区毗邻。自2004年以来,垦利县先后有17个国家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其中,中低产田改造项目10个,改造低产田11.5万亩;产业化项目6个;科技推广项目1个。农业综合开发工程累计搬动土石方1256万m3,开挖各类沟渠1743条,长1542km;修建各类水工建筑物908座;建成高标准农田防护林网11.5万亩;扩大灌溉面积4万亩,改善灌溉面积7.5万亩;新增粮食产量345万kg,累计完成投资17174万元,新增产值34515万元。通过实施的配套沟渠、建筑物、U型衬砌渠道、暗灌排碱、农村生产便道、机耕道整治维修等工程项目,基本实现了山、水、田、林、路的综合治理。

3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必要性

下面以黄河口镇北新片1万亩土地治理项目为例,按照现有建设投资标准、建设高标准农田标准,对项目区进行分别测算。

3.1现有标准建设内容及效益测算

项目区设计开挖整修沟渠路228条,长148km,土方91.5万m3;修建各类水工建筑物75座;衬砌渠道4km。整平土地4000亩,技术培训6000人次,营造农田林网植树6.24万株。项目建成后,种植粮食0.3万亩,棉花0.7万亩,年可新增粮食产量100kg/亩,棉花(皮棉)15kg/亩,年可新增产值350万元,年新增利润159万元。

3.2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及效益测算

项目开挖整修沟渠路228条,长148km,土方120万方;修建各类水工建筑物82座,排灌站2座;衬砌渠道15km;暗灌排碱3000亩。改良土地10000亩,修建机耕路12km。技术培训15000人次,引进优质品种和先进生产管理技术,示范推广10000亩。营造农田林网植树15万株。扶持建设新农村4个。项目建成后,种植粮食0.7万亩,棉花0.3万亩,年可新增粮食产量250kg/亩,棉花(皮棉)25kg/亩,年可新增产值786万元,年新增利润254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使农田完全实现自流灌溉,节水灌溉率达到70%,灌溉率达到85%以上;平整土地,修建田间生产路和主干道,达到晴雨通机(车),农业机械化程度80%以上;新建和完善农田林网,农田防护林控制面积达到85%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改良土壤措施到位,良种覆盖率达到100%;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55%以上。

从以上两种建设的情况对比可知,搞好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能有效地增加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农民的收入,实现经济、社会、生态3方效益共赢,有力地推动新农村建设步伐。

4 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几点思考

(1)建设高标准农田,充分发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作用。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与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关系最紧密、作用最直接的一项投入,是通过“藏粮于田”建立粮食安全长效机制的重要途径。只有将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作为一项既管当前又管长远的支农政策措施,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切实加强领导,给予重点支持和保障,才能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为国家粮食安全强基固本的作用。

(2)加大治碱力度,推广治碱先进技术。黄河三角州是退海新生陆地,土壤类型主要是潮土和盐土。多数土地后备资源土壤呈高盐性,且地势低洼,地下水埋较浅,仅在1.8m左右,蒸降比为3.5∶1,土壤次生盐渍化威胁大。加之耕作粗放,肥力不断下降,特别是速效养分下降迅速,土地逐渐返盐退化。探索、引进、推广先进的治碱先进技术是提升农业综合开发成效的重要措施,通过暗灌排碱、盲沟排碱、深沟排碱,测土配方施肥等方法,逐渐改土治碱,减少土壤含盐量,增加土壤肥力,真正把中低产田改造成为高标准农田。

篇5

中图分类号:F301.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6)05-1151-05

DOI:10.14088/ki.issn0439-8114.2016.05.016

High-standard Primary Farmland Construction Area Zoning in

Northwest of Hubei Province

QIU Li-juana,LIN Ai-wena,b,LI Hai-jianga,PENG Peia,ZOU Linga

(Wuhan University, a. School of Resource and Environment Science;

b. Key Laboratory of 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 Ministry of Education, Wuhan 430079, Hubei, China)

Abstract: Taking Nanzhang county in northwest of Hubei province as case, selecting factors from four aspects of natural quality, producing condition, location and ecology, an evaluation model for zoning high-standard primary farmland construction area was established by AHP method, then an analysis of limited factors was conducted to define the construction direction.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the construction conditions in Nanzhang county indicated a certain spatial pattern. To be specific, conditions in the eastern area, southern area and the northwest area were the best, worse and the worst respectively. According to the evaluation results, 42 800.48 hm2 of primary farmland were zoned into the high-standard primary farmland construction area. Further, for the zoned construction area was deeply restricted by conditions of production and ecology, the constructions of infrastructure condition and ecological protection project should be strengthened. The evaluation model can quantify influencing factors effectively, especially its try of bringing in landscape indexes in describing ecological characterization, and combined with the farmland protection area radio and pollution intensity to quantify it, which provided a scientific basis for high-standard primary farmland construction area zoning.

Key words: high-standard primary farmland; construction area; zoning; AHP; northwest of Hubei; Nanzhang county

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问题一直是国内热点,耕地资源在庞大的人口下显得十分稀缺,改革开放以来日益加快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又使耕地资源大量流向非农利用,耕地生态环境恶化,影响国家粮食安全[1]。在人类的历史进程中,确保人类粮食总体需求的根本途径只有两条,扩大粮食种植面积与提高单位耕地面积粮食的产量[2]。就当前发展形势而言,提升耕地产能无疑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中之重。国家已从战略层面明确大力推进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建设为重点的农田整治。2010-2014年中央“1号文件”多次强调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兼顾了耕地数量、质量、生态管理的内涵,随着生态文明建设力度加大,基本农田承担越来越大的生态涵养功能和景观美化功能[3]。目前,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研究主要集中在潜力评价[4-6]、空间划定[7-10]、建设时序与模式分区[11-14]等方面。在空间划定研究的指标体系构建中,耕地质量与基础设施完备度的量化指标相对完善,但生态方面相对欠缺,一些学者对此进行积极地尝试,通过判断区域是否为重点生态保护区对生态影响进行量化[7],通过对研究区土地进行生态安全分级后对其内的基本农田赋值生态安全修正系数[8],引入田块集聚度对生态景观进行量化[9],用农田防护林相关指标来刻画农田的生态良好程度[10]。但这些研究所选量化指标相对单一,具有一定的片面性。本研究尝试引入景观指数结合农田防护面积比例及环境污染强度来定量刻画耕地的生态良好程度,并在此基础上探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的划定方法。鄂西北地区地形条件复杂,以南漳县为例,对其进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划定研究,为鄂西北地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1 研究区概况及数据来源

1.1 研究区概况

南漳县位于湖北省西北部,位于111°26′-112°09′E、31°13′-32°01′N,地处江汉平原北缘,南阳盆地南缘,荆山山脉东麓。地形复杂,西高东低,大致可分为中山地带、低山丘陵地带、平原岗畈地带三级阶梯。研究区属北亚热带季风性气候区,日照充足,年均温10~16 ℃,境内水资源丰富,自北向南分布有潍水、蛮河、漳河、沮河四大河流,自西向东穿越县境,泉眼众多,有水库130余座,为灌田提供了重要保障。全县耕地总面积85 211.68 hm2,基本农田面积58 547.11 hm2。

1.2 数据来源

空间数据主要从南漳县1∶1万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矢量数据(2011年)、南漳县1∶1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 ― 2020年)、南漳县农用地分等定级更新成果中提取,统计数据从南漳县统计年鉴(2012年)和实地调研得到。

2 研究方法

采用层次分析法,从自然质量、生产、区位、生态4个方面构建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划定模型,基于已有数据利用ArcGIS 10、Fragstats 4.2软件获取指标值,并对其进行标准化,根据评价模型计算各基本农田片块的综合得分,根据评价结果划定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

2.1 评价单元的确定

高标准基本农田是指在规划时期内,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15]。在以往高标准基本农田划定研究中常以基本农田图斑或耕地图斑作为评价单元[8-10],这可能会导致相互连接(有公共边)的地块中只有部分被选中,这样在最后的划定结果中连片性无形中就被削弱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强调规模生产,十分注重地块的连片性,为避免上述情况出现,同时考虑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属土地整治范畴,土地整治是以行政村为具体实施单位,而基本农田片块是以村或自然地块为单位的耕地保护区域,即以村为单位对基本农田图斑进行融合后形成的区域,因此将基本农田保护片块确定为评价单元。

2.2 指标体系的构建

根据高标准基本农田内涵、相关标准[15,16],结合专家意见,从自然质量、生产、区位、生态4个方面构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评价指标体系。自然质量条件主要体现在耕地肥力、规模、坡度等因素对工程建设难度的影响;生产条件主要体现在基础设施的完备度对建设工程量影响;区位条件体现在距道路、城镇、村庄的远近对农资投入效率、农产品商品化便捷度及耕作便利度的影响;生态条件的限制主要指农田防护、环境污染及农田景观对农田生态建设的影响。另因评价对象是基本农田,规划时已避开城镇规划区、有条件建设区、重点项目建设区等,故指标体系中不考虑此类政策因素。运用层次分析法结合特尔菲法确定指标因子的权重。同时为消除指标量纲影响,参照相关研究[8,17,18],采用分级给分法对指标进行标准化,由此建立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划定模型(表1)。

2.3 评价指标值的获取

自然质量等、连片性等空间指标是在ArcGIS 10的支持下,基于基本农田数据、土地利用变更数据、农用地分等数据,通过叠置分析、缓冲区分析、空间统计分析等功能获取的。农机化水平及环境污染强度由统计数据结合实地调查得到,并通过属性挂接的方式赋值给基本农田片块。指标的具体参数设置:①将相隔20 m以内的基本农田视为连片。②环境污染强度主要是指耕地中残留的化肥、农药、地膜造成的污染,三者残留率分别取64%、65%、42%[19,20]。③景观脆弱度采用的是脆弱度模型V=α×AWMSI+β×F+γ×D,其中α、β、γ分别取值0.59、0.28、0.13,AWMSI、F、D分别为面积加权的平均形状因子、分维数、分离度[21],通过Fragstats 4.2软件求得。

3 结果与分析

3.1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划定

对南漳县6 152块基本农田保护片块进行评价,并用自然断点法对各片块的综合得分进行分级:Ⅰ级(高度适宜)、Ⅱ级(中度适宜)、Ⅲ级(低度适宜)、Ⅳ级(不适宜),结果见图1。

Ⅰ级区面积28 724.51 hm2,所占比例为49.06%,集中分布在东北部平原岗畈地区。该区地势平坦,土壤熟化度高,土层深厚,有机质含量高,一般在2.0%~3.0%之间,最高可达3.9%,连片规模均在150 hm2以上,形状规整,聚集度高,非常适宜大规模机械化生产。该地区同时也是南漳县经济发展的腹地地区,农业生产条件良好,石门、三道河、云台山三大水库加上密布的沟渠为该区的农田灌溉提供了可靠的保障,发达的交通路网及集镇为物资投放及农产品交易提供了充分的保证。

Ⅱ级区面积14 075.97 hm2,所占比例为24.04%,主要分布在南部丘陵地区及东部平原区的边缘地带。交通及集镇的发达程度虽不及平原区,但从该区穿流而过的沮河、漳河两岸分布有较大规模的冲击平原,土壤肥沃,质量等别高。农机化水平达到该县的中等水平,防护林分布较多,斑块形状较规整,农田生态条件较好。

Ⅲ级区基本农田面积10 679.19 hm2,所占比例为18.24%,主要分布在西部山区。这些地区土壤质地较差,肥力低,有的基本农田片虽然具有一定的规模,高者亦可达上百公顷,但复杂度高,外形多呈枝丫状,景观脆弱度大,易敏感,生态条件较差。

Ⅳ级区面积为5 067.44 hm2,所占比例仅为8.66%,集中分布在西北部山区及乡镇交界带上。受地形因素影响,该地区的土类多为砂石、砾石,土层薄,有机质含量低,破碎度高,坡度较大,易发生水土流失等地质灾害,生态安全度低。加上地处偏远,农路基础设施条件差,基本无灌溉水利设施。

根据以上分析,Ⅰ级区已基本具备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条件,Ⅱ级区需稍加改造可建设成为高标准基本农田,Ⅲ、Ⅳ级条件较差,不太适宜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因此将Ⅰ、Ⅱ级区划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共2458个基本农田片块,面积合计42 800.48 hm2,占基本农田总面积的73.1%。

3.2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方向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应针对相应的限制性因素制定正确的方向,对限制因素采取科学合理有效的方式加以削弱和消除,打破低效均衡利用状态,充分挖掘基本农田生产潜力。针对划定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分别从自然质量、生产、区位、生态条件4个方面考察其限制区分布,根据各评价因素得分,划分为三个级别:优(≥80分)、一般(60~80分)、差(

自然质量条件限制区面积16 459.94 hm2,占划定建设区域总面积的39.48%,主要分布在西部及南部。该地区主要为山地丘陵,土层薄,有机质含量一般在2%以下,坡度多为Ⅱ级,连片性一般。该区可通过实施培肥地力工程提高耕地肥力水平,对于坡度较大的可实行坡改梯,增加农田的保水保肥能力,西部山区应注意辅以生态护坡工程,控制水土流失。

生产条件限制区面积共33 607.12 hm2,所占比例达78.66%,除东部经济发达区外,其余地区的生产条件均不理想。应加强水利及田间道路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灌溉用水,提高田间道路通达度,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使农田的生产潜力得以发挥。

区位条件限制区面积共10 064.02 hm2,所占比例为24.31%,主要分布在乡镇边缘且距公路较远的地区,尤其是九集北部和巡检西部。可通过完善公路网,消除交通死角,提高农业物资投放效率及农产品商品化率。

生态条件限制区面积共39 076.12 hm2,所占比例高达90.19%,县内均有分布。由于南漳多山地、低岗,耕地的空间形态多呈枝丫状,形态复杂,分离度高,脆弱度大,农田防护面积比例小,多数地区基本无农田防护工程。加上长期大量使用农药农膜容易造成土壤理化性质变化,作物生长受到抑制,农田生物多样性降低。应大力推广精准施肥施药等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技术,降低农田环境污染负荷,实施土地平整和景观提升工程,优化农田的景观格局。

4 小结与讨论

以基本农田为评价对象,从自然质量、生产、区位、生态条件4个方面建立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划定模型,确定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区空间布局,并进一步地对划定区域进行限制因素分析,明确其建设方向。主要结论如下:

1)基于评价模型将南漳县基本农田划分为高度适宜、中度适宜、低度适宜和不适宜4个等级,面积分别为28 724.5 1、14 075.97、10 679.19、5067.44 hm2,且呈现出东部平原岗畈区较优、南部丘陵地区次之、西部山区最差的空间规律性。将基本已具备高标准基本农田条件的高度适宜区和稍加改造可建设成为高标准基本农田的中度适宜区划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共42 800.48 hm2,占全县基本农田总面积的73.1%。

2)分别从自然质量、生产、区位、生态4个评价因素出发,对划定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进行分析,从而确定各要素的限制区范围及分布。其中,区位条件限制区面积最小,主要分布在乡镇交界处,可通过完善交通路网消除交通死角;其次为自然条件限制区,主要分布在西部及南部,应以地力提升工程为主;生产条件限制区面积较大且限制程度大,主要分布在西部及东南部,应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条件;生态条件限制区最广,应注重耕地生态建设,扩大耕地防护面积,推广精准化农业,减轻农田污染负荷,实施土地平整和景观提升工程,降低耕地脆弱度。

3)评价模型能够有效地量化各影响因素,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的划定提供了科学依据,具有现实意义。在生态条件刻画上,尝试借助农田防护面积比例、环境污染强度、景观脆弱度来量化耕地的生态良好程度,弥补了以往研究对耕地生态方面刻画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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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

――集中连片规模推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吸引金融资本投入

“就农业综合开发而言,仍存在一家一户小规模经营的制约问题。在项目整体规划上,地块大多较为零散,一家一户的意见不统一,对项目规划建设造成不利影响;分散经营利益主体众多,个体受益较小,影响了对农发项目建设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建立切实有效的管护机制。”国家农发办主任卢贵敏表示。

为此,《意见》提出,要集中连片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以乡、村、组为单位,按照集中连片、规模开发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合理规划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使地平整、田肥沃、渠相通、路相连,为促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实现统一农机化作业、推广良种良法、生产管理以及产品销售创造条件。

要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支持力度,试点阶段,主要选择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度项目区域范围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扶持。降低合作社等申报主体成立时间和单个项目治理面积等“门槛”,简化项目申报程序;探索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多种扶持方式;扩大资金使用范围,财政资金除用于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外,还可对育秧设施、粮食晾晒烘干设备、仓储物流、农机具库棚等配套设施进行适当补助;放宽具体措施投入比例限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对农、林、水、电、路以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中的某些环节或单项措施进行扶持。

建立财政补助形成资产交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持有管护新机制,扩大试点范围,及时总结经验。建立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使用、管护一体化的新机制,保证农业综合开发建设成果长期发挥效益。

吸引金融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农垦集团、龙头企业等法人实体以及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贷款、融资担保等方式获取资金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现代农业。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贷款,中央财政予以贴息。拓宽融资渠道,除政策性银行外,把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贷款也纳入贴息范围。允许采取银行贷款、财政补助、自筹资金“三位一体”、贷补结合方式,吸引金融资金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加快建设进度。

以农业产业化经营为抓手推进适度规模经营 ――延伸产业链条,完善扶持政策,探索产业化资金投入新机制

农业产业化源头是农户、终端是市场,完整的产业链条能及时传导市场信息,带动农户规模化生产适销对路的农产品。

《意见》要求,要继续完善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补助和贷款贴息政策,通过对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流通服务体系等环节的扶持,形成全产业链生产,让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放心发展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生产基地。支持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农民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合理分工,让农民从产业链增值中获取更多利益。

在完善扶持政策方面,放宽立项门槛,将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纳入扶持范围,实现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全覆盖。合理引导工商企业到农村发展良种种苗繁育、高标准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等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支持龙头企业采取订单农业、“企业+合作社”“企业+农户”等模式,带动农户发展规模化生产。引导加工、流通领域龙头企业向产业园区集中,以产业基地(园区)为平台,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企业集聚度。

探索产业化资金投入新机制。探索利用股权投资基金、股权引导基金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业综合开发,共同扶持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大贷款贴息扶持力度,撬动更多金融资本投入农业产业化发展。扩大产业化经营项目“先建后补”试点省份,探索财政资金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有效模式。

以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为支撑推进适度规模经营

――支持农民合作组织,搞好农业科技示范推广服务,扶持农产品流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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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

东平县位于鲁西南,辖14个乡镇(街道),716个村居,总人口80万,总面积134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03万亩,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面积仅占耕地面积的52%。全县农田水利设施标准低、配套差、老化失修等问题仍普遍存在。山东省委、省政府于2011年提出了建设“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确保粮食安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大部署。按照上级要求,东平县把2011-2012年的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土地整治、农业开发、现代农业小麦产业等7万亩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区,建成了“农田成方、集中连片、设施配套、技术先进、道路畅通、设计规范、林网适宜、生态良好、土地平整、土壤肥沃、科学种植、产业明显、高产稳定、优质高效、管理严格、运行畅通”的高标准农田示范区。

截至2012年底,全县累计投入劳力113.5万个;完成土石方30万立方米,铺设压力管道327公里,建设桥涵1070座,新挖、整修排水沟182公里,新打维修机井510眼,新修生产路110公里,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达14700万元。新增高标准农田4万亩,改造中低产田1万亩,土地综合治理面积2万亩。

通过7万亩“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了经济、社会、生态等多重效益。一是农业生产条件得到很大改善。年新增节水能力可达1235万m3,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65。二是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将有明显提高。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13.3%,年增加粮食生产能力1215万kg,增产值2065万元,农民年人均增收219.5元。三是生态及环境效益显著。通过田间斗农渠的节水改造新技术的应用及水土流失面积的有效治理,大大降低了灌水定额,减少了灌溉水渗漏,提高了肥料的利用率,最大限度地减轻了地下水污染,同时进一步改善下游河道、渠道内的水环境条件和水质。增加了农村生产生活用水,优化美化了农村生态环境。

2.“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做法

在“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东平县取得了很多好的经验做法总结如下:

2.1提高认识、科学规划,扎实推进“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

“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是确保粮食安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决定性因素。经过多年坚持不懈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东平县农田灌排条件持续改善,抗御旱涝灾害能力显著增强。但从整体上看,农田水利设施标准低、配套差、老化失修等问题仍普遍存在,农田水利“最后1公里”问题比较突出,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面积仅占耕地面积的52%,农田水利建设滞后仍然是影响农业稳定发展和粮食安全的最大制约因素。加快转变传统的水利建管模式,实现农田水利建设由传统向现代先进模式的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刻不容缓。为此,东平县紧密结合本县水土资源条件、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国家粮食安全保障需求,在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综合分析基础上,按照“耕地灌区化、灌区节水化、节水长效化”的思路和“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水源配置、统一技术标准、统一稽查验收、统一管理体制、统一调度运行”的要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科学配置水资源”的原则,相继编制完成了《2010-2020年东平县农田水利规划》、《东平县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东平县现代水网规划》、《东平县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等水利建设规划。计划2012-2020年,全县新增灌溉面积13.6万亩,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45.3万亩,提升灌溉面积30.9万亩,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5,新增节水能力3073万m3,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0.6万吨,年新增经济作物产量478.9万元。通过集中资金投入,相对集中连片建设、配套改造,形成规模,发挥工程总体效益,彻底改变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的现状,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2.2加强管理、严格程序,确保工程质量

县委、县政府对“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将其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提高农业生产条件,实现富县强镇目标的重要举措来抓。经研究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工副县长任副组长,财政局、水利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小农重点县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并把项目列入了县委年度1号文件,确定为全县实施的重点项目及十一件为民办的实事之一。县政府与有关乡镇签订了责任书,纳入了有关乡镇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项目建设过程中,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全面实行 “四制”管理。严格按程序组建项目法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有资质、懂规范、精技术的单位来承担施工和监理,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长期发挥效益,制定出台了《东平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办法》。县水利、发改、财政、农业等有关部门业务人员联合成立“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指挥部,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的协调、技术指导、安全检查等工作。同时建立起政府监督、监理检查、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了资金安全、干部优秀、工程优良、农民受益。

2.3深化体制改革、创新管理机制、大力推进农村水利工程建管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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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标识码: A 1.在项目前期规划设计和具体实施中,存在设计与现实相冲突的问题。规划设计与当地群众意愿的关系在农田整治实践中往往产生矛盾。项目区受益群众的意愿是将现有的灌排体系和田间道路进行维修加固,不赞成新修沟渠道路,也反对废除现有的沟渠道路,最终的结局是施工中只能在现有的沟渠道路基础上进行建设,而新修的工程很少,打破原来的布局,重新开创建设的则更少。所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需合理布局、科学规划,更需要在尊重现实的基础上按照有利于发展现代农业,便于规模集约化经营的原则进行科学规划,需对现有田块的灌排道路设施重新进行组织,这就可能带来基于综合效益最优的规划方案和农户习惯的田间管理方式的矛盾。另外,项目建设后形成的良田因为基础设施完善、农业生产便利会成为地方政府优先发展现代农业的示范区,如果不注意推动现代农业的方式方法,可能会产生盲目推动现代农业 经营和农户沿袭家庭承包经营方式之间的矛盾、基于政府推动的 耕作制度和基于农户个体偏好的耕种意愿的潜在冲突,不利于保 持农村社会的稳定。要避免这些潜在的冲突,在规划设计方案制 定环节,不能单方面地追求所谓的 “先进合理”,一定要充分征求群众的意愿,能够让群众接受。在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相关工作时,更要做好充 分的解释、宣传等前期准备工作,先示范后推广。如果是群众心存疑虑、不理解、不接受的,应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允许其沿袭 目前的田间管理、耕作经营方式。

2.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中资金难题的引发原因

2.1 农田水利建设的筹资机制滞后

在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前,农业生产是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基础的,兴修水利与农业生产的利益具有一致性,所以,农民在农田水利建设中的积极性较高。但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农村的经济政策发生了巨大的转变,由于农业生产机械化程度的提高,以及农村土地数量的减少,更多的农民选择进城务工,农民对于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明显降低。近年来,农田水利建设呈现出规模大、工期长、投资大的特点,而且强调建设中的专业化与机械化,农民的投工、投劳需求大幅下降,而传统的筹资机制已经不适应新的时代,特别是在取消“农业税”与“两工”的背景下,当地政府自筹资金的能力相对较弱,单纯的依赖于财政拨款是不现实的,从而导致农田水利建设发展滞后的局面。 2.2 资金投入不足,主体责任不清

在我们已经建设的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中,各级和当地政府的财政资金投入占据主体地位,其次为社会资金筹集。由于国家对于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投入逐年递减。虽然当地政府比较重视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但是由于自身财力资源有限,难以进行大规模的投资。另外,在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中,由于受到历史原因与经济因素的影响,普遍存在主体责任不清的问题,导致很多在建农田水利工程因后续资金不足或资金管理不善,而出现管理日渐荒疏的现状,严重阻碍了我国农田水利建设的发展进程。

3.破解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难题的对策

3.1 广辟投资渠道,用活用好各类资金

在今后的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中,应积极开辟投资渠道,如:政策融资、政府投资、银行贷款、社会融资、个人捐资等,以广泛的资金来源渠道,促进农田水利建设的全面发展。在吸引到足够的投资后,应注重各类资金的用活、用好,特别要强调“谁投资,谁受益”的基本原则,而且要逐步完善中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制度,积极建设民营水利工程,从而实现由存量资产向增量资产的转变。另外,在农田水利建设中,应将民间资本作为主要筹资渠道,并树立民营农田水利建设的主导地位,实行“捆绑使用资金”的方式,有效提升各类资金的使用效益。

篇9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及全年目标完成情况预测

累计争取并完成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中低产田改造、产业化经营、山区开发、垦区配套五类农业开发项目投资3.29亿元,其中财政资金投入2.10亿元,开发治理面积18.8万亩,建设农业开发高标准农田10万亩,实施国家农业开发产业化经营补助、贷款贴息项目20个,推动项目区农民比非项目区多增收500元以上。

预计全年农业开发项目总投资3.30亿元,其中财政资金投入2.20亿元,建设农业开发高标准农田10.75万亩,实施国家农业开发产业化经营补助、贷款贴息项目20个,推动项目区农民比非项目区多增收500元以上。

(二)主要亮点工作。

一是农开项目资金争取再上新台阶。今年以来,市农开局积极抢抓全省农业开发项目投资“向资源禀赋高的地区倾斜、向开发成效好的地区倾斜、向项目效益高的地区倾斜”的政策调整机遇,累计争取国家、省级以上农业开发项目总投资3.30亿元,其中财政资金投入2.10亿元,财政资金增幅居苏北五市之首。经全力争取,海州区已被国家农发办列为国家农业开发项目县(区),从2013年起安排国家农业开发土地治理增量项目,从此我市农业开发项目实现县区全覆盖。

二是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新进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农业基本现代化的重要监测指标之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我局积极发挥牵头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联合市农委、国土局、水利局加快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抓好与省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和确认,搞好县区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农业万顷良田建设、高产创建、水利灌区改造、农田水利建设以及国土土地整理等项目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结合起来,优化整合各类项目资金,统筹协调有序推进,预计全年建设高标准农田26.25万亩,高标准农田比重实现值达到45.1%。

三是区域特色开发呈现新变化。今年以来,我们继续把山区开发和沿海围垦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增长极、农民增收致富的增长点紧抓不放,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山区开发上,深入开展山区开发先进乡镇评比活动,评出班庄镇等7个先进乡镇并在全市农村工作会议上通报表彰;累计争取省级山区开发项目资金3000多万元,立项实施山区开发项目30个,治理面积3万亩。与此同时,沿海开发上,认真组织开展全市资源调查统计工作,通过积极争取,本年度已落实配套项目4个,争取财政补助项目2160万元,治理面积2.8万亩。

四是项目管理创新实现新跨越。以完善系统目标考核为手段,以市级统一工程监理、统一规划设计为动力,推动全系统通过创新来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市级统一规划设计,制定出台了专项考核意见,成立市农开规划设计室牵头组织规划设计工作,统筹各类专业人才,较好完成了2012年度国家土地治理、省级围垦、山区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任务。市级统一监理在2011年恢复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监理招投标、监理工作方案,实现稳步推进。项目立项、实施、监督“三权分离”改革扎实有效,市县农开局已全部获市县编办书面批复并正式运行,新浦区全省第一家成立乡镇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探索化解基层农业开发项目管理断层难题。

五是项目管理水平得到新提升。今年以来,我们以确保通过国家、省级项目验收为目标,用三个月时间,在系统内扎实开展“规范项目管理、提升开发水平”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各县区深入学习农业开发项目政策规定,积极查摆并整改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规划设计、项目招投标、资金报账、项目管护、工程监理等长效管理机制,取得显著成效。2011年度国家、省级农业开发项目不仅完成了县级自验、市级全面验收,而且顺利通过了省级抽查验收,并为进一步提升农业和综合开发项目管理水平、做好迎接国家验收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六是农开系统自身建设迈向新征程。强化廉政教育和业务骨干培训,完善各项制度,农开队伍素质普遍提升。市县(区)互动、联动推进工作,机关思想、文化建设呈现新气象。今年10月15日至18日,我局成功承办了全省农开系统第二届“农开杯”运动会。这次全省农开杯运动会,达到了浓重热烈,组织有序,保障有力,开幕精彩,闭幕圆满的总要求,受到省相关部门领导和全体参会人员的高度赞扬,集中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农开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支持,展示了我市农开人“能干事、会干事、干大事”的精神风貌。

在充分肯定今年农业开发工作成效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市县农业开发部门和农业开发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个别项目区规划设计图与项目工程实际不符,实施变更调整较多,项目整体形象不佳;项目基础工作不够扎实,软件管理水平尚需提高;个别项目县业务骨干人手少,与繁重的项目管理任务不相适应;个别项目资金报账与使用有待于进一步规范等;农业开发宣传信息工作一般宣传、动态报道多,直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磅信息少,投向省以上主流媒体的精品力作少。对待这些问题,我们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二、2013年农业开发工作安排

1.明年工作思路: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精神,紧紧围绕“全省一流、苏北领先、全市有位”的目标定位,按照“彰显特色、创造品牌、培育典型、扩大规模、增加效益”的工作思路,深入贯彻“农业开发崛起、种植结构转型、特色产业跨越、农民收入倍增”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在项目资金争取、区域特色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提升四个方面实现新的突破,为加快全市农业基本现代化进程做出应有的贡献。

2.预期目标任务:全年争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总投资3亿元以上,其中争取国家省级农业开发财政投资2亿元以上;开发治理面积15万亩,其中建设高标准农田10万亩,山区特色产业基地3万亩,沿海垦区配套基地2万亩;通过贷款贴息、财政补助等方式,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20家左右;推动项目区农民比非项目区多增收500元以上。

3.重点事项和重要举措。

一是进一步加大农开项目资金争取。在做好2012年资金争取扫尾工作的同时,提前谋划2013年农开项目库建设。加强调研,摸清家底,统筹规划,使农开项目规划与各县区现代农业发展规划、主导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项目选项重点围绕生态旅游、休闲观光等优势产业基地和产业化龙头加工企业择优选项入库,对那些镇村干部重视、群众积极性高、按要求落实的单位,项目优先入库上报,确保2013年全市农业开发项目投资盘子稳步攀升,继续领跑苏北五市。着重帮助连云区做好国家农业开发项目县区、省级山区开发资格申报争取工作,力争年内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是进一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在市高标准农田联席会议的统一领导下,继续发挥好市农开局的牵头作用,督促市有关部门搞好与省级有关部门的汇报衔接和确认,搞好对县区、乡镇的任务分解落实和统计,严格按照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确保年度项目落实、投入资金落实、目标责任落实,圆满完成2013年建设任务。

篇10

一、充分认识建设“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的重大意义

经过多年坚持不懈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我市农田灌排条件持续改善,抗御旱涝灾害能力显著增强,粮食连年增产增收。但从整体上看,全市农田水利设施标准低、配套差、老化失修等问题仍普遍存在。“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是确保粮食安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决定性因素,是保障农村民生、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基础支撑。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认识,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建设“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的重大意义,抢抓机遇,积极作为,为夯实农业持续发展、农村和谐稳定的水利基础作出积极贡献。

二、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上级关于加快推进水利改革发展的文件精神,切实将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以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前提,对“山水田林路、干支斗农毛”进行集中、规模、彻底治理,建设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科技集成适用、优质高产高效的“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力争到2020年,全市建成有灌溉设施、有水源依托的高标准农田200万亩。

一是实现耕地灌区化。以区(市)为单位,把耕地有序地规划到不同类型灌区中,以灌区模式规划治理,同时根据不同水土资源条件和农业发展规划布局,通过新建一批、恢复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灌区,全面提高全市灌区灌排设施配套水平。

二是实现灌区节水化。围绕节水增效,以灌区为单元,因地制宜推广高效节水技术,建设高效型、生态型、节水型灌区。要充分利用除险加固后的水库水源,实行多水源联合调度,发展管道灌溉、喷灌、滴灌;井灌区要积极推行自动控制管道输水灌溉模式,实现灌溉节水化、智能化。

三是实现节水长效化。通过规范建设程序、完善管理机构、理顺管理体制、落实管护责任、强化调度运行等有效措施,确保节水工程良性运行和持续发挥效益。

(三)总体要求。

一是统一规划布局。按照注重实效原则,以水源为依托,以区(市)为单位,以万亩灌区为单元,根据不同的水源、种植作物、产业结构等情况,科学规划布局,对农田水利设施进行统筹规划、集中建设、规模治理,做到区(市)一次性整体规划,分步骤、分部门具体实施。

二是统一水源配置。所有涉及农田水利的项目必须经过专业的水资源论证,根据各区(市)水资源分布情况,对当地水和外调水、地表水和地下水等非常规水资源统筹考虑,依据灌溉定额对不同灌区供水需求进行统一安排,保证每一处灌区都有可靠的水源保障。

三是统一技术标准。各类农田水利工程设施都要依据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节水模式进行规划建设,着力打造精品工程。

四是统一稽查验收。各区(市)要按照统一技术标准和不同行业项目管理要求,对不同渠道投资的灌排工程进行统一的稽查和验收,确保工程整体效益发挥。

五是统一管理体制。骨干工程由水管单位统一管理,田间小微型工程通过明晰产权统一交由用水户协会管理。

六是统一调度运行。不同类型项目区建成后,依据工程体系状况,由水管单位进行一体化运行调度,确保发挥灌区功能。

三、强化工作措施

(一)大幅增加投入。要大幅度增加财政投入,认真落实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政策,确保足额提取、定向使用。要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强水利建设基金筹集使用管理,运用市场化融资手段,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建立起政府主导、多元投资的稳定增长投入机制。要强化资金统筹使用管理,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充分整合农村涉及农田水利资金,集中投入,整体推进。要建立完善投入激励机制,落实奖补政策,通过以奖代补、先干后补、多筹多补、多干多补等方式,调动基层投资建设的积极性,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农民投工投劳,发挥基层群众在“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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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强化规划计划管控。全面完成全省土地整治、长株潭国土开发利用、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国土开发等规划的编制工作,基本建成覆盖全省14个市州、106个县市、2252个乡镇的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严格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出台加强规划实施、调整和修改工作的有关文件。加强计划保障,在全国总的用地指标与去年基本持平的背景下,争取国家下达用地指标20.77万亩,创历史新高,增幅达6%,居全国前列。

狠抓项目报批服务。全年受理用地报件2239宗,同比增加59%,批准建设用地35万亩,同比增加1.1万亩。其中,6条铁路、2个机场、4个电站(厂)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项目获国务院批准用地,用地总面积8.35万亩。扎实做好“为民办实事”工作,及时审批国省干道改扩建用地1.02万亩、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用地1.9万亩,全省各类民生工程及时落地,用地量同比增加20%以上。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荣获保障性住房目标考核先进单位称号。

规范征地拆迁行为。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省政府将各地征地补偿标准普遍提高30%以上,并大幅减少区片等别、缩小区片差距。加强征地程序和补偿安置审查,对程序不规范、补偿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审批用地。组织开展征地拆迁专项检查,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着力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全年实施征地拆迁项目2120个,批准征地40.3万亩,实施拆迁9.5万户,已安置9万户。推进改革试点。争取部下达增减挂钩指标2万亩,比去年增加5%。全省已有84个挂钩项目通过验收,批准建新区征收土地3.54万亩。衡阳、岳阳两市纳入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5年内年均建设规模1.5万亩。完成平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期评估和适时修改试点工作,结果已上报国土资源部。此外,低效利用建设用地再开发试点也得到了国土资源部支持。

省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土地资产处置工作扎实有效。为50家省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处置土地354宗,价款56.28亿元。积极支持15所高校以地化债,落实化债资金31.9亿元。

高标准基本农田

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400余万亩,为我国粮食生产实现“九连增”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2年,湖南省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加大补充耕地省级统筹力度,强化项目实施管理、严格耕地质量评定等措施,全面完成了2012年耕地占补平衡任务。全年全省各类建设用地项目共占用耕地12万多亩,全部实现了先补后占,连续12年实现了占补平衡。

根据《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的要求,规划期内,湖南省要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1495万亩,2012年需完成419万亩。为确保按时完成2012年的建设任务,省国土资源厅狠抓2011以前安排的项目实施进度,联合省财政厅组成督查组,对所有在建设的重大工程项目、省级和市县土地整治项目进行了四次现场督查,全年共完成各级土地整治项目863个,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近300万亩,为我国粮食生产实现“九连增”做出了积极贡献。2012年,除国土部门完成的任务外,再加上农业、烟草、农开等部门建设的100余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湖南省基本完成了国家下达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

2012年,为增加建设规模,适当控制了亩均投资标准,全省共安排各级土地整治项目537个,预计可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266.1万亩,为明年全省任务的完成打下了好的基础。为充分发挥土地整治资金规模效应,做到既有规模,又有亮点,启动了“连片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县”建设,在全省选取了25个基础条件较好、耕地相对集中连片的县市区,严格按照整乡(镇)、整村推进原则,集中连片开展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25个示范县3年总投资50亿元,建设总规模250万亩。

为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确保完成今后几年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经多次与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衔接、汇报,启动了第二个重大工程――娄邵盆地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的申报工作,目前,已完成了项目区选址踏勘、技术成果编制、省政府立项和向两部报送申报资料等全部前期工作,正待两部组织专家论证后审批。娄邵盆地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建设规模为304.6万亩,实施年限为5年(2013-2018年),总投资估算68.86亿元,其中申请国家投资34.4亿元,省内自筹34.46亿元。

闲置土地

全年共清理闲置土地1200宗,盘活存量建设用地8.1万亩,全省2008-2011年供地率提高到75%。

加强考核评价。严格落实《省政府关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及时将“十二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下降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市(州)、县(市)区。完成11个国家级和50个省级开发园区土地节约利用评价成果更新工作,对22个用地节约集约程度高的开发园区奖励计划指标4500亩。

篇12

附件: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考核评价试行办法

财 政 部

2013年9月30日

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考核评价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扎实推动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规范各项试点工作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奖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考核评价遵循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自我考评与抽查考评相结合,考核结果与激励机制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各试点省份对省以下试点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财政部对各试点省份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具体由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四条 考核评价包括以下内容:

(一)试点工作是否受到重视,工作机制是否健全,工作保障是否得力,宣传培训是否到位等;

(二)试点方案实施情况;

(三)资金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

(四)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包括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制度、监督检查与绩效考评制度等;

(五)试点工作成效,主要包括农民满意程度、试点经验可推广价值等。

(六)试点工作中是否存在违规违纪等问题,包括是否加重农民负担、截留挪用资金,是否出现群众上访等。

第五条 考核评价的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印发的政策文件;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国库管理制度以及财务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各试点省份出台的有关政策文件。

第六条 考核评价以自然年度为周期,实行自评和抽查考评相结合。除特殊情况外,每年年初各试点省份对上一年度的试点工作全面总结并进行自我考评,自评报告(连同考核评分表)于3月31日前报送财政部(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

第七条 抽查考评分为书面考评和实地考评。各试点省份对本省份的自评报告真实性负责。书面考评以各试点省份的自评报告为基础结合平时调研、宣传情况等进行评价;实地抽查以组成检查组形式赴有关省份开展检查,每年抽查比例不低于20%。

第八条 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开展专家考评和农民满意度调查。专家可以从有关职能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学者中遴选,也可以委托大学、科研院所等机构组织学生利用寒暑假开展农民满意度调查。

第九条 考评的组织实施。包括制定考评方案、下发考评通知、实地检查考核、量化考评结果等环节。

第十条 考评结果的应用。坚持奖优罚劣的原则,量化考核评价结果将作为分配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参考因素。

第十一条 考评工作的纪律要求。应坚持实事求是和客观公正的原则,广泛征求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全面真实地对试点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应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注重廉洁自律。

第十二条 各试点省份应参照本暂行办法,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评价办法,并报财政部(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3年10月30日开始施行。

附: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考核评价量化评分表(略)

国务院关于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的批复

国函〔2013〕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人民银行、质检总局、统计局、林业局:

发展改革委关于报请审批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加强统筹规划,强化政策支持,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改善农田基础设施,着力规范建设标准,着力明确管护责任,着力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坚持不懈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为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奠定坚实基础。

三、通过实施《规划》,到2020年,建成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8亿亩,亩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100公斤以上,其中,“十二五”期间建成4亿亩;高标准农田集中连片,田块平整,配套水、电、路设施改善,耕地质量和地力等级提高,科技服务能力得到加强,生态修复能力得到提升。

四、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抓紧制定本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细化配套政策,并督促县级人民政府编制实施方案,确保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要整合资金,集中投入,连片治理,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和建后管护,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篇13

年初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省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取得了新进展和新成效,为全面推进吉林省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支撑。

调整种植业结构,粮食生产再获丰收。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7532.4万亩,比2015年减少126.17万亩,继续位居全国第9位;粮食总产743.44亿斤,同比增长1.92%,继续位居全国第4位;单产986.99斤/亩,同比增长3.07%,继续保持全国第1位,比全国平均高出260.04斤/亩。一是备春耕物资准备充足,注重发挥农业机械效率高、质量好的优势,实现了一次播种拿全苗。二是调整了种植业结构,调减籽粒玉米面积,调增水稻面积、大豆面积、杂粮杂豆面积和经济饲料作物面积。三是推广应用绿色增产增效技术。完成测土配方施肥测土面积2600万亩,实现粮食主产区全覆盖,手机测土施肥实现全省全覆盖;开展生物防治玉米螟3530万亩,实施农田统一灭鼠1927万亩;建立水稻、玉米控药控水控肥试验区各6个,开展绿色植保和节肥节水技术措施集成试验示范;创建绿色高产高效县11个,示范片214个,面积240万亩,辐射带动580万亩。四是注重防灾减灾。增打抗旱井1847眼,玉米抗旱坐水种1660万亩,人工增雨作业增加降水13.7亿立方米;重点加强土蝗、玉米螟、玉米大斑病、水稻二化螟、水稻潜叶蝇、水稻稻瘟病等防治工作,遏制大面积病虫害发生。

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2016年以来,全省围绕实施总体规划,重点抓好组织推动、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一是抓规划落地。制订2016年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施意见,督导14个县制定本地《规划》和5年任务清单,打造重点区域、重点项目,重点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二是抓督导落实。组织14个重点县与省政府签订2016年率先工作责任状,制定下发《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督查指导工作方案》《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14个县(市、区)考核办法》等政策文件,督促各地抓好落实。三是抓高标准农田建设。本着“渠道不变、集中使用、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将涉农资金33亿元,全部拨付到位,集中投向高标准农田建设。截至10月31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工建设98.61万亩,占全年任务量的47.1%,年底前完成立项规定工作量。将高标准农田纳入永久性基本农田、县级政府重点目标责任和绩效考核,建管责任一抓到底。加强田网、渠网、路网、林网综合配套设施建设,提高排灌、土壤培肥和农机作业能力。

园艺特产业加快发展。突出棚膜经济、人参、食用菌、林蛙等重点工程项目,加强指导服务,狠抓政策措施落实,园艺特产业预计实现总产值1600亿元,同比增长10%以上,蔬菜总产量1250万吨,与上年基本持平。一是优化种植结构。新增花生等油料作物52万亩、瓜菜10万亩;新棚室2.1万亩、改造棚室3万亩;全省棚膜蔬菜总产量460万吨。二是抓好重点项目建设。落实棚膜蔬菜产业专项资金3500万元,重点扶持现代农业示范区和蔬菜生产大县建设棚膜蔬菜园区,支持传统农区围绕省内主要交通沿线推进棚膜蔬菜集中连片开发;安排食用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490万元,重点扶持珲春神怡菌业等4户企业开展菌棒工厂化生产,全年食用菌产量120万吨,同比增长9%;落实特产之乡扶持资金100万元,对榆树泗河圆葱、洮南黑水西瓜等5个特产之乡建设项目给予资金扶持。新认定九台上河湾金红苹果、珲春板石富硒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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